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阿雪打电话给我,我还不知道8月已经来了。
我穿着睡裙,顶着一头乱发去开门,阿雪拎着两包食物撞了进来:“阿绿!你不想活了啊?”
我本来以为她下一句要鼓励我振作起来好好生活,哪知她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神情特别兴奋地跟我说,今天约了一个极品共进晚餐。
“我以为你是来安慰失恋的朋友的。”我从她拎来的袋子里找出一包薯片。
她这才不笑了,只打量了我一圈:“我以为你已经自暴自弃够了。”
我默默地摸了摸一脸的“失恋肥”,还是把薯片放下了。
宋与我,是在大四的尾巴相识的。我没有说相识相恋,主要是我们一开始的关系,就是我对他死缠烂打,他对我不闻不问。可当我下定决心重新做人的时候,他又会佯装无事地打电话给我,请我出门喝咖啡。
当时已经从宿舍搬出去的阿雪总是对我唉声叹气,说我矜持了整整四年的女神气场,终于还是晚节不保。
宋没有特别高,也没有特别帅。成绩不好,可是情商很高。大三开始就在外面开工作室,大四的尾巴上,那些青黄不接的幼稚男生还在面对人生彷徨的时候,宋开着一辆吉普高调地出入校园。如果是拼爹就算了,可他完全是靠自己点滴建立起光鲜亮丽的生活。
我对此肃然起敬。
起敬以后,就是泥足深陷的迷恋。
散伙饭那天晚上,我给自己灌了特别多的酒,意识还清醒,但是总算有借口耍酒疯。我跑到厕所大吐特吐,然后哭着给宋电话:“我今天散伙饭。”
他那边特安静,然后回复我一个简短的“嗯”。
我急了:“宋你就是一混蛋!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有没有喜欢过我!”
哪怕是喝到吐,我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依旧保持着一种奇异的清醒。前面的问题可以称得上是质问,可是后面那个“过”,就是在给自己找后路。哪怕他说喜欢“过”,我也能强迫自己从幻想里走出来。
可是宋是谁啊,他的声音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夜晚里特别有力量,他说:“阿绿,你乖,别喝了。早点回去休息,好吗?”
我晕乎乎地说好,然后被阿雪扛回宿舍。
后来再看那天晚上的照片,有些人的表情踌躇满志,第二天就要踏上出国留学的飞机;有些人的表情幸福满溢,当天已经领了毕业证又领了结婚证;大部分人既伤感又希冀,只有我,红肿着眼睛,一脸失意落魄,不堪回望。
一周后,宋结束工作室,去北城发展,我拎着包,在一众好友的“怒其不争”中追随而去。
我去给宋打工。
当我站在宋的面前说“嘿,你还招人吗?”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一向铁石心肠的他,也有一瞬间的动容。
然后他笑着点头,说“荣幸之至”。
当天晚上,他带着我出去吃烤串。大半夜的北城灯火通明,到处都是热闹繁华,我一边傻兮兮地吃烤串,一边看他灯光下英俊的脸。
他说,阿绿,我爱的女孩子在这个城市,她是个真正的公主。我想娶她,就得建造一个王国出来。谢谢你愿意来帮我,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被烤串上的辣椒辣出了眼泪,一边灌了一口酒一边对他说没问题。
可心里滚烫地疼,忍不住骂自己,你现在知道傻瓜两个字怎么写了吗,照照镜子就知道了。
在故事的开始,他是王子,我却不是他的公主。
我被强行换了衣服,披着湿发跟阿雪出门相亲。据说对方是机师,帅到天怒人怨。
阿雪一脸红光。
我坐在她身边将餐纸递过去:“擦擦口水。”
她扯过纸巾,白了我一眼:“等会儿别发病,给老娘正常点。黄了我的好事儿我烧了你的狗窝。”
我怂了个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