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乡村律师的儿子,中等家境,受过与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他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年幼时母亲去世,之后上了一所重点中学,无论在学习还是在运动上,他都表现得平淡无奇。初见面时,我对他的印象是,他聪明、平和、友善、单纯、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帅气,很愿意独来独往。他不指望出人头地,也似乎没有远大的抱负。我和他一起上的剑桥大学,并由此建立了亲密的友谊。我们志趣相投,都不太热衷社会活动。我们一起读书、散步、交谈、娱乐和游戏。我对他的依赖胜于他对我的依赖。的确,他从不在意与人建立紧密的圈子。他为人坦率幽默,魅力出众,善于观察。他不依赖任何人,情愿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有着诗人般的气质和丰富的想象力,喜欢静默沉思,很少兴奋到得意忘形的地步—至少,我从没见过他像其他青年人那样激情四射,蓬勃爆发。他喜欢志同道合的朋友,却总愿意独处。除非有明确的邀请,他很少去别人的寝室,却非常欢迎随时到访的客人。他谦虚内敛,我想,他也许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什么社交才能和个人魅力。渐渐地我发现,他有着敏锐的思维和良好的判断力。过去以为他性情淡泊,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现在却发现他对品评书籍和艺术有着超人的天赋。也许因为非常了解自己的弱点,他常常写诗,却羞于承认。我手边就有几段他写的诗句,虽不对仗,还有些瑕疵,却也热情洋溢,打动人心,显示了作者细腻独到的眼光。我想,他所拥有的远大抱负远远超出了我的意料,其中暗藏着一种对自己才能的自信,这是所有蓄势待发的强者具有的共性。总的说来,那些日子里他的穿着是一种冷色调。对待友谊,他总能坦然处之,这得益于他简单率直的性格以及强烈的同情心,这种同情心不是来自于冲动,而是来自于理智。这种平淡的交友方式,让他与朋友的交往有一个缓冲,所以他从未因此而有过多的烦恼。一次与他散步途中,我发现,他对大自然的美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这不是对栩栩如生的图画产生的模糊的印象,而是对美丽景色细致入微的评断。他经常说,更喜欢那些小巧的局部景观,可以让人一览全貌。相比之下,那些广阔壮观的景象却让他感到难以把握。他的整个思想也是如此:喜好随手拈来的微小胜于把握不定的全貌。
我往往容易把他理想化,但回想起来,他确实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他思想单纯,体贴入微,虽非容貌出众,却也风度翩翩,举手投足潇洒大方。他的行为从不让人有局促尴尬之感,他也很少在众目睽睽之下长篇大论。他的敌人少之又少,密友也是屈指可数。剑桥大学欢乐的时光飞逝即过,在此期间,很少看见过他情感的外泄。终于有一次,在离开剑桥前夜的晚会上,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情感,朗诵了一首奥玛·海亚姆 的诗:
……
啊!玫瑰凋零,春天消逝,
散发浓香的青春也该掩卷休憩。
朗诵到此,他突然中断,泪水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