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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姐姐(2)

病人看病 医生看人 作者:爱玛胡


我也怕他发病,一旦打人杀人,他连法律责任都不用负,打也白打,杀也白杀。把女人推了推:“没事没事,你去吧。”

到了办公室,我彻底没辙了,一腔苦恼:字没签哪。实在不行,只能在医务科备案了。

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偷偷摸摸在办公室门口张望。我连忙叫她进来,她摆手小声说:“不行,他看见会打人的。”我一把把她拽进来,就手关上门,安慰她:“没事儿,他看不见的。”一心想让她把字签了,又不忍心吓唬她。

她先给我赔不是:“对不起医生,我弟弟虽然有病,原来没有这么暴躁,就是娶了老婆,他老婆天天骂他打他,把他逼的,现在动不动就跟我们动手,其实心肠是好的。你放心治,死了不找你们扯皮。”我着急:“那万一你妈妈死了,他会打人吗?”“不会的,死之前我们随怎么也要拖回去,不能死在外面的。”我放心了,本地习俗,要死在屋里的。

字还是得签,否则病历说不过去。

我换了个方式:“这样吧,如果你们实在不签,我们只能找村委会,走被遗弃老人的路线,让他们签字。但是遗弃是犯罪,这个你要想好。”

她一听,吓坏了:“不会让我去坐牢吧?”

我顺势说:“从法律角度说,你妈妈的法定委托人本来就是你,你弟弟精神有问题,本来就不能签字。所以要告遗弃,你说是找他还是找你?所以你最好还是签了,你悄悄签,你不说,我不说,你弟弟怎么会知道?”

她动心了:“那你可千万不能说啊。”

我点头,“不会说的。”一边使眼色给小医生:赶快打印病危通知书、委托书……她颤颤巍巍地签了,不时偷偷看看门外。

小医生偷偷跟我竖大拇指,我只觉是欺负老实人,心里内疚。没办法,谁叫吃这碗饭呢。

中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始终是交给家人的,这对家人很不公平,但是……目前,好像还真没有更好的办法。

第二天,来了一帮子人,把老人抬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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