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B辑 寂寞的感觉

美文小品篇 作者:冯化平选编


B辑 寂寞的感觉

风筝

鲁迅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故乡有风筝的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模样。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我现在在那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果然就在尘封的什物堆中发见了他。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大方凳旁靠着一个蝴蝶风筝的竹骨,还没有糊上纸,凳上是一对做眼睛用的小风轮,正用红纸条装饰着,将要完工了。我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又很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这样苦心孤诣地来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上。踏扁了。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后来他怎样,我不知道,也没有留心。

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大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的堕着,堕着。

我也知道 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实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

我也知道还有一个补过的方法的:去讨他的宽恕,等他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呵。”那么,我的心一定就轻松了,这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有一回,我们会面的时候,是脸上都已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而我的心很沉重。我们渐渐谈起儿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我可是毫不怪你呵。”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罢。

“有过这样的事么?”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全然忘记,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现在,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我倒不如躲到肃杀的严冬中去罢,——但是,四面又明明是严冬,正给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气。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故乡的野菜

周作人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后来马兰头有乡人拿来进城售卖了,但荠菜还是一种野菜,须得自家去采。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顾禄的《清嘉录》上亦说:“荠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侵晨村童叫卖不绝。或妇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号眼亮花。”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

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小孩们有歌赞美之云:

黄花麦果韧结结,

关得大门自要吃:

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

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不知是什么意思,或因蚕上山时设祭,也用这种食品,故有是称,亦未可知。自从十二三岁时外出不参与外祖家扫墓以后,不复见过茧果,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黄花麦果的影子了。日本称作“御形”,与荠菜同为春的七草之一,也采来做点心用,状如艾饺,名曰“草饼”,春分前后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

扫墓时候所常吃的还有一种野菜,俗名草紫,通称紫云英。农人在收获后,播种田内,用作肥料,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但采取嫩茎瀹食,味颇鲜美,似豌豆苗。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间有白色的花,相传可以治痢,很是珍重,但不易得。日本《俳句大辞典》云:“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吧。”中国古来没有花环,但紫云英的花球却是小孩常玩的东西,这一层我还替那些小人们欣幸的,浙东扫墓用鼓吹,所以少年常随了乐音去看“上坟船里的姣姣”;没有钱的人家虽没有鼓吹,但是船头上篷窗下总露出些紫云英和杜鹃的花束,这也就是上坟船的确实的证据了。

1924年2月

《泪与笑》序

废名

秋心之死,第一回给我丧友的经验。以前听得长者说,写得出的文章大抵都是可有可无的,我们所可以文字表现者只是某一种情意,固然不很粗浅但也不很深切的部分,今日我始有感于此言。在恋爱上头我不觉如此,一向自己作文由是兴会多佳,那大概都是做诗,现在我要来在亡友的遗著前面写一点文章,屡次提起笔来又搁起,自审有所道不出。人世最平常的大概是友情,最有意思我想也是友情,友情也最难言罢,这里是一篇散文,技巧俱已疏忽,人生至此,没有少年的意气,没有情人的欢乐,剩下的倒是几句真情实话,说又如何说得真切。不说也没有什么不可,那么说得自己觉得空虚,可有可无的几句话,又何所惆怅呢,惟吾友在天之灵最共叹息。古人词多有伤春的佳句,致慨于春去之无可奈何,我们读了为之爱好,但那到底是诗人的善感,过了春天就有夏天,花开便要花落,原是一定的事,在日常过日子上,若说有美趣都是美趣,我们可以“随时爱景光”,这就是说我是不大有伤感的人。秋心这位朋友,正好比一个春光,绿暗红嫣,什么都在那里拚命,我们见面的时候,他总是燕语呢喃,翩翩风度,而却又一口气要把世上的话说尽的样子,我就不免于想到辛稼轩的一句词,“倩谁唤流莺声住”,我说不出所以然来暗地叹息。我爱惜如此人才。世上的春天无可悼惜,只有人才之间,这样的一个春天,那才是一去不复返,能不感到摧残。最可怜,这一个春的怀抱,洪水要来淹没他,他一定还把着生命的桨,更作一个春的挣扎,因为他知道他的美丽。他确确切切有他的怀抱,到了最后一刻他自然也最是慷慨,这叫做“无可奈何花落去”。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们对于一个闻道之友,只有表示一个敬意,同时大概还喜欢把他的生平当作谈天的资料,会怎么讲就怎么讲,能够说到他是怎样完成了他,便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得意的工作。秋心今年才二十七岁,他是“赍志以殁”,若何可言,哀矣。

若从秋心在散文方面的发展来讲,我好像很有话可说。等到话要说时,实在又没有几句。他并没有多大的成绩,他的成绩不大看得见,只有几个相知者知道他酝酿了一个好气势而已。但是,即此一册小书,读者多少也可以接触此君的才华罢。近三年来,我同秋心常常见面,差不多总是我催他作文,我知道他的文思如星珠串天,处处闪眼,然而没有一个线索,稍纵即逝,他不能同一面镜子一样,把什么都收藏得起来。他有所作,也必让我先睹为快,我捧着他的文章,不由得起一种欢欣,我想我们新的散文在我的这位朋友手下将有一树好花开。据我的私见,我们的新文学,散文方面的发达,有应有尽有的可能,过去文学许多长处,都可在这里收纳,同时又是别开生面的,当的问题完全在人才二字,这一个好时代倒是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虽然也最得耐勤劳,安于寂寞。我说秋心的散文是我们新文学当中的六朝文,这是一个自然的生长,我们所欣羡不来学不来的,在他写给朋友的书简里,或者更见他的特色,玲珑多态,繁华足媚,其芜杂亦相当,其深厚也正是六朝文章所特有。秋心年龄尚轻,所以容易有喜巧之处,幼稚亦自所不免,如今都只是为我们对他的英灵被以光辉。他死后两周,我们大家开会追悼,我有挽他一联,文曰,“此人只好彩笔成梦,为君应是昙花招魂”,即今思之尚不失为我所献于秋心之死一份美丽的礼物,我不能画花,不然我可以将这一册小小的遗著为我的朋友画一幅美丽的封面,那画题却好像是潦草的坟这一个意思而已。

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八日

鸡雏

郭沫若

七年前的春假,同学C君要回国的前一晚上,他提着一只大网篮来,送了我们四只鸡雏。

鸡雏是孵化后还不上一个月的,羽毛已渐渐长出了,都是纯黑的。四只中有一只非常羸弱。C君对我们说:

——“这只很弱的怕会死,其余的三只是不妨事的。”

我们不消说是很感谢C君。那时候决心要好好保存着他的鸡雏,就好像我们永远保存着对他的记忆一样。

嗳,离了娘的鸡雏,却是十分可怜的。它们还不十分知道辨别食物呢。因为没有母鸡的呼唤,恐怕就把食物喂养它们,它们也不大肯进食。最可怜的是黄昏要来的时候,它们想睡了,但因为没有娘的抱护,便很凄切地只是一齐叫起来。听着它们那啾啾的声音,就好像在茫茫旷野之中听见迷路孤儿啼哭着的一样哀惨。啊,它们是在黑暗之前战栗着,是在恐怖之前战栗着。无边的黑暗之中,闪着几点渺小的生命的光,这是多么危险!

鸡雏养了四天,大约是C君回到了上海的时候了。很弱的一只忽然不见了。我们想,这怕是C君的预言中了吧?但我们四处寻觅它的尸骸,却始终寻不出。啊,消灭了。无边的黑暗之中消灭了一点微弱的光。

又到第六天上来,怕是C君回到他绍兴的故乡的时候了。午后,我们在楼上突然听见鸡雏的异样的叫声。急忙赶下楼来看时,看见只有两只鸡雏张皇飞遁着,还有一只又不见了。但我们仔细找寻时,这只鸡雏却才窒塞在厨房门前的鼠穴口上,颈管是咬断了的。我们到这时才知道老鼠会吃鸡雏,前回的一只不消说也是被老鼠衔去的了。一股凶恶的杀气弥满了我们小小的住居,我们的脆弱的灵魂隐隐受着震撼。

啊,消灭了,消灭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又消灭了一点微弱的光。

叹息了一阵,但也无法去起死回生。我们只好把剩下的两只鸡雏藏好在大网篮里,在上面还蒙上一张包单。我们以为这样总可以安全了,嗳,事变真出乎意外。当我们正在缓缓上楼,刚好走到楼门口的时候,又听到鸡雏的哀叫声了。一只尺长的老鼠从网篮中跳了出来,鸡雏又被它咬死了一只。啊,这令人战栗的凶气!这令人战栗的杀机!我们都惊愕得不能说话了。在我们小小的住居之中,一只老鼠便制造出了一个恐怖时代!

啊,齿还齿,目还目,这场冤仇不能不报!

我们商量着,当下便去买了一只捕鼠的铁笼,还买了些“不药猫”的毒药。一只鸡腿被撕下来挂在铁笼的钩上了。我们把铁宠放在鼠穴旁边,把剩下的一只鸡雏随身带上楼去。

拨当!发机的一声惊人的响声!

哈哈!一只尺长的大鼠关在铁笼里面了,眼睛黑得亮晶晶地可怕,身上的毛色已经泛黄,好像鼬鼠一样。你这仓皇的罪囚!你这恐怖时代的张本人!毕竟也有登上断头台的时候!

啊,我那时的高兴,真是形容不出,离鸡雏之死不上两个钟头呢。

我把铁笼提到海边上去。海水是很平静的,团团的夕阳好像月光一样稳定在玫瑰色的薄霞里面。

我把罪囚浸在海里了,看它在水里苦闷。我心中的报仇欲满足到了高潮,我忍不住抿口而笑。真的,啊,真的!我们对于恶徒有什么慈悲的必要呢?那么可怜无告的孤儿,它杀了一只又杀一只,杀气的疯狂使人也生出了战栗。我们对于这样的恶徒有什么慈悲的必要呢?

老鼠死了,我把它抛到海心去了。恶徒的报应哟!我掉身回去,夕阳好像贺了我一杯喜酒,海水好像在替我奏着凯歌。

回到家来,女人已经在厨中准备晚餐了。剩下的一只鸡雏只是啾啾地在她脚下盘绕。一只鹞形的母鸡,已经在厨里的一只角落上睡着了。

——“真对不住C君呢。”我的女人幽幽地对我这样说。

——“但也没法,这是超出乎力量以上的事情。”我说着走到井水旁边去洗起我的手。

——“真的呢,那第二次真使我惊骇了,我们这屋子里就是现在也还充满着杀气。”

——“我把那东西沉在海里的时候可真是高兴了。我的力量增加了百倍,我好像屠杀了一条毒龙。我起先看着它在水里苦闷,闷死了,我把它投到海心里去了。啊,老鼠这东西真可恶,要打坏地基,要偷吃米粮,要传播病菌,还要偷杀我们的鸡雏!……”

饭吃过后,我的女人在屋角的碗橱旁边做米团。

——“毒药放进了吗?”

她低着声说:“不要大声,说穿了不灵。”

我看见她从橱中取出几粒绿幽幽的黄磷来放在米团的心里。那种吸血的凄光,令我也抖擞了一下。啊,凶暴的鼠辈哟,你们也要知道人的威力了!

第二天清晨,我下楼打开后面窗户的时候,看见那只鹞形的母鸡——死在后庭里面了。

——“哦呀,这是怎么的!你昨晚上的米团放在什么地方的呀?”

我的女人听见了我的叫声,赶着跑下了楼来。她也呆呆地看着死在庭里的母鸡。

——“呀!”她惊呼着说,“厨房门还关得上好的,它怎么钻出来了呢?米团我是放在这廊沿下面的。”她说着俯身向廊下去看,我也俯下去了。廊下没有米团,却还横着一只死鼠。”

——“它究竟是怎么钻出来的呢?”我的女人还在惊讶着说。

我抬头望着厨房里的一堵面朝后庭的窗子,窗子是开着的。

啊,谁个知道那堵导引光明的窗口,才是引到幽冥的死路呢!

我一手提着一只死鼠,一手提着一只死鸡,踏着晓露又向海边走去。路旁的野草是很青翠的,一滴滴的露珠在草叶上闪着霓虹的光彩,在我脚下零散。

海水退了潮了。砂岸恢复了人类未生以前的平莹,昨晚的一场屠杀没有留下一些儿踪影。

我把死鼠和死鸡迭次投下海里去了。

鸡身浮在水上。我想,这是很危险的事,万一邻近的渔人拾去吃了的时候呢!……

四月初间的海水冷得透人肌骨,但是在水里久了也不觉得了。我在水里凫着,想把死鸡的尸首拿回岸来。但我向前凫去,死鸡也随着波动迭向海心推移。死神好像在和我作弄的一样。我凫了一个大湾,绕到死鸡前面去,又才把它送回了岸来。上岸后,我冷得发抖,全身都起着鸡皮皱了。

我把那只死鸡埋在沙岸上了。舐岸的海声好像奏着葬歌,蒙在雾里的夕阳好像穿着丧服。

剩下的一只鸡雏太可怜了,终日只是啾啾地哀叫。

人在楼上的时候,它啾啾地寻上楼来。

人下楼去的时候,它又啾啾地从楼上跳下。

老鼠虽不敢再猖撅了,但是谁能保证不又有猫来把它衔去呢?不久之间春假已经过了。有一天晚上我从学校回家,惟一的一只鸡雏又不见了!啊,连这一只也不能保存了吗?待我问我的女人时,她才说:“它叫得太可怜了,一出门去又觉得危险;没有法子,只得把它送了人,送给有鸡雏的邻家去了。”

心里觉得很对不住C君,但我也认为:这样的施舍要算是最好的办法了。柔媚的南国,好像灯红酒绿间不时可以纵身到你怀中来的迷人的少妇,北地的冰霜,却是一位使你一见倾心而又无词可通的拘谨的姑娘。

北游漫笔

叶灵凤

北国的相思,几年以来不时在我心中掀动。立在海上这银灯万盏的层搂下,摩托声中,我每会想起那前门的杂沓,北海的清幽,和在“虎虎”的秋风中听纸窗外那枣树上簌簌落叶的滋味。有人说,北国的严冬,荒凉干肃的可味,较之江南的春还甚。这句话或许过瘾,然而至少是有一部分的理由。尤其是在这软尘十丈的上海住久了的人,谁不渴望去一见那沉睡中的故都?

柔媚的南国,好像灯红酒绿间不时可以纵身到你怀中来的迷人的少妇,北地的冰霜,却是一位使你一见倾心而又无词可通的拘谨的姑娘。你沉醉时你当然迷恋那妖娆的少妇,然而在幻影消灭后酒醒的明朝,你却又会圣洁地去寤寐你那倾心的姑娘了。

这样,我这缠绵了多年的相思,总未得到宽慰,一直到今年的初夏,我才借故去遨游了一次,虽是在那酷热的炎天中,几十日的勾留,不足以言亲到北方的真味,然而昙花一瞥,已足够我回想时的陶醉了。

最初在天津的一月,除了船进大沽口时两旁见了几个穿红裤的小孩和几间土堆的茅屋以外,简直不很感觉北国的意味。我身住在租界,街上路牌写的也不是中文。我走在水门汀的旁道上,两旁尽是红砖的层楼,我简直找不见一个嚼馍馍大葱的汉子,我几疑惑此身还是在上海。白昼既无闲出去,而夜晚后天津的所谓“中国地”又因戒严阻隔了不能通行,于是每晚我所消磨时间的地方,我现在想起了还觉得好笑。每晚,在福绿林或国民饭店的跳舞厅中,在碧眼儿和寥寥几位洋行的写字员之中,总有我一个江南的惨绿少年,面前放了一杯苏打,口里含着纸烟,抱了手倚在椅上默视场中那肉与色的颤动,一直到夜深一二时才又独自回去。有时我想起我以不远千里之身,从充满了异国意味的上海跑来这里,不料到了这里所偿的还是这异国的情调,我真有点嘲笑我自己的矛盾。

离开天津乘上京奉车去吸着了北京的灰士以后,我才觉得我真是到了北方。那一下正阳门车站后,在烈日高张的前门道上,人力车夫和行人车马的混乱,那立在灰沙中几乎被隐住了的巡士,和四面似乎都蒙上了一层灰雾的高低的建筑,甚至道旁那几株油绿的街树,几乎无一处使我望去不感到它的色调是苍黄。峥立着的涩干的前门,衬了它背后那六月的蔚蓝的天空,没有掩映,也没有间色。下面是灰黄混乱,上面是光秃的高空,我见了这一些,我才遽然揉醒了我惺忪的睡眼。啊啊,这不是委婉多情的南国了。

近年北方夏季天气的炎热,实是故老们所感喟的世道人心都剧变了的一个铁证。在京华歇足的二十几日中,所遭的天气几乎无日不在九十度以上。偶尔走出门来,松软的土道上,受了烈日所蒸发出的那种干燥的热气,嗅着了真疑心自己是已置身在沙漠。不幸的我,自离开天津后,两只脚上的湿气已有点痒痒,抵北京后在旅馆中的第一夜更发现脚底添了两处破洞,此后日渐加剧,不能行动,一直在海甸燕京大学友人的床上休息了两整星期后才算养痊。在那两星期中,我每日只是僵卧,天气的闷热,苍蝇的骚扰,长睡的无聊,和想出去游览的意念的热切,每日在我心中循环的交战。我竭力想用书籍来镇压我自己,然而得到的效果很少,我几乎是又尝了一度牢狱的滋昧。这样一直到我的脚能勉强走动了才止。我记得在近二十日的长睡后,我第一次披了外衣倚在宿舍走廊朱红漆的大柱下去眺望那对山时的情形,我的心真像小鸟样的在欣慰活跃。

长卧的无聊中,每日药膏纱布之余,睁目乱想,思维的能力便较平日加倍的灵敏。燕大的校舍是处在京西的海甸,辟置未久,许多建筑还在荒芜中未曾完竣。我所住的朋友这间宿舍,窗外越过一沼清水,对岸正有一座宝塔式的水亭在兴工建筑。我支枕倚在床上,可以看见木架参差的倒影,工人的“邪许”和锤声自上历乱的飞下,仿佛来自云端。入夜后那塔顶上的一盏电灯,更给了我不少启示。我睡在床上望了那悬在空际茕茕的一点光明,我好像巡圣者在黑夜遥瞻那远方山上尼庵中的圣火一般,好几次冷然镇定了我彷徨的心情。这迷途的接引,这黑夜的明灯,我仿佛看见一只少女的眼睛在晶晶地注视着我。

据说这一块地基,是一个王府的旧址;所以窗外那一沼清水,虽不甚广阔,然已足够几只小艇的泛游。每到热气清消的傍晚,岸上和水中便逐渐的热闹起来,我坐在床上,从窗里望着他们的逸兴、我真觉得自己已是一只囚在笼中的孤鸟。从水草中送上来的桨声和歌声,好像都在嘲笑我这两只脚的命运。窗外北面一带都是宫殿式的大楼,飞檐画角,朱红的圆柱掩护着白垩的排窗,在这荒山野草间,真像是前朝的遗物。那倚在窗口的闲眺者,仿佛又都是白头宫女、在日暮苍茫中,思量她们未流露过的春情。

啊啊,这无限的埋葬了的春情!

这样,在眼望着壁上的日历撕去了十四五页以后,我才能从床上起来,我才能健快的踏着北京的街道。

离去海甸搬到城内朋友的住处后,我才住着了纯粹北方式的房屋。环抱了院子矮矮的三楹,纸糊的窗格,竹的门帘,花纸的内壁,和墙上自庙会时买来的几幅赝造的古画,都完全洗清了我南方的旧眼。天气虽热,然而你只要躲在屋内便也不觉怎样,在屋内隔了竹帘看院中烈日下的几盆夹竹桃和几只瓦雀往返在地上争食的情形,实在是我那几日中最赏心的一件乐事。入晚后在群星密布的天幕下,大家踞在藤椅上信口闲谈,听夜风掠过院中槐树枝的声音,我真诅咒这上海几年所度的市井的生活。

有一夜大雷雨,我中夜醒来,在屋瓦的急溜和风声雨声的交响乐中,静看那每一道闪电来时,纸窗上映出的被风摇曳着的窗外的树影,那时的心境,那时的情调,真是永值得回忆。

在北京下车后在旅舍中的第一晚,就由朋友的引导去了中央公园一次。去时已是夜十一时了,鼓着痛足,匆匆的在园中走了一遭,在柏树下喝了一瓶苦甜的万寿山汽水后,便走了出来。园中很黑,然而在参天的柏树下,倚了栏杆,遥望对岸那模糊中的宫墙,我觉倒是很有趣味,以后白天虽又去过几次,但总觉不如第一夜的好。实在,在一望去几百张藤椅的嘈杂人声中,去夹在里面吃瓜子,去品评来往的女人,实在太乏味了。

北海公园便比“中央”好了。而我觉得它的好处不在有九龙壁的胜迹,有高耸的白塔可以登临,它的好处是在沿海能有那一带杂树蜿蜒的堤岸可以供以闲眺。去倚在柳树的荫下,静看海中双桨徐起的划艇女郎和游廊上品茶的博士,趣味至少要较自己置身其中为甚。这还是夏天,我想象着假若到了愁人的深秋,在斜阳映着衰柳的余晖中,去看将涸的水中的残荷,和败叶披离的倒影,当更有深趣。假若再有一两只踽步的白鹭在这凄凉的景象中点缀着,那即使自己不是诗人,也尽够你出神遐想了。

我爱红灯影下男女杂沓酒精香烟的疯狂混乱的欢乐,我也爱一人黄昏中独坐在就圮的城墙上默看万古苍凉的落日烟景,然而我终不爱那市场中或茶棚下嘈杂的闲谈和羼走。

在北方的两月中,除了电影场外,没有看过一次中国的旧戏。去北京而不听京戏,有人说是入了宝山空手归来,实在太傻了,然而我只好由人奚笑。在幼时虽也曾欢喜过三花大脸和真刀真枪,可惜天真久丧,这个梦早已破了;现在纵使我们的梅兰芳再名驰环球,中外倾倒,我的去看京戏的兴致也终不能引起。我觉得假如要听绕梁三日的歌喉不如往上海石路叫卖衣服的伙计口中去寻求,要看漂亮的脸儿不如回到房中拿起镜子看看自己。

这既非写实又非象征的京戏,对它,我真只好叹我自己的浅薄了。

北京茶馆酒楼和公园中“莫谈国事”的红纸贴儿,实在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怪事。

不过,同一的不准谈国事,在北方却明示在墙上,在南方则任着你谈以待你自讨苦吃,两相比较,北方人的忠厚在这里显出了。

去西山的一次是在阴天。西山虽没有江南山气的明秀,虽没有北派诸山的雄壮,然而它高低掩映,峰脉环抱,虽是小小的一带岣嵝,实在是北京一切风景中的重心和根源。我去的一次,在走到半山中便遇着了雨。所以去的时间虽不多,见到的却很好。雨中看山,山中看雨,看雨前白云自山腰涌出封锁山尖的情形,看雨后山色的润湿和苍翠,实在抵得住了多日。

走上西山道上,回过头来便可望见万寿山的颐和园了,这一座庞然的前朝的遗迹,里面尽有它巧妙的布置,伟大的建筑,可是因为主管的太不注意修理了,便处处望去都是死气沉沉。排云殿的颓败,后面佛阁的颠危,我终恐怕它们有一天会像西湖雷峰塔的骤然崩溃。知命者不立乎崖墙之下,我想着这些我便止不住缓缓的避开了。我更不敢到昆明湖中去。这大约是我还没有找着我可以尽忠的圣主吧?

对于北京前朝的宫殿和园囿,我要欣赏它的各个而弃掉它的全体。一带玉陛的整齐,不如去欣赏它雕了蟠龙的白石柱子的一个。三殿的雄伟,那里抵得上金黄的琉璃瓦的一片可爱呢?我不愿去看故宫的博物馆,我只愿看大元帅府前的汽车和卫兵。

这或许是我的渺小,这或许也就是它们的伟大。

北京“三一八”惨案放枪的地点我也总算去看过了。马号中依旧养着马,地上也长着青草。血呢?

琉璃厂中去买旧书,北京饭店去买西书,实在是我在北京中最高兴的事儿,比夜间乘了雪亮的洋车去逛胡同还要可恋。可是,有一次雨天,当我从东郊民巷光泽平坦的柏油大道上走回了我们泥淖三尺的中国地时,我又不知道那一个是该诅咒的了。

泥虽是那样的深,然而汽车却可以闭了眼睛不顾一切的绝驶而过。在北京,黄牌的汽车,比上海租界内的S.M.C.①三字还要有威风哩!我只好揩去我身上的泥,我还是回上海去尝SM.C.的滋味罢。

在七年以前,曾经由津浦线北上,过黄河,在天津附近的一个小县里住了半年。这一次的北行,往返却都是由海道。回来的一遭,在船中我每日裹了一件毛绒衫躺在甲板上看海。船舷旁飞溅的浪沫。远处缓缓送来的波涛,黄昏时天际的苍茫,新月上升后海上那一派的银雾和月光下海水的晶莹,日落时晚霞的奇幻与波光的金碧错乱,实在使我见了许多意外的奇遇,虽是回来后我额上和手臂都被海风吹得褪了一层皮,我仍是一点也不懊悔。

因了事务的不容缓和朋友的催促,我终于回来了。在回来后一月余的今天,我回想起在北京时朋友们待我的盛情和所得的印象,都觉得还是如在目前。

耗去两月的光阴,实际上虽未得到甚么,然而,一个颠倒了多年的北国的相思梦却终于是实现了,虽是这个梦的实现对于我也与一切恋爱的美梦一般,所得的结果总是不满。

一九二七年九月十六于上海听车楼

西湖的六月十八夜

俞平伯

我写我的“中夏夜梦”罢。有些踪迹是事后追寻,恍如梦寐,这是习见不鲜的;有些,简直当前就是不多不少的一个梦,那更不用提什么忆了。这儿所写的正是佳例之一。

在杭州住着的,都该记得阴历六月十八这一个节日罢。它比什么寒食,上巳,重九……都强,在西湖上可以看见。

杭州人士向来是那么寒乞相的;(不要见气,我不算例外。)惟有当六月十八日晚上,他们的发狂倒很像有点彻底的。(这是鲁迅君赞美蚊子的说法。)这真是佛力庇护——虽然那时班禅还没有去。

说杭州是佛地,如其是有佛的话,我不否认它配有这称号。即此地所说的六月十八,其实也是个节日。观世音菩萨的生日听说在六月十九,这句话从来远矣,是千真万确的了,而十八正是它的前夜。

三天竺和灵隐本来是江南的圣地,何况又恭逢这位“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的芳诞,——又用靓丽的字样了,死罪,死罪!——自然在进香者的心中,香烧得早,便越恭敬,得福越多,这所谓“烧头香”。他们默认以下的方式:得福的多少以烧香的早晚为正比例,得福不嫌多,故烧香不怕早。一来二去,越提越早,反而晚了。(您说这多么费解。)于是便宜了六月十八的一夜。

不知是谁的诗我忘怀了,只记得一句,可以想象从前西子湖的光景,这是“三面云山一面城”。现在打桨于湖上的,却永无缘拜识了。云山是依然,但濒湖女墙的影子那里去了?我们凝视东方,在白日只是成列的市廛,在黄昏只是星星的灯火,虽亦不见得丑劣;但没出息的我总会时常去默想曾有这么一带森严曲折颓败的雉堞,倒印于湖水的纹奁里。

从前既有城,即不能没有城门。湖滨之门自南而北凡三:曰清波,曰涌金,曰钱塘,到了夜深,都要下锁的。烧香客人们既要赶得早,且要越早越好,则不得不设法飞跨这三座门。他们的妙法不是爬城,不是学鸡叫,(这多么下作而且险!)只是隔夜赶出城。那时城外荒荒凉凉的,没有湖滨聚英,更别提西湖饭店、新新旅馆之流了,于是只好作不夜之游,强颜与湖山结伴了。好在天气既大热,又是好月亮,不会得受罪的。至于放放荷灯这种把戏,都因为惯住城中的不甘清寂,才想出来的花头,未必真有什么雅趣。杭州人有了西湖,乃老躲在城里,必要被官府(关城门)佛菩萨(做生日)两重逼迫着方始出来晃荡这一夜;这真是寒乞相之至了。拆了城依旧如此,我看还是惰性难除罢,不见得是彻底发泄狂气呢。

我在杭州一住五年,却只过了一个六月十八夜;暑中往往他去。不是在美国就是在北京。记得有一年上,正当六月十八日的早晨我动身北去的,莹环他们却在那晚上讨了一只疲惫的划子,在湖中飘泛了半晌。据说那晚的船很破烂,游得也不畅快,但她既告我以游踪,毕竟使我愕然。

去年住在俞楼,真是躬逢其盛。是时和H君一家还同住着。H君平日兴致是极好的,他的儿女们更渴望着这佳节。年年住居城中。与湖山究不免隔膜,现在却移家湖上了。上一天先忙着到岳坟去定船。在平时泛月一度,约费杖头资四五角,现在非三元不办了。到十八下午,我们商量着去到城市买些零食,备嬉游时的咬嚼。我俩和YL两小姐,背着夕阳,打桨悠悠然去。

归途车上白沙堤,则流水船的车儿马儿或先或后和我们同走。其时已黄昏了。呀,湖楼附近竟成一小小的市集。楼外楼高悬着炫目的石油灯,酒人已如蚁聚。小楼上下及楼前路畔,填溢着喧哗和繁热。夹道树下的小摊儿们,啾啾唧唧在那边做买卖。如是直接于公园,行人来往,曾无闲歇。偏西一望,从岳坟的灯火,瞥见人气的浮涌,与此地一般无二。这和平素萧萧的绿杨,寂寂的明湖大相径庭了。我不自觉的动了孩子的兴奋。

饭很不得味的匆匆吃了,马上就想坐船。——但是不巧,来了一群女客,须得尽先让她们耍子儿;我们惟有落后了。H君是好静的,主张在西冷桥畔露坐憩息着,到月上了再去荡桨。我们只得答应着;而且我们也没有船,大家感着轻微的失意。

西冷桥畔依然冷冷清清的。我们坐了一会儿,听远处的箫鼓声,人的语笑都是迷蒙疏阔得很,顿遭逢一种凄寂,迥异我们先前所期待的了。偶然有两三盏浮漾在湖面的荷灯飘近我们,弟弟妹妹们便说灯来了。我瞅着那伶俜摇摆的神气,也实在可怜得很呢。后来有日本仁丹的广告船,一队一队,带着成列的红灯笼,沈颠的空大鼓,火龙般的在里湖外湖间穿走着,似乎抖散了一堆寂寞。但不久映入水心的红意越宕越远越淡。我们以没有船赶它们不上,更添许多无聊。——淡黄月已在东方涌起,天和水都微明了。我们的船尚在渺茫中。

月儿渐高了,大家终于坐不住,一个一个的陆续溜回俞楼去。H君因此不高兴也走回家。那边倒还是热闹的。看见许多灯,许多人影子,竟有归来之感,我一身尽是俗骨罢?嚼着方才亲自买来的火腿,咸得很,乏味乏味!幸而客人们不久散尽了,船儿重系于柳下,时候虽不早,我们还得下湖去。我鼓舞起孩子的兴致来:“我们去,我们快去罢!”

红明的莲花飘流于银碧的夜波上,我们的划子追随着它们去。其实那时的荷灯已零零落落,无复方才的盛。放的灯真不少,无奈抢灯的更多。他们把灯都从波心里攫起来,摆在船上明晃晃地,方始踌躇满志而去。到烛烬灯昏时,依然是条怪蹩脚的划子,而湖面上却非常寥落;这真是杀风景。“摇摆,上三潭印月。”

西湖的画舫不如秦淮河的美丽;只今宵一律装点以温明的灯饰,嘹亮的歌声。在群山互拥,孤月中天,上下莹澈,四顾空灵的湖上,这样的穿梭走动,也觉别具丰致,决不弱于她的姊妹们用老旧的比况,西湖的夏是“林下之风”,秦淮河的夏是“闺房之秀”。何况秦淮是夜夜如斯的;在西湖只是一年一度的美景良辰。风雨来时还不免虚度了。

公园码头上大船小船挨挤着。岸上石油灯的苍白芒角,把其他的灯姿和月色都逼得很黯淡了,我们不如别处去。我们甫下船时,远远听得那边船上正缓歌《南吕懒画眉》,等到我们船拢近来,早已歌阑人静了,这也很觉怅然。我们不如别处去,船渐渐的向三潭印月划动了。

中宵月华的皎洁,是难于言说的。湖心悄且冷;四岸浮动着的歌声人语,灯火的微芒,合拢来却晕成一个繁热的光圈儿围裹着它。我们的心因此也不落于全寂,如平时夜泛的光景;只是伴着少一半的兴奋,多一半的怅惘,软软地跳动着。灯影的历乱,波痕的皴皱,云气的奔驰,船身的动荡……一切都和心象相溶合。柔滑是入梦的惟一象征,故在当时已是不多不少的一个梦。

及至到了三潭印月,灯歌又烂缦起来,人反而倦了。停泊了一歇,绕这小洲而行游,渐入荒寒境界;上面欹侧的树根,旁边披离的宿草,三个圆尖石潭,一支秃笔样的雷峰塔,尚同立于月明中。湖南没有什么灯,愈显出波寒月白;我们的眼渐渐饧湿得抬不起来了,终于摇了回去。另一划船上奏着最流行的《三六》,柔曼的和音依依地送我们的归船。记得从前H君有一断句是“遥灯出树明如柿”,我对了一句“倦桨投波密过饧”;虽不是今宵的眼前事,移用却也正好。我们转船,望灯火的丛中归去。

梦中行走般的上了岸,H君夫妇回湖楼去,我们还恋恋于白沙堤上尽徘徊着。楼外楼仍然上下通明,酒人尚未散尽。路上行人三三五五,络绎不绝。我们回头再往公园方面走,泊着的灯船少了一些,但也还有五六条。其中有一船挂着招帘,灯亦特别亮,是卖凉饮及吃食的,我们上去喝了些汽水。中舱端坐着一个华装的女郎,虽然不见得美,我们乍见,误认她也是客人,后来不知从那儿领悟出是船上的活招牌,才恍然失笑,走了。

不论如何的疲惫无聊,总得拚到东方发白才返高楼寻梦去;我们虽都是这船期待的。奈事不从人愿,H君夫妇不放心儿女们在湖上深更浪荡,毕竟来叫他们回去,顶小的一位L君临去时只咕噜着:

“今儿玩得真不畅快!”但仍旧垂着头踱回去了。只剩下我们,踽踽凉凉如何是了?竟又是不耐夜凉的。“我们一道走罢!”

他们都上重楼高卧去了。我俩同凭着疏朗的水泥栏,一桁楼廊满载着月色,见方才卖凉饮的灯船复向湖心动了。活招牌式的女人必定还支撑着倦眼端坐着呢,我俩同时作此想。丁丁当,丁丁冬,那船在西倾的圆月下响着。远了,渐渐听不真,一阵夜风过来,又是丁……当,丁……冬。

一切都和我疏阔,连自己在明月中的影子看起来也朦胧得甚于烟雾。才想转身去睡;不知怎的脚上踌躇了一步,于是箭逝的残梦俄然一顿,虽然马上又脱镞般飞驶了。这场怪短的“中夏夜梦”,我事后至今不省得如何对它。它究竟回过头瞟了我一眼才走的,我那能怪它。喜欢它吗?不,一点不!

十四,四,十三,作于北京

花溪一日间

陈伯吹

见故国之旗鼓;

感生平于畴日。

——丘迟

烽火几乎燃烧到了贵阳,我怀念着花溪,拉开了心幕,涌出一年前的回忆。这旧梦:温暖,美丽,依然像珍珠一般的鲜明。

经由图云关,到达贵阳,在城郊已望见了数十个烟囱,又看见了热闹的市街,富丽的店肆,以及熙来攘往的人们。虽然阴晦的天空,依旧暴露了“天无三日晴”的姿态,然而“地无三寸平,人无三分银”的谚语的迹痕,似乎杳不可见了。

贵阳,已非旧时面目,曾经有人赞美地说:“地狱变成天堂”!其然?岂其然乎?所可惜的,只是高物价的天堂!

朋友很诚恳地向我说:“过贵阳而不上花溪,如入宝山而空手归来!”

这是多么诱人而且有力的劝告,于是我在候西南公路局的交通车的时间里,在仅有的旅费中,支付了八个钟点,两百元的法币,给了花溪,这也许是最最吝啬的一个游客了。

天空有微雨,却又仿佛要射出阳光来,这是江南的一种养花天气,是阴晴莫测的天色,所以在旅店门口踌躇了好久,这又是“不成大事”的书生的坏脾气,侍役却在旁边告诉我说:

“先生!贵州的天气,在这早春的季节,老是这么样的;白天不大会下雨,可是一到黑夜,又得细雨绵绵了。”

我感谢他,也佩服他的善观气色,终于走出了门口。

在雨丝时飘时止,阳光俗露又掩的间歇里,蹄声得得,上坡下坡,我坐在荡动的马车上,断然上花溪去了。行行重行行,直等到走了两个半钟点以后,才迟迟地到了望眼欲穿的花溪。游客们都说“这马跑得不错;比车子还快的”。我想到“路遥知马力”,一腔怨愤,也随着马的疲惫的嘘气声中,忽然间消失了。恰好此时淡淡的阳光,透出云层,把山野耀得微亮,精神不觉也就爽快起来。先在镇上小饭店里,吃了一顿简单的饭,因为时候已近午刻了。然后大踏步地走向花溪,可是失望得很,那是一块多么平凡的地方,像普通的乡村一模一样。

不过,如果你嚼过橄榄的,你就得爱它那么样的滋味;她给与你的味道,也正是如此,当你在“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失望里,会愈走愈高兴,愈看愈惬意,直等到你走完了,看完了,还依恋地不忍和她分手。

真的,如实说来,花溪的确没有什么特致难忘的景色,或者艳丽动人的地方。她的美:只是在山,水,树木,花草,甚至于村舍和田野的均匀和配合,远在艺术的美感律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她是一盘谐和的彩色,她是一幅匀称的图案,她是一个健康美丽的少女,只浓装,不浓抹。

我打从一条宽阔的田畦上走去,爬登蛇山亭。在亭里眺望到的是广大的地野,绿油油的一大片,下了山,绕过尚武俱乐部,再登观瀑亭。近看混淆乱窜的瀑水,远眺黑压压一堆的碧云窝,以及整齐的仲家的房屋,那全是苗人的老家,令人涌起一股怀古的幽情。略低的柏亭,在另一座小山上和它遥遥相对,四周围护着翠柏。旗亭在它的脚下,国旗正飘扬在翠柏与红梅之上,从悠闲中扬起一股庄严来。防校亭在它的侧面,放鹤亭在它的后面,坝上桥在它的前面。又慢步下了山。在绿水白浪之上,慢慢地踱过坝上桥,沿溪走着,左转再登××堂。在这里,可以鸟瞰全个花溪,景物历历可数;连田野里耕田的农人,山崖下凿石开道的劳工,伛偻徐行的贩夫,都成为点缀花溪景色的分子。花溪的美妙,即在于此,她与大自然打成了一片。至少在我个人的感觉上以为如此。徘徊了许久,尽量的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上去饱餐景色,几乎不想拾级而下了。既然走了下来,彳亍地走着,走过麟山,这是沿花溪旁最高的一座山,从历乱的丛林的隙缝中,可以辨认出上面有一座跃跃欲飞的飞云阁来。可惜石滑泥湿,要用最大的努力才能爬得上去,怕的是登了上去,恣意四望,不肯下来,在再思三思之下,只得割爱。痴立在下面,抬头凝望了好一会儿,仿佛自己已经跃登了上去,效法阿Q的精神胜利,祈求山灵勿笑。再沿着花溪曲曲走回去,淙淙的水声,一直在后边欢送着。

一路走,一路低着头,默然地思量。

山冈,田野,溪水,划子,丛林,草坪,花圃,曲桥,农场,村舍,亭阁,沙洲,石屿,假山,鱼塘,这一些,装点了花溪的静的美。

风声,鸟声,笑语声溶化在淙淙的瀑声,潺潺的水流声中,配合上日丽山青,水绿,田碧,松苍,柏翠,桥栏红、浪花白,以及花香,蚕豆香,就只有这一些,交织成花溪的声色之美。

“真正的平凡,也就是不平凡!”我自语着,不觉已经踱出了一座辉煌的牌楼,那是算出了花溪了。

在驱向归路的马车里,随着颠簸的律动,思潮一起一落,那些花溪的景色,不绝地在我眼底里翻映。我想,如果我在天朗气清,风和日暖的暮春佳日,来尽情地鉴赏花溪,岂不更好吗?于是我埋怨我自己来得太早了。

当马车进入贵阳市的界石时,天空又飘起雨丝来,愈近贵阳,天色愈阴晦起来。我却又庆幸着能够安然来往于花溪的一个晴日间,纵然马车来回坐去了六个钟头,也不能不说是幸运了。何况如今还是战时时期呢!

烽火几乎燃烧到了贵阳,我怀念着花溪,闭上了心幕,珍藏着这鲜明的回忆,不让她给心里的风雨侵蚀。更默祷贵阳无恙,为前方却敌的将士祝福。

《空山灵雨》弁言

落华生

生本不乐,能够使人觉得稍微安适的,只有躺在床上那几小时,但要在那短促的时间中希冀极乐,也是不可能的事。

自入世以来,屡遭变难,四方流离,未尝宽怀就枕。在睡不着时,将心中似忆似想的事,随感随记;在睡着时,偶得趾离过爱,引领我到回忆之乡;过那游离的日子,更不得不随醒随记。积时累日,成此小册,以其杂沓纷纭,毫无线索,故名《空山灵雨》。

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小麻雀

老舍

雨后,院里来了个麻雀,刚长全了羽毛。它在院里跳,有时飞一下,不过是由地上飞到花盆沿上,或由花盆上飞下来。看它这么飞了两三次,我看出来:它并不会飞得再高一些,它的左翅的几根长翎拧在一处,有一根特别的长,似乎要脱落下来。我试着往前凑,它跳一跳,可是又停住,看着我,小黑豆眼带出点要亲近我又不完全信任的神气。我想到了,这是个熟鸟,也许是自幼便养在笼中的。所以它不十分怕人。可是它的左翅也许是被养着它的或别个孩子给扯坏,所以它爱人,又不完全信任。想到这个,我忽然的很难过。一个飞禽失去翅膀是多么可怜。这个小鸟离了人恐怕不会活,可是人又那么狠心,伤了它的翎羽。它被人毁坏了,而还想依靠人,多么可怜!它的眼露出进退为难的神情,虽然只是那么个小而不美的小鸟,它的举动与表情可露出极大的委屈与为难。它是要保全它那点生命,而不晓得如何是好。对它自己与人都没有信心,而又愿找到些倚靠。它跳一跳,停一停,看着我,又不敢过来。我想拿几个饭粒诱它前来,又不敢离开,我怕小猫来扑它。可是小猫并没在院里,我很快的跑进厨房,抓来了几个饭粒。及至我回来,小鸟已不见了。我向外院跑去,小猫在影壁前的花盆旁蹲着呢。我忙去驱逐它,它只一扑,把小鸟擒住!被人养惯的小麻雀,连挣扎都不会,尾与爪在猫嘴旁搭拉着,和死去差不多。

叼着小鸟,猫一头跑进厨房,又一头跑到西屋。我不敢紧追,怕它更咬紧了可又不能不迫。虽然看不见小鸟的头部,我还没忘了那个眼神。那个预知生命危险的眼神。那个眼神与我的好心中间隔着一只小白猫。来回跑了几次,我不追了。追上也没用了,我想,小鸟至少已半死了。猫又进了厨房,我楞了一会儿,赶紧的又追了去;那两个黑豆眼仿佛在我心内睁着呢。

进了厨房,猫在一条铁筒——冬天升火通烟用的,春天拆下来便放在厨房的墙角——旁蹲着呢。小鸟已不见了。铁筒的下端未完全扣在地上,开着一个不小的缝儿,小猫用脚往里探。我的希望回来了,小鸟没死。小猫本来才四个来月大,还没捉住过老鼠,或者还不会杀生,只是叼着小鸟玩一玩。正在这么想,小鸟,忽然出来了,猫倒象吓了一跳,往后躲了躲。小鸟的样子,我一眼便看清了,顿时使我要闭上了眼。小鸟几乎是蹲着,胸离地很近,象人害肚痛蹲在地上那样。它身上并没血。身子可似乎是蜷在一块,非常的短。头低着,小嘴指着地。那两个黑眼珠!非常的黑,非常的大,不看什么,就那么顶黑顶大的楞着。它只有那么一点活气,都在眼里,象是等着猫再扑它,它没力量反抗或逃避;又象是等着猫赦免了它,或是来个救星。生与死都在这俩眼里,而并不是清醒的。它是糊涂了,昏迷了;不然为什么由铁筒中出来呢?可是,虽然昏迷,到底有那么一点说不清的,生命根源的,希望。这个希望使它注视着地上,等着,等着生或死。它怕得非常的忠诚,完全把自己交给了一线的希望,一点也不动。象把生命要从两眼中流出,它不叫也不动。

小猫没再扑它,只试着用小脚碰它。它随着击碰倾侧,头不动,眼不动,还呆呆的注视着地上。但求它能活着,它就决不反抗。可是并非全无勇气,它是在猫的面前不动!我轻轻的过去,把猫抓住。将猫放在门外,小鸟还没动。我双手把它捧起来。它确是没受了多大的伤,虽然胸上落了点毛。它看了我一眼!

我没主意:把它放了吧,它准是死?养着它吧,家中没有笼子。我捧着它好象世上一切生命都在我的掌中似的,我不知怎样好。小鸟不动,蜷着身,两眼还那么黑,等着!楞了好久,我把它捧到卧室里,放在桌子上,看着它,它又楞了半天,忽然头向左右歪了歪用它的黑眼睁了一下;又不动了,可是身子长出来一些,还低头看着,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船是归棹,马也应是回来的马,一个自然要放在远水,一个又自然近在柳堤矣。这些都是善于描写女子心理。

废名

我故意取这一字做题目,让大家以为我是讨厌的苍蝇。我的意思不是那样,我是想谈周姜成的一首词,看他拿蝇子来比女子,而且把这个蝇子写得多么有个性,写得很美好。看起来文学里没有可回避的字句,只看你会写不会写,看你的人品是高还是下。若敢于将女子与苍蝇同日而语之,天下物事盖有不可以入诗者矣。在《片玉集》卷之辨认“秋景”项下有《醉桃源》一首,其词曰:

冬衣初染远山青,双丝云雁绫,夜寒袖湿成冰,都绿珠泪零。

情黯黯,闷腾腾,身如秋后蝇,若教随马逐郎行,不辞多少程。

杜诗,“况乃秋后转多蝇”,我们谁都觉得这些蝇儿可恶,若女儿自己觉得自己闷得很,自己觉得那儿也不是安身的地方,行不得,坐不得,在离别之后理应有此人情,于是自己情愿自己变做苍蝇,跟着郎的马儿跑,此时大约拿鞭子挥也挥不去,而自己也理应知道不该逐这匹马矣。因了这个好比喻的原故,把女儿的个性都表现出来了,看起来那么闹哄哄似的,实在闺中之情写得寂寞不过,同时路上这匹马儿也写得好,写得安静不过,在寂寞的闺中矣。因了这匹马儿,我还想说一匹马。温飞卿词,“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语空肠断。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第一句写的是船,我看这只船儿并不是空中楼阁,女儿眼下实看见了一只船,只是荡子归棹此时不知走到那里,“千山万水曾行”,于是一只船儿是女儿世界矣。这并不是我故意穿凿,请看下面这一匹马,“柳堤,不闻郎马嘶”,同前面那只船一样的是写景,柳堤看见马,盼不得郎马,——不然怎么凭空的诗里会有那么一个声音的感觉呢?船是归棹,马也应是回来的马,一个自然要放在远水,一个又自然近在柳堤矣。这些都是善于描写女子心理。——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

绿

朱自清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仙岩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走到山边,便听见花花花花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我们先到梅雨亭。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亭下深深的便是梅雨潭。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微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儿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岩上有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据说,这就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了。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这时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揪着草,攀着乱石,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站在水边,望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轻轻的摆弄着,像跳动的初恋的处女的心,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她又不杂些儿尘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也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2月5日,温州作

雏鸡

茅盾

当晴朗的季节开始以后,这疏建区的田野披上了新绿,一队一队的小绒球似的雏鸡啾啾啾地到处叫着,好像是和学校里那二三百小公民的“雏凤之声”来竞赛似的。……但是过不了多久,小绒球们大了起来了,一律的浅黄色都蜕变成为各式各样不等颜色的羽毛,就像人们长大了时会有各自不同的嘴脸一般;这时候,小公民们对于它们的兴趣也大不如从前,如果有例外,那便是小李。而这些正在换毛,身上不免有些褴褛,且又随时撒着颇大的屎粒,委实有几分可厌的童子鸡们,似乎也对小李表示特别好感。有时它们在名为校园的那方空地上爬抓泥土觅野食的时候,小李远远地撮口呼了几声,——你瞧,扑索索地,成群结伴,急急忙忙,它们就奔来了,而且绕着小李啾啾地叫个不停。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

梁实秋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癜风,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谥之曰猪猡。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的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疙瘩噜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旦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喇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的争先恐后的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嘎嘎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的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的要求养猪,她常年吃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盂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她加倍努力的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的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温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衷。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抽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也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的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的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有时认着墙上的斑驳痕想,明天未必便爬到那里吧?但出乎意外明晨已爬到了斑驳痕之上;好努力的却默契了“生之力”了。渐渐地,浑忘意想,复何言说,只呆对这一墙绿叶。

牵牛花

叶圣陶

手种牵牛花,接连有三四年了。水门汀地没法下种,种在十来个瓦盆里。泥是今年又明年反复着用的,无从取得新的来加入。曾与铁路轨道旁边种地的那个北方人商量,愿出钱向他买一点,他不肯。

从城隍庙的花店买了一包过磷酸骨粉,搀和在每一盆泥里,这算代替了新泥。

瓦盆排列在墙脚,从墙头垂下十条麻线,每两条距离七八寸,让牵牛的藤蔓缠绕上去。这是今年的新计划。往年是把瓦盆摆在三尺光景高的木架子上的。这样,藤蔓很容易爬到了墙头;随后长出来的互相纠缠着,因自身的重量倒垂下来,但末梢的嫩条便又蛇头一般仰起,向上伸,与别组的嫩条纠缠,得不胜重量时便重演那老把戏;因此,墙头往往堆积着繁密的叶和花,与墙腰的部分不相称。今年从墙脚爬起,沿墙多了三尺光景的路程,或者会好一点,而且,这就将有一垛完全是叶和花的墙。

藤蔓从两瓣子叶中间引伸出来以后,不到一个月工夫,爬得最快的几株将要齐墙头了。每一个叶柄处生一个花苞,象谷粒那样大便转黄萎去。据几年来的经验,知道起头的一批花苞是开不出来的;到后来发育更见旺盛,新的叶蔓比近根部肥大,那时的花苞才开得成。

今年的叶格外绿,绿得鲜明,又格外厚,仿佛丝绒裁剪成的。这自是过磷酸骨粉的功效。他日花开,可以推知将比往年的盛大。

但兴趣并不专在看花。种了这小东西,庭中就成为系人心情的所在,早上才起,工毕回来,不觉总要在那里小立一会儿,那藤蔓缠着麻线卷上去,嫩绿的头看似静止的,并不动弹;实际却无时不回旋向上,在先朝这边,停一歇再看,它便朝那边了。前一晚只是绿豆般大一粒的嫩头,早起看时,便已透出二三寸长的新条,缀着一两张满被细白绕毛的小叶子,叶柄处是仅能辨认形状的花苞,而末梢又有了绿豆般大一粒的嫩头。有时认着墙上的斑驳痕想,明天未必便爬到那里吧?但出乎意外明晨已爬到了斑驳痕之上;好努力的却默契了“生之力”了。渐渐地,浑忘意想,复何言说,只呆对这一墙绿叶。

即使没有花,兴趣未尝短少;何况他日花开,将比往年的盛大呢。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一边大笑,它一边高叫……它笑那些乌云,它为欢乐而高叫!

海燕

高尔基

在苍茫的大海上,风聚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云霄,它叫喊着,——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到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感到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到来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在大海上面飞蹿,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呻吟着,——这些海鸭呀,享受不了战斗生活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愚蠢的企鹅,畏缩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峭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翻起白沫的大海上面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压下来;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空中去迎接那雷声。

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哨着,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堆巨浪,恶狠狠地扔到峭崖上,把这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水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刮起波浪的飞沫。

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一边大笑,它一边高叫……它笑那些乌云,它为欢乐而高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困乏,它深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

风在狂吼……雷在轰响……

一堆堆的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金箭似的闪电,把它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闪电的影子,像一条条的火蛇,在大海里蜿蜒浮动,一晃就消失了。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闪电之间,在怒吼的大海上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猛烈些吧!……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

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同受战争的辛苦,同享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它喜爱它,追求它,受着同样热忱的鼓舞;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节制自己的动作:它不但屈从驾驭者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者的颜色,它经常按照着主人表情方面给予它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停止,它的一动一静都仅仅为了满足主人的要求;这是一个生来就为着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着、执行着人的意旨,人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越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才能已经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已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保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替人服务而培养出来的马;它所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终结;这种动物的被奴役或驯养已经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致我们看到它们时,它们很少是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鞯;人们永远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有时人们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闹游,它们也还永远带着被奴役的标识,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楚的残酷的痕迹;嘴,由于铁嚼子勒出了皱纹而变形了;腰,有了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了;趾甲,也钉上许多钉子了。由于惯受羁绊而存留下来的迹象,它们的浑身姿态都显得不自然;你现在就是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也不会因此而显得更自由活泼些。就是那些被奴役状况比较轻微的马,那些只为主人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而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着镀金链条的马,对它们说来额上覆着的那一撮妍丽的毛,项鬣编成的那些细辫,满身盖着的丝和黄金,其侮辱性也并不亚于脚下的铁掌。

自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自然。你们试看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奔驰着,腾跃着,既无拘束,又无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寻找着、并且自己就能找到适合于它们的食粮;它们在那无边的草原里自由地闲游着、蹦跳着,在那里它们采食着一种四季皆春的气候所经常供给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无任何其他的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把它们关闭在那些圆顶宫殿里、又把它们应占的空间加以压缩以后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特别强壮,特别轻捷,特别遒劲,远超过大部分的家养马;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养马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生野。虽然力量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遭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它们搏斗,只是赶开它们或者踏死它们。它们也是成群来往的,不过它们之所以团结成群,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彼此依恋之情却太深了。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又由于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向其他动物挑战,也绝不互相作战,更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做追捕一个小兽或向同类抢劫之类的事情,而这种追捕和抢劫正是其他肉食兽类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简单,又有足够的生活资料无需互相贪嫉。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处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流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见着危险便更加起劲;而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凡是肯做榜样的马,凡是自动领头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温和,最柔顺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与它的粗大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定形的肉团。颚骨前伸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识;然而,马的颚骨虽然也大大地向前伸着,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像,如牛的那副呆像。相反地,由于它的头部的比例整齐,它却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和它的头相称,装饰着它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的尾和鹿、象等兽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兽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由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是直接从臀部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因为它能使尾巴向两边摆动,所以它就有效地利用着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虽然很坚实、又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母牛

于·列那尔

给她找个名字太难了,结果就没有给她起名字。她被简称为“母牛”,而这名字对她倒最为合适。

而且,名字有多大关系呢?只要她吃!鲜草、干草、蔬菜、谷物,以至于面包和盐,她随便什么都有,而她也什么都吃、什么时候都吃,由于要反刍,还连吃两次。

她一旦见我,就用叉裂的蹄子迈着轻盈小步奔走,蹄子的毛皮与腿很相似,就像是白色的袜子。她来到了,相信我一定会给她点可吃的东西,而我,每次都以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情不自禁地跟她说:“行,吃吧!”

但是,她消耗东西是为了制奶,而不是肥己。一到固定的时间,她就呈献出鼓满的、正方的乳房。“她并不吝惜奶,——有些母牛是舍不得的——她很慷慨,只要稍微挤挤她四个富有弹性的奶头,她就排空奶泉。她腿不动,尾巴也不摇,而只用她大而柔软的舌头玩耍似的舔女佣人的脊背。

虽然她过着独身生活,因胃口很好也不觉得无聊。只有很少情况下,她才遗憾地哞叫,模模糊糊地思念她最近一次生产的牛犊。不过,她希望有人拜访。她两角竖立在额角上,嘴唇馋馋地挂着一线涎水和一丝草茎,殷勤好客。

男人们毫无所惧地抚摸着她鼓胀的肚子;女人们也只须提防她的温存,她们对这样大的牛如此温柔感到惊奇。她们做着幸福的梦。

等待

冰心

我拿起话筒,问:“×楼吗?请你找××来听电话——我是她母亲。”

听到最后的一句话,对方不再犹疑了。这位从未识面的同志,意味深长地带着笑声说:“她走了。她留话说,她还是和往日那样,回家去吃晚饭,她还会给您带‘好菜’来呢!”

我问:“她是一个人去的吗?”

“不,她和她姐姐,还有她们的孩子,都去了,还带了照相机。”

我放下话筒,怔怔地站着,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我不放心——我又放心,说到底,我放心!

昨天晚上,我们最好的朋友老赵来了,说:他的一个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工作的亲戚,得到上头的密令,叫他们准备几十根大木棍,随时听命出动……他问我的女儿:“你们还是天天去吧?”我的女儿们点了点头。他紧紧地握了握她们的手说,“你们小心点!”就匆匆地走了。

我们都坐了下来,没有说话。我的小女儿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扶着我的肩膀说:“娘,您放心,他们不敢怎么样,就是敢怎么样,我们那么多的人,还怕吗?”她又笑着摇着我的手臂说:“我知道,您也不怕,您还爱听我们的报告呢。”

我心里翻腾得厉害。没有等到我说什么,她们和她们的孩子已经纷纷地拿起挎包和书包,说:“爷爷,姥姥,再见了,明天晚上我们还给您带些‘好菜’来!”

老伴走过来问:“她们又走了?”我点点头。他坐了下来,说:“我们就等着吧。”

我最怕等待的时光!这时光多么难熬啊!

我说:“咱们也出去走走。”老伴看着我,一声不响地站了起来。

我们信步走出了院门,穿过村子的小路,一直向南,到了高粱河边站住了。老伴说:“过河吧,到紫竹院公园坐坐去!”我挽起他的左臂,在狭仄的小桥上慢慢地走着。

我忽然地抬头看他,他也正看着我,我们都微笑了,似乎都感觉到多少年来我们没有这样地挽臂徐行了!四十七年前,在黄昏的未名湖畔我们曾这样地散步过,但那时我们想的只是我们自己最近的将来,而今天,我们想的却是我们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的遥远的将来了!

进了公园,看不到几个游人!春冰已泮,而丛树枝头,除了几棵松柏之外,还看不到一丝绿意!一阵寒冷寂寞之感聚然袭来,我们在水边站了一会儿,就在长椅上坐下了。谁也没有开口,但是我知道他也和我一样,一颗心已经飞到天安门广场上去了!那里不但有我们的孩子,还有许许多多天下人的孩子,就是这些孩子,给我们画出了一幅幅壮丽庄严的场面,唱出了一首首高亢入云的战歌……

这时忽然听到了沉重的铁锤敲在木头上的声音,我吃惊地抬头看时,原来是几个工人,正在水边修理着一排放着的翻过来的游船的底板。春天在望了,游船又将下水了,我安慰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老伴站了起来说:“天晚了,我们从前门出去吧,也许可以看见她们回来。”我又挽起他的左臂,慢慢地走到公园门口。

浩浩荡荡的自行车,正如飞地从广阔的马路上走过,眼花缭乱之中,一个清脆的童音回头向着我们叫:“爷爷,姥姥,回家去吧,我们又给您带了‘好菜’来了!”

“万家墨面”之时,“动地歌吟”之后,必然是一声震天撼地的惊雷。这“好菜”我们等到了!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

孤崖一枝花

林语堂

行山道上,看见崖上一枝红花,艳丽夺目,向路人迎笑。仔细一看,原来根生于石罅中,不禁叹异。想宇宙万类,应时生灭,然必尽其性。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香为兰之性,有蝴蝶过香亦传,无蝴蝶过香亦传,皆率其本性,有欲罢不能之势。拂其性禁之开花,则花死。有话要说必说之,乃人之本性,即使王庭庙庑,类已免开尊口,无话可说,仍会有人跑到山野去向天高啸一声。屈原明明要投汩罗,仍然要哀号太息。老子骑青牛且明明要过函谷关,避绝尘世,却仍要留下五千字孽障,岂真关拜子所能相强哉?古人著书立说,皆率性之作。经济文章,无补于世,也会不甘寂寞,去著小说。虽然古时著成小说,一则无名,二则无利,甚至有杀身之祸可以临头,然自有不说不快之势。中国文学可传者类皆此种隐名小说作品,并非一篇千金的墓志铭。这也是属于孤崖一枝花之类。故说话为文美术图画及一切表现亦人之本性。“猫叫春兮春叫猫”,而老僧不敢人前叫一声,是受人类文明之束缚,佛其本性,实际上老僧虽不叫春,仍会偷女人也。知此而后知要人不说话,不完全可能。花只有一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

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

尺素寸心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憧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遣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廿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十一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 of 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苫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而且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因此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

布封

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因此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不在乎它们的欺侮,除非鸦、鹊之类喧吵得太久,扰得它不耐烦了,它才决意惩罚它们,把它们处死;而且,鹰除了自己征服的东西而外不爱其他的东西,除了自己猎得的食品而外不贪其他的食品;再次是食欲的节制:它差不多经常不把它的猎获品完全吃光,它也和狮子一样,总是丢下一些残余给别的动物吃。它不论是怎样饥饿,也从来不扑向死动物的尸体。此外,它是孤独的,这又和狮子一样,它住着一片荒漠地区,保卫着入口,不让其他飞禽进去打猎;在山的同一部分发现两对鹰也许比在树林的同一部分发现两窝狮子还要稀罕些:它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以便它们各自分占的空间能够供给它们足够的生活资料;它们只依猎捕的生产量来计算它们王国的价值和面积。鹰有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珠的颜色差不多与狮子的眼珠相同,爪子的形式也是一样的,呼吸也同样地强,叫声也同样地有震慑力量。既然二者都是天生就为着战斗和猎捕的,它们自然都是同样地凶猛,同样地豪强而不容易制伏,除非在它们很幼小的时候就把它们捉来,否则就不能驯服它们。像这种小鹰,人们必须用很大的耐性、很多的技巧,才能训练它去打猎;就是这样,它一长大了,有了气力,对于主人还是很危险的。我们在许多作家的记载里可以知道,古时,在东方,人们是用鹰在空中打猎的;但是现在,我们的射猎场中不养鹰了:鹰太重,架在臂上不免使人吃力;而且永远不够驯服,不够温和,不够可靠,它一时高兴或者脾气一上来,可能会使主人吃亏的。它的嘴和爪子都和铁钩一般,强劲可怕;它的形象恰与它的天性相符。除掉它的武器——嘴、爪而外,它还有壮健而厚实的身躯,十分强劲的腿和翅膀,结实的骨骼,紧密的肌肉,坚硬的羽毛,它的姿态是轩昂而英挺的,动作是疾骤的,飞行是十分迅速的。在所有的鸟类中,鹰飞得最高;所以古人称鹰为“天禽”,在鸟占术中,他们把鹰当作大神朱彼特的使者。鹰的视力极佳;但是和秃鹫比起来,嗅觉就不算好:因此它只凭眼力猎捕,当它抓住猎获品的时候,它就往下一落,仿佛是要试一试重量,它把猎获品先放到地上,然后再带走。虽然它的翅膀很强劲,但是,由于腿不够灵活,从地上起飞不免有些困难,特别是载着重的时候:它很轻易地带走鹅、鹤之属;它也劫取野兔,乃至小绵羊、小山羊;当它搏击小鹿、小牛的时候,那是为着当场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然后再把零碎的肉块带回它的“平场”;“平场”是鹰窝的特称,它的确是一坦平的,不像大多数鸟巢那样凹下去:通常它把“平场”建在两岩之间,在干燥而无法攀登的地方。有人肯定地说,鹰做了一个窝就够用一辈子:那确实也是个一劳永逸的大工程,够结实、能耐久。它建得差不多和楼板一样,用一些五、六尺长的小棍子架起来的,小棍子两端着实,中间横插一些柔软的树枝,上面再铺上几层灯心草,石南枝之类。这样的楼板,或者说这样的窝,有好几尺宽广,并且很够牢固,不但可以经得住鹰和它的妻儿,还可以载得起大量的生活物资。鹰窝上面没有盖任何东西,只凭伸出的岩顶掩护着。雌鹰下卵都放在这“平场”中央,她只下两三个卵,据说,她每孵一次要三十天的工夫;但是这几个卵里还有不能化雏的,因此人们很少发现一个窝里有三个雏鹰:通常只有一两个。人家甚至于还说,雏鹰稍微长大一点,母亲就把最弱的一个或贪馋的一个杀死。也只有生活艰难才会产生出这种反自然的情感:父母自己都不够吃了,当然要设法减少家庭人口;一到雏鹰长得够强壮、能飞、能自己觅食的时候,父母就把它们赶得远远的,永远不让它们再回来了。我不喜欢弯曲的、扭卷的、受过摧残的树。如果它们长得又高又直,并且茂盛,我便更能欣赏它们。

树犹如此

梁实秋

奥斯丁的小说Sense and sensibility里面的一个人物爱德华佛拉尔斯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不喜欢弯曲的、扭卷的、受过摧残的树。如果它们长得又高又直,并且茂盛,我便更能欣赏它们。”我有同感。

在这亚热带的城市里住了二十多年,所看见的树令人觉得愉快的并不太多。椰子树、槟榔树,倒是又高又直,象电线杆子似的,又象是摔头的鸡毛帚,能说是树么?难得看到象样子的枝叶扶疏的树。有时候驱车经过一段马路看见两排重阳木,相当高大,很是壮观,顿时觉得心中一畅。龙柏、马尾松之类有时在庭园里也能看到,但多少总是罩上了一层晦气,是烟,是灰,是尘?一定要到郊外,象阳明山,才能看见娇翠欲滴的树,总象是刚被雨水洗过的样子。有一次登阿里山,才算是看见了真正健康的树,有茁壮的幼苗,有参天的古木,有腐朽的根株。在规模上和美国华盛顿州奥仑匹亚半岛的国家森林固不能比,但其原始的蛮荒的气味则殊无二致。稍有遗憾的是,凡大森林都嫌单调,杉就是杉,柏就是柏,没有变化。我们中国人看树,特别喜欢它的姿态,会心处并不在多。芥子园画谱教人画树,三株一簇,五株一簇,其中的树叶有圆圈,有个字,也有横点,说不出是什么树,反正是各极其妍。艺术模仿自然,自然也模仿艺术。要不然,我们怎会说某一棵树有画意,可以入画呢?但是树也不一定要虬曲蟠结才算是美。事实上,那些横出斜逸的树往往是意外所造成的,或是生在峭壁的罅隙里,或是经年遭受狂风的打击,所以才有那一副不寻常的样子。犹之人也有不幸而跛足驼背者。我们不能说只有畸形残废的才算是美。

盆栽之术,盛行于东瀛,实在是源于我国,江南一带的名园无不有此点缀。《姑苏志》:“虎邱人善于盆中植奇花异卉,盘松古梅,置之几案,清雅可爱,谓之盆景。”即使一个古色古香的盆子,种上一丛文竹,放在桌上,时有新条茁长,即很有可观,不要奇花异卉。比瓶中供养或插花之类要自然得多。曾见有人折下两朵红莲,插在一只长颈细腰的霁红瓶里,亭亭玉立,姿态绰约,但是总令人生不快之感,不如任它生长在淤泥之中。美人可爱,但不能象沙洛美似的把头切下来盛在盘子里。盆栽的工人通常用粗硬铁丝把小树的软条捆绕起来,然后弯曲之使成各种固定的姿态,不仅象是五花大绑,而且是使铁丝逐渐陷入树皮之中的酷刑。树何曾不想挣脱羁绊,但是不得不屈服在暴力之下!而且那低头匐伏的惨状还要展览示众!

凡艺术作品,其尺寸大小自有其合理的限制。佛像的塑造或图画无妨尽量的大,因为其目的本来是要造成一种庄严威慑的气势,不如此,那些善男信女怎么五体投地的膜拜呢?活人则不然。普通人物画总是最多以不超过人之原有的尺寸为度。一个美人的绘像,无论如何不能与庙门口的四大金刚看齐。树和人一样,松柏之类天生的高耸参天,若是勉强它局促在一个盆子之内,它也能活,但是它未能尽其天性。我看过一盆号称千年古梅的盆景。确实是很珍贵,很难得,也很有趣,但是我总觉得它象是马戏团的侏儒。

清龚定庵写过一篇文章,题为《病梅馆记》。从前小学教科书国文课本里选过这篇文章,给人的印象很深。他有很多盆梅,都是加过人工的,他于心不忍,一一解其束缚,使能恢复正常之生长,因以“病梅馆”名其居。我手边没有龚定庵的集子,无从查考原文,因看到奥斯丁小说中之一语而联想及之。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

吃瓜子

丰子恺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媒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媒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什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剪平,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一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会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了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失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在酒席上、茶楼上,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近来瓜子大王畅销,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我的技术,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他觉得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的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的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像修理钟表的样子。约莫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 umai! (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嘴巴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本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我想,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像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小姐们呢?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了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一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糖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着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1934年4月20日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布封

身材的高大,形状的清秀,躯体的有力,动作的灵活,这一切外在的品质,就一个动物来说,都不能算是它的最高贵的部分;正如我们论人,总是认为精神重于形貌,勇气重于体力,情感重于妍美,同样地,我们也认为内在的品质是兽类的最高尚的部分;就是由于有这些内在的品质它才与傀儡不同,才能超出植物界而接近于人类;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所以,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善程度:情感的幅度愈广,这个兽就愈有能力,愈有办法,愈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愈能多与宇宙的其他部分发生关系;如果它的情感再是细致的,锐敏的,如果这情感还能由教育而获得改进,则这种兽就配与人为伍了;它就会协助人完成计划,照顾人的安全,帮助人,保卫人,谄媚人;它会用勤勉的服务,用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媚惑主人,把它的暴君改变为它的保护者。

狗,除了它的形体美以及活泼、多力、轻捷等优点而外,还高度地具有一切内在的品质,足以吸引人对它的注意。在野狗方面,有一种热烈的、善怒的、乃至凶猛的、好流血的天性,使所有的兽类都觉得它可怕;而家狗,这天性就让位于最温和的情感了,它以依恋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它匍匐着把它的勇气、精力、才能都呈献于主人的脚前;它等候着他的命令以便使用自己的勇气、精力和才能,它揣度他,询问他,恳求他,使个眼色就够,它懂得主人意志的轻微表示;它不像人那样有思想的光明,但是它有情感的全部热力;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它没有任何野心、任何私利、任何寻仇报复的欲望,它什么也不怕,只怕失掉人的欢心;它全身都是热诚,勤奋,柔顺;它敏于感念旧恩,易于忘怀侮辱,它遇到虐待并不气馁,它忍受着虐待,遗忘掉虐待,或者说,想起虐待是为了更依恋主人;它不但不恼怒,不脱逃,准备挨受新的苦痛,它舐着刚打过它的手,舐着使它痛楚过的工具,它的对策只是诉苦,总之,它以忍耐与柔顺逼得这只手不忍再打。

狗比人更驯良,比任何走兽都善于适应环境,不但学什么都很快就会,甚至对于指挥它的人们的举动、态度和一切习惯,都能迁就,都能配合;它住在什么人家里就有了那人家的气派;正如一切的门客仆从一样,它住在阔老家里就傲视一切,住在乡下就有村俗气;它经常忙于奉承主人,只逢迎主人的朋友,对于无所谓的人就毫不在意,而对于那些被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生来就只会讨人嫌的人们就是生死冤家;它看见衣服,听见声音,瞟到他们的举动就认得出是那班人,不让他们走近。当人家在夜里嘱咐它看家的时候,它就变得更自豪了,并且有时还变得凶猛;它照顾着,它巡逻着;它远远地就知道有外人来,只要外人稍微停一停,或者想跨越藩篱,它就奔上去,进行抗拒,以频频的鸣吠,极大的努力,恼怒的呼声,发着警报,一面通知着主人,一面战斗着:它对于以劫掠为生的人和对于以劫掠为生的兽一样,它愤激,它扑向他们,咬伤他们,撕裂他们,夺回他们抢去的东西;但是它一胜利就满意了,它伏在夺回的东西上面,就是心里想吃也不去动它,它就是这佯,同时做出了勇敢、克制和忠诚的榜样。

我们只要设想一下,如果世上根本没有这类动物,是一种什么情况,我们就会感觉到它在自然界里是如何地重要了。假使人类从来没有狗帮忙,他当初又怎么能征服、驯伏、奴役其他的兽类呢?就是现在,没有狗,他又怎么能发现、驱逐、消灭那些有害的野兽呢?人为了自己获得安全,为了使自己成为宇宙中有生物类的主宰,就必须先在动物界里造成一些党羽,先把那些显示能够依恋、服从的动物用柔和和亲热的手段拉拢过来,以便利用它们来对付其他动物;因此,人的第一个艺术就是对狗的教育,而这第一个艺术的成果就是征服了、占有了大地。

大部分的动物都比人更敏捷、更有力、甚至于更勇敢些;大自然给它们配备的、给它们武装的,都比人要优越些:它们的感官也都比人的更完善,特别是嗅觉。人拉拢到了像狗这样勇敢而驯良的兽类,就等于获得了新的感官,获得了我们所缺乏的机能。我们为了改善我们的耳目,扩大视听的范围,曾发明许多器械,许多工具,但是器械也好,工具也好,就功效而论,也都远比不上大自然送给我们的这种现成的器械——狗,它补充我们的嗅觉之不足,给我们提供出战胜与统治一切物类的巨大而永恒的力量;忠于人类的狗,将永远对于其他畜类保持着一部分的权威和高一等的身分:它指挥着其他畜类,它亲自率领着牧群,统治着牧群,它使牧群听从它,比听从牧人的话还有效;安全、秩序与纪律都是它戒慎辛勤的成绩;那是归它节制的一群民众,由它领导着,保护着,它对民众永远不使用强力,除非是要在它们中间维护和平……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比生活更高更远的东西。

虚荣的紫罗兰

纪伯伦

幽静的花园里,生长着一棵紫罗兰。她有美丽的小眼睛和娇嫩的花瓣。她生活在女伴们中间,满足于自己的娇小,在密密的草丛中愉快地摆来摆去。

一天早晨,她抬起顶着用露珠缀成的王冠的头,环顾四周,发现一株亭亭玉立的玫瑰,那么雍容而英挺,使人联想起绿宝石的烛台托着鲜红的小火舌。

紫罗兰张开自己天蓝色的小嘴,叹了一口气,说:

“在香喷喷的草丛里,我是多么不显眼啊。在别的花中间,我几乎不被人看见。造化把我造得这般渺小可怜。我紧贴着地面生长,无力面向蓝色的苍穹,无力把面庞转向太阳,像玫瑰花那样。”

玫瑰花听到她身旁的紫罗兰的这番话,笑得颤动了一下,接着说:

“你这枝花多么愚蠢呵!你简直不理解自己的幸福,造化把很少赋予别类花朵的那种美貌、那种芬芳和娇嫩给予了你。抛弃你那些错误的想法和空洞的幻想,满足于自己的命运吧,要知道,谁要求过多,谁就会失去一切。”

紫罗兰回答道:

“呵,玫瑰花,你来安慰我,因为在我只能幻想的那一切,你都有了。你是那样美好,所以你用聪明的词令粉饰我的渺小。但是对于不幸者来说,那些幸福者的安慰意味着什么呢?向弱者说教的强者总是残酷的!”

造化听到玫瑰与紫罗兰的对话,觉得奇怪,于是高声问:

“呵,女儿,你怎么了,我的紫罗兰?我知道你一向谦逊而有耐心,你温柔而又驯顺,你安贫而又高尚。难道你被空虚的愿望和无谓的骄傲制服了?”

紫罗兰用充满哀求的声调回答她:

“呵,你原是无上全能、悲悯万物的啊,我的母亲!我怀着满腔激情、满腔希望请求你,答应我的要求,把我变成玫瑰花吧,哪怕只一天也好!”

造化说:

“你不知道你请求的是什么。你不明白外表的华丽暗藏着不可预期的灾祸。当我把你的躯干抽长,改变了你的容貌,使你变成了玫瑰花,你会后悔的。可是到那时,后侮也无济于事了。”

紫罗兰答道:

“呵,把我变作玫瑰花吧!变作一株高高的玫瑰花,骄傲地抬着头!日后不论发生什么事,都由我自己承担!”

于是,造化说:

“呵,愚蠢而不听话的紫罗兰,我满足你的愿望!但是,如果不幸和灾祸突然降落在你的头上,那是你自己的过错!”

造化伸开她那看不见的魔指,触了一下紫罗兰的根——转瞬间紫罗兰变成了盛开的玫瑰,伫立在众芳之上。

午后,天边突然乌云密布,卷起旋风,雷电交加,隆隆作响。狂风和暴雨所组成的一支不计其数的大军突然向园林袭来;他们的袭击折断了树枝,扭弯了花茎,把傲慢的花朵连根拔起。花园里除了那些紧贴着地面生长或是隐藏在岩石缝里的花草之外,什么也不剩了。而那座幽静的花园遭到了比其他花园更多的灾难。

等到风停云散,花儿全死去了,——她们像灰尘一样,满园零落,唯有躲在篱边的紫罗兰,在这场风暴的袭击之后,安然无恙。

一株紫罗兰抬起头来,看到花草树木的遭遇,愉快地微笑了一下,招呼自己的女伴:

“瞧呵,暴风雨把那些自负为美的花朵变成了什么哟!”

另一株紫罗兰说:

“我们紧贴着地面生长,我们才躲过了狂风暴雨的愤怒。”

第三株喊道:

“我们是这般脆弱,但龙卷风并没有战胜我们!”

这时紫罗兰皇后向四周环顾了一下,突然看见昨天还是紫罗兰的那株玫瑰花。暴风雨把她从土里拔起,狂风扫去了她的花瓣,把她抛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她躺在地上,像一个被敌人的箭射中了的人一样。

紫罗兰皇后挺直了身子,展开自己的小叶片,招呼女伴们说:

“看呵,看呵,我的女儿们!看看这株紫罗兰,为了能炫耀自己的美貌,她想变成一株玫瑰,哪怕是一小时也可以,就让眼前这景象引为你们的教训吧。”

濒死的玫瑰叹了一口气,集中了最后的力量,用微弱的声音回答道:

“听我说吧,你们这些愚蠢而谦逊的花儿,听着吧,暴风雨和龙卷风都把你们吓坏了!昨天我也和你们一样,藏在绿油油的草丛里,满足于自己的命运。这种满足使我在生活的暴风雨里得到了庇护。我的整个存在的意义都包含在这种安全里,我从来不要求比这卑微的生存更多一点的宁静与享受。呵,我原是可以跟你们一样,紧贴着地面生长,等待冬季用雪把我盖上,然后偕同你们去接受那死亡与虚无的宁静。但是,只有当我不知道生活的奥妙,我才能那样做,这种生活的奥妙,紫罗兰的族类是从来也不知道的。从前我可以抑制自己一切的愿望,不去想那些得天独厚的花儿。但是我倾听着夜的寂静,我听见更高的世界对我们世界说:‘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比生活更高更远的东西。’这时我的心灵就不禁反抗起自己来了。我的心殷切地盼望升到比自己更高的地方。终于,我反抗了自己,我追求那些我不曾有过的东西,直到我的愤怒化成了力量,我的向往变成了创造的意志。到那时,我请求造化——你们要知道,造化,那不过是我们一种神秘的幻觉的反映,——我要求她把我变成玫瑰花。她这样做了。就像她常常用赏识和鼓励的手指变换自己的设计和素描一样。”

玫瑰花沉默了片刻,然后带着骄傲而优越的神情补充说:

“我作了一小时的玫瑰花,我就像皇后一样度过了这一小时。我用玫瑰花的眼睛观察过宇宙。我用玫瑰花的耳朵倾听过以太的私语。我用玫瑰花的叶片感受过光的变幻。难道你们中间找得到一位,蒙受过这样的荣光么?”

玫瑰低下头,已经喘不上气来,说:

“我就要死了,我要死了。但我内心里却有一种从来没有一株紫罗兰所体验过的感觉。我要死了,但是我知道,我所生存的那个有限的后面隐藏着的是什么。这就是生活的意义。这就是本质的所在,——隐藏在无论是白天或夜晚的机缘之后的本质!”

玫瑰卷起自己的叶子,微微叹了一口气,死去了,她的脸上浮着超凡绝俗的微笑——那是理想实现的微笑,胜利的微笑,上帝的微笑。没有一声呼叫,没有一滴眼泪,没有一丝情感,没有一线希望,没有一点欲求;没有动,没有静,只有一种向下沉落的感觉,沉落……沉落……向着那无底的黝暗之中沉落。

寂寞的感觉

罗兰

你一定也有过这种感觉的。

当你心事重重,渴望找个人谈一谈的时候,那个人来是来了,但你们却并没有谈什么。当然,谈是谈了,可是他谈他的,你——开始你也试着谈谈你的,可是后来,你放弃了。

于是,你们的谈话成了两条七扭八歪的曲线,就那么凄凉地、乏力地延伸下去。

你敷衍着,笑着,假装做很投机的样子。但是,你心里渴望他离去,让你静下来,静下来啃啮那属于你自己的寂寞。

“倒不如自己闷着的好!”这是你的结论。

“希望别人来分担你的心事是多么愚蠢!别人不会了解你的,人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

于是,你领悟到,有些事情是不能告诉别人的,有些事情是不必告诉别人的,有些事情是根本没有办法告诉别人的,而且有些事情是:即使告诉了别人,你也马上会后悔的。

所以,假使你够聪明,那么,最后的办法就是静下来,啃啮自己的寂寞——或者反过来说,让寂寞来吞噬你。

于是,你慢慢可以感觉到,午后的日影怎样拖着黯淡的步子西斜,屋角的浮尘怎样在溟茫里毫无目的游动,檐前的蜘蛛怎样结那囚禁自己的网,暮色又怎样默默地爬上你的书桌,而那寂寞的感觉又是怎样越来越沉重地在你心上压下,压下……直到你呼吸困难,心跳迟滞,像一辆超重的车,在上坡时气力不继地渐渐地慢,渐渐地停下……

于是,你觉得自己涨得无限的大,大得填满了整个宇宙空间,而这无限大的你的里面,所涨满的,只是寂寞,寂寞,无边的寂寞!

没有一声呼叫,没有一滴眼泪,没有一丝情感,没有一线希望,没有一点欲求;没有动,没有静,只有一种向下沉落的感觉,沉落……沉落……向着那无底的黝暗之中沉落。

于是,夜色密密地涂满了宇宙,在上下前后左右都是墨一般的黝暗里,你不再知道自己是否仍在继续地沉落,你所知道的只是:

那沉重的、无边的、墨染的、死一般的寂寞!古今君子,每以禽兽斥人,殊不知便是昆虫,值得师法的地方也多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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