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学海始航

平民泰斗——季羡林传 作者:郭梅,杨溢 著


2.学海始航

季羡林小时候家中一贫如洗,根本无力请私塾先生。父亲虽算不上目不识丁,却也所学有限,母亲更是大字不识,季羡林小时候受何教育,可想而知。连季羡林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学着认字的,估摸着算来是在四五岁的时候吧。至于老师,他也只依稀记得是一个叫马景功的老先生。没有私塾之类的场所,没有《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课本,季羡林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是如何识字断文的,现在已经成了一个谜。不过谁又能想到几十年后,正是这个在艰难困苦环境中蹒跚前行的稚嫩孩童会震惊了中国,震惊了世界呢?

虽然有老师、有字认,但季羡林毕竟还是一个不满6岁的孩子,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玩闹上。童年时他有两个很要好的小伙伴,一个叫杨狗,一个叫哑巴小,都是附近穷人家的孩子。杨狗是乳名,比季羡林大一岁,因为属狗,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杨狗活到20世纪80年代,直到去世都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在世时,季羡林还经常寄钱接济他。而哑巴小的生卒年月、真实姓名现在都已无考,因为他是哑巴的儿子,所以大家叫他“哑巴小”。后来听说他练就一身窜房越脊的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围绕大殿走一遭,可见他长大干的是“梁上君子”的营生。不过他从未在官庄做过案,一来官庄实在太穷了,二来“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也是绿林好汉的义气。后来还听说他被抓起来杀掉了。尽管如此,季羡林还是为有那么一个“英雄”朋友而感到自豪。

无忧无虑的日子很快结束了,因为叔父望侄成龙,对季羡林的教育相当严格,季羡林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地玩耍了。说起来,季羡林的叔父其实还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虽然没有受过正式教育,却完全靠自身的努力学会了写字、作诗、填词,还读了不少的古书,因此他深知教育的重要。季羡林一到他家,叔父就把他安排在一个私塾里学习。私塾先生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望而生畏。小羡林第一次上私塾,万事都觉得很新鲜,可还没看遍私塾中的新鲜物事,先生就让他向孔子的牌位行礼,从此每天来上学都要恭恭敬敬地行礼。虽然当时的季羡林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每天都要向那画像上的老头行礼,不过他还是乖乖地照着做了。

在私塾的几个月中,季羡林学了《三字经》《百家姓》等启蒙读物,但他顽皮成性,让老先生非常头疼。最后,怕他败坏了私塾的学风,老先生再也不愿意教他了,婉言将其劝退。这是季羡林读书生涯中遭遇到的第一个“滑铁卢事件”。不知那位私塾先生对季羡林是否也曾暗下过诸如“如此顽童,实乃朽木不可雕也”之类的断语呢?季羡林的叔父这时只能很无奈地将这个顽童送到了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以继续他的学业。

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是一所新式小学,设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的升官街,其实是一条棺材铺林立的街。“官”和“棺”同音,也是避讳的意思。把学校安排在这里有讨个彩头的意思,但对于学生来说,却不免有点阴森恐怖。但季羡林浑然不觉害怕,还是一如既往地贪玩,而且还有升级的趋势。在学校写毛笔字的时候,他和其他孩子互相往脸上涂墨汁。放学前,他忘了将墨汁洗掉,回家后换来了婶母的一顿训斥。

当然,在学校里最有趣的一件事莫过于季羡林的第一次经商行为。有一天,季羡林在上学途中买了一包花生米,不料同学们尝了以后都说好吃。于是第二天上学时,季羡林就再买了一包花生米,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再兜售给同学。如此几次,他倒也赚了点小钱。小羡林初尝做生意的甜头,喜不自禁,还偷偷将此事告诉了家里的王妈。但这偶尔显露的经商天分只是昙花一现,在季羡林此后的人生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次,反倒是被人在金钱上占便宜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见季羡林终究不是此道中人。

虽然在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季羡林只在这里呆了两年左右。原因很简单,这所小学的校长王士栋是新派人物。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他和山东教育界的一些人倡导在学校推行白话文,废弃文言文,在山东教育界开了先河。因此在这所学校里,学生们不再念《百家姓》《三字经》等古书,而是直接从识字教起。小学生的课本里文言文当然也不复存在,而代之以简明的白话文。其中有一篇课文《阿拉伯的骆驼》,说的是一个冬天的夜晚,主人在沙漠搭帐篷休息,外面的骆驼把头伸进帐篷取暖,继而得寸进尺,直到把主人挤出帐篷冻死。这则故事意在批判那些贪得无厌的人。不过深受旧学熏陶的叔父看到后却大发雷霆,认为骆驼怎么会讲人话,简直荒唐至极。所以,季羡林必须马上转学!

与第一次被迫转学不同,这一次却是主动的,所以行动异常迅速。那时转学没有繁琐的手续,过程也很简单,就只一次面试而已。考官在纸上写几个字,让考生认一认。与季羡林一起转学的还有一个长他两岁的表兄,因为不认识考官写的“骡”字,被定为上初级小学三年级。而季羡林认得这个字,于是就被定为上高级小学一年级。“一字不认,天上人间”,因为一个字而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是后来季羡林津津乐道的人生趣事。(注:根据季羡林的《我的心是一面镜子》,季羡林是上了新育小学的高一,表兄是初三。也许是以前的学制不同吧,根据蔡德贵的《东方学人季羡林》,季羡林是上了高级小学一年级,表兄是上了小学三年级,据此推断,表兄应该是初级小学三年级。)

就这样,季羡林走进了他的第三所学校——新育小学。这所学校颇有点乡村味,树木繁多,花草茂盛,景色秀丽。想来也很对季羡林的胃口,令他时不时地想起官庄老家,想起母亲,不免触景伤情。新育小学留给季羡林的美好记忆很多,譬如在一座木架子撑起来的柴门上悬着一块木匾,上刻四个大字“循规蹈矩”。立匾者的初衷无非是提醒学生做个好孩子而已,但繁体的“循规蹈矩”四个字笔画太多,学生看不懂,结果形同虚设。而且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季羡林在学校里非但没有循规蹈矩,反而好似混世魔王般,唯恐天下不乱,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教季羡林的珠算老师,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时错一个数就打一板子。而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个数,是很难避免的,因此大家都被他打了很多板子。也不知是谁嘀咕了一声:“我们架(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于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成,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就这样决定造反了。大家商定,等到那个老师上课时,大家合力把桌子掀翻,然后再一起躲到教室外的假山后面去。如果这个计谋成功,那老师从此就无颜在这个学校呆下去了,非卷铺盖回家不可。可惜看似滴水不漏的计划却因出现了“叛徒”而失败了。虽然大部分学生团结一心,可还是有好几个学生因为想拍老师马屁而留在了教室里,这就助长了那个老师的气焰。于是,那个老师把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造反者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用大竹板打手心。结果,“造反者”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被责打的学生中自然少不了季羡林。他不仅参与了这次事件,而且还是个中坚分子,因此被打得特别厉害。不过大家都没有哭,因为都觉得自己做得没错,只可惜当时还没有“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一说,所以“造反”还是被定为无理的。季羡林他们也只能被惩罚了。

顽皮归顽皮,季羡林的功课还是不错的,三年之中,考了两个甲等第三,两个乙等第一,属于上游水平。其实,当时季羡林在学业上花的时间并不多,他的时间大多花在看小说上。小说是被叔父视为“闲书”的,是不允许看的。可是他又很想看,那该怎么办呢?季羡林自有妙计——在家的时候,他在书桌下面摆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桌上摆着《四书》,私底下看的却是《彭公案》《西游记》和《三国演义》等旧小说。冷不防叔父进来“视察”,他就迅速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面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等。此招屡试不爽,叔父从来没有怀疑过,小羡林为此颇为沾沾自喜。到了学校里,就不用那么煞费苦心了。一放学,季羡林就躲到假山后面或者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地看起来,常常要等到天黑了才回家。而家里人都以为他在学校做功课,所以也不会怀疑、责备他。这情形倒与贾宝玉偷看《西厢记》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贾宝玉是躲在大观园里看,而季羡林则是躲在家外面看。不过,季羡林不喜欢看缠绵悱恻的《红楼梦》《西厢记》之类的书,爱看的都是那些描写英雄、绿林的书。这样的书看多了,后遗症也随之而来——小羡林也想做英雄,想学关公温酒斩华雄的武艺,想学宋江齐聚一百单八将的气概。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他,把右手五个手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这样练上几千下,再把米换成铁砂练上一段时间,就可以练成传说中的铁砂掌了,五指一戳就能戳断树木。小羡林居然信以为真,真的在米缸里练了起来。结果却是手指戳破了,鲜血直流,这才知道铁砂掌不是那么容易就练成的,于是不得不放弃了。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季羡林小学毕业了。这三年中,季羡林并没有表现出令人惊奇的才华,唯一额外的收获就是叔父开始让他学英语了。要知道,当时正规的小学是没有英语课的。不过,季羡林所在的小学有一位老师会一点英文,答应可以在晚上开班授课,条件是要额外收一点费用。于是一个业余的英文学习班就这样组织起来了,大概也就只有十几个孩子参加。这应该是季羡林长那么大第一次“吃小灶”。不过在这一段学英文的日子里,季羡林的收获颇微。原本他对那弯弯曲曲的英文字母是很有兴趣的,可等他真正开始学了以后,却发现这并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那个老师其实也是“三脚猫”水平,所教的内容无非就是26个英文字母,还有几个单词而已。所以当季羡林提出英语中的“‘是’和‘有’为什么是动词,它们明明一点都不动”的问题时,老师也傻了眼,无法回答。后来,季羡林回忆起那段学习英文的日子时,记忆中最鲜亮的画面是教室外那绛紫色的芍药花。白天,那花畦中的芍药,紫花绿叶,极为分明;而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朦朦胧胧的,紫花绿叶已经浑然一体,只看得到影子了,而鼻尖那浓郁的花香却时时提醒着他美丽的芍药花的存在,其色其香都带给了小羡林无边的幸福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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