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节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到,中等收入者群体总体上是比较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于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的建设目标也是比较认同的。但是在个人的成功归因和对政府的评价等方面,政府还要加以引导,使之建立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同时,中等收入者群体要当好低收入者群体的参照群体,倡导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积极的主流价值观综合体,对社会风气的改善具有重要标杆作用,落实在现在的和平年代中,即在满足并不奢侈的基本生活要求(支持生产力再生)的前提下,全心全意回报社会,为人民服务。但是,当前中等收入者群体总体上还比较缺乏社会的责任感,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切实采取措施改变现状,在中等收入者群体中树立勇于承担责任、奉献社会的价值观。社会责任心是一项优秀品质,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会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各项活动,将社会治理目标当成自己的行为目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体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这样才能将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公众参与落到实处。
此外,还要培养中等收入者群体甘于奉献的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是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乐于奉献的志愿精神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更是人生的一种崇高境界。20世纪60年代的雷锋精神不但在中国激励了几代人,雷锋精神和他的高尚品格还超越了不同的社会制度、超越了国界、超越了信仰,融入全世界。现如今,应该继续宣扬这种精神,因为志愿精神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和行为,更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和修养。它作为一种时代精神,在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志愿精神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活动中,而且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提高和社会治理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中等收入者群体在解决了生存之忧后,有更大的空间可以参与到志愿服务的活动中来,但实际情况却并不理想。因而,当前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和行动来培育和提升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志愿精神,发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行动中来,从而使中等收入者在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治理中扮演更多、更重要的角色。
现阶段,由于我国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较大,社会上还产生了一种“仇富”心理,这种是一种“嫉妒”心理,它包含着不满和愤怒,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将会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催化剂,从而引起社会动荡。现阶段所推行的“橄榄形”社会结构,并不是说剥夺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财产,而是要努力保护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财富。因此,我们要不断地转变这种观念,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快速发展。在主流文化的建设上改变仇富的心理,提倡劳动致富、劳动光荣的正确思想(师凤莲,2008)。
最后,中等收入者群体应该将自身的“群体意识”上升为全社会的“集体意识”,使全社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信念,这对于中等收入者群体当好“社会稳定器”是至关重要的。因而中等收入者群体也必须依靠这份“集体意识”当好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者群体之间的桥梁,使两个群体之间能够实现有效沟通。只有这样,中等收入群体才能当好“社会稳定器”。
③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政策改革的进程。
当前制约中等收入者群体扩大消费,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参与制度,形成多渠道的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在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治理体制同时运作的情况下,为了更有效地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有必要对不同的治理主体的角色和功能进行权责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