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学小说”的生成与全景
中国传统小说的题材,在“小说界革命”的发起人梁启超看来,不外是男女、英雄、鬼神三种,“以此三者,可以该尽中国之小说矣”[1]。梁启超此论,大体上确实能涵括中国古代小说的取材范围。稍后官场小说突然大盛,成为清末民初醒目的文学现象。1918年,文学革命的提倡者胡适批评当下的小说创作时,便十分不满:
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一种是官场,一种是妓女,一种是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留学生,女学生之可作小说材料者,亦附此类)。除此以外,别无材料。[2]
胡适的印象式批评,确实指出了那个时代里“不良小说”中非常显眼的题材来源。在清末民初的“新小说”创作中,男女(包括妓女)、英雄、鬼神乃至官场题材的作品都是渊源有自。值得注意的是,胡适表述为“可作小说材料者”的留学生和女学生,语气中已表明这是近年来新的文学现象。二者都与新式教育息息相关:留学生之进入小说是伴随着晚清“留学场域”的产生而完成的[3],而“新小说”作品中的女学生的身影,亦与新式女子教育有不可分割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