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遇见你,就是我最好的时光

点点梅花为我愁:民国奇男子的爱情往事 作者:慕容莲生 著


遇见你,就是我最好的时光

不是所有的爱,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要在一起,有的人用来相守,有的人用来告别,还有那么几个人只用来默默思念,那是心底最清净最明媚的美好。

梁启超:爱的柔软和倔强

他在水里,她就去水里

三年一次的乡试,来了。广东新会人梁启超打点行李,披星戴月赶路,去广州参加乡试。

那时候,新会还不是江门市的一个辖区,而是新会县。新会县了不得,隋唐间名叫冈州,和广州、潮州并称“岭南三大古州”,素有“东莞拳头新会笔”之美誉。为何享此美誉?东莞一带士民彪悍,富于武风,靠拳头擂出响当当名声,新会则凭着文人墨客的笔头扬名,古时中国许多进士、举人和两院院士出于此地,历代诗人、思想家、学术家层出不穷,为世人传颂。

了不得的地方出来了不得的人物。广州会试,梁启超一亮相,不负亲朋厚望,榜列第八名举人。

主考官李端棻对梁启超更是青睐有加,看这考生以“熔金铸史”的文笔应答考题,以为是个“饱学宿儒”,一见面,才知梁启超16岁。李端棻赞叹不已,认定梁启超绝非池中之物,日后定能翻江倒海成就大事。单纯是为爱慕英才呢,还是想和未来的大人物扯紧关系呢,不得而知,只知道李端棻主动做了月下老,将堂妹李蕙仙许配给了梁启超。

说说李端棻,此人亦是了不得,曾上奏光绪帝,请立京师大学堂(即北京大学前身),还建议各省府、州、县遍设学堂,在所建学堂中设仪器室,在京师设译书局,并在京师与各省及繁华商埠设大报馆,又建议选派优秀学生出国留学。在那年月,有此等见识,真真是不简单。

再说说李端棻的堂妹李蕙仙,她是顺天府尹李朝仪的女儿。顺天府尹是个什么官?料理京城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官属正三品,换成今时说法,等同北京市市长。顺天府尹的女儿李蕙仙幼承庭训家学,熟读古诗,善于吟诗作文,且擅长琴棋书画,有才女美誉。

乡试归来,梁启超中了举人,又得一佳人,可谓双喜临门。

他怎就如此好运气?好运气从来只光临有才学之人。或许上天赐予每个人的好运气都是均等的,只是有的人没能耐消受罢了。

次年,中了举人的梁启超赴京会试,很遗憾,未中。看,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人春风,亦会再来几阵冬风,再厉害的角色上天都不偏袒他,不会一路送他好风扶他直上青云。是所谓天将降大任于人,必会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熬得过去磨炼,成大人物。

身为京城官家小姐的李蕙仙,没有嫌弃梁启超会试落第,亦不嫌弃梁家贫寒,1891年,她嫁给了梁启超。婚礼是在京城李家举行,由李端棻一手操办。

婚后,李蕙仙随梁启超回到新会县。梁家着实清贫,梁启超带着新婚妻子回家,连一间新房都没有。梁启超的父亲就将一间古书室重新布置,权当新房,让一对新人入住。李蕙仙无怨无悔,她不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女子结婚嫁人,嫁的是人,人之外的另一些生活物质,能随之拥有当然是好,倘若无有,没关系,夫妻一对,两双手,共同创造。

广东沿海地区气温高,湿度大,自幼生长于北方的李蕙仙很不适应南方气候,再则,南方和北方生活习惯大不同,语言亦是不通,来此生活,自然困难重重,但李蕙仙不曾有丝毫抱怨。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出身官宦人家,嫁入贫寒的梁家后,来之,安之,主动承担起繁重的家务,从来不使千金小姐的性子。

梁启超的生母早已去世,继母仅比李蕙仙大两岁,但李蕙仙敬她爱她,日夜操劳侍奉,极尽孝道,从无半点不恭之举。这样的好女子,怎会不讨人喜爱?梁家上下,邻里乡党,无不称赞李蕙仙的美德。

或许李蕙仙不曾想太多,她出身富贵下嫁清贫,她肯洗尽铅华投身于油腻厨房及繁琐家务中,只因她爱她的夫君梁启超。他在水里,她就去水里;他在火中,她就去火中。女人的爱是高贵的,真爱一个男人,她是情愿堕入尘埃的,又在尘埃里欢喜地开出花来。

人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女人。梁启超的背后站着李蕙仙。

20世纪初,正值清朝末期,政府不作为,外寇入侵,中国处于民族危亡的水深火热之中,有志之士展开了维新运动,试图革新图强。梁启超是维新运动的领头人物之一。梁启超曾说,无论他做什么,决不会意气用事,亦不为争权夺利,而是由他的中心思想和一贯主张决定的。“我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呢?就是爱国。我的一贯主张是什么呢?就是救国。”

李蕙仙不仅全力支持梁启超革新变法,她自己也努力学习新学,提高思想认识。多聪慧的女子。她知道,男人要的绝不仅仅是一个能嘘寒问暖又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男人还希望他的女人可以和他对话谈心;他不需要女人对他的事业指手画脚,但他需要女人能在关键时候给他一些有益的建议,使他清醒,促他前行。若是女人的思想跟不上男人的脚步,男人谈山女人说水,总是驴头不对马嘴,对着这样的女人,男人懒得开口说心事,甚或要生出厌心呢。李蕙仙要做一个丈夫喜欢和她对话谈心的妻子。

1896年,李蕙仙随梁启超去上海,创办宣扬维新的《时务报》,并在上海创办女子学堂,李蕙仙担任提调。何为提调?提调是个官职,清末各新设机构常设此职,其职权大小及所处理事务的内容,因机构而定。学堂里的提调,类似于今时的学校校长。

看,李蕙仙多不简单,在家孝敬公婆操持家务有条有理,下厨房可烹出美味佳肴,出得厅堂做起事来又有眉有眼。这样的女子,哪个男人可娶得,是莫大的福气,心底怎样热爱都还觉得不够。

1898年,梁启超回京参加“戊戌变法”,受光绪帝召见。梁启超的学识和文采,自是优异出众,光绪帝甚为赞赏,只是,他一口广东方言,让光绪帝大为扫兴。这就譬如,某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只是不会说普通话,逢着谁都说一口难懂的山野方言,即使他是英雄,为正义振臂摇旗呐喊,也少有人来响应吧,因为没谁能听得懂他在呼喊什么。梁启超难免会有挫败感。这时,他背后的女人李蕙仙站了出来。李蕙仙在京城长大,官话自然说得流利,她帮助梁启超学习官话。在爱妻的帮助下,没用多久,梁启超就能用官话表达思想和参与社交了。

梁启超深深觉得,李蕙仙就是天老爷赐给他的天仙,她貌美又贤惠,她肯陪他吃苦,亦能为他掘发甘泉。

李蕙仙若是生在今世,依着她的智慧,应是个很能呼风唤雨的女强人。但在李蕙仙生活的那年代,在纪念碑式的历史书写中,女人的缺席,是世界性的共同点。那年月的女人,要么藏在深深庭院里孝顺公婆教育儿女,要么既忙于繁琐家事又忙于协助丈夫。入得厨房,出得厅堂,李蕙仙做到了。这一切,梁启超看在眼里,记在心底,他深爱并感激他的妻子。

据梁启超说,他和李蕙仙一生只吵过一次架,仅此一次,后来的许多年里每每想起来,他都深感内疚。

一个是闺中良友,一个是第一知己

也是在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光绪帝被囚,梁启超和他的老师康有为等有志之士所发起的“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变法维新前前后后历时103天,故又称“百日维新”。

变法失败后,慈禧太后命令两广总督捉拿梁启超及其家人。梁启超只身逃亡日本,他的妻子李蕙仙则带着梁家老小避居澳门。

梁启超不在,李蕙仙成了整个梁家的支柱,她服侍老人,抚养幼女,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智尽能索任劳任怨。梁启超又是感激又是敬佩,他写信给李蕙仙:“大人遭此变惊,必增抑郁,惟赖卿善为慰解,代我曲尽子职而已,卿素知大义,此无待余之言,唯望南天叩托而已。”信中所说“大人”是指梁父。都说养儿为防老,他不能在父亲床前尽孝,反为父亲添了许多动乱,心中悲苦不言而喻。可是,又能怎样呢?只好“望南天叩托”妻子,代他慰解父亲并“曲尽子职”。

同年10月6日,梁启超又致信李蕙仙:“大人当此失意之时,烦恼定不知几多,近日何如?不至生病乎?吾今远在国外,侍奉之事,全托之于卿矣。卿明大义,必能设法慰解,以赎吾不孝之罪,吾唯有拜谢而已。卿我之患难交,非犹寻常眷属而已。”

一对夫妻,安稳之时百般恩爱,怕只怕遇着变故大难临头各自惶恐飞奔。患难之时犹不离不弃,更见真爱。倘若说梁启超先前爱恋李蕙仙仅是出于一个丈夫应有的责任感,现今,他的爱里却就含了诸多的感激。流亡之路,荆棘密布,李蕙仙是他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柱,譬如一双既柔软又坚韧的鞋子,前路再漫长再多坎坷,他的脚始终温暖又坚强,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无所畏惧地漫游闯荡。

李蕙仙,女子所应有的温柔她一分不少,更难得的是,她还有着丝毫不逊须眉的临危不惧镇静果敢。清兵查抄梁家时,李蕙仙应对从容,后来梁启超在信中写道:“南海师来,得详闻家中近状,并闻卿慷慨从容,辞色不变,绝无怨言,且有壮语。闻之喜慰敬服,斯真不愧为任公闺中良友矣。”

清兵抄家时,李蕙仙的表现梁启超甚为喜慰敬服,他欢喜地称她为“闺中良友”。夫妻恩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可欢爱,可谈心,亦亲亦友,琴瑟和鸣。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心似双丝网,结结复依依。或许可以说,李蕙仙满足了梁启超对女人的所有幻想。真个是,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1899年底,梁启超应康有为之请,由日本前往美国檀香山,忙于创设保皇会分会与勤王事宜。保皇会是康有为等人在加拿大创设的,又名中国维新会,其宗旨是“专以救皇上,以变法救中国、救黄种为主”,意即是保救被囚禁的光绪帝,排除慈禧太后、荣禄等反对维新变法的顽固势力。去檀香山前,梁启超本是准备接李蕙仙等家眷去日本团聚,康有为的邀请打破了这一计划。全心只为维新救国的梁启超吟诗《壮别》记说此行:“丈夫有壮别,不作儿女颜。风尘孤剑在,湖海一身单。天下正多事,年华殊未阑。高楼一挥手,来去我何难。”

梁启超这厢慷慨激昂,李蕙仙那厢孤寂愁闷,她曾多次致信梁启超,诉说避居澳门的苦寂,听闻梁启超答应她去日本团圆,她心中不胜欢喜。会否漫卷诗书喜欲狂?可曾想过顿时放下一切漂洋过海赶往东瀛?会的吧。乍又听闻梁启超突然赴美,她的心底怎是失落二字所能形容?但她究竟是深明大义的女子,国事和家事孰轻孰重她辨得清楚。且请他去吧,早日国泰早日民安,天下有情人再不尝受离恨苦。

有此贤妻,梁启超自然可以壮怀激烈:高楼一挥手,来去我何难。

到了檀香山,梁启超受到热烈欢迎。有个何姓侨商在家中设了盛宴,为梁启超接风洗尘。宴会有许多西洋人参加,为便于交流,何姓侨商就让自己的女儿何蕙珍担任梁启超的翻译。

是年,何蕙珍芳龄二十,自幼接受西方教育,英文自是极好。

那天宴会上,何蕙珍颇为活跃,她广博的知识,不凡的谈吐,很令梁启超惊叹不已。更吃惊的还在后头:何蕙珍居然对梁启超的著述十分熟稔,就像爱花的人去了花卉市场,随便指向哪束花,皆能很快地说出花名、花的特征和习性、分类、繁殖培育、药用价值,等等等等。

古人说人生四大喜事,其一便是“他乡遇故知”。何蕙珍和梁启超虽不是故知,胜似故知。两个人有说也说不完的话,谈也谈不完的笑,整个宴会仿佛只为何蕙珍和梁启超的对语而举办,其他人皆沦为背景,负责点缀和陪衬他们二人的热闹。

宴席将结束时,何蕙珍取出一沓手稿,给梁启超看:“这是我代先生笔战而起草的英文中译稿,请先生惠存并予指教。”

梁启超又是大吃一惊。不过,心底的谜团到底解开了。

刚到檀香山时,梁启超四处奔走演说维新之道,清廷驻檀香山领事馆又是震惊又是气恼,遂买通当地一家英文报纸,不断刊发文章攻击梁启超。梁启超甚想予以回击,只是苦于不懂英文。不料,紧接着竟出现一桩奇事,当地另一家英文报纸上接连出现为梁启超回驳的文章,文辞清丽,论说精辟。谁都看得出来,该作者对梁启超的经历和著述了若指掌,但文章并未署名,这人是谁呢?梁启超和他的维新同仁们都猜不出是哪个神秘人物仗义执言。

今日真相终于大白,原来那些为梁启超辩护的文章,皆是出自眼前这位妙龄姑娘之手。

何蕙珍到底是受了西方教育,凡事讲究个坦率直白,不似东方人委婉含蓄。她说她非常欣赏梁先生的才华,更大胆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

被人爱慕,是桩快事,梁启超当然开心,不过,他很清醒,他家中早已有妻。

梁启超婉言谢绝了何蕙珍的爱意。他再过几日将前往夏威夷茂宜岛,后来的日子亦要为救国救民之计东奔西走,如此辗转奔波,他怕他拖累何蕙珍。

姑娘的一颗热心,遇着一盆凉水,兜头浇下。何蕙珍心生惆怅,不过,她更爱梁启超了。这个男子,不愧是她素来敬重的人,他有情有义,爱便深爱,不爱即是不爱,他对爱的责任感和他对国家兴亡的责任感一般深重。那年月,男子妻妾成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然而世间万紫千红,他独钟情一种。如此情深义重的男子,难得!

宴会散去,临别在即,何蕙珍向梁启超请求:“我十分敬爱梁先生,今生或不能相遇,愿期诸来生,但得先生赐一小像,即遂心愿。”

佳人如此有情,公子怎忍拒绝?数日后,梁启超挑了一张自己最满意的相片赠与何蕙珍。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何蕙珍回赠了两把自己亲手织绣的精美小扇,给她深深爱慕却不能厮守的男人。

爱,到底是什么做的骨肉?它总是教人无比惆怅。要么,遇见某人,顿时意乱情迷,明明深爱,偏偏那人早已心有所属;要么,遇见另个人,对方献尽殷勤,自己却似无事人,生不起半点缠绵知觉;再要么,彼此相见甚欢,只是因了种种不得已的缘故,划一条楚河,分个汉界,两个人儿遥遥相望。或许,所有能够相遇的人,其实皆是可以相爱并相守,唯唯输给了时间,不是相遇太早,就是相逢恨晚。是否可以说,我们会爱上谁,不过是因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刚好遇见谁?爱啊,它真是一个教人无比惆怅又欲罢不能的东西。谁能帮帮忙,让这尘世所有真心热爱的人皆可欢欢喜喜成了眷属,让这尘世从此再无惆怅再无感伤;谁能帮帮忙,就像农人除去田间杂草,使瓜果健康生长瓜果飘香?

那场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的宴会散去了,梁启超和何蕙珍,他们心底爱的盛宴才刚刚开始。那一夜,何蕙珍可有失眠?梁启超是真的失眠了,他自陈:“余归寓后,愈益思念蕙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几乎不能自持。酒阑人散,终夕不能成寐,心头小鹿,忽上忽下,自顾二十八年,未有此可笑之事者。今已五更矣,提起笔详记其事,以告我所爱之蕙仙,不知蕙仙闻此将笑我乎,抑恼我乎?”

他虽明言婉拒了她的爱,但他究竟骗不过自己的心。她那般好的姑娘,譬如一盏上好的茶,又如一樽佳酿,即使不言不语亦自弥漫芬芳,任何男子靠近皆会怡然倾倒。何况,那盏好茶,那樽佳酿,她开了口呀。

梁启超究竟是个清醒人,他只有一颗心,心里早已住着一个人。那个人亦是万般的好,是他所有欢喜和坚强的源泉,她给他温暖,给他力量,所有他想要的她都能给他,甚或那些他从未期待过的美好,她也完完整整结结实实地给了他。她充满了他的心。她是他的结发之妻,李蕙仙。

可是,他对何蕙珍到底是“生出爱恋之念来,几乎不能自持”。这可如何是好?与其惆怅躲避,不如坦然面对。他决定毫无保留地告诉李蕙仙,在远离故国在遥远的檀香山,他遇见一个叫何蕙珍的姑娘,她有万般的好,但他拒绝了她。只是,他可以掌控自己的举止,却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他觉得自己心里藏了一头小兽,蠢蠢欲动的小兽,睁着爱情的眼,望他,袭击他,他想勒紧这小兽的缰绳,要它安稳,不作乱。

李蕙仙很快就回了信,大意是说:你不是女子,大可不必从一而终,如果真的喜欢何蕙珍,我准备禀告父亲大人为你做主,成全你们;如真的像你来信中所说的,不能放纵着爱,就把它放在一边,不要挂在心上,保重身体要紧。

多聪慧的李蕙仙,她知道,男人适合放养,倘若一味地用力拘着他,天生爱自由的男人势必要抵抗,如同皮球,越拍弹得越高去得越远,不如随他。随他,不是纵容他,而是辟了另外的道路,引他来行。梁启超不是素来敬畏他的父亲吗,那就禀告父亲大人。四两拨千斤,曲线救爱。最后,她还不忘嘱咐梁启超,保重身体要紧。她要他明白,她时时刻刻皆在牵挂他的冷暖,至于她的冷暖,随他自家心意安排。

梁启超听闻李蕙仙要禀告父亲,果然慌了,急忙复信,再三向妻子表白,他对何蕙珍已“一言决绝,以妹视之”,“此事安可以禀堂上?卿必累我挨骂矣;即不挨骂,亦累老人生气。若未寄禀,请以后勿再提及可也。前信所言不过感彼诚心,余情缱绻,故为卿絮述,以一吐其胸中之结耳。以理以势论之,岂能有此妄想。吾之此身,为众人所仰望,一举一动,报章登之,街巷传之,今日所为何来?君父在忧危,家国在患难,今为公事游历,而无端牵涉儿女之事,天下之人岂能谅我?……任公血性男子,岂真太上忘情者哉。其于蕙珍,亦发乎情,止乎礼义而已。”

爱本无输赢,可是,有些时候,爱明明又是能分个输赢的。无疑,何蕙珍输了。她只是输给了时间。怪只怪相遇太晚。

某天,一位友人来拜访梁启超,婉转建议,梁先生何不娶一位懂英文的女子做夫人呢?这样,或许更有利于事业发展。

梁启超沉思片刻,说:“我知道你说的是谁。我敬她爱她,也特别思念她,但是梁某已有妻子,昔时我曾与谭嗣同君创办‘一夫一妻世界会’,我不能自食其言;再说我一颗头颅早已被清廷悬以十万之赏,连妻子都聚少散多,怎么能再去连累人家一个好女子呢?”

那位友人无疑是何蕙珍的说客。她不能打动他的心,且试试请他的朋友来代为说情。

只可惜梁启超心意已决。他不是轻浮男子,断不去行轻浮事。

再见到何蕙珍,梁启超甚是不安。他并非情场浪荡子,自是觉得料理不了这复杂感情。于何蕙珍,他有愧疚之情,白白辜负了姑娘的深爱。倒是何蕙珍落落大方,她和梁启超说:“先生他日维新成功后,不要忘了小妹。但有创立女学堂之事,请来电召我,我必来。我之心唯有先生懂。”

一个步步后退,一个不舍不弃,若不是为了爱,谁肯这般既缠绵又惆怅?

梁启超虽从理智上牢牢地按捺住了自己的感情,但要他如何真真的一颗心说放下就放下?他陆陆续续为何蕙珍写了许多情诗,抒发他对何蕙珍的赞美、思念,还有千万般的无奈。其中有一首,这样写:“颇愧年来负盛名,天涯到处有逢迎。识荆说项寻常事,第一知己总让卿。”

他说,何蕙珍是他的“第一知己”。

做不成夫妻,且做红颜知己。人在天涯行走,尝尽尘世炎凉,无论何时何地处于何境,哪怕受着全世界的误解,只一想起那个知心知意的人,就会无比快乐,不再有孤独。

这个世界太过纷繁喧嚣,红颜知己却始终都是心灵深处的一片宁静之海。能拥有红颜知己的男人是幸福的。她总能轻易穿越层层阻碍,如入无人之境地走进你的内心,用一种你与她都能懂的语言来和她进行灵魂的对话和交流。

今我失君,只影彷徨

1901年,梁启超的长子,后来享誉世界的建筑大师梁思成出生了。那个时候,人们多是认为,男儿才是传后人,倘若无子,便认为是后继无人,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蕙仙和梁启超结婚多年,只育了一女,梁思顺。如今,梁思成出生,梁家上下无不欢欣。

梁思成幼年身骨单薄,体弱多病,望着这个孩子,梁启超和李蕙仙都有些担心。为了梁家香火旺盛,李蕙仙请梁启超纳王桂荃为妾。

王桂荃是李蕙仙的陪嫁丫头,她身世凄惨,4岁时父亲病故,继母虐待她,从4岁到10岁被转卖了四次做丫头,后来去了李家,做了李蕙仙的侍婢,李蕙仙出嫁,她也随着来到梁家。据说,“桂荃”这个名还是梁启超为她取的,之前她并无大名。

人和人的命运竟是如此不同,有人一生下来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有人却清寒贫苦,如草根,努力向上生长,却还是要受人践踏。谁说的,人人生来自由平等?这尘世,何曾真的有过平等和自由?还有人说,只要肯努力,命运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其实,有些人的命运生来就被另一些人掌握,进退或左右都由不得自己,譬如棋子,只能等待拈棋的人随意摆放。

李蕙仙肯使王桂荃给梁启超做妾,一是为了梁家香火有续,二是,先前何蕙珍风波给了她很深的触动。虽然梁启超恪守一夫一妻之念,但他究竟是男人,哪个男人没有三妻四妾的心?梁启超自己也说,他“心头小鹿,忽上忽下”,“几乎不能自持”。李蕙仙或许想借王桂荃拴住梁启超心头那不安分的“小鹿”。

纳王桂荃为妾,这件事,梁启超鲜少对人体及,他不愿意承认她的侧室身份。可能因为,他有悖自己曾定下的“一夫一妻制”,难以启齿。他要求他的孩子们称王桂荃“王姑娘”或“王姨”,但那些孩子个个对王桂荃感情甚深,他们管李蕙仙叫“妈”,管王桂荃叫“娘”。

对王桂荃,梁启超虽不似对结发夫人李蕙仙那般恩爱有加,但也是尊重的。他曾对长女梁思顺说:“她也是我们家庭极重要的人物。她很能伺候我,分你们许多责任,你不妨常常写些信给她,令她欢喜。”

由此可看,他对她好,也不过是因为“她很能伺候”他,又很能照顾他的孩子。旧时代女人,实在委屈,她们不过是男人的工具,负责照顾男人的衣食起居,为男人生儿育女。倘遇着一个有情意的男人倒还罢了,否则,不过是默默生默默死,落不得半句好话。

王桂荃为梁启超先后生育了六个子女,在梁家,她既是李蕙仙的得力助手,又是李蕙仙各项意图的忠实执行者,也是梁家的主要劳动力。梁家老小的饮食起居,是她负担,孩子们读书写字也是她勤加督促,忙上忙下,忙里忙外。她虽出身贫苦,没有机会读书识字,但自幼聪明伶俐,勤奋好学,随梁启超流亡日本期间,接受了新思潮,开阔了眼界,很快就学得一口流利的东京话。梁启超所追求的事业,她很能理解,并尽她所能全力支持。

算起来,梁启超待王桂荃亦是好的,虽无大白天下的名分,但他心中存着感激,要不他怎会说“她也是我们家庭极重要的人物”?

每个人一生中其实都可两次转动命运转盘,一次是出生,另一次是婚姻。女人遇见一个对的男人,远比男人遇见对的女人,更为重要。

1913年,进步党“第一流人才内阁”成立,梁启超出任司法总长。也是在任民国司法总长期间,何蕙珍从檀香山千里迢迢赶来,见梁启超。多年过去了,这个女子热爱梁启超的心从未改变,她再次表达爱意,希望能嫁给梁启超。

纳了王桂荃为妾,梁启超都尽量避讳,现今他又是司法总长,一举一动都惊动天下,这当口,他自是不会接受何蕙珍。在司法总长的客厅里,他招待远道而来的何蕙珍。他都不肯请她去家里坐坐。

此情此境,惹得何蕙珍心酸不已。又能怎样呢?她只好怏怏而返。

来时路上,她应是欢喜的,或许设想了诸多喜悦场景,每一幕皆是她和梁启超恩爱甜蜜,回去的路,或许她泪水洒了一程。爱一个人,为何竟是这般辛苦?又为什么,越是得不到的爱越费尽心思想得到?一团火,烧了起来,要灭掉,该有多难?薪火易灭,难的是爱火。

在梁启超心中,从来只有维新救国,只有李蕙仙,至多在心的某个角落再藏着一个王桂荃,余者,再也容不下。

1915年12月12日,中华民国已成立了三年,也就在这时,袁世凯竟然宣布复辟封建帝制,掀起轩然大波。梁启超反对袁世凯称帝,赴云南与蔡锷策划武力讨袁,护国运动爆发。忙于救国,梁启超无力照顾家小,心中多有愧疚。李蕙仙鼓励他:“上自高堂,下至儿女,我一身任之。君为国死,勿反顾也!”

多么掷地有声的一句话,给了梁启超莫大的鼓舞。

这个女人,她总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她一直都是他最坚实的后盾,为他免除后顾之忧,使他能够勇敢向前,始终追随着时代的步伐,肩负起天下兴亡的重任。

如此深明大义又温柔贤惠的女人,梁启超一定觉得即使和她白头偕老都还不够,若有来世,来世还要再做夫妻。可惜,她不能陪他直到白发苍苍,她先他而去。

1924年春,李蕙仙乳腺癌复发,医治无效,同年9月13日,溘然长逝。

梁启超悲痛欲绝。

在《苦痛中的小玩意》一文里,他悲楚地写道:“我今年受环境的酷待,情绪十分无力,我的夫人从灯节起卧病半年,到中秋日奄然化去,她的病极人间未有之痛苦,自初发时医生便已宣告不治,半年以来,耳所触的,只有病人的呻吟,目所接的,只有儿女的涕泪。……哎,哀乐之感,凡在有情,其谁能免?平日意态活泼兴会淋漓的我,这回也嗒然气尽了。”

最深情又最悲怆的却是那篇《祭梁夫人文》了:“我德有阙,君实匡之;我生多难,君扶将之;我有疑事,君榷君商;我有赏心,君写君藏;我有幽忧,君噢使康;我劳于外,君煦使忘;我唱君和,我揄君扬;今我失君,只影彷徨。”

他和李蕙仙做了一辈子夫妻,只吵了一回架,仅此一次,于他来说,便是一生的罪过。他曾对他的大女儿梁思顺说:“顺儿啊!我总觉得你妈妈的那个怪病,是我们打那一回架打出来的,我实在哀痛至极!悔恨至极!我怕伤你们的心,始终不忍说,现在忍不住了,说出来像把自己罪过减轻一点。”

男儿无情未必真豪杰,当情到深处,男人落泪,任是石人见了都要肝胆俱裂的吧,又似好端端的六月,蓦地起了漫天大雪。一切都是因为爱。真爱一个人,会怕她哭,怕她受累,怕自己会先她而去,留下她一人在这世间孤苦伶仃,想着,还是她先走的好,至少他可照顾她直到最后一刻。然而,当她真的去了,他又痛不欲生,想着拿自己的寿数去老天那里求个情,换回她多活许多年,只要她快乐、健康、平安,无论怎样他都觉得好。翻来覆去,左右为难,还不尽都是因为爱?若是从来都未爱过,该有多好,至少无牵无挂。可是,若从未爱过,这一生又岂非白活?

人这一生,终究是在患得患失中过。

听闻李蕙仙去世的消息,痴心不改的何蕙珍再次来见梁启超。她劝慰他节哀,也委婉地和他说,可否容她留在他身边,爱他,照顾他。

梁启超再次拒绝了何蕙珍。他说,年迈,不想再婚。

这一次,何蕙珍想必亦下定决心,无论怎样都要做他的女人,请他娶她为妻。她多次登门求见,他拒绝不过,后来索性避而不见。

何蕙珍的表姐夫、《京报》编辑梁秋水看不过去,怨责梁启超太过薄情,甚至“连一顿饭也不留她吃”。

或许梁启超只怕他年迈多病之身会拖累何蕙珍。王导虽不杀周伯仁,周伯仁却因王导而死。梁启超深恐累及何蕙珍,何蕙珍一生爱情其实早已尽付梁启超,她的青春也给了他,为他苦苦守候。他要,或者不要,她的爱始终都在那里。倘若何蕙珍回忆她之一生,或许她只深刻记得,有一年她遇见梁启超,又有一年她远渡重洋从檀香山去北平,寻找梁启超,请他娶她为妻;还有一年,她再从檀香山来,再见梁启超,在他家中来来去去,希望做他的妻子,后来他却不见她了。这一年又一年,滑过去,她老了。他们都老了。除了年轻时他曾为她写下的情诗,见证了他们曾有的爱意,余者,她一无所得。

爱之悲伤,悲莫悲兮一个执着地给一个执着地拒。给者无错,拒者亦是无错。若说有错,错在当年不应相识,倘若不识不见,何来悲伤?或许,见亦应见,只恨相见太晚。

此情可待成追忆

李蕙仙去世了,她留下三个孩子,王桂荃生育了六个孩子,共九个子女,王桂荃是所有孩子的母亲,她爱他们。这九个孩子后来个个都很出息。

梁启超的外孙女吴荔明在《梁启超和他的儿女们》一书中,叙及王桂荃,她深情地写道:“婆的性格坚强,富有独立性,1929年公公去世,没留多少遗产,儿女们大多还在读书,经济上还不独立,八舅思礼才5岁。是婆苦心把家维持下来,继续把儿女都培养成才,并想方设法把八舅送去美国深造。在我的印象中,婆从来也没有发愁的时候,她总是勇敢地迎接生活的磨难和考验。……婆也很幽默,这是和公公长期相处形成的性格,常讲笑话和各种故事给孙子们听。”

或可说,王桂荃周全了梁家,梁启超也改变并成就了王桂荃。因为他,她的名字刻在了历史的字行里,虽有些许委屈,却也不乏温馨。

李蕙仙去后,梁启超终肯承认王桂荃的身份,在给朋友的信中,若有提及王桂荃,他称她为“小妾”,再不似从前,只称她“王姑娘”或“王姨”。

梁启超对婚姻的固执,或只因他曾定下“一夫一妻制”,他希望全天下男女皆是一夫一妻,彻底荡除男人妻妾成群的封建陋习。而他自己,因种种缘故纳王桂荃为妾,甭说他的政敌曾以此为把柄抨击他,他自己亦是无比介意。谁愿意去做那自食其言的人呢?至少,君子不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再三拒绝何蕙珍的追求,亦是因为这个缘故。他怎会真的不爱何蕙珍?只是,倘若爱了就要去占有,世界岂不乱了套?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子之道。

梁启超最是厌恶用情不专的人。在他看来,一对男女结为夫妻,这不是稚童玩过家家游戏,不能说牵手就牵手说离散就离散,在一起,就要一辈子在一起,除非死别,决不生离。

徐志摩与结发之妻张幼仪离婚,又娶有夫之妇陆小曼,梁启超极力反对。

徐志摩是梁启超的爱徒,爱之深,责之切。当初徐志摩初见林徽因,意乱情迷,向发妻张幼仪发出离婚协议书。梁启超闻讯后,致信徐志摩,严厉批评他草率轻浮。徐志摩离意笃定,一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将恩师的规劝置之脑后。终是没能娶得林徽因,徐志摩转而追求京城有名的交际花陆小曼。这事儿,徐志摩的父亲亦是极不赞成:一,徐父不喜欢陆小曼,认为穿梭于灯红酒绿中的女子品行轻薄;二,徐志摩和贤淑的发妻离婚已属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

没谁能阻得了任性的徐志摩。恼怒的徐父实在无奈,便提出:要娶陆小曼也可,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一开始,梁启超当然不肯前去证婚,终驳不了胡适等好友的面子,甚不情愿地去参加徐志摩的婚礼。

大喜之日,所有宾客都当祝福,梁启超却不,开口便语出惊人:“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好一番劈头盖脸的训斥,徐志摩和陆小曼羞愧难当,其他宾客亦是目瞪口呆。徐志摩忍着惭怍,趋步上前,向老师请罪,并觳觫地请求:“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弟子一点颜面吧。”

梁启超瞥了徐志摩一眼,继续说:“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为你的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此生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这应是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吧,字字千钧,掷地有声,甭说是那对新人,满堂宴客无一不失色,悚然一惊。

后来,谈及此事,梁启超这样解释:“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这就是梁启超,平生耿直,光明磊落。

徐志摩婚礼上的证词,是他对封建婚姻陋习的再次讨伐,由此亦可洞见他对婚姻的真实态度。那么,待何蕙珍、王桂荃,他的疏淡并非是他生性情思淡薄,是他有他的生活原则,他只不过是恪守他的信念而已。

没有生活原则的人是可怕的。那些明明有了爱人,却又沉迷于新欢的人,是可耻的,更可耻的是,有些人满足了一己欢愉,游戏感情偏说自己拿爱拯救他人,难不成以为自己是天老爷,芸芸众生须你滋润济度?要知道,不是所有的爱,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要在一起,有些爱是用来封锁遗忘,有些爱是用来遥遥相望,有的人用来相守,有的人用来告别,还有那么几个人只用来默默思念,那是心底最清净最明媚的美好。

若是世间所有男子皆似梁启超,世间男女俗世生活或许个个都得岁月静好。不,世间也还是需要徐志摩式的男子,这样滚滚红尘方有红尘滚滚,故事够多够精彩,成全所有闲人茶余饭后谈资。不是吗,这世间多的是伸长脖子寻热闹的看客。

1926年春天,这年春天于梁启超来说灰暗的,他患了尿血症,病原是一个肾病变。做了手术,将右肾割去,尿血仍未能停止,再做检查,原来是医生误将健康右肾切除了。梁启超思虑着当时中国西医尚未发达,便不让公开报道,以维护医院声誉。

1928年,经历了恩师康有为去世、爱徒范静生去世、国学大师王国维投湖自尽等大悲之事,梁启超的健康状况越发糟糕了,已不能伏案工作。1929年1月19日,梁启超于医院病逝。

在他最难过的日子,直到他闭上眼睛停止呼吸,都是王桂荃陪伴着他。

世间人人事事,谁能说得清?最爱的人,或许不是陪伴最长久的。曾不以为意的,却见证了你生命的所有辉煌或黯淡的细节。

李蕙仙走了,梁启超也走了,梁家的九个孩子只有王桂荃可依靠了。这个女人,她是中国千千万寻常女性的缩影,温柔,坚强,善良,沉默,阳光一样温暖又水滴一样平凡。她悄无声息地活着,又热热闹闹地爱着,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撑起一片天,天空下,她的孩子们欢快肆意地成长:有三个成为院士,两个投军入伍,一个长于诗词研究,一个是图书馆学家,一个从事经济学研究,还有一个是著名社会活动家。她是一个多寻常的女人,又是一个多不寻常的女人。

1968年,王桂荃也走了。

梁家的子女们在香山梁启超、李蕙仙的合葬墓旁,种下一棵母亲树,立碑纪念他们平凡的母亲——王桂荃。

附:梁启超简介

梁启超(1873.02.23—1929.01.19),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等。广东新会人,师从康有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政治活动家、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史学家和文学家,曾参与并领导“公车上书”和“戊戌变法”等运动,亦曾提出并倡导“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著有《饮冰室合集》,包括影响深远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历史研究法》、《少年中国说》,“每一文出,则全国之身目为之一耸”。

冯玉祥:一起吃苦的幸福

平民将军和平民夫人的短暂幸福

1928年7月2日,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个中国人。关于封面人物的报道,开篇就写着:“他站起来足有六英尺高。他不是纤弱的黄种人,个头魁梧,古铜色,和蔼。《圣经》拿在手上或者放在口袋里,虔诚的基督徒。神枪手。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军队——195000人——的主人。在今天,这样的人就是中国的一个最强者:冯玉祥元帅。”

这是继吴佩孚、蒋介石之后,第三位登上《时代》封面的中国人。

冯玉祥出身寒微,只读了一年零三个月的私塾。11岁那年,为了挣得每月3两3钱的饷银,他投军入伍,成为淮军中的一名小兵。淮军是李鸿章在曾国藩的指示下,招募两淮勇丁编练成的一支军队。冯玉祥20岁时,恰逢袁世凯大规模地编练新建陆军,新军同旧式军队有很大不同,聘了德国人为教练,又有新式武器装备;人往高处走,一心抗敌救国成一番大事业的冯玉祥,转投新军。

体格魁梧健壮又积极进取的冯玉祥,在新军中颇得上司赏识,接连晋升,从正兵到副目,再到正目,第三年便升至哨长(注:旧时兵制中的一个官职,相当于排长)了。这样出色的一员兵,自然深受长官看重。

当时冯玉祥所在的队伍,协统(注:等同于旅长)是陆建章,他有个由他抚养长大的内侄女,名叫刘德贞,到了婚嫁年龄。标统(注:等同于团长)王化东向来器重冯玉祥,便做了月老,为冯玉祥和刘德贞牵姻缘线。冯玉祥却惊慌失措了,他认为自己地位低下,薪水微薄,配不上协统的内侄女,于是婉言谢绝。

姻缘要来的时候,推是推不掉的。就像天要下雨,谁能拦得了?

陆建章本就十分赏识冯玉祥,又有王化东从中极力撮合,冯玉祥和刘德贞的婚事就定了。

1905年4月,23岁的冯玉祥娶妻刘德贞。婚事是冯玉祥的哥哥操办的,为了给弟弟办一场体面的婚礼,他卖掉了自己的马,又向亲戚借了一百来元,亲自动手裱糊房屋,操持一切。

刘德贞虽是协统的内侄女,生长环境不错,但她毫无骄奢之气,素以勤俭为本,待人处事重品德、讲礼节。这也正合了冯玉祥的娶妻要求。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不管出身富贵或贫贱,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择偶标准,这是好的,清楚自己要什么,也就知道自己不要什么,想要好生活的人都应这般清醒。

冯玉祥在日记中写,他娶妻有三个标准,第一得是大脚。旧时代中国,男人多爱女人有双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那时候男尊女卑,女人为取悦男人,多以布帛裹脚,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女人裹过的脚称为“莲”,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找一个三寸金莲的女子容易,要找大脚的还真为难,谁家的女儿不缠脚呢?不缠脚的女子颇难找到婆家。冯玉祥的第二个标准是,能挑水的女子。第三是能吃苦。由此可见,出身贫寒的冯玉祥不愿意娶富家女,因为又能挑水又能吃苦的大脚姑娘,只能是贫家女了。刘德贞到底不是陆建章的女儿,她只是被寄养在姑母、姑父家,别人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穷窝,在人屋檐下难免会有一些不如意处,刘德贞想必应是个吃惯了苦的,倒也正合冯玉祥心意,朴实,能干,他要的就是这样的妻子。

娶了刘德贞,冯玉祥的官运更旺了,没过多久,他就被陆建章任命为管带(注:等同于营长),负责招募、训练新兵,这是冯玉祥一生创建自己军队的开始。

看,娶了协统的内侄女,冯玉祥也是一个有背景的人了。背靠大树好乘凉,朝里有人好做官,此是亘古不变的理。

婚姻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婚姻是一个人的第二次出生,赋予崭新的第二次生命。

如此说,的确为婚姻添了许多功利色彩,但你愿不愿意承认,它都客观存在。有人夫贵妻荣,有人妻荣夫贵,也有人选错对象,从此生活一塌糊涂。德国著名思想家歌德说:“婚姻虽不是我们的全部,但却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我们后半生命运的走势。”

冯玉祥娶对了妻,因为她,他的舞台又大了许多。当然,别人再肯给予供他施展拳脚的舞台,他自己若无真功夫,也是白搭。

嫁了冯玉祥,丈夫南征北战东奔西突,哪里顾得了家?刘德贞默默地承担了所有家务。她的确是个能吃苦的女人。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充分体现出来。

1922年10月,冯玉祥被北洋政府任命为陆军检阅使,率军移驻北京南苑兵营。陆军检阅使实际上是个有职无权的闲差,这样也好,倒给了冯玉祥一些闲适时光。在南苑任职的两年时间,可谓冯玉祥戎马生涯中最安定的一段日子。

刘德贞自嫁给冯玉祥后,也很少有过这样安定的生活。所谓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哪个女人不想和自己的男人朝夕相对?虽然冯玉祥忙于练兵,仍然不会有太多时间陪她,但总好过一个天南一个海北吧。

这时候的冯玉祥,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哨长或管带,他是闻名全国的大人物。一个人要想德高望重,想有多大的威望,必先得有与之相匹配的成就,冯玉祥有。他在常德、河南任上卓越的改革政绩,尤其是他的军队所实践的“真爱民、不扰民”,赢得了华北民众普遍的好感。当年,《每周评论》杂志评选“12名在世的最伟大的中国人”,冯玉祥名列第二,仅次于孙中山。这样一个大人物,他的太太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官太太了,夫贵妻荣,依着人们惯见的世俗常情,刘德贞应是乐享锦衣玉食官太太生活的,但她在生活上一点都不讲究,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平民本色。

刘德贞没有吃过山珍海味,甚至连鸡鸭鱼肉都很少吃。平时,她和儿女们粗茶淡饭,偶尔吃顿白菜猪肉、红烧牛肉或羊肉水饺,于他们来说,都是奢侈的了。吃饭的碗是粗瓷碗,用的桌椅也是再普通不过的了,睡硬板床,铺盖粗布被褥。穿的也不必说,没有绫罗绸缎,尽是粗布衣裳。至于说出行,刘德贞从来都是徒步,她不乘车也不坐轿,更不带什么护兵,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

这样一个丝毫没有官太太架子的官太太,人们都称她为“平民夫人”。

真巧,“平民夫人”的丈夫,被人们称为“平民将军”。

冯玉祥生来为人正直,疾恶如仇,做了高官后仍厌恶“朱门酒肉臭”的军阀作风。他官居高位,始终保持平民本色,为政清廉,生活简朴。在部队,他常常与士兵一起训练一起劳动,同吃一锅饭,同睡一张床,同洗一个澡堂,切切实实地做到了官兵平等,被誉为“平民将军”,或“布衣将军”。这倒也应了冯玉祥的自述诗:“平民生,平民活。不讲美,不讲阔。只求为民,只求为国。奋斗不懈,守诚守拙。”

居尊位,不改平民本色,一个“平民将军”一个“平民夫人”,正所谓夫唱妇随。

只可惜,这对夫妻未能到得白头,共醉夕阳红。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23年初,刘德贞身染重疾,却迟迟不肯住院治疗,只因家中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无人照料,她只抓了中药在家煎熬。后来,病情越来越重,送去北京协和医院,医治无效,这年年底去世。

冯玉祥带着传令员赶到医院时,刘德贞已经与世长辞。他们没有机会再说最后一句话。生前互相说了再多的甜蜜话,若是深爱的那个人离开人间,竟不能有机会再说上最后一句话,此种悲伤,岂是三言两语可穷尽得了的?

传令员收拾“平民夫人”刘德贞的衣物,掀掀病床上的枕头和被褥,没发现一文钱,他情不自禁地脱口说道:“夫人啊,你走了……周身没有分文钱……”

在医生和护士面前强抑悲痛的冯玉祥,再也忍不住了,失声痛哭,泪如雨下。她嫁给他,有生之年不曾过过富贵日子,清贫生,清贫去。他委屈了她一辈子。

刘德贞的后事,冯玉祥嘱咐料理丧事的副官,一切从简办理。她生前俭朴惯了,且随着她的性子,再朴素一回,最后一回。

上帝怕你做傻事

人们说,少年丧了父母,中年丧了配偶,老年丧了独子,此为人生至大悲事。

刘德贞去世后,冯玉祥的家顿时陷入困境。她为他留下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均未成年,冯玉祥又要忙着军务,顾得了家事,顾不了军事,倘若只顾军事,谁照管孩子呢?有一次,哥嫂来探望冯玉祥,他忍不住哭了,诉说家事没法办。

翻看记述冯玉祥的诸多种传记,不难发现,冯玉祥是个爱哭的人。一个魁梧大汉哭鼻子,看起来似乎好笑,更何况他还是军中至高将领呢?都说英雄流血不流泪,但,没谁能说,流泪的就不是真豪杰了。落泪的英雄更使人敬重,因为他的真性情,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人们最喜欢的不是端坐神坛的偶像,而是七情六欲饱满的英雄,他和所有世人一样,有着最大的坚强,也有最深的脆弱,这样的英雄是真实的。

中年丧妻的冯玉祥,急需重新组织一个家庭,需要一个贤内助,帮他料理家务。

有几个姑娘不爱英雄呢?想着那个男人是率领千军万马在沙场上纵横驰骋的,又有情有义,姑娘们都觉得欢喜。上门来为冯玉祥做媒的,或亲自求婚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

冯玉祥选择配偶,不讲究对方的才貌、身世等条件,他只是当面问对方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嫁给我?”有的姑娘说:“因为你的官儿大,和你结婚就是官太太。”还有的姑娘说:“你是英雄,我爱慕英雄。”诸如此类的回答,听得冯玉祥直摇头,一一谢绝了。

求亲中最令人注目者,要数曹锟的千金。曹锟派副官去见冯玉祥,对他说:“曹大帅认为您为人倜傥,带兵有方,前途无量,想与您结亲。”还说是“英雄配美女,天下之佳偶”。曹锟当然认为冯玉祥前途无量,因为他最看重的是冯玉祥手中的兵权,若是有了这个位高权重的姑爷,他做起事来自是更为方便。

当时曹锟刚经历了买选票贿选总统的丑闻,冯玉祥瞧他不起,但碍于情面又不好直接拒绝,就笑着提了三个条件:“元帅厚爱,我求之不得,只是千金过门之后,必须委屈她做到三条:一不许穿绫罗绸缎,只穿粗布衣裳;二纺纱织布;三要精心抚养前妻的五个孩子。”

这三个条件,享惯了荣华富贵的曹家小姐自是不会接受。曹锟和他的女儿大骂冯玉祥是个穷种,放着好端端的富贵日子不过,偏要苦贱自己,这实在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当然,这门亲事也就不了了之。

说亲的撮合的,或佳人登门自荐的,来了那么多,冯玉祥个个都不满意,但,续娶之事仍为当务之急。急又有什么用呢?最对的那份姻缘是急不来的,不要心慌慌地去找,要等。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它的时间。请相信,相爱的人会相爱,不在这个路口相遇,就在下个路口拥抱。

有一天,冯玉祥去参加基督教女青年会举行的一个聚会。会上,一个叫李德全的女子吸引了冯玉祥。李德全发表演说,声音洪亮,讲得又非常有逻辑,尤其是她那直率天真的神情、气质,给冯玉祥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一打听,李德全竟和他的一个部下有亲戚,他那个部下的妻子是李德全的堂姐。果然是天赐良缘,刚遇见一个称心如意的女子,马上就有了一个红娘来成全这称心如意。有李德全的堂姐牵线,冯玉祥和李德全认识了。

李德全的父亲是个蒙古族牧民,迫于生计,从草原流浪到通州,做了码头工人。李德全8岁的时候,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在对这个古老都城烧杀掳掠的同时,也刺激了当地教会的发展;兵荒马乱中懔懔百姓无所依托,转而渴求上帝的庇护,基督教信徒甚众,李德全随着家人也成了基督信徒。李德全的小学和中学,都是在美国基督教公理会创办的贝满女中就读,后来又在教会的资助下,读完大学,毕业后,为回报教会,李德全又回到贝满女中教书,并任青年会总干事。

生活是艰难的,却也充满感动,在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的生活中,李德全成长为一个豪爽泼辣又刚毅质朴的女子。

可是,平民将军冯玉祥怎么跑去教堂参加基督信徒的聚会呢?因为他也信奉基督教。

少年时候,有一次,冯玉祥患病,去看中医,郎中说他的病是“不良生活所致”,若要治疗,须得付昂贵的医疗费。一个穷军人,哪里来的那么多银钱?再说,病因很使冯玉祥哭笑不得,他很清楚自己的品行,不良生活无从谈起。冯玉祥又转去教会医院求医,很快就痊愈了。为他治疗的基督教医生说:“你不必付钱。我只要你记住,是上帝爱你,派我来为你治病的。”这件事给了冯玉祥很深的触动。还有一回,那时冯玉祥率军驻守河北保定,亲眼看到保定天主教堂的外国传教士全被逮捕,面临杀头,其中有个女传教士,提出请求,杀她一人,放了另一些人。她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了冯玉祥。后来,冯玉祥就常去教堂听讲基督教义,被基督“博爱”所打动,遂由牧师施洗入教。

冯玉祥不仅自己信基督,还鼓励他的士兵皈依基督教。长期生活于旧军队中的冯玉祥,熟知官兵有着吃喝嫖赌抽等诸种恶习,平时军心涣散,战时一盘散沙。他见基督教友不吸食鸦片、不饮酒嫖赌、各姊妹弟兄行“利他主义”,基督教这种对教徒严守戒律的要求,正可用来约束军心,维护军纪。基督教信仰的确给冯玉祥的部队带来了新面貌,赢得了多方赞誉。《时代》周刊介绍他时,说他是“《圣经》拿在手上或者放在口袋里,虔诚的基督徒”,“中国的基督教战士,变乌合之众为规矩之军”。所以,人们又称冯玉祥为“基督将军”。

冯玉祥从信奉基督教,到科学地运用基督教,使西学能为我所用,不偏信、盲从,做到了“取人之长,济己之短”,并不是基督教俘虏了冯玉祥,而是冯玉祥按照当时中国社会和革命的需要,利用了基督教的某些形式和与彼时相符的内容。

这个基督将军,对李德全一见钟情。他们有共同的信仰,恰好李德全又是个率真质朴的女子,他想不喜欢都难。

那时,李德全28岁,早过了豆蔻年华,可是,没遇到意中人,她还迟迟未嫁。冯玉祥托她的堂姐来做红娘,婚约很快定下,她素来钦佩冯玉祥,和自己钦佩的人结婚,当然是好的。

1924年2月19日,冯玉祥和李德全依着基督教礼仪举行了简单而朴素的婚礼。新郎冯玉祥穿着北洋军阀的官服,新娘李德全穿浅蓝色棉布大褂,头披白纱,朴素大方。婚宴饭菜十分简单,家常菜肴而已,连酒都没有。这亦土亦洋、节俭又热烈的婚礼,很符合冯玉祥的平民化作风,李德全也觉得满意,她本就是个质朴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冯玉祥和李德全就双双骑着高头大马,去了练兵场,参加部队早操。全体官兵欢呼雀跃。谁见过又有谁听说过,如此亲和的长官和长官夫人?昨夜洞房花烛,芙蓉帐暖度春宵,今朝应是倍感春宵苦短不肯早起的吧。他们却不!

后来,冯玉祥的女儿冯理达女士回忆说:“结婚后第二天,我父母亲就双双骑着高头大马,参加部队早操,在官兵中传为佳话。”

婚后,李德全问冯玉祥:“你怎么会喜欢上我了?”她感到诧异,自己肤色较黑,又不爱打扮,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容易打动男人的漂亮女子,为什么却就吸引了冯玉祥呢?

冯玉祥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看你天真直率!”

接着,冯玉祥反问李德全:“你为什么嫁给我?”

李德全爽朗地笑了:“是上帝怕你不为民做事,派我来监督你的。”

这句话还有另一个版本,说是:“上帝怕你做傻事,派我来监督你的。”

无论到底哪一句是真,他们这一问一答,实在有趣。

有一种女人,把男人当作养料来喂养她的虚荣;有一种女人,把男人当作财富来供自己享受;还有一种女人,则把自己看作男人的贤内助,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男人成为更好的人,取得更大成就。前两种女人,只知索取,不思同舟共济,聪明的男人会远离她们,哪怕她们美若天仙。

冯玉祥就是个极其聪明的男人,他拒绝了许多爱慕虚荣追求享乐的女子,选择了虽不十分漂亮但朴实又智慧的李德全。

婚姻是一门学问,这门学问的入门课程便是,选择伴侣。你选择了什么样的伴侣,决定了你将有怎样的生活。其实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选择决定命运。生活就是一场接一场的选择,命运是所有选择加减乘除之后的结果,好运歹运只看你如何计算你的选择。

最好的日子,最坏的日子

嫁给了冯玉祥,李德全一下子就成为了五个孩子的母亲。不得不说,李德全是个很有勇气很有担当的女人。中国自古以来都有句话,后妈难当。她不但做了后妈,还一嫁进来就做了五个孩子的后妈。有几个女子有此等勇气此等魄力?那五个孩子,她爱他们,呵护他们,如他们的亲生母亲。

李德全像所有的家庭妇女一样,做起了丈夫背后的女人,若说和别人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她的丈夫是一位四处征战的将军。

和冯玉祥的前妻一样,李德全也从不以官太太自居。冯玉祥和前妻的孩子,还有她和冯玉祥的孩子,一家十多口人,她不请保姆,自己一人忙里忙外忙前忙后。她自己种地种菜,一家老小的衣服也多是自己亲手缝做。冯玉祥四处征战,她大多时间住在北京,每次去看冯玉祥,她坐火车从来都是坐三等车厢。这哪像是达官贵人的夫人呢?

李德全用她的宽容和爱心,为冯玉祥挑起家庭重担,她没有怨言。爱一个人,为他做什么,都无怨言。或许可以说,李德全心中有爱,并不仅仅因为冯玉祥是她的丈夫,而是她生性善良,她用一颗滚烫的心对待她所遇见的每一个人。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军全面侵华,中国各大城市相继沦陷,遍地都是难民,更有千千万万的孤儿流离失所。为了拯救那些难童,李德全联合邓颖超、宋美龄等妇女界领袖,成立了“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提出“欲救中国、必先救儿童”的口号。

孩子们要活下来,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哪怕是一天两顿饭也还是要吃的,而吃饭则需要钱。李德全就负责征款募捐的工作。战乱年代,要想筹款谈何容易。李德全和冯玉祥商量,他们带头先捐六千大洋。仅靠这六千大洋,当然做不成事,还是要去社会上募捐。

冯玉祥的儿媳余华心女士回忆说:“我婆婆那个时候,看着有钱人,就让人家募捐,反正人家看见她,看见李德全就头疼。”

对于这段经历,李德全在接受著名驻华战地记者埃德加?斯诺的采访时,只用了一句话描述:“抗战期间,我从事照顾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孤儿的工作。”

她只管踏实做事,不慕虚名,冯玉祥以娶到这样的妻子为荣。

国难当头,兵荒马乱,他们聚少离多,但他们的心,一直都在一起。

等到可以朝暮相守,他们的流亡生活也开始了。那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内战爆发,冯玉祥反对内战,蒋介石就以“考察水利”为名,将他派往美国。从此,冯玉祥携着家眷流亡海外。

流亡的日子里,冯玉祥和李德全相濡以沫。他们从未料到,结婚之后,最长久最亲密的相守,是用了这种颠沛流离的方式。

爱,从来都是战胜苦难的最大力量。再苦再难的生活,若是心中有爱,若相爱的人在一起,连吃苦都觉得幸福。

1948年7月,冯玉祥受中共中央邀请,回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冯玉祥和李德全带着家人,乘苏联轮船“胜利号”秘密离开纽约,取道苏联回国。船行至黑海上,船舱突然起火。9月5日,苏联《红星报》对外宣布:冯玉祥和小女儿冯晓达因船失火遇难。

获救后的李德全,带着孩子们坐着救生艇,在海上漂了一天一夜。望着最小的儿子冯洪达,素来坚强的李德全泪流满面。她和冯洪达说:“你父亲17岁的时候,在军中,从马上掉下来摔伤了,只好打算卷起铺盖回老家。可是,所有的东西都卖光了,却只能筹到一个人的盘缠,你爷爷就一个人回了老家,在河边,和你父亲含泪告别。今年,你也17岁,你又和你父亲告别了。”同样的17岁,同样的父子告别,只是这一次,不是冯玉祥忍心抛下儿子,他甚至从未料到会有此死别。说着说着,李德全失声痛哭起来。

丈夫去了,小女儿也去了,李德全一夜之间白了头。

小说或电影中,常常有一夜白头的悲事,人们读了看了,兴许只以为是作者为渲染悲伤而夸张表达。其实,一夜白头并非没有可能。伤心处,别时路,其中悲苦,断肠人最知。即使不愿白头,但那一头发丝岂由得主人做主?一切只问悲痛。

世间男女,最爱白头,也最怕白头。最好的是,恩恩爱爱白头偕老;最悲的是,有一个人突然死去,另一个人痛彻心扉,一夜白头。原来白头和白头亦是有着如此大的不同,甜蜜的甜蜜,哀伤的哀伤。

李德全按照冯玉祥“死后烧成灰”的遗愿,在莫斯科将他的遗体火化。捧着他的骨灰,带他回到祖国,葬在泰山。

次年9月,冯玉祥遇难一周年之际,一场追悼会在北京召开。那天,李德全再次向人们介绍了冯玉祥的生平,讲话并不长,她没有力气滔滔不绝地回忆自己逝去的丈夫,但她努力做到了平静。可是,追悼会结束后,回到家,她哭了,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

他们在一起走过了24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长的不过是回忆,短的永远都是时光。

他走了,留下李德全,还有他和她的回忆,就像当年刘德贞走了,留下他,还有她和他的回忆。活着的人,会有许多许多回忆,最痛苦的就是,消失了的人,就永远地不见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却偏偏还有无尽的回忆,那些明媚又冰凉的回忆,让人温暖又悲伤。

所有爱过的人,无论生离或者死别,在另一个人离别后,若能含泪而笑,说一句:“爱你,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这真是最好的事。

冯玉祥若有机会和妻子说最后一句话,他会对她们说什么?他的两个妻子呢,若有机会和丈夫说最后一句话,她们又会对他说什么?或许,各自都会说:“爱你,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或许会吧。

附:冯玉祥简介

冯玉祥(1882.11.06—1948.09.01),原名冯基善,字焕章,原籍安徽巢县(今安徽省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人,寄籍河北保定。曾任国民革命军陆军元帅,西北军领袖。有“平民将军”、“布衣将军”、“基督将军”、“植树将军”等称号。著有《我的生活:冯玉祥自传第1卷》、《我的抗日生活:冯玉祥自传第2卷》、《我所认识的蒋介石》等作品。

林语堂:和在一起的人慢慢相爱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他真是一个可爱的老头,八十岁那年,在《八十自述》一书中这样写道:“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这个妹妹名叫陈锦端。他十七八岁时对她心生热爱,相爱却未能在一起,直到八十岁犹是难能忘怀。正应了白居易那句诗: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还有一次,陈锦端的嫂子去香港探望暮年久病缠身的他,当听说陈锦端还住在厦门,他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要站起来,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虽然素知他对陈锦端一怀深情,但也忍不住说:“语堂!不要发疯,你不能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想想也是,他颓然坐在轮椅上,喟然长叹。

陈锦端若是知晓这些事,心有何想?

于女人来说,青春时节曾被几个男子爱过或许并不值得骄傲,骄傲的是,是否有那么一个人,虽不能白首偕老但他将她放在心间一辈子,如印记。若能得这么一人,此生足矣。

于男人来说,一生爱过几个女子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有那么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想起都满心欢喜,想去见她,就像红蜻蜓想望见油亮绿草,有着小松鼠穿梭树林的轻松。这有多好。

爱,或许无须计较在一起时有多热烈,单看不在一起后,能否爱如当初。隔了迢迢山迢迢水,你知她在那儿,她知你在这儿。好好地活着,美好相望,而不是从此陌路,相忘于江湖。

我将爱情付给了你,婚姻留给了她

遇见陈锦端前,林语堂喜欢一个叫赖柏英的女孩。

赖柏英和林语堂在同一个村子出生成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去河里捉鲦鱼捉螯虾。他记得很清楚,赖柏英有个了不得的本事,她能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她还喜欢在落雨后的清晨,早早起床,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

她笑起来的时候,多像清澈湖水,阳光洒下来,明媚一如花都开好了的春。

是否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有那么一个女孩,一起成长,谈天说笑,天真无邪的年纪许下许多美好诺言,他说娶她为妻,她说非他不嫁。

林语堂爱赖柏英,赖柏英也爱林语堂。只是后来,一个远走他乡求学,他急于追求新知识见识新天地;一个留在故乡,她的祖父双目失明,她要孝顺祖父,最后嫁给本地的一个商人。

人人都说,初恋是男人一生都无法解开的魔咒。后来,林语堂常常还会想起,在故乡,有个女孩,她行在清晨的稻田里,风吹树,树上积雨落,湿了她的发梢她的蓝色棉布长衫,她忽然就笑起来。

时光多疯狂,它使孩童那么快就成长为少年,又推着少年离开故乡,去远方。

1912年,林语堂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这个少年很优秀,在大学二年级时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此两所学校同是当时美国圣公会上海施主教建立的教会教育中心)传为美谈。然而,于林语堂来说,最好的事是在这儿认识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

陈锦端是林语堂的同学的妹妹,用他的话说,“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才子钟情佳人,佳人爱慕才子英俊又有美好名声。

一切就像小说一样,相爱的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长站出来,棒打鸳鸯。

陈锦端出身名门,她的父亲是归侨名医陈天恩,而林语堂,他不过是教会牧师的儿子,虽年少多才那又如何,门不当户不对,陈父看不上他。

这事情其实寻常,哪家父母不想为自己的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呢?

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他们中间横亘一条河。这河不比银河,王母娘娘拔簪划河,而牛郎织女终是夫妻,年年七夕尚能鹊桥相会。而他和她,隔河相望,无桥可渡,绝无成亲机会。

陈父不给这对恋人渡河之桥,但他愿意为林语堂搭另一座桥。陈父和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又漂亮,如果愿意,他可做媒。

这廖家二小姐就是廖翠凤了。她的父亲也很不简单,是银行家,在当时的上海颇有名望。

林家父母倒很满意陈父的提议,要林语堂去廖家提亲。

父母之命不可违,林语堂去了廖家。

廖翠凤对林语堂的才气早有耳闻,又见他相貌俊朗,十分欢喜,她愿嫁他为妻。

想想多酸楚,他心中至爱陈家姑娘,却要和陈家隔壁的廖家姑娘有媒妁之约。可是,他能做什么呢?许多年后,谈及此事,他不无感慨:“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

但,最终令他下定决心娶廖翠凤的,或许是因为,廖母和女儿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是的,廖母也不看好这门亲事。但是,廖翠凤很干脆又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一个姑娘,生于富有之家,却不嫌弃你贫穷,不怕嫁给你吃苦受累,多好,除了爱她娶她,努力使她过上好生活,男人无以为报。

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定下婚事。

陈锦端得知这消息,她拒绝了父亲为她觅寻的富家子弟,孑然一身远渡重洋去美国留学。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交涉。她的心上人,将娶她家隔壁的姑娘。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役里,她也是伤兵。

如果,如果他和她都奋力争取,铁了心在一起,结局又会怎样?他和她都没有去做。他们爱得太冷静。他们都是爱情的逃兵。

没有谁知道,每当回首这爱情往事,陈锦端是怎样的心情。历史只简短记载,陈锦端留学归国后,多年不婚,一直单身独居。直到32岁那年,她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长居厦门,终生未育,只是抱养了一对儿女。是否可以猜测,女人若不爱男人,即使有婚姻也不愿和他生儿育女?究竟只是猜测罢了。

最静好的岁月里和在一起的人慢慢相爱

1919年1月9日,林语堂娶廖翠凤为妻。

结婚的时候,林语堂做了一件奇事,他把结婚证书一把火烧掉了。不过,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多智慧的一句话。或可看作是他对廖翠凤许下盟誓,对她好,一辈子不离弃。

即使如此,可是,试问天下有几个女子能容忍丈夫烧掉婚书?

廖翠凤能。

廖翠凤生于富贵之家,但她却能快乐地和丈夫一起过平常日子。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辛苦,不过巧妇不会难于少米之炊,简单的饭菜她亦是能做得花样百出。实在揭不开锅时,她默默当掉首饰维持生活。这样的女人,要林语堂如何不对她刮目相看,如何不爱?

她知林语堂心中一直不曾放下陈锦端,但并不计较,居住在上海时,她常常邀请尚未婚配的陈锦端到家中做客。每次得知陈锦端来,林语堂都会很紧张,坐立不安。孩子看见了,颇为不解,便问妈妈。她坦然微笑,和孩子说:“爸爸曾喜欢过你锦端阿姨。”

笔耕之余,林语堂喜欢作画自娱,他画中的女子从来都是一个模样:留长发,再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将长发挽起。孩子又发现了这个秘密,问父亲:“为何她们都是同样的发型呢?”林语堂也不掩饰,抚摸着画纸上的人像,他说:“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

没什么好隐瞒的,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天长日久,烟火岁月,他早已爱上他的妻子。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少年时爱过的姑娘。他明白他的妻子不会打翻醋坛子和他吵闹。

世间哪有不争吵的夫妻?为别的事,倘若真的争吵了,他总会先闭口不言,这是他的妙招:“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的确,夫妻吵嘴,无非是意见不合,在气头上多说一句都是废话,徒然增添摩擦,毫无益处。他说:“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她生气。”

她忌讳别人说她胖,但她喜欢人家赞美她挺直的鼻子,所以她生气时,他总是去捏她的鼻子,说一些欢喜的话,她也就笑起来了。

这样一对夫妻,多好。

谁说先结婚后恋爱不可以呢?

“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他说,“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他还说,“婚姻就像穿鞋,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人人都知道他一直都在爱着陈锦端,但是,他的智慧在于,不和生活较劲,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旧情人再好,往事多美妙,不过都是过往,最要紧的是怜取眼前人。和在一起的这人,好好生活,岁月静好。

“我们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他说,“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那就好了。

其实,生活的道理人人都懂一箩筐,然而懂得又能做到的人,却是太少。

结婚五十周年,是为金婚。那一年,林语堂送给妻子廖翠凤一个勋章,上面刻了美国诗人詹姆斯?惠特孔莱里的《老情人》一诗:“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他对她心怀感恩,他们的婚姻他引以为荣,他曾得意地说:“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婚姻犹如一艘雕刻的船,看你怎样去欣赏它,又怎样去驾驭它。倘若你智慧,即使婚前你和爱人不相识,婚后你也是能和爱人琴瑟和鸣相敬如宾的。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逝世于香港,灵柩运回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廖翠凤守着他,度晚年,直到她也闭上眼睛停止呼吸。

附:林语堂简介

林语堂(1895.10.10—1976.03.26),福建省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笔名毛驴、宰予、岂青等。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曾任北京大学英文系主任、厦门大学文学院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林语堂是第一位以英文书写扬名海外的中国作家,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张学良:美人多娇君多情

貌柔心壮美英雄

许多大人物,一生经历堪称传奇,而这个男人,他是传奇中的传奇。

说起“民国四公子”,他的名字他的故事必要谈到;再说起“民国四大美男”,也还是要谈到他,尤其是这“美男”之称,更为引人翘目翘心。美女和美男,素来使人颇存遐想,美男的诱力又远远胜于美女——男人从来是以充满硬金属气息的勇和强而称道,当遇上柔软迷媚的“美”字,由不得人不遐想;若恰好那人又称得英雄,更叫人好奇了,这貌柔心壮的美英雄,当是怎样一人?

他说:“我的事情是到36岁,以后就没有了。真是36岁。从21岁到36岁,这就是我的生命。”亦即是说,他只用15年,就完成了许多人穷尽一生都未必能够取得的青史留名。你说,他是不是个传奇?

如此轰轰烈烈一个男人,他的故事里怎少得了笑靥如花千娇百媚的女人?他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晚年时候,他回忆说:“我有11个女朋友,情妇。我的情妇算一算有11个。”11个?或许这11个只是给他印象最深的女子,还有一些或许早已面目模糊在时光长河里,再也记不起。他说自己“平生无憾事,唯一爱女人”,又说“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我虽并非英雄汉,唯有好色似英雄”。

其实,对于女人,他很少主动追求,大多是女人追求他。他生性风流,但有情有义,他的那些“女朋友”,多是一番往来后各奔东西,没谁对他存有怨言,她们爱他,往往甚于爱惜自己。他就是有这种魅力。

他是张学良。

后人说起他的女人们,最常提及这三个名字:于凤至、谷瑞玉、赵四小姐赵一荻。她们都和他先后有婚约。

且沿着岁月的河,一个个来说。

夫如箭,妻如弓

张学良的原配是于凤至。于凤至和张学良,他们是奉父母之命成婚。那时候,男婚女嫁多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大过天,父母看中的儿媳妇或姑爷,儿女不得有二话,等着成亲就是。

张学良的父亲张作霖,尚未发迹之时,和于凤至的父亲于文斗已有不错的交情。一个偶然的机会,张作霖得知算命先生为于凤至卜卦,“福禄深厚,乃是凤命”,他想,这个“凤命”姑娘配上他的“将门虎子”张学良,当是难得的好姻缘,婚后一定大吉大利大福大贵。张作霖又拿了于凤至的八字,回去另请算命先生来看张学良和于凤至八字是否相合。算命先生说,这二人成亲,是天造地设的良缘。于是,这门亲事就定下了。

对于这亲事,张学良一开始是持反对态度的。他想不通,偌大的奉天有那么多好姑娘,父亲为何偏偏中意一个生于乡间的“乡野村姑”;再则,他是受新式教育成长,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植根他心,故而他对婚姻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十分反感。

张作霖铁了心要于凤至做儿媳妇,就和张学良说:“你的正室原配非听我的不可。你如果不同意旧式婚姻,你和于家女儿成亲后,就叫你媳妇跟着你妈好了。你在外面再找女人,我可以不管。”张学良还能怎样?他只得答应。

其实,于凤至生得一点都不丑,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弟弟溥杰,曾盛赞于凤至“长得很美”,“她生就一张很古典的脸,清清秀秀的,宛若一枝雨后荷塘里盛开的莲”。况且,于凤至天资聪颖,修养、才思过人,能填诗对句,又善鉴赏名画,洮昌道尹誉她为“僻壤奇伶”,并送镌此四字的横匾高悬门楣。

据说,在张作霖的好友、奉系军阀的主要头目之一、绰号“吴大舌头”吴俊升的巧妙安排下,婚前,张学良以画店掌柜的身份见了于凤至。他要看看他的未婚妻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姑娘。

一见面,于凤至的美貌吸引了张学良。没错,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在爱上女人的灵魂之前,男人先爱女人的脸。张学良见于凤至容颜如此美好,便又拿出古人名字名画给于凤至看。她评头论足说得头头是道,这等不俗的才识,连张学良都自愧弗如。如此这般,还要反对婚事吗?当然不。张学良赋词《临江仙》一首,抒情达意:“古镇相亲结奇缘,秋波一转销魂。千花百卉不是春。厌倦粉黛群,无意觅佳人。芳幽兰挺独一枝,见面方是真。平生难得一知音。愿从今日始,与姊结秦晋。”

1916年,张学良和于凤至在奉天举行了结婚大典。少帅结婚,新娘的父亲又是富商巨贾,婚礼之隆重可想而知,无须赘言。

这一年,张学良15岁,于凤至19岁。妻年长于夫,所以张学良在婚后称于凤至为大姐。于凤至待张学良也的确既是妻子又是大姐。作为妻子,她温良恭顺,典型的中国传统妇女形象:丈夫生性多情,在外拈花惹草,她不哭不闹,也不曾以疾言厉色责怪他,只默默地把苦涩埋进心底。作为大姐,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衣食起居,嘘寒问暖,毫无怨言。

男人都巴不得有这样宽容大度的妻子。娶得这样的妻子,张学良想必也心满意足。

从张学良和于凤至留下来的老照片合影可以看出,二人的确有过十分甜蜜的岁月:她穿着貂皮大衣和他十指紧扣,行走在街头;每有重要宴会,他的身边都有她相伴;他们一起打高尔夫球,男的英姿勃发,女的清秀可人。

张学良承认,“我太太她对我很好,怎么好?为什么好?我给你说说个中道理”。于凤至为张学良生第四个孩子的时候,患了重病,“差不多就是不治之症了”,看了中医也看了西医,医生们都束手无策。假若于凤至真的去世,也就意味着,她要为张学良撇下四个年幼的孩子。张学良的岳母和张母商量着说,于凤至有个侄女,不如让张学良娶了这侄女,以便日后抚养四个孩子。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岳母?自己的女儿重病垂死,她为女婿出主意,要女婿另娶,并且是在女儿未亡之时就迎娶。是应该说她愚昧呢,还是夸赞她心怀宽广?若要寻思,真是叫人啼笑皆非了。

张学良反对此种安排,他说:“我太太她现在病得这么重,你们真的要我现在就娶她的侄女?那不是我这边结婚,那边催她死吗?那叫她心里多难过呀!”虽不同意,但又拗不过岳母和母亲,张学良只好退了一步:“这样吧,我答应你们,如果她真的死了,我一定娶她的侄女,你可以当面告诉她,她自己要愿意,愿意她侄女将来给她带孩子、管孩子。但是结婚,暂时先不要结。”

说也奇怪,这事儿没过多久,于凤至的病,好了。张学良执意抗婚,她为此感动不已。张学良说:“从那以后,她对我也就很放纵了,不再管我了,对于我在外面拈花惹草的,一概不管。”

或许在于凤至看来,男人本就是花心多情的动物,何况张学良又如此俊美,有权,有钱,他不招惹女人,也还是有女人情愿投怀送抱的,不如随他去吧;他心中有她,她已是清楚知道,这就够了。

于凤至说:“夫妻之间的关系犹如弓与箭,夫如箭,妻如弓,如果弓坏了,箭就无法射出去。”她良好的家教和个人涵养,促使她做个识大体顾大局的女人,哪怕是委屈了自己,她还是要一往情深地培植灌溉他们的婚姻树。

若说于凤至为张学良所做的一切,只是体现了一个妻子的温柔贤淑,那么,在张氏帅府,于凤至赢得府内上下尊重,则完全是个人人格魅力使然了。

她对长辈恭顺孝敬,对下人从不摆少奶奶架子,乐善好施,聪明睿智。她又是博学多才的,凡事皆有高明见地,人们有事多愿意同她商量,征询她的建议。她以自己独有的庄重、内敛、仁义,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尊重。

张作霖对这个儿媳妇也是刮目相看。当初他要张学良娶于凤至,更多是为着于凤至能给张学良带来好运,不曾料到,儿媳竟是如此温婉贤惠,原来她不仅好命,还有着极好的性情。

其实,好性情的人一般都好命,就像会撒娇的孩子有糖吃。一个女人,如果她是贤惠的聪明的,男人娶了她,会更强大,譬如注射了只有正能量而无副作用的兴奋剂,可以充分发挥男人的最大力量;反之,女人愚昧、刁顽,则会大大减弱男人的力量。是所谓“踬马破车,恶妇破家”,亦是所谓“好女人是男人的学校”。

于凤至越好,张作霖越觉得对不住她。当初是他准许张学良婚后可以在外处处留情的啊!现今他有些后悔了,于是对于凤至格外关照,高看一眼。据传,张作霖很给儿媳于凤至面子,他发怒时,别人是不敢近前的,于凤至却敢,她上前一劝,张作霖就消气了。

一开始不受丈夫喜爱,入了帅府后却如鱼得水左右逢源,真的是她生就好命吗?不,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

或许有人疑问,温柔女人多了去,为何有的女人越温柔越遭虐待呢?其实,温柔可分为两种:一是愚昧的温柔。这种人只会低三下四唯唯诺诺,以为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就能换来皆大欢喜,结果如抹到墙上糊不住的稀泥,越稀软越糊不住越遭人嫌弃。二是智慧的温柔。这种女人柔软细腻,但有思想,人们看见了她的温柔,更清晰地看见她的智慧。如水,看似世间至柔,却能穿透世间至刚;看似清澈平静,实则奥妙无穷;可流淌去任何地方,滋养万物,洗涤污垢。

于凤至就是后者。

战火燃起爱火,烧了又灭了

谷瑞玉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那是1922年7月,某次宴会上,谷瑞玉和张学良相识了。

有人说,谷瑞玉是天津人,谷氏乃经商世家,谷瑞玉的二姐嫁于东北军一位与张作霖共同起家发迹的将军齐某为妻,常有奉军上层人物与之往来;三姐与张学良麾下的一位副官结成伉俪。和张学良相识的那场宴会,就是谷瑞玉的二姐夫举办的家宴。

也有人说,谷瑞玉是个混血儿,她的父亲是俄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中学毕业后,她到佳木斯的一所小学做了教员。1920年冬天,诨号“老占东”的土匪率领匪徒攻进佳木斯城,打家劫舍,胡作非为。佳木斯很多居民四散逃跑,谷瑞玉却选择留下,因为她不忍丢下学生。四处劫掠的土匪,发现了容貌秀丽的谷瑞玉,“老占东”一打量,心花怒放,迫使谷瑞玉做他的“压寨夫人”。在佳木斯城猖狂没多久,“老占东”就被率军攻来的张学良擒住了,铡刀压下,人头落地。清理“老占东”的住处,张学良救出谷瑞玉。一个英俊潇洒,另一个是混血美人,各自倾心欢喜。

谷瑞玉的身世到底是哪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和张学良相遇了,并且一见倾心。

1922年9月,张学良任东三省航空处督办,因要购进一批新式飞机,前往天津与英国商人洽谈,陪同张学良的就是谷瑞玉,她担任翻译。谈判桌上,谷瑞玉用纯正娴熟的英语和军火商人巧妙地周旋,洽谈十分成功。张学良在津门大摆酒宴,以资庆贺。二人的感情亦随之加深一层。

张学良虽爱着谷瑞玉,谷瑞玉也爱他,但,他已有妻于凤至。他和于凤至感情笃深,再则,这又是父亲张作霖确定的婚姻,所以,纵然心中另有所爱,也不敢轻作主张,只好将情感压抑又压抑。

有些事儿,或有些感情,命中注定要发生,哪怕有再多磨难,但总会出现一个契机,使之有所突破,就像在风中燃放爆竹,划一根又一根火柴,都被风吹灭了,但总有那么一簇火苗不被吹熄,凑到引线上,引线嗤嗤嗤烧尽,爆竹爆炸。

熊熊燃烧张学良和谷瑞玉爱火的,是一场战争。

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张学良任镇威军第三军军长,担任山海关一线的主攻任务。当谷瑞玉听说山海关战事吃紧,将士生活十分艰苦,这女子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奔赴前线,探望张学良。

一个弱女子,去到硝烟四起的战场深处,哪来的这么奋不顾身的巨大勇气?只能说,这是爱情的魔力。爱情这东西,一旦种进人心,它所迸发的力量,往往超乎想象。尽管如此,也还是不得不说,世间没几个女子真的肯不顾生死,为一个不曾许她任何诺言的男人,上前线,和男人一起在枪林弹雨里东奔西突。

张学良的确被感动了。同富贵的人好寻,共患难的人不好找。或许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和那个陪他出生入死的女人白头偕老,但男人最容易爱上的往往是能陪他历经九死一生的女人。

战争胜利后,张学良开始琢磨,如何将在战火中的这段事实婚姻合法化。经过几番周折,张学良终于取得张作霖的默许,在天津和谷瑞玉成婚。但是,谷瑞玉并未住进张氏帅府,而是让张学良在沈阳经三路给她买了一幢小楼,独住。

有人说,身世坎坷的谷瑞玉,渴望过自由的生活,不愿意受过多束缚,倘若住进帅府,她必得受张家家规的约束;再则,又有原配于凤至,她这个二房去了难免要受一些委屈,不如一个人住在外面自在。

也有人说,谷瑞玉不能住进张氏帅府,主要是迫于于凤至的压力。谷瑞玉的出现,虽不能动摇于凤至在帅府中少夫人的地位,但她嫌弃谷瑞玉曾为土匪夫人的那段经历。“压寨夫人”始终是谷瑞玉心中不愿触及的阴影,于凤至却时常不加避讳地对外人道起。

无论怎么说,有一点可以肯定,谷瑞玉直到和张学良解除婚姻关系,都未能名正言顺地住进张氏帅府。而谷瑞玉和于凤至的关系也从未好过。于凤至始终不接受谷瑞玉,她认为,张学良娶了这个谷瑞玉之后,就放开了手脚在外面找女人,走上花花公子之路,谷瑞玉正是促使张学良情感开放的始作俑者,所以她很不高兴。

可惜,谷瑞玉和张学良爱得并不长。

婚后不久,谷瑞玉和张学良就生了罅隙。如果说婚前人人都愿意为了爱情无私地奉献自己,并且努力去异求同,苦苦压抑真我,那么,婚后则个个都要释放之前的所有压抑了,有什么脾性全然流露出来,个个都想得自在。张学良发现,那个温柔、勇敢的“随军夫人”不见了,眼前的谷瑞玉不时会为一些小事无端地发火,她还不满张学良南征北战,两人聚少离多。

有一段时间,张学良率军驻防保定,谷瑞玉独居津门,她学会了跳舞,爱打麻将,还经常去北京听戏,数日不归。有时,她甚至借张学良的名义,请梅兰芳等京津名伶,到她所借宿的朋友的寓所里唱堂会,因此影响了那些名角的票房收入。名伶们虽然也对谷瑞玉接连不断的邀请心存不悦,但他们到底顾及她是张学良的内眷,不得不违心前往。这事儿传到张学良耳中,他十分恼火,要谷瑞玉日后不可再以他的名义,请京津名伶无端去唱堂会戏。可是,谷瑞玉恍若未闻,依然我行我素。或许她认为,她是少帅的夫人,有足够的理由讲究排场享受虚荣。

婚姻就像一个瓷器,一旦出现裂口,必会有更多的裂口相继出现。

1928年6月,张作霖在皇姑屯遇难,张学良又不在沈阳,为了防止日军乘机发兵,奉天当局决定对张作霖之死秘不发丧,发表通电称:主座“身受微伤,精神尚好”,“省城亦安谧如常”。为防止走漏风声,张氏帅府每日厨师照例“为大帅配餐”,医生也按时到帅府“为大帅疗伤”,只为赢取更多时间等候张学良潜回沈阳。

偏偏在这时,谷瑞玉得知公公张作霖遇难的消息,她未经许可,独自贸然返回沈阳。正是谷瑞玉的擅自行动,引起了日本关东军的注意,他们认为,张学良的如夫人由天津返回沈阳,说明张作霖在皇姑屯必死无疑,否则一向和帅府关系并不密切的如夫人,是不会在张学良不在沈阳的情况下独自前往的。

还好,张作霖的五夫人“每临大事有静气”,和前来窥探虚实的日本官太太们从容周旋,巧妙遮掩,瞒住了张作霖的死讯,直到张学良回到帅府。

若说日常小事里有这样那样的矛盾,皆可包容,但事关时政,稍有疏忽即酿成无可挽回的弥天大祸,要张学良如何原谅任性的谷瑞玉?

女人,对男人撒娇耍性子,当然可以,但是切记,要分清时间、地点,更要心底时刻悬着一杆秤,称得出哪件事为轻哪件事为重,哪件事可以任性,哪件事务必谨慎。

同年冬天,又发生了一件事,将张学良和谷瑞玉的婚姻彻底推向了破碎的边缘。裂痕累累的瓷器,要碎了。

张作霖遇难后,张学良为雪国耻报父仇,决定改旗易帜,“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尽早实现“南北统一”。但是,杨宇霆、常荫槐等旧军阀,想暗中破坏“南北统一”大计,更想夺取张学良的军权,取而代之。于是,杨宇霆千方百计地收买谷瑞玉做内线,让姨太太常找谷瑞玉打麻将,并和谷瑞玉结拜姐妹。

张学良察觉到杨宇霆动机可疑,劝阻谷瑞玉和杨宇霆的姨太太少来往,任性的谷瑞玉毫不理会。

12月的一天,杨宇霆假借为父亲祝寿为名,请谷瑞玉和张学良一同去杨宅赴宴。有些饭吃不得,吃了,是要付出代价的。杨宇霆设宴,堪比鸿门宴,宴会上张学良险遭日本人暗算。

差点丢了命,张学良能不愤怒吗?他斥责了谷瑞玉。但,谷瑞玉想必也有自己的看法,自是不能容忍张学良的训斥。两人愤然反目。

1931年1月,张学良和谷瑞玉解除婚姻关系。当初费尽心思要在一起,现今意兴阑珊地转身各行。到底是夫妻一场,张学良为谷瑞玉在天津买了一幢小楼房,又给她10万元作为生活之资。两人约定,谷瑞玉可以改嫁,但,从此不许再以张学良夫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社会活动。

谷瑞玉并未改嫁,她改名孟晓玉,隐居天津。后来的岁月,直到去世,在她家里,墙壁上,书架上,还有她的卧室里,始终悬挂或摆放着张学良年轻时的照片。

他们在最年轻时相遇,相爱,共同度过许多日子,又在尚不为老的时候,分开,从此各自度日,两个人两个地方,一如未遇之时。只是,他们都知道,他们早已不是未遇之时的他们了,那些相厮守的悲喜交加的时光,是他们在彼此身上种下的刺青,洗不掉。然而,他们终于不在一起了。

爱无是非对错之分。婚姻亦不是爱情的坟墓。一对男女,可以寻到万万个理由,甚或根本不要理由,就可热烈相恋,然而,进了婚姻的城,一定要找出许许多多理由,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扶持。一个人不快乐,要记得,另个人亦会不快乐;莫忘记,搭一座桥,各自去对方心底瞧瞧,要什么,不要什么。毕竟婚姻有太多不同于恋爱的东西。婚姻住在尘埃里,恋爱的男女却住在云端,从云端到尘埃,不是扎根土里开出欢喜的花来,就是跌得体无完肤疼痛难忍,挣扎着松开手,各自转身,相忘于江湖。

赵四小姐来了

俊朗多情的张学良,身边从未少过女人。早在和谷瑞玉分手之前,他的生活里就又多了一个赵四小姐。

如果说,20世纪除了战争之外还曾留下玫瑰的话,那么,少帅张学良与赵四小姐赵一荻无疑是其中最绚丽的一对。

赵四小姐,名赵一荻,又名赵绮霞,乳名香笙。她有六个哥哥,三个姐姐,因为姐妹中她排行第四,所以人称赵四小姐。赵四小姐的父亲赵庆华,在北洋政府时代,曾历任东三省外交顾问、交通部次长等职。

赵四小姐天生丽质,气质和风度都很出众,又极会打扮,十四五岁时就曾成为天津《北洋画报》的封面女郎。

1927年5月,后来谁都不记得那是哪一天了,只知那天夜里,天津蔡公馆,一场舞会。蔡公馆是当时天津颇有名气的上流社会交际场所,常常举办舞会,放映电影。达官贵人,富家公子,名门淑媛,往来其中。蔡公馆的主人叫蔡少基,是张学良的三弟张学曾的岳丈。天性风流、喜好玩乐的张学良,每去天津,必去蔡公馆。那天的舞会上,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相遇了。

不要轻看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遇。谁都不知道哪一场相遇就改写了一生命运。

赵四小姐早就听说了张学良,两次直奉战争,指挥千军万马驰骋疆场,更听说了他的英俊潇洒。见多了无数名门闺秀,看惯了妖妇艳女,张学良一见不施粉黛如清水芙蓉般超凡脱俗的赵四小姐,他由不得呆了。真个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舞会短暂,情思无限。匆匆别后,两个人儿各自思念。

公务缠身的张学良自是不能长日待在天津,本想着和赵四小姐或许只是一次美丽的邂逅,邂逅之后再不相逢。转眼又到了夏天,张学良去北戴河避暑,真巧,赵四小姐随家人也来避暑。相逢的人会相逢,相爱的人会相爱。缘分来时,没谁挡得住,也没谁愿意去抵抗这让人心花怒放的美好情缘。在北戴河,张学良和赵四小姐几乎日日相见,情感迅速升温,譬如坠入海里的两颗石头,越坠越深,多快活的陷入,他们谁都不想上岸。

有一天,张学良去找赵四小姐,恰好赵四外出。他随手翻了一下她放在床头的日记,真巧,他看见她在日记中写道:“非常爱慕张少帅,可惜他已有妻室,命何之苦也。”想想看吧,他对她本已有意,却又见着这番话,怎不心潮澎湃呢?

又有一次,宴会上,赵四小姐和张学良坐在一起。她胸前垂着一颗鸡心饰物,他伸手拉来看,打开盖,发现鸡心里面嵌着的竟是他的一张相片,更令他心荡神摇的是,相片上还有“真爱我者是他”的字样。到了这一刻,他对她的爱彻底入了肺腑,而她,早已是爱他入了肺腑的。

1928年,倘若用一种颜色来形容这一年,张学良会选黑色。他的父亲在皇姑屯遇难,丧父之痛,人生至悲。料理完父亲的丧事,他又接下军中大权,百废待兴,百事待理,日日忙于公务,他病倒了。人在病中,心思最为细腻,细腻心中所想念的往往是至爱之人。张学良拨电话给赵四小姐,问她能否来奉天旅游。几天之后,赵四电话回复,说是已征得父母同意,不日就将前往奉天。

赵四小姐刚到奉天,她的父亲就在报上登了一则《兰溪赵燕翼堂启事》:“四女绮霞,近日为自由平等所惑,竟自私奔,不知去向。查照家祠规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应行削除其名,本堂为祠任之一,自应依遵家法,呈报祠长执行。嗣后,因此发生任何情事,概不负责,此启。”一则声明,连登五天。之后,赵父又辞去官职,退隐而居。

赵四小姐和张学良的这一次相见,人们在传说的时候,多是说赵四和家中不打招呼就私奔了,而后赵父愤然大怒,认为女儿丢了赵家颜面,于是断绝父女关系。

但,依着张学良晚年的回忆,却是另一回事:“那一年我有病,在沈阳养病,赵四就拎了小包从天津来看我。本来她看完是要回去的。那时,家里已给她介绍了婚配对象,她对那人的印象也很好。后来她的异母哥哥就到老太爷那里告状,说妹妹私奔了。原来赵四的母亲是盛宣怀家的丫头,是姨太太,上面还有个太太,也是盛家的小姐,生了几个哥哥。哥哥就想借这事来打击赵四母亲这一房。老太爷一听,大怒,就登报脱离父女关系,逐出祠堂。这下可好了,回不去了,只有跟了我啦。所以我说她哥哥是弄拙成巧了。唉,我说姻缘就是这么一回事。”

张学良当时还曾问赵四小姐:“你父亲既然同意你来此,为什么又登报声明?这弄得多么不合适。”赵四不曾发一言。

想必赵四深是明白父亲的苦心。

先说说赵父赵庆华,他是个人物。他家祖上是浙江兰溪的书香世家,他12岁那年就请求父亲让他去香港求学,之后混迹于大清官场,没有任何政治靠山却能平步青云;亡了清朝,兴了民国,他又很快跻身当时政府重要官员的行列之中。由此可以想见,他是多么精于人情世故。

或许赵庆华早就预见了,女儿和张学良恋爱,不会有结果。毕竟张学良有结发妻于凤至,还有妾室谷瑞玉,就算张学良娶了赵四,也不过是妾,谁知道这个妾能得宠多久呢?再则,张学良生性多情,红粉知己无数,倒还真没几人可和他修成正果。现今,张学良邀请赵四去奉天,这算什么呢?她连个名分都没有就稀里糊涂地跑去,难保最后不是个始乱终弃的结果。倘若真到那时候,他赵庆华的颜面往哪里存放?

还有,当时诸军阀凭借军力,征战不息。张学良主政东北奉系,赵庆华官任北洋政府,两相结亲,或许要有政争之嫌隙,落人口实。既然女儿对张学良情深义重,不如借此机会,弄个巧,既能减免张学良恩怨之忧虑,任其放手作为,又能避免他人闲话。

赵庆华索性登报声明,断了张学良的后路,更要他意识到赵四为他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他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和她成亲,对她好。

其实,赵庆华不但堵住了张学良可能出现的始乱终弃之路,还堵住了另一个女人的来路,那就是江南名媛蒋四小姐蒋士云。

张学良和蒋士云相识于北京,那是1927年的夏天。张学良虽对蒋士云有好感,但,追求他的女子从来都是如过江之鲫,他并未把蒋士云这江南小姑娘放在心上。蒋士云却就不一样了,她很爱风流倜傥的张学良,常常寄给张学良书函和明信片,还把自己不轻易示人的玉照也寄给他,其心思不言自明。

1931年春天,在意大利工作的蒋士云的父亲催促女儿前往意大利继续学业,蒋士云却去北京见了张学良,想向他当面袒露心迹。一到北京,却从女友口中惊悉:张学良除结发妻之外,又有了一个赵四小姐。再和张学良一番接触,自知无望成为他的妾室,蒋士云只好远走欧洲,次年春天,她嫁给了贝祖贻,贝祖贻是世界著名华裔建筑大师贝聿铭的父亲。当时张学良正背负着“不抵抗将军”的骂名,在这焦头烂额之际,听说蒋四小姐结婚的消息,他派人专程前往上海为蒋四小姐送上贺礼。看来,他对她并非毫无情意,不接受她,或许只因她是迟到的。正如歌中所唱:“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她,她比你先到。”

假若当年赵庆华不登报声明和女儿断绝关系,不给张学良一些压力,谁知道赵四小姐和张学良会是怎样的结果呢?说不定陪伴张学良老去的是蒋四小姐呢。不得不说,姜是老的辣,赵父看似绝情,却最是有情,又有手段。真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赵四小姐是不可能回去了。张氏帅府欢迎赵四小姐吗?不欢迎。原配于凤至明确提出,若是娶赵四小姐,也可以,但有两个条件:一,赵四小姐不能进帅府;二,赵四小姐不能有正式的名分。于凤至和张学良说:“赵四小姐对外没有名分。对外国人称是你的秘书,对中国人称为侍从小姐。”

于凤至原本以为,如此苛刻的条件,年龄小张学良十几岁又受过新式教育的赵四小姐,定然不肯接受,兴许一怒之下离张学良而去。出乎意料的是,赵四小姐毫无怨言地接受了。不能住进帅府,她就去张学良的北陵别墅住。

更使于凤至没料到的是,赵四小姐来了之后,张学良白天在帅府办公,晚上却去别墅歇息。可以说,是她为张、赵二人创造了一个清静的独居空间,她为此很是发愁。

没过多久,赵四小姐怀孕了,1929年冬天,产下一子,张闾琳。于凤至去北陵别墅看望赵四母子,并邀请赵四回帅府居住,赵四果然“感动得嘴唇哆嗦,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她叫了一声“大姐”,就抱住于凤至失声哭了起来。

于凤至安排赵四住进了帅府东墙外的一幢二层小楼。这小楼原是奉天财政厅厅长王永江的,于凤至出资买了下来,一番装修,又开了个小门通往帅府,这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赵四小姐楼”。很多人不明白,赵四小姐为什么舍弃宽敞明亮的别墅,入住位于东北角、终年阴冷潮湿的小楼?原因其实很简单,只因为在那儿,她能隔窗看到位于帅府大青楼二楼张学良办公室里的灯光。

赵四小姐深爱张学良,但她不和原配于凤至争风吃醋,凡事甘于低下。这与世无争的姿态,使得于凤至渐渐喜欢上了她。妻妾相处和睦,张学良自然欢喜不已,三人一起出出进进,愉快地生活在一起。人们都说,张学良有两位贤内助。

这是我的姑娘

1936年,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蒋介石虽答应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但也自此将张学良软禁起来。在美国旧金山陪伴子女求学的于凤至,听闻消息,急忙归国,上下周旋,期望能够救出张学良,却是不能如愿,只被允许“去奉化陪狱”。

为防不测,张学良要部下送赵四小姐和儿子张闾琳去了香港。

1940年春天,陪伴张学良过了四年颠沛流离的羁押生活,于凤至被确诊患了乳腺癌,必须尽快去美国就医。张学良向蒋介石提出,要赵四小姐来陪伴,得到准许。

所有人都认为赵四小姐不会回来,因为当时她在香港生活安定,幼子张闾琳又需要她的照料,即使她不回来,也完全是可以的。但,她将年幼的张闾琳托付给了一个美国朋友照料,匆忙赶回,陪同张学良一起过幽禁的生活。从此,她再也没有离开张学良。

或许赵四小姐不是一个好母亲,但她却是一个好情人,为了爱人,她毅然舍弃爱子、自由和舒适优越的生活。为了他,她从来都是不顾一切,就像1928年她不顾一切投奔爱情,去他身边。

1946年11月,张学良和赵四小姐被押往台湾,幽禁于新竹县井上温泉。那是座人烟稀少的大山,他们在那儿一待就是十余年。

井上生活条件恶劣,但在赵四小姐的心里,这段与世隔绝的时光,是最幸福最安全的时光,因为这一段艰苦的幽禁岁月是她和张学良两个人的。张学良把一切希望和欢乐都寄托在赵四小姐的身上,赵四小姐则尽自己全部的力量给张学良以安慰和照料。见过的人都说,赵四小姐经常身着蓝衣脚蹬布鞋,洗尽铅华,终日陪伴在张学良身边。曾经养尊处优的她,现今不过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家庭主妇,不但能够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缝制衣被,还喂养家鸡,将鸡蛋作为难得的“营养品”给张学良滋补身体。但,骨子里她依旧是大家闺秀,服饰妆容一丝不苟,在粗糙的生活中顽强地保持着自己骨子里的优雅与美丽。

其实,赵四小姐比起张学良来说,是多了一些自由的,每年都能获准到美国去探望儿孙,但她每次总是在美国仅住两三天,即又回到张学良身边。

如此贤惠温柔无怨无悔的赵四小姐,使得张学良感叹不已:“有四姑娘这一红粉知己,张汉卿今生有福啊!”

1964年7月1日,台湾《希望》杂志刊载了张学良的《西安事变忏悔录》。于凤至看到后十分震惊,她的第一反应是:这篇文章不是张学良撰写,是有人在故意诋毁张学良,丑化他的声誉。

于凤至在美国掀起营救张学良的传媒大战。《洛杉矶太阳报》、《纽约时报》等各大报纸,相继“呼吁给张学良以全面自由”。此举让蒋介石大为光火,甚至动了除掉张学良的念头。

这种境况下,张学良的好友张群认为,张学良最好尽快和于凤至解除夫妻关系,消除不必要的嫌疑,同时,也该给赵四小姐一个应得的名分了。

张群亲自飞往美国,说服于凤至和张学良离婚。现实万般残酷万般无奈,她只好同意。不过,她说:“我要向世人说明,我不承认强加给我的、非法的所谓离婚、结婚。”她还说,“我生是张家人,死是张家鬼!婚姻虽然解除了,可是我的心始终属于张汉卿。”余生的日子里,于凤至仍然视自己为张夫人,而离婚后张学良给她来信的称谓亦是没有变化。

同年7月4日,52岁的赵四小姐和63岁的张学良举行了婚礼,做了一回“白发新娘”。

于凤至对他们的婚礼表示祝贺,在给张学良的信中,她写道:“你们之间的爱情是纯洁无瑕的,堪称风尘知己。尤其是绮霞妹妹,无私地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任劳任怨,陪侍汉卿,真是高风亮节,世人皆碑。其实,你俩早就应该结成丝梦,我谨在异国他乡对你们的婚礼表示祝贺!”

于凤至还对子女说:“赵四小姐是位难得的女子,25年来一直陪着汉卿同生死、共患难,一般人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对她也十分敬佩。现在由她陪着汉卿,汉卿高兴,我也放心。至于我个人的委屈,同他们所受的无边苦楚和寂寞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后来的日子,于凤至再也没能见到张学良。提起他,她总是对人说:“汉卿这人好啊,很热情厚道,极富有正义感,一生从不负人。我们夫妻感情一直是很好的。”

1990年3月20日,于凤至去世,安葬在洛杉矶玫瑰园公墓。她的墓旁留下一个空穴,等待着她永远的丈夫张学良,和她黄泉再聚。她的遗嘱是:“在我死去以后,可将我埋在洛杉矶城外最高的山上,我可以在那里随时望见我的故乡。还有,在我的坟墓旁边,请替我掘下一个空穴,那是留给他的……”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用这句诗形容于凤至与张学良的爱情,怕是再适合不过了。

1991年3月,已可公开露面自由行动的张学良和赵四小姐,飞赴美国探亲。刚到旧金山,张学良就对身边的人说:“我想一个人到纽约去会会朋友,而且还是个女朋友!”大多人都以为,那个朋友应该是和张学良多年不见的宋美龄,只有赵四小姐知道,张学良说的是谁。张学良曾经说:“于凤至是最好的夫人,赵一荻是最患难与共的妻子,贝太太是最可爱的女友,我的最爱在纽约。”

赵四小姐没有拦阻张学良,她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后的人生夙愿。她和他,还有贝太太蒋士云,他们都老了,很幸运,在他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还可再相见。

张学良一人飞去纽约见贝太太蒋士云,并下榻其公馆,赵—荻一人飞回洛杉矶的儿子张闾琳家中。

贝祖贻早已去世,蒋士云身边只有一女,她和继子继女们并无多少往来,而女儿也只在每周六过来和母亲共度周末。张学良的到来,给寂寞中的贝夫人带来了意外欢喜。

张学良在纽约期间,蒋士云俨然成了他的经纪人,代为安排所有的活动。赵四小姐喜欢清静,不喜欢张学良会友,爱热闹的蒋士云却把张学良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张学良91岁的生日,坐在他身边的也是这位蒋四小姐而不是赵四小姐,致使外界一度神经兮兮地猜测,张学良与赵四小姐即将发生婚变,很是热闹了一阵。看,将近百岁的人了,还能轻而易举地翻腾情海风波,制造灿烂夺目的桃色新闻,有这好功夫的,除了张学良,还有谁?

同年6月下旬,赵四小姐把张学良从纽约接回旧金山,转道回台湾。又一年后,他们定居夏威夷。

从此,张学良余生的日子只有赵四小姐了,他和蒋四小姐再也没有见过面,甚至连通电话的机会也失去了。蒋四小姐抱怨着说:“他在台湾的时候我还跟他通过电话,离开台湾以后就没有消息了。我打过一次,打不进去。我知道有人阻拦……”

是谁在阻拦?

2000年6月22日,赵四小姐病逝于夏威夷。临终前,张学良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不肯放。当她停止呼吸,他沉默不语地坐在轮椅上,泪水缓缓地流下来,湿了他99岁的眼99岁的脸。他再也不能拉着她的手,用浓重的东北口音对人介绍:“这是我的姑娘。”他的姑娘睡着了,再也不醒来。或许她累了。

次年10月14日,张学良也与世长辞。他也很累了。夏威夷檀香山的神庙谷,他的姑娘赵四小姐葬在那儿,他和她要在一起,哪怕死后。

一生几多风雨,寻寻觅觅浮浮沉沉,虽然辛苦,但,多幸运,从人生初见了,直到最后,他们一直一直都在一起。

那么多女子迷恋他,他亦曾有过那么多女子,一颗心里住着许多人,但,纵使姹紫嫣红,他不曾乱花迷眼,始终清醒,谁最爱他,他最爱谁。

而于凤至,只能黄泉独眠了。

附:张学良简介

张学良(1901.06.03—2001.10.14),字汉卿,乳名双喜、小六子。辽宁海城人,祖籍河北大城。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的长子,“民国四公子”之一,“民国四大美男”之一。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史称“东北易帜”,此举实现了当时中国在名义或形式上的南北统一,是对日本殖民侵略政策的一个打击。

1931年9月18日,日本制造“柳条湖事件”,发动了对中国东北的战争,史称九一八事变,张学良对日军不抵抗使其落得“不抵抗将军”的骂名。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又称“双十二事变”,促成国共第二次合作,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之后,张学良被蒋介石幽禁,1990年起才逐渐得以恢复人身自由。

沈醉:遇见你就烂漫了

人人都有风花雪月的事

沈醉,单看这名字,或以为是某武侠小说中跑出来的角色,弥漫浓重的江湖气息;也或误以为是某个人写文章时使用的笔名,看起来洒脱不羁。其实,他并非活在武侠小说里,那也并非他的笔名,他真的姓沈,名醉。他曾长期服务于国民党军统局,深得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的信任,1950年在云南被人民解放军俘虏,1960年被人民政府特赦,并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员。

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他的身世,他的功过是非,且都交付史学家去评说吧。此处只谈风月情浓。

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都可拥有爱情,无关出身高低贵贱。无论在别人眼中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恋人眼中他都有可能是尘世间最有情有义的好恋人。

沈醉一生有过三个女人。他爱她们。

有爱并非就可永生厮守一起,即使不在一起,曾有过的爱情,每每想起也还是觉得好。

在说沈醉的婚姻情感之前,且来说说,“沈醉”之名的由来。

沈醉祖籍湖南湘潭,年幼时父亲便已去世,由母亲一手抚养成人。沈醉的母亲叫罗裙,这也是一个很诗意的名字。罗裙是南社的成员,南社是清朝末期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规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擅长诗词的沈母罗裙,喜爱李清照的《如梦令》,其中有一句“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古字“沈”和“沉”相通,于是沈母便为儿子取了“沈醉”一名,字叔逸。

据沈醉回忆,幼年时母亲就教他读唐诗,所以直到晚年他还能背诵很多唐诗,并且他一直爱写诗词。后来,沈醉长期在国民党军统局工作,那时的官场,许多人都有赌博、酗酒、抽鸦片、嫖妓等恶习,沈醉却未沾染丝毫,他说,这也都完全归功于母亲对他的教诲。

那么,什么样的机缘促使沈醉进了军统局呢?

少年时候,沈醉在长沙文艺中学读初中,受大革命运动的影响,1932年和一些高年级学生一起参加了闹学潮,被校方开除。这一年,他18岁。不读书了,就得找份工作谋生。沈醉去了上海,投奔姐夫余乐醒,因为他听说姐夫在“革命团体”里工作,具体是个什么样的“团体”又从事什么工作,他就不得而知了。这时的他,只想在上海谋个差事,混一口饭吃。

当时余乐醒为国民党复兴社特务处上海特区的区长,是戴笠手下的得力红人,因为长于对爆炸技术及药物的研究,在军统局内有“化学博士”之称。余乐醒利用职权之便,将年仅18岁的沈醉安插在上海复兴社做了交通联络员。从此,沈醉走上了职业特务的人生旅途。

两年后,沈醉遇见了白云,她是他的初恋。

白云却至死都不知道,她的恋人就是沈醉。

一切就从这儿说起吧。

别问我是谁,请与我相恋

白云不认识沈醉,她只认识陈沧。

陈沧就是沈醉。当时沈醉是军统局驻上海法租界情报组长兼行动组长,以湖南湘光通讯社记者身份为掩护,化名陈沧。

1934年,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沈醉和白云相遇了。不得不说,沈醉实在是个很讨姑娘欢心的青年,他饱读诗书,又一身好武功。他的功夫是在进入军统前就练成了的。据说1949年卢汉云南起义,沈醉等一批国民党高级特务被扣押,别人都是软禁,只有沈醉不但被加上手铐脚镣,而且还有哨兵严密看守,但那些哨兵很少走近沈醉,据沈醉说,“他们怕我点穴”。还有,沈醉中年之后,总是拄着一根拐杖,其实他身体好得很,哪里用得着拄拐。拐杖不过是他防身的武器罢了。照他的说法,要是碰上劫道的,七八个人,他一根拐杖就应付了。有一身好功夫又精明干练的沈醉,很快就吸引了白云。

白云是谁?白云原名陈淑媛,她出身于福建厦门的一个大家庭,幼年曾随父亲远走南洋四处游览,归国后就读厦门大学中文系。后来,追求进步的白云,从迂腐陈旧的封建家庭出走,只身一人到了上海,在南洋华侨所办的《女子月刊》任编辑,笔名白云,与“记者陈沧”算是同行。

有一天,他们相遇了。一个文武双全精明干练,一个活泼大方热情奔放,相互吸引,各自倾心。很快,二人陷入热恋。

恋爱可以单纯地只是两个人的事,而谈婚论嫁却是两群人的事,男人身后的一群人和女人身后的一群人。若两群人沟通愉快,恋爱的男女自然要皆大欢喜结婚;若是双方甚或其中一方心有不满,很容易就出现棒打鸳鸯的事。

沈醉的母亲罗裙不满意白云。罗裙认为,女人应该安安静静待在家中,恪守妇道相夫教子,而不是像男人一样去外面东奔西跑,她甚至很反感白云热情活泼的性格,于是警告儿子沈醉:“如果你和白云结婚,我就永不进你家门!”

白云会为了沈母的反对做出妥协吗?她当初就是为了反对旧思想才毅然走出家庭的,现在又要她走回去,她做不到。

母亲和女友之间的矛盾完全无法调和,尽管沈醉很爱白云,也还是不能和她结婚,因为他是个孝子。古人常说忠孝不能两全,是指为国尽忠和为父母尽孝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其实,在爱情里,忠孝有时也难能两全。是要忠于爱情还是要孝于父母,亦为难事一桩。

不但沈母罗裙不赞同沈醉和白云在一起,沈醉的上司戴笠也反对他们二人结合。戴笠认为,白云思想“左倾”、“激进”,沈醉可以和她“交朋友”,也可以“利用”她,但不能结婚。

他爱她,怎会忍心利用她呢?

真正的爱情,不应掺杂一丝一毫功利色彩,爱便深爱;宁肯自己委屈或受伤害,也不能要她吃苦受累。

男人要对自己的女人好,不需要理由。倘若不能对她好,请不要招惹她。真正的男人,只选择和男人角斗,而不会利用并伤害女人,所谓“好男不和女斗”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要女人落泪或受伤的男人,是可耻的。

沈醉一直在想,是否有个万全之策,既能和白云结婚,又不惹母亲和上司动怒,想来想去,觅不到好法子,万般惆怅。

也就在这左右为难之时,沈醉负伤了。那一天,他去追捕一个进步人士,从三楼坠落,摔成重伤,左眼几乎失明。

沈醉受伤后,白云来他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

最深的感情往往生于患难之时。当你在困境,你最能看得清楚,谁真心爱你,又是谁只可同甘不能共苦。沈醉伤愈后,就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毅然选择和白云同居。母亲阻止,上司发火,他都不在乎了,只要能和白云一起生活,即使不结婚他也愿意,他只要和她在一起。

一年之后,沈醉和白云有了爱的结晶,白云为他产下一子。

如果说沈醉有愧对白云之处,那就是,直到此时,白云并不知晓他的真实身份,她只知道他是一个记者,名叫陈沧。

他何曾不想将自己的身世和工作性质说给她听呢?只是,他担心,当一切挑明,白云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他舍不得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真相苦苦隐瞒。

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而每一段看似美满的爱情,在许多细小角落,藏着多少秘密,那是相爱双方谁都不肯提及的。怕秘密泄露,就像藏在瓷瓶里的一个爆竹,怕见火,怕爆竹爆炸,瓷瓶碎裂,一切变得不可收拾。

白云生子之后,沈醉和她说:“有了儿子,以后你就不要再出去工作了吧,只在家里带好孩子,过好这个家。我有能力照顾好你们母子。”白云断然回绝,相夫教子她做不来,她说:“那不行,做个贤妻良母,靠男人养活,我办不到。”

她不肯,他也不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独立的宽敞的空间,她喜欢做什么,尽管去做好了。

转眼间到了1937年,这一年的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全面侵华,这是中国历史上悲怆又耻辱的一页。敌人来了有猎枪。众多的热血爱国青年奔赴延安,参加革命,投身抗日。白云也要去,她要沈醉和她一起走。

沈醉当然不去,他的政治信仰不同于白云的。

到了此时,沈醉终于对白云说出他的政治信仰和职业性质,不过,他到底没有告诉白云,他原名沈醉,对此他只字不提,在她面前他仍然是“陈沧”。这已经足够,白云有足够的理由离开沈醉了。

每天同床共枕的那个人,万般恩爱缠绵,却原来是同床异梦。譬如,她以为他们唇齿相依一心同体,谁料,吻着她的唇,他想着另外一人。不,灵魂的信仰的背叛,其伤害力远远超于男欢女爱移情别恋。

沈醉试图劝服白云,莫要再去延安,停止追求进步的脚步,就留在上海,和他在一起。他希望她能留下来,一直一直和他在一起。

白云意志坚定地离开了上海。她和沈醉的儿子,留给了沈醉。乘着沈醉外出时,她离开了他们的家,跟随抗日救亡宣传队去了延安。

人们朝暮谈说爱情,到底何为爱情?人们爱着的是爱人的灵魂,还是灵魂之外的另一些东西?若说是灵魂,为何有时竟肯忍心丢下当初不顾一切要在一起的爱人,再不回头?若说是为着灵魂之外的另一些东西,那么,爱情实在不值得歌颂。

最好的爱情,要是这个样子:我爱你,你爱我,我要我们在一起,你亦是这般执着,哪怕为了在一起要经受千辛万苦,我们谁都不怕,爱情可以排除万难,排除万万万万个难。在一起了,就再不分开,除却死亡来临。

白云远去,沈醉能做什么呢?他们连“再见”都未来得及讲,她不曾给他机会。她只给他留下一个儿子。儿子如何抚养?他是特工人员,潜伏,行刺,枪林弹雨,九死一生,料不定哪天刺不死他人反丢了自己性命,这样一个危险人,如何抚养婴儿?沈醉把儿子送人了。

倘若说儿子是沈醉和白云之间最后的联系纽带——那是他们爱情的礼物——现在,礼物丢了:一个将礼物轻易遗弃,一个则拱手送人。

后来,那个孩子,沈醉和白云谁都没有再见过,谁都不知他去了哪儿。

白云去了延安,又将名字更改为“莫耶”,她在延安成为文艺骨干之一,当年流传甚广的歌曲《延安颂》,词作者便是她。贺龙元帅很是欣赏她,称赞她是“我们120师出色的女作家”。只可惜,这样一个热血才女,曾先后多次被批斗,在文化大革命的运动中,更被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接受严厉批斗。

1986年5月7日,白云在兰州病故。那个时候的沈醉,早已被成功改造,脱胎换骨,“国民党高级将领”的旧衣冠被他深深踩到脚下,在一个新的中国里,他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任委员,生活待遇优厚,还有了新的妻子。白云去世后,在报上读到关于莫耶的纪念文章,他才知道,“莫耶”便是“白云”,是他的儿子的母亲。不过,他和她的儿子早已不知去向。而白云,她至死都不知晓,她的初恋所爱竟是特赦了的战犯沈醉。

或许,爱情里最悲哀的事,不是爱了而不能在一起,而是爱到最后都不知晓自己的所爱到底姓甚名谁。

也还好,直到最后,提起她,他都是欢喜的,记得自己曾深深地爱过她。不能在一起,不是她的错,也并非他的,而是那几年,这对人儿,实在没有缘。他有他的,她有她的,方向;他们相逢在黑夜的海上,在交会时互放光亮,彼此吸引,又转瞬间消灭了踪影。若有缘,有缘来世再相逢相爱吧。

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永生在一起

法律意义上的,以及沈母罗裙所承认的,沈醉的妻子,是一个叫栗燕萍的女子。

栗燕萍原名栗翼鹏,湖南长沙人,生于一个甚有名望的大家族中。栗燕萍的叔祖父栗康时,曾出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次长;祖父在长沙经商,开有不少店铺,家境十分殷实。栗家的男人个个了不得,栗家的女人也不差。栗燕萍的母亲知书明理,她不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别人家的女儿读不读书她做不了主,她的女儿是必得读书的,早早地她就把栗燕萍送进了长沙城唯一的寄宿学校,识字读书受教育。遗憾的是,栗母在栗燕萍十五六岁时,病故。彼时,栗燕萍初中尚未毕业。

又过没多久,栗父娶了新妇,栗燕萍有了继母。栗燕萍的继母,果然不是个省油灯。继母入驻后的家,于栗燕萍来说,已无温暖可言,她只想早日逃离。

少年若要离家,有个途径最是便捷,那就是求学。栗燕萍考入了胡宗南创立的中央军官学校第七分校,后又转入湖南常德的临澧特务训练班。真巧,此时沈醉在训练班任副主任。

沈醉发现,栗燕萍不同于其他女学生,她甚是胆大。别人不敢杀硕大的老鼠,她敢;上游泳课,别的女生不敢下水,她敢。沈醉说:“唯有她冒冒失失地往水里跳,险些被淹死。”是沈醉将栗燕萍救上岸。

算不得“英雄救美”吧。他是教官,她是学生,老师在学生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搭救,分内之事而已。当时,他们二人应是谁都没能料到,后来的日子,二人竟坠入爱河。

有一天,沈醉正要外出游玩,栗燕萍前来报告:家中来了急电,父亲病危,她得请假,速速归家。

沈醉签字准假,见栗燕萍满脸焦急,索性驱车送她回家。

到了栗家,出于礼貌,沈醉来到栗父病榻前,说一些宽心话。栗父见女儿带回一位青年教官,以为他是她的心上人,便一把拉住他手,有气无力又十分恳切地说:“我的女儿,就拜托你了。”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要沈醉如何解释如何推脱?他不忍心解释,不忍拂了垂死者的最后心愿,只好频频点头称是。

从栗家出来,沈醉顺道回自己家探望母亲,并将栗父的误会当作笑话说给母亲听。

沈母罗裙不认为这个笑话好笑,她极其严肃地对儿子说:“临终人的嘱托,马虎不得。你既点头,就要负责到底。”

的确,既受人之托,必忠人之事,哪怕有时需要为此付出生命。是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沈醉蓦地意识到,他被推上了一条回不了头的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将他和他的学生栗燕萍拴到一起。这是月老抛出的红线吧?倘若真有月下老人,这老人心思好有趣好难测,谁都不知他什么时候会将谁和谁,一根线拴捆,成就一份欢喜姻缘。

有一天,沈醉将栗燕萍带给母亲看。沈母见到栗燕萍,赞不绝口,夸她端庄清秀,又夸她大方得体,还说栗燕萍一脸福相,定是个好儿媳。

多奇妙,人和人,有的一见如故,有的人生初见却厌意顿生。当年沈母见到白云,左也看不顺眼,右也看不顺眼,现今见着这栗燕萍,用“一见倾心”倒也不算为过。

沈母如此喜爱栗燕萍,自是催着儿子沈醉早早和栗燕萍订婚,并尽可能早地举行婚礼。孝子沈醉唯命是从,况且栗燕萍真的不难看,怀了男欢女爱的心思去打量,他对他这个学生也是越看越欢喜。

栗燕萍的父亲临终托婚,沈醉的母亲又偏爱栗燕萍,两家长辈对亲事赞成,而沈醉和栗燕萍,这对师生也“相看两不厌”越看越喜欢,那么,婚事理应是顺水顺风,只等着挑个好日子,一个容光焕发做新郎,一个花枝招展为新娘。

看上去一切都好的,未必真的万事如意。

沈醉的上司,特务头子戴笠不同意沈醉和栗燕萍恋爱,更不要谈结婚了。戴笠严厉规定,军统人员不许恋爱结婚。原因倒也不难理解,熟悉谍战剧或谍战电影的都知道,做特务,暗杀或潜伏,行动越机密越好。如何机密?洞悉你底细的人,越少越好,最好你是孤儿,或者说,最好你就是从天而降的,人们只看得见你制造的现在,没谁知晓你的过去。倘若结婚,随着婚姻而来的枝枝蔓蔓,譬如春天绿草,抵挡不住地蔓延,再会隐藏的人,都难免要露个蛛丝马迹,并为所露的踪迹付出惨重代价。戴笠听说沈醉和栗燕萍要结婚,十分恼火,他们分明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嘛。况且,这二人,一个为教官,一个为学生,违反纪律再加上师生恋,甭提戴笠有多恼火了。

但,沈醉毕竟是军统骨干,戴笠能拿他怎么办?一个人,在一个团队里若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即使犯错也能得到宽容。还有,沈醉的姐夫余乐醒在戴笠手下亦是响当当的角色,他帮着沈醉说话。沈醉又推说他和栗燕萍是娃娃亲,现在成婚是奉母命,戴笠虽然对他私自定亲极不满意,到了这境地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得不准了沈醉的婚事。

1938年11月24日,沈醉和栗燕萍成婚。婚礼简单,新房亦是颇为简陋,没关系,有情饮水饱。新婚之时,沈醉欢喜吟诗:“洞房乐趣少人知,正是今生极乐时。”

沈母罗裙善诗词,耳濡目染,沈醉的诗词功夫也颇了得。和栗燕萍结婚后,沈醉写了不少诗篇记述他和妻子生活的和谐美满。譬如,“但愿生生成配偶,人间百事尽多余”,“恼人春色促人来,步步相随舍不开。轻嗔笑面如花簇,疑摆腰肢胜柳枝。女唱新歌儿学语,卿翻画谱我吟诗。记曾小饮偎人醉,不识杯深更一卮”,等等。

婚后,栗燕萍辞去工作,一心相夫教子。沈醉由于职务频繁调动,生活漂泊不定,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和栗燕萍的感情。

战火连天的年月,没有谁能安居乐业。沈醉从事的工作,更为他后来的动乱生活早早埋下伏笔。

1949年后,眼看国民党大势已去,为安全起见,沈醉将母亲和妻儿送往香港。1950年3月,他做了俘虏,被投入监狱。

那个时候,台湾方面对外声称,做了俘虏的沈醉已被枪决,并为他设了一个灵位立在国民党的“忠烈祠”。沈母听闻儿子去世的消息,悲痛之中撒手人寰。

沈醉的妻子栗燕萍,没有丈夫在身边,生活失去依靠,又听说沈醉已死,索性改嫁了。后来人们说起这件事,多是指责栗燕萍,听闻沈醉一死她就改嫁,太过薄情薄意。其实,这怪不得她,她不过就是一个弱女子,为了活着,没有生活能力的她或许只能做此选择。

我们见过许多只为理想而活着的人,最常见的却是,许许多多原本怀有理想但终向残酷生活妥协的人。和理想道别,向生活低头,世间太多人以此姿态活着,他们不值得歌颂,也用不着攻击。人人都有万万个理由,去找寻属于自己的生活之道。

栗燕萍,她只求活着,过好日子,不为柴米油盐发愁。理想爱情不要也罢,她只要理想生活。嫁给谁,什么时候嫁,或许于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后来,沈醉被特赦,几经周折寻到栗燕萍,却知她已有夫。纵使他没有放下过去,这时的他们已无复婚的可能。他们保持联系,沈醉对栗燕萍无有怨言。

身为男人,本应顶天立地撑起自己的家,不使家人受委屈,更不应连累他们受苦而生活动荡。沈醉走了一条动荡的路,那么,他没理由也不愿意去怪责任何人,他不认为栗燕萍背叛了他,若他一直都守在她身边,何有背叛之说?沈醉,他种下因,他接受今朝收获的果。

深爱,却留不住,沈醉怎会不难过?只是啊,曾经相爱的人,他日不能再在一起,无须埋怨。曾经相爱,总胜过人生从未相识。

或许有太多遗憾,然而,谁的生活没有遗憾?遗憾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遗憾的人生才是真真实实的人生。知遗憾者,懂人生。

沈醉对栗燕萍始终怀有深爱,许多年后写回忆录,费尽笔墨,大篇大篇叙说他对栗燕萍的相思之苦。

若说有不能原谅的,沈醉最不能原谅的,是自己。将母亲送往异乡,客死异乡,不能归葬故土。他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为此,他终生痛心。

总有一份爱可既美好又长久

1960年11月,沈醉被人民政府特赦。脱胎换骨,在新的时代里,他开始新的生活,担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委员,生活待遇优厚。关于过去,他提笔记下,陆续出版了《我这三十年》、《沈醉日记》、《战犯改造所见闻》等著作,他有了截然不同于过去的新的生活形象。

也该成立新的家庭了。再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朋友介绍了几个女子与沈醉认识,一番接触,对方得知他过去的历史,听说他就是《红岩》小说中的大特务“严醉”的原型时,都吓得打了退堂鼓,怕政治上受到连累。

为了生活,每个人都会仔细斟酌利弊得失,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只肯使自己处在有益的环境,此为人之常情。或许可以说,活得好就是活着的意义。

沈醉对任何人都不隐瞒自己的过去。不必隐瞒。所有明的暗的过去,都坦诚面对。隐瞒不是好好生活的态度。撒一个谎,后面要用千万个谎来缝补,实在辛苦。

有一天,一个叫杜雪洁的姑娘出现了。这是个老姑娘,也是个老修女。她十五六岁时被家人送进沈阳的天主教堂当修女,献给了上帝,从此,她的日月,她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在教堂和修女院里度过。

一袭黑色袍衫,一顶黑色头罩,捧着《圣经》,一天天,一年年,与世隔绝,清心寡欲,这是杜雪洁的生活。她不懂爱情,不知人伦之乐,她也不理会大千社会的人情世故,她心中只有上帝。上帝赐人快乐,她没能体会到,她的性格非常孤僻。

沈阳解放后,沈阳教堂也被解散了,杜雪洁去北京投靠姨母,想继续在北京的天主教堂做修女,可是,她到北京没多久,北京的天主教堂也被解散了。生活真会开玩笑,时不时给人制造点走投无路的幻象。

修女生活无法继续,但烟火生活仍要继续,杜雪洁靠着替人编织毛衣过活。一个人一个月能织多少毛衣?她又不是机器。杜雪洁的生活极其清贫。即便如此,这个信仰坚实的修女,也还是坚持认为她是上帝的使女,不改洁身如玉的初衷。洁身如玉,当然要的,但她走错了方向,她没能认识到,上帝要人洁身如玉是在生活中洁身,而不是远离生活。年华不等人,从无出嫁之心的杜雪洁成为一个老姑娘,一个在人看来有些怪异的老处女。

又过一些时日,杜雪洁所在的居民委员会介绍她到街道办的医院去学习护理知识,当一个护士,她终于有了一份稳定工作,也终于入世,逐渐懂得一些世故人情。这期间,不是没有人为她介绍对象,但她一个都看不上。

转眼间到了40岁,又有人为杜雪洁介绍沈醉,两人一见面,杜雪洁很满意。沈醉犹豫了,他发现,憔悴、忧郁、不苟言笑的杜雪洁,身上老姑娘、修女的特征非常明显。沈醉觉得,他是爱说爱笑的,和杜雪洁的性格恰恰相反,个性如此迥异的两个人,日后合得来吗?不过,杜雪洁勤快、节俭,沈醉又觉得好。

沈醉向杜雪洁说明,他结过婚,有子女,他过去曾是特务,现在是全国政协文史馆馆员,为人民服务。当然,他也真诚地表示:“我虽然不信奉宗教,却从不反对别人信奉宗教。”

杜雪洁不嫌弃沈醉的过去,因为他的坦诚而更为欢喜。两个人试着交往。杜雪洁下班后常常去沈家,帮着料理家务,人也变得活泼、开朗起来。那时,沈醉和栗燕萍的女儿沈美娟,随沈醉一起生活,杜雪洁和她相处倒也愉快。后母坏,并非天下所有后母都坏,至少杜雪洁不是。

好啦,杜雪洁能接受沈醉的过去,又爱他和前妻的女儿,沈醉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那就结婚吧。

1965年8月,沈醉迎娶杜雪洁。因为物资匮乏,不能大肆操办,婚礼简单,但朋友、同事纷纷前来道贺,说说笑笑,婚事应有的热闹也是有的。

这份婚姻,这对逐渐步入老年的新人,人生大半时光各自在不同的地方过着不同的生活,兜兜转转,牵了手,从此再未分开,直到各自白头动也不能动,停止呼吸。

人的一生,许多事,许多缘分,或许早有注定的吧。你要遇见谁,和谁一起老去,一切自有老天安排。你什么都不要管,只需一步一步走你的路,遇水搭桥,逢山过山,也就好了。

沈醉娶了杜雪洁,像曾经爱白云、栗燕萍那样,他用心宠爱杜雪洁,敬重如上宾。他是一个爱女人的人,他所遇见的所爱上的每一个女人,倘可一起生活,他只做一件事:倾尽心力去爱他的女人。在爱情里,他是一个简单的传统的男人,一心一意只想和他的女人白头偕老。

无论白云还是栗燕萍,虽然沈醉未能和她们厮守相爱一生,但他们之间的情感究竟可称得一个“好”。世间多得是,恋人亲密时如胶似漆,分手后浑如宿敌。那不是爱的意义。活着,要做一个懂爱的人,能在一起无比珍惜,不能再在一起且为曾经爱过心生无尽感激。

杜雪洁是个勤快的女人,家里家外闲不下来,但沈醉不愿意她太劳累,家中的琐碎活计,他尽量都揽下来,一个人承担。

好男人皆是如此,因为他知道,女人嫁给他,不是来受苦受累的,女人是用来心疼宠爱的。不是所有男人都可大富大贵,但所有男人都应有一颗热情而感恩的心,尽自己所能照顾好自己的女人。

每有外事活动,沈醉必定都会带上杜雪洁同去,让她多见一些人多见一些世面,她曾幽闭太久,是发现生活的欢喜热闹的时候了。天长日久,孤僻的杜雪洁不见了,一个新的欢笑着迎接世俗热闹的杜雪洁,她来了。

杜雪洁不能生育,不过,和所有女人一样,她喜欢孩子,沈醉和杜雪洁商量,不如就把女儿沈美娟的小儿子留在身边。有了孩子的家,完整,生动,就像树有绿叶树结果实,风一吹,枝叶婆娑,悠然自在。杜雪洁将外孙视同己出,爱之如掌上明珠,祖孙两代说笑欢乐,一家人甜甜蜜蜜其乐融融。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1996年4月,沈醉去世。又一年多后,杜雪洁也离开了人间。沈美娟将继母和父亲合葬同一墓穴。

他们相逢恨晚,欢爱有限,在另一个世界,在高高的高高的云端,或许没有时间,一切安安静静漫漫长长,安静漫长无止无尽地相亲相爱。远山绿树,长空日月,相爱的人永永远远厮守。

附:沈醉简介

沈醉(1914—1996),字叔逸,湖南湘潭人。国民党陆军中将,曾长期服务于国民党军统局,深得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的信任。在军统局素以年纪小、资格老而著称。1949年12月9日被卢汉(原国民党云南省主席)扣押,参加云南起义,后协助卢汉逮捕了在昆明的大多数特务。1960年11月28日被人民政府特赦,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员。著有《我所知道的戴笠》、《我这三十年》、《我的特务生涯》等书。

胡宗南:总有一个人从此温柔地对待

他看着她坠入要命的黑暗

他曾手握几十万重兵,是名震一时的“西北王”。他姓胡名宗南,字寿山,祖籍宁波镇海,3岁时候随家迁往孝丰。胡家家境还不错,胡父最初做药材生意,后来以丈量田亩、办理田产买卖和登记粮册的庄书为业,虽算不上大户,但也是个不必为衣食暖饥发愁的人家。

1915年,19岁的胡宗南从湖州公立吴兴中学毕业后,受聘于孝丰县立小学,任国文、历史和地理教员。也就是在这一时期,胡宗南喜欢上了城内大户梅家漂亮的二小姐。胡宗南央求他的老乡王稼禾,前去提亲。这个王稼禾不是别人,正是梅家二小姐的姐夫。有姐夫做媒,这婚事怎会不成呢?胡宗南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

胡宗南虽在孝丰县城任教,他的家却在孝丰乡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梅家二小姐嫁给胡宗南后,自然也去了乡下。

梅氏人长得漂亮,又是个知书达理的,和公婆相处甚好。和丈夫更是恩爱。胡宗南本就贪恋她美色,终于娶到家中,怎会不百般怜爱?他们结婚时候正是暑假,纵使夏日炎炎,这对新人也情愿日日如胶似漆黏在一起,须臾不离分。恩爱夫妻,春秋是佳日,寒冬是佳日,夏天亦是佳日,日日是好日。胡宗南度过了一个好不欢悦的甜蜜暑假。

再好的日子,终是会来点苦涩。对于胡宗南来说,秋后开学,别离梅氏,去城里教书,这是苦涩的。先前许多个日子,书声琅琅里清静度日,多喜欢待在学校,而今却觉得苦恼了。要是暑假漫长到永不结束该有多好。事情由不得人。再不舍,终还是要舍要别离。

梅氏依偎着胡宗南,将丈夫送到村口。恰逢绍兴戏班来村里演戏,村口聚满了听戏的人,精壮的男人,粗面的妇人,无所事事又面容愁苦的老人,还有满地跑来跑去的孩子。梅氏一走过来,人们的目光也都聚过来了,尤其男人们的目光,刀子一样,似乎要撩开什么似的,齐刷刷地射向美艳的梅氏。

胡宗南不高兴了。他不喜欢那些男人贼溜溜的目光在梅氏身上扫来扫去。

男人是最古怪的动物,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天下至美,别的男人的妻子比不上,惹万万千千人艳羡,可是,他又那么自私,不肯容许其他男人太过放肆地来欣赏,那会使他心生不安。

临行前,胡宗南忧心忡忡地叮嘱妻子,不要抛头露面,只待在家中守着公婆安分度日恪守妇道,更不可出来看戏,哪怕那戏台上再锣鼓喧天再热闹。

梅氏倒没放在心上,以为丈夫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到了晚上,邻家妇人前来相邀,去村口看戏。公婆也并不拦阻,有什么好拦阻呢,不过就是在村口看戏罢了。长夜漫漫多寂寥。谁不爱热闹呢?梅氏随着邻家妇人欣然前往。

了不得的是,胡宗南到了学校,无法静心,他想念新婚妻子。确切地说,他不放心,担心妻子不听话。当晚,他又回家了。妻子的房间黑灯瞎火的,摸进去,不见人。问了母亲,得知妻子看戏尚未归来。

古时有个说法是,防淫必禁戏,教妇在初来。自己的千叮咛万嘱咐,妻子竟当作耳旁风,这很使胡宗南气恼。男人有时候很自以为是,他说什么,妻子须得完全听从,倘有一个不如愿,男人就肝火旺盛了。

就是在那个晚上,胡宗南有了弃妻的决心。他不要一个不听话的妻子。

看戏归来,已是深夜。梅氏推开门,却见丈夫在家,她诧异不已。胡宗南谎称,回校后万般想念,按捺不住,到底跑回来陪梅氏,明天一大早再赶回学校。于梅氏来说,还有比这更使她感动的吗?丈夫如此贴心,她自然要献尽殷勤。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鱼水偕欢。一个心不在焉,一个倾心倾力。所谓同床异梦,大抵就是这般光景。

自此以后,胡宗南换了一副冰冷面孔,长期住校,鲜少回家。逢到假期,或者其他不得不回家的时候,胡宗南见了梅氏也并无好颜色,不说话,不同宿。梅氏摸不着头脑,细细思量,自己并无不妥之处,可是,如果说无不妥,丈夫为何突然像换了个人?梅氏整日里坐卧不安,焦思苦虑,茶饭不香。胡家父母也认为古怪,猜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问儿子,儿子淡淡一笑,不置一词。

这就是家庭冷暴力了。比起拳打脚踢激烈冲突,这种不动声色又叫人不知所措的冷漠,更让人痛苦。大声吵闹,至少还能论个谁是谁非;冷暴力却是一头小兽,被困在黑暗的笼子里,怎么样扑击或挣扎都无济于事,又譬如一拳打在厚厚的棉花堆里,只能深深地陷进去。回过头,走投无路。如此过日月,梅氏除了消瘦还是消瘦。

终于有一天,长期忍受残酷的精神折磨的梅氏,得了疯病,发狂而死。死了倒也清静,总胜过生不如死的吧。

胡宗南草草地埋葬了妻子,结束了他的第一段婚姻。这结局尽在他意料之中,他并不难过。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胡宗南继续自己的生活。

有些人生来寂寞。譬如梅氏。寂寞的人若遇见一个热闹的人,生活或许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和寂寞说再见。然而,大多寂寞的人,往往遇见使自己更为寂寞的人,如身陷泥沼,越坠越深,最后没顶,和整个世界说再见。

最是唏嘘,有些人的寂寞藏着宿命般的悲凉,如影随形,无可躲避。

孔二小姐的忧伤

1923年,因为竞争校长失利,胡宗南决定辞去教职。恰在这时,黄埔军校招生的消息传来了,这是一个新生的军事学校,第一期招生。胡宗南也去报考,却因身材矮小被取消考试资格。不甘心的胡宗南哭着和考官理论,惊动了隔壁房间的廖仲恺先生。在廖仲恺的帮助下,胡宗南被允许参加考试。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姓胡的矮个子后来竟成为肩扛三颗金星的上将。

从黄埔军校毕业后,由于战绩骄人,胡宗南的官也越做越大,但他却不婚娶。有人为他做媒,他一一婉拒,说是国难当头何以为家。就这样,胡宗南年过不惑仍未婚娶。此事被蒋介石引以为傲,常训导部下要以胡宗南为楷模。

他们哪里知道,女人和婚姻是胡宗南心底的黑色秘密,是他心底的痛。许多时候,伤害别人有多深,自家心底所残存的黑洞就有多深。

1938年,胡宗南为扩军急需大笔费用,难能筹得。恰在这时,陈立夫发来电报,请胡宗南前往上海,说有要事相商。陈立夫和胡宗南是同乡,又有师生关系。两个人都从军后,陈立夫给予胡宗南不少的关爱和援助,使胡宗南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接到陈立夫的电报,胡宗南揣摩着,准是恩师要给他一笔可观的军费,不由得十分兴奋。

到了上海,才知道陈立夫要为他做媒,女方是孔祥熙的二千金孔二小姐孔令俊。

孔二小姐自幼便撒野成性,在学校最喜欢挑起同学打架斗殴,她则作壁上观。长大后,这个孔二小姐亦是十分另类,留大背头,西装革履,歪戴礼帽,或商贾打扮,手持折扇,口叼雪茄,令人雌雄莫辨。时人曾称之为“混世魔女”。

“混世魔女”到了婚嫁年龄,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其母宋霭龄甚是着急。这时,陈立夫向孔家推荐了一个“乘龙快婿”——胡宗南。陈立夫利用自己在中统的地位,为胡宗南大造舆论,说他如何有军事才干,带兵有方,是少有的将星,又是如何洁身自好,为官清廉。如此一番造势,孔家动心了,渴望夫婿的孔二小姐也是听得心花怒放,大有非胡宗南不嫁之意。

陈立夫没有料到,胡宗南对这桩婚事并不感兴趣。胡宗南早就听说了孔二小姐的一些事,也知道她挑选郎君多年,没人入得她的眼。他很是犹豫孔二小姐能否看得上他。陈立夫笑了:“没有足够的把握,我找你谈吗?”

一边是老师的极力撮合,一边是自家的疑虑横生,胡宗南猜不透,这般好事怎会突然寻到他头上呢?

胡宗南想起了军统特务头子戴笠,想听听戴笠的意见。

戴笠也是浙江人,当年不得志时,曾流落杭州街头,时任小学教师的胡宗南带领学生去杭州春游,和戴笠邂逅,谈话投机,从此结为莫逆之交。二人都在军中发迹后,相互扶持,戴笠更是常在蒋介石面前为胡宗南美言。曾追随戴笠多年的沈醉也说:“戴笠在工作上和私生活上能打成一片的知心朋友,应当首推胡宗南了。每次见到胡,真是三天三夜都谈不完一样。”如此交情,很自然,胡宗南每有要事,多与戴笠相商。

见到戴笠,胡宗南说到将和孔二小姐结亲之事,戴笠悚然一惊,但面上不动声色。陈立夫为中统巨头,戴笠为军统巨头,两派为争权夺利可谓是冤家对头。陈立夫来做媒,戴笠怎会要他如愿?戴笠毫不留情地奚落孔二小姐:明明是个女人,却偏爱打扮成男人样,使人难辨雌雄,哪有半点女人味?再则,她性格乖张飞扬跋扈,娶了她,岂不是引狼入室自讨苦吃?

一个把孔二小姐捧上了天,一个又将她贬入了地,听在胡宗南耳里,他为难了。想来想去,左右权衡,胡宗南决定先拖着,既不正面拒绝,也不明确表态。几天后,借故军务繁忙,胡宗南离开上海,回到西安。

陈立夫怎会真的看不出胡宗南的态度,他知道胡宗南看不上孔二小姐,为了尽快促成这桩特殊的有许多利害关系牵扯其中的婚姻,他依然紧锣密鼓地进行斡旋,鼓励孔二小姐前往西安,去见胡宗南。

孔二小姐一动身,陈立夫又给胡宗南发电报,要他把握良机,婚姻大事,要从党国利益考虑,更要从个人前途去着想,否则追悔莫及。

面对孔二小姐上门求亲,又有恩师翻来覆去告诫,胡宗南思前想后,决定暗访孔二小姐。

这次暗访,后人在传说中有两个版本:

一是,胡宗南装成一位少尉排长,让侍卫组长领路,以执行公务为名,前往孔二小姐下榻之处。那天,刚到了孔二小姐处,胡宗南就远远地看见她穿着紧身的西裤,上身则是燕尾式大开叉西装,这装束套在一个女人身上,胡宗南很是感到古怪。孔二小姐给胡宗南的第一印象十分糟糕。更巧的是,这时一个女仆牵着一只小狗,孔二小姐顺手就将小狗抱了过来,与其一阵狂吻。吻罢,她又将小狗交给女仆,谁知女仆未能接稳,小狗被摔在地上,汪汪直叫。孔二小姐伸手就给了女仆两巴掌,并不就此罢休,双手叉腰破口大骂,活脱脱像个母夜叉。看见这么多已经足够了,胡宗南扭头就走,还一迭声地说:“晦气!晦气!”

还有一种说法是,孔二小姐到了西安,还没见到胡宗南,却有记者先来采访了。这个记者是胡宗南所扮,他身着西装,肩挎照相机,还粘了一撮假胡子。胡宗南走进客厅,只见孔令俊身着黑色西装,扎一条红色领带,一只手拿着一支雪茄,一只手牵着一条黄毛哈巴狗,正冲着窗户吐着烟圈。

孔二小姐一边逗狗一边懒懒地问:“找我有什么事?”

“想……请教几个问题。”胡宗南慌忙递名片。

“就你这德性,还当记者!”孔二小姐出言不逊,“也不撒泡尿照照,就想采访我?回去告诉你们社长,叫他直接来找我,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胡宗南强压怒火,继续赔笑脸,表示希望能拍一张孔二小姐的照片。

“在上海,我的一张照片值十万块,滚吧!”孔令俊对胡宗南不屑一顾。

照片没拍成,胡宗南却憋了一肚子气。回到住所,胡宗南把假胡子一扔,照相机一摔,大骂了一通。

孔二小姐给胡宗南的印象太坏了,举止粗俗,毫无教养,不男不女,目空一切,这样的女人娶进门,那可真是引狼入室。胡宗南给陈立夫拨电话,说他要去前线督战,军情紧急,个人的事只好暂时放一放。

但,孔二小姐岂肯就此罢休?她直接把电话打到胡宗南的司令部,明确告诉胡宗南的参谋,她必须见到胡宗南,否则就不走了。

胡宗南这时才发现事情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怎么办呢?又找戴笠支招。戴笠建议胡宗南和孔二小姐见面,然后想个妙法,让她主动退婚。什么妙法呢?戴笠说:“她孔二小姐是个怕吃苦的人,你何不带她去一个地方游玩,在游玩中故意对她冷冷无情,累她一阵子,她就会死心。”

两天后,胡宗南带着两个贴身侍卫,请孔二小姐去华清池。他一身戎装,而孔二小姐呢,这一次完全淑女装束,身着套裙,脚穿高跟鞋,还洒了浓浓的香水。倘若胡、孔二人人生初见,孔二小姐就如此有女人味儿,他们未必不会结婚。到得此时,胡宗南心中早有定论,任她孔二小姐再怎么婀娜多姿他也无动于衷了。

胡宗南和孔二小姐步行观光,不停地走呀走,大约行了两个小时的路。孔二小姐脚上磨起了水泡,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胡宗南佯装不知,只顾赞叹美景,毫无怜香惜玉的表示。游玩结束,孔二小姐一回到住处,便大骂胡宗南混蛋,并发誓说:“就是他胡宗南当了皇帝,我孔某人对他也毫无兴趣。”

这门亲事就此不了了之。

从此之后,孔二小姐再没有和任何男人谈过恋爱,更不要说结婚。她行事越发像个男人了,模仿男人“三妻四妾”,还专好从男人手里抢女人。直到后来,去了台湾,陪在姨妈兼干妈宋美龄身边,渐渐收敛放浪形骸,归于循规蹈矩的生活。

或许在认识胡宗南之前的生活中,孔二小姐的性取向一直都是模糊的。那时的她,譬如站在悬崖边,若遇见一个合适的男人,自有另一番世俗男女夫妻生活,偏偏在那时,她遇见的是胡宗南,又有了那番遭遇,本就性情古怪的她对男人心灰意冷。

一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更多时候取决于这个人遇见了谁。一次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遭遇,于当事人来说,却有着刻骨铭心的触动,从而整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终于,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

戴笠帮助胡宗南撇清了和孔二小姐的关系,又过了没多久,他为胡宗南带来了叶霞翟。

叶霞翟也是浙江人,原名叶霞娣,生于一个普通农家。1929年,叶霞翟毕业于浙江省立处州初级中学师范,在松阳县立成淑女子小学任教。父母盼她早日嫁人,有所依托,于是托人为她介绍了一个丧妻的财主。受到现代民主思想熏陶的叶霞翟,坚决抵制这场封建包办婚姻,1931年考取浙江大学农学院,离开了家。

在农学院读书不足半年,又转入浙江省警官学校。为什么要转学?无史料可查,只知道,入学时她将“叶霞娣”改为“叶霞翟”,毕业后分配至军统机要处任职。

有人说,叶霞翟名为戴笠的机要秘书,其实是戴笠最宠爱的情妇。这也只是传言罢了,其中真实关系无从得知。

有一天,胡宗南去见戴笠,陪侍左右奉茶倒水的叶霞翟吸引了他。戴笠是何等精明之人,一下子就看出来胡宗南迷上了叶霞翟。戴笠虽和胡宗南是好友,但他仍想进一步拉拢或者控制胡宗南,于是投其所好,叶霞翟便成了“礼物”。胡宗南每次前来,戴笠都要叶霞翟作陪,有时还故意推说很忙,单独留下叶霞翟和胡宗南相处。

天长日久,胡宗南和叶霞翟真的产生了恋情。就在这时,戴笠却突然将叶霞翟送到美国留学了。戴笠这样安排,颇有深意:一、他知道胡宗南最欣赏最崇拜的女性是宋美龄,于是他也让叶霞翟去接受美式教育,既摆脱了叶霞翟在人们眼中“女特务”的形象,又能提升叶霞翟的素养,这样,谁也不会说大名鼎鼎的“西北王”胡宗南娶了个“女特务”回家。二、送叶霞翟去美国留学,也算是吊足了胡宗南的胃口,使其时刻听命于己,为己所用。

当然,胡宗南并未意识到他中了戴笠的美人计。依着戴笠的手腕,怎能让他识破?

叶霞翟去了美国后,与胡宗南保持着密切的书信联系。他们鸿雁频传,互诉爱恋,情意绵绵。据《宗南文存》记载,胡宗南赠诗叶霞翟,其中有一首这样写道:“纵无健翮飞云汉,常有柔情越太华。我亦思君情不胜,为君居处尚无家。”

两人一别就是七年。1944年,叶霞翟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之后回国,居于南京,任教中央大学。这一时期,胡宗南正忙于战事,没有时间考虑婚娶大事,叶霞翟为他守候。

1947年,蒋介石特颁“河图勋章”给胡宗南,还将他由中将加上将衔晋升二级上将。喜不自胜的胡宗南,很有功成名就的感觉,趁势向蒋介石提出结婚的请求,新娘就是叶霞翟。蒋介石立即允准,并送了一份厚礼。

这一年,胡宗南51岁,叶霞翟34岁。据胡宗南的卫士回忆,婚礼非常简单,结婚的洞房就是一间窑洞,而且是胡宗南自己粉刷的。有人提议找几个人来帮忙,胡宗南说:“这是我私人的事情,用不着别人。”之后,请了交情不错的朋友吃顿饭,婚礼就算完成了。

独居大半生,终在知天命之年,胡宗南再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南征北战,戎马半生,胡宗南早已不是当初和梅氏结婚时的那个胡宗南了。他早已学会如何正确地看待男女关系,如何疼爱自己的女人。倘若这个时候,和他结婚的是梅氏,想必梅氏当有另一种甜美生活,可惜,他们相遇太早。

世间男女,纠纠缠缠,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不过两种遗憾,要么相遇太早,要么相逢恨晚。有些人早早地就学会了如何去爱,有些人却用尽大半生才明了爱的真谛。曾经痛苦为爱纠结,或许并非不爱,只是那时并不懂爱,以为狠狠地刺伤对方方是成全。不成熟的爱,譬如武侠小说中打七伤拳,伤人伤己。

1950年,胡宗南去台湾,仍担任一些要职,但早已不复“西北王”时的威风,1960年后更是深居简出,郁郁寡欢。叶霞翟在台湾投身教育和慈善事业,以“叶苹”为笔名,著有《天地悠悠》、《山上山下》等著作。

1962年2月,胡宗南病逝于台北。胡宗南走了,叶霞翟并不十分难过,她和他共度十五年,曾有风风雨雨,也有寂寞平淡,足够了。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呢?能够一起白头已属幸运。

又十九年后,叶霞翟也离开了人间。发不同青心同热,生不同年死同穴。她和胡宗南葬在一起。

也算得是圆满结局。

附:胡宗南简介

胡宗南(1896.04.04—1962.02.14),原名琴斋,字寿山。曾化名秦东昌。黄埔军校一期毕业。一度执掌西北军事实权,被称为“西北王”。去世后被追晋为陆军一级上将。有《宗南文存》一部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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