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4)

新中国外交谈判 作者:陈敦德


公安人员当着沃德,将收发报机逐件点清,写了一式两份收据给沃德,让他在收据上签字。同时,公安人员要求他写一份材料,一是保证旧领事馆、总领事住宅和紧临领事馆的“美孚商行” 院子,再也没有无线电台了;二是证明军管会除接收代管电台及相关设备外,没有动旧领事馆内任何其他物品。

沃德先在收据上签字,后在写保证材料时,声明说:“美孚商行” 内虽有领事人员居住,但该院子系私有财产,不属于领事馆所有,他本人无权作保,坚持不肯保证该院内没有电台。

沃德虽粗懂一点中国话,但可见其对中国有名成语“此地无银三百两”并不知晓。他反复坚持的态度,当即引起了公安人员怀疑。公安人员在办理完收缴手续离开领事馆后,就立即部署了对“美孚商行”的暗中监控。

检查人员在离开前,对沃德宣布了对其抗拒军管会命令的惩罚:除了勤杂人员可以在我方监控下上街采购食物和日用品外,其余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下列住处:沃德的住处、旧领事馆与旁边的美孚商行;所指其余人员包括沃德与其下属旧领事馆人员。

根据当时所查获的大量电台,沈阳军管会完全有理由将沃德驱逐出境。沃德惴惴不安,极其担心;在南京获知此情况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忧心忡忡。因而,沃德没有对军管会的惩罚提出抗议。

在收缴电台的次日深夜,美国特务佐佐木弘经、伯彦苍、吴人杰三人分别被我公安机关捕获。公安人员并当场缴获美式收发报机6部、发电机3台、密码本16本、间谍工作指示信与计划书、美国“T.S.”间谍组织材料及募集人员履历表,还有28份情报底稿和40多份地图与图表。

军管会在佐佐木弘经等特工的供词中,获取了美国领事馆人员从事间谍活动的真凭实据。后来,原美国驻沈阳领事馆全体外籍人员被沈阳人民法院宣判驱逐出境,这已经是数月后的事情了。

在收缴西方各国驻沈阳领事馆之无线电台的同时,东北野战军在攻占沈阳、长春、锦州等大城市中,先后遇到了部队或者军管会如何对待在华外国人与他们设立的教堂、医院、学校,外资开办的工厂、商店、矿山、银行,还有十分敏感的外国领事馆问题。各部队领导也像伍修权一样,纷纷向在西柏坡山村的中共中央发去请示电报。这些都是攻占大城市中所出现的新问题。

胜利大反攻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了一个急迫而严峻的问题:在中国,在新旧政权更迭中,怎么与外国人及外国打交道。这也是中共领导人开始考虑制定对外政策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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