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叔叔
毛尖
七八年前,我写过一篇关于毛姆的小文章,取名《我的叔叔毛姆》。接下来几年,时不时地会有朋友笑我,哎呀,还真有人把你当毛姆侄女!我自己呢,也在网上看到过,上了当的人明白过来骂我攀龙附凤。
真要攀龙附凤,用得着舍近求远?不过,几年下来,因为朋友和我说到毛姆,总加一句“你叔叔”,搞得我上课说到毛姆,也自然而然“毛姆叔叔”。所以,孙戈译完《总结》,让我帮我叔叔说几句,我居然有点责无旁贷的意思。这个,属于走火入魔吗?
1938年,毛姆写完《总结》的时候,离他本人最后被上帝总结走还有近三十年。不过,他无数的作品已经写出,无数的地方已经走过,无数的人事已经经历,他一辈子干过的事情,我们十辈子也干不了。他愿意坐下来,和我们谈谈人生、谈谈写作、谈谈小说、谈谈戏剧、谈谈真善美,我们还能不洗了耳朵听!
现在,毛姆六十四岁,我四十一岁,叫他一声“毛姆叔叔”,不能更恰当。天气不坏,他心情不错,毛姆叔叔穿着睡衣,要把他这辈子读过的作家作品都点评一番。瓦尔特·佩特,在他那精巧、优美的句子后面,我能体会到一种疲惫、苍白的人性;斯威夫特,完美!然而,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就是很容易乏味;《道连·格雷的画像》,书页间的奇妙字眼曾经让我沉醉,让我带着纸笔去大英博物馆,记下奇珍异宝的名字,但我很幸运,没找到什么机会用这些材料,它们还躺在那本旧笔记本中,为想写废话的人预备着;《圣经》,至于《圣经》……
毛姆叔叔是那么傲娇,亨利·詹姆斯、司汤达都不在他眼里;甚至契诃夫,甚至简·奥斯汀,甚至福楼拜。我刚想为自己最爱的奥斯汀和福楼拜分辩两句,他却自嘲说,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
话都让他自己说了去,听他一路臧否人物,那种目空一切的表情的确让人觉得批评家说得没错——他野蛮、轻浮、愤世嫉俗、能干、浅薄。不过,毛姆叔叔拉紧衣衫,罕见地郑重说道:我尽力整理自己关于各种主题的想法,并不要求谁来赞同我的意见。
不仅不要求别人的赞同,毛姆傲慢又冷静:我不在乎读者,我也决不会感激观众,尤其我对剧院观众越来越没耐心,虽然我全部的名望和财富都来自观众的欢呼。接着,他背过身去,更加决绝:我厌倦了,我不仅厌倦了人,也厌倦了长期盘踞在心中的思想,厌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过的生活。
“厌倦”,对我们常人来说,基本也就完蛋了,但是,对毛姆而言,厌倦不过是激情的另一次振翅。因为厌倦,他加入英国情报处,到俄罗斯当起了特工;因为厌倦,他跑到南海、跑到中国,重新发现生活的熊熊烈火。所以,他断言,一个好的作家,必须比读者先感到厌倦。
天地良心,我真想把这句话裱起来,送给中国所有的电视剧编剧:你必须比观众先感到厌倦。大把大把的台词炮制者,让毛姆告诉你:戏剧家也是哲学家或许不错,不过事实上这和他们也是国王的可能性一样小。因此,写作者的座右铭必须是:能删则删,删了再删,直达观众注意力的顶点。
所以,毛姆很喜欢讲这么个故事:一位年轻的东方国王,急于得到全世界的智慧,所以派人把四方智慧集合成书,三十年后,使者们带着五千册书返回。淹没在大量国事中的国王随即让他们回去压缩这五千册,十五年后,他们又回来了,这次是五百册,但还是太多。十年后,他们带回五十本,但国王老了,要求他们弄成一本就好。最后一次他们来时,国王快死了,哪怕读一本书的时间也没有了。
这个故事来自阿纳托尔·法朗士的《文学生活》。毛姆叔叔说,他所寻求的就是这样的书,一本可以一次性回答所有困惑的书。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总结》,作为毛姆野心的至高表达,就是这么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