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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X霸天”的写真而已

点灯的权利 作者:鄢烈山 著


一幅“X霸天”的写真而已

3月11日,湖南省双牌县政协委员胡佐军在政协大会上的发言惹怒书记,次日即被处以停职检查,这条“据(湖南省政协主办的)《湘声报》”的新闻经《信息时报》4月20日转发后,引发了“围观”和热议。我读了一些相关评论文章,忍不住也来掺和几句。

我赞成“新华时评”《发言有风险 开口须谨慎》作者讲的这一点,即“说胡佐军‘讲真话’,有些抬举他”,今年正是双牌县委提出的项目招商年,县政协之所以推荐胡佐军发言无疑是有为县委“抬庄”的意思。报道的结尾引“另一位委员”的话说,“发言都会遭受处分,以后谁还敢讲真话啊!”显然是一个由此及彼的推论,恰恰反证了胡佐军经过审阅、安排的大会照稿“发言”还谈不上人们认为的直抒胸臆的“讲真话”。但是新华时评说“因为‘不善察言观色’,(县委书记)郑柏顺或许对胡佐军早有不满,此次‘因言获罪’,恐怕只是导火索而已”,前半句“或许”只是猜测之词,后半句“早有不满”云云未免“抬举”了郑书记容人的雅量,而贬低了郑书记的处置下属一言九鼎的“权威”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而与处分胡佐军的实情不符。

而十年砍柴兄评点这场花鼓戏台上上演的悲喜剧,从一地鸡毛中敏锐地发现,“郑书记在胡委员发言完毕,谦称‘仅一家之言’时,对周围的人说:‘你代表的是哪一家?’倒是触及到现代代议制政治的核心了”。为县委书记服务、被组织推举出来的胡委员,他确实很难代表某一个人群来说话,书记不高兴,当然后果很严重。但是,砍柴说这件尴尬事是胡委员假戏真做犯了“僭越”大忌,我觉得并不中肯。

我们可以小看郑书记的肚量,却不可太小看他的智商。就算郑书记不知道春秋战国的纵横家如何游说各国诸侯,他总该知道诸葛亮著名的“隆中对”吧?就算他不知道科举考试“策论”的要求,他总该知道如今电视里的市民或中小学的学生搞的“假如我是市长”之类“民主参与”活动吧?从来的“建言献策”,都要求建言者站在治理者的角度和“高度”,以总揽全局的姿态想问题、出主意并用指点江山的口吻讲话。“大干快上重大项目,打造工业招商的三大平台优势;强力开展整合利用,放大工业招商的三大资源优势;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凸显工业招商的三大效能优势”云云,胡委员的这些发言调子高,“像书记讲话的口气”,是“建言献策”的文体所需,说不上“僭越”,甚至没有“僭越”之嫌。否则,先审读发言稿的把关领导,都是官场历练的干将,不至于感觉不出“不得体”而沾这坨膻腥;“新华时评”作者也不会以为郑书记是心中早不满而借题找碴儿。

我觉得还是郑书记自己的话表露得真切。郑柏顺在胡佐军发言材料上的批示比较克制:“涉及的内容不应作个人发言,这些是县委已经安排部署的改革措施。作为县委办工作人员必须要自重、自省,切莫犯政治原则性错误。”在为此召开的县主要领导人的小会上说得比较严厉而直白:“胡佐军有政治野心,目无组织纪律,个人英雄主义膨胀。”问题有没有这么严重是另一回事,至少郑书记是这么感觉和判定的。我觉得他对胡的发言虽然反应太过分,却不为无因。

你胡某的职务是县委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副主任,职责就是为县委领导写材料(起草讲话稿、决议等文件),不论以县委名义公开的决策,还是尚未公开的县委文件稿,既然用的是组织或领导人的名义,那就不再是你的,不宜以你的名义来发言。你就是一秘书或起草人,你所撰之稿一字未改那是你的本事和幸运,但经领导确认,那就是他的了。不服,那你就不干这差事,自立门户。古今中外都是这个理。我们知道《吕氏春秋》《淮南子》是吕不韦、淮南王养的门客写作的,但不知作者是些什么人。我们知道毛选、邓选都经过了胡乔木等人的文字加工,但我们引用时不说那是胡乔木等人的语录。美国总统奥巴马也有撰稿人,但没多少人知道他(们)是谁,仍然认为奥巴马口中念出的是奥巴马的演讲词。胡佐军念的很可能是他起草、但已呈郑书记过目并认可的内容,他却很不恰当地将它作为大会“发言”了。难道要郑书记嚼他嚼过的馍,拾他的唾余?也许那些话正是郑书记准备在“两会”的总结报告中讲的,他先讲了,怎能不“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胡讲完了,还不无得意、假谦虚地说什么“以上发言,仅一家之言,请大家批评指正”,这不是自我膨胀的“个人英雄主义”吗?如果没有什么政治纪律明文规定胡佐军不能这样做,那他至少是违反了幕僚、秘书、代书人这一行当不言而喻的职业规范。

本文写这么臭长难道是为了替郑书记辩护的吗?不是,以上只是揆情度理做切实的分析。简言之,我认为,胡佐军作为县委办写材料的“秀才”,政治上不“成熟”,人情上不“懂事”,想扬才露己却自讨没趣,多少有点咎由自取;而郑书记,器量狭小、小题大做、滥用权势、作威作福,到如今弄得“一举成名天下知”,是自取其辱。

其实,郑书记雅量有无,个人怎么看待胡副主任暨胡委员并不重要,关键是他能做什么、怎么在做。无权者看某人不顺眼那只是他自己不爽。因此,若问这件新闻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应该是为中国当下的政治生态留下了一幅“一把手”一掌遮天的写真图,具有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史料价值。

且不论政协委员的构成和政协会议的发言安排如何体现县委书记的权力和意志,单看对胡委员发言这事的处理:

“(11日)接近12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散会。但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被要求留下来”;“3月12日中午,在县人大会开幕后,县委书记郑柏顺召集了县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等开了一个小会(按郑书记的意见作出了处理胡的决定)”;“县政协全会第二天,胡佐军委员就没有再参加会议了”,胡佐军随后写了检讨;十多天后,这份检讨书被打印出来,送达每一位县委常委阅知,“要求每个常委在上面签字”……

看看,书记同志一生气,与书记行政级别同样高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县长都要陪着不爽了陪着饿饭;县委常委们虽然按党章和党内民主原则与书记同志同票同权,但他们也是“被(书记)要求”的对象,只有服从的权力(权利)。瞧瞧,书记同志说一不二、呼奴喝婢般的架势,有没有君临天下的势焰?如今,人们在抨击买官卖官现象时,往往追根溯源要说到“一把手”专权,称之为“一霸手”。不过,我觉得这样的书记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据报道,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在要求教师张熙玲“配合”拆迁时做工作说:“你哪顶得过县里?那是谁的天?你的天?那就是人家的天。”这说法形象透辟。郑书记就是双牌县所有官民的天吧。

这么说是不是很悲观?不用悲观。从报道可以看出从政协领导到县委常委,都对郑书记这么铁腕不服,心不服,口也不服——否则就不会接受记者采访了,是吧?

(《南方都市报》20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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