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离一个人去了操场跑步,跑完六圈后鹿离倒在了草坪上,湿透的T恤衫和草屑粘在一起。四围黑压压的看台上一片空荡。
鹿离脱掉上衣,修理过的草坪过分平整,躺在上面犹如躺在沙滩上。
一阵刺耳的吉他声如火苗般蹿了起来。
鹿离迅速坐起来环视四周,主席台忽然亮起了光,但是光源很不稳定,几番周折后两侧各有两束光射入空中,接着又响起几声调试吉他的噪音。
“哇噢……”远处传来一声怪叫。
“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欢迎来到万人体育场,这里是灵魂摇滚乐队‘大脚丫’的首场演唱会,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出今天的超级巨星——”
“嘿,你们好吗,我是主唱林肯,一首新歌《狗娘养的梦想》献给你们!”
鹿离难以置信,这就是所谓的演唱会。舞台就是主席台,灯光是四根电力不足的手电筒,观众呢?只有几个清洁工,几个跑步和散步的人,几对在草坪上搂搂抱抱的情侣,一个老人和一条老狗。林肯在上面卖力演唱。
“你在干什么?”两个保安快步朝主席台跑去。
演唱会在进行三分二十六秒后宣布结束。
林肯坐在看台上拿着一根手电筒照来照去,最终那束黯淡的光落到了鹿离的脸上。
“你果然很守信用,谢谢你的到来,演唱会因你而精彩。”
鹿离用胳膊挡住光。“不要照我!”
林肯关掉手电筒,背着吉他走到鹿离跟前,跟他拥抱了一下。
“谢谢,谢谢你的支持,我的梦想因你而实现了第一步。”
鹿离一把推开了他。
“你的梦想是什么?”
“在一个坐满一万人的体育场里开演唱会。”
“刚才的歌是你自己写的?”
“是。”
两人在校门口的理发店前分开。林肯进了理发店护理头发,鹿离则去了“黑桃K”酒吧。这家酒吧位置十分偏僻,在学校后面一条巷子的深处。
确切地说这是一家音乐酒吧。鹿离选了角落里一个僻静的位置坐下,点了杯啤酒。他喜欢一个人躲在暗处。突然他发觉有个人在另一个角落一直盯着自己。
他知道那是住在红房子里的画家,从一开始就知道是他。画家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卷曲凌乱的头发自然垂在脸颊。他举起盛着朗姆酒的杯子朝鹿离微微一点头,然后一饮而尽。鹿离回敬了他。
离开时,画家开车捎鹿离一程。
他坐在后面,旁边立着几个油画框,车里都是油画颜料的味道。
画家一句话也不说,鹿离又找不到合适的话题,这让鹿离浑身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