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人们不仅用诗歌抒情言志,描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所见所闻,而且在国际交往活动中,还能将诗歌作为外交手段,这主要表现在先秦时期外交中对《诗经》的引用上。古代还有采诗以观民风的说法,这个时候的诗歌是上层了解下层的途径。可以说,古人的喜怒哀乐、吃喝拉撒睡我们都可以从诗歌中找到记录。
说到诗歌,我们自然忘不了唐代。王国维先生曾经说过,“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当说到唐代的时候则说“唐之诗”。也就是说,在王国维先生看来,诗歌应该是唐朝最具有代表性且成就最大的文学样式。静安先生这话说得一点没错,从《诗经》开始一直到唐诗,诗歌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无论是内容还是本身的形式体制及写作技巧,唐诗都已经相当成熟了。加上唐朝初期上官仪、宋之问等人的努力和科举考试的助力,唐朝诗歌已经成了不可替代的文学样式。宋朝严羽在他的《沧浪诗话》中曾经这样说:“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严羽认为,科举促进了唐诗的繁荣,唐诗的成就胜过宋诗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一说到诗歌我们就能想到“诗言志”,想到“兴观群怨”这些严肃的命题,其实诗歌并非只是严肃的,有时也会让我们因为其中的妙趣而会心一笑。这种妙趣有时是因为作者在诗中所用的典故,有时是因为我们在阅读和理解时所秉持的心态。那些在诗歌创作之前早已存在的典故,本身便具有趣味性和历史厚重感,一个小小的典故能为诗歌带来更深的内涵和更多的信息。阅读诗歌是今天的我们和遥远的历史人物之间的对话,是心与心的交流。当我们的心与作者的心暗合时,不禁会产生一种“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审美感受;当我们的理解与作者并不相侔时,那是诗歌更大的魅力,我们从中找到了更多的理解意向,这便是人们常说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丰富了对诗歌的理解。须知,不同的人看同一个事物会有不同的感受,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看同一个事物也未必会有同样的感受,这便是接受美学的理论。
《唐诗趣谈》是我在教学和电视节目制作中的一些理解,为了传播效果,并没有采取严肃的方式讲授,受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对唐诗产生了兴趣。书中所选的诗人和诗作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不仅有帝王将相,而且有李、杜、白等名家。我在解读作品的时候,虽然强调趣味性,但并没有忽视学术性。杜甫部分的《幸福最是草堂客》《万方同感圣人心》表现最为明显,关于这两部分我写过专门的学术文章,其中《万方同感圣人心》本就是我发表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上的论文。此外,关于刘长卿的《五言长城咏龙门》我也发表过学术文章,题为《刘长卿的龙门诗旅》,发表在《文艺争鸣》上。本书的基调是“趣谈”,自然要突出一个“趣”字。对每一首诗的解释尽可能用轻松的语言,这在书中是不难发现的。
对一些诗歌的理解,我并没有囿于常态,而是谈了自己的一些意见。人们一般认为孟郊的《游子吟》表达的是亲情和孝道,我在这里结合孟郊的科举历程和科举心态,对这首诗产生的文化背景进行了剖析,最后得出结论:这首诗从深层内涵上来说揭示了以孟郊为代表的当时的读书人命运的悲哀。再比如,关于对杨贵妃与“安史之乱”关系的评价,多数人持批判或同情的态度,要么认为红颜祸水导致“安史之乱”,要么认为这是男权话语背景下女性地位的悲哀。可是在唐诗中,也有借杨玉环批判晚唐政治的,甚至徐寅在其《马嵬》诗中通过对比突出了杨玉环的伟大:“张均兄弟皆何在,却是杨妃死报君。”这种理解,打破了历史成见,不仅丰富了创作者对历史问题的新思考,也为我们今天的阅读带来了开放精神。
我在对所选诗作和诗人进行解读时,并没有完全停留在诗歌本身上,而是自然而然地从中发掘一些对我们今天生活有意义的启示,以期实现古为今用。在写到孟浩然时,自然避不开他参加进士科考试失利后巧遇唐玄宗的故事。这应该说是孟浩然成功的契机,毕竟从他的《长安早春》诗句“鸿渐看无数,莺歌听欲频。何当桂枝擢,归及柳条新”不难得知,他是有入仕愿望的。但事实上,他因为一句“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惹怒了玄宗,与这次难得的机会失之交臂。孟浩然那两句话来自他落第后写的《岁暮归南山》诗,就是一句牢骚,以常理度之,这是能够理解的。但他念给玄宗听就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面对不合适的人,说了不合适的话”,所以我借用了恩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有发牢骚那点空,不如干点正事。”孟郊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科举失败之后,不是说“因兹挂帆去,遂作归山吟”,就是抱怨“雕鹗失势病,鹪鹩假翼翔”,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写道:“孟郊的失败应该说是有社会原因的,但我们不能学他动不动就发牢骚,应该找找自身的原因,更好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以利再战。”我想借相关诗歌传递一些正能量。
我在授课的时候发现,学生们常常为一首诗纠结,不能进行由此及彼的串联对比,自然也就很难体会到诗歌的意境。我在书中尽可能照顾到这个问题,对一首诗的解读尽量做到同类对比。比如开篇《雄主偏作女儿态》中对于李世民《咏烛》诗的解读,我用到了褚亮的《咏花烛》、罗邺的《蜡烛》、郑谷的《蜡烛》及杜牧的《赠别》等诗,通过对比突出了李世民笔下那支蜡烛的特点。这其实是想通过诗歌解读教给学生们学习的方法。
书中虽然涉及诗歌近千首,但依旧有很多遗漏,此外李白和杜甫的诗所占篇幅明显偏重,因为这毕竟不是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由于本书涉及资料较多,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朋友不吝赐教。
王士祥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