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Lead
谢谢你,让我曾经爱过你
有人说:“最深邃的爱都是‘见人羞,惊人问,怕人知’的,因为一旦公开,就会走样和变味。”暗恋就是这样一种深邃的爱,密密柔柔、浅入浅出,不是生离死别,不是歇斯底里,哀号啼哭,只有那种久违了的遥远而单纯的眷恋。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拥有一段不为人知的爱,那是最初的悸动,内心的暗涌。当懵懂地开启心扉,住进一个或许永远停留,或许只是暂时路过心头的人,那么,这一切,都将是美好的开始。
小学的时候,并不懂得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只是觉得班里的某位女孩很好看,梳两个高高的大辫子,眼睛大大的,脸儿圆圆的,穿一件花裙子,走路一蹦一跳,好不活泼,笑的时候脸颊梨涡浅现,是那么好看;班里的某位男孩,不像别的男孩那样淘气邋遢,永远干干净净,不欺负女同学,成绩优秀,老师同学都很喜欢他!
于是,那时的我们:
喜欢她(他)回答问题的样子;
喜欢她(他)埋头写作业的时候认真的样子;
喜欢她(他)在课间游戏的样子;
喜欢她(他)每次上下课路过自己身边的样子;
喜欢她(他)与别人分享零食、玩具的样子;
喜欢她(他)儿童节表演节目的样子;
喜欢她(他)下雨天穿两个大雨鞋故意踩着水走路的样子。
如今的她(他)早已为人妻为人夫,为人母为人父,偶尔听闻她(他)的消息,依然会在心头想起她(他)的样子,依然衷心地希望她(他)永远温暖美好,幸福安然。
中学的时候,自认为自己已经是个大人,开始臭美,也懵懂地知道了一点点什么是喜欢,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每个阶段都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出现让我们的青春荷尔蒙蠢蠢欲动,扎马尾的女孩或者是阳光清秀的少年!
于是,那时的我们:
喜欢她(他)早上在拥挤的食堂打饭时和同学聊天的样子;
喜欢她(他)在夏天的傍晚搬着凳子在教室外学习的样子;
喜欢她(他)在校园体育比赛中英姿飒爽的样子;
喜欢她(他)唱歌的时候自我沉醉的样子;
喜欢她走路的时候,马尾左右摇摆的样子;
喜欢他双手插兜,低着头思索,故作深沉的样子;
喜欢她的沉静安然或者是泼辣奔放;
喜欢他的温文尔雅或者是桀骜不驯。
如今的我们早已天涯各安,彼此之间少有联系。现在想来,那些完成的、未完成的,好像都太过遥远而变成了最为美好的回忆。
高中的时候,那年的我们才十五六岁,第一次在校园里遇见她(他),初秋的阳光很好,她(他)从逆光的方向走来,带着这个青春特有的笑,温暖安静且张扬!
于是,那时的我们:
喜欢她(他)高傲冷艳,遗世独立的样子;
喜欢她(他)写的那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喜欢她(他)晚上在自习室里安静学习的样子;
喜欢她(他)笑起来照亮天空的样子;
喜欢她甩着长发,轻舞飞扬的样子;
喜欢他弹着吉他,哼着曲子的样子。
彼时,我们已经知道了暗恋的痛苦。我们随着她(他)的快乐而快乐,她(他)的悲伤而悲伤。就这样怀揣着自己的小心思,走过了自己的花季和雨季。
大学的时候,独自踏上了远行的火车,开始了一段远离家乡的求学之路。我们成熟了,也变得低调了。喜欢宅在宿舍,不擅与人交流。喜欢上她(他)依然会藏在心里,依然会犯暗恋的错,然而,我们却再也不会忘记自己!
暗恋,就像是一场醒着的梦。时时刻刻,想着,念着,甜着,痛着,依旧爱着,恋着,等着……缤纷与暗淡交织,幸福与痛苦轮回,幻想与现实碰撞。
那些年,我们有笑,有泪,喜过,悲过,遇见了,别离了,而她(他)变成了心头的朱砂痣,永远也无法抹去。
1.我曾那样纯粹地喜欢你
喜欢你,
这是我心头最深的秘密,
我怀揣着它,走过你的四季。
林月珍:张世豪的篮球,那天捡到的,张世豪的球鞋,他的脚很大,十号半吧。
孟克柔:你怎么还会有他的周记啊?
林月珍:你看他的字好丑哦,那天我去办公室交作业,顺手就拿出来了。
孟克柔:这是什么?
林月珍:这是我自己做的。
孟克柔:你还画了爱心……这是什么?
林月珍:他喝过的宝特瓶。
孟克柔:你连他喝过的宝特瓶都留着。
林月珍:你怎么乱丢啊……他的蛙镜,这是他的圆珠笔,喜欢他那么久就只能偷偷拍他的照片,我这样是不是真的很没用。
……
林月珍在自己的房间里,搬出她的百宝箱,如数家珍似的给孟克柔看自己的收藏品,那些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的垃圾,在这个暗恋张世豪的小女生眼里,却是最要紧的东西。这是电影《蓝色大门》里的一个片段。
第一次看《蓝色大门》是在2004年的夏天。彼时,刚结束中考,我在一个门可罗雀的小网吧里,花了5块钱,开了一台机子,缩在破旧的沙发上看完这部电影。说实话,那时的我并没有看懂这个定格在夏天的故事,只是林月珍对张世豪的苦苦暗恋,让我感同身受。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年少青涩的时候,谁没有过暗恋呢?我也曾像林月珍那样简单而纯粹地喜欢过一个人。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刚上中学的小丫头,对于爱情,只能算是懵懂。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天蓝的纯色衬衫,洗得泛白的牛仔裤,旧旧的帆布鞋,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眉目。他向我走来,一步,两步,三步,我慌张地转过身,却拿余光偷偷地瞄他,终于,他打我的身边侧身而过,进了我隔壁的教室。我紧张得手心沁出汗水,这样的感觉太过微妙,竟让我找不到任何一种词语来形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自此,我总是习惯在校园里搜寻他的影子,如果发现他的身影,我就会不由自主地紧张,整个人都会变得极不自然,但是,内心又是那么地渴望能够看见他,哪怕远远地看一眼也好。
在极度的自我矛盾中,我总是像小偷怀揣着赃物一样,内心惴惴不安,表面漫不经心地从他的教室门前走过,如果正巧能够看见他,我会愉悦一整天,如果看不见他,内心则会无比失落。
知道他放学的时候有晚走的习惯,我放学的时候也故意晚走一会儿。所以,我们总是一前一后地去车棚取自行车,一前一后地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一前一后地穿梭在同一条街上,虽然为此我绕了很远的路,但是依然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于是我也像林月珍一样在日记本里反反复复地写他的名字。
林月珍一遍又一遍地用张世豪的圆珠笔写他的名字,以为等墨水写完,他就会爱上自己,而当时,我的心里也有类似的期许吧。
喜欢他那么久,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告诉他,甚至于没有勇气去主动认识他,哪怕只是做一个朋友。所以,他并不认识我,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但是,在我的心中,他却在那个青涩懵懂的年纪里,一路陪伴着自己。
我想,幸好那时的我们都少不经事,否则,这样明显的痕迹,怎能让人看不穿?只是每当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依然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淡蓝色的身影,也曾懊恼,当时的自己不够勇敢,辜负了那样纯粹的第一次心动!
那个年少时候喜欢过的人,你还好吗?我想你一定不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沿着你的足迹,走过一千多个日子,曾那样毫无指望地喜欢过你,纯粹地,傻傻地喜欢过你!
秋海棠
花语:单相思
2.一张黑白照片
人生是这样短,
短到我忆起这一幕光阴,
仿佛昨日。
001
前段时间流行晒旧照,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大堆相册,躺在床上一本一本地翻过去,在泛黄的照片中,一张张纯净的笑脸,纪念着青春最为肆意的美好!
在一本相册的一角,贴着一张两寸的黑白照片,那是一个充满稚气的少年,修剪整齐的头发,浓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眼睛因太过张扬的笑容而微眯着。
“嘿,给你看我的中学毕业照。”男生从桌肚里摸索了一阵,摇晃着手里的两寸小照片。
“噗,这么丑。嘴都快咧到耳朵了,耳朵好像米老鼠,咦,眼睛到哪去了?”女生抢过照片,无比毒舌地嘲笑着男生。
“有那么丑吗?”男生无比颓丧。
“嗯,也不是丑得那么惊天地泣鬼神,你可别给别人看。这样吧,我帮你保存,我保证不让别人看到。”女生说完就把照片夹进了自己的日记本。
男生默默地妥协了。
那时,我们刚上高中,他是我的同桌。我喜欢欺负他,他总是憨憨地一笑,从不与我计较。其实,我并不是喜欢欺负他,而是喜欢看他被我捉弄的时候,憨憨的样子。
这张照片就是这样被我强取豪夺来的。只是,他并不知道,他的照片在我的日记本里夹了三年,三年时间,总计一千多个日子,日记本换了几个,它却跟着日子行走着,总在我写日记的那一页。直到后来,我摒弃了写日记的习惯,它才被贴到了这本相册里。
002
彼时,恋爱还是被禁忌的话题,却也有些学生,偷偷地传纸条,偷偷地拉小手,××喜欢××的流言蜚语也层出不穷。男生促狭地笑,女生嘻嘻哈哈地互相打趣,在青春荷尔蒙的促使下,青春年少的心,蠢蠢欲动。
教室里有关我们的流言,不是没有听到过。大多数时候,我们都选择装聋作哑,不予理会。实在敷衍不过去,才会辩驳几句。然而,这样的事,本就不是辩驳得清的,你越是辩解,越是被人认作是此地无银。
那日午后,他不在教室,不知道是何原因,后座的男生又带头起哄,编排我和他的事,我的性子原本大大咧咧,并不会因为一个玩笑而生气,但是那时我特别害怕自己内心的秘密被发现,于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我大声吼道:“请不要再把我和他扯在一起说事,告诉你,我跟他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不料话音刚落,我便发现他站在后门,双手抱胸,斜倚在门框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们上演的这场闹剧。
我尴尬至极地呆立在原地,脑子里一片混乱。
人生是这样短,短到我忆起这一幕光阴,仿佛昨日。他到底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至今我都不知道。只记得,在上课前,他面容平静地问了我一句:“你真的就那么讨厌他们把我们凑在一起吗?”
我摇头又不是,点头也不行。只是摆了摆手,哈哈一笑道:“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们坦坦荡荡的怕什么。”
“哦,也是,玩笑而已。”良久,我听到他似喃喃自语地说道。
我木然地看着他的侧脸,心里有一丝丝酸涩。
自那以后,我不再肆无忌惮地欺负他,他也更显沉默,那种疏离似乎在我们之间加了一道若有似无的墙,我走不出去,他也迈不进来。
003
17岁,高考结束,顺利毕业。大学开学,我去了遥远的北京,离开家的那天正好下雨,爸妈送我,车窗上的雨不断滑下,窗外一片模糊。
火车开走,19个小时,到北京西站下车。
那趟火车里,满载了我的怀念,我在火车上给那个早成空号的电话号码疯狂地发着短信,我知道他不会看到,只是被我压抑的情感强烈要求得到释放。
林徽因说“记忆的梗上,谁不有两三朵娉婷”,是啊,谁的记忆里都有一个刻骨铭心的人。不知道他的记忆里我扮演什么角色,但我知道,我记忆的梗上,穿过我文字的是他微笑的脸。
是的,多少年过去了,不知道为何,还是会因为每一个季节的变换,每一日的黄昏,或是某一个瞬间的心绪悸动,在轻轻闭上双眼的那一刻,常会想起他面容平静地问我:“你就真那么不想他们把我们凑在一起吗?”这所有的情景,不只一次地重现在我的脑际。
话别像风一样,让日子一晃竟是多年,有些事情早已无所谓他知道不知道,无所谓在某一时刻,他是否与我拥有过同样的悸动,因为我相信自己经历过的一切体会,都是我们最真实的存在。
只不过,现时的他和我,已恍如隔世。
天竺葵
花语:偶然相遇、我不会忘记你
3.年华是封无效信
若时光可以倒流,我只想回到初见你的时候,
在寒冷的冬日里带着夏日的阳光翩然而至的少年,
你是怎样让我把你在记忆里长留?
001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地这么想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地流转
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地成长
生命与告别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
……
罗大佑的这首《光阴的故事》是我们都喜欢哼唱的歌曲。彼时,年轻的面孔,青涩的声音,并不了解光阴,也没有故事!但是,他的声音是极好听的,就像清风拂面的感觉,带着春日里暖暖的阳光,以及淡淡的青草香。
其实后来,耳畔还是常常有他哼唱的声音出现,抽丝剥茧一般,他的模样便也渐渐出现在眼前。
002
认识他的时候,是人人都忌讳爱情的雨季,我14岁,上初二,他是转校生,老师让他坐在我的前排。
他是优等生,同学眼里的好榜样,老师心里的好学生。而我是一个上课喜欢偷看小说,自习的时候喜欢说话,下课的时候咋咋呼呼的问题学生。
刚开始,我是极讨厌他的,讨厌他的傲气,讨厌他总是如众星捧月般高高在上。我从不主动与他说话,也不像其他同学那样向他请教问题。就这样,我们以井水不犯河水的姿态一前一后地坐了一年。
初三的时候,面临中考。突然之间我有了一种紧迫感,成绩平平,拿什么去考重点高中,考不上重点高中,我又该何去何从?
“学习成绩这么烂,要怎么办呢?”一日,因为对未来的迷惘,我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感叹。
“我可以教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无比真诚,让我不得不放下对他的成见,从此他便成了我的小老师。
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他的书卷气,所以我也慢慢地变得沉静起来,不再暴躁,不再轻狂,并学会体谅一些人和事。课后也很少咋咋呼呼地呼朋唤友,而是静静地坐在教室里,或者看书,或者在发呆。
有时候想想,我还真要感谢他,如若不是遇见他,我的性格也许依旧糟糕,我也许不会发现书中的奥妙。
我越来越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每天早上,我都会早早地去学校,然后趴在桌子上边看书边等他。我会先看到他的身影映在窗帘上的剪影,然后他人出现在教室门口。这是我一天中最为期待的时刻了。
在我没有意识到那个或许会有爱情发生的年代里,爱情或许早就悄然而至,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
我想这就是爱情。
在那个我还没来得及懂得爱情的季节,爱情就这样偷偷地发芽了,就像春日的竹笋,“噌噌噌”不停地往上长。
003
听到很多闲言闲语,他从不理会,依然给我讲题,记住我喜欢与不喜欢的东西,时时逗我开心。只是他不知道,其实他一点也不适合开玩笑,他的玩笑都很冷,和他的性格一点也不符。他是那么温暖的一个人,就像冬日的阳光,让人贪恋。
“你真适合当老师,耐心真好。”记得有相同的一道题,他很耐心地给我讲解了五次,我还是学不会,当时我崇拜地说。
“其实我一点也不适合当老师,也没有耐心。因为是你,所以才有耐心。”他很认真地回答。
“有你这样的好朋友真好。”虽然听到他这样的话,我的心头已经小鹿乱撞,窃喜地认为我在他的心中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依然波澜不惊地如此说道。
我想,那时的我,在他的心中一定是与别人不相同的,一定是的。
时间犹如指间沙,在不知不觉中,悄悄从我们的指缝中流逝。中考结束,在他的帮助下,我顺利地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他也如愿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
吃散伙饭的时候,大家围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静静地望着人群里跟大家说说笑笑的他,明亮的双眸,洁白的牙齿,以及永远雪白如新的衬衫……以前从没有这样认真地看过他,每当他回过头来跟我说话的时候,我都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找他讲题的时候,也只能用余光偷瞄他白色的球鞋。突然想到,自此以后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眼睛胀得难受,我强忍着悲伤,没有哭出声来。
“看什么呢?想得如此入神。”他突然坐到了我的身边。
“呃,没什么,这些人,以后就很少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了。”我说。
他突然看着我,很认真地说:“其实,我真的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是个胆小鬼。”
我愕然,是啊,聪明如他,我那些小心翼翼却又拙劣的掩饰怎么能逃得过他的眼睛呢?我的心里一痛,那些我从来没有说过的话,原来他也是知道的。那么,他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他,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什么。
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和另外一个男生走在我后面,昏黄的路灯,将他的影子投在我的前面,就如他投放在教室窗帘上的剪影一样,我所能大胆地去看的,也只是他的影子而已。
那天,直到他们把我送到我家楼下,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的道别只是普通不过的“再见”。我以为我不会难过很久,却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之后的几年里,我都没有缓过来。
004
分别以后,我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他,对最好的朋友也不曾提及。所有人都以为他对于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同学,都以为我已经忘记他了,但是我知道我没有。
我经常在草稿纸上写他的名字,然后草稿纸上都是他的名字,日记本里也到处是他的名字。只要听情歌,就会想到他,然后眼泪就不停地落下。
高一那年,“非典”闹得厉害,在这个节骨眼上我感冒了,虽然被学校隔离的是我,但是当时我却担心的都是他,很怕他生病,很怕再也见不到他。
暑假的某一天,好友到我家来看我。她对我说,她刚到母校去转了一圈,在学校她看见他了。好友走后,我哭了很久,虽然自己没有见到他,但是悬着的心总算落下来了,至少他现在好好的,他没事。
高二的某个周末晚上,我去看望年迈的爷爷奶奶,回家之后,妈妈说我的一个同学打电话找我,出其不意地听见了他的名字,我很错愕。后来妈妈找出那个电话号码,让我回个电话给他,我恍惚地接过电话,紧张地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声音,正当我想着如何跟他说第一句话的时候,电话接通了,却是一个彪悍的女声。
原来,这是一个街角报亭的公用电话,那个女人并不认识他。那晚,我在被窝里哭了很久,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他那天为什么打给我。
高三是紧张而忙碌的日子。记得那天吃午饭的时候,在食堂里偶遇初中时候的一个男同学,于是我们坐在一起吃饭,闲聊的时候,突然说起他,还说他有问起我。结果,那天下午的数学测试,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考什么。
高中三年,我都在很努力地学习,不只是当时我对学习感兴趣,更主要的是我要努力奋斗,考上一所好大学,只为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能与他并肩同行。
当时的我,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如愿以偿,可是浑浑噩噩的,最终,我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最后只能上了本市的一所二流大学。而他则不负众望地从这个南方小县城,走进了令无数学子艳羡的燕园。
他在未名湖畔的故事我注定无法参与,我们之间的距离也注定会越拉越远。
005
每年假期的时候,我都盼着能够开一次同学聚会,想着也许会再见到他。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我们才第一次开了初中同学会。临到聚会的日子,我却突然害怕见到他,纠结了很久,还是决定去了,想着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应该早已不一样了,该释怀的终须释怀。
出门之前,我整整梳了四次头发,走出门了又回来照了一下镜子,确定并无不妥,方才出发,我这才发现自己有多紧张。
因为在家里磨蹭太久的缘故,我迟到了,但是他没在,我也不好意思向旁人打听,他是否参加,就这样心不在焉地等待着。
后来,陆陆续续地又来了一些人,他也来了。几年的时光,足以让一个人改头换面,他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老成稳重。
他依然是众人的中心,满面春风,谈笑风生。后来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的话和他的表情,都让我发现,他早已不是那个在年少的时候给我讲题的温暖少年。
那一天,我喝了很多酒。我恍惚听见他说:“其实,那个时候我喜欢过你,喜欢那个骄傲的,不把我放在眼里的女孩。”
往事一幕幕倒退,回到散伙饭的那晚。
他说:“其实,我真的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是个胆小鬼。”
原来,他的话并不是让我抛弃对他的幻想,原来,他只是想对我说,他跟我一样是个胆小鬼。
我喝下一大口啤酒,满嘴苦味。年华是封无效的信,他喜欢的是当时那个他眼里的骄傲女孩,我喜欢的是曾经那个优秀得视若神明的男孩。而多年以后的今天,他们都已经消失在时光的洪荒中了。
聚会结束后,他送我回家,我们并肩同行,却相对无语。到我家楼下,道别,转身,突然之间泪如雨下。
再见,已回不到从前,只是会记得,曾经有一个人,真的真的温暖过生命!
006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地这么想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地流转
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地成长
生命与告别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
……
窗户上的阳光,如同斑驳的过往,暖暖地洒在我的心上。
若时光可以倒流,我只想回到最初的最初,那个在寒冷的冬日里带着夏日的阳光翩然而至的少年,你是怎样让我把你在记忆里长留?
我想,以后再也不会有那样一个人,让我如此地想念了。
迷迭香
花语:拭去忧伤,留住美好回忆
4.你是我心中“同桌的你”
我的记忆里,
永远有这样一个人,
即使,
你早已不在我的生命之中。
001
一朋友问,最美的爱情出现在哪里?
在最紧张的学习阶段,在情窦初开的季节里,身边有一个人,有一个学期甚至几个学期的自然相处。然后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
这种感情最纯最真最美,能让人一生回味。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林轩在身边是一件何等幸福的事。
002
林轩是我高中的同桌,一个非常奇特的人。
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整个高中阶段,似乎都是短发白衬衫牛仔裤的形象,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
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子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决定一切,所以即使整日疯闹,林轩仍算得上是一个好学生,这让那群安安静静的淑女们对林轩既羡慕嫉妒,又无可奈何。
男生则普遍都很喜欢她。
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只跟女生玩的男生,而林轩赢得了几乎所有的男生的认可。只是这认可里有没有其他什么感情我不敢说,但我自己却是没心没肺地把她当作我的“兄弟”。于是,我们成了一对奇特的好哥们,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上,我们还被评选为“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我也很奇怪,为啥我俩这么地能折腾。
应该讲林轩待我真的不错,我有些偏科,对物理、化学极端憎恶,有一次考试化学还不及格,物理还创造过三次8分的纪录,为此林轩不厌其烦地帮我串习化学和物理。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林轩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了个比较硬气中性的名字,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的话,那我以后有了女儿,我一定会给她起一个英气的名字,我不止一次这样想。我对林轩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脸一红,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王筱就勉强批准吧。
高考前只有林轩知道我对王筱“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王筱,且被王筱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003
王筱是我人生的另一段传奇。
她也是我的同桌,初中的同桌,高中则只有同窗的缘分。和林轩相反,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女孩,很甜很温顺的样子。与她在一起,再粗鲁的男生也大声不起来。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林轩是因为林轩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王筱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简单,王筱是大家心中公认的校花,虽然大家没有选过,但大家这点共同的价值观还是有的。
林轩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王筱“执迷不悔”,屡败屡战,说如果她觉得我爱王筱理由充分的话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傻傻地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哲学家样子:爱上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的。
无论林轩解化学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林轩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传说中的公鸭嗓。
林轩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当她是个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浙江一所理工大学,林轩理所当然地进了北京那所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王筱则到浙江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浙江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林轩天南海北地扯皮。林轩依然力图帮我追王筱,而且已经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可惜的是,那时候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004
林轩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我心中顿时泛起一丝涟漪,可惜仅仅只是涟漪一现而已。
那次同学聚会,林轩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王筱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林轩的长发,竟然两次把林轩叫成了王筱。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林轩,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然清楚,追上林轩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林轩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个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应该没这个实力吧,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对这种长期写信的生活有些厌烦,放弃了继续写信给王筱,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由头,只是关系淡了,淡到了自然而然可以终结的地步,这让我很无奈也很悲哀。
林轩说我可笑,八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
我没心没肺地说,王筱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
林轩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
我一愣,期期艾艾地乱说,“你们俩差别太大……,我倒是想找你啊,可你非得找个比你强的人,我哪行啊!”
林轩做忿忿状,“你别岔开话题,是我长得难看吧,难看得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其实,林轩一点都不难看,可能是高中时的她强加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一见到她,我只能仰视,只能把她当作哥们,否则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
两个年轻的男女,曾经还是同桌,你让我怎么相处?
要我喜欢她,说实话,我在心里是有想过,是有点期盼,但实在是没底。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卑微如尘,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要我跟她以普通的男女朋友交往,就像我跟班里大多数女生一样,不行,因为我俩缘分实在太深。
005
大学快读完了,林轩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林轩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有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是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我正在为自己的选择纠结的时候,林轩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
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着不知如何是好,跟林轩同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成长,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
林轩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那一刻,耳边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儿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信发出后,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有点后悔,有点忐忑,只感觉心里好乱。
林轩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就有些冷场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林轩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林轩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林轩,直到四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信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林轩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林轩的清华,但尚属名校。林轩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那一刻,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我感觉自己可能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种深深的刺痛感开始在心中泛滥。我怀疑,这是林轩在向我道别。
006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林轩。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道如何向林轩开口。林轩太了解我了。
不知道林轩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惴惴不安地等。
整整等一个月后,林轩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王筱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林轩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朋友、哥们,还是女朋友。
果然,林轩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室友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些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林轩的电子信箱,学室友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林轩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林轩给我的信,或者,林轩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王筱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脏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了她了:“他有她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她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它的男人一样学会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林轩,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007
经年流逝,你最可贵。
如果,可以选择回到某个时间点,我愿意选择十七岁,那个不懂爱,憧憬爱的年纪。
如果,可以选择遇见的人,我仍然愿意,在那段时间里遇见最初的你。
如果,还可以选择对你说一句话,我想说,对不起,我一直以为那不是爱。
时至今日,那些记忆里的印痕,慢慢地淡成故事,偶尔,我会用清浅的文字,描摹隐约的温暖,某些渐行渐远的情节,缓缓地在纸上行走,温软缠绵!
双生花
花语:错过的爱
5.一个人的夏天时光
后来的我终究明白,
我喜欢的,其实不是那个人,那段经历,
而是当年那个羽翼未丰但依然执迷不悔的自己。
遇见他的那个夏末,我的世界里,清凉的薄荷遍地。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在接待新生队伍中拎过我沉重的行李:“来,给我。”我还未来得及道声谢谢,抬起头时,就沦陷在他暖暖的笑容中了。
那一刻,炎夏的知了停止了奏乐。我只能听见那个白衣胜雪的男子的发梢,在微风中碎碎作响。我在他帮自己安排好宿舍的间隙,悄悄地记下了他胸前工作牌上的名字。
还没有开始的大学生活,从此又多了一份绚丽而多彩的期待与憧憬。
上天好像了解我的心事一样,分班的时候,我又见到了他。不过这一次,他是我的辅导员老师,我是他带的第一届学生。
为了能和他接触,我自告奋勇地请缨当班长,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主动站出来任班干部。我不知道,那个曾经在中学时代会因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而害羞脸红的女生,现在怎会如此地无畏大胆。
除了每天上课外,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他的办公室里帮他的忙。大一的新生有太多的问题要处理。
作为他左膀右臂出谋划策的我,让才25岁的他第一次带班,就成为了9月底教学科评出的全校优秀辅导员之一。
那个时候,他激动不已,像幼儿园里得到大红花的小朋友,满脸喜悦。我的心,也荡漾起来。
我喜欢看他笑;我喜欢看到他手足无措时孩子般着急的表情;我喜欢看到他被学生夸奖时,若隐若现的害羞;喜欢看他眉宇间浅浅的褶皱……
只是,我从没有向他表白。可以这样默默地喜欢着、迷恋着,就够了。我想。
直到凤凰花开的时节,在毕业前的合影照上,我看见他依旧展颜欢笑着走过来,只是在他的左手边,多了一只纤纤玉琢的右手。那天的阳光不是很刺眼,但我还是在仰起头时,流出泪水来。从此,我锦绣的青春,一片荒芜。
毕业散伙饭上,他独身一人来了。说起四年来大家共处的时光,好多人都哭了,我也哭了,只是这止不住的泪水,多了一份不舍与遗憾。很多人都拥抱了他,我也抱了他,和前面的几个女同学不一样的是,我把嘴唇贴在了他的皮肤表层,差一点就吻下去了。
几年后,从他人口中得知他结婚了,生子了的消息,内心再无波澜。原来,所有的初见都是美好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青春韶华都会面目全非。
李碧华说,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
我这才恍然。那时候刚刚春心萌动的我,恰好遇到了他。四年前我喜欢过的,也只是人群中那个有些特别的男子罢了。
后来的我终究明白,我喜欢的,其实不是那个人,那段经历,而是当年那个羽翼未丰但依然执迷不悔的自己。
大波斯菊
花语:初恋、少女纯情;永远快乐
6.青春的记忆,总与单车有关
看不见的,看见了。
要遗忘的,记住了。
夏风轻轻地划过天际,
没有一丝痕迹,
仿若那些年恍然的欢喜和恍然的忧伤。
她叫江小渔,素白的小脸,淡色的瞳仁,马尾常常跟着轻快的步伐而左右摇摆,青春而张扬。不可否认,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江小渔有一辆很漂亮的单车,我曾数次看到几个小混混站在自行车边上,意欲盗窃。我不敢招惹那几个混混,所以只能将自己装成车主,嘀咕一声:“钥匙又丢了,又要等老爸来接了!”小混混走后,我就飞速地弯下身去,将自行车的气门芯拔掉。
放学后,江小渔发现自行车的气门芯没了,急得团团转。我骑着单车从她边上经过时,想对她说:“我载你走吧!”可是每一次这句话都不曾说出口。
在那个青涩的年代,有些事情总是显得可笑而又单纯。仔细想想,同班三年,我竟没有跟江小渔说过一句话。
那个自习课上,我终于鼓足了生平最大的勇气,小心翼翼折好一个千纸鹤,慌乱地扔给了江小渔。那张纸上写着:“江小渔,今天放学后,我载你回家,好吗?”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一只大手出现在我面前,敲了敲我的桌子,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我吃惊地看见,那手里拿的分明就是我扔给江小渔的千纸鹤!
是我扔的时候被老师发现了?或者是江小渔暗示老师下来拿的?再去看江小渔,她正低头写作业,一如既往的沉默。
那一天,我没有拔江小渔的气门芯,放学时经过她的身边,在抬头的刹那,我发现她那孩子般的眼神,满是疑问地看着我。我脸一红,慌乱地骑上单车走了。我终于明白:喜欢上一个人,注定是要卑微的。
高考如期而至,考语文时,作文主题要求是“青春无悔”,题目自拟。我毫不犹豫地在上面写下了六个字:十七岁的单车!
那个暑假,我骑着单车逛遍了这个小城,却再也不曾遇见江小渔。她被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特招了,全家也跟着搬到了北京。
再次回到母校,已是四年后。一次同班主任谈起作文,他笑呵呵地说:“当时我们班有两篇作文题目是相同的,都是《十七岁的单车》。一篇是你写的,另一篇是江小渔。”
我怔了一怔,看着老师似笑非笑的表情,突然领悟:他其实早已知道我那段朦胧的恋情,之所以会在自习课上没有说什么,仅仅是因为他是位懂得方法的教师。
那晚我特意请老师吃饭,我们又谈到那节自习课上的字条。他笑着说:“虽然只有两个字,可我一直都记着呢!‘好的’就这两个字。其实是江小渔传给你的,当时之所以没找她谈话,是因为她是女生,怕影响她学习,这点你不介意吧?”
我傻傻地笑着,心里仿佛打翻了五味瓶。那个晚上,我骑上一辆单车,去了一趟城南。一路上,我想象着车后带着一个女孩子,一个叫江小渔的女孩子……
一段时间后,我在校园报上发现了一篇散文,上面写着:“……只是那个男孩从来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在他破坏了那么多次我的单车之后,我却从未想过换个他找不到的地方停车。为什么单车罢工之后,我宁愿走路回家,也不要让别人载。那是因为,我也有一个期盼,偷偷希望有那么一次,他在弄坏我的单车之后,对我说:上来吧,我载你回家!”
文章署名是江小渔。
雏菊花
花语:纯洁的爱,深藏在心底的爱
7.梅子黄时雨,重逢与别离
想来,我们都只是对方的匆匆过客,
我们的相遇只是电影里的一个剧本。
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001
那是一个夏末的黄昏,漫天金色的彩云,扑面而来的暖风中带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凉意,我坐在路边灰黄的木椅上,读着一则忧伤的故事。
他背着黑色的背包,戴着青色的鸭舌帽,慢慢靠近。
“小妹妹,知道白桦林居怎么走吗?”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充满着久远的、回忆的味道,这个声音如此熟悉。
“小妹妹,你知道白桦林居怎么走吗?”他见我没反应,紧接着提高音量又说了一遍。见我似乎还是没什么反应,他转身正欲离去。
“是白桦林居吗?我家就在那儿。”我注意到了他脸上的倦容,暗自为自己的反应迟钝感到惭愧。
他开心地笑了。我仔细地端详他的脸,白净的脸,黑框眼镜,如同阳光般温暖灿烂的笑容。
这样的面容,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在哪里见过呢?
我们默默地向前走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恰好可以挤进另一个人,这样的距离依然可以让我准确地嗅到他身上淡淡的药草香。
为了打破彼此之间的沉默,我编了一些笑话,他也很配合地笑着,时不时还很感兴趣地注视着我的眼。我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可爱,至少我喜欢他的微笑,以及看自己的时候,专注的眼神。忽然间,他下颌一些金色的胡茬闯入我的眼帘,一瞬间,我恍然明白,身边的这个男人与我相遇在十年前。
002
十年前的我正读小学三年级,那个春天的梅子雨淅淅沥沥地连着下了三个星期,父亲因为重病住院了,和父亲同住一个病房的就有他。
记忆中他花季少年英俊的脸上总是浮现苍白的颜色,还有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痛苦。那些日子,我每天中午要给父亲送饭,所以经常看见他。之所以会把他记住,不是他帅气的外表和戏剧般的命运,而是一包话梅。
那时的他,轮廓鲜明,脸却惨白,每天中午,他妈妈会给他带很香的饭菜,但他总是有气无力地拒绝。饭后的他,总会被妈妈塞进一颗酸酸的话梅。
我总是看着看着,不停地流口水,又小心翼翼地咽下去。
“爸爸,我想吃话梅。”我背靠着凉凉的墙壁,低着头,嗫嚅着,声音低到我自己都听不见。
“等爸爸病好了,就给你买。”爸爸小心地安抚着我,懂事的我也并不执着。之后爸爸又问了一些家里的琐碎之事,然后就打发我早些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再来的时候,连绵的雨突然停了,金色太阳的光透过玻璃窗,洒在白色的床上。爸爸和他正在热烈地聊着,两个人的脸上被阳光照着,苍白的笑容也变得特别温暖。我跟爸爸说,姥姥特地做了他最爱吃的辣鸭子,突然一包话梅就那样落在我面前。
“小妹妹,帮我尝尝好不好吃?”我看见他笑得很开心。
但依然羞涩,拘谨,不敢触碰。
“还不快谢谢哥哥。”爸爸说完,赶忙笑着拿起一个红的苹果,让我送他。
“哥哥,给你。”我扭扭捏捏地捧着苹果,他用双手接住,噙着笑看着眼前这个黄毛丫头。我抬起头,看见他灿烂的笑,立马回报一个灿烂的笑容。速转身,跑出房间。
003
往事如电影一样在眼前一一闪现,不知不觉间,夕阳已经跌下地平线,橘黄色的路灯开始变得暧昧起来。
我望着眼前的他,几度想开口去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但又害怕他早已忘记,犹豫之际,听到他说:“有心事吗?”
“如果有,又怎样?”我调皮地反问,他无奈又歉意地笑了,饶有意味地看着我。
“十年前,你是不是在第三医院住过院?”我见他并不生气,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他有一瞬的错愕,随即笑着问道。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爸爸那时在你的旁边。”我有一丝丝的失望。
“噢?”他看着我,似乎在努力地搜寻着记忆。
我看着他疑惑的表情,早已明白,他已忘记。我停止了说笑,只在嘴角留下不易察觉的微笑。他倒觉得是他的错了,想着笑话逗我笑。
半个小时的路程,两个人似乎走了一个小时,或许更久。
天在不经意之间变得暗沉了许多,天空的残阳早已被乘着狂风而至的乌云层层覆盖,我催他快些走,但似乎来不及了,幸好知道是雨季,我随身带着一把伞。
暴雨如瓢泼一样哗啦啦地倒下来,我指着对面那幢标有白桦林居的建筑说道:“你看,前面就是你要去的地方。”然后把手里的伞塞在他的手上,不待他回答,便转身冲进了狂风骤雨里。
他挥着手叫我回来,我回给他一个笑容,迅速消失在雨里。时至今日,想着他那时急急的表情,我便情不自禁地笑了。
那天回家之后,我全身湿透,不出意外地得了一场重感冒,这场感冒像那年的梅雨一样,足足持续了三个星期。
004
也许有的事情在时间的长河中太过微不足道,人们早就忘记了,他也忘记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怀念。
生活究竟在期待着什么?对于相濡以沫和相忘于江湖,我真不知道该选择哪一种,虽然很难说爱你到终老和想念到哭泣,究竟哪一个更好?
有些人从我们的生命中走过,脚步太轻,多年后,也许就寻不到踪迹;脚步太重,又不能算是过客匆匆;那么,关于他,我该在心里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印记?
想来,我们都只是对方的匆匆过客,我们的相遇只是电影里的一个剧本。
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丁香花(紫)
花语:初恋;羞怯;青春的回忆
8.所谓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
总是能够变得简单。
我喜欢你,没有什么目的。
只是喜欢你。
001
5岁,她是院子里的公主,可爱漂亮,所有的人都喜欢她。他是爱流鼻涕的闯祸精,调皮捣蛋,所有人见了他就头疼。可是在她面前,他就会变得很笨或者很乖,她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岁,他们每天背着书包一起上学,牵着小手一起回家。她长得很漂亮,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他们揪她的手背扯她的头发,她疼得直哭。他就会忽然出现在她身边,对所有男孩子说:“她是我妹妹,不要欺负她!”
7岁,下大雨的一天,放学回家要经过一条小河,因为雨的关系涨了不小的水。他们脱了鞋子过河,她突发奇想,想看小船。于是她把鞋子放在水里,让他在下面一点的地方接住,结果,因为水流太急,鞋子被冲走了,于是他背她回家。其实他也只是个孩子而已,回到家听说她鞋子被水冲走,他被他爸妈打了一顿。
8岁,上体育课,她见他一个人站在台阶上发呆,悄悄从后面猛推了他一把,他冷不防却激灵地猛跑了下去才不至于摔倒,可即便是这样还是崴了脚,他痛得流了眼泪。她慌了,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哭,她也被吓哭了,知道自己闯了祸。看到她哭,他流着眼泪笑着说没事,回家他对家里人说是自己摔的。
9岁,他爸爸因为意外突然去世,她看见他红红的眼睛,表情呆滞,没了往日傻呵呵的笑,她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只从兜里拿了自己的糖放在他的手心里。后来的后来,她想,那个时候应该给他一个拥抱的,只是那个时候不懂得。
002
12岁,他们上初中,不同班。每周回家,他都会把她的包背在自己身上,他的个子老不长,看上去还没她高,这时的他不流鼻涕了。
13岁,初中小孩已经懵懂地懂得喜欢,很多男孩子给她写信,也有人威胁他不许和她走得太近,可是一到周末她就去他教室喊他回家。
14岁,他初中毕业她复读考高中,其实他成绩很好的,只是不再读书了,没有他周末一起回家替她背包她总觉得缺点儿什么,可是不知道到底缺什么。
15岁,她高一,他在家里和本家亲戚一起学盖房子。她一月回一次家,偶尔看到他只是笑笑然后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