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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就要有所不为 3

做最好的共产党员 作者:魏风华 汪维宏


在把蒋巷村打造成全国有名的富裕村、文明村后,老常没骄傲,没膨胀,继续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他那里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在村会计那里,可以看到常德盛历年的工资单。

统计显示,转制时,常德盛该拿1000万股份,但他一分钱没要,这些股份在今天至少价值3000多万元。该得的销售提成即使以1%计算,多年累计也已达数千万元,他也分文没取。还有镇里给他的绩效奖金等,基本上也只拿个零头。折算起来,从1993年至今,常德盛让掉的资产高达上亿元!

早些年,常德盛给自己定下“三不原则”:不收礼,不吃请,不徇私。村里经济发展后,又更新了“三不原则”:不拿全村最高工资,不住全村最好房子,不坐高档车子。进入新世纪,他再次发展了自己的“三不原则”:职务不搞终身制;职位不搞世袭制;村厂班子不搞家族制。

有人问常德盛:“你信仰什么?”常德盛说:“我的信仰,就是牢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干工作必须要全心全意,要把整个精力,要把一生,扑在那里。”

老常的这种敬畏,既是敬畏人民,也是敬畏自我。因为敬畏自我本身,就是自我人格的最好体现。

看到这里,我们会问:都是人,差距咋就这么大?都是党员,为什么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一位哲人说: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不能不相信神圣。归根结底一句话:腐败分子心中失去了神圣感。换句话说,“没有了敬畏,也就谈不上遵循;远离了神圣,也就靠近了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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