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新英格兰学生 A New England Student

T.S.艾略特传—不完美的一生(林德尔·戈登文集) 作者:[英] 林德尔·戈登 著


第二章 新英格兰学生
A New England Student

哈佛毕业后的一天,艾略特走在波士顿街头,忽然置身一种奇异的寂静(silence),仿佛行走在分开的海面之间。1910年6月,他写下一首题为《寂静》的诗。这首从未发表的诗或许是他对永恒(1)(timeless)时刻最早也最明晰的表述:

城市的街巷上
有闹热的人潮,
人生的细浪千头万端
争执烦扰,喋喋嘈嘈,
却忽然退落,分开碧波——
这正是我们久候的时刻——

就在这终极的时刻
生命变得值得过活
经验的海域幽深广袤
咄咄逼人,浪急风高
却又此刻忽至寂寥
无论你对此作何感喟
这静谧都令我深深敬畏
除此之外,别无所有(2)

二十一岁上的艾略特经历过一次在他看来许多人一生里都会经历一两次的、难以言传的体验。“你可以管它叫通灵,也可以叫它心灵短暂的澄明”,他在别处这样说。艾略特在闹市中体验的宁静类似爱默生在波士顿公地“乐而生惧”的感受。对一些人来说,这样的时刻属于正统宗教生活的一部分,而对于其他人,比如爱默生,这样的时刻就是终极的、自足的,心怀感激地接受。至于艾略特,这样的记忆将一直留存在他此后的岁月里,不断撩动他、提醒他还有一种他不能把握的体验。

这寂静降临于一颗有所准备的心灵——他已在“等待”这一时刻的降临——而艾略特的笔记本记录了他在麻省剑桥的本科岁月里这段准备的过程。在母亲的影响下,艾略特熟读了赋予个人心灵之光以权威的爱默生。在新英格兰度过的这段心智日渐成熟的时间里,与爱默生的影响相辅相成的,还有艾略特独处的习惯,对十九世纪法国诗人那疏离而陌异的声音的发现,以及他对家族守则、哈佛的各种俗套与波士顿风气逐渐滋生的怀疑。青年艾略特身处的波士顿早已不是清教道德统治下的“老波士顿”,而是一个走下坡路的社会。艾略特为世纪之交的波士顿惋惜不已——在这个时候,就算他去波士顿以外的其他地方,也大概一样会为这些地方惋惜——然而,波士顿的斯文,尚智,对文化、阅历和欧洲的渴望也并非没有影响他。

很少有人能在自身时代的图景尚不完整且十分隐蔽时就对它有所感知,艾略特做到了。他在波士顿的上流社会与贫民区中间翻拣着对他的时代和地方的了解,并在早期作品里加以呈现—《普鲁弗洛克》《序曲》,甚至《荒原》。艾略特反抗着情感的怠惰,道德的朽坏,在《荒原》中将一战后的英格兰当作它们藏污纳垢之地,但这些罪恶却源起自艾略特少年时代那个世纪初的美国。

艾略特的同代人,批评家约翰·杰伊·查普曼(John Jay Chapman)曾指出,艾略特与之抗争的朽坏实质是美国无孔不入的商业思维。这种思维对真理、爱与宗教无动于衷——而这些恰是艾略特所竭力挽回的。“我为我们失去了的旧式教养而惋惜,”查普曼说,“但我也知道,这类旧式教养从来就不大对头。美国人从没发自内心地活过。”这样的看法并不新鲜。霍桑、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一定也曾为同样的问题所困。内战之后,美国东部的上流社会淹没在无所适从之中,这也是艾略特接触这类情绪的开始。他的阶级不再占据道德的高位,取而代之的是那些不屑费心思考、想得越少干劲越足的人。《波士顿人》(The Bostonians,1886)呈现的就是有教养阶级的去道德化:“这是一个神经质的、躁狂的、嘈杂的、伪善的时代,一个被高谈阔论、虚假的精致、言过其实的担忧和娇气的感伤充塞的时代,我们稍不留神就将被平庸主宰,那最软弱、最沉闷、最浮夸的就将大行其道。”艾略特对这样的沉闷深有体会,也深为他自身阶级的惰性所扰。

圣路易斯生气勃勃的庸俗并没对艾略特的性情造成什么严重的威胁或蛊惑。但波士顿却困扰着他和他的同类。“我厌恶人类,”亨利·亚当斯这样说,并将其归咎于波士顿,“波士顿蚀坏我们的心。我感觉到了……我认得出这奇怪的病症。”在他心智走向成熟的日子里,艾略特居住的这座城市在心灵和生命上都是残缺的。这座城市最古老最杰出的那些居民——清教徒的后裔们——已经被商业团体夺走了他们的政治与道德力量。新英格兰望族的上流文化也在蜂拥而至的移民中受到了挑战。对桑塔亚那(Santayana)来说,他们的暮气源于他们抱持不放的、上流社会的假斯文(genteel):“严肃的诗歌,深奥的宗教(如加尔文主义),这些都是不幸福的生活在吐露自身时的欢乐,但如果一种斯文的传统不允许人承认自己的不幸福,那么严肃的诗歌与深奥的宗教也就向他们关闭了大门。”庸俗就成了他们的恶。在波士顿的后湾,不计其数的窗户绝望地见证着彼此的悲欣与得失,但这些都从未在城市里掀起一丝波澜。灯塔街上鳞次栉比的,是艾略特家族、密尔家族、布拉德家族,柯立芝家族与帕克曼家族自以为是的公正和得体:他们代表着不受贵族世袭制的阴影侵扰的布尔乔亚的胜利。亨利·亚当斯在1906年就曾说过:“我对圣西门(3)和罪都充满了渴望。”

将艾略特引入波士顿上流社会的是他的叔伯克里斯托弗·罗兹·艾略特(Christopher Rhodes Eliot),一名杰出的一位论教牧师,也是艾略特家族中一直留在城里、积极参与城市事务的一支。他与查尔斯·威廉·艾略特(Charles William Eliot)是近亲,后者是一位威严的化学家,时任哈佛大学的校长,是波士顿市长、国会议员萨缪尔·阿特金斯·艾略特(Samuel Atkins Eliot)之子。萨缪尔·阿特金斯·艾略特通过姻亲关系接触了波士顿上流社会的核心圈子——他的一位姐姐嫁给了这个圈子的核心人物安德鲁斯·诺顿(Andrews Norton),一位妹妹嫁给了在1817到1835年间担任哈佛大学教授、并兼任出版商的乔治·蒂克纳(George Ticknor)。这个社交圈深深浸淫于一位论的价值观,得体的举止也因此尤为重要。这个波士顿就在艾略特的骨血之中,但他在这里却像个局外人一样疏离。后来,艾略特在一些诗里描画波士顿人,特别强调了他们盘根错节的“血缘关系”——在这个圈子里人人都是亲戚。在这些诗里,“南希堂妹”笨拙地逆反她假斯文的姑妈们。她的逆反与清教徒热忱的反抗不同,不过是纤弱而无趣的任性:抽烟、喝酒、攀登新英格兰的山岭直到“穿过它们”。书架上最受欢迎的十九世纪作家——爱默生与阿诺德——既允准着姑母们的扭捏作态,又默许了这少女的自我表达。这些诗里也有富有的“海伦·斯林斯比小姐”。她居住在城中最时髦的街区,尽心尽力地遵守着她的圈子里那些秘密的准则,好把真正的生活关在门外。对她来说,生活中重要的是她的四个仆人、小房子(大宅子反倒落了俗气)、宠物和房子里的德累斯顿钟。艾略特自幼受到祖父生前无私奉公的理想熏陶,对寓于这类毫不利人的利己行为中的荒唐深有感喟。这些诗里还有“哈丽雅特表妹”。诗里一位年轻人投递给她《波士顿晚报》—这份报纸就取代了她的真实生活。这个憔悴的年轻人在精神上刚与拉罗什富科颔首作别。他在波士顿的街道上穿行,就好像是在时间里跋涉。

在艾略特看来,这上流社会“还没有开化(uncivilized)”,“但它又优雅得让开化和文明都望尘莫及”。在一定程度上说,他对波士顿的理解让他对这座城了如指掌;他讨厌它,但这厌恶并不说明他丝毫不受它的影响。他身上就不自觉地带着些十九世纪末波士顿的气质——刻板的举止,慵懒的神态,对生活许多方面都保持距离,还有痛苦的自我觉察。亚当斯如是评价自己这一代人——也是艾略特抵达波士顿时正决定着这座城市面貌的一代人:这群人的想法与本性都一模一样,唯一能让他们彼此区分的是“利己主义的程度不同”。“我们像透过显微镜那样看透了彼此。我们看一眼对方的眼睛,就什么都明白了。就连哈佛也不能免俗——一位论主义让所有人都浅薄着。我们对世界一无所知——真的一无所知!上帝知道我们对自己的无知一清二楚!自我怀疑变成了内省(一种战战兢兢的自我觉察),变成了对美国不耐烦的厌恶,对波士顿的敌意……我们是粗制滥造的欧洲人,而且——上帝啊!——你把我们造得多浅薄啊!”

艾略特在自己的阶级里找不到活力,就将搜寻的目光投向贫民区。他后来说:“艺术家对那可怖的、肮脏的、恶心的事物的省思,是追求美的艺术冲动之不可或缺的另一面。恰恰是这一面敦使人创作。”抱着追寻污垢的愿望,艾略特先是到了罗克斯伯里,接着又到了北剑桥(4),但发现肮脏和贫穷对生命的摧毁并不亚于体面的波士顿街区。贫民区的腐臭让他恶心,破败的房屋也让他沮丧。就波德莱尔的影响来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学的姿态。波德莱尔教给他“现代都市的藏污纳垢之处”拥有诗性的可能,告诉他“卑污的现实与幻象可能合二为一,如实道来与异想天开能够并排呈现”。在圣路易斯时他还没有读过波德莱尔,也就对城市的荒凉不以为然;波士顿让他初次感受到商业城市的恐怖、嘈杂与城市居民对这一切丑恶的耐受。在为《序曲》做铺垫的两篇《北剑桥随想》(‘Caprices in North Cambridge’)中,他描写酒瓶、碎玻璃、脏兮兮的窗格、被人踩踏又和草皮混在一处的污泥、坏了的手推车,还有在排水沟里搔痒、羽毛腻成一团的麻雀。他的思维停落在城里布满灰尘、罐头盒、砖瓦残骸的空旷荒地,并在其中感到残忍的满足。他对这一切害怕却又深深着迷。在这里,他的学业——那些学院里堆成小山的整洁的定义与规律——显得那么遥远,但这里带给他的触动是在哈佛找不到的。这是他遭遇的第一个荒原,而此后他将把这个场景据为己有。

虽然从圣路易斯来到波士顿的经历改变了艾略特,但哈佛本身几乎未曾给他留下什么印记。1906年12月到1907年2月间,学校还把他放进了留待观察的试读生名单,因为他尽管“出勤记录非常好”,但“学习进度落后于大多数新生”;他就这样“混”过了大学生活的头两年。他糟糕的成绩似乎印证着中学时候的表现平平,但有两位教师的确触发了他的成长:白璧德(Irving Babbitt)的课程陶冶着他,布里格斯院长(5)也曾充满感染力地向新生朗读多恩的诗歌。

艾略特从未对哈佛的社交生活置评,但对查尔斯·威廉·艾略特在1869到1909年间任期内的哈佛有所了解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提到那种冰冷的气氛。在一位学生的回忆里,那儿“冷得像条冰柱”。约翰·杰伊·查普曼则称艾略特校长为哈佛的“冰川纪”之父。亨利·亚当斯解释自己为何辞去教授职务时说,麻省剑桥是个荒漠般的社会,北极熊在这里也会饿死。而在艾略特校长还未履职的1867年,年轻的亨利亚当斯就告诉兄弟威廉,“麻省剑桥的生活……跟墓室最里层一样活泼”,这儿没有什么社交,“只有可怕的对社交的模仿”。在他眼里,麻省剑桥根本不存在社交的概念。它鼓励教授勤于发明,却不鼓励他们相互交谈。“詹姆斯·罗素·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路易·阿加西(Louis Agassiz)、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这些最活泼、最友善的教授们本来能让这儿像伦敦或巴黎一样快活,但在这里却费尽了气力要挣脱束缚,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社会管他们叫教授,他们也必须总戴着这头衔,一刻也不得歇——对他们来说,社交就是不谈公事的教职员工大会。”

在艾略特还是研究生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来到哈佛访学,他发现身边的同事都勤勉与自负得不可思议。艾略特在《阿波利纳克斯先生》(‘Mr Apollinax’)里就尽情嘲讽着他们和他们与罗素的关系。根据诗中的场景,他与罗素去一位自命不凡的富勒先生家中作客。罗素看不惯这位和母亲一同装腔作势模仿英式风度的房主。在艾略特快活的笔下,罗素用他热情的谈吐、婴儿般天真的笑容和自在的大笑向这位教授的文雅姿态发起进攻。贵妇“弗拉库斯太太”、“钱宁-奇塔”教授和夫人都对他的举止疑惑不解,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失仪,只好把注意力集中在柠檬片和咬了一口的杏仁小甜饼上。艾略特在艺术收藏家杰克·加德纳(Jack Gardner)夫人宅邸的茶会上初次见到罗素,立刻就与这个外乡人一见如故。在他的想象里,白桦林中腼腆的青年与这位浑身散发热情的绅士在十八世纪的弗拉戈纳尔笔触轻巧的田园画里结盟了。罗素也迅速将他引为同好。“那儿有我的学生艾略特,”他随后在家信里写道,“——他是这儿唯一一个开明人(civilized)。”

那时哈佛的学生们并不住寄宿学院,而是通过俱乐部相互聚会。艾略特也照做了,他住在麻省剑桥一块叫做“金海岸”的、有口皆碑的上流区域,加入了不少俱乐部,但几乎没有交到能开阔他眼界的同伴。他的室友是胖墩墩的霍华德·莫里斯(Howard Morris),艾略特在弥尔顿学院时期的中学同学,喜欢喝酒吃肉,对艺术毫不在意。放眼四周,尽是“混日子的人”,得到“绅士的三分”就心满意足地去纽约过上四天的周末。艾略特加入了《哈佛呼声》(6)编辑部,但这份杂志最多不过带来些“乐子”而已。而南方俱乐部又是个“饮酒打牌的地狱”。但他觉得不能放任自己错过这些经历,于是强迫自己参加这些违背他天性的活动。他勤勤恳恳地参加双伽玛社交俱乐部,参加了几次他们的入会仪式和潘趣酒之夜。他瘦高的身影也偶尔出现在白金汉礼堂和布拉托礼堂的舞会上,迷人,腼腆,像个巫师一样神神秘秘。他更常光顾的是学生会楼顶《哈佛呼声》的内部办公室,与一个名叫“私印”(Signet)的作家俱乐部成员开组稿会,喝朗姆茶,在小图书室里伴着钢琴上永无休止的德彪西读书。他为自己的体格自卑,于是常去阿普利楼地下的奥古斯特体育馆,照着“桑多体系”锻炼胸部,希望能把胸围扩到46英寸。对大多数同学来说,艾略特有点像个一直在罗素楼、霍利约克屋的宿舍或者阿普利院42号深居简出的隐士。他也总把自己隐藏在“蛇妖拉弥亚般的微笑”之后。

艾略特乐得变成一个孤立的文化现象,对他来说:

来自上一代人的帮助和鼓励是什么、感觉怎样,能带来如何有益的激励或误导,我一概不知。在1910这个数字或能代表的时代,文学上没有谁可供师法。没错,亨利·詹姆斯教给我很多,或许还可能更多……但至于那时成名的其他作家……他们全都活在另一个世界里。(7)

艾略特后来回忆起自己还读过叶芝:“但那是早年的叶芝。他的诗对我来说凯尔特的黄昏气息太浓了。除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那些酗酒自杀死因各异的人之外,几乎再没有什么人了。”同为《哈佛呼声》编辑的W.G.廷柯姆-费尔南德斯(W.G.Tinckom-Fernandez)向他展示了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的《欢欣》和《人物》。“这对你的胃口,”他对艾略特说,“你应该会喜欢。”但艾略特对它们并不感冒。对他来说,这些诗“依旧是花哨的老派浪漫主义,剑侠题材(cloak and dagger)那一套”。

除了三两个老师和一些针对用意大利语阅读但丁的精彩指点,哈佛并没带给艾略特多少灵感。哈佛的教育重理轻文(艾略特从未修过理科课程),因为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校长认为人格的培育不过是女人的事。“被遗忘的艺术只能枯死”,艾略特的兄长小亨利·韦尔·艾略特在1902年感叹。(8)表兄弟弗雷德·艾略特在1910年也写道,“古典学在哈佛已经死了”——因为它无助于铺路造桥、操控市场、赢得战争。对于普通的哈佛本科生,古典学“不是男人做的事”。按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教授的说法,人格的培养所需要的东西多不过一个五尺高的书架。

在英文系,艾略特选修了科普兰(Copeland)教授在1908至1909年间的写作课,课程讲授戏剧效果的铺排和引人入胜的新闻体。艾略特是少数——其中也包括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约翰·多斯·帕索斯(Johm Dos Passos)、范·怀克·布鲁克斯(Van Wyck Brooks)和乔治·桑塔亚那——与教授趣味相左的人之一。“我从没和他真正合得来。”艾略特回忆说。这种感觉也是相互的。科普兰用不耐烦的不解回应这位学生古典的挑剔。他对艾略特说:“年轻人的莽撞估计你到了中年也不会有。”

在哲学系,艾略特一直对威廉·詹姆斯的乐观精神、对人之能动性的信赖以及多样化而非终极的真理无动于衷。詹姆斯著名的《实用主义》出版于艾略特在哈佛的学生时期,但他毫不为之所动。他曾表示实用主义错在将人作为一切事物的尺度。帕尔默和桑塔亚那的课对他则更有用些。乔治·赫伯特·帕尔默(George Herbert Palmer)是一名接受过公理教牧师训练的伦理学教授,在学生面前表现得就像个听人告解的神父,“从不为罪行震惊,从不让罪人绝望”。他教授艾略特前苏格拉底派哲学,带领他阅读赫拉克利特。艾略特注意到,最高的善恰恰结合了最伟大的智力活动与对身边的神性最大程度的接纳。

艾略特在晚年曾反复提及自己从未喜欢过桑塔亚那。乔治·桑塔亚那是一位西班牙裔哲学家,他在哈佛能够独树一帜,不仅因为他无可挑剔的优雅举止,还因为能选入他小班授课的优秀学生凤毛麟角,连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校长都亲自过问。艾略特曾评论桑塔亚那的哲学“只是对他自己的包装,而并非对事物的兴趣”,并把这样的态度叫做“女子气”。但他无论如何还是阅读了桑塔亚那的《三位哲学诗人》,书中认为但丁是用诗歌阐发哲学系统的一类诗人。1920年,在第一篇关于但丁的随笔中,艾略特就借鉴了这本书的观点,称但丁的诗歌包含着“有诗以来对情感最综合也最有序的表达”。但丁叙述里由地狱经炼狱到达天堂的旅程为艾略特自己的旅程提供了样本。桑塔亚那本人排斥天主教会的清规戒律,但或许还是将自己对仪礼与形式之美的向往传递给了学生。

1909年的秋季学期,艾略特选修了桑塔亚那的历史哲学,同时还选修了白璧德的法国文学批评。白璧德的名言是“在出现配得上文学之名的作品之前,须先有完善的批评体系作基础”。白璧德要求学生广泛阅读古典作品,时刻警示他们现代世俗社会的种种危险。艾略特后来因白璧德不信宗教而冷落了他,也曾惋惜他人文主义的欠缺,但他承认白璧德一度心系宗教——他曾告诉学生,天主教会或许是西方唯一有能力保存文明遗珍的机构。艾略特曾表示,把他这一套贯彻到底就是那种“绝望的天主教”。

1909年11月,艾略特写下了一批新诗。这些诗源于他私下的阅读与私密的感受,但或许这两位教师孤独的教养和读书人的傲骨也让他更加坚定。在很长时间里,他记忆里的白璧德“大多时候都独来独往”。

1910年,艾略特在东格洛斯特度暑假期间,决定将自己未发表的诗歌辑录起来。他从波士顿的老角书屋买了本大理石花纹的笔记本,在上面题写了诗集的名字——“三月野兔创意曲”——并在里面抄录了1909年11月以来实验性较强的一些诗。(9)(艾略特未收入更早发表在《哈佛呼声》里的诗。)这个笔记本跟随他在巴黎度过了随后的一年,又随他回到哈佛,最后与他一起在1914年来到伦敦。他同时还漫不经心地保留了些粗略的草稿,以及他1913至1914年间购买打字机后一些诗作的打字稿。在这期间,艾略特积累了大量的诗作,其中有些还相当出色。他以惊人的耐心与自律保存着这些诗作,从未试图发表。1914年,稍长于艾略特的庞德遇到这位美国青年,惊叹他全凭一己之力把自己训练成一个现代诗人。即使在这些最初的作品中,艾略特也已经清楚地看到自己人生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在随后创作于1910至1911年间的两首伟大的诗里——《一位夫人的画像》(‘Portrait of a Lady’)与《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The Love Song of J.Alfred Prufrock’)——这些问题得到了更加精微的表述。

艾略特从最初起就坚持记录他心灵的种种私密习惯、恐惧及独处时的冲动,这些都让他逐渐走向一种宗教观。这宗教观在1914年终于成型,但在许多早期诗歌、尤其是那些从未发表的诗作中,也始终存在一种潜藏的宗教求索,一些缓慢酝酿、不断成熟的创作动机。艾略特曾说:“那被纽曼称为‘有力且并发的理性’也许会随着漫长的时间,将人不知不觉地带向任意一类深奥的信仰。”在学生时代末期的1914年写下的《圣塞巴斯蒂安的情歌》(‘The Love Song of Saint Sebastian’)与1915年初的《圣那喀索斯之死》(‘The Death of Saint Narcissus’)里,艾略特想象着殉道者的角色,强调他们对寻常道路的扬弃。这些殉道者或“圣徒”人物都各有各的荒诞,但他们经受的苦难却是严肃的。贯穿这些早期作品的是艾略特逐步构想的一种选择,这个选择存在于终极(absolute,或纯粹理念,或灵魂)和与它们相对的女性、时间与社会之间:这些都与终极不共戴天(但他也谨慎地承认这个想法过于自负,所以总用戏谑与幽默将其掩盖起来)。在作于1909年11月的《献媚的谈话》(‘Conversation Galante’)里,他谴责女人“永远与终极为敌”。1910年1月的《忧郁》(‘Spleen’)中,一个十分讲究的男人拒绝参加被他认为是繁文缛节的周日上午礼拜,“在终极的台阶上”不耐烦地等待着。同一个月出现在笔记本上的题为《灵肉初辩》(‘The First Debate between the Body and Soul’)的诗里,他召唤终极,希望它将灵魂救出“肉欲的泥淖”。他的呼唤有了回响——但那已经是六个月以后。回应他的,就是本章开头波士顿街头的寂静。

大学时期的所有诗作里,这一首灵肉之辩最能清楚地反映艾略特的心境。他感到灵魂的安宁不断受着身边物质现实的侵扰——波士顿一处破败广场上“二十座斜睨着人的房子”,喘着粗气的街边钢琴,咳唾的老年盲人。扰乱灵魂的还有令他分神的肉身——排泄、手淫,“枯败的/感官之叶”。母亲诗中崇高的召唤(如“让灵魂挣脱/朽坏的肉体之衣”)带给艾略特一套不言自明的标准。在此后接连的创作里,他将依照这样的标准罗列自己与感官世界的一次次冲突。灵魂在孤军奋战里挣扎着,而怠惰的大脑无力从这些“无味的事实的析出”里提炼出意义。他想用“纯粹理念”取代杂多的俗世观念。在这时,他对完美的概念尚未明朗,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前人的重复。但受到对完美的追求的驱使,艾略特让身体与灵魂相互对峙,而这决绝的二元对立将贯穿艾略特整个的早期创作。

艾略特只影影绰绰地瞥见了完美,却迅速地辨认出与它为敌的一切,并对它们施以痛击。对艾略特来说,与完美为敌的首先是时间:十六岁时他写下“因为时间就是时间,它流逝”。在这诗歌生涯的伊始,他的鼻孔里就充斥着腐败的气味。他几乎在感到欲望之前就先看到欲望之花的凋谢。发表于《哈佛呼声》的三首最早的作品里,绽放与枯萎的花都是象征爱的意象,朽败与绽放的香味相互交织。爱的黎明尚未破晓,诗里的青年就注意到姑娘花环上的叶子已变成棕色。在多年后的《致意》(‘Salutation’)里,他写到爱的玫瑰上生着虫蛀的花瓣,对爱的满足也是对它永恒的损毁。(10)为他所用的不仅有爱伦·坡濒临消散的、易碎的世界,也有拉弗格阴郁的怀旧诗里的青年9像青春已经开始怀恋自身那样去书写青春。他对时间流逝的执着由此可见。在笔记本中一首题为《歌剧》(‘Opera’)的诗的结尾,诗人感到自己在“殡葬师的舞会上/像个青春的鬼魂”。

我们很容易不理会艾略特早年作品里的忧郁,把它当作世纪末的一套惯常的情绪。但时间带来的衰朽与恐怖对他却是真实的:这种感觉后来在从《普鲁弗洛克》删去的一段里终于爆发。在这一段里,他预言了世界瓦解的图景:

——我看见黑暗沿墙而上
我听见我的疯狂在天亮前作响
我看见世界蜷成一团
倏地崩裂,倏地消散

这种感觉后来又成了《不朽的低语》(‘Whispers of Immortality’)背后的冲动,同样的冲动也隐藏在《荒原》中伦敦、耶路撒冷、亚历山大、雅典与维也纳倾颓的塔楼身后。艾略特最终感到必须超越这时间性的世界,这种渴望顺理成章。

挡在完美面前的另一宿敌就比时间要具体得多,构成的威胁也更直接。这就是女人。艾略特在1908至1909年间的每一首诗都包含一个千方百计驯服男人的女性。先是培育致命花朵的瑟西,她那些色彩血红、生着利齿的花与此前作品里娇弱的花朵截然不同。一条蟒蛇懒洋洋地躺在她花园的石阶上。在这经验的花园里,这个主掌一切、让男人魂飞魄散的恶毒女巫从玛德琳·厄舍和拉帕奇尼的女儿那里汲取力量——在爱伦·坡与霍桑眼中,这两位女性都散发着危险而奇异的能量。(11)美国的男性小说家们(亨利·詹姆斯显然是个例外)通常并不像刻画男主人公那样为女性角色赋予深度和人性——在对美国小说的研究中,菲德勒就指出,这些对女性敷衍而牵强的分类都始于一种对她们“隐秘的恨”。艾略特的早期诗作沿袭了一种传统,女性的形象一律符合现成的模式——她们不是控制狂就是多愁多病的弱女子。瑟西的形象产生于1908年11月,在1909年1月时他的笔下已经出现另一类与之抗衡的传统形象:一个面无血色的白种女人,海雾一样单薄,月光花一样娇弱,雪鸮一样迷离。她的男伴——一个《红字》里有罪的丁梅斯代尔神父式的男人——偶尔也怀念着瑟西。他抱怨着:“难道你没有明艳的热带花朵/给我血红的生命力?”

艾略特的女性形象在不同的极端之间急躁地来回变动,他对女性的观望也总保持一段文学的距离。这距离部分来自他的自我规约,但社会对两性的人为隔绝也难辞其咎。在西奥多·罗斯福位于长岛的寓所里只有两类房间,一类摆满尖角长牙等狩猎的斩获,另一类摆满娇贵的茶具与精细的织物,两者从无交会之地。此时的艾略特所接触的女性是墙那边的一类生物——一堵将他父母的房子与玛丽学院分开的墙。他一度在女孩们离校之后溜进校园玩耍。有次他去得太早,一些女孩从窗户里盯着他看,他一发现立刻拔腿就跑。他在女孩面前一直都“极度害羞”,但少年艾略特的身边也的确有许多充满活力、文雅善良的女性。她们中有通过圣路易斯人道俱乐部开展社会工作的母亲,有他聪慧过人的长姊艾达(他总把她比成自己这个福尔摩斯的迈克罗夫特),有学习雕塑艺术的姐姐夏洛特,有明理懂事、后来成为出色职业女性的表姐玛莎与艾比盖尔。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女性亲属几乎从未撼动艾略特对女性的评判,就好像这评判执意忽略除了性本能外一切男女共有的属性。虽然那个时代对女性形象的扭曲十分普遍,但这发生在艾略特这样智力过人、好问善思的人身上,仍然难以解释。在早年一首题为《一幅肖像》(12)的十四行诗中,艾略特把女人表现为让人难以捉摸的异类——她们定格在画像里,心中充满异国情调的秘密,却根本没有思想。“她站在我们思想的圆圈之外”,艾略特在1909年1月如是断言。

在他学生时期的诗作里——包括《献媚的谈话》《瑟西的宫殿》(‘Circe's Palace’)、《一位夫人的画像》与《普鲁弗洛克》——艾略特不断描摹并讽刺着一位与他保持尴尬友谊的年长女性。这位情感细腻的女人名叫艾德琳·莫法特(Adeleine Moffatt)。她经常招待哈佛的男学生吃茶,地点就在她位于波士顿议会大楼背后、摆满各式小玩意儿的住所里。康拉德·艾肯有时与艾略特一同参加这些茶会,他记起的是,“哦这不得了的、哦这完美的玛德琳,詹姆斯小说里淑女中的淑女,灯塔山街区客厅施魅的妖妇,活脱脱的瑟西再世,把狂野的米迦勒和舌蝇(13)都变成了怪样”。在艾略特的诗中,艾德琳的形象飘忽不定,因为诗人并不着意像亨利·詹姆斯那样细描她的性格。他将她与一系列典型的女性形象相匹配:感情过分充沛的浪漫派、危险的女妖和慵懒的名媛。这些诗的有趣之处并非女性本身,而是她带给准情人的影响。他不安地发现,在她的引诱下,他对别人欣然所欲之事也产生了温吞的愿望,但他同时又抱着防守的心态,对她的趣味、谈吐与智力不屑一顾。普鲁弗洛克的心里闪过了情欲。从女士裙裾上飘来的香水味,她裹上披肩或把披肩甩到一边时抬起来的胳臂,这些都像是一记耳光,在他茫然沉迷于自我时夺回他的注意。但这女人无法进行一场真正的谈话,也就不值得他向她倾诉。在《一位夫人的画像》里,一个年轻人发现自己置身烛光闪动的幽暗房间。他浑身不自在又无聊极了,就在脑中奏起原始而野蛮的手鼓——“嗵嗵”——以抵挡那女人的声音和她可笑的调情伎俩。1909年,艾略特看了《特里斯坦》,歌剧里情人间夸张的感情让他觉得不堪其扰:“还有那折磨自身/竭尽全力的爱/痛苦地内外扭动/在痉挛里迸发——”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没有意义。到最后,生命无非还是挂着一丝孱弱的微笑离开:

我们有悲剧吗?哦,才没有!
生命挂着一丝孱弱的微笑离开
遁入了淡漠。

在艾略特关于女性的诗作中,这类标志性的烦闷实际上半是源于禁忌带来的怨恨,半是源于对自己不够大胆的担忧。在《一位夫人的画像》里,年轻人竭力保持镇静,以应付奔涌而来、让他不适的情感。他的难以取悦并不说明他情欲冷淡,而是源于一种对自己的克制;这克制又源自对女性的不信任。尽管他对男性心理的剖析像詹姆斯一样精微,但在女性问题上他却缺乏洞见。艾略特许多青年时期的诗歌都巩固着成见。《献媚的谈话》(1909年11月)、《夜曲》(1909年11月)与笔记本上的《信念》(1910年1月)旨在展现女性贫弱的心智与空洞的谈吐。艾略特将女性置于感伤的场景中:月下,簇拥在纸玫瑰中间,相互交换着老一套的恭维、猜测和许诺——这些谈话无聊极了,月亮也觉得不胜其烦。在这些诗里,他构想出一个喋喋不休、自我中心、渴望用情感需求淹没男人的女性,也向我们保证女性读者在面对此情此景的时候会流下满意的泪水。

对艾略特的偏见和与此相关的克制,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父亲认为性是“龌龊的”。老亨利·艾略特认为公共教育无异于递给孩子一纸接近魔鬼的介绍信。梅毒是上帝对乱性的惩罚,而他希望人们永远找不到解药。否则,他说,我们或许就得“阉割我们的孩子,保持他们的清洁”。这样的态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儿子,我们不得而知。但后来艾略特的确宣称性行为是邪恶的——虽然他略作收敛,称与他这一代人没心没肺的全自动生活相比,性行为虽然恶,倒显得没那么无聊。

1908年12月的一天,艾略特来到哈佛学生会图书馆,从书架上取下新出版的阿瑟·西蒙斯(Arthur Symons)著的《文学中的象征主义运动》(The Symbolist Movement in Literature)第二版。书中用心灵的灵视取代现实主义传统的吁求立即打动了他。西蒙斯在书中写道,那些成为宗教的艺术或能让我们逃脱时间与死亡。他建议诗人用心对待每一个使“事物的灵魂得以显现”的象征。诗人神圣的职责是摆脱那“表象的旧枷锁”,做宣示未知世界的先知,哪怕对表象的抛弃已经几近癫狂。弗洛伊德、涂尔干、柏格森、克罗齐、威廉·詹姆斯与韦伯的一代让那只能隐约瞥见、模糊表述的意义充满魅力,而这意义的唯一逻辑只存在于情感之中。在这一代人里,艾略特格外青睐詹姆斯·弗雷泽爵士对“灵魂的暗处”的阐释。但这类心境,这种对意识日渐浓厚的兴趣首先还是通过西蒙斯进入艾略特的,在西蒙斯笔下,艺术家成了见常人所未见的先知。

他对十九世纪末法国诗人的征引像一面镜子,回映给艾略特一幅比他以往任何想象都更清晰、更宏大、更扣人心弦的图景。从这里——尤其从对朱尔·拉弗格(Jules Laforgue)的记述中——艾略特不仅立刻看出现代诗歌的可能形式,并且也看到了自己在其中的倒影。西蒙斯使他明白一个诗人可以“永远已经成年”:他要成为英雄,无须先做一个拜伦一样的顽童(enfant terrible)。但在艾略特的观察里还另有一些人,他们言谈里带着成年人的辛辣,却任凭梦想消融在在严峻的成人世界里了。与拉弗格的相遇给艾略特带来的最大变化,莫过于在他此后诗歌的最核心处,都出现了一个存心要做失败者的形象。

拉弗格短暂的一生颇富戏剧色彩。他于1860年生于乌拉圭的蒙得维的亚,六岁时被带回法国。这次七十五天的漫长海航也让他初次体验了著名的“无聊”(ennui)。他天生善于吸引忠贞的友伴,女人也为他倾倒。他与女人的亲密关系总是很短命,但却为他那些为情所苦的诗歌提供了主题。在他的诗里,总有一个俗不可耐的狂吠的女人和她别扭而消沉的情人相互对峙。拉弗格反复强调,问题的关键在于将对天使本能的爱慕和平凡的现实相弥合:这天使要穿衬裤,想买新项链,并且总搞不清生命正一刻不停向坟墓飞驰这个事实。《月亮圣母颂赞》(1885)里的众丑角都渐渐看透了女性的空虚。她的眼睛美得超凡绝俗,但那背后空空如也。

藏在这敏感的小丑身后的就是拉弗格本人。我们看不见他,但要辨认出这个冷酷的寻常浪子也并非难事。西蒙娜·德·波伏娃称赞他因女性屈服于男性神话而怜悯她们。这样的赞赏并不能服人。女人很容易被他时而闪现出的理解力哄住,但拉弗格的憎恶与他嘲弄的“无聊”概念也都因此显得更加恶毒。与拉弗格一样,艾略特对于女性也不大耐烦,他们性情中同有一类将感官视为耻辱的禁欲精神。拉弗格在1885年的一封信末以一幅速写收尾,画中一个男人口吐“忧郁”(Spleen)二字,正试图远离一座“苦涩之灯塔”,而标有“欲望”一词的球镣将他与灯塔拴在一起。在画的底下,拉弗格写道:“这幅寓意画就说明了一切。”艾略特效仿着这位不抱希望的理想主义者的自怜之音,在阔太太的客厅与贫民区中寻觅那些不是思想轻浮之辈就是妓女的女人。女性因此成了他诗中的附丽,象征着浮夸的做作、虚伪的感情。她们无足轻重以至于可悲,在通往上帝之城的道路上只能避开她们。在拉弗格的连珠妙语里,那些牙缝里挤出的词句表明他痛苦之深,但这深刻的痛苦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掩盖着不为所动的淡漠。随着后来与利娅·李学习英文,拉弗格在这一点上却有所改变。拉弗格一直以来都在概念上十分钦慕英国女性,于是终于在1886年他二十七岁时与这位来自德文郡廷茅斯的“娇小女子”结了婚。在这一年里他灵感薄发,写下了一束新诗《善意之花》与故事集《道德寓言》,其中有趣的女性形象或许是他最杰出的成就。利娅是他温柔的笔下红头发的安德洛梅德的原型。这个女孩不耐烦地拒绝趾高气扬的英雄,不让他从敏感脆弱的怪龙身边拯救她。“你知道的,世上有三个性别,”拉弗格对一位朋友写道,“男性、女性,还有英国女孩。”他很快死于肺结核,一年后他年轻的妻子同样因肺结核去世。似乎早在诗里,他就预言般地感知到生命早夭的虚费、徒劳与荒诞。

拉弗格给艾略特带来一类新的诗。1882年,他想到“以梦的形式呈现心理的一类诗……里面有花、气味和风……在这复杂的交响里,一些特定的语句(动机)一再重现”。从拉弗格这里,艾略特学会在冲突的自我间开展反讽的对话,以控制内心独白的走向。1885年夏天,拉弗格自创了自由体诗(vers libre),而这一体裁在艾略特后来的《普鲁弗洛克》和《一位夫人的画像》里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忘了押韵,”拉弗格这样写道,“忘了音节的数量,也忘了分出诗节——这些诗行看起来几乎像散文了。我只在需要那种流行的四行诗体时才会使用旧式的规律诗节。”艾略特使拉弗格的文字游戏变成现代主义的常态,让俊逸与陈腐的语辞立分高下。

日趋流行的现代主义借用了拉弗格华丽的语辞和颓唐的气息,但伟大的现代作家并不在意花哨的炫技。他们的首要责任是在文化的绝望中探寻出路。他们着意于思想体系,传递着这样那样关于得救的预言,相较之下,拉弗格除了专注于自我与坦诚面对自我的困难之外,并不提供其他启示。“城市披上夜幕:我们剃了面具上的胡须,批上葬礼一般的衣袍,精致地细嚼慢咽,在恹恹的处女们中间像个白痴”——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将从这一节里看见关于现代生活的一切。但这仅仅是个现代性的姿态,也仅将作为艾略特的一个起点。

在接触西蒙斯的书后,艾略特立即从法国订购了三卷拉弗格诗集。艾略特在1909年春之前一定已经收到这套全集,这样在夏天里他就得以阅读这些诗,而秋天里一系列新诗就将从他的笔端涌出。“我尽我所能,像解谜一样把它读完了——里面有一半的词在我的字典里都查不到。”艾略特说。没有另外哪个作家“在那个时刻、那一年对我是那么重要”。他一生中多次回想起这个起点,努力解释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那是一次难以言传的个人启蒙”,他有次这样说道。而在另一次,他谈及“与另一位很可能已经不在世的作家间深刻的、近乎血缘的联系,或者毋宁说是一类特殊的、私密的亲近,这感觉可能瞬间就占据了我们……这绝对是一次危机;而对于一个初次被这样的激情攫住的年轻作家来说,他可能从此就改变了,甚至几星期的光景就能发生蜕变,把他从一捆乱七八糟的二手情绪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他注意到拉弗格总是“孤独的”,因为他“敏于发现并精于钻研心智的每一动态,以及与其确切对应的情感状态”——而这也“总是一类正确意义上的个人性”。对拉弗格的认同及随之而来的冲击第一次在艾略特心中激起“无法撼动的信心”。就像“生命里那些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一样,拉弗格的影响就像一场秘而不宣的亲密关系,总会过去,却在生命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艾略特说过,拉弗格是“第一位教会我说话、告诉我自身语汇里蕴藏的诗性可能”的人。通常来说,能做到这一点的并非高不可攀的大师,反而常是那些更可亲的人。拉弗格的作品总量相对较少,他的诗歌声音独特却又不过于强势。艾略特学会了借一位失意的人物自白;学会了将秘密广而告之,同时将自己掩藏在众多纷乱的声音之下:失意者别扭的讽刺,评论者或刻薄或轻浮的评价,女人无视事实的老调重弹。这最后一种声音在《献媚的谈话》中立即就能听得分明(这首诗模仿的就是西蒙斯全文引用的《皮埃罗大人的另一首哀歌》)。他同样学到的还有另一种自白的手法,将最严肃的想法以最无理、最荒诞的表象展现出来,这类手法十分宜于像他这样细腻而羞怯的心灵。

拉弗格的皮埃罗启迪艾略特写下那些木偶与小丑诗。这些习作并不算很好的诗,但帮助艾略特发展了这样一个形象:一个演员困在自己扮演的蠢角色里,无力再驾驭那个为社会难容而遭到遗弃的、飘忽不定的真实自我。艾略特在拉弗格这里找到了让他心有戚戚的疏离感:

你我曾经爱得发痴,
最后却终究形同陌路
我的心被忧郁放逐,
这忧郁在我的世界停驻。不错。

(《月的独唱》)

在这里,艾略特目之所及,一个地球满载腐臭熏人的战争、伤痛与死亡,却仍不可理喻地轻巧旋转。他也读到一个失意的畸零人拥抱经历,只为最终将它们一概摒弃:他尤为唾弃野蛮人之间不洁的交媾,这让他浑身痛苦不堪(“苦痛细细穿透我每条神经”)。他一样对完美充满向往,但也明白这个他生活的世界并未给完美留下任何位置。

然而,艾略特在向拉弗格学习的同时,也用自身更沉着、更冷酷的性情改变了这一心境。他与拉弗格和波德莱尔都强烈地感知到恶,对社会也抱有热切的敌意,但他并不像他们一样温情。亨利·亚当斯就不无尖刻地表示,对自我的愤恨——如果找不到其他什么好恨的——带来的快感可谓新英格兰人的一项大众娱乐活动。

拉弗格的外貌也深深吸引着艾略特。他笔下的主人公一副纨绔(dandysme)的扮相,像西蒙斯书里描绘的一样衣冠楚楚:“他风度优雅,头戴高高的礼帽,系着儒雅的领带,穿着英式的夹克外套,再披上牧师的长大衣,最重要的是——胳臂底下永远紧紧夹着的一柄雨伞”。艾略特在对拉弗格的模仿中打磨着自己精致的形象。但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述,他也许根本无需做什么改变:“在他身上已经有拉弗格的影子了,他本来就是那个时代文雅而讲究的哈佛风度的化身——一丝不苟的穿着、得体的风度、一流的才情——这与拉弗格只有一步之遥。”康拉德·艾肯写道:“风度这个词当下已经过时了,但用来形容他却正合适。他无论做什么事,总带着让人艳羡的优雅。”

这一公众形象经过不同的乔装,成了艾略特最好用的面具形象。在笔记本中的《小丑组诗》里,他创造了“终极诞下的第一个孩子”,光可鉴人地“身披完美的法兰绒西装”。在1910年1月发表的《忧郁》里,他又刻画了一个中年绅士的形象。他得体得近乎荒唐,这也阻碍了他对终极知识的进取:

而生活,头顶微秃,鬓角灰白,
颓唐,挑剔,全没有神采
手里攥着帽子手套
一丝不乱的西装领带
(受了耽搁而有些急不可耐)
等待着,站在终极的台阶上。

最终,在1910至1911年间,这个形象终于在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身上得到了完善。在《普鲁弗洛克》里,借鉴拉弗格把人物分解成嘲弄的旁白和滑稽的忍受者的做法,艾略特将他笔下的人物分解成一个先知与一个衣着整齐、不越雷池的人。艾略特的“先知一旁白”退居一旁评判着这段经历,一边劝诫,一边讥笑,一边提出救赎的可能;守规矩的人则忍受一切经历、一切疑虑、一切绝望,最终还是顺从与社会维持着荒诞的联系。

虽然艾略特从拉弗格那里受到了最初的启发,但他对普鲁弗洛克的塑造还是基于手边的材料。他的语言不像拉弗格一样充满激昂的怨气,而是新英格兰式轻描淡写的尖酸。他与害怕行动有关的“无聊”,其实是十九世纪末期波士顿的神经官能症。艾略特创作这类讽刺画像的念头可能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谐摹”(burlesque)这一本土传统的推动。他的这些滑稽人物——钉在沙龙的墙上来回扭动的普鲁弗洛克,髋部宽大、两手像类人猿般垂下的斯威尼,交配季节发出奇特的沙哑声音的河马,以及从不遗忘的大象(14)——这些不同形式的演员一小丑都使人联想起当时流行的美国式幽默。艾略特在学生时代就喜爱风靡一时的报纸连环漫画,也经常和朋友康拉德·艾肯一同去看轻歌舞剧表演。也许就是在波士顿的一座轻歌舞剧院里,艾略特听到了最终进入《荒原》的“那首莎士比亚式的爵士小调”。这首歌由基恩·巴克(Gene Buck)和赫尔曼·鲁比(Herman Ruby)作曲,戴夫·斯坦珀(Dave Stamper)作词,写给1912年的齐格飞歌舞团(Ziegfeld Follies)。“那演员的身上隐约有汤姆的影子,”艾肯说,“那小丑也一样。虽然艾略特看起来活像个神父……但他有本事创造出真正的幽默。”

艾略特在1909年11月的最初一批诗稿直接模仿法国诗的写法。但在接下来的1910年,他抛弃了这一刚刚戴上的面具,转而呈现一个坦诚自白的“我”。1910年的诗作除了《忧郁》外一概没有发表。这些诗都在一些十分强烈的情感里笨拙地摸索,而这些情感的走向对于它们的作者来说仍是个谜。实际上,1910年标志着他宗教热忱的一个起点,也标志他开始反抗这个世界了无生趣的、把他捆缚在僵死的习俗上的阴谋。这两个过程在这个时期里始终相互伴随,但前者的影子仅能从短篇诗作里隐约得见,后者却在他的心里异常清晰,以至于让他走出了离开家庭、离开他们代表的价值的第一步:他决定前往巴黎。

大学时代的后两年,他意识到“在美国,没有哪个上年纪诗人的作品入得了年轻人的眼”。这时他对爱伦·坡和惠特曼的欣赏都必须借助法国诗歌:拉弗格的自由体诗来自惠特曼,但艾略特对惠特曼的阅读已经是后来的事。要离开“一个诗的地位比在英格兰还要低的国家”简直顺理成章。哈佛的本科生们读的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那些已经作了古的诗人。在艾略特的回忆里,“那就是我们与鲜活的传统间最近的距离了”。与此同时,他需要摆脱的还有一成不变的少年场景,对女人的殷勤,家人对前途不懈的发问,以及他的兄弟姊妹与表亲——这些威廉·格林利夫·艾略特本分的孙辈们都已经在奉公而务实的事业里安身立命。他的长姊艾达受到社工训练,1901到1904年间在纽约市立监狱担任缓刑官,在那里被誉为“坟墓中的天使”。另一位姊姊玛丽安在波士顿福尔瑟姆小姐的社工学校学习。他在波士顿的表亲里,玛莎就要成为一名医生,后来专攻儿科与公共卫生;她的姊姊艾比盖尔则从事教育事业——她在罗克斯伯里的学校后来成为所有特殊教育课程的先驱。她们的兄弟弗雷德里克注定要进入哈佛神学院,另一位表亲威廉·格林利夫·艾略特二世则将像他父亲一样成为波特兰一位论教会的牧师。

同辈人既纷纷选择这样的人生道路,汤姆去巴黎的决定因此就显得尤为异类。巴黎对他来说大概意味着一个容得下诗人的社会,而他可能也像一个普通外省人一样,梦想着来到这个伟大的艺术与知识创新的腹地。然而在普通美国人眼中,巴黎游客云集,到处有对艺术的一知半解的女人慢条斯理地“搞创作”。在他们看来,真正的美国男人不会去那里生活。“我们美国人已经忘了在美国之外还有什么别的世界,”亨利·亚当斯写道,“他们的心智过于膨胀了……人们说起英格兰与法国,就好像说的是巴比伦与尼尼微”。也正因为如此,艾略特的母亲在1910年4月3号写给“我亲爱的孩子”的信,与信中对他竟然不选择纽约开展写作事业的惊奇,就显得顺理成章。在她看来,法国远得可怕,也坏得不像话:

我想,到了六月,你大概会对明年想做的事想得更清楚些……我简直没法想象让你一个人去巴黎,光是写下这几个字就让我打了个寒战。英语国家与外国毕竟还是不同。法国这个国家我就不喜欢,比起英国人,那帮人的为人也让我很不放心。

艾略特否决了母亲的反对,但五月份又染上了猩红热,母亲于是飞奔到波士顿。他被安顿在斯蒂尔曼医院。病情并不严重,只是他因此没能参加春季学期的期末考。尽管如此,他还是在6月24号从哈佛毕业了,参加了在哈佛庭院举办的盛大花园宴会,坐在桑德斯剧院里一群使劲招手的仰慕者中间,听演说家讲述哈佛学子将如何得益于校友群体。内战以降,哈佛就培植出了一类艰苦卓绝的理想,艾略特校长称之为挺过身体疲倦与道德重压的沉稳胆魄。哈佛的学生们理应像控制千军万马一样约束自己的身体,对抗并最终压抑自己的情感。1908年的毕业典礼上,最紧要的中心思想是“哈佛人越远离哈佛,就越应远播信念”。这类灌输十分奏效,哈佛的毕业生们因此警惕着任何有损他们心目中男性气概的人。也正是这些在意自己社会精英地位的人在努力做到“像个男人”的同时,毁了自己的生活。汤姆·艾略特来到哈佛时,这一文化已走到尾声——这类对男性气概的宣扬大约在1910年就在哈佛销声匿迹了——但在那年的毕业典礼上,他仍然听到了学校鼓励学生成为在学时期两位校长(查尔斯·威廉·艾略特与A.L.洛厄尔)一样的实干家。他也听到了学校将效率作为高于一切的重要品质加以鼓励。

也许就是在接下来的这个夏天,在安角上赋闲两个月的艾略特创作了《金鱼》(‘Goldfish’)组诗。这组诗关于家庭生活的种种仪式,也关于他身边的朋友。对于白丝绒、茶盏和它“在银勺碰击时深邃的声音”、游廊上度过的夏日午后、燥热的八月夜里旋转的华尔兹、《巧克力士兵》和《风流寡妇》、海上的阳光、带着咸味的日子和恋爱的男孩女孩们,他都有着控制不住的厌烦。这些快乐对他来说都太琐碎了,充其量是“夏季报刊精选版”,而在另一首笔记本上的组诗《满大人们》(‘Mandarins’,标注日期是1910年8月)里,他借助一个雅致的中国场景描绘了类似的景象:半透明的薄瓷茶碗盛着剔透的茶汤,窗边立着两位静女,远眺就是满目碧海,斜躺着的最为年长、脑满肠肥的满大人怡然自得地享受这一切,让人心生艳羡。整个世界都尽在他的掌握,一切也都从四面向他聚拢。对完美的追求不曾扰动过他。

《金鱼》组诗的最后一首记述了十月的一次扫除。过去一学年的残砖碎瓦淹没了他,旧书信、账单、照片、课程、抽屉里的网球鞋……在海滩上漫步的他踏着细浪,想象踏着来自“四维”的福音,于是构思了一首重新带给他“灵魂的拷问”的诗——他将它命名为《船歌》(‘Barcarolle’)。

艾略特1910年的创作大多对家庭与波士顿生活充满抵触,但也记录了两次不同的经历。在《复活节:四月有感》(‘Easter:Sensations of April’,1910年4月)中,三楼窗台上老鹳草的气味唤起了记忆深处、或许发生在密苏里的一个久远场景。一个黑人小女孩正穿过小巷,手捧一株从教堂带来的红色老鹳草。艾略特想象她虔诚的祷告,惆怅地想,“她对上帝深信不疑”。就诗本身而言,这些复活节作品并无出奇之处,但却标志着他与艾略特家族的宗教确信日渐隔阂,也展现出了他对这种确信的怀恋。他的母亲写下无数复活节/咏春诗,希望灵魂向着“沐福的新生”苏醒。但对于她的儿子,春天不过是对信仰凋零的嘲弄。

随后,在六月毕业季的喧嚣、务实人士的劝诫、家长的发问、人头攒动里各式女帽的盛会和哈佛庭院的草莓中间,一阵莫可名状的寂静忽然浮现。他忽然得以摆脱这整个世界,也因而获得了一种稍纵即逝的宁静:他将毕其一生重获这种宁静。艾略特曾说,他的心智自然向着形而上的一方倾斜,珍惜任何使他觉察到其他存在形式的神秘体验。《寂静》一诗就预示了艾略特作品中后来的那些圣洁的时刻,而在这每一个时刻里,他都像获得了某种启示。他也迫切想解释这些为他驱散或冲刷掉庸常现实的启示。但在这最初的时刻,艾略特并未捕捉到其中的宗教意味,仅认为这寂静代表着世界的反面。或许他的观感也受到了拉弗格的影响,后者咒骂着这可怜世界的可悲历史:“而你,寂静,且饶恕这世界吧;这小疯婆子根本不知自己在做些什么”。对时年二十一岁的艾略特来说,1910年春天的这一启示并未造成什么直接的影响,但对他的整个人生来说,这将是一次决定性的经历。他此刻的直接反应或许与霍桑如出一辙,在霍桑眼里,倏忽即逝的感官经验夹杂在物质世界泥沙俱下的事实中间,并不十分可信。(15)

但不管怎么说,在这1910年的春夏,一些重要的问题相互交叠着:艾略特的隔绝与孤独,波士顿带来的不安,对女性的敌意,对时间与衰朽的恐惧,与法国诗人和阿瑟·西蒙斯的相遇,以及对终极有所了解的隐秘愿望。在这交叠处,我们大概能够勘得艾略特宗教之旅的起点。长久以来,他的谨慎与自我怀疑都使他对宗教虽心有灵犀,但尚不至深信到交出自我的地步;这潜藏的兴趣也一直帮他抗衡着身边令他分心的事物。这一寂静虽在此后巴黎的一年中重临,却仅让他短暂地逃避了对颓废的巴黎巨细无遗的观察。然而,尽管艾略特未能找到他孜孜以求的真理,但他却益发坚定地觉察到了自己的特殊命运。这一感知也在学生时代末期的一系列圣徒诗里得到了清晰的表达。


(1) The timeless,艾略特《四个四重奏》里的关键概念,又作“无时间”。——译注

(2) 这里与本章的一些其他译文尽量保留了原文较工整的韵脚,以与艾略特后来的更成熟的诗风作出区分。——译注

(3) 高柱修士圣西门(Saint Simeon Stylites,约388—459年)是古罗马帝国今叙利亚地区一位奉行禁欲苦修的圣徒,曾在高柱上修行37年。爱德华·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中对其有所记述。艾略特《爱丽儿诗》中的《西面之歌》中“西面”指的则是基督教史上的另一位Simeon,见《新约·路加福音》2:25—35。——译注

(4) 艾略特的前三首《序曲》诗最初题为《罗克斯伯里序曲》,而北剑桥是笔记本上两首《随想曲》的场景。

(5) 指LeBaron Russell Briggs。——译注

(6) Havard Advocate,哈佛大学的文学艺术杂志。——译注

(7) 艾略特在《新英文周刊》1935年9月12日的“观点与评论”专栏文章,351—2页。这里提到的作家指萧伯纳、H.G.威尔斯和G.K.切斯特顿(G.K.Chesterton)。

(8) 这句话是对时任文艺学教授的查尔斯·艾略特·诺顿一句话的戏仿,现收于哈佛艾略特资料室。诺顿有气无力地手指拉斯金和罗塞蒂,而对“野蛮的运动”着了魔的大学生蜂拥着越过了他。

(9) 笔记本里较早的一些诗是同一时间抄录的,拥有相同的笔迹,也使用了同样的蓝色墨水。最晚近的诗作有1910年秋季的标注。艾略特后来对这些诗又用铅笔作了修改,也标注了修改日期。

(10) 刊于1928年1月的《标准》(Criterion),31—32页。现收于《标准》合订本第七卷。这首诗修改后成为《圣灰星期三》(Ash-Wednesday)的一部分。

(11) 玛德琳·厄舍来自爱伦·坡1839年的著名短篇小说《厄舍府的没落》,拉帕奇尼的女儿则来自霍桑1944年的同名短篇小说。——译注

(12) 这一肖像正是挂在朋友客厅中的马奈的《女人与鹦鹉》。

(13) 舌蝇(tsetse)指T.S.艾略特(TSE)。

(14) 艾略特在自己的藏书票上使用过大象的形象。在私人印制的、与朋友的戏作合集《碧拿之夜》(Noctes Binanianae)中,艾略特也将此当作自己的形象(详见第七章)。

(15) 在《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第八章,主人公的目光忽然穿透自然的表象,开始欣赏其新奇的所在。“但一切也就不过如此,”霍桑如是说。(当然对于爱默生来说这已经是一切。)梅尔维尔在一封致霍桑的信中(1851年6月1日)也说:“这种‘吐纳万物’之感……一定是你常常有所经验的,当你在一个和煦的夏日躺在草坪上,两条腿似乎要向土里生根发芽的时候……但真理和我们开的玩笑是,人们总要将一些稍纵即逝的感触或想法应用到普遍的情景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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