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咬嚼之余

鲁迅著作分类全编:拿来主义 作者:鲁迅


咬嚼之余

我的一篇《咬文嚼字》的“滥调”,又引起小麻烦来了,再说几句罢。

我那篇的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

第一回通信的某先生似乎没有看见这一句,所以多是枝叶之谈,况且他大骂一通之后,即已声明不管,所以现在也不在话下。

第二回的潜源先生的通信是看见那一句的了,但意见和我不同,以为都非不能“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各人的意见,当然会各式各样的。

他说女名之所以要用“轻靓艳丽”字眼者,(一)因为“总常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但我却以为这“常想”就是束缚。小说看下去就知道,戏曲是开首有说明的。(二)因为便当,譬如托尔斯泰有一个女儿叫作Elizabeth Tolstoi,全译出来太麻烦,用“妥妳丝苔”就明白简单得多。但假如托尔斯泰还有两个女儿,叫做Mary Tolstoi et Hilda Tolstoi,即又须别想八个“轻靓艳丽”字样,反而麻烦得多了。

他说Go可译郭,Wi可译王,Ho可译何,何必故意译做“各”“旺”“荷”呢?再者,《百家姓》为什么不能有伟力?但我却以为译“郭”“王”“何”才是“故意”,其游魂是《百家姓》;我之所以诧异《百家姓》的伟力者,意思即见前文的第一句中。但来信又反问了,则又答之曰:意思即见前文第一句中。

再说一遍罢,我那篇的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所以将翻译当作一种工具,或者图便利,爱折中的先生们是本来不在所讽的范围之内的。两位的通信似乎于这一点都没有看清楚。

末了,我对于潜源先生的“末了”的话,还得辩正几句。(一)我自己觉得我和三苏中之任何一苏,都绝不相类,也不愿意比附任何古人,或者“故意”凌驾他们。倘以某古人相拟,我也明知是好意,但总是满身不舒服,和见人使Gorky姓高相同。(二)其实《呐喊》并不风行,其所以略略流行于新人物间者,因为其中的讽刺在表面上似乎大抵针对旧社会的缘故,但使老先生们一看,恐怕他们也要以为“吹敲”“苛责”,深恶而痛绝之的。(三)我并不觉得我有“名”,即使有之,也毫不想因此而作文更加郑重,来维持已有的名,以及别人的信仰。纵使别人以为无聊的东西,只要自己以为有聊,且不被暗中禁止阻碍,便总要发表曝露出来,使厌恶滥调的读者看看,可以从速改正误解,不相信我。因为我觉得我若专讲宇宙人生的大话,专刺旧社会给新青年看,希图在若干人们中保存那由误解而来的“信仰”,倒是“欺读者”,而于我是苦痛的。


一位先生当面,一位通信,问我《现代评论》里面的一篇《鲁迅先生》,为什么没有了。我一查,果然,只剩了前面的《苦恼》和后面的《破落户》,而本在其间的《鲁迅先生》确乎没有了。怕还有同样的误解者,我在此顺便声明一句:我一点不知道为什么。

假如我说要做一本《妥妳丝苔传》,而暂不出版,人便去质问托尔斯泰的太太或女儿,我以为这办法实在不很对,因为她们是不会知道我所玩的是什么把戏的。

一月二十日。

【备考】:

“无聊的通信”

伏园先生:

自从先生出了征求“青年爱读书十部”的广告之后,《京报副刊》上就登了关于这类的许多无聊的通信;如“年青妇女是否可算‘青年’”之类。这样无聊的文字,这样简单的脑筋,有登载的价值么?除此,还有前天的副刊上载有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一文,亦是最无聊的一种,亦无登载的必要!《京报副刊》的篇幅是有限的,请先生宝贵它吧,多登些有价值的文字吧!兹寄上一张征求的表请收下。

十三,仲潜。

凡记者收到外间的来信,看完以后认为还有再给别人看看的必要,于是在本刊上发表了。例如廖仲潜先生这封信,我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虽然或者有人(也许连廖先生自己)要把它认为“无聊的通信”。我发表“青年二字是否连妇女也包括在内?”的李君通信,是恐怕读者当中还有像李君一般怀疑的,看了我的答案可以连带的明白了。关于这层我没有什么其他的答辩。至于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在记者个人的意见,是认为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文字的,所以特用了二号字的标题,四号字的署名,希望读者特别注意。因为鲁迅先生所攻击的两点,在记者也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不可不力求改革的。中国从翻译印度文字以来,似乎数千年中还没有人想过这样的怪思想,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确是近十年来的人发明的(这种办法在严几道时代还未通行),而近十年来的翻译文字的错误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铄前古的了。至于这两点为什么要攻击,只要一看鲁迅先生的讽刺文字就会明白。他以中国“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绸”去映衬有许多人用“玛丽亚”,“婀娜”,“娜拉”这些美丽字眼译外国女人名字之不当,以“吾家rky”一语去讥讽有许多人将无论那一国的人名硬用《百家姓》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只这两句话给我们的趣味已经够深长够浓厚了,而廖先生还说它是“最无聊”的文字么?最后我很感谢廖先生热心的给我指导,还很希望其他读者如对于副刊有什么意见时不吝赐教。

伏园敬复。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京报副刊》。

关于《咬文嚼字》

伏园先生:

我那封短信,原系私人的通信,应无发表的必要;不过先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就把它发表了。但因此那封信又变为无聊的通信了,岂但无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许多无聊的是非来,这个挑拨是非之责,应该归记者去担负吧!所以如果没有彼方的答辩则已;如有,我可不理了。至于《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认为原意中攻击的两点是极重要且极有意义的,我不无怀疑之点: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译看起来,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为什么是堕落?我不明白。你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来新发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么?但我要问先生认它为“堕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为用美丽的字眼翻译女性的名字是翻译者完全的自由与高兴,无关紧要的;虽是新发明,却不是堕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国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后。“高尔基”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是姓“高”;不过便于中国人的习惯及记忆起见,把第一音译成一个相似的中国姓,或略称某氏以免重复的累赘底困难。如果照中国人的姓名而认他姓高,则尔基就变成他的名字了?岂不是笑话吗!又如,Wilde可译为王尔德,可译魏尔德,又可译为樊尔德,然则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说的通吗?可见所谓“吾家rky”者,我想,是鲁迅先生新发明的吧!不然,就是说“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尔基”三音连合的字是他原来的姓!因同了一个“高”字,就贸贸然称起吾家还加上rky来,这的确是新杜撰的滑稽话!却于事实上并无滑稽的毫末,只惹得人说他无意思而已,说他是门外汉而已,说他是无聊而已!先生所谓够深长够浓厚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虽然,记者有记者个人的意见,有记者要它发表不发表的权力,所以二号字的标题与四号字的署名,就刊出来了。最后我很感谢先生上

次的盛意并希望先生个人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载几篇。还有一句话:将来如有他方面的各种的笔墨官司打来,恕我不再来答辩了,不再来凑无聊的热闹了。

此颂

撰安。

十六,弟仲潜敬复。


“高尔基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姓高”,廖先生这句话比鲁迅先生的文字更有精采。可惜这句话不能天天派一个人对读者念着,也不能叫翻译的人在篇篇文章的原著者下注着“高尔基不姓高,王尔德不姓王,白利欧不姓白……”廖先生这篇通信登过之后不几天,廖先生这句名言必又被人忘诸脑后了。所以,鲁迅先生的讽刺还是重要,如果翻译界的人被鲁迅先生的“吾家尔基”一语刺得难过起来,竟毅然避去《百家姓》中之字而以声音较近之字代替了(如哥尔基,淮尔德,勃利欧……),那末阅者一望而知“三个音连成的字是姓,第一音不是他的姓”,不必有烦廖先生的耳提面命了。不过这样改善以后,其实还是不妥当,所以用方块儿字译外国人名的办法,其寿命恐怕至多也不过还有五年,进一步是以注音字母译(钱玄同先生等已经实行了,昨天记者遇见钱先生,他就说即使第一音为《百家姓》中的字之办法改良以后,也还是不妥),再进一步是不译,在欧美许多书籍的原名已经不译了,主张不译人名即使在今日的中国恐怕也不算过激罢。

伏园附注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京报副刊》。


《咬文嚼字》是“滥调”

伏园先生:

鲁迅先生《咬文嚼字》一篇,在我看来,实在毫无意义。仲潜先生称它为“最无聊”之作,极为得体。不料先生在仲潜先生信后的附注,对于这“最无聊”三字大为骇异,并且说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种,为翻译界堕落的现象,这真使我大为骇异了。

我们对于一个作家或小说戏剧上的人名,总常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想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在中国的文字上,我们在姓底下有“小姐”“太太”或“夫人”,若把姓名全写出来,则中国女子的名字,大多有“芳”“兰”“秀”等等“轻靓艳丽”的字眼。周家的姑娘可以称之为周小姐,陈家的太太可以称之为陈太太,或者称为周菊芳陈兰秀亦可。从这些字样中,我们知道这个人物是女性。在外国文字中可就不同了。外国人的姓名有好些Syllables是极多的,用中文把姓名全译出来非十数字不可,这是何等惹人讨厌的事。年来国内人对于翻译作品之所以比较创造作品冷淡,就是因为翻译人名过长的缘故(翻译作品之辞句不顺口,自然亦是原因中之一)。假如托尔斯泰有一个女叫做Elizabeth Tolstoi,我们全译出来,成为“托尔斯泰伊丽沙白”八字,何等麻烦。又如有一个女子叫做Mary Hilda Stuwart,我们全译出来,便成为“玛丽海尔黛司徒渥得”也很讨厌。但是我们又不能把这些名字称为托尔斯泰小姐或司徒渥得夫人,因为这种六个字的称呼,比起我们看惯了周小姐陈太太三字的称呼多了一半,也不方便。没法,只得把名字删去,“小姐”,“太太”也省略,而用“妥妳丝苔”译Elizabeth Tolstoi,用“丝图娃德”译Mary Hilda Stuwart,这诚是不得已之举。至于说为适合中国人的胃口,故意把原名删去,有失原意的,那末,我看根本外国人的名字,便不必译,直照原文写出来好。因为中国人能看看不惯的译文,多少总懂得点洋文的。鲁迅先生此举诚未免过于吹毛求疵?

至于用中国姓译外国姓,我看也未尝不可以。假如Gogol的Go可以译做郭,Wilde的Wi可以译做王,Holz的Ho可以译做何,我们又何必把它们故意译做“各”“旺”“荷”呢?再者,《百家姓》为什么不能有伟力?

诚然,国内的翻译界太糟了,太不令人满意了!翻译界堕落的现象正多,却不是这两种。伏园先生把它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也算多事,气力要卖到大地方去,却不可做这种吹敲的勾当。

末了,我还要说几句:鲁迅先生是我所佩服的。讥刺的言辞,尖锐的笔锋,精细的观察,诚可引人无限的仰慕。《呐喊》出后,虽不曾名噪天下,也名噪国中了。他的令弟启明先生,亦为我崇拜之一人。读书之多,令人惊叹。《自己的园地》为国内文艺界一朵奇花。我尝有现代三周(还有一个周建人先生),驾乎从前三苏之慨。不过名人名声越高,作品也越要郑重。若故意纵事吹敲或失之苛责,不免带有失却人信仰的危险。而记者先生把名人的“滥调”来充篇幅,又不免带有欺读者之嫌。冒犯,恕罪!

顺祝健康。

潜源。
一月十七日于唐山大学。

鲁迅先生的那篇《咬文嚼字》,已有两位“潜”字辈的先生看了不以为然,我猜想青年中这种意见或者还多,那么这篇文章不是“滥调”可知了。你也会说,我也会说,我说了你也同意,你说了他也说这不消说:那是滥调。鲁迅先生那两项主张,在簇新头脑的青年界中尚且如此通不过去,名为滥调,是冤枉了,名为最无聊,那更冤枉了。记者对于这项问题,是加入讨论的一人,自知态度一定不能公平,所以对于“潜”字辈的先生们的主张,虽然万分不以为然,也只得暂且从缓答辩。好在超于我们的争论点以上,还有两项更高一层的钱玄同先生的主张,站在他的地位看我们这种争论也许是无谓已极,无论谁家胜了也只赢得“不妥”二字的考语罢了。

伏园附注。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日《京报副刊》。

题注:

本篇最初发表于1925年1月22日《京报副刊》。收入《集外集》。鲁迅曾在《咬文嚼字》一文中提倡翻译中使用音译,尽量直接吸收外国的东西,摆脱传统思想束缚。第一节发表后,当时有署名仲潜和潜原的两位读者给《京报副刊》编辑孙伏园写信,表示不以为然。除孙伏园的回信外,鲁迅为此又写了《咬嚼之余》和《咬嚼未始“乏味”》二文予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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