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

富兰克林自传 作者:(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第一部](1)

一七七一年写于特怀福德(2)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3)

对于获取祖先的轶闻趣事,哪怕是一星半点,我向来都是乐此不疲的。咱俩在英国的时候,我在亲属的孑遗中间周旋打听,为达到目的风尘仆仆,多方奔走,当时的情景恐怕你还记忆犹新吧。(4)眼下我想,如若了解一下我的生平景况(其中很多你并不熟悉),兴许会同样对你的脾胃吧;再说,我目前在乡下闲居,指望过一个礼拜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于是我坐下把这些大事小情一一给你写了下来。何况,我这么做还有别的一些诱因。我生于贫寒之家,长于无名之户,如今不仅家境富裕,在世界上还小有名气,还有,我一辈子福星高照,我为人处世的种种手段,托上帝之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些,我的子孙后代也许愿意了解了解,因为他们或许会发现其中有些对他们的境遇也同样适用,因此也宜于效仿。那份福气,每当我进行反思时,使我有时情不自禁地要说,如果有人提议由我选择,我毫无异议,愿意从头再活一遍,只不过还得要求作家们享有的那种权益:出第二版时可以把第一版上面的某些差错予以修正。除了修正错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其中的一些凶事险情改得叫别人觉得更顺心一点,即使此举遭到拒绝,我还是愿意接受这个提议。不过,既然再活一遍没有指望,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像再活一遍的事情似乎就是对这一生的一种反思了;要使这种反思尽可能地经久不衰,那就是诉诸笔墨。谈起自己,谈起自己当年的壮举,老年人自然喜欢喋喋不休,我也在所难免。有的人出于对老人的尊敬,觉得只好硬着头皮听一听,但我的絮叨却不会使他们生厌,因为这番话可以读,也可以不读,那全随他们的意愿。最后(我还是先承认为妙,因为矢口否认也没人会信),也许我会大大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其实,我很少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虚夸地说之类的开场白,可紧接着就是虚头巴脑的东西。人大多不喜欢他人爱慕虚荣,而自己的那颗虚荣心再大也安之若素,然而我无论在哪里遇到虚荣,总是以礼相待,因为我相信,虚荣对于爱慕者也好,对于他周围的人也好,往往都是有益无害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有人将自己的虚荣当作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那也不足为怪。

说到感谢上帝,我想满心谦恭地供认我提及的已经过上的幸福生活全是上帝的恩赐,他开恩给我指点我所运用的手段,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我虽然不可认定,却可以期望同样的恩佑仍会赏赐予我,使我那幸福得以延续,或者使我能经得起致命的逆境的打击,因为别人遭受过的这种打击我也可能遭受,我将来的命运怎样只有上帝知道:哪怕是苦难,他也有权赐予我们。

我的一位伯父(他同样有搜集家族轶事的爱好)有次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有关咱家祖先的一些详细情况。我从这些笔记中得知,这个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5)村居住了三百年,以前还有多久,他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富兰克林这个名称被他们用作姓氏的时候开始,当时全国人都在取姓,在此之前,富林克林(6)是一种平民阶层的称号)(7);家族拥有大约三十英亩完全保有的地产,兼营打铁生意,这是一个家传行业,一直传到伯父为止,长子总要学这门手艺,干这一行当的。我的伯父和父亲都遵守这个家规让长子打铁。我查阅埃克顿的户籍簿时,发现只有一五五五年以来的出生、婚姻、丧葬的记录,那个堂区没有保存此前任何时段的户籍登记。从那本户籍册上我发现,我的直系祖先往上连推五代,都是幼子,我则是幼子的幼子了。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一直住在埃克顿,直到年事过高不能料理事务,才搬到牛津郡班伯里镇他儿子约翰家里居住。约翰是个染匠,我父亲跟着他当学徒。我的祖父最后在那里去世,并在当地安葬。一七五八年我们瞻仰过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老宅子里,最后把它留给了独生女儿。女儿的丈夫姓费舍尔,威灵堡人,后来他们把宅子卖给了一位伊斯台德先生,现在此人是那里的领主。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乔赛亚。由于眼下资料不在手头(8),我只好尽我所能给你描述一下他们的情况,如果那些材料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你会在其中找到更多详尽的记载。托马斯跟他父亲学打铁,但聪明伶俐,堂区的大绅士帕默先生便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兄弟都得到过同样的鼓励),后来具备了做法律文秘工作的资格,成了该郡中的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是该郡或北安普敦镇和他那个村子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这方面的事例我们在埃克顿听到的不在少数,所以他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高度关注和大力资助。他于旧历的一七〇二年一月六日去世,正好是四年后我出生的日子。(9)我们是从埃克顿的几位老者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描述的,我记得你听了以后感触良深,觉得非同寻常,因为这些情况跟你所知道的我的情况非常相似,如果他是在我出生的同一天去世的,你说人们也许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的手艺,我想是染毛料的。本杰明学的则是染丝绸的手艺,是在伦敦当的学徒。他聪明能干,我一直把他牢记在心头,因为我小的时候,他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在我家住了好几年。他活到很大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留下了两卷四开本的诗稿,是写给亲友的即兴的短小篇什。下面是他送给我的一首样章。(10)他自创了一种速记法,还教过我,由于从来没有实际运用,现在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他和我父亲感情特别深。他非常虔诚,每逢优秀的宣教士布道,他都要前去聆听,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它记下,所以缀编起来的布道文可谓卷帙浩繁。他也很热衷政治,就他的地位而言,也许热衷得未免过了头。前不久,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他汇总的集子,收编的是从一六四一年到一七一七年涉及公众事务的全部重要政论小册子。从编号来看,好多卷已经缺失,但现存的仍有八卷对开本的,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的。一位旧书商人碰见了这些小册子,由于我有时候从他手里买书,所以认识我,便把它们拿给我看。看样子是伯父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这里的,这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的页边空白处有他做的很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在玛丽女王(11)统治期间继续信仰新教,那时候由于他们激烈反对老教,有时就有祸患之危。他们有一部英文《圣经》(12),为了把它安安全全地藏起来,它被打开,用几条带子网在一把榫接木凳座板底下的框子里头。我的高祖父给家人诵读时,便把凳子倒过来四条腿朝上,搁在膝头翻阅带子下面的书页。还要有一个孩子在门口望风,如果看见教会法厅的传令官来了,马上就来报告。遇到这种情况,凳子又往下一翻,四条腿站在那里,这时候《圣经》又像先前一样藏在座板底下了。这件轶事我是从本杰明伯伯那里听说的。全家人一直信奉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王朝行将结束(13),当时有些牧师在北安普敦郡召集秘密宗教会议,因不信国教而被驱逐,本杰明和乔赛亚追随他们,终身矢忠。家中其余的人则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乔赛亚老早就结了婚,大约在一六八二年(14)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到了新英格兰。由于秘密宗教集会被法律明文禁止,而且屡遭捣乱,这就导致了他的熟人中的一些重要人物移居该地。我父亲被说服,同意随他们一同前往。在那里他和元配夫人又生了四个孩子,跟继配又生了十个,总共十七个。我记得有一次其中的十三个围着餐桌吃饭,他们后来都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了。我是最小的儿子,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底下还有两个妹妹。

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娅·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属于新英格兰的第一批移民。科顿·马瑟(15)在他的新英格兰教会史(书名为《美洲基督教大全》)中满怀敬意地提到了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称他是一位虔诚而又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小诗,不过只印行过其中的一首,好多年前我还看见过。该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写给当时当地政府部门有关人士的,反映了时风和人气,朴素无华。它倡导良心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贵格会和其他教派;他把对印第安人战争和临降到这个地区的其他灾难都归因于这种迫害,是上帝的一连串审判,要惩罚这种滔天大罪;还呼吁废止那些严刑峻法。我觉得全诗写得平易得体,雄浑奔放。我还记得最后的六行结尾句,不过那节诗的前两行我已经忘了,大意是他的批评出于善意,所以愿意公开作者的姓名,

因为做一名诽谤之徒,

我可从心底里恨之入骨。

我眼下就是舍奔镇(16)的住户。

在此把姓名向你公布,

彼得·福尔杰,就这么称呼。

做你的挚友,无意冒渎。

我的几个哥哥都当学徒,干着不同的行当。我父亲有意把我这第十个儿子当作什一税奉送给教会当差,所以八岁那年,就让我上了文法学校。我从小就聪明好学(读书认字时年龄肯定很小,因为我就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不会读书),父亲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我肯定能成为一名优秀学者,这样便更加坚定了他的目标。本杰明伯伯也举双手赞同,并且提出如果我愿意学他那套速记法,他就把他的好多卷速记布道文全部送给我,我想就权当提供的一笔资本吧。不过我在文法学校上了还不到一年,尽管在此期间我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步一步上升到尖子生,而且提前跳到二年级,以便当年年底升入三年级。然而这时候,我父亲考虑到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大学教育的花费他可提供不起,况且,很多上过大学的人后来的日子很清苦,我听见他给他的朋友说出了这些理由,于是他一改初衷把我从文法学校转到一所写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的一位名人乔治·布劳内尔操办的,总的来说,他办学非常成功,而且采用的是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式的教学方法。在他手下,我很快习得了一笔好字,但算术不行,而且没有什么起色。

十岁的时候,我被领回家帮父亲做事情,也就是制造蜡烛和肥皂。他学的并不是这门手艺,但来到新英格兰以后,发现染匠这一行当不怎么需要,养活不了一家人,所以就改了行。于是他就叫我剪剪烛芯,浇浇蘸模,灌灌烛模,看看店面,跑跑腿,打打杂什么的。我不喜欢这个行当,一心想到海上闯荡;但我父亲坚决反对;不过,由于在水边居住,我常在水里进进出出,熟习水性,老早就学会了游泳、划船。跟别的孩子坐上小船或独木舟时,一般都由我驾驶,尤其遇到难关时,更是当仁不让;在别的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也会把他们带进窘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它突显出早年的一种公益精神,尽管当时这种做法未必合适。水磨池的一边与盐碱滩相连,涨潮的时候,我们常站在滩边捉鱼。踩久了,滩地便成了烂泥汤。我提议在那里建造一个码头,好让我们有地方站,我还领着哥儿们看了一堆石头,那本来是准备在盐碱滩上修座新房子用的,可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于是天临黑工人们一走,我动员了几个小兄弟,来了个蚂蚁大搬家,两三个人抬一块,把石头统统搬走,建起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一早,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大为惊讶;结果发现石头筑成了我们的小码头;他们便追查石头是谁搬走的;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无一例外都被告到家长那里;于是被各自的父亲狠狠收拾了一顿;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这项工作如何有用,但我父亲说不诚实有何用,说得我心服口服。

我想你也许愿意了解一些我父亲的体貌和性格特点吧。他体格健美,中等身材,比例匀称,结实有力。他心灵手巧,画儿画得不错,还懂一点音乐,嗓子清亮悦耳。有时候,忙了一天之后,到了晚上,他用小提琴拉着圣歌的调子,和着曲调唱着歌儿,真是动听极了。他还有一种机械天赋,间或使用一下别的手艺的工具,也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然而他的不同凡响却表现在对一些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无论是私事还是公事,他都能达到透彻的理解,做出可靠的判断。他确实没有担任过公职,他子女多,要管教,日子紧,要拼搏,所以只好一心扑在生意上,不过,我清楚地记得,隔三岔五总有一些头面人物登门拜访,专门征求他对该镇或他从属的教堂事务的意见,并且对他的判断和建议表现出极大的尊重。平头百姓遇到什么困难,也常来找他出出主意,双方有什么事情争执不下,总要请他出面评评理。只要做得到,他总喜欢邀请某个明达的朋友或邻居来他家吃饭交谈,他总是注意引起某种巧妙或有用的话头,启迪他的孩子们的思想。这么一来,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生活行为中善良、正义和谨慎之类的表现上,自然就不大留心桌子上的饭菜色香味如何,入时不入时,合口不合口之类的问题了;所以我从小到大,对这类事情不管不顾,摆在面前的无论是佳肴还是糟糠,我都无所谓;由于对这类事情不上心,所以时至今日,如果吃过饭才一两个钟头,有人问我吃了些什么,我很难说得上来。这种习惯在旅行时倒使我占了便宜,因为我的同伴养成了挑食的习惯,一旦不对胃口心情就非常郁闷。

我母亲同样也体质很好。她哺育了自己生的十个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除了他们因病去世外,我不知道此前他们还得过什么病。父亲享年八十九,母亲八十五。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碑,碑文如下:

乔赛亚·富兰克林

暨夫人阿拜娅

安葬于此。

二人结缡相伴

五十五载。

既无家传亦无功名,

但赖孜孜劳作,

又蒙上帝恩佑,

众口之家才得以

安适度日;

二老养育女子一十三人,

孙子孙女七人,

传为佳话。

瞻仰者应从中

获取教益,勤奋敬业,

笃信上帝。

先考虔诚谨慎,

先妣谦和忠贞。

幼子

谨立此碑

恪尽孝道以志纪念。

先考乔·富一六五五年生,一七四四年卒,享年八十有九

先妣阿·富一六六七年生,一七五二年卒,享年八十有五

我这样絮叨枝蔓,看来已经老了。过去我写东西可是很讲究章法的。不过私下聚会不必像官场舞会那样衣冠楚楚。也许这只不过是随便一些而已。

还是言归正传吧。就这样我跟着父亲一连干了两年,一直干到十二岁,我哥哥约翰(17)学的倒是这门手艺,可他离开父亲,结了婚,到罗得岛自力更生去了。显而易见,我注定要顶他的缺,当一名蜡烛制造匠了。可我仍然不爱干这一行,父亲挺担心,要是他不给我找一个顺心一点的行当,我可能会闹翻,跑到海上去闯荡,他的另一个儿子乔赛亚离家出走,搞得他万分苦恼。于是他有时候带我出去遛遛弯儿,看看木工、泥瓦工、车工、铜工是怎么样干活的,这样他就可以看出我的爱好来,好想办法替我把这种爱好固定在陆地上的某个行当上。从此以后,观察优秀工匠操弄自己的工具可成了我的一件赏心乐事;我从中获益匪浅,一生一世都受用不尽,如果一时找不到工匠,我就能自己在家里干点零碎活儿;每当心里产生做做实验的鲜活热望时,我也能组装一些实验用的小机器。我父亲最后选定了刀具匠的行当,本杰明伯伯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的就是这门手艺,这时候刚好在波士顿开业,于是就打发我试着跟他学一段时间的手艺。谁曾想他要向我收取学费,这一下可惹恼了我父亲,于是又把我领回了家。

我自小就喜欢读书,手里有点零钱,总要拿去买书。由于喜欢《天路历程》,我的第一批收藏就是约翰·班扬(18)的文集,是一些分卷的小本子。后来我又把它们卖了,好凑够钱买R.伯顿(19)的《历史文集》;这些都是从小商小贩手里买到的小本子书,价格便宜,总共有四五十本。我父亲藏书不多,大都是一些论战性的神学著作,大部分我都看过了,我一直感到惋惜的是,在我求知若渴的时候,却见不到更加适合的书,因为我已经铁了心不当牧师了。普鲁塔克(20)的《名人传》倒是有,里面的东西我可是百读不厌,我现在仍然认为,这些时间花得极有价值。还有一本笛福的书,叫作《论计划》,另外一本是马瑟博士的书,叫作《论行善》,后面这两本书扭转了我的思想,从而影响了我未来生活的一些重大事件。(21)

由于我嗜书成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做一名印刷工,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从事那种行当。一七一七年,我哥哥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套铅字,在波士顿开办了自己的印刷所。我喜欢这个职业远远胜过喜欢父亲的职业,但仍然渴望去海上闯荡。为了预防那种爱好所产生的可怕后果,我父亲迫不及待地让我在我哥哥手下当学徒。我顶了一个阶段的牛,最后还是被说服了,签了契约,当时我才十二岁。(22)我的学徒必须当到二十一岁才能出师,只有最后一年才能拿到短工的日薪。没用多久,我的手艺就大有长进,成了哥哥的得力助手。这时候,我已经能接触到一些更好的书了。由于认识了几个书商的学徒,我有时候就能借到一本小书,我看书非常小心,很快就能干干净净地归还。书要是晚上借的,第二天一早必须归还,以免被以为丢失或缺货,我往往在自己的屋子里开夜车赶着读。过了些日子,有一位精明的生意人(23)由于经常光顾印刷所,注意到了我,他藏书颇丰,便邀请我到他的图书室去,好心借给我一些我爱看的书。这时候我对诗歌非常痴迷,还作过几首小玩意儿呢。我哥哥认为这也许可以派上用场,所以就对我大加鼓励,还鼓动我作了两首应景歌谣。一首叫《灯塔悲剧》,说的是沃思莱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身亡的经过;另一首是一支水手歌谣,讲的是捉拿提奇或“黑胡子”海盗的故事。(24)这两首诗都是蹩脚货,是用伦敦文丐歌谣体写的,印出来以后他叫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销路好得出奇,因为写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情,引起过不小的轰动。这一下我显得踌躇满志。可我父亲却给我泼了一瓢冷水,他对我的做法大加嘲讽,告诉我作诗的一般都是穷酸文丐;这样当诗人一事就算免了,即便当上了,十之八九也是个蹩脚诗人。不过,我这一辈子,写散文给我派上了大用场,而且是催我进取的主要手段,我要告诉你处在那种境地,我是怎么习得这方面的一点雕虫小技的。

镇上还有一位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们俩关系特铁。有时候我们也打口水仗,我们俩都好争辩,一心想把对方驳倒。对了,这种好争辩的禀性容易演化成一种恶习,因为反驳必然要将这种恶习付诸实践,结果惹得一起的人常常感到极不痛快,因为这样一来,除了把交谈搅黄,在本来可以建立友谊的地方,反而产生了厌恶,甚至敌意。我之所以染上这种恶习,是因为读了父亲的宗教辩论书籍的缘故。此后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师,以及在爱丁堡受过教育的形形色色的人物(25),明达之士不大有人染上这种恶习。有一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和柯林斯争论起了这个问题:女性应不应当接受做学问的教育,她们的钻研能力又怎么样。他的看法是没有必要,她们天生就不是做学问的料。我的意见刚好相反,也许有点另立山头、掀起论争的意思吧。他天生能言善辩,又娴于辞令,我认为,有时候他驳倒我,与其说靠过硬的道理,不如说凭流利的口才。分手的时候,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一时又见不上面,于是我坐下来把自己的论据付之笔墨,誊清之后,给他寄了过去。他回信答复,我又写信回驳。这样一来二去,交换了三四封信,我父亲碰巧发现了我的文稿,并看了一遍。他没有管讨论的问题,只是趁机给我谈了谈文笔,说尽管就拼写和标点的正确(我把它归功于印刷所)而言(26),我比对手强,但在文笔的优雅、章法的严谨、表达的明晰方面差了一大截,并且一一举例印证,让我心服口服。我发现他的话十分公正,从此以后就更加注意文笔,下定决心努力改进。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27)。是第三卷。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份报纸。我把它买来,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真是爱不释手。我认为文笔优美,并希望能够模仿得了。有了这种意图,我便选了几篇文章,写出每个句子的要旨,先搁置几天,然后不看书,试着用到手的贴切的字眼详尽地表达每个要旨,争取像原来表现的一样充分,从而再现原文。

然后我把自己写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比对,发现了自己的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我发现自己词汇贫乏,或者做不到招之即来,运用自如,我认为要是我坚持写诗,这些缺欠就可以避免,因为为了合律协韵就不断需要用意思相同、长短不一、声音多变的词,这就会逼着我为这些变化而苦苦搜索,而且也会让我把那些变化牢记心头,最后使我完全将它掌握。于是我找了几个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过上一段时间,等我把原来的散文忘在脑后时,我又把诗歌还原成散文。有的时候,我还把我写的要旨打乱,过几个礼拜,再努力将它们排列成最佳的顺序,然后造成完整的句子,再联句成篇。这样做可以教会我理顺思绪的章法。随后我把自己的作文与原文比较,发现了不少错误,再一一修正;有时候我也沾沾自喜,因为在某些意义不大的细节上,我有幸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这就鼓足了我的信心,认为有朝一日我会成为一名说得过去的英语作家,对于这一点我可是雄心勃勃的。

无论读书还是做练习,时间只能定在晚上,下班后或早上上班前,要么就是礼拜天。一到礼拜天,我总想方设法一个人待在印刷所里,尽量逃避到教堂做例行的礼拜,而在父亲管教下时,他总是逼着我去:不过我确实认为这是一项职责;但对我而言,只是挤不出时间去履行而已。

大约十六岁的时候,我碰到一本倡导素食的书,是一个姓特赖恩(28)的人写的。我决定吃素。我哥哥尚未结婚,所以不理家务,他本人和学徒们都在别人家搭伙。我不吃荤造成了一种不便,常常因为这种怪癖而饱受奚落。我学会了特赖恩给自己做饭菜的办法,如煮土豆呀,焖米饭呀,熬玉米粥呀,另外还有几样饭菜,于是向哥哥提出,如果他肯把每周给我缴的伙食费给我一半,我可以自己起火。他立马同意了,很快我又发现我还可以把他给我的饭钱再省出一半来。这就成了一笔我买书的额外资金:我在这里面还得到了一个好处。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吃饭去了,我一个人在那里,随便吃一点东西(往往只不过是一块饼干,或者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从糕点铺买来的一张果馅饼再加一杯水),在他们回来之前,剩下的时间我就可以学习,于是我的学习大有长进,因为饮食节制可以使人头脑更清楚,领悟更敏捷。我因为算术不行曾在某个场合当众丢丑,上学时两次没有学过关,现在我找到了科克尔(29)算术书轻松愉快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也读了赛勒和斯特梅的航海书(30),学到了里面一星半点儿的几何学,但对于这门科学再也没有往下深钻。大约这个时候,我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罗亚尔港的先生们的《思维的艺术》。(31)

就在我一门心思地改进语言的时候,我碰见了一本英语语法(我想是格林伍德写的)(32),书的末尾有两篇关于修辞艺术和逻辑学的简介,后者的末尾有一个苏格拉底辩论法的实例。不久,我找到了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33),其中不乏这种方法的例证。我对这种辩论方法着了迷,便采用了它,丢弃了我那一套贸然反驳和武断论证的做法,拿出一副不耻下问和满腹疑团的样子。也就在那个时段,由于阅读沙夫茨伯里和柯林斯(34),我对我们的宗教教义中很多观点都产生了真正的怀疑,我发现这种方法既能使自己万无一失,又能将我用这种方法反驳的对手引入窘境,因此乐不可支,便继续实践,逐渐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诱使对手,甚至是学识渊博的对手,步步退让,因为这种后果他们是预见不到的,还让对手陷入困境不能自拔,就这样取得了我自己和我的理由常常不应取得的胜利。

这种方法我连续使用了几年,渐渐就弃而不用了,仅仅保留了用谦虚谨慎的话表达自己看法的习惯,每当提出可能有争议的观点时,我从来不用“肯定地”、“无疑地”,或别的使一种意见有武断气息的字眼;而宁可说,我心想,我恐怕一件事情是如此这般,由于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倒认为它如何如何,或者我想象事情如何如何,或者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事情就是这样。当我需要反反复复坚持自己的见解并说服人们相信我时不时地鼓动宣传的措施时,我相信这种习惯对我好处极大。由于交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信息或者获取信息,使人心悦或使人信服,所以我希望善意明达之人不要以武断自负的方式说话,而使行善的力量减弱,原因是用这种方式往往使人反感,容易造成对立,使我们专靠语言达到的这些目的——即提供或获取信息或者提供或获取快乐——一一泡汤:因为如果你要提供信息,在你提出自己的见解时,一种武断教条的态度可能招致反驳,也阻碍了坦诚的关注。要是你希望从别人的知识中获取信息和改进,同时又坚决用目前的观点来表达自己,那么谦虚明达之士由于不爱争辩,也许就听之任之,让你坚持错误,不思悔改好了;如果采取这种态度,你就很难指望让听你讲话的人心悦,诚服,达成你所期望的共识。蒲柏的话很有见地,

教人时要让人觉得你不是在教他,

人所不知的事情你就说他是忘啦,(35)

进而又劝告我们,

与其言之凿凿,不如故显怯懦(36)

他可以与下面这行诗配对,但他却与另外一行相配,我认为有欠妥帖:

因为谦逊薄弱就是见识薄弱。

你要问何以见得有欠妥帖,我只好重复那两行了。

不逊的言辞不容开脱;

因为谦逊薄弱就是见识薄弱(37)

那么见识薄弱(在这里一个人竟然不幸到见识薄弱的程度)不就是为他谦逊薄弱做的某种辩解吗?这两行诗这样一改岂不是更加精当吗?

不逊的言辞只容这样的开脱:

谦虚薄弱就是见识薄弱。

不过是否如此,我当听候更加高明的判断。

一七二〇年或者一七二一年,我哥哥开始印行一份报纸。这是在美洲问世的第二家报纸,名字叫《新英格兰报》。此前仅有的一家是《波士顿新闻通讯》(38)。我记得他的一些朋友劝他不要干办报这种事,因为不可能办成功,他们认为在美洲有一家报纸就已经足够了。到一七七一年这会儿,至少不下二十五家了。但他还是照办不误,先排字,后印刷,然后就派我背着报纸走街串巷送到订户手里去。他的朋友里有几个脑子很灵光,他们给报纸写点小文章自娱自乐,这些东西给报纸赢得了声誉,需求增加;这几位文士也常常光顾印刷所,听见他们谈笑风生,讲他们的报纸如何深受赞许,我也大受鼓舞,跃跃欲试,想入他们的伙一显身手。

然而,因为还是个孩子,心想哥哥要是知道文章是我写的,他肯定会反对在他的报纸上刊印出来的,于是我设法改变笔迹,写一篇匿名文章,夜里把它塞到印刷所的门下面。第二天一大早,文章被发现了,等他的文友照例来访时,便交给他们传阅。他们轮流读了一遍,并做了一番评论,我都听见了,发现他们赞不绝口,并对文章的作者乱猜一气,提到的全是我们这地方学识渊博、头脑聪明的德高望重的人物,我真是心花怒放。

现在回头一想,当时有这样几位裁判,我算是撞了大运了:也许他们实际上并不像我当时认为的那么高明。不管怎么样,受到这样的鼓励,我又写了几篇文章(39),按老办法投送给印刷所,同样得到了认可,我始终守口如瓶,直到我那小肚子里的一点点墨水倒完之后,我才把底里披露出来。哥哥的相识开始对我刮目相看时,我哥哥却有点儿不高兴了,因为他认为这会使我得意忘形,也许这么想不无道理。也许这就是这一时段我们哥儿俩分歧不断的一大起因吧。虽说是哥哥,他认为他是我的师傅,我是他的徒弟;因此希望我像别的徒弟一样老老实实替他干活;我却认为我是他弟弟,理应得到更多的照顾,他却硬要我干一些让我掉价丢份儿的事情。我们俩争执不下,往往闹到父亲那儿,现在我想,要么是因为我一般都在理,要么是因为我善辩,反正总的来说,都是我胜诉:我哥哥性子烈,动不动先揍我一顿再说,对这种做法我真是气得要命;心想当学徒太没劲,一直希望有机会早点结束学徒生涯,机会终于来了,还真有点儿出乎意料呢。(40)

我们报纸上的一篇时政评论——针对的问题我忘了——触怒了议会。(41)议长发出拘捕令,把我哥哥抓了起来,严加处罚,蹲了一个月的大牢,我估计因为他不肯透露作者姓名。我也被抓了起来,接受了咨议会的讯问。我没有给他们任何满意的交代,他们只是把我警告了一番,便放人了事;也许他们认为我作为一名学徒理应给师傅保守秘密吧。我哥哥遭受关押,我义愤填膺,便将个人恩怨丢在一边,挑起了管理报纸的担子,并且悍然在报上向统治者们发难,哥哥对此很是感激,但别人开始对我产生了不良印象,把我看成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少年天才。哥哥获释时带来了议会的一道命令(非常蹊跷):詹姆斯·富兰克林不得继续印行名为新英格兰报的报纸。他的朋友聚在印刷所里,商讨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才好。有的建议更换报名来规避命令;我哥哥看出这样做有诸多不便,最后归结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将报纸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下印行,为了逃避议会谴责他叫学徒继续印报这个有可能落到他头上的罪名,应对的办法是把我原来的契约还给我,并在契约背面注明“完全解除”,以便必要时举证;然而为了确保他从我的工作中得到的利益,我要为学徒期剩余的时段签一份新契约,这份契约不许公开。这尽管只是一种靠不住的伎俩,但还是立即执行了;于是报纸在我的名下继续发行了几个月。(42)最后,我们哥儿俩纷争又起,估计他不敢把新契约拿出来,我便决然主张自己的自由。但钻这个空子我就不地道了,因此我现在把这看成我一生中第一批错误中的一个:不过我哥哥的烈性子使他动不动就对我拳脚相加,我满腔的怨恨,这时候对我来说那种不地道也就无足轻重了。话又说回来,在别的方面,他心眼儿并不坏:也许是我太不懂规矩,太爱惹事了。

一发现我要离开他了,他便使心眼儿不让镇上别的任何印刷所用我,为此东跑西颠,到每一个老板跟前游说,这样一来,谁也不肯给我事做。于是我想到了去纽约,因为那是离这里最近的有印刷所的地儿:我可是巴不得离开波士顿的,因为我寻思我已经把自己搞成了政府人士眼里的刺儿头;再从议会在我哥哥案件上的专断程序来看,我要是再待下去,可能很快就会自讨苦吃;更何况我在宗教辩论中出言不慎,善男信女们开始为之深恶痛绝,我成了千夫所指的异教徒或无神论者了。在这一点上,我决心已定:但我父亲这会儿又站在哥哥一边,所以我意识到,如果我企图明目张胆地走,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加以阻止。于是我的朋友柯林斯答应替我料理一下。他跟一条纽约单桅帆船的船长说好送我走。说辞是我是他的一个少不更事的熟人,把一个轻佻姑娘的肚子搞大了,现在这姑娘的朋友们硬逼我跟她结婚,弄得我既不敢公开露面,也不能明打明地出走。于是我把一部分书卖了,凑了一点钱,然后就被偷偷地送上了船,我们一路顺风,不出三天工夫,我发现已经到了纽约,离家快三百英里了,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既没有带给任何人的推荐信,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囊中又是十分羞涩。

我出海闯荡的兴趣这时候已消磨殆尽了,要不然,现在倒是可以如愿以偿的。不过由于学了一门手艺,又自认是一名熟练工,我便找到了当地的印刷商老威廉·布雷福德先生(43)(他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个印刷商,后来与乔治·基思(44)闹翻,便搬到了这里),提出给他打工。他那里活儿不多,人手够用,所以不要我。不过他说,我儿子在费城,他手下的阿奎拉·罗斯最近死了,从此他失去了左膀右臂。要是你到那里去,我相信他可以雇你。(45)去费城还要走一百英里。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乘一条小船出发到安博伊(46)去,把箱子和行李从海上运过去。在穿越海湾时,我们遇到了大风,把船上的破帆撕成了碎片,使我们无法驶进基尔海峡(47),却把我们刮到了长岛。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人,他也是一名乘客,掉进了海里;就在沉下去的当儿,我把手伸进了水里揪住了他的一头乱发,把他拽了上来,我们大家又把他弄到船上。经水一泡,他清醒了点,先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希望我能给他晾干,然后就睡着了。原来这是我早先最喜欢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的荷兰文译本,纸张优良,印刷精美,还有铜版刻插图,装潢比我见过的原文版还要漂亮。此后我发现它被译成欧洲的大多数语言,估计,除了《圣经》,它比别的哪一本书的读者面都广。据我所知,真诚的约翰(48)是把叙事和对话融为一体的第一人,这种写作方法很能引人入胜,在最有趣的部分,读者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身临其境,并在参与对话。笛福在他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宗教求爱记》和《家庭教师》等作品中模仿得很到位。理查逊在他的《帕美拉》等著作中也有同样的作为。(49)

驶近长岛时,我们才发现船到了一个不可能有码头的地方,有的只是乱石滩上汹涌的巨浪。我们只好抛锚将船头调向海岸。有几个人来到水边向我们喊话,我们也向他们喊话。然而风高浪响,我们彼此连对方的声音都听不见,哪能弄明白在说什么呢。岸上有几条独木舟,我们又是打手势又是呼喊,要求他们前来接应,但他们不是弄不懂我们的意思,就是认为这根本行不通。所以他们走了,天黑下来,我们一筹莫展,只有等着风势减弱,这时我和船主决定能睡就先睡一觉再说,于是我们就跟那个仍然湿淋淋的荷兰人一起窝到甲板上的小舱口里,浪花打上船头,水浸到我们身上,很快我们几乎跟那荷兰人一样快成了落汤鸡。就这样子我们躺了一宿,却几乎没有睡成。不过第二天风势弱了,我们力争在天黑以前赶到安博伊,我们已经在水上折腾了三十个小时,没吃没喝,只有一瓶不干不净的朗姆酒:载舟的水都是咸的。

晚上我发现自己发起了高烧,只好进舱上床。我看到什么书上说过,多喝凉水可以退烧,于是就遵照此方行事,大半夜汗出如浆,高烧居然退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过了渡口,我便弃舟步行,再走五十英里就到伯林顿(50),有人告诉我,应该在那里找到船把我送到费城。

一整天大雨瓢泼,我浑身上下全湿透了,到中午已经累得半死,只好在一家鸡毛店里歇歇脚,我在那里待了整整一夜,开始后悔当初不该离家出走了。我显出一副狼狈相,所以总有人盘根问底,我这才发现人家怀疑我是一个逃跑的仆人,有了这样的嫌疑,我就随时有被缉拿的危险。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二天我赶我的路,晚上投宿在一家离伯林顿八九英里的客店里面,老板是一位布朗医生(51)

就在我吃点心的当儿,他跟我聊了起来,发现我读过几本书,态度顿时变得亲切友好。我们的交往一直持续到他去世。我估计,他当过云游大夫,英国的城镇,欧洲的国家,没有一个他说不出详情的。他有一定的学问,脑子也灵光,却不大信教,几年后他动了歪脑筋把《圣经》改成打油诗,就像科顿(52)歪改维吉尔那样。这么一来,他将许多事情写得荒唐可笑,如果他的作品出版,一些弱智也许会受伤害,好在它从来没有出版。那一夜我就是在他的店里过的,第二天上午我赶到了伯林顿。却发现定期的班船在我来之前刚刚开走,这天是星期六,星期二之前别的班船绝对没有指望了,这真叫人丧气灰心。我先前从镇上的一位老太太那里买过姜饼,准备在船上吃,现在我只好回到她那里向她讨主意;她邀请我先在她家住下,等有了船再走。我走路走得累极了,便接受了她的邀请。她知道我是个印刷工,便要我在镇上住下,继续干我的老本行,可她不知道开业是需要资本的。她非常好客,盛情飨我一顿牛颊肉,只接受一罐麦芽酒的回报。我心想只好等到星期二了。然而晚间在河边溜达时,一条小船驶了过来,我发现它是去费城的,船上有好几名乘客。他们把我捎上了,因为没有风,我们一路都划着桨;到了半夜,还看不见城市的影子,有几名乘客一口咬定费城早就过去了,死活再不肯向前划了,有几个搞不清我们到底在哪里,于是我们朝岸边划,进了一个小湾,在一道旧栅栏附近上了岸,我们把木条拆下来生了一堆火,因为十月的夜晚已经冷飕飕的,我们就一直待到天亮。这时候我们当中有个人认出这地儿是库柏湾,在费城上面一点,我们一出湾就看见费城了,星期日上午大约八九点钟的时候总算到目的地了,便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53)

我对我这次行程的描述真可谓不厌其详,对我初次进入这座城市的记述还要如此办理,这样,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心目中将我这种匪夷所思的开局与日后我在那里露出的峥嵘加以比较。那时候我穿的是工装,因为像样的衣服还在绕道从海上往这儿运呢。我折腾了一路,身上脏得不成样子,口袋鼓鼓囊囊,塞满了脏衬衣和臭袜子;我人生地不熟,不仅一个人都不认识,而且不知道去哪儿找住处。我旅途劳顿,又是走路又是划船,又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我饿得前胸贴后背,身上的全部盘缠就是一元荷兰币和约合一先令的铜板。铜板我给了船家当路费,起初他们不肯收,因为我也出力划过船了;但我执意要他们收下。有时候一个人钱少时比钱多时出手更大方,也许是怕被人小瞧的缘故吧。

后来我在街上溜达,一路东张西望,走到市场附近我碰见了一个男孩,手里拿着面包。我拿面包当饭吃的顿数多了去了,于是问他这面包是从哪儿买的,他给我指点了一下,我立马跑到第二大街的那家面包房去;要买小圆饼,就是我们在波士顿吃的那种东西,但好像费城不做这个,接着我要一块三便士的面包,回答是他们没有这玩意儿,由于既没有考虑也不知道钱币种类不同、这里的东西大大的便宜、他家的面包叫什么名堂,我就跟他说,什么都成,给我三便士的就行了。于是他一下子给了我三个又大又松的面包卷儿。数量之多,令人咋舌,不过我还是接了过来,由于口袋里装不下,我便一条胳膊夹一个,嘴里吃着一个,二话没说就走了。于是我沿市场街一直走到第四大街,从我未来的岳父大人里德先生的门前经过;他女儿站在门口看见了我,认为我可是出足了洋相,实际情况肯定也是这样。随后我拐了个弯,顺着板栗街往前走,又在胡桃街彳亍了半截,一路上只顾吃面包,逛了一圈,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就在我来的时候坐的那条小船附近,我到码头上一口气喝下了半肚子的河水,再加上一块面包卷儿,已经把肚子撑圆了,我便把剩下的两个给了跟我们同船从河上游来的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他们正等着往前走呢。吃喝过后,劲头足了,我又在街上溜达起来,这时候街道上有许多衣冠整洁的人,他们都朝同一个方向走去;我也跟到一起,结果被领进了市场附近的一个贵格会的大聚会堂。我跟他们坐到一起,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没有听见谁讲话(54);由于前一天夜里非常劳累,又缺少休息,所以就犯困,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散会,有个人好心好意把我叫醒。因此这就成了我在费城进去过或在里面睡过觉的第一幢房子。

我又朝河边走去,仔细观察着人们的脸,我遇见一个贵格教小伙子,他的相貌我十分喜欢,我上前跟他打了个招呼,并请他告诉我一个外乡人能在哪儿找到住处。当时离我们不远有个“仨水手”招牌。他说,这倒是一个接待外乡人的地儿,不过名声不好;要是你愿意跟我走,我给你找个好一点的。他把我领到清水街的“曲棍客栈”。我就在这里吃了一顿饭。正吃的时候,有人问了我几个狡黠的问题,好像觉得我小小年纪,怪模怪样,便怀疑我可能是偷跑出来的。饭一下肚,瞌睡又来了,我被领到一张床前,衣服也没有脱,就躺下了,一直睡到下午六点,有人叫我吃饭;吃罢饭又早早睡下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床以后,我尽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去找印刷所老板安德鲁·布雷福德。我在店铺里居然看见了他老爸,这位老人我在纽约见过面,他是骑马来费城的,所以抢在了我前头。他把我介绍给他儿子,他儿子待我很有礼貌,请我吃了一顿早饭,但却告诉我,眼下他不缺人手,因为前不久刚雇了一个。不过最近城里又开张了一家印刷所,老板姓凯默(55),说不定他会雇我;要是不行,他欢迎我在他家里住下,先给我找一点零活儿干着,等找到正式一点的工作再说。

老先生说,他愿意陪我到那家新开张的印刷所去:我们找到他时,布雷福德说,老街坊,我领了一位同行小伙子来见你,指不定你正需要这么一个人呢。凯默问了我几个问题,把一副排字盘递到我手里,看我怎样操作,随后说他不久就会雇我,不过眼下还没有我可做的事情。因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老布雷福德,因此把他看作当地善待他的人物之一,便聊起了他的现状和前景;布雷福德也不透露自己是另一位印刷商的父亲,听到凯默说他指望不久就把大部分生意揽到自己手里,便问了一些巧妙的问题。提出几点小小的怀疑,引诱他说明他的全部想法,他依仗什么势力,打算怎么开展业务等等。我站在旁边,听了个一字不漏,立马就看出他们俩一个是老狐狸,一个是嫩雏儿。布雷福德把我留给了凯默,当我告诉他那老头儿是谁的时候,他大吃了一惊。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所只有一台破旧的印刷机和一副磨秃了的超大号英文铅字(56),当时他正在用这副铅字排一首悼念阿奎拉·罗斯(57)的《挽歌》,此人我在前面提到过,他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品格优秀,在镇上很受人敬重,又担任议会的秘书,还是一位挺不错的诗人。凯默也作诗,不过作得马马虎虎。不能说他是在写诗,因为他的办法是先打腹稿,然后直接用铅字排出来;由于没有底稿,只有一副字盘,《挽歌》可能需要所有的铅字,所以谁也帮不上忙。我想办法先把他的印刷机(这台机器他还没有用过,对它又一窍不通)调顺,适宜使用;答应一旦他把《挽歌》准备就绪,我就过来印刷。于是我又回到布雷福德的印刷所,暂时给了我一点零活先做着,也解决了我的吃住问题。过了几天,凯默打发人叫我去把《挽歌》印出来。这时候他又弄到了一副字盘,还有一本小册子要重印,于是他就叫我干这些活儿。

这两个印刷商我发现都不称职。布雷福德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又是个白丁;凯默虽然说有点学问,却纯粹是个排字工,对印刷一窍不通。他曾经是个法国先知(58),能表演他们的热烈激动的动作。这时候,他并不宣称信奉哪一门宗教,但有时候,哪一门都信一点;他对世道人情浑然无知,我后来发现他的性格有不少无赖成分。他不喜欢我在他那儿打工却在布雷福德家吃住。他倒是有一幢房子,不过里面没有家具,所以不能让我住:然而他让我到前面提到的里德先生家吃住,因为里德先生是他的房东。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物都已运到,所以在里德小姐的眼里,我把自己收拾得比她第一次碰巧看见我在大街上吃面包卷儿时体面多了。

现在我开始在镇上的年轻人中间结交朋友了,这些人都喜欢读书,我和他们晚上聚在一起,过得十分惬意。我靠自己的勤奋和节俭,攒了一点钱,日子过得挺滋润,尽量把波士顿忘在脑后,不想让那里的任何人知道我住在哪里,只有我的朋友柯林斯除外,他掌握着我的秘密,我写信给他,他总是守口如瓶。最后还是出了点事,把我送回了老家,时间比我打算的大大提前了。

我有个姐夫,叫罗伯特·霍姆斯(59),是一条在波士顿和特拉华之间跑生意的单桅帆船的船长。他在费城下面四十英里的纽卡斯尔听到我在那里的消息,便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我的不辞而别使波士顿的朋友们十分牵挂,并劝我放心,他们对我全是一片好心,还说,如果我肯回来,什么都按我的意思办,所以恳切劝我回去。我给他写了一封回信,感谢他的忠告,但又历数了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言真意切,使他相信我并不像他认为的那样糊涂。

殖民地总督威廉·基思爵士(60)当时正在纽卡斯尔,霍姆斯船长收到我的回信时,他们俩正好在一起,船长便跟他说起了我,还让他看了我的信。总督把信从头至尾看了一遍,得知我的年龄后,似乎非常惊讶。他说看样子我是一个才华无量的青年,应当予以鼓励才是:费城的印刷商水平很差,要是我在那里创业,成功肯定指日可待;至于他嘛,他愿意给我揽一些公家的生意,并在其他方面给我他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我姐夫在波士顿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全然不知;有一天我和凯默正在窗边干活,看见总督和另一位衣着考究的绅士(原来是纽卡斯尔的弗伦奇上校)穿过大街径直冲着我们的印刷所走来,随后听见他们到了门口。凯默赶快跑了下去,以为是来拜访他的。然而总督说要见我,说着便上了楼,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面孔,搞得我很不习惯,他见我就是一顿猛夸,说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还好心嗔怪我初来此地,为何不让他知道,并请我跟他去一家酒馆,说他和弗伦奇上校正要去那里品尝品尝高级马德拉白葡萄酒呢。我可不是一般的受宠若惊,凯默更是呆若木鸡。不过我还是跟着总督和弗伦奇上校去了第三大街拐角上的一家酒馆,他细品着马德拉酒,建议我自立门户,还把成功的种种可能一一摆到我的面前,他和弗伦奇上校都向我保证,我有了他们的面子,到时候军政两家衙门公家的生意就归我一手承包。我说不知道我父亲是不是愿意支持,威廉爵士说他给我父亲写封信,历数种种好处,不愁说服不了他。事情就这么定了,一有船我立即带着总督的推荐信回波士顿。在此期间,这个意向仍然保密,所以我照旧在凯默那里打工,总督还时不时地打发人来请我去他那里吃饭,跟我交谈时态度亲切友好得难以想象,我认为这是我莫大的荣幸。

大约在一七二四年的四月底,有一条小船开往波士顿。我向凯默请了个假,说是去看望朋友。总督把一封厚厚的信交给我,向我父亲把我美美地夸奖了一顿,并大力推荐我在费城开业的计划,说这件事一定能叫我发财致富。船在驶离海湾时撞到一个沙洲上,裂开了一道缝,海上风狂浪涌,我们不得不往外泵水,一路几乎没有停过,当然我也轮换参加。大约两个星期以后,我们总算平平安安地到达波士顿。我已经离家七个月了,亲友们没有听到我的一点音讯;因为我姐夫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写信说过我的情况。我出人意料的露面使全家惊奇不已;不过大家都很高兴看见我,对我表示热烈欢迎,只有我哥哥除外。我到他的印刷所去看他:我比以前给他打工时穿着好多了,从头到脚一身时髦的新西装,胸前佩戴一只怀表,口袋里揣着近五英镑的银币。他接待我的态度却不是十分坦荡,只是把我浑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就扭头又去干活去了。雇工们却好刨根究底,问我到哪里去了呀,去的是什么地方呀,我喜欢不喜欢呀?我可把那里说得天花乱坠,我在那里可过上了好日子;还一口咬定我还想回去。有个工人问我们在那里用的是什么钱,我掏出一把银币,摆开让他们看了看,这可是一种他们从来都不习惯的“西洋景”(61),因为波士顿用的是纸币。然后我抓住机会让他们见识见识我的怀表;最后,(我哥哥仍然心情郁闷,脸色阴沉)我给了他们一块西班牙元去买酒喝,然后就告辞了。我这次看望可把他彻底得罪了。因为后来我母亲劝他和解,说她希望我们和睦相处,将来过日子还是自家亲兄弟,我哥说,我在他的工人面前那样子羞辱他,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永远也不能宽恕。不管怎么说,在这件事上,他可是想错了。

我父亲看了总督的来信,显然有点惊讶;不过,有好几天,他尽量避而不谈;等霍姆斯船长回来后,他把信让他看了,问他认不认得基思,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随后又提出他的看法,想让一个三年以后才成年的孩子自己创业,这种指导肯定还欠火候。霍姆斯说了些他极力赞成这项计划的话;但父亲态度明朗,认为此事欠妥,最后便一口回绝。然后他给威廉爵士写了封措辞文雅的信,感谢他对我如此眷顾、大力栽培,但对帮助我创业一事还是婉言谢绝,他的意见是,我太年轻,不足以担当管理一项如此重大事业的重任,更何况筹备此事肯定会耗费巨资。

我的铁哥儿们柯林斯是个邮局的业务员,听了我对这个新国度的描述,十分高兴,立即决定也到那里去闯荡一番;就在我等候我父亲决定的当儿,他抢先出发赶陆路去了罗得岛,把他的书,一批关于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丰富藏书留下,让我把它们和我的一起带到纽约,因为他提出在那儿等我。我父亲虽说不同意威廉爵士的建议,但还是非常高兴,因为我能得到我居住过的地方的那样一位要人的好评,因为我勤奋谨慎,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自己装扮得如此漂亮:由于看到我和哥哥和解无望,他便同意我重返费城,叮嘱我对当地人要谦恭相待,努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切忌讽刺诽谤,他认为我就好来这一套;还告诉我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省吃俭用,到二十一岁,我就会有足够的积蓄自立门户,还说万一事到临了力不从心,他愿意扶我一把,走完全程。这就是我能得到的一切,此外还有一些他和我母亲表示关爱的小礼品,有了他们的认可和祝福,我再次乘船前往纽约。

单桅帆船在罗得岛的新港靠岸后,我去看望我的约翰哥哥,他已经结了婚,并在那里定居多年了。他满怀深情地接待了我,因为他一向都爱我。他的一个朋友,姓弗农,在宾夕法尼亚有人欠了他一笔钱该还了,约三十五英镑,他希望我替他把钱收下,先保管着,等他给我发话看如何汇寄。于是他给了我一份授权说明书。这件事后来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在新港,又上来几名去纽约的乘客:其中有两个年轻女子,结伴同行,还有一位是个神态严肃、通情达理的贵妇模样的贵格教妇女,还带着几名随从。我表示随时乐意给她帮点小忙,我想这给她留下了挺好的印象。因此看到我和那两个年轻女子关系日渐亲密,她们似乎还要鼓动进一步发展下去时,她把我拉到一边说道,年轻人哪,你无亲无友,似乎不谙世事,也看不明白年轻人不知不觉就会钻进去的那些圈套,我真替你担心哟,可以肯定,这两个都是坏女人,我从她们的举止中看得出来,如果你不提防着点,她们会把你诱入险境的:她们跟你素昧平生,我好心奉劝你几句全是为你好,别跟她们来往啦。起初我好像并不认为她们像她想的那么坏,于是她提到几件她耳闻目睹而我却没有留意的事情:现在我相信她说得有理。我感谢她的一番忠告,答应照她说的去做。到达纽约时,这两个年轻女子告诉我她们住在哪里,邀请我前去看望,但我没有去。幸好没有去:因为第二天船长发现丢了一把银勺子和别的几样东西,这些都是从他的舱房里拿走的,知道这两个是一对妓女后,他弄了一张搜查证去搜她们的住处,找到了赃物,让这两个女贼得到了惩罚。这么看来,虽说我们在行程中躲过了一个暗礁,但我认为躲过了这一劫对我而言更为重要。

在纽约我找到了我的朋友柯林斯,他比我早到了一些时候。我们俩是发小,经常在一块儿读同一本书。但他的条件好,读书学习的时间比我多,学数学是个奇才,所以我的数学远不如他。我住在波士顿那会儿,我的大部分闲工夫都花在跟他聊天上了。他一直是个克己勤奋的后生;他的学识深受几位牧师和绅士的敬佩,似乎在有生之年大有出人头地的希望:可就在我离家出走的这段日子,他养成了喝酒的习惯;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和我听到的别人的议论,我得知他来到纽约后天天都喝得烂醉如泥,而且行为非常古怪。他还赌博,输光了钱,所以我只好替他付店钱,还得支付他去费城的盘缠和在费城的生活费:真是搞得我焦头烂额。当时的纽约总督伯内特(62),也就是伯内特主教的儿子,从船长那里得知乘客中有一个青年带了很多书,便希望船长带我去见他。于是我登门拜访了他,我本来要带柯林斯一起去,可他喝得不省人事。总督待我非常客气,还领我参观了他的藏书室,这是个很大的藏书室,我们就书和作者聊了半天。这是让我享受其眷顾之荣的第二位总督,像我这样一个穷孩子,真感到喜出望外。

我们前往费城。途中我收到弗农的那笔欠款,要是没有这笔钱,我们就很难走完全程了。柯林斯想受雇于某个账房;不过人家发现他不是满身酒气,就是行为不端,虽说他有推荐信,但一直求职未果,只好与我同住一个房子,食宿费由我一人承担。得知弗农的那笔钱款后,他便一个劲儿地向我借钱,还满口应承一有工作立即还我。天久日长,他借得太多,我想起来就苦恼万分,要是人家叫我汇款,我该如何是好。他的酒还是照喝不误,我们有时候为此发生口角,因为酒一上头,脾气就大了。有一回,跟另外几个年轻人在特拉华河上划船,轮到他时,他坚决不干:他说,好好划,我要回家,我说,我们才不给你划呢。他说,你们非划不可,要不咱们就在水上熬个通宵,你们看着办吧。别人说道,咱们划就划呗,这有什么?但一想到他别的所作所为,我心里不是滋味,所以就是不划。他赌咒发誓非逼我划不可,不划就把我扔进河里,他踩着横坐板向我扑了过来。他一靠近我伸手就打,我把手在他的胯下一拍,顺势往上一举,将他倒栽进河里。我知道他是个游泳好手,所以并不担心;但当他回过身就要抓住小船的时候,我们又划了几下,让他够不着。每次他靠近船时,我们就把船再划几下,将船移开,并问他肯不肯划。他就是气死,还是决不答应划船;不过眼看他就要体力不支了,我们就把他拉上来;黄昏时将他湿淋淋地送回了家。此后,我们就难得客客气气地说一回话了;一名西印度船长受托为巴巴多斯(63)的一位绅士的儿子们找一名家庭教师,正好碰上他,便同意带他过去。他便离我而去,答应一领到钱就立即汇给我,还清那笔债。然而,此后他就杳无音讯了。

动用弗农的这笔钱是我一生中最早犯的大错之一。这件事表明:我父亲认为我太年轻不能经管重大事业的判断不无道理。然而威廉爵士读过他的信后说他过于谨小慎微。人和人有天壤之别,年长难保事事谨慎,年幼未必处处唐突。他说,既然他不肯帮你开业,那我来帮你好了。给我一张清单,列上需要从英国购买的东西,我派人去采购。等你有能力的时候,再还我好了;我决心在此地开一家好印刷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说这番话时,他一脸的诚恳,所以我对他话中的意思没有丝毫的怀疑。迄今为止,我一直对在费城开业的提议严加保密,现在我仍然守口如瓶。如果有人知道我在依赖总督,很可能更加了解此公的朋友会劝我打消这种念头,因为我后来听说,随意许诺,无意履行,这就是他人所共知的德行。然而又不是我求的他,我怎么会想到他的慨然许诺是空口说白话呢?我相信他是天下最好的人之一。

我交给他一个小型印刷所必需设备的清单,我估算大约值一百英镑。他欣然同意了,但又问我,要是我亲自到英国现场挑选铅字,保证样样东西质量上乘,这样岂不是更有好处。他说,这样一来,你可以在那里结交一些人,在图书销售和文具买卖上建立通信联系。我同意这么做是有好处的。他说那就准备一下,乘安尼斯(64)的船走吧;这是一条年航班船,是当时往返于伦敦和费城之间的唯一船只。安尼斯的船几个月后才起航,所以我继续给凯默打工,心里还是牵挂着柯林斯从我手里拿的那笔钱,天天担心弗农会讨要,不过,几年过去了,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我想,我忘了提及这样一件事:在离开波士顿的初次航行中,由于布洛克岛(65)附近的海面上风平浪静,船上的人便动手捕捉起鳕鱼来,捞上来了很多很多。在此之前,我一直坚守着不吃荤的决定;因此遇到这种场合,我同意特赖恩师傅的看法:捕鱼是一种无因的谋杀,因为鱼没有造成也无法造成任何伤害,可以让人名正言顺地去屠杀它们。这种见解似乎蛮有道理。不过我原先还是很爱吃鱼的,把鱼从煎锅里热气腾腾地取出来时,香气扑鼻,叫人馋涎直流。有一阵子我在原则和喜好之间颇费踌躇;后来想起来,鱼被剖开时,我看见小鱼被人从它们的肚子里取出来:于是我想,如果你们互相吞食,我为何不可吃你们呢。这样我就安安心心地吃起鳕鱼来,而且跟别人一样继续吃下去,只是偶尔回头吃吃素。这么看来,做一个理性的动物倒是一件十分方便的事情,因为人想做一件事,它总能使人找出一个或造出一个理由来。

我和凯默和睦相处,看法倒还一致;因为他丝毫没有怀疑到我有自己开业的打算。他热情不减当年,又喜欢辩论。因此我们有过多次争论。我习惯用苏格拉底辩论法跟他周旋,提一些表面上离题万里的问题,然后步步逼近切入正题,往往使他陷入为难和矛盾的境地,引他钻进圈套,最后他变得战战兢兢,令人喷饭,如果不先问一句你打算由此推定什么呢,就连我最平常的问题也不大愿意回答。不管怎么说,这使他对我的辩论能力评价极高;所以他郑重提议他和我通力合作筹建一个新教派。由他宣讲教义,我来将反对者一一驳倒。当他开始给我解释教义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对此我不敢苟同,除非我也可以有自己的一点看法,引进我的一些观点。凯默留着长胡子,因为在摩西律法的什么地方说,胡须的周围不可损坏(66);同样他在每周第七日守安息。这两点是他的根本。我却无一喜欢,但同意接受,条件是他采纳不吃荤主义。他说,我担心我的身体扛不住。我叫他放一百个心,这样对身体反而更有好处。他平时吃饭不知饥饱,我倒想看看他半饥半饱的样子,从中寻寻乐子。他同意试试看,如果我愿意奉陪的话。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坚持了三个月的素食。饭菜由一位女街坊做好定时送来,我给她开了一份菜单,列了四十样菜,变着花样给我们准备,单子上没有鸡鸭鱼肉,这样独出心裁,由于便宜,每周花不到十八个便士,所以更适合我当时的情况。此后的几个四旬斋我守得最为严格,从普通饮食变为斋戒,又从斋戒变为普通饮食,尽管突然,却没有丝毫的不便:所以,有人建议,饮食的改变应顺其自然,循序渐进,我看这没有多少道理,我继续高高兴兴地过着小日子,可怜的凯默却苦不堪言,他对这项计划烦透了,渴望埃及的肉锅(67),便要了一只烤猪。他请我和两个女友前去共享,也许由于烤猪上桌太早,他又馋得受不了,没等我们来,已经被他吃了个净光。

在此期间,我已经向里德小姐求爱了。我对她满心敬佩,无限爱慕,而且有理由相信,她对我也是这样:但是由于我远行在即,我们俩又都十分年轻,刚刚十八出头,所以她母亲认为,明智的办法是眼下不要操之过急,等我立业之后,成家便水到渠成了。或许她认为我的期望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牢靠。

这段时间,主要跟我交往的有查尔斯·奥斯本、约瑟夫·华森和詹姆斯·拉尔夫(68);他们都爱读书。前两位是镇上一位出名的租约起草人查尔斯·布罗克登(69)的文秘;后一位是一位商人的办事员。华森是个虔诚实在的青年,为人正直。另外两个疏于宗教原则,尤其是拉尔夫,他们像柯林斯一样,一直被我搞得心绪不宁,为此他们俩也让我吃尽了苦头。奥斯本对朋友通情达理,坦诚忠信,富有爱心;但在文学问题上太爱品头论足。拉尔夫头脑灵活,举止斯文,能言善辩;我认为我再没有见过比他更健谈的人了。他们俩都酷爱诗歌,并且开始试作一些短诗。星期天我们四个经常出去散步,钻进斯库基尔河附近的树林里朗读诗作,讨论读书心得,十分惬意。

拉尔夫有意钻研诗歌,深信自己会在这一方面出人头地,从而发财致富,他宣称最优秀的诗人刚刚起步时和他一样,也一定错误百出。奥斯本劝他不要想入非非,还一口咬定他没有诗歌天赋,不要心猿意马,还是一心一意精通自己的业务,再说在商道上他也没有资本,只有兢兢业业、严格守时才可以担当起商务代理的任务,等有朝一日学得本领再自立门户。我赞成用写诗来自娱自乐,进而改进自己的语言,但不可好高骛远。基于这种考虑,于是大家建议:下次聚会,每人拿出一首自己的作品,共同观摩,相互批评,各自修正,以求改进。因为我们着眼于语言和表达,所以不考虑原创问题,于是大家说好下次的作业就是把描写上帝降临的《诗篇》第十八篇(70)加以改写。聚会的日子快到了,拉尔夫首先来找我,通知我他的一篇已经完成,我告诉他,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有心思,所以什么也没有写。于是他让我看看他的东西,征求意见;我十分欣赏,因为我觉得是篇力作。他说,奥斯本总会把我的东西说得一无是处,只是出于嫉妒,所以万般指责。不过他并不嫉妒你。所以我希望你把这篇东西留着到时候权当你的拿出来。我就装作没有工夫,交个白卷好了:我们看看他会怎么说。说好以后,我立马照抄一遍,好让它显得是我自己的手笔。我们见面了。华森的诗作先读:其中有一些清词丽句,但也有不少败笔。接着读了奥斯本的作品:好了许多。拉尔夫秉公点评,指出了一些毛病,但对其中的佳句大加赞扬。他自己却拿不出东西。我缩头缩脑,一副要求宽恕的样子,说了些时间紧来不及修改之类的软话,然而任何借口都不行,我必须把东西拿出来。于是诗被一读再读,华森和奥斯本甘拜下风;并毫不含糊地交口称赞。拉尔夫冷冷地批评了几句,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我却大力辩护,不肯示弱。奥斯本反对拉尔夫的意见,并说他当诗人提不起来,当批评家也好不到哪里;因此就不屑于再辩论下去。他们俩一起回家了,奥斯本更是对他所认为的我的作品一顿猛夸,他说刚才他之所以有所保留,是怕有当面奉承之嫌。他说,谁能想到富兰克林居然能有这样不同凡响的表现;有绘声绘影之功,翻江倒海之力,火山喷发之势;甚至更胜原作一筹!他平常交谈时,似乎词不达意;吞吞吐吐,错误百出;可是天哪,他真是妙笔生花啊!再次碰头的时候,拉尔夫揭露了底细,原来我们把他耍了,于是奥斯本被大家嘲笑了一番。这件事让拉尔夫下定决心要当一名诗人。我竭尽全力劝阻,但他还是继续走笔瞎诌,直到有一天蒲柏(71)才把他治服了。不过他后来成了一名挺好的散文作家。他的情况后面还要讲到。

然而,其他二位我也许再没有机会提及了,所以就在这里交代几句,几年后华森死在我的怀抱里,我的悲痛真可谓撕心裂肺,因为他是我们这一伙中的佼佼者。奥斯本去了西印度,成了一名杰出的律师,也赚了钱,却不幸英年早逝。我们俩曾做过一次严肃认真的约定,先死的一个如有可能,应该对另一个做一次友好探访,告诉他见到的另一个国度的真实情况。但他从来没有履行过自己的诺言。

总督似乎喜欢跟我在一起,所以老叫我到他府上去;他帮我开业的事总是作为一件铁板钉钉的事情挂在嘴上。我要带的除了给我提供购买机器、铅字、纸张等所必需的钱款的信用证,还有他为我写给几位朋友的推荐信,他与我约定什么时候信就会写好,到时候我就去拿,我已经跑过多少趟,时间总是一推再推。这么拖来拖去,一直拖到航船扬帆离开的日子,而船的行期也已多次推迟,最后我去辞行取信的时候,他的秘书巴德博士(72)出面告诉我,总督忙得不可开交,信正在写,不过会赶在航船之前到达纽卡斯尔(73),把信在那里交给我。

拉尔夫尽管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但还是决定陪我远航,据认为他打算建立一种联系,以便获得商品做代销生意。不过我后来发现,他由于对妻子的亲属不满,便有意把妻子撇给他们,再也不回来了。跟朋友告过别,与里德小姐海誓山盟过后,我就坐船离开费城,船到纽卡斯尔停靠。总督果然在那里。可是当我去他寓所的时候,他却打发秘书接见我,传达了天下最礼貌的口信:他因为事务缠身,此刻无法见我;他会把信送到船上,还衷心祝愿我一路顺风,早日归来,等等等等。我回到船上,有点迷惘,但仍然未起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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