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使人产生威严感、敬畏感,而热情则具有亲和力,令人亲近。
宋鱼水牢记人民群众永远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群众心心相印,成为他们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到法院来打官司的人,都希望化解矛盾,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宋鱼水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尽量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实现、社会财产损失最小。经她办理的案件,70%以上都是以双方当事人调解告终。而即使是不得不通过司法裁决的方式解决,她也要将判决的依据和理由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使他们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人们感谢宋鱼水,通常是为她在办案过程中的善良、真情所感动。
宋鱼水忘不了她第一次独立办的案件,一件极普通的农民工讨薪案。
一个二十几岁的农民工坐在海淀法院经济庭的办公室里,他衣服破旧,手足无措,一副孤立无援的样子。
这个小伙子起诉一家餐馆。他没有钱请律师,起诉书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的。
小伙子风雨无阻地给所告的这家餐馆送了一年的菜,可餐馆一分钱没给他。眼看年关到了,他去要账,却被餐馆的人连推带搡地赶了出来。
农民工的处境让宋鱼水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生长在山东蓬莱县的农村,深知农民生活的艰辛,深知一年的菜钱、工钱对这名和她年纪相仿的农民工意味着什么。她做完笔录后,顶着寒风就去找餐馆的老板。
这是1991年的冬季。那时法院办案程序很简单,不像现在,立案、审理、执行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那时所有程序一位法官盯到底,而且,“法官”这个字眼都不时兴,叫法院干部。
找到餐馆老板后,没想到他也一肚子苦水。原来这家餐馆多次转手,欠了不少外债,这位现任老板刚接手不久,一堆债主追着讨米钱、菜钱。
“以前的债也让我还,您说我冤不冤?”老板苦着脸说。
宋鱼水说:“你冤,原告更冤。账虽然不全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这个店,按法律规定,原告的钱你必须还,以前的债务你可以向过去承租人追偿。”
案件顺利结案,那个民工拿着薄薄的一沓钞票,流下激动的泪水。
民工的泪水深深触动了宋鱼水的心,她感到肩头担子的分量,感到法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