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文学的途径[1]
我生长在安徽的桐城,自幼便深刻地受着古文的影响,虽然以后进武昌高等师范,但是对科学依然隔膜,考到科学的功课时,便当作文做,自己那时的英文程度亦不好。及到后来保送到香港大学去时,因为要通过入学考试原故,才下死功去钻研英文和其他科学,数学亦是那时学好的。进港大以后,因学校的制度不同,他们注意在普通科,虽然入文科而趣味亦偏重在文学,但只能下三分之一的工夫,而三分之二的时间却要用在心理、生物、哲学、教育学、历史等上面。那时对治学的感想还没有甚么,只觉得自己天真烂漫的。在香港读了五年,民国十年到上海,在吴淞中国公学任教。江浙战争起后,中公停顿,便开办立达学校。在立达的生活是苦干的一页,教员自己掏腰包租房子设学校,学生大都是中公来的,那时一面教书,一面拿出钱来,维持生活的办法是在上海医专等校兼课,学校便是这样维持下去。
一 人格感化的教育
那时我对于中学教育的感想,觉得中等教育应有办学人自己的旨趣,而不全依政府的规定,在立达中可说是行的感化教育,师生不在法治精神下相处,完全好像一家人似的,并且学校还不主张开除学生。在上海任教两年,后来考起安徽省的官费留学便到英国去,那是1年的事。到英国直接进爱丁堡大学,那里是三年修满,行自由选科制,每年只习两科,虽是只有两科,工作却很繁重。在爱大主要还是学文学,其次哲学、心理学、艺术史等,那时的趣味是两方面的,一是文学,特别是诗的方面;一是哲学和心理学。我的文学的趣味亦常常变迁,起初,我喜欢浪漫主义时代的作品,看不起十七世纪的neo-classcic的修辞和感伤的情绪。近代英国诗,尤其是象征主义的,反对修辞和感伤至烈,可说后来我亦喜欢过它,古典的东西我亦喜欢,但我真正下功夫研究的却是十九世纪的英诗,如华兹华斯(Wordsworth)、布朗宁(Browning)诸人。对文学我不信甚么主义的文学最好,我以为不管属于任何主义的作品,好的终是好的,坏的终是坏的。
二 学文学应通心理学
学文学我以为应通心理学,它对文学的理论方面是大有帮助的,尤其研究近代小说,所需心理学的知识更多。美学我也喜欢,重视;我受它和文学的训练,对我有莫大的裨益。文人们说科学使人客观化,但我以为文学也能使人客观化,我自己便是一例。我学文学与美学的所得是学会看人,把“自我”置诸物外,纯粹作为旁观者,这样自己常是小说家、戏剧家去看人,看社会,这种“无我”的境界使自己摆脱许多无谓的烦恼和纷纭。民国十六年从爱丁堡大学毕业,转到伦敦大学。在伦大是最自由研究的时期,读书的范围很宽泛。在大学中只选一两门功课听讲,而大部的时间都用在伦敦博物院的阅览室里自修,特别偏重于美学和文学批评的读物与研究。《文艺心理学》的作品便在那时完成的。两年后到巴黎,换个口味研究法国文学和继续心理学的研究。在那里住到一年到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在法)去。地方虽换,研究的工作还是继续的。《悲剧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Traged)便在那里完成的。两年后便回国来,任教北大。
三 兴趣与训练是治学两大要素
现在对治学的意见,是觉得兴趣和训练两者都必要,前者好像是引进,而后者则像是推动。两者相辅相成,舍一取一是不完备的。对个人的感想是觉得从前读书似乎随便一点,原因是不对任何人负责;现在教学了,小心翼翼地研读,好像责任在鞭策自己似的。生平的憾事是不娴音乐,不习运动,我以为两者对生活极重要,因为音乐可以陶冶性情,安慰寂寞。运动可以健练身体,活泼精神。从前常感没有工夫去注意它们,而现在更没有机会,同时亦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