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的十年
从1958年起到1959年所掀起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总路线”运动,这在当时叫做“三面红旗”,到1959年底破产了。一场灾难降临到中国大陆,据说饿死了不少人,这些不去说它。由于灾难,意识形态稍有放松,因此召开了关于孔子、老子、庄子的讨论会,这些讨论会我都参加并写了文章,收入当时编的《老子哲学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12月)、《孔子讨论文集》(山东人民出版社,1961年3月)、《庄子哲学讨论集》(中华书局,1962年8月)。这期间,我因为要讲授“中国哲学史”,还写了有关墨子、王弼、郭象、朱熹等的文章。所有这些文章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的指导下写的。其中只有一篇,我提出一个与当时流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当然现在我的这个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当时照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看,唯物主义是进步的,唯心主义是反动的。而我在《老子思想的阶级本质》一文中提出:老子哲学反映着没落奴隶主的要求,但是他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我所以敢如此说,也是我从普列汉诺夫的《论一元历史观之发展》和梅林的《论历史唯物主义》中找到了根据。不难看出,我们的所谓“学术研究”是多么的教条式了。
1962年,毛泽东又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同时又开展了反对“苏联修正主义”的斗争。实际上,从1957年起我们就在批评苏联的当权者,这主要是由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引起的。但那时还不大公开。到1962年就完全公开化了,因此在国内提出“反修防修”。我当时无疑仍是毛泽东思想的拥护者,曾和几位同行一起写文章批评我们认为那些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一共四个人,就起了一个共同的笔名叫“司马文”,就是“四个马克思主义的文章”的意思。当时在报刊上常发表文章的还有“撒仁兴”,取“三人行”之谐音,他们是由关锋、吴传启、林聿时三人组成的写作集体。当时在中国哲学史的范围内展开讨论,但实际上是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学术观点”。我们与之“讨论”的主要对象是冯友兰先生。在1957年后,冯友兰提出的“抽象继承法”受到了批评,到1962年冯友兰又提出了“普遍性形式”问题,以论证有超出阶级的道德原则可以继承。“抽象继承法”认为:对哲学命题的具体意义,我们无法继承;但其抽象意义,则可以继承。例如,孔子的“仁”是“爱人”的意义,所爱的“人”是有具体含义的,这无法继承;但我们把孔子的“人”的内容抽空,那么“人”就只有其一般的或抽象的意思(即人之所以为人者),那么这个“仁”的“爱人”的意义就可以继承了。关于“普遍性形式”问题,是冯友兰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找出的论证“道德可以继承”的根据。在这里我先把冯友兰引用的一段文字录下:
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这一点来说,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封建专制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基于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
冯友兰认为,既然存在着不同阶级之间的“共同利益”,那么就有某些超于阶级的思想,也就是说有“超阶级的思想”,而“超阶级的思想”就是“没有阶级性的思想”。从这儿,冯友兰又提出没有阶级性的普遍性形式的思想是可以继承的。冯友兰的这一思想,显然和毛泽东提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不相符合,必然要受到批评。我们“司马文”也参加到一个批评冯友兰的行列之中。在上面我引用的那段话中有一条马克思的边注:“普遍性符合于:(1)与等级contra(相对)的阶级;(2)竞争世界交往等等;(3)统治阶级的人数众多;(4)共同利益的幻想,起初这种幻想是真实的;(5)思想家的自我欺骗和分工。”我们则抓住这条边注,认为“共同利益”只是思想家自我欺骗的幻想,而在起初某些思想家真诚地认为是如此的,因此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超阶级的“共同利益”,“普遍性形式”的思想无非是“思想家的自我欺骗”。
从1962年到1964年所谓的“学术讨论”大概情况都是如此。由于我们的讨论都要引经据典,因此这一时期我又读了一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我想,我读的马克思主义的著作算是不少的。而且我读书比较认真,对搞不清的地方常常要找其他书来参考,所以就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来说,我大概可以算比较有“知识”的了。
1966年,在中国大陆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先是由于我反对聂元梓而被打成“黑帮”,后来在1971年因为我有点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又让我做哲学系的教改组的负责人。所谓“教改组”就是改革教学的组织。当时北京大学开始招收工农兵入学,起初只是学习毛泽东的“老三篇”、“语录”之类,我对此也有些看法,觉得这样学不大系统,因此组织了几个教员根据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编了一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提纲”,后来我又组织了几个教员编了上下两册《中国哲学史》,“文化大革命”后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北大哲学系编的《中国哲学史》就是根据我主持编写的那两本稍加修改的。这期间,我还主张学生应学点逻辑学。没想到,1973年夏秋又刮起了一场“反对右倾回潮”的风,看看我又要受到批判。正在这个时候,毛泽东指示北京大学找一些教员参加到清华大学编写的《林彪与孔孟之道》工作中去。于是北京大学的工军宣队的领导就把一些对“孔孟之道”比较熟悉的教员都调到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中。从我当时的思想状况说,我是很愿意到这个“大批判组”中去的,因为这样可以免去遭受批判。而且,那时我对毛泽东是完全相信,认为他一切都是对的;如果我有什么思想和毛泽东思想不一致,那一定是我错了,总要想方设法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毛泽东思想。到1975年底,我才开始怀疑毛泽东这样做是否有问题,1976年9月,毛泽东突然去世,当时我马上产生了一个思想:今后我们究竟听谁的?并且对“大批判组”的一些成员说了我所产生的思想困境。不久,“四人帮”倒台,我们这些“大批判组”成员也就被隔离审查了,到1978年才把我们“解放”了。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可以说我几乎没有读什么书,所读的就是毛泽东的著作,其他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也很少读。作为一个教书的知识分子来说,十年没有读什么书,不能不说是十分可惜的,而且这本来应是我生命中最能有创造力的十年,它正是我将进入“不惑”的十年。而这十年恰恰是我被迷惑的十年。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学说,是可以研究而且应该研究的,我今后仍然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众多的学说的一种来加以研究,讨论它的得与失,因此它对我说是“非无”;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永恒的绝对真理的教条,那我将不接受它,因为它必将窒息人们的思想,因此它对我说是“非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