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令人意外的伊拉克战争
这样一位毫不手软签决一百五十二名死刑犯,没有任何兴趣想知道他们犯罪过程的人间故事,更绝不愿理解案情相关动机、社会因素的州长,当他成了总统,他会发动伊拉克战争,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伊拉克战争最大的特色,多年之后大家应该可以看清楚了,是极其草率鲁莽的决策过程。从来没有坚实证据显示萨达姆政权与本·拉登“基地”组织有任何关系;从来没有坚实证据显示萨达姆握有大型毁灭性武器,布什总统还是一意孤行发动战争。
当时的美军三军联席会议主席明确在国会表示:要打伊拉克战争,尤其是要在战后有效控制治理伊拉克,需要“数十万大军”。布什却放任他的亲信,当时的美国国防部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对这样的估算嗤之以鼻,主观任性地以十万军队就进行了对伊拉克的侵略占领。
结果,军事行动很容易打进巴格达,很容易赶走萨达姆,然而接下来人员不够、缺乏训练,一连串因素使得美军无法有效管理伊拉克。到处都有游击队蜂起,以各种临时自制的武器袭击美军,造成了极大的伤亡。
当然,在这过程中,伊拉克人,不管是原来的军人或平民百姓,伤亡数字更是美军的好几倍、几十倍。这些都是人命。
偏偏这些不是布什总统认为应该要珍惜、应该要尊重的生命。如果体恤、珍视生命,“九一一事件”之后立即进行的阿富汗战争还没打完,他不会执意非打伊拉克不可。至少不会用那么少的兵力、那么缺乏训练的军队去占领伊拉克。
如果布什总统,不,如果布什州长能够懂得尊重生命,尊重人最基本的生命权的话,美国应该可以免去一场愚蠢、粗鲁、代价极高的战争。
在政治上,如果不能培养、建立重视生命权的价值观,那么犯下的错误,往往是最严重、最可怕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