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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说对香港政策不变

见证历史:中英签订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 作者:曾勋 著


一、中英双方举行会谈

●邓小平说:“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不会改变。”

●邓小平批评英国当局说:“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

●邓小平告诫英方说:“在香港问题上,我希望撒切尔首相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

邓小平说对香港政策不变

1983年6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出席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香港地区代表和委员。

国务委员姬鹏飞、吴学谦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杨静仁等参加了这次会见。

邓小平与代表一一亲切握手,并同他们合影留念。

邓小平在同大家合影后说:

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不会改变。我们的机构还在,要继续把港澳工作做好。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在谈到当时的形势和任务时,邓小平说:

通过过去几年的实践,我们对祖国的前途充满了信心。八十年代,我们要办好三件大事,这也是九十年代要办的三件大事。第一件事是反对霸权主义;第二件事是搞好四个现代化建设;第三件事是实现祖国的统一。三件大事的核心是经济建设。经济建设搞好了,我们国家强大了,一切问题都会顺顺当当地解决。

邓小平坦诚的讲话受到香港同胞的赞赏,推动了正在北京举行的中英双边会谈。

两天后,中英两国代表就香港问题的会谈程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按以下顺序磋商香港问题:

第一,先谈1997年以后对香港的安排;

第二,商讨从现在开始至1997年过渡期的安排;

第三,有关政权交接的事宜。

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同时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中英双方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第二阶段会谈将于7月12日在北京举行。

至此,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近10个月的第一阶段谈判,以撒切尔夫人在主权问题上作出有条件的让步,以及中国同意暂时搁置主权之争而结束。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后,在主权问题上与中国政府抵抗了将近半年时间。而中国领导人始终坚持“主权问题不容讨论”,英国政府必须先承诺交还香港主权,才能真正进入谈判。

但英方只希望以1982年9月24日联合公报为基础进行谈判,仍不同意按中国所要求的以承诺交还主权为前提展开谈判。

从1982年9月底到1983年3月初,中英双方实际没有开始进行正式谈判。

当时,谈判陷入僵局,中国和英国都十分焦急。

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港澳办主任廖承志于1月中旬会见香港新界人士访京团时说:

英国首相讲三个条约依然有效,我觉得非常遗憾,我想不通,是不是对中国示威,这大可不必。如果中英要友好就不必再提三个条约。

这三个条约是清政府被迫与列强签订的丧权辱国的条约,新中国在建国初期就宣布,一律不承认旧中国与列强签订的条约。

早在1841年8月29日,清王朝与英国签订屈辱的《中英南京条约》。《中英南京条约》的第三款规定,把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北京条约》,中国又失去九龙半岛南部111平方公里的土地。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在《马关条约》上签字,割让了辽东半岛、台湾岛和澎湖列岛。

在与撒切尔夫人的会谈中,中国代表已经坚决地驳斥了英国的错误立场:

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香港将变成一个特别行政区,由当地人自己治理,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变,自由港和做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变,港币的作用和性质也不变。

因此,廖承志认为主权应该是很简单的问题,容易解决。他请香港人士向英国朋友建议,劝他们不要再拖,因为拖也没用。

廖承志说,中方把“球”踢过去了,现在就看对方如何接球了。廖承志说的“球”,是指香港的主权问题。

邓小平提出宽大政策

1983年7月12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正式会谈如期举行。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会谈议程,开始磋商1997年后为维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而做的安排。

中方谈判代表团成员: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姚广,新华社香港分社第二社长李菊生,外交部法律顾问邵天任,外交部西欧司顾问鲁平,外交部西欧司参赞柯在铄、罗家欢。

英方谈判代表团成员:代表团团长、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英国驻香港总督尤德,港英政府政治顾问麦若彬,英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欧威廉,英国驻华大使馆二等秘书毕瑞博、史棠穆。

会谈一开始,双方就香港的安排陈述了各自的意见。中方的方案共十二条,亦称“十二条方针”。它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2、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国防、外交由中央政府负责;

3、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人员可以留用,可聘请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5、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依法保障居民的权利和私有财产;

6、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的地位;

7、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自由兑换,继续流通;

8、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中央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9、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同英国和其他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

10、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

11、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负责维持社会治安;

12、中国将以“基本法”来规定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及对这些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而且这些政策50年不变。

这个方案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具有创新、务实等特点。它具体体现了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并且是在邓小平关怀和指导下制订出来的。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根据中国国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并把他在解决大陆与台湾统一问题上所形成的新思路、新方法,运用到解决香港问题上,经过多次调查和深入思考,逐渐形成和完备起来的。

为了使“一国两制”构想具体化和制度化,邓小平开始着手制订香港回归祖国后对港实行的基本政策。

早在1981年初,邓小平就指出:

香港问题已摆上日程,我们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态度。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并尽快整理出材料,供中央参考。

根据邓小平的指示,有关部门立即投入工作。经过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听取香港同胞的意见之后,制订出了中国政府的对港“十二条方针”。

1983年4月4日,邓小平在最后修改稿上批示:

我看可以,兹事体大,建议政治局讨论。

4月22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这一方案。邓小平在会上讲话说:

“十二条”可以做为谈判的根据。

邓小平又说:

谈判可能谈好,因为我们的政策够宽大的了。

但在当时,英方并没有接受邓小平提出的宽大政策。他们指责说:“中国的方案只是一种信念和希望,是‘乌托邦’”。又说:“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保留资本主义的香港不变化,是令人怀疑的”。

英方抛出一个“以主权换治权”的方案,与中方相对抗。英方认为:“为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继续保持英国在香港的管理作用,并使社会主义的大陆同资本主义的香港隔离和绝缘”。“要使这一点为中国接受,英国就得接受中国对整个香港的主权”。

在头三轮的谈判中,柯利达执行撒切尔夫人的策略,不厌其烦地宣传香港的繁荣都是英国统治的结果,声称只有中国同意由英国继续管治香港,英国才会同意给中国以名义上的主权。

这其实是英国人的底牌。中国代表姚广指出:

要解决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把香港归还中国。

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争执得很厉害。对于下一轮谈判,姚广的态度也强硬起来,他说如果“英国不改变态度,我们就要考虑谈判继续下去的必要性”。

由于双方存在着深刻的分歧,经过三轮会谈,未取得丝毫进展,谈判陷入僵局。

邓小平说不要把路走绝

1983年9月,中英谈判始终没有取得进展,英国前首相希思深感忧虑。他要为打破谈判僵局作出努力,于是第六次访华。

9月10日,邓小平会见希思。

在谈话中,邓小平批评英国当局说:

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22日要会谈,我希望不要再纠缠在治权问题上。我的意思是说,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而是要中英联合发表声明。联合声明的方式对两家都好,不是说对哪一家更好,特别是涉及到中英长期的关系。

邓小平还严正告诫英方说:

在香港问题上,我希望撒切尔首相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

邓小平的话,无疑又给英国政府施加了一层压力。加上当时香港的金融发生动荡,英国政府终于决定向中国政府作出让步。

10月14日,英国驻中国使馆大使柯利达从伦敦返回北京,向中国领导人转达了撒切尔夫人的口信。

撒切尔夫人的口信说:

英方已在谈判中表明,继续英国的管治是使香港持续稳定和繁荣的最好和最可靠的基础,但是,中方持有不同看法。

英方认为,对抗不利于维护香港的稳定与繁荣的共同目的,也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只有在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才能确保香港的未来。

撒切尔夫人的口信建议由双方代表讨论可以设想出哪些其他有效办法来维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并进一步探讨中方的意见,看看英中双方能否在中国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一起作出对香港人民具有持久价值的安排。

撒切尔夫人认为,如果在此基础上能够商定确保香港的稳定与繁荣的安排,英国政府准备向议会提交一项载明这些安排的双边协定,并尽最大努力促进这些安排的实行和贯彻。

撒切尔夫人的口信,表明了英国政府的立场发生了实质性转变,从而排除了会谈中的第二大障碍,将旷日持久的谈判纳入中方方案的轨道。

英国在谈判会场内外使出各种招数均告失败,而且经济政治形势却对自己愈加不利。

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

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第四轮会谈结束不久,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国务大臣卢斯先生9月26日在香港发表谈话,无理攻击中国政府“公开评论英国的立场”,并威胁说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如果失败而找不到顺利的解决办法”,“就会出现骚动”、“冲击”和“风暴”。凡是关心香港前途的人都会认为,卢斯发表这种奇谈怪论,只能给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增加困难,而无助于问题的合理解决。

卢斯指责中国违反关于“会谈保密”的协议,“公开了谈判”,声称这样将会使“一项顺利解决办法的前景受到威胁”。这完全是诿过于人、混淆视听。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公开过会谈的进程和具体议程。至于中国政府决定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并把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维持香港繁荣稳定做为一个统一而不可分的完整目标,这一坚定不移的方针是众所周知的,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文章最后指出:

卢斯和某些受英国官方影响的报刊大谈“民意问题”,他们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十亿中国人民包括五百万香港同胞坚决要求香港归还中国,要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而且对此充满了信心,这才是最大的民意。任何人想用“民意问题”来向中国方面施加压力,企图阻挠中国收复领土和主权,那是完全徒劳的。

迫于形势,英国政府在第四轮会谈后开始考虑采取措施稳定香港经济,并准备在谈判中实行退却。

撒切尔夫人和港英当局不久采取有效措施,即决定将港币与美元的汇率固定在7��8港元兑换1美元上,同时,决定取消10%的港元存款利息税。

10月15日,港英政府公布了这一重大决定。香港经济社会状况很快恢复稳定。

在中方发起的强大舆论攻势下,英方加紧研究退却的方案。

9月26日,英国政府宣布驻华大使柯利达调回外交部任次长,负责中英会谈,并任首相外事顾问。

柯利达回到伦敦后,建议撒切尔夫人修改关于治权问题的谈判立场:也像3月修改关于主权问题的立场那样,向中方作出“有条件的”让步。

柯利达提出,英国一方面应公开声明其基本立场仍然不变,仍然认为只有英国对香港的管治延续到1997年以后,才能保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另一方面又应该表示,英国准备“在完全有条件的基础上”来“探讨”中国关于1997年后香港的任何其他安排。

柯利达为撒切尔夫人拟就一封致中国总理的亲笔信。10月14日,中方接到这封信。撒切尔夫人改变了策略,没提英国“继续管治香港”的要求,同意在中国政府基本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中英谈判僵局再次打破。

当时,中央政府提出的政策,得到了香港人民的积极响应。

港九工会联合会以及摩托工会、洋务工会、海员工会等几十个工会组织连续举行“香港前途问题研讨会”,表示拥护中国政府到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的决策,反对“以主权换治权”的论调,强调主权和治权不可分。

港九工会联合会在8月17日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出席的有该会属下72个工会的正、副主席及书记共200多人。会议由会长杨光主持。

与会代表发言踊跃,一致认为,我国政府关于收回香港主权,设立特别行政区,港人治港,制度不变,保持繁荣的决策,是实事求是的,完全符合香港工人的愿望。

一些代表在发言中指出:

中国在适当时候收回主权是天经地义的事。

新中国成立后,香港工人一直盼望着香港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

与会代表驳斥了最近有人提出的“主权换治权”的论调,认为主权和治权是不可分的。治权是主权的体现,不收回治权,收回主权只是一句空话。

有的与会代表说:

如把主权和治权分开,意味着要延长英国人在香港的殖民统治,这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我们香港工人也不答应。

在摩托工会、洋务工会、海员工会等工会组织分别举行的研讨会上,代表们系统地驳斥了“主权换治权”的论调。

由此可见,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对港政策不仅符合国家利益,也符合香港人民的利益。

中方回击英方的谬论

1983年10月19日和20日,中英代表在北京举行第五轮会谈。

在这次会谈中,中方代表提出,撒切尔夫人的信确实表明英方作出重要让步,即同意以中方构想为谈判基础,但是并没有取消英国关于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的要求。

柯利达急忙解释说,英国只是把自己视为香港的“照管人”。

撒切尔夫人在其他一些内阁成员和柯利达等人的说服下,终于开始考虑改变态度。

在这次会谈中,柯利达讲到,如果香港问题解决了以后,英国不谋求在香港的管治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而只谋求与香港保持某种密切联系”。

中方代表问他“某种密切联系”是什么意思,一定要他讲清楚。

英国虽然不再提“以主权换治权”的要求,但又通过提交工作文件的方式,提出许多企图在香港最大限度地保留英国影响和使香港脱离中央政府领导、甚至使之成为某种独立政治实体的建议。

在会谈中,英方代表提出,香港特区要享有“最大程度的自治”,反对直辖于中央政府,他们要求中方承诺不在香港驻军。

英方还要求在香港派驻性质不同于其他国家总领事的“英国专员”代表机构;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中直至最高层官员”;要求中方承诺在1997年后原封不动地继承香港政府结构等。

从第五轮会谈开始,英方陆续将上述要求提到谈判桌上。

10月30日,香港电视台记者问撒切尔夫人,1997年后英国是否仍希望参与香港管理?

撒切尔夫人回答说:

这些正是谈判中在讨论的问题,显然,我们认为英国保持与香港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英式管治体制是香港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香港成功乃华人之勤奋、企业化与创造性,加上英式管治体制的结果。如果现在的生活方式不能保持,则会面临灾难。因此,中英谈判即是解决港、英如何保持联系以继续繁荣。

撒切尔夫人企图利用中国政府关于1997年后香港制度等不变的政策,达到她促进香港享有“最大程度的自治”,保持港、英特殊联系的目标。

为此,撒切尔夫人授意港英政府准备大量关于香港法律制度、金融制度和对外经济关系等工作文件,提交第六轮和第七轮谈判桌上。

针对英国方面的一系列不负责言论,中国从侧面给予了回击。

9月23日,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文章强调指出:

中国内地大力支援是香港繁荣的重要因素。

当时,英国官方和报纸大造舆论,集中宣传这样一种论调:要维持香港繁荣,离不开英国的管治。

9月14日,英国保守党外交委员会秘书莫伊尼汉对香港《虎报》记者发表谈话宣称:“英国在香港所起的作用是(这里)经济稳定的关键”,为了“保持香港的经济稳定”,英国“不能放弃对香港的管理权”。

英国《金融时报》8月16日的文章说:

确保香港继续繁荣和稳定的最好办法,是继续实行有英国参加的管理体制。

港英律政司祁理士发表文章,鼓吹英国在香港的政制是“维系信心的基石”,“促进繁荣的先决条件”。

新华社发表的文章说:

这种所谓维持香港繁荣非英莫属的论调,是英国目前反对中国收回香港主权、企图继续维持其对香港进行殖民统治的一个主要借口。

然而,这种借口缺少事实根据,是难以成立的。近三十多年来香港的繁荣,主要是香港500多万居民(98%以上是中国同胞)的勤劳智慧和努力经营的结果,中国内地长期以来对香港各方面的大力支援,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文章还用大量的事例,反驳了英方的谬论:

中国政府一直很重视维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为此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例如,1973年,全世界发生能源危机,香港的传统石油供应量减少了10%,当时香港人心惶惶,港英当局派人“十万火急”地向中国内地要求供应燃油。内地在当年11月20日就派专船送去了5000吨轻柴油,12月底又送去同样数量的轻柴油。1974年,内地供应香港各类石油达30万吨。当时的香港副布政司祁廉桐说:“鉴于中东方面所供应的石油预期将会减少10%,故而中国石油输港,无疑将极受欢迎。”

……

又如,香港的淡水供应一直很困难,1961年正是中国内地三年自然灾害最困难时,深圳为香港动工兴建第一期供水工程……使香港每日3��5亿英加仑的需水量,每年能保持供应10个月,香港的淡水再也不紧张了。

文章最后说:

当然,英国的某些政策措施和某些行政管理办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不是主要和关键的,更不是唯一的。把香港的繁荣完全归功于英国的管治,并以此做为反对中国收回香港主权的借口,是违背历史和现实的事实的,因而是站不住脚的。

英国谋求1997年后参与管理香港和让其享有最大程度自治的主张,受到了中国政府的坚决抵制,迫使撒切尔夫人不得不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中方发言鼓舞代表团

1983年10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主任委员胡厥文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胡子昂,分别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驳斥港英当局假借香港“民意”,散布所谓“港人治港行不通”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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