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仪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天啊,那是柯景腾吗?”沈千玉愣了一下,随即大笑。
我耸耸肩,欣赏沈佳仪无法置信、乃至终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的表情。
“达成约定了,像个男子汉吧。”我得意地说,故意没擦掉脸上的雨水。
酷酷地,我转身就走,骑着脚踏车回家。
依旧是淋着雨,但心中却因沈佳仪刚刚的笑容出了太阳。
“他妈的,我好帅喔!”我摸着大平头,傻笑,慢慢地骑着脚踏车。
那雨夜,在回家的脚踏车上,我为沈佳仪写了第三首歌《亲爱的朋友》。
歌词里有一段就这么写着:“亲爱的朋友,我可爱的好朋友,你可想起我,在遥远的十年以前,我冒着倾盆大雨剪了一个大平头,我还记得你的表情、你的容颜、你的眼。”[2]
后来我才知道,沈佳仪那次的月考成绩加总起来,让她首度落到全校三名外。
她很重视我们之间的打赌,当我将应该花在理科上的精神切割给赌赛的三科时,沈佳仪也做了同样的事。她牺牲了历史与地理,只为了跟我一决胜负。
就在我剃了大平头后几天,在学校里遇到沈佳仪几次,沈佳仪都不动声色绑了马尾,神色自然。
两人如往常交换参考书、讲义,以及共同科目的考卷。
“下次,我们还是赌牛奶吧。两个礼拜的分量!”我接过讲义。
“好啊,又要麻烦你了。”沈佳仪哈哈一笑。
“屁啦。”我哼哼,鼻孔喷气。
我没问她既然赢了,为什么还要绑马尾。沈佳仪自己也不提。
我只知道我很开心,非常非常的开心。
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可爱。
有一点刻意不穿雨衣的做作,有一点为爱奉献的自以为浪漫,但那又如何?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平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直到现在,我依旧是,随时都准备为爱疯狂的男子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