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曾是暮暮与朝朝(十)

原谅我,来不及爱你 作者:高瑞沣


母亲的手放在小腹上,宽松的衣服估计再也不能掩饰住她怀中的小生命了。她死心了,她想,应该是的,王云泽不敢担当,所以离去,她想,确实是的,他根本就不爱她,但是她却真的爱他。因为爱他,她拼了命也会生下这个孩子,那是证明他来过自己生命的唯一证据,不可磨灭。并且,她还给孩子取名思泽,思念王云泽的含义。

她怀着感恩之心答应了前来安慰她的男人的求婚,她明知道,他有乘机而入的嫌疑,但对她而言,是她对不起他在前,她和她肚子里的小生命需要他帮助在后,她会用一辈子的相守来报答,但她依然不会爱他,因为她爱的人已经不知漂泊到天涯何处。

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封信的出现,原来,他离开前留了封信给她,他告诉她至亲急病,三月必回。

当年的王云泽当然也没有办法预料,他的信被挚友从中截断,塞在地板缝隙,他的至亲病情急转直下,拖延到五月回来的时候,她早已嫁作人妇,做了别人的新娘。他登门求见,她丈夫以她养胎为由无情回绝,并且声泪俱下,跪下恳求他不要破坏他们的夫妻感情。

尽管相隔很多年,但在那封信作为引子出现后,始作俑者倒也没怎么砌词狡辩,无奈将事情和盘托出。

母亲在黑夜里沉默了很久,父亲就在旁边陪着,夏思泽当然也陪着,一家三口从来没有聚在一起待这么久的时间,不争执也不说话。沉默催人入睡,夏思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知道自己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他身上还盖着母亲为他披上的她的大衣,他听到电话那头有一个官方的声音告诉他,他的父母刚刚出了车祸。

父母不是应该在自己身边吗?夏思泽揉了揉眼睛,显然他的头脑还没有完全清醒,他抬头观望,发现客厅里的桌子上码放着一瓶瓶开了封的红酒、白酒、啤酒和芝华士,估计是父亲教母亲的,因为他常常说,酒能解千愁,酒能忘掉不开心的一切。

他们一起喝了很多,从家里空酒瓶子就可以很直观地看出来。也许是母亲喝得太多,酒精导致她突然觉得自己又有了新的勇气,她开车想要去找王云泽。父亲很显然开了另外一辆车在后面跟着,她的车速越来越快,他的油门也轰得越来越大,他一直都紧跟在她的车子后面,他完全没有想到,她会在天亮起来的那一刻,突然在他前方一百米的地方紧急刹车,他想刹车却来不及了。空气里都是橡胶摩擦水泥的味道,他在这股味道里以他最大的车速朝她疾驰而去。

其实,他并不知道的是,她只是发现天亮了,她想停车看看天上的云朵。

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夏思泽很冷静地看着白色的纤维布覆盖在母亲、父亲的躯体和五官上,也许只有纯净的白色才能掩盖这世上的一切污浊,所以,人们才会用白色遮掩自己在这人间残留的,带不走的躯体。他的眼睑很干涩,他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哭不出来,而明显比他要悲痛许多的,是身边的那个女孩,她的现场表现丝毫不输给琼瑶奶奶电视剧里那些哭得昏天黑地的女主角。不过在理论上,夏思泽认为,她的造型更为出彩。

衣衫不整可以表达出人物内心的凌乱,披头散发应该可以诠释现实的挣扎,而赤裸的一只脚则能够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对苍天的控诉。应是从佛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中而有所感悟,连心灵都得到无限升华。

他一直等到她哭到虚脱晕倒,才过去把她抱起来。她乌黑的头发散了,她的眼镜飞了,她的鞋在来医院的途中跑丢了一只,她赤裸的脚上满是污垢和鲜血。这个女孩就是罗知夏。

夏思泽让她在自己的怀中靠得尽量舒服一些,他抱她去急疹室处理脚上的伤口,他用自己的外套裹住她小小的身体,最后,他把她抱回家。也就这样,罗知夏开始在城东展开了她崭新的生活,不过她始终都不会忘记,自己在城西一共生活了整整十六年,而这年,夏思泽刚刚满二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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