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八(7)

新中国外交谈判 作者:陈敦德


新中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使新中国刚诞生就获得了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承认和热烈支持。10月2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来电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先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内形成了一个承认新中国的高潮。

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外交部里一派繁忙景象。

有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部长先后致电周恩来外交部长,代表各自的国家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断绝了同原国民党政权的关系,愿意立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这些国家的外交部长或副部长是:

10月3日,保加利亚外交部长波普托默夫;

10月3日,罗马尼亚外交部长安娜?波克;

10月4日,匈牙利外交部长格莱?古拉;

10月4日,朝鲜外务相朴宪永;

10月5日,捷克斯洛伐克副总理代理外交部长威廉?西罗基;

10月5日,波兰外交部副部长斯达尼斯拉夫?莱西斯基;

10月6日,蒙古总理兼外交部长觉尔巴桑;

10月2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窦丁格尔;

11月21日,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兼外交部长恩维尔?霍查。

根据社会主义国家外长的来电情况,经请示毛泽东主席同意后,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承认新中国并断绝跟国民党残余政权关系的,不需要进行建交谈判,即可建立外交关系。

周恩来外长频频复电,表示中国政府愿意立即同这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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