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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功能与道德功能:《人类的由来》之一(2)

一场持久的论证:达尔文导读 作者:马克·里德利


在这时代里的一个人,即便不受到任何深刻的出乎本能的感觉所驱策,来为同类人的利益而牺牲生命,而只是由于一种光荣之感的激发而做出这一类利人损己的行为,也会对其他人产生示范作用,并在他们身上唤起同样的追求光荣的愿望,而同时,通过再三的习练,在自己身上,也会加强对别人的善行勇于赞赏的崇高心情。这样,他对部落所能做出的好事,比起多生几个倾向于遗传他高尚特征的孩子来,也许要远为有意义得多。……

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即便对一个部落中的某些成员及其子女来说,一个高标准的道德无法赋予他们多少优于其他成员之处,甚至对他们本身完全没有好处,但对整个部落来说,若天赋良好的成员数量有所增加、道德标准有所提高,就必定会带来莫大的好处,帮助它在与另一个部落的竞争中获胜。一个部落,如果拥有许多富有高度的爱护本族类的精神、忠诚、服从、勇敢与同情心等品质的成员,他们几乎随时随地都能互相帮助,并为共同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样一个部落会在绝大多数的部落之中取得胜利,而这不是别的,就是自然选择。

此处,达尔文讨论的是被现代生物学家称为利他主义(altruism)的行为进化。它指一个个体为帮助另一个体而做出的自我牺牲行为。更准确地说,利他主义是指有利于受助者,但会损害施助者的行为。引文出处部分的内容足以令现代利他主义理论家也不禁为之赞叹,因为它囊括且明确了如今该领域的一切基本问题,以及当下所有(只有一个例外)获得公认的解决方式。

此处的问题是,人类社会赖以存续的这些合作行为是如何进化而成的。达尔文的论点在当时备受争议,他认为这些“社会功能与道德功能”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以宗教的观点来看,心理能力与道德感是我们区别于畜生的属性,也许人类的躯体与非人的动物有部分类似,但这些生物几乎没有任何类似道德感的属性,地球上的物种千千万万,但神把道德感这一神圣属性唯独赐予了人类。达尔文对这一说法的回应是,追溯非人动物身上道德性的雏形,并展示人类道德性的阶段性进化过程。

达尔文发现了合作与道德感在战争中的优势,正是这一优势令人类愿意携手合作。在两个部落的竞争中,哪个部落成员合作得更好,就越有望成功。自私自利者的部落将很快被打败、被淘汰。道德所带来的战争优势会促进其自身的进步。这一观点至少有一部分很可能是正确的,只是其中仍存在一点儿看似矛盾之处。自然选择能如何造福那些为了部落而置自身生死于度外的个体呢?个体越是勇敢,被杀的可能性便越大,因此平均而言,这类个体能繁衍的后代数量会更少。“因此,自然选择几乎不可能令[这些]人的数量增加。”如今,人们对利他主义的讨论都是围绕这一基本点展开的。似乎任何自我牺牲行为都与自然选择相矛盾,这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利他主义究竟是怎么出现的?这就是达尔文在引文剩余部分试图回答的问题。他提供了三个可能的答案。

第一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互惠(reciprocity),或至少给出了如此暗示。如果一个人(A)帮了另一个人(B),那么之后,B就很有可能再反过来帮助A。达尔文与现代思想家不同,他将互惠建立在理性算计(rational calculation)之上,即“推理能力与预见能力”。他称之为“不太崇高的动机”。不过,互惠的实现其实完全不需要任何推理与预见的能力,它需要的是个体识别(individual recognition),或与之相当的东西。以现代最著名的互利主义研究为例,该研究以群居的吸血蝙蝠为研究对象。

当夜幕降临,吸血蝙蝠会飞出巢穴,寻找家禽家畜等可提供血液的猎物。某天夜里,有只蝙蝠很倒霉,没找到血液。待它饥肠辘辘地回到巢穴后,另一只比它成功的蝙蝠也许会反刍一顿血液大餐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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