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奋斗不息

出版人:亨利·卢斯和他的美国世纪 作者:[美] 艾伦·布林克利 著;朱向阳,丁昌建 译


第二章 奋斗不息

卢斯离开了霍奇基斯,一如既往而又毫无眷恋地再次展望起人生的下一个阶段,“没有幻想,没有浪漫,没有夸夸其谈,也没有多愁善感的安慰”。

平生第一次没有了大人的严格监护,十四岁的哈里终于开始独自踏上成熟之路——过上有序而自律的生活。从前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这种生活都是别人强加于他的,而如今面临新的人生,他要重建这种生活。他制定了一个日程表:什么时候读书,什么时候写信,什么时候参加社交活动,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休息,都一一列明。他在家信中记述了自己的种种经历,信写得很长,有时会自觉地运用文学的笔调,探索一种能够表达自己新的成熟气质的写作风格。在描述轮船即将停靠香港时,他写道:“在左边,一座岛屿缓缓升起,也许是在迎接我们,也许是在迎接诱人的黎明。随后,仿佛是想和轮船一搏,海角展开了它的身躯,一副要把船撞沉的样子,又似乎是在欢迎船靠岸。”在新加坡短暂停留过后,他形容它是“一个植物繁茂的美丽城市……虽然我看到了自然生态之美,但我不会过分夸奖这个植物第一、市民第二的城市。”在叙述槟榔屿之行时,他展现了自己的新形象——一个充满激情、勇敢无畏的观光者。在离开上岸游览的一行人之后,他没有脱鞋就漫步走进了一座清真寺,“看门人那愤怒的表情和喷火的眼睛几乎要把我给杀了(因此当时我很害怕)……我真以为我即将成为观光事业的殉道者,但庆幸的是,我还活着!”

他有时会晕船,有时会想家,有时又感到百无聊赖。有一次他写道:“天实在太热了,让人无心玩耍,我们只得看书,打盹,看书,打盹,要不就仰望或凝视若有若无的无限虚空。”后来他向父母承认:“我很会消磨时光。”不过,即使在这场漫长而难受的航行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依然热情不减地四处游览,并记下所见所闻,而对所到之地,他并非总是报以赞赏之辞。埃及赛德港(Port Said)“是最破烂的港口,也是人间最肮脏的处所……充满了罪恶”。相比之下,那不勒斯和热那亚——他见到的头两座欧洲城市——则美不胜收。他说,那不勒斯的一座教堂是“我见过的最精彩最漂亮的建筑……意大利——我仅仅游览了它的一小部分地方——让人叹为观止,只有美国和潍县才可与之一比”。

11月中旬,哈里抵达了英格兰。令他沮丧的是(因为这意味着他根本无法游览伦敦),一直照应着他的传教士一家立即把他送到了伦敦以北的圣阿尔本斯学校,送到了他希望能治好他的结巴的导师那里——他一直饱受结巴的折磨。后来他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他们带着十分乐观的情绪开始上治疗课,“康明斯先生认为我不用一个月就可以痊愈”,结果这些课却几乎不起作用。康明斯告诉他,他的毛病“完全是一种幻象”,是一种很容易摆脱的“恶习”。他们的治疗课变成了愉悦但漫无目的的长谈,话题围绕着政治和文学。哈里的父亲也竭力给儿子鼓劲。显然是为了回应儿子希望破灭的情绪。他说,康明斯先生“只能发掘你的长处”。他认为,真正的出路在于哈里自己努力。“当然,整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能再次控制自己说话的动作,”他写道,“每天进行朗读和嘴部运动……或许有利于你的康复。”哈里没有理会康明斯的建议,但是他结巴的毛病慢慢有了改善。

不出所料,哈里很快就将心思转到了其他事情上。康明斯在学校里给他留了一个名额,哈里却没有兴趣去注册。在中国上了四年的英国寄宿学校,他无疑已经受够了。在上课之余,他进行着各项自修计划。他尝试了一种新的书写方式(他称之为“商业体”),而且从佩尔汉姆智力学校邮购了一套课程,该课程建议“一个人如何通过集中精力和注意观察来训练自己……以大幅提高智力”。他研究佛学,阅读恺撒和狄更斯的著作,写作诗歌,“每个星期上两次德语课……为去霍奇基斯读书做准备”。他还和学校里的男生们打网球、下象棋。但首要地,他喜欢四处走走。他买了一辆自行车,自己学会之后,骑着它逛遍了圣阿尔本斯附近的乡村,就像当初他骑着驴子在山东各处探访村庄、教堂和田野一样。他频繁坐火车出入伦敦,在那里他重新开始了习惯性的观光(圣保罗大教堂,他说,是“我见过的最伟大的基督教堂”),并且去旁听国会开会,还出席了芝罘同学的聚会。

1月,他得到消息,母亲、妹妹和弟弟将于当年夏天暂时迁居瑞士,妹妹们要去那里的一间法语学校念书。而父亲会在几周之内到英国作短暂的停留,他将要从中国前往美国筹款,中途经过英国。“真是太好了!”他兴奋地回信说,还详细地教他们如何打包行李、如何付小费以及如何观光,并计划带父亲去英国各大景点参观一番。当父亲于2月初到达英国时,哈里带着他游览了伦敦、牛津和斯特拉特福德,并且参观了几处王宫和气派的乡村别墅,之后送他登上了前往纽约的轮船。在之后的几个星期里,哈里一个人尽情地在英国作了最后一轮游览,然后他离开了圣阿尔本斯,只身坐船前往法国。

在接下来的六个星期里,哈里又在欧洲各地游览了一番。他写自欧洲的书信显示,他已经是一个习惯了自立的年轻人——为了消除孤独感,他一方面尽情地、有条不紊地游览着,另一方面自律地进行着自修。这些书信还展现了他那日益明显的性格特征:渴求知识和历练;无比强烈的好奇心;广见博闻的坚定意志。在巴黎的几天里,他徒步走遍了全城,流连于一个又一个景点——罗浮宫、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和蒙马特公墓,然后才动身前往瑞士洛桑。几个星期后,母亲和弟弟妹妹们也将到达那里。但这个快乐而宁静的城市很快就让他手足无措。他这样描述在瑞士的时光:“无人陪伴的日子,有时显得漫长难熬。”他采取了一个自认为可以帮他打发无聊时光的办法。“既然我的英语课本已经寄到了,三餐之间的时间自然就过得很快了。”他向父亲保证说。但他在洛桑待的时间很短,因为他(在父亲的帮助下)已经计划好去意大利旅行一个月,这次他又是孤身一人。“手里拿着旅游指南,小指上拎着照相机,我四处探访。”他自罗马写信说。像在伦敦和巴黎时一样,他在罗马游览时也是精打细算。他住在一家便宜的小旅馆里,甚至还花费了几天工夫,试图搬进更小更便宜的房间——部分是因为他手头拮据,而且也因为他对住处并不讲究。他一门心思地游览着,有条不紊地在罗马城穿梭,仿佛是在检阅一个又一个必去的景点。“到这儿后的七天里,”他得意地说,“我已经游遍了所有的主要景点。剩下的几处人们常去的地方,我是不会去了,它们无非是几所(相对而言)没什么意思的教堂以及美术馆,这些美术馆和佛罗伦萨的展览相比,根本不值一提——佛罗伦萨,我是一定要去的。”

哈里之所以系统地探访,是因为他认为这比散漫而随兴的方式更能使他增长见识。而且,他显然从这种特意安排的游览中收获了真正的快乐。“我相信,罗马已经部分地被我带走了,而且永远无法从我这里夺去,”在预备离开时,他高兴地写道,“无论我愿意与否,这座伟大的城市留给我的记忆和印象,将永远在我心里占据一席之地,而且永远无法磨灭。”对此,他的父亲衷心表示同意。他建议说:“凡一个人所到之处,都值得好好地游览一番。”愿意让儿子在这个年纪独自旅行的“父亲并不多”,他还补充说,但哈里“从未令我失望”。

在佛罗伦萨,哈里和一位德国教授——“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人”——结成了忘年之交。这位教授来自纽约奥罗拉的威尔斯学院,哈里在圣若望洗礼堂碰到了他。“我们一见如故,约好漫游时尽量结伴同行。我们定在星期一早上六点二十分动身前往威尼斯,而且开心地估摸着,不知道会在那里待多久,”他写道,然后补充说,“我新交的朋友……坚持赠给我几张电影票。”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的友情似乎并没有延续多久。此后几个星期,哈里(又是一个人)接连游览了博罗尼亚、米兰、都灵和热那亚。随后他回到了洛桑,和母亲、艾玛威尔、伊丽莎白以及谢尔顿再次聚首——而且,他已经在惦念着自己前往美国的旅程了。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他在瑞士买了第一套成人的衣服——长裤、套袖和硬领衬衣,这是美国年轻的中产阶级人士的标准装束。他抱怨说,穿着这身不太舒服的新衣服有如“每天受罪”,但还是坚持穿着它,直到习以为常。与此同时,他在瑞士展开了新一轮的游览,并且孜孜不倦地学习,为霍奇基斯的入学考试做着准备。在8月份,他和来自芝罘的英国朋友哈罗德·伯尔特(Harold Burt)结伴,开始了为期两周的“集中游览”。他们顺着莱茵河来到了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然后又到了布鲁塞尔。哈里最后赶到汉堡和父亲会合,他父亲几个星期前已经回到了欧洲。几天之后,父子二人登上了去美国的轮船。

他的父母一定明白,或许哈里自己也清楚,在他离开中国之后的几个月里,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深远的转变。哈里依旧热爱家人,喜欢和他们共度美好时光;在他一生中,没有什么比他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了。尤其是他和父亲之间,仍保持着特别亲密而友好的关系。但他自己的家——无论它在哪里——显而易见和他们已不在一处了。在他们的生活中,哈里只是一个访客,在他们四处辗转漂泊的过程中,顺道过来待上几天或者几个星期。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总是显得情深意切。那年夏天和儿子一起过了几天之后,老哈里写信对他说:“你十四岁,我四十四岁,但我并未感到其间的差别,希望你也是如此。因为无论内在还是外在,我们都很相似。这令我感到极为高兴。”但这样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哈里和父母很快就各奔东西,各忙各的事情去了。在欧洲相聚的几个月里,全家人欢聚一堂的时刻少之又少。在哈里随后的人生当中,这样的时刻也是可遇而不可求。“当然,我渴望拥有一所房子,可以把你们所有人聚到一起,特别是在圣诞节的时候,”母亲从德国写信说,“但这似乎是无法实现的奢望,我们都无能为力。”艾玛威尔曾经抱怨:“我们似乎不属于任何地方。”母亲赞同地说:“这似乎就是我们的宿命,总是不停地在漂泊。”

卢斯一家很少发出这样的悲叹,哈里就更少了。传教士家庭就是这样,而且他们把漂泊看作一种必要的代价,为了他们那不同寻常的——他们认为是荣幸的——生活而付出的代价。“我知道上帝会安排好一切,并满足我们心中的欲望,只要这些欲望是上帝愿意满足的。”母亲写信对哈里说。“我们过着一种不同寻常的生活,”父亲也附和说,“但我确实感到上帝在引领并保佑着我们。”哈里只是埋头向前,只要有可能就和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否则就专注于他所谓的“手头事务”。他没有费太大劲就适应了新的独立生活,同时他也没有感到孤独或者想家——他在芝罘读书时对此常常抱怨——即使他现在比当初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相反,他热切地拥抱着追求历练和知识的“伟大征程”。这取代了——而且从许多方面来说,永远取代了——曾经支撑着他的生活的亲情。

哈里于1913年9月中旬抵达纽约,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伟大的城市”。纽约日后将成为他人生的中心舞台。他很快又成了孤身一人,因为在他们到达后不久,父亲就踏上了筹款之路。但哈里并不害怕。与在巴黎和罗马时一样,他从曼哈顿的一头逛到另一头,在仅有的几天里,试图尽可能地多见识一下。他坐着公共汽车沿第五大道上行,经过了纽约一座座著名的摩天大楼以及“大明星的巢穴”——中央公园周围的豪华酒店和大厦。几天之后,哈里来到了康涅狄格州的雷克威尔,在体育馆前唱起了《这是我的祖国》(My Country Tis of Thee),体育馆内满是在嘲笑他的男生,这些男生将要引领他进入霍奇基斯的校园生活。

霍奇基斯学校成立于1892年,是由两个背景迥异而且意见相左的人创办的。其中一个名叫蒂莫西·德怀特(Timothy Dwight),是令人肃然起敬的耶鲁大学校长。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他正在忙着将耶鲁——一个规模很小的封闭学院——改造成注重学术的大学。和其他致力于类似改革的大学校长一样,德怀特担心美国公立学校培养的学生,无法达到耶鲁提高了的新标准。因此,他早就考虑着创办一所新的私立学校,为耶鲁输送合格的学生。碰巧的是,他找到了一位富有但又有些古怪的寡妇——玛利亚·霍奇基斯(Maria Hotchkiss),她正在寻找一种方式,以纪念她新近去世的丈夫(一位成功的实业家和机枪发明人),却没有结果。德怀特说服她捐资在她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雷克威尔兴建一所私立男子高中。当时兴办这类教育机构——现今所谓的“预备学校”——的风气很盛,该校只是其中之一。它们差不多在同一个时间开门招生,并且抱着同样的宗旨,其中包括劳伦斯维尔、格罗顿、塔夫、乔特、米德尔塞、迪尔菲尔德和肯特,这些学校都是在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和其他名牌大学的鼓励或积极参与下创办起来的。而且,更老牌的私立学校,比如埃克塞特、安多佛和圣保罗,都在那些年里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这些学校的创立,不仅满足了支持鼓励它们的那些大学的需求,而且也符合工业时代新的富裕家庭的愿望。与预备学校同时发展起来的还有其他事物——包括富裕的郊区、乡村俱乐部、避暑胜地、豪华的新教教堂以及精英男士俱乐部。它们标志着一个截然不同的全国性上层阶级的崛起。在霍奇基斯,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是来自新贵家庭,即使不靠奖学金就读的学生也并不完全都是来自新贵家庭,但大多数人至少是来自殷实的中产家庭。因此,这所学校既体现了上层阶级的理想和社会习惯,又体现了中产家庭在世界上崛起的热切期望。

虽然学校是以她家族的名字命名,但霍奇基斯夫人与学校之间从头到尾关系紧张,原因之一在于:她想办的学校,是为了满足雷克威尔地区穷孩子的需要;耶鲁想办的学校,则是为了培养有钱人家的儿子,为自己输送学生。他们勉强达成了妥协,把绝大多数学生的学费定为六百美元一年——不是较为富裕的人家根本无力承担——同时为来自当地的不那么富裕的学生设立了几笔奖学金。但玛利亚·霍奇基斯仍心有不甘,学校一成立她就停止了资助。即便如此,学校还是兴盛了起来,因为大量特别富有的家庭很快就成了它的依靠。

在哈里(现已十五岁)入学时,霍奇基斯学校已有了二十年历史。这个时候,它——对招收来自雷克威尔地区的穷孩子本来就一直没什么兴趣——已经大幅度减少了本地招生名额。但奖学金还保留着,并至少将其中一部分授予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只要其背景与学校的要求相吻合——该校的全体学生都拥有不俗的社会背景。哈里——作为耶鲁出身的传教士的儿子和英国寄宿学校的毕业生——恰好符合要求。即便如此,靠奖学金就读的学生与其他人泾渭分明。哈里在学校的头几个星期就体会到了美国社会的阶层分野。他不是和其他学生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一个小村子的公寓里,离校园约有一英里远。他和一个十九岁半的农村孩子住一间房,这个来自肯萨斯的学生也是靠奖学金来此就读的。学校里带有女仆和洗衣服务的宿舍是留给付费生的。哈里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搭着一辆送货车赶往校园。到了那里,他先要将礼拜堂打扫干净,然后一路“飞奔”跑进食堂,伺候付费生吃完之后,才匆匆吃几口早餐。

然而,哈里无疑十分清楚自己希望跻身班上学生的哪一边。他虽然和其他靠奖金就读的学生相处融洽,但并不真正认同他们。和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相比,哈里显得卓尔不群(事实上,他花了大量时间辅导室友和其他人)。这些学生觉得自己是外人,但哈里并不接受这样的想法。“我不想伺候别人吃饭,而且我是一个人,不是一头猪,再也不想像猪一样囫囵吃食。”在第一个感恩节假期来临之际,他写道:“这些靠奖金就读的学生从本质上讲都不错,但他们缺少某些应有的品质——这在就餐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奖学金给我带来的最大负担,”他在另一个场合指出,“就是我必须和这些人为伍。他们许多人仍然显得粗鄙不堪,透出一股农场或者布鲁克林的气味!”学校显然持同样的看法。有一位老师对他说:“学校老师对靠奖学金就读的新生的素质并不满意——但‘我跟前的人(即哈里)不在此列,’——所以他们计划花些工夫……在素质更高的男孩子中宣传一下霍奇基斯奖学金。”相比之下,哈里认为其他学生“都是优秀而有教养的人”,他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在一封家信中,他念叨着在一场四年级学生舞会上给别人上茶点的机会——这是一种荣耀,通常专属于深得人心、家庭背景显赫的学生,哈里称之为“宠儿”。“我只能期望他们叫我去上茶点,”他带着一丝哀怨写道,“虽然我不能为这场通宵达旦的社交活动增光添彩!”

使他显得与众不同的,不仅是他在学校严格的阶层结构中所处的模糊地位,而且还有某种社会背景上的尴尬状况——这部分也是他那显而易见的异国气质的产物。他打扮不同,穿着在中国和欧洲置办的廉价夹克和裤子,与班上一些富裕的同学所穿的精致的美国衣着相比,它们看上去陈旧过时而且略显寒酸。他说话也不同,不仅因为他老是说话结巴(虽然有所改善),而且因为他对美国的习惯用语不熟悉。他的话有时显得很正式,甚至有点生硬,这并不是因为他有意如此,而是因为他从未学习过美国青少年轻松而且充满俚语的说话方式。他几乎不了解美国的大众文化,听不懂同校学生讲的笑话;也许最要命的是,身为男子中学的学生,他对美国的体育运动几乎一无所知,而(据一位霍奇基斯的毕业生写信对哈里说)学校里的“大明星”非体育健将莫属,他们愿意与之交往的人,没有谁不是极力想和他们交朋友。“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对足球规则一窍不通。”哈里在10月份懊恼地写信对父母说。他先是一度想进入足球队,后来又试了一把棒球,但很快就弃之不顾,转而打起了网球,并且为了了解他所不知道的各项运动,哈里给校报写了许多有关体育比赛的报道。除了和同学一起学习必须学的东西以外,哈里还要努力学会成为一个地道的美国人。

在霍奇基斯,尽管哈里在很多方面都有一种外来人的感觉,但是他从一开始就爱上了这所学校——爱到不忍批评它,感情之炽热只有过去那无法抚平的芝罘之痛才可比拟。在雷克威尔度过了最初几天之后,他写信对妹妹们说:“霍奇基斯是一所好学校!为了证实我的感觉正常,我甚至不得不掐自己几把。”至少有一段时间,他原谅了学校几乎所有不好的方面:老生羞辱欺凌新生(入校仪式结束之后,他写道:“他们给予了我们实际的建议和热情的欢迎。”);靠奖学金就读的学生处境艰难(他坚持认为,他们在学校里“地位重要”,因为他们承担着许多要务);有些规矩有辱新生尊严(他们不可以和老生搭话,甚至不可以看他们一眼,除非老生先和他们说话。即便如此,哈里期待着翻身之日,那时他会是这种习惯的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他甚至容忍了“中国佬”这个令他讨厌的绰号。在他入读霍奇基斯的前几个星期里,老生听说他将中国潍县列为自己的家乡,于是给他起了这个绰号(他“一定是经墨西哥或者加拿大偷渡过来的”,霍奇基斯《文学月刊》在回顾1916级的学生时以幽默的口吻写道)。他敬重严厉而自负的校长胡贝尔·格雷·比勒尔(Huber Gray Buehler),虽然后来他对此人日渐生厌。“比勒尔先生被大家称为‘国王’,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他们见过第一面之后,他写道,“我第一次碰到他是在过道里,从他的举止来判断,我得到了他十分正式而庄重的欢迎。”

不过,对于自己在社会背景和运动方面的不足,哈里就以学习和文学上的成就来进行弥补。他很快就崛起为学校里最聪颖的学生之一——这是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因为在从中国到美国的漫长旅程中,他整整一年没有正式上过课,而他的同学大多已在霍奇基斯学习了一年。他虽然不情愿,但不得不承认,芝罘学校给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我发现自己在这儿最得心应手的就是学习了。”他在第一个学期过去了几个星期之后写道,而且一直抱着这个看法。对他来说,取得好成绩并非难事,而且在霍奇基斯就读的三年里,除了个别学期,他在班上都排第一(“最佳学生”)。“在美国念书的第一个学期,你面对学业如此轻松,实在令我自豪不已,”一得到他取得好成绩的消息,父亲就回信说,“我感到十分愉快和宽慰,我知道我有一个绝对值得信任的儿子,只要给予他指导,他就会做正确的事。”这样的赞扬更坚定了哈里进取的决心。

霍奇基斯的课程居然十分有限,即使以当时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哈里零零散散地修读了几门英语、代数和《圣经》方面的课程,但他把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语言学习上。他父亲原来在斯卡兰顿的老师沃尔特·布埃尔——一个刻板而清高的人,哈里从未亲近过他——严格监督着哈里的学习,并且早就断言他潜质巨大。他说服哈里开始学习古希腊语——学校里难度更高的语言课程之一。哈里很快就沉浸在这门陌生而美妙的语言之中,一学期选了两门希腊语方面的课程(另外还选了拉丁语、法语和德语),而且一如往常地已经在期待着他的新才能能够为自己带来殊荣。耶鲁会给即将入读的学生发放一笔奖金,只要他能证明自己熟谙希腊语,而哈里早就下定了决心,他要努力将它拿到手。

与此同时,他的眼睛还盯着离得更近的各种奖项。他为了成为“最佳学生”而不懈地奋斗着,而且通常也会如愿以偿。除此之外,他还努力使自己精于公共演说和辩论——这对一个为结巴所苦的男孩子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雄心,但正因为有种种障碍必须克服,他反而愈加意气风发。入校几个星期之后,在霍奇基斯的一个辩论社的成员面前,他宣读了自己写的一篇论文——“汉尼拔,人之领袖”,以此作为评定入社资格的试讲。第二天上午,他兴奋地写信回家说:“我今天上午主要是想写信告诉你们,我的论文获得了成功。它被认为是最出类拔萃的——是论坛辩论社迄今为止第一篇给人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论文——而且,我已是这个庄严的辩论社的一员了!”

既然他无法成为霍奇基斯的运动“明星”,哈里于是决心成为校园里的文学名人。在第一个学期里,除辩论之外,他还开始为学校的校报和文学杂志忙活起来(校报名为《记录》[the Record],而文学杂志名为《霍奇基斯文学月刊》[the Hotchkiss Literary Monthly],学生称之为《文学》[Lit])。这两种刊物都依据艰苦和高度量化的竞争来授予职位。学生们不仅可以通过投稿的数量和质量来获得积分,而且可以通过销售广告、拉人订阅、打杂,甚至打扫卫生来获得积分。哈里极其成功地发表了不少小说和诗歌,但他并未就此停步。他不放弃任何加分的机会,因此到期末的时候,他能够夸耀他对《文学》的贡献“明显地被一致认为使我在竞争中全校领先”。在第一年里,他就入选了《文学》杂志社。但在《记录》追求殊荣的道路则更加漫长,而且更加艰难,因此也令哈里更加渴望。他“竞逐”《记录》几个月(就像跟在主人身后的狗在打架一样),却未能获得职位。此后,他在4月份写信对父亲说:“你问我为何想同时跻身这两种刊物,首先,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而且我的同学极少有人能做到。其次,我决心要做好我能做的一切。”直到第二学年中期,他才最终入选了《记录》。在此期间,他几乎是疯狂地为之工作着,以致学习成绩(一度)略有下降。“我为《记录》付出的努力获得了令人赞叹的——更不用说是惊人的——成功,”他报告说,“自我入校以来,还没有人在两个星期之内获得两千五百多分。”

尽管哈里是学校最穷的学生之一,但在霍奇基斯就读期间,他毫无愧色地与同学并肩而立。然而,在大多数假期里,他和绝大部分同学明显不同。他的父母通常都远在他方——在中国、欧洲或者旅途中,除了在山东,没有固定的地址。“我不知道圣诞节的时候会在哪里,”他父亲11月中旬从匹兹堡来信说,在信中简要叙述了他特别复杂的行程,“既然我总是‘将我的路交由主来决定’,他当然会‘引导我前进的路’。一切顺其自然吧。”父母双方在美国都没有什么近亲,哈里与所有的亲戚之间也只是一面之交。所以,每个假期他都得自己费劲地找个可以去的地方,或者找点什么事来做。总的说来,他热切地,甚至欣然地面对着这项挑战。毫无疑问,他想念自己的家人,但他面临着各种机会,可以经风雨、长见识。

第一个这样的机会来自卢斯一家的老朋友和热忱的赞助人内蒂·麦考密克夫人。哈里1906年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芝加哥见过她,打那以后再也无缘一见,但是他们一家人一直和她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哈里的父亲前往芝加哥筹款时常常去她家拜访。她曾想收为养子的小哈里,是卢斯一家中她最为牵挂的人。甚至在他回美国之前,她就开始给他写信:“我是在给我很久之前就非常喜欢的那个小男孩写信!”1913年春,她给人在欧洲的哈里写信说:“以岁月而论,一切恍如昨日。以记忆而论,我要说,就是在昨天黄昏时分,我牵着你的小手。”她珍藏着哈里的照片,这些照片是哈里的母亲时不时寄给她的。“我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上那个‘1906年的小男孩’,而你下次来芝加哥的时候,就不会这般容易认出我了。”她说。所以也就用不着奇怪,她为什么会邀请哈里和自己一起度过他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假期。哈里征得父母的同意,立即热忱地接受了邀请。他父亲写道:“这将给你一个机会,去认识这片土地上一些最善良的人。”他母亲则对丈夫透露说,她已决定放弃计划好的纽约之行,并待在欧洲过圣诞节,以免打乱哈里前往芝加哥拜访麦考密克夫人的计划。令他母亲大为懊丧的是,一个月前亲戚们邀哈里去斯卡兰顿过感恩节的时候,他并没有表现得如此热切,而且他还婉拒了他们要他顺便去过圣诞节的邀请。得知了哈里的假期计划,他的舅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写道:“我们何时才得一见啊?”

麦考密克夫人住在一栋高大的由褐色砂石建成的大厦里,她在富庶的森林湖(Lake Forest)郊区有一幢乡村别墅,当她不住在那里的时候,她就住在这里。大厦位于芝加哥市中心的拉什大街。她身边除了仆人,就没别的人了。子女们偶尔会过来看望她一下,他们虽然有钱,却令她失望。对这个礼貌、聪明而又热忱的来自霍奇基斯的年轻人,她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而她的慷慨大方让他目眩不已。突然之间,哈里发现自己置身于纷至沓来的社交活动之中,他还从未经历过这些活动。他被邀请去有钱人家里或乡村俱乐部参加晚宴、舞会和成年礼舞会。他和麦考密克家族的孩子们在平安夜一起去观赏歌剧,并且在拉什大街过圣诞节,打开“好心老太”——卢斯一家总是这样称呼麦考密克夫人——赠送的昂贵礼物(几个星期以后,父母送的便宜礼物也邮寄到了霍奇基斯)。但是,麦考密克夫人的慷慨大方并不只是限于圣诞节的时候。“一天早上,她将四双精美的丝袜摆在了我的房门前,”他写信告诉母亲,“今天她又给了我十美元,以作‘不时之需’,并且要我答应,一旦遇到大雨,一定要坐出租车——‘不管花多少钱!’她说。”

在哈里回霍奇基斯的时候,她给他买了火车票,又给了他一些在路上用的零花钱,并且她还在那一年剩下的时间里定期寄钱给他。哈里刚一离开,她就开始了计划他下一次的来访。“洋溢在这些大厅里的喜悦已经烟消云散了。圣诞节的时候,这里飘荡着孩子们的声音——还有那楼梯上轻轻的脚步声!”在他离开几天之后,她悲伤地叹息道。与此同时,哈里给她寄去了他在辩论社的演讲稿和发表在《文学》的文章,并且写信给她——就像写信给他父母一样——细细讲述他追求成功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件件事情。在她的晚年岁月里,哈里一直是她“亲爱的孩子”,是她念念不忘的牵挂,也是她常常解囊相助的对象。哈里收下了她送的大量礼物,没有感到任何不安。传教士家庭习惯了靠别人的慷慨资助过日子。

1914年夏,卢斯一家难得地聚到了一起。哈里的母亲和弟弟妹妹们已从欧洲赶了过来——母亲2月份就到了,把妹妹们留在了德国的学校里,直到“一战”爆发前夕的仲夏之时,她们才匆匆逃离了德国。父亲也要来美国筹一整年的款。因此,一家人在哈特福德(Hartford)租了一所房子(哈里更倾向于在纽约租房),一起度过了暑期的几个月时间——就像他们在伊尔特斯·哈克海滩时一样,开展修身养性的活动。哈里制作了一张表,鼓励家人进行“健康散步”。他宣称,连续走半英里以上才会计入表格。至少在他看来,这自然是一场比赛,他要确保率先完成。在8月里,他总计走了30.5英里,比其他人多一倍以上。

父母待在美国的时间这样长,至少1914年圣诞假期和1915年暑期的部分时间,他可以和他们一起度过。但哈里很少在家待很长时间。圣诞节次日,尽管先前曾坚决表示希望和家人共度整个假期,他还是去芝加哥和麦考密克夫人一起过了两个星期。1915年夏天,他在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农场里干了一段时间农活(这份工作是通过学校的一个朋友找到的),但他也拜访了斯卡兰顿附近的亲友,在那里他“立即被叫去轮番打高尔夫和网球”。在暑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西行前往旧金山给家人送行,因为他们终于要回中国去——妹妹们将途经上海,去那里的一间美国寄宿学校报名;父母和谢尔顿暂时回潍县,等待山东基督教大学迁往省会济南的新校园——它的落成主要归功于卢斯牧师在美国筹来的巨额款项。一如既往地,哈里趁着去和家人深情告别的机会,不辞劳苦地游览了约塞米蒂山谷(Yosemite Valley)和缪尔大森林(Muir Woods)(“对身体都是很好的锻炼……还可晒就黝黑的肤色”),随后抵达旧金山,一睹著名的福音传教士比利·桑戴(Billy Sunday)的风采。哈里称他为“那个说话大声的家伙……他可以跳得很高,而且知道如何挥舞手臂来加强气势”。一位杰出的长老派牧师留给他的印象要深刻得多,这位牧师正在参访一间为纽约城精英建的教堂。哈里特别指出,他“因做过洛克菲勒的牧师而闻名于世”。和比利·桑戴相比,他的演讲更为“睿智”,也更为“美妙”。在回东部的路上,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火车的瞭望车厢里,尽管他持有的是二等车厢的票,没有权利坐在那里。“我的打算是‘走吧,一直往前走,直到被拦下来’。”他毫不愧疚地解释说。

暑假的最后几周,他是在芝加哥和麦考密克一家一起度过的,在那里他加入了关于中国革命长远影响的交谈。他和芝加哥商业精英中的几位保守派人士兴致勃勃地进行了探讨,而且似乎接受了他们的观点。在这之后,他写信对父亲说:“理想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财富,但在我的心目中,民主理想现在没有,也从来没有被中国这个国家理解和接受。”他说,也许这个国家“在君主制的统治下”会更好,这样或许可以“让中国在美国和西欧之外找到法律秩序和勇气,而这二者正是自由的根基”。和儿时心目中的英雄西奥多·罗福斯一样,哈里逐渐视中国为“麻烦”国家,它最好的出路是“秩序第一,自由第二”。

1914年秋,哈里回到了霍奇基斯,此时他已是三年级的学生了。他兴奋地报告说,如今他住在学校的一栋宿舍楼里,不用再住在乡村的公寓里了。从这一年开始,学校的各种难以得到的职位将对他开放:编辑、俱乐部主席和班级职务之类,所有这些职位的人选都会在每年春天水落石出。在霍奇基斯就读的第一年里,哈里就一直勇于争先,现在更是意气风发。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一个又一个的社团里努力向上走——并且写信给父母,详细地讲述他取得的成就,同时对自己偶尔的失败,也详细和自我开脱地进行解释。父亲提醒他注意“神经紧张”的问题,他说这是一家人都有的毛病,而且声称这不利于身心。哈里应该改掉吃东西太快的习惯,这可能会导致胃部疾病和“坏脾气”;他还应该避免用双手紧张地搓自己的脸——他父亲坚信,哈里脸上轻微的痤疮就是这么来的。“我注意到,我认识的有教养的人从不搓他们的脸、鼻子和耳朵。”但他没有阻止哈里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也许他清楚,这样的劝阻是徒劳的。

哈里几乎没有理会父亲的忠告。他继续努力取得好成绩(主要集中于拉丁语、德语、希腊语、法语、英语和《圣经》方面的课程),并且差不多总是如愿以偿;在几乎整个第三年里,他在班上都名列榜首,而且是三年级学生中唯一登上光荣榜的。因此,正如他有些得意地说的那样,他成了“迄今为止最受人尊敬的对象”。但他主要的雄心此时不在于取得高分,而在于赢得社团职务。他向偶尔抱有怀疑态度的父母解释(他们敦促他将学业放在第一位),在学校里获得高级职位,将“意味着我至少在校园生活的某个方面表现优异——略略超出平均水平”。他还(坦率地替自己)补充说,“这是凭奖学金就读的学生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如果我想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话,我理应为此全力以赴。”

他继续在辩论上刻苦用功,希望成为辩论协会的骨干,而辩论协会是“最被看重的校园社团之一”。年度辩论最引人注目的,是学校两个辩论社——论坛辩论社(the Forum)和阿格拉辩论社(the Agora)——之间的比赛。哈里有些不安地为辩论赛做了一番准备,因为其对手是一个被公认为全校最擅长辩论的四年级学生。但他击败了这位学校里的明星,“不仅为自己赢得了金牌”,还为本队赢得了制胜的关键比分。他向父母报告说:“生命中的另一个重要事件即将到来——该做的都已经做了!”那一年年底,在辩论协会选举领导成员时,哈里被任命为阿格拉辩论社的主席。

偶尔,他也希望进入学生会,但并没有对此锲而不舍,因为他明白在学生会选举中起主要作用的不是能力而是社会地位。他去戏剧社试了试,得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色(饰演一个即将出去传教的年轻传教士)。他还参加了学校里的基督教组织圣卢克协会——尽管这并非他追逐的主要目标。他的最大愿望是成为《文学》的主席,这是他第一年就定下的目标,而且他现在对此志在必得。他给编辑们投去了潮水般的诗歌、散文和小说,并将发表的作品一一记下(大部分是诗歌,有些是散文,小说几乎没有)。他协助对杂志进行设计,帮助销售广告,甚至帮了业务经理一个大忙:这个经理在学校的一部戏开演前病倒了,他请求哈里替他陪约会对象去看戏。哈里在开春时毫无悬念地当选为《文学》总编辑:他没有任何强劲的对手。在当选的那一刻,他就开始为自己掌舵的时刻打算起来,决心在这个新的位置上干出一番名堂。他为即将离任的委员会成员组织了一场宴会,“在霍奇基斯开风气之先……使《文学》既十分受人尊敬又很有尊严。”与此同时,他着手拟订计划,“希望明年能够做出精彩绝伦的《文学》。倘若我们的梦想基本得以实现,我们一定会让对校刊感兴趣的人眼前一亮!”

哈里之所以想在《文学》大显身手,至少部分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无法成为《记录》——更知名的校园刊物——的骨干。尽管他在第二学年冬天为这份报纸做了不少贡献,甚至努力在它上面发表了不少小说,但他从未去争夺主编的位置。他向母亲解释说,这是因为有另外一位同学实际上已经牢牢锁定了这个位置——“一个名叫哈登的男生,他已经是委员会的一员了。”哈里当时没有料到,“男生哈登”将成为——除父母之外——他早年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布里顿·哈登1898年2月出生于布鲁克林高地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外祖父是一位成功的丝绸进口商,祖父是布鲁克林一家储蓄银行的行长。从大多数方面来讲,布里顿的童年生活是通常意义上的美式中产生活,而哈里的童年生活则大不相同。哈登七岁时,父亲便去世了。但大家庭的呵护与母亲的溺爱,减轻了他失去父亲的痛苦。他的母亲后来再次结婚,而布里顿的继父——一位内科医生——给了他诚挚而深情的父爱。

小时候在布鲁克林,布里顿十分活跃,并非常合群,是附近街区朋友圈子里的孩子王,而且——他母亲后来声称——对一切事物都很有主见。他有两大爱好:写作和棒球。甚至在上学之前,他就开始撰写诗歌、小说和对附近街区的报道——包括一部非常暴力的系列童话作品,描写兔子、猫以及其他更温驯的动物之间的战争。在布鲁克林工艺预备学校念书时——他入校时年仅十岁——布里顿创办了一份非官方的手抄报,其中的插图都是他自己画的漫画。他称它为《格朗克日报》(Daily Glonk),格朗克一词来自风靡一时的连环漫画《疯猫柯瑞兹》(Krazy Kat),本是用来形容柯瑞兹在被人以砖块击头时发出的惊叫声。这份报纸虽生动有趣,却对人不敬。“本期报纸迟至今日才得以出版,《格朗克日报》谨向诸位订户致歉,”布里顿在其中一期上写道,“然而,这是无法避免的,本期报纸两次毁于一位卑鄙的政客之手,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上面。”它有时显得冷酷无情,而且公然歧视他人。有一位犹太同学口齿不清,《格朗克日报》便写文章讽刺道:“西奥·奥斯瓦尔德·克拉克穿着一套漂亮的新礼服急急忙忙向学校赶去。然而不幸的是,西奥忘记把Moe Levy的价格标签取掉了……赶紧取掉吧,西奥!别得瑟了!”在1913年5月的一期报纸上,他又写道:“‘盛大的犹太舞会’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这场舞会上,‘犹太人西奥·克拉克作为领头人表现出彩’。”在一张画有当地非裔美国人的插图——表现出赤裸裸的种族主义——下面,报纸加了一行注解文字:“黑鬼嫉妒心强”,因此“美国头号吐痰黑鬼……正在宣扬‘黑鬼摇摆舞’”。哈登家是一个保守的白人中产家庭,信奉新教,这样的观点不会让这个家庭里的人感到任何不快。

布里顿十分喜欢写作和编辑工作,但他更喜欢棒球。和许多布鲁克林人一样,他是躲闪者队热情的球迷,但他对这项运动的热爱实际上是不带种族歧视的。“我每天不是看躲闪者队比赛,就是看巨人队比赛,”他1914年写信对表兄说,“那就是我心中的快乐时光。”去不了体育馆的时候,他常常站在《布鲁克林鹰报》(Brooklyn Eagle)的办公大楼外等着比赛结果。在暑期里,他每天都在他家位于夸格的避暑别墅附近组织激烈的棒球比赛。他梦想成为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一名球员。他会不屑地谈论一些朋友和亲戚,这些人喜欢更安静优雅的运动,如高尔夫或者网球之类。当他1913年秋进入霍奇基斯念书时(和哈里同时入学),他雄心勃勃地计划成为校棒球队的一员,就像他哥哥以前一样。但他没什么打棒球的天赋,也没有任何其他运动天赋。“我仍是班棒球队的一员,但我还是别去凑那个热闹了,”他绝望地写信告诉母亲,“唉,我在毕业之前进入校棒球队的机会,就和布鲁克林躲闪者队‘赢得锦旗’一样渺茫。”因此毫不奇怪,布里顿很快将雄心壮志转向了学生新闻领域。他不久就发现自己和另一个与霍奇基斯集体运动项目无缘的难民——哈里——暗中较上了劲。

从许多方面来讲,很难想象会有比哈里和布里顿之间的差别还要大的人。布里顿擅长社交、聪明机智,而且富有领袖魅力(班上同学在毕业时戏称他为“利口哈登”),因此颇受同学喜爱,也是老师眼中的“宠儿”(据哈里观察)。他是美国大众文化的精灵——熟知美国的俚语、笑话、娱乐以及体育运动。他喜欢假扮职业棒球队员一摇一摆大步走路的样子,喜欢时不时用夸张的布鲁克林口音说话,还喜欢对几乎一切事物发表强势的意见。但他也是一个平常的学生,尽管天资聪颖,对不感兴趣的课程提不起精神——霍奇基斯学校的课程本就有限,他对其中大部分都不感兴趣。当然,哈里并不是这个样子。

也许他们之间最大的差别——甚至在少年时期就已经十分明显——在于他们的世界观。从许多方面来说,布里顿的世界观极为偏狭,既囿于自己有限的经历,又束缚于他的家庭、社区和阶级,不关心外界的观念。他在《格朗克日报》中所呈现的幼稚的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就是这种偏狭性的一个例证。另外一个例证是,一旦某些人或者观念偏离了他在布鲁克林高地和霍奇基斯所汲取的认识,他就不屑一顾。然而,布里顿也离经叛道——他轻慢无礼、玩世不恭,对既定的权威和现存的风俗并不感冒。他还表现出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日后成为同代作家、艺术家和知识分子标志的社会觉醒。在成长的过程中,H·L·门肯(H. L. Mencken)逐渐成了他心目中的英雄和典范。他最喜爱的杂志之一是《时尚精英》(the Smart Set),门肯就是靠着这本杂志起家并对时代发声的。像许多同时代的人一样,布里顿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真正的势利眼,既瞧不起呆板无趣的普通人,也瞧不起在他看来社会地位和智识低自己一等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反叛者,随时准备对同辈人的虚伪和做作进行冷嘲热讽,总是渴望反抗权威(在安全的范围内),而且从来不愿墨守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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