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中国古代戏剧,如海纳百川,汇聚了仪式、歌舞、诗乐、俳优,乃至民间说唱、小说等叙事艺术的诸多养料,在物质贫匮、蹇促不堪、困缚和禁毁重重的社会环境里,走过了起源孕育、艰难求生、曲折发展、逐步壮大的漫漫历程。从秦汉百戏伎艺至隋唐散乐杂戏,从两宋优戏、院本、杂剧,至元明杂剧、南戏传奇,再至清以后昆乱并兴、花雅竞放,中国古代戏剧在发生序列和内在结构上始终处于历时变异与共时分层的活跃状态中。在戏剧观念的迁延递嬗中,中国古代戏剧的诸多艺术与伎艺成分作为戏剧母体的活态基因不断繁殖凝聚,最后形成了以戏曲撰演为主构架凸显的开放式结构。中国古代戏剧的展开过程,并非仅仅是发生在戏剧史与艺术史内部的层级替变和内在结构调整,而是诸多社会合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诸多社会合力中,作为官方政治权力话语的禁毁戏剧,可以说关联着并参与了戏剧史的生成构架,对古代戏剧的形态演变产生了很大影响。
禁毁是一种与文明进程和文化发展相伴随的世界性文化现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禁毁往往借助官方权力话语形成强势破坏力,带来社会政治与文化的震荡与浩劫。禁毁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影响,已有的研究在禁毁诗文和禁毁小说领域所进行的考察,近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纷繁复杂的禁毁戏剧现象究竟在何种程度、在哪些环节和层面上对中国古代戏剧的发生发展产生了作用,如何理解和评价这种作用的复杂性,似乎还是一个相对沉寂的话题。收集和梳理纷繁杂乱的禁毁戏剧史料,对散落的禁毁戏剧现象进行序列性编年史考察,通过对禁毁事件背景、过程、性质、细节的把握斟酌,基于史料的规律性判断,具体切实地讨论禁毁对戏剧史产生的正面与负面作用,寻绎禁毁与中国古代戏剧史之间互动激发、对峙共生的关系,这正是本书所要展现的研究视阈。
一、选题界定与关于研究对象的讨论
进行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编年史的史料发掘和整理,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研究对象。也就是说,禁毁戏剧史料的内涵如何考量?其外延的边界又在哪里?哪些史料可以进入禁毁戏剧的研究视野?哪些或许应该讨论和斟酌?哪些应该排除和删弃?这可能非本书所能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个认识积累和逐步深化的过程。或者说,在什么范围内,在怎样的历史段落里考察禁毁戏剧史事?依托何种社会文化背景?研究对象的确立和研究范围的适度,没有一个既成的定论,这是一个问题,但同时也就成为一种挑战。哪些禁毁文化事件可以视为禁毁戏剧现象?如何断定哪些禁毁戏剧事件与戏剧史的发展有关联?哪些又距离较远?那些早期历史上与礼乐文化整饬密切相关,又与戏剧形态孕育和形成有所牵涉的事件,如禁巫与正乐等现象,该不该进入本书的研究范围?除禁戏的剧目之外,大量存在的有关戏曲演出的管制与禁限、对伶人的职业贬抑与惩治,还有很多非官方的禁戏舆论,看起来与戏剧史的生成或显或隐、亦远亦近,这些伴生或寄生性材料该如何处理和对待?采取什么样的尺度与标准来确认和评价这些禁毁事件和现象?这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但恰恰是这样一种争议的缝隙,或许可以为我们通过禁毁戏剧现象全面考察中国古代戏剧的发展进程和立体构架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所以,本着还原禁毁戏剧编年史样态的考虑,本书将仔细分析相关史料的具体细节,尽可能含纳与戏剧史发生发展有所关联的禁毁文化事件,将文献史料作分类筛选、分层清理和重新整合,以基础性史料、主体性史料、典型性史料为主干,将辅助性、背景性、延伸性史料融入主干材料的按语解读和具体分析中,以文献解读和学理判断为前提,形成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编年史的史料系统和逻辑框架基础。对于禁毁的说法,也尝试做主题性和辐射性的多元剖析。禁毁,虽然包含禁与毁两层含义,可以主要从禁治、禁绝、禁惩的文化政策与政治权力运作,从焚毁、剿毁、诋毁的具体措施和舆论辅助等施动层面和被禁止或毁绝的戏剧载体,包括剧目剧类、演剧活动、参与群体等受动层面理解和分析,但本书并不采取唯权力话语论,而试图通过史料的查检,对舆论禁戏、家训禁戏、官箴禁戏、乡约禁戏、行业禁戏、风俗禁戏、报刊禁戏等现象作一些更细致的分层理解。
对于戏剧概念的界定,决定着哪些禁毁史事可以进入研究视野。对于古代戏剧的认知与理解,存在狭义与广义之别。狭义的理解,即指以公元十二世纪以后的元明清戏曲为成熟形态的古代戏剧;随着研究的推进,后来上限延至宋,将包括宋杂剧、金院本、早期南戏在内的戏剧戏曲形式涵纳进来;又再上延至唐,将唐杂剧、参军戏、歌舞戏含纳进来;有人亦以《九歌》《优孟衣冠》《东海黄公》等为戏剧,以戏剧(小戏——大戏)、戏弄、戏曲(大戏——小戏)为中国古代不同阶段的戏剧形态特征。这种古代戏剧研究在本体观念上出现的起伏变化,延展出了戏剧研究空间开拓的多种可能性。本书以大戏剧观念为基础性视野来考察伴生于戏剧史的禁毁戏剧现象。从禁毁史事产生的先后顺序来看,演剧活动早在春秋战国已遭禁断,之后即出现了优伶艺人等参与群体被禁限的记载,至唐才出现对剧目剧本初期创作的禁毁,禁毁戏剧史事在这样三个前后相续、相互关联的层面,与中国古代戏剧戏曲史的发展进程相联系,形成了抑制与促动、阻碍与激发交替衍变的过程。所以,本编年史料所涉时限,上自公元前七世纪中期,下迄宣统三年清王朝结束时期。确立这样一种大跨度的历史时限,首先是由将禁毁戏剧作为中国古代戏剧史的伴生现象的认知立场决定的,要考察这种伴生现象在哪些层面、何种程度上对中国戏剧史的发生发展产生影响,也有赖于对中国古代戏剧形态生成历史的完整回溯;其次是由禁毁戏剧作为封建政治权力话语的主要特征决定的,要梳理整合禁毁戏剧史料,亦须有赖于我国古代历史完整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变迁背景。
二、已有研究的现状与评价
国内外关于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草创和起步阶段,已有的成果不是很多,大体研究状况如下。
首先,文献史料收集整理的实绩与滞阂。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筚路蓝缕,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禁毁戏剧史料,从帝王谕旨、中央法令、地方政令,到奏议疏论、官箴学则、社会舆论,包罗颇广。全书所录史料乃小说戏曲一同开列,揭示了元明清时代封建统治者对小说戏曲等通俗文艺打击禁锢的许多重要事件。其前言用较长的篇幅,对于禁毁小说戏曲的过程作了历史性回溯,对通俗文学遭到禁毁的政治背景及社会原因作了概括性分析和精到阐述,是一部从文献角度考察禁毁戏曲史的开拓性著作。其收录史料限于元明清三代,后记中述及宋代两条史料,惜未作阐释,这对我们从整体上考察禁毁戏剧现象与戏剧史发生发展进程的关系,还显得不够。但这一成果却是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以来研究小说戏曲禁毁者所能见到的唯一专著。数十年来,其他集中整理禁毁戏剧史料的工作就很难见到了。据查阅相关研究资料,仅有几篇文章散见。陆林先生的《宋元明清家训禁毁小说戏曲史料辑补》一文,依循王利器思路对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做了十八条辑补,材料后专门续加按语,对禁毁材料的来源、作者情况作了细致的补注,并对材料本身有扼要评价,是禁毁史料细节考证的重要成果。此外,赵维国先生《乾隆朝禁毁戏曲曲目考》一文,以考证的方式,对乾隆朝禁毁的二十种戏曲作品逐个进行考辨。考辨涉及存本及著录情况、作者生平及创作概况,与禁毁相关的时地背景等,是一项扎实的禁毁曲目研究成果。限于被禁曲目已少有原本,这些考辨还缺乏更具体的材料支撑和历史考察。其他还有一些有关剧目剧种研究的成果或有涉及禁戏的资料片段,但因为不是在禁毁视阈观照下的产物,距离融入禁毁戏剧的专题性研究还显得有些隔膜遥远。仅有的数项成果表明,禁毁戏剧史料的发掘整理,长时期以来没有出现全面推进。这一方面证明了王著研究的重要实绩,但从另一面看,也反映出禁毁研究观念和研究视阈的一种滞阂及背后的问题。究其原因,一则大概以王利器先生深厚的文献功底,倾全力集成的《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已很规整可观,发掘似难以再有创获;二则禁毁戏剧材料本身琐碎繁杂,历代多有重复而无系统,整理难度较大,整体利用价值在一般研究者看来也有待再推敲,尤其是禁毁戏剧史料的发掘整理对戏剧史、文化史研究的重要意义,还未引起学界更多注意。笔者在禁毁戏剧资料搜集过程中,先后发表了《元明清三代禁毁戏曲史料补遗》《宋代禁毁巫舞淫戏资料编年辑注》《明代前期地方性正俗禁戏史料编年辑释》《明代后期地方性正俗禁戏史料编年辑释》,从不同阶段、不同角度,对禁毁戏剧史料作了一些初步的整理和挖掘,由此发现,散见于各种史籍笔记及地方文献、民间方志、地方风俗史料中的禁毁戏剧史料,的确还有很大挖掘空间。进行禁毁史料的时序编年、考释辨析,是将禁毁戏剧资料的发掘、整合提升到一个整体研究阶段,对戏剧史的宏观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其次,专题性研究成果的积累与开掘。目前禁毁戏剧研究的相关专著还不多见,单篇论文有十几篇,其中最早关注禁毁戏剧现象并加以考察的是吕舜龄发表的《关于禁戏的历史文化考察》一文。该文将宋元以后的戏剧史作一整体,历时性地考察了从宋代至清代的禁戏过程,从统治阶级的政治目的、渗透于社会的传统审美观及伦理道德因素等层面讨论了禁戏产生的主要原因。这是第一篇对禁戏进行较全面考察的论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渐有一些论文和著作论及禁戏问题。研究论文以丁汝芹的《嘉庆年间的清廷戏曲活动及乱弹禁令》、谢桃坊的《中国近代禁毁小说戏曲的得失》、周巩平的《明清两代的禁戏法令、民间告讦与戏曲文祸》等为代表,有的研究开始涉及对禁毁戏曲声腔、剧目及成因得失的研究。丁汝芹的论文以发掘清宫档案为新资料依据,对嘉庆初年太上皇乾隆操纵乱弹禁令的个人动机,因嘉庆帝嗜戏而宫廷演剧活动频繁的局面及皇族好恶对宫中侉戏盛行、乱弹备受欢迎的隐秘,还有禁令产生的反弹效应对乱弹戏的助动现象,都作了切实可信的分析。因资料新出,立论有据,此文对我们认识清代禁毁戏剧的实际状况有很大启发。谢桃坊的《中国近代禁毁小说戏曲的得失》一文,则主要以同治七年(1868)丁日昌禁书为重点考察对象,从禁毁目的的混乱和扩大化对其开列的小说戏剧禁目作了类型区分和评价,分别从题材分析和禁毁影响面考察此次禁书的得与失。此文重历史经验总结,较多探讨官方禁戏的具体实施过程和办法,淫书宜禁的持论也在力辨是非,甄别优劣,使我们对官方禁戏动机的复杂性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周巩平的《明清两代的禁戏法令、民间告讦与戏曲文祸》一文则主要从禁戏所产生的复杂社会影响出发,对于禁戏与戏祸、民间告讦等文化现象之间的联动关系进行了论析,视野开阔,立论宏远。此外,廖奔、刘彦君所著四卷本《中国戏曲发展史》有《清廷对于花部的禁抑》一节,这是迄今所见有关中国戏曲史的专著中,首次为禁毁戏剧设置专节加以讨论的成果。其说讨论了清廷文化政策的特殊性对于花部戏的生长环境和雅俗文化观念的交争状态的影响,资料翔实,论有实据,颇具理论高度和前瞻性视野。这一成果的出现说明,禁毁戏剧的个案和局部研究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在戏剧史的大框架中考量禁毁与戏剧史发展的关系,已启动整体开掘的格局,并成为戏剧史研究新的问题视域,大有开拓性的学术生长空间。周宁所著《想象与权力:戏剧意识形态研究》,站在戏剧与意识形态的文化同构与关系形态的研究高度,从探究义和团运动的戏剧文化性格起笔,试图揭示国民文化深层心理中的戏剧性,讨论了《戏·戏教·戏禁:意识形态语境中的传统戏曲》问题,让我们对禁毁戏剧所折射的政治权力话语特征有了更为理性的把握。这些专题研究说明,禁毁戏剧对戏曲史发展的影响已引起研究者的相当关注,也形成了一系列颇有分量的成果,但通过禁毁戏剧现象研究,如何回到戏剧本体?禁毁戏剧史事与中国古代戏剧史发生发展及形态演变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构造与互动关系。从这样的角度发掘禁毁戏剧史料、研究禁毁戏剧现象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展开。
再次,域外扩展领域与禁戏关涉研究的触媒与启示。与国内禁毁戏剧研究的走向和观念不大相同,一些域外研究者,在东西方文化贯通意识的影响下,站在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在讨论中国古代戏剧戏曲的生长环境特殊性和社会适应性时,或多或少地关涉了禁戏的话题。较有代表性的,如奚如谷的《文本与意识形态:明代改编者与北杂剧》、叶小青的《清代北京戏曲表演者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陈凡平的《禁果:关于女子演出和汉族身份认同的禁令》、陈旅沉的《明代驾头杂剧的禁止和舞台上帝王的饰演》、伊维德的《中古中国戏剧的多种形态:文本如何转换以适应演员、观众、检查官和读者的需要》、陈凡平的《中国明清时期禁戏的祭祀仪式根基》
等。限于资料获知渠道的一些问题,笔者未能全部看到原文,其中部分文章,仅能从主题、摘要、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研究成果的介绍,了解其研究内容。大致说来,讨论戏曲表演者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及女性演员的身份认同,其实关涉了官方禁戏的理据和戏剧演出及参与者的合法性问题。考察驾头杂剧的演禁关系,则直接触及了帝制背景、等级社会与戏剧搬演的违禁与受惩现象。正如奚如谷先生所说:“我所希望探讨的是:在中国戏曲文本中,对意义的完整、形式的统一的追求如何掩盖着意识形态的灌输;编辑行为本身如何通过将一种不稳定的、混乱的口语纳入严格的书面文本来‘驯化’这种口语体;编辑的任务不但是要控制文本的形式——格式和语言─——而且还要通过语言来控制内容,来驾驭任何对明代统治者构成威胁的社会或文化能量,来钳制文人的意识形态世界……弒君、篡位、血腥复仇以及不加控制的性欲和掠夺等内容就像那些错字以及被错误理解的片断一样被删去了。”分析文本改编、转换形态背后的牵掣力中不同人群的接受心理、检察官的作用及基于祭祀仪式的戏剧表演如何受到禁断,则既深一层进入了中国戏剧的内部,探究了中国古代戏剧的发生学要素、创作编撰方式、搬演场合、创演过程等问题,又衍生出与禁戏相关的意识形态、阶层互动、文化层积,还有政治法律、宗教背景等社会体制及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的诸多问题。总结和汲取这些成果,将之融入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研究的整体格局中,对于我们进行禁毁戏剧研究,进一步转换思维方式、寻找新的切入视角,参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无疑注入了拓进和衍变的更多触媒。
最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目前所见国内禁毁戏剧研究的主要成果,大多体现为禁毁剧史料的局部或个案梳理以及清代以来的声腔演禁、禁剧拾零和对禁戏特定事件的具体考察。将禁毁戏剧研究拓及戏剧史的整体研究,以及将禁毁戏剧现象延及官方的文化政策、政府管制的复杂性来综合考察禁毁文化的研究尚在起步。笔者2008年初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博士论文《中国古代禁毁戏剧史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尝试和探究,因为从史论角度宏观考察禁毁戏剧现象与古代戏剧形态演变的关系,对于禁毁戏剧文献史料的梳理,还显得较粗疏,尤其是涉及禁毁史事的一些细节考察还未能深入具体地落实和展开。由此看来,相对分散的禁毁戏剧研究,主要集中在戏剧史后期至清代禁毁戏剧这一部分。虽然已有戏剧史、戏曲史论著涉及禁戏问题,也有研究开始延及禁戏的政治文化特征和社会空间场阈问题,但研究的覆盖面、可持续的积累还远远不够,尤其是作为研究的立足点、学术提升关键所在的基础性文献工作——禁毁戏剧史料的全面发掘和文献整理工作,还远远没有展开;而通过禁毁戏剧史料的编年史梳理和细部考察,对古代戏剧的发生、展开及传播史进行进一步反思和理性思考,这正是对戏剧史研究的资源整合与学术提升,也正是本书需要深入开拓的研究空间。
三、论题参用的思路和方法
本书对过去较少关注的禁毁戏剧现象进行编年史序列考察,运用文献学、戏剧史学、社会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大体以禁毁戏剧事件的性质及变化分界,在相对独立细化的一些历史段落里,考察具体的禁毁戏剧史事,基于文献研究对禁毁戏剧史展开整体研究。
首先,搜集、爬梳、清理禁毁戏剧的文献史料。散见于各种史籍笔记及民间文献中的禁毁戏剧史料,还有很大挖掘空间。以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为参照,前溯至戏剧史源头,尽可能挖掘更多禁毁戏剧史料,力图较完整地提供一份具有历史序列性的禁毁戏剧编年史资料。编年史涉及对材料本身的溯源流、编序列、辨真伪、别雅俗的细致审慎的资料考订工作,充分利用文献学的方法,尽力做到资料翔实可靠、辨析考论详尽,为这一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拓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储备和研究基础。
其次,运用文献学、戏剧史学、社会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大体以戏剧史发展的一定阶段性为背景,以禁毁戏剧事件的性质及变化为标志分界,将研究内容分为导言、前论、上中下三编、后论、结语七部十三章,前论一章至秦末,上编三章至南宋后期、中编三章至明末、下编三章至同治中期、后论一章至清末。基于此对有关禁毁戏剧事件、现象、行动及其背景材料进行编年史排序和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考察分析。
再次,以个案研究方式对突出事件做有针对性的问题切入,把握禁毁戏剧现象的内在规律性,为戏剧史、禁毁现象研究提供具体的研究实例;通过考察禁毁戏剧在演剧活动、剧本剧目、参与主体等方面对古代戏剧生态发展的影响,对禁毁戏剧的官方权力话语运作过程对古代戏剧生成形态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激发促动作用进行总结和评价,探究禁毁戏剧与中国古代戏曲的“晚熟”与其后所形成的以曲为本位的特定观念形态之间的历史关联,力求融入研究者对戏剧史发展的症结追问和理性思考,详细梳理禁毁戏剧的权力话语对戏剧艺术诸要素以及戏剧艺术自然发展的形态聚合机制的权力切割、主体矮化与价值分化,揭示禁毁戏剧对戏剧艺术本体及其价值功能进行筛选、抑制和重组的事实,阐明制之以礼、治之以法,观念性禁戏与制度性禁戏相结合,对中国古代戏剧艺术母体资源的自我更新和生态平衡产生的阻碍与影响。
- 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 陆林《宋元明清家训禁毁小说戏曲史料辑补》,《明清小说研究》1997年第2期。
- 赵维国《乾隆朝禁毁戏曲曲目考》,《文献》2002年第2期。
- 丁淑梅《元明清三代禁毁戏曲史料补遗》《宋代禁毁巫舞淫戏资料辑释》《明代前期地方性正俗禁戏史料编年辑释》《明代后期地方性正俗禁戏史料编年辑释》,先后发表于《中国文学研究》第9期(2007)、《中华戏曲》第38期(2008)、第43、第44期(2011)。
- 吕舜龄《关于禁戏的历史文化考察》,《川剧艺术》1986年第4期。
- 丁汝芹《嘉庆年间的清廷戏曲活动及乱弹禁令》,《文艺研究》1993年第2期;谢桃坊《中国近代禁毁小说戏曲的得失》,《文献》1994年第3期;周巩平《明清两代的禁戏法令、民间告讦与戏曲文祸》,《上海艺术家》1996年第4期。
- 廖奔、刘彦君《中国戏曲发展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 周宁《想象与权力:戏剧意识形态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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