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我往
王梦泽
这个世界总是人来人往,相逢或是错过,每天都在发生。不管你愿不愿意。
我背着大大的双肩包,一个人站在站台上。汽笛声越来越远,我的心里越来越绝望。
我并不是个阴郁的人,这一点我身边的所有人都可以为我证明。在他们眼里,我勤奋好学,乐观向上。
我虽不是个阴郁的人,但心里依旧充满绝望。我实在太厌恶这种生活方式了,我每分每秒都向往着自由,我想要逃离。
光年就是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出现的。
我早已记不清是怎么认识光年的,也不记得初见时打动我的,是那条红色长裙,还是她肩上的吉他。
现在,这都不重要了。
我只知道,她拯救了我。
我是林思夏,遇到光年那年,我十六岁。
她经常在午休的时候来班上找我,然后我们会跑到音乐教室,要么听一中午的歌,要么弹一中午的吉他。
我记得她给我听的第一首歌,是老狼的《虎口脱险》。
那是我和她第二次见面。她依旧穿着红色的长裙,不仔细看还以为和上次的那条一样。敲门声把我惊醒,她的嗓音有些沙哑:“林思夏。”
那是个晴天,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但即便是这个角度,也完全不妨碍太阳炫耀温度。云淡风轻,天空清一色的蓝,不单调,也不张扬。甬路旁的柳树在初夏就完成了由淡青向翠绿的转换,零零碎碎地透过几抹阳光。
她忽然停了下来:
“就这儿吧。”
说完,她直接坐到了那几抹阳光上。见我愣住,她边从包里拿出耳机边招手:“坐下,听歌。”
我顺势坐下,她翻了半天手机,终于把耳机递给我。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
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
爱你的每个瞬间
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说过不会掉下的泪水
现在沸腾着我的双眼
爱你的虎口,我脱离了危险……
她对我的轻声哼唱表现得很讶异,我取下耳机,笑着说:“我也喜欢民谣,非常喜欢!”
那天我对她说了很多:我对生活的不满,亲人施加给我的压力,对喜欢的事物没办法坚持;我也对她说了我心里的绝望,我说我想要逃离,我一定要逃离!
她一直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我说。在我激动的时候轻轻地握住我的手,然后我奇迹般地很快就镇静下来。
等我说完她才开口:“你知道S市的音乐学院吗?”
我一头雾水:“啊?”
她沉默了很久,忽然抬头看我,目光坚定,像是下定决心似的:“再过两年,我带你逃离!”
我懂了。
回去后我和朋友们说,她们都说我疯了。想想也是,我和她只见了两面。而我对她的了解只局限于高三、艺术生、喜欢民谣、吉他弹得好这几点。可我居然想和她考同一所大学!
时光的沙漏并没有因为我们年轻就停下。转眼已到冬季。而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
我依旧和从前一样,朝五晚九地徘徊在家与学校之间,偶尔放假时就背着吉他去老师那补习,一待就是一整天。手上的茧子越来越厚,我的心里也越来越绝望。
我并不知道她哪里这么吸引我,是她的神秘感,还是她略微沙哑的嗓音,抑或是其他?
很久以后我才想通,吸引我的,是她那种自由的生活方式,而那种生活方式,正是我所向往的。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场景。
依旧是敲门声,依旧是熟悉的声音:“林思夏!”
一抬头正对上她的目光,我笑了。
“怎么了?”我走出去。
她没回答我,手却伸进了包里,拿出了两张电影票。“天哪!真是《后会无期》?”我有点儿吃惊。
她舔舔嘴唇,忽然笑了。
“逃课不?”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抬头看着她:“走吧。”
已经过去太久,电影的内容我已记不太清楚。只记得苏米说的那句“我们听过无数的道理,却依旧过不好这一生”以及片尾的《平凡之路》。
光年转过身来对着我,眼睛里亮亮的:“我说我只是为了这首歌才来看的电影,你信吗?”
“当然信。”
朴树还在拼命地唱,电影院里的人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退场了。我们俩谁都没动,都想听他唱完这首歌:
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
只想永远地离开
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
想挣扎无法自拔
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
绝望着也渴望着也哭也笑平凡着……
和光年接触久了,我渐渐发现了些端倪。
她喜欢的民谣歌手都是属于第一代的鼻祖人物:朴树、老狼、叶蓓。再近一点儿的比如李志、万晓利、谢天笑,还有万能青年旅店。而我喜欢的都是民谣音乐的新鲜血液:陈粒、尧十三、花粥、邵夷贝,好妹妹乐队。
虽说有些分歧,但我们都很乐意和对方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我给她听《莉莉安》,她很喜欢,说这像是个精神分裂患者的喃喃自语;她给我听《十万嬉皮》,我也很喜欢,说这歌说的就是我这种一肚子理想没办法实现的人。
放了寒假,我有了更多的时间。于是我每天都窝在吉他教室。老师很喜欢郁冬,几乎每天都会放一首郁冬的歌给我们听。直到有一天,他放了《在劫难逃》。
老师说,郁冬的词曲,加上老狼的嗓音,绝对是这个世纪的经典。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初夏,红裙子的女生递给我一只耳机,我们听了一中午的《虎口脱险》。那首歌,也是郁冬的词曲。
光年,你到底在哪儿?
接近年关,我停了吉他课,在家里帮着家人准备过年用的东西。不知怎么,我心里有种预感:光年会找我,就这几天。
果然,过年那天傍晚,她打来了电话。
“新年快乐!”她说。
“新年快乐,你……”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带着吉他,下楼!我在你家楼下。”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我想到这么久没联系上她,倒是憋了一肚子火,气冲冲地把吉他装好。到衣柜前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拿出了一件红色的大衣换上。
走到楼下,一抬头我就看到了她。她背着吉他,侧身靠在路灯下。橙色的灯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高了,也瘦了,头发也长长了。她这次穿了一件过膝的羽绒服,当然,还是红色的。
“你就那么喜欢红色?”我大声喊。
她被我的喊声吓了一跳,抬头看到了我,笑了:
“你不也穿了红色吗?”
我刚要问她为什么要我背着吉他,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带你去个地方。”
华灯初上,街上的人都在三三两两地放着烟花。我被她拉着,心里那点怒火早已烟消云散。她要是想说,自己就会说的,不用我问。我这么想着。
走到一个邻近闹市的十字路口,她停了下来,四处看了看。
“就这儿吧。”
说完,她小心翼翼地把吉他从包里取出来,见我愣住,她倒笑了:
“哎!来唱歌啊!”
我有些不好意思。她看了看我,没再说什么,自己低头调弦。
“我之前,去了外地。集训了半学期。”她调好了弦,把吉他背上,转过身来看我。
“然后就是艺考,我拿到了那所学校的合格证了。”
她轻描淡写地说着,倒是我激动得不行。
“真的?”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她嗓音清亮:“真的!”
我兴奋地放下琴包,把吉他从包里拎了出来。她瞥了我一眼:“轻点儿。”
“哎!没事!我高兴!你说,咱们唱什么?”
那天晚上,我俩从朴树唱到老狼,从陈粒唱到宋冬野。很多陌生的面孔都停下来,静静地看着我们。这些陌生的面孔在这样一个夜晚发着光。我第一次为了青春这件事儿热泪盈眶。我觉得这个晚上大概是我整个青春里最美好的回忆,就像是朴树、老狼歌里那些粗糙的、坦白的意蕴,又像是陈粒、宋冬野歌里那些诗意的、不成熟的感情。而它们最后通通汇聚到一起,流进那条叫时光的长河里,像青春那样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