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到雄奇即罪名(3)
六
金庸认为,当时的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主张杀他,根据的是当时余大成的说法。其实余大成在后面还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焕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惮于体仁(温体仁)与栋(梁廷栋),未敢救”。大概不过是余大成为了救袁崇焕的虚张声势,不足为凭。当时敢于公开为袁崇焕鸣冤的朝臣极少,大学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寿以官阶赠荫请赎,兵科给事中钱家修请以身代,御史罗万涛为袁申辩,削职下狱。此外就是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剖肝录》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焕所率的辽兵,当然都知道自己主帅的冤枉,袁崇焕在狱中的八个多月,天天有关外将吏士民到督辅孙承宗的府第号哭鸣冤,愿以身代,而孙承宗竟不敢向崇祯报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衣程本直,胆识与朝臣们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写了一篇《漩声记》为袁辩冤,而且四次诣阙抗疏,无效,愤而请与袁俱死:“予非为私情死,不过为公义死尔。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瘗其骨于袁公墓侧,题其上曰:‘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则目瞑九泉矣。”崇祯成全了他,顺手把他杀了。
更多的人,都觉得袁崇焕该死,即使觉得袁不该死的,也只是觉得袁爷功大,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归太监,对袁崇焕之通敌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虽然崇祯对此事也许并未加以声张,但当时的人都知道有两个太监对于挖出袁崇焕这个大汉奸起了关键作用(《石匮书后集》)。在这种形势下,敢于为袁鸣冤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也多亏了这些勇士的鸣冤叫屈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们今天才能对这个冤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这几声微弱的不平之声,很快便被淹没了。到了南明,士大夫们,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是博学鸿儒还是无耻之徒,居然都异口同声谩骂袁崇焕是祸国殃民的大汉奸,并且有声有色地编造起袁崇焕如何与清兵暗中勾结的故事来了。就算有几个见识不凡的学者觉得内有隐情,也不敢为袁崇焕辩护,金庸的先祖查继佐编写的《罪惟录》这部明史巨著,提到这桩攸关大明命运的大案,竟然只有“下狱,伏法”这四个字。难怪现代明史专家孟森愤慨而言:“此则明统一日不绝,崇焕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还有些学者根据明末的这些“记载”,认定袁氏通敌胁和的说法并非无稽,读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人知”自慰的袁崇焕便只有期待着历史公正无私的审判了(《入狱》):
执法人难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
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间。清人根据《清太宗实录》编写《明史》的“袁崇焕传”,世人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太监是清兵有意放回,他们所偷听到的机密也是清兵有意让他们听到的,而这一切,都是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亲自导演的一出“蒋干盗书”。袁崇焕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而这时候大明王朝已经灰飞烟灭一百年,大明遗老也都死得干干净净了。
七
金庸的《袁崇焕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杀袁崇焕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敌人的反间计,而是两个人的性格冲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间计,立时醒悟,而袁崇焕从下狱到被杀,长达八个多月,崇祯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蒋干盗书”,之所以还是要杀袁崇焕,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的愚蠢,不肯认错。曹操中反间,不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即使真有此事,则老奸巨猾、足智多谋的曹操能够醒悟,二十不到的毛头小伙子崇祯则未必有这样的本事。但是我也认为敌人的反间不是袁崇焕被杀的根本原因,它不过是擒捕袁崇焕的锁链的最后的一环,而这一条锁链,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铸就了。
袁案是中国历史上关系最重大的一桩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马上会想起岳飞、于谦。但南宋之初,名将辈出,岳飞之外,还有韩世忠、张俊等人在,是以南宋还能苟延残喘一百多年。于谦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并无直接的影响。但是袁崇焕之死,却可以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最后灭亡。他死后,明廷再也找不到一个像样的督师,边事无人,这是第一个后果。第二个后果,是让明军将士因此对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军与满兵交战,虽然屡战屡败,但将士或者战死,或者逃跑,还很少有向满兵投降的。袁死后,才开始有整个部队向满兵投诚的:“以督师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辈在此何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将士给满兵送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第三,袁崇焕一死,各路勤王兵军心大乱,山西和陕西两路军马溃回家乡后竟然沦为流寇,流寇从此成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胁,并最终把它埋葬。
袁崇焕死后的十五年,崇祯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点也不冤枉。崇祯死前还自称“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至死不悟,带着花岗岩脑袋,向与他一样残忍却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报到去了。
天启二年(1622),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将熊廷弼被朝廷冤杀,传首九边。当时还未成名的袁崇焕兔死狐悲,作诗哀悼。这两首诗,拿来哀悼袁崇焕本人,倒也相当合适。诗曰:
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教夜谈兵。
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
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
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
家贫罄尽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
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
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坛善将兵。
注:金庸大侠当年写完《碧血剑》之后,意犹未尽,写了一篇长达六七万字的《袁崇焕评传》附在其后。我当年读的《碧血剑》是盗印版,删去这篇评传不附,是以我虽然一向留心袁崇焕的研究,却错过了金大侠的高论。直到最近,有网友得知我在写纪念袁崇焕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来金传让我参考。金庸自谦其评传并无多大的学术价值,只有可读性,则我的这点文字连可读性也没有,或者还有点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这桩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们曾经有过这么一位被冤杀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报网友赠阅之谊。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
199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