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我身上还穿着带血的外衣。
我拉上衣服,立即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衣服,我需要可体的衣服。但是谁能告诉我要去看自己伤心欲绝的男朋友,然后告诉他“嗨,亲爱的我敢说你从未想过还能再见到我”时,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
我猛地拉开抽屉,找出一条黑裤子、一件合适的内衣、我的牛仔裤、一双带条纹的短袜和一件舒适的灰色外套。我飞快地套上衣服和牛仔裤,整个人打扮起来简直跟那天晚上一模一样。当我站在门边的穿衣镜前时,不自觉地露出一丝微笑。我又审视了自己一遍。我——露西·布朗,五英尺七英寸高、12号的鞋码(如果在生理周期可能会接近14号)、绿眼睛、还有一头齐肩宽的长发。我知道丹一定会认出我。
当前门在我身后关上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从街道上看好像是一条普通的伦敦街道,带阳台的房子、精致的小前院(有些地方还能看到垃圾,另外一些铺着沙石的路则比较干净)、鸽子们正在啄路面上的口香糖斑痕,远处还传来警车和消防车的声音,一切都很熟悉,但是我在哪儿?一位身材壮硕的男子正在穿过马路,他的身后是一位穿着高跟鞋的女性,她边走边喊,“迈克!等等我!”而他却渐行渐远。我想追上去问问,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喊,他们就已经进了一所房子了。
线索,我需要线索,或者说谁能给我提供线索。路那头儿有三个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坐在房前的一面低矮的砖墙上,打着响指,毫无顾忌地说笑着。我尽量让自己放松并向他们走去。看着街道,我告诉自己,要放松,要保持平常心。经过一辆车的时候我借着车窗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形象,我有点儿像中风后的埃米纳姆。
“不好意思,”当我离那群青年比较近的时候问道,“请问这里是伦敦的什么地方?”
带着巴宝莉篮球帽的一个男孩子理也不理我,径自说话,“昨晚运气好吗?”
“不是,我……”
“你是出来拉客的吗?”一个女孩儿说,她穿着低腰牛仔,露出穿着脐环的中腹部。
“能谈谈吗?”一个男孩儿吹着口哨说。
“你这个该死的和事佬,”她说,转头盯着男孩儿说,“婊子养的。”
“请问,”我说,“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我想回家。”
“给我十美元我就告诉你,”女孩子说,伸出了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的手。
“做梦,”我叹了口气,“我会自己找到路的。”
当我走开的时候,他们一起大笑。当我走到街头的时候还能听到他们的笑声和尖叫声。转过拐角后,我向着一个公共汽车站走去。看了站牌之后才知道我居然在基尔伯恩。这里距离丹和我居住的西汉普斯特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一辆车从街角驶来,我翻了一下自己的包,找些零钱准备坐汽车,百忙之中还瞥了一眼注释部分。整个任务中我的活动经费是二百英镑!不知道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可能是从我的银行卡或者信用卡里支取的,不知道我的驾照和图书证还好用不?每一件刻有我名字的东西都可以照常运转吧。
走一步算一步吧,我买了票上车,看来我应该读读手册了。
我看着窗外,车子载着我离丹越来越近了。无论我看向哪里,看到的都是人们在走路、争论和欢笑。他们或在小店外聚成一团,或在网吧前排队等机器;小超市门前人来人往,人们手里的袋子中装着鲜奶、面包和啤酒,包裹随着他们的手腕在不停晃动。我看着太阳已经落到店面的屋顶上了,人们是时候下班回家了,这时候他们应该坐在电视机前,在卧室里享用美食;又或者拉上窗帘,静享安宁。总之他们依旧过着平凡的生活,根本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不是戴安娜王妃,也不是安娜·妮可·史密斯或希斯·莱杰这样的名流。对于公众来说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我只是来自伦敦的露西·布朗,现年28岁。除了公寓里的室友之外,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我又活着回到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