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伺候的女人们
Difficult Women:A Memoir of Three
David Plante
Gollancz, 1983
1975年12月的一天傍晚,大卫·普朗特(1)去拜访小说家简·里斯(2),她当时住在南肯辛顿的宾馆里。“宾馆又大又阴惨,全是老头老太,被禁止喝味美思甜酒。”她坐在前台说的“粉色休息区”,戴了一顶粉色帽子。她当时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吻了她,告诉她看上去好极了。她说:“别骗我,我快死了。”吃过晚饭,喝了不少酒后,他们上楼去她房间,普朗特写道:“有时候她的拐杖会别在腿中间,我得帮她别回来。”他们又喝了不少酒,谈了她的一生。五个小时后,普朗特起身,小解后向她告辞。她说:“你走之前,扶我去下卫生间。”他扶她进去,自己出来,她戴着粉色帽子,手撑着脸盆。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叫他。
我把门打开一丝缝,心里想着,也许只要我开一点点门,就只有一点麻烦会出来。接着我看见简的帽子歪在一边,内裤掉在脚踝上,就要碰到地板了,她困在了马桶上。我立刻意识到,我刚才小解后忘记把马桶盖放下来了……我只好踩进马桶边的一摊小便里,抱住她,把她抬了出来。
他主动建议抬她上床,“我会试着走路的。”她说。他扶着她沿墙慢慢走,“帮她脱掉了湿透的内裤”。等她躺上床,他给索尼娅·奥威尔(3)打了电话,索尼娅赶来接管:“看在上帝分上,大卫,别人喝醉了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几天后,他又去看了简·里斯。索尼娅已经把她换到了另一家无疑允许客人喝味美思甜酒的宾馆。她感觉好些了。“大卫啊,如果你下次再碰到类似情况,可别手足无措。你把女士抬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在床头柜上放一杯水和一片安眠药,把灯光调暗,走之前整理一下领带,这样你会看上去帅帅的,告诉前台客人已经休息了,以后你跟别人复述这事时,可得说得好笑些。”
大卫·普朗特讲好笑故事可毫不费力,只要他乐意,还可以写得更好笑些,不过把你朋友的滑稽事公之于众是个棘手活,尤其是你们还想继续做朋友的话;从这本书看来,普朗特这位住在英国的美国小说家的社交生活相当丰富。索尼娅·奥威尔曾对他说,他的生活方式“可时髦了”,她觉得对一个作家而言太过时髦。现在他有了报复的机会。《难伺候的女人》是一本回忆录,能与三位女主角交上朋友曾经是非常时髦的象征,而其中最时髦的朋友是奥威尔夫人,虽然她告诉普朗特她在巴黎也认识一些“非常非常普通的人”。这本书不是奉承之作,尤其是对奥威尔夫人的叙述,不过我们很难判断普朗特是否意识到自己可能背叛了他与几位女士的友谊,因为他一边把她写得完全不可爱,一边不停地说他多么爱她。
简·里斯于1979年去世;索尼娅·奥威尔一年后去世。普朗特的第三位女主人公是杰梅茵·格里尔(4),她在意大利的家离他的很近,他俩还在塔尔萨大学当过一学期的同事(“在塔尔萨我给索尼娅写信,有一封长信是关于杰梅茵·格里尔的”)。在三个女人中,格里尔似乎是普朗特最喜欢的,不过现在她觉得他写这样一本书简直是“变态”。其他两位女士的友人肯定对普朗特有更糟的评语,事实上,不认识她们的人也说了不少难听的话,看上去有不少普朗特先生着力描述的晚餐派对再也不会请他了。作为一个外国人,普朗特自辩他无法领会英国人对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诸种区分,这理由听上去很轻巧,但也有可能是实情。凡是热衷于记录自己朋友一言一行的,肯定不怀好意,然而在恶意之外肯定还有什么别的原因促使普朗特先生把日记写成书公开出版,尤其是他在把好友写得很傻的同时没法让自己显得不傻。
奥威尔夫人很爱交际,举办了无数晚餐派对(“索尼娅对吃很懂经,做菜颇费心思,她做的大部分是法国菜”)。他并不喜欢这些派对。“有些晚上我回家时会觉得被欺负了,又生气又丧气,发誓我再也不要见索尼娅了。然而第二天早上,我会给她打电话说昨晚的派对真是棒极了……我多么希望再见到她。”普朗特先生当然是个装逼犯,只要想想能当人脉宽广的奥威尔夫人的男闺蜜、能跟简·里斯做朋友、能跟光芒万丈的格里尔女士促膝谈心他就万分荣幸,身为一位讨人喜欢的青年男子,他乐于结交任何富贵名流。他是个同性恋,但他并不明言;像许多同性恋一样,他对那些不好相处的女人特别心软。他常常将这种心软解释为对“难伺候的”女人的偏爱,但也并不对此深入阐发。“你可以用弗洛伊德理论说这肯定跟我的母亲有关,”他在一次采访中说。然后加了一句:“但我绝对不会同意这种结论。”
也许“难伺候的女人”是一种奢侈品,只有同性恋男子才能承受得起。如果这还有些道理,它的另一面就完全不成立:女同性恋绝无可能表扬难伺候的男人——这违背了她们的原则,也无必要,因为直女成天在奉承男人。世界史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难伺候的男人的统治史,所以要抗议普朗特先生的书名简直顺理成章。从来没人以《难伺候的男人》(或哪怕叫《好男人:三人回忆录》)为题写一本书讲三个小有名气而且碰巧互相认识的男人。不过,小心眼地纠缠这些没多大意思,也不能假装说世上没有难伺候的女人——你要是“不难伺候”,还真没人会写你呢。普朗特先生很擅长描述女人让你吃苦头的种种办法,同时也暗示了:跟好相处的人做朋友没啥稀奇。事实证明,喜欢“难伺候的女人”能让你更喜欢自己。
拿简·里斯来说,在普朗特写的三段友谊里,这一段是最让他烦恼的,多半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的不单纯是友情,心中颇感内疚。在友谊的初始阶段,他就自省道:“我想搞清楚自己对她的最深层的兴趣,是不是想利用她当写作素材。我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再度出现,是她接受了他提出帮助她写自传之时。(“我自己写不了了,没人能帮我。”她说,她总是这样说。)他们合作了很长时间,过程相当痛苦。同样的材料过了一遍又一遍,她一会儿喜欢,一会儿又不喜欢了;她喝酒,然后犯糊涂,朝他大喊大叫,说他写得一无是处,继续下去毫无意义。他会把一千个不相干的片段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她会把它们扔在地上。然后她会说:“我不知道有没有希望写完,这里一团糟啊。”简·里斯去世后,索尼娅·奥威尔道出了普朗特一直以来亦确知无疑的原因:简·里斯一想到另一个作家要替她写书就惊恐万状。她的恐惧很容易理解。不幸的是,一个偏执多疑的女人总是要别人帮她,却忍不住又要找那些帮助她的人的茬;她先说:“我谁也不想见,”十分钟后又成了:“从来没人来看我。”这些可以清楚地从普朗特对她的叙述里看出,也可以从她年轻到晚年的写作中看出,她所倚仗的灵感来源就是那种被虐的感受。
普朗特描述了一个泪目的下午,她试图口述一段关于老来孤单的话:
她说没有人帮她,彻底孤单。她说她孤身一人来到伦敦,事实上索尼娅和她的编辑花了三天帮她安顿下来,开车送她到伦敦公寓,那公寓也是她们替她找的。她让我把整段读一遍。之后她说:“好吧,有一两句还过得去。”我想知道她一生中有多少“难以置信的孤独”是文学创作,在文学中她期待的就是一两个好句子。她经常说,她的文字到最后能留下来的也就是那一两个好句子。
她一直难以置信地孤独,是因为她脑子里没有别人存在。索尼娅·奥威尔告诉普朗特她希望他能知道简·里斯年轻时候多有魅力,不过那魅力人人都能在她的小说里看到,她笔下所有的女主人公是各种版本的她自己,都很漂亮,魅力四射。“我不懂什么叫人物性格,”简·里斯也向普朗特承认过,“我就是写发生过的事情。”她的意思是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不光是身为小说家的她不懂人物性格,她生命里的所有人对她来说都是谜团。“我不太了解我的丈夫们,”她告诉普朗特,承认她并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任和第三任丈夫坐了牢。她的第三任丈夫麦克斯·哈默以前结过婚,她说:“我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孩子。”她自己跟第一任丈夫让·朗格莱生了两个孩子。他们离婚后,女儿(谨慎地)跟了爸爸,儿子出生没多久就死了。“他怎么死的?”普朗特问。“我也不知道”是她的回答,“我从来不是个好妈妈。”
这是她的特点,她总是大谈自己的写作和别人的写作,这些对她而言非常重要,为了几个悲伤的句子,她随时准备背叛自己做过的一切:“我还没好好活过就要死了……我从来不想成为一个作家。我一心想要的只是快乐。”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简·里斯的自我迷恋也在别人对她的喜爱中扮演了角色。“出于某种疯狂的原因,我爱你,”普朗特一天这样对她说,然后又开始思忖他为何爱她,而不是为何自己这样说。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评价妻子:“我认识她之后的四年半里,泽尔达对我最大的影响是她那彻彻底底、全心全意的自私。”也许漂亮女人心无旁骛的自恋就是那么吸引人。“我花了三次探望时间才教会她怎么打开一个别人送她的粉盒”——普朗特写简·里斯的闲笔,也许正是她的自恋自私激发了他的骑士风度,使他觉得他爱她。
普朗特初遇简·里斯是在索尼娅·奥威尔家的“午餐派对”上;他在帮她写自传时也爱与奥威尔夫人讨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与她讨论,因为索尼娅无法忍受他知道任何简的事情是她不知道的。“简跟你说的一切我都已经知道了,她跟我详详细细说过,但还有许多她跟我说过的事,她没有告诉你。”这就是索尼娅·奥威尔跟朋友说话的方式,好像不说点让人不舒服的话别人日子就太好过了。她感觉“大部分人”不喜欢她,也许没错。普朗特写道:“我跟她在一起时,她让我感觉我的人生毫无意义,就像我知道她也这么看自己的人生一样。”这个想和她做朋友的理由真的很滑稽。“我爱上的是她身上那种不快乐。”他继续写道。奥威尔夫人显然比普朗特更有常识,明白说这样的话是自我放纵,她是对的。
普朗特认可了奥威尔夫人的许多优秀品质,比如她花时间和花钱都很大方,为朋友“无私奉献”,但也孜孜不倦地报道了许多她不讨喜或“难伺候”的行径。他不顾朋友的警告带她去意大利(“当我说我要和索尼娅·奥威尔一起去意大利时,友人说:‘你脑子进水了吧。’”),还让她住在自己家里,她不喜欢意大利,那些他特别自豪的地方让她特别厌恶。她常常喝醉,不喜欢任何她不认识的人(以及大部分她认识的人),“一个作家提到了她的朋友们。她说:‘他们都是猪。’”只有一两个她的徒弟她还看得上,其他人她不是瞧不起他们的努力,就是瞧不起他们的名声。“弗雷迪·艾耶尔(5),他从来不思考……我的天。我认识弗雷迪·艾耶尔,我知道他不动脑子。”她曾经有志于写作,但在她自己看来很失败,她对写作者尤其苛刻,尤其是那些想成名的人。一个作家被祝贺新书出版时,索尼娅正好在场,她说:“我才不会读。我敢肯定这书很糟。”不过,有可能她对自己行为的反感程度更甚于普朗特。“索尼娅难伺候,但那种难伺候是有原因的。她对自己和他人的期望和要求都特别高,于是当她自己或其他人的成果达不到期望值时,她就会生气。”这评论算是赞美,但生气总不会讨人喜欢。她生病时,一个朋友来家照顾她,“上午朋友会给她端来早餐盘,她要么在阴暗的房间里,头枕在枕头上,生气地说:‘你他妈的又把我吵醒了,我刚要睡着。’要么她在一个敞亮的房间里,坐在床上,一边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掐灭一边说:‘哟总算来了。我还以为永远吃不上早饭了。’”
奥威尔夫人不赞成简·里斯拿自己的痛苦当素材,但她本人也没有做得更好。从另一方面看,她至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昨天一个年轻女子在马路上把我拦住问几点了。我怒喝她:‘你觉得我会告诉任何在马路上拦住我的人几点了吗?’后来我又想为什么要那么粗暴地对待她。为什么?为什么我如此愤怒?”
我什么也没说。
她说:“我把我的人生搞得一团糟。我愤怒因为我搞砸了。”
大卫·普朗特没有告诉我们太多简·里斯自己没说过的东西。但他对奥威尔夫人的刻画是相当有说服力的,只是对于那些不认识她甚至没听说过她的人来说,并没有必要去知道她为什么厌恶自己。小说家有更圆滑的办法说出他们对朋友的想法。
索尼娅·奥威尔跟普朗特去意大利的那一年,他决定在回英国之前去看望杰梅茵·格里尔。他到格里尔家第一眼看到的景象,是格里尔和一个婴儿坐在无花果树下玩手指画画。“这样用指画颜料他妈的不对!”格里尔对小孩大叫,小孩“惊恐地抬头看着她,原来指画还有对错之分”。普朗特进屋时,“杰梅茵还在教小孩怎么用指画颜料。”小孩的妈妈在屋里看杂志。“你他妈的在干吗?你孩子把我他妈的花钱买的他妈的指画颜料搞得他妈的一团糟了!”格里尔在花园里大叫。杰梅茵·格里尔知道的可比正确使用他妈的指画颜料的方法多多了,正如普朗特描述的,就没有他妈的一件事她不知道怎么做。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她在画打算搭造的鸽舍的图纸:
我说:“看上去你在设计一整座宫殿。”
“我只是在画它应该造成的样子罢了。”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