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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者群体与社会治理(4)

城市社会治理 作者:李友梅等


首先,物质层面的消费。李春玲(2011)发现中等收入者群体在日常消费如购买衣服和上饭馆的场所选择上与其他群体不同。中等收入者群体最青睐的购买服装的场所依次为大商场、普通服装店和品牌专卖店,群体中收入较低的人群偏好的场所依次为普通服装店、大商场和批发市场。略超过1/3的中等收入者群体经常光顾品牌专卖店,这表明他们热衷名牌服装消费,而其他群体的光顾品牌专卖店的比例只有约1/10,农民则极少光顾品牌专卖店(李春玲,2011:216~217)。

人们可能认为,在流水线大批量生产的今天,一般消费品的价格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讲也不再是天文数字。每一个人都享受着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对于科技产品的消费也变得普遍,但殊不知这其中也隐含了中等收入者与低收者入群体之间的清晰的差异。

比如,作为现代通信工具的电话或手机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和工作联系的必要设备。微波炉代表了一种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电脑体现了家庭的文化生活层次,摄像机则体现了家庭生活的丰富性和娱乐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略微的奢侈或高消费倾向。数据显示,各收入群体的固定电话和手机的拥有率差异不大,但中等收入者群体家庭拥有微波炉、电脑和摄像机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阶层,绝大多数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家庭拥有微波炉和电脑,摄像机的拥有率虽然不高,但其比例远高于其他群体。这表明,中等收入者群体在追求一种舒适、享受和高效率的生活方式(李春玲,2011:215)。而对于低收入者群体而言,科技的绚丽夺目离他们较远,对于一般科技产品的拥有也出于完全不同于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动机,科技产品于他们并不具有同样的“享受”的意义。朱虹(2011)考察了手机对于低收入者群体中的意义和他们消费手机的动机。对于中等收入者群体而言,手机的消费莫过于沟通便捷,他们享受的是科技带来的便捷。而朱虹的研究发现对于低收入者群体而言,使用手机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与人沟通,而是为了谋生。即便是为了沟通,这种沟通也不过是谋生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们为了谋生而进行单纯的信息沟通(朱虹,2011)。

其次,精神(文化)生活消费。与低收入者群体的工作性质不同,工作给予了中等收入者群体闲暇以及富余的财富来满足更高的精神需求。一般来说,中等收入者群体拥有一定程度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他们能够运用这些资本,使自身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积极制造者、引领者,成为大众追随与模仿的对象(朱静燕,2004)。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热衷于全方位地实施他们所制定的审美化的标准:对身体的塑造和包装(如穿时尚品牌、用高级化妆品、到健身中心瘦身)、业余的休闲娱乐方式(如泡吧、泡咖啡馆、开车去越野兜风、打网球)、对看/听物品的选择(如安妮宝贝、村上春树的作品,如蓝调爵士乐、大型交响乐,如毕加索、梵高的画)。这也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决定的,他们多是收入颇丰的高级白领或是自由职业者,受过良好教育,最重要的是在文化上有着精细入微的鉴别力,他们有钱有时间有兴致去营造他们审美化的“幸福”生活(朱静燕,2004:88)。在低收入者群体罕有的休闲生活方面,中等收入者群体与其也并不存在多少交集。中等收入者群体日常的休闲行为最多的依次为读书看报、到各种娱乐场所消遣、朋友聚会、体育锻炼健身、逛公园。普通大众经常参与的娱乐活动如下棋打麻将类,中等收入者群体参与的比例则相对较低(朱静燕,2004)。

中等收入者群体在消费方式上,讲究独特品位,亲近西方文化格调(张宛丽,2003)。不仅如此,消费观念更是具有西化的色彩,与传统消费观念渐行渐远。薛求知、诸葛辉(1999)在对跨国企业中的中国雇员的研究中发现,中等收入者群体在生活方式上超前,具有独特的消费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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