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论信心与反省

容忍与自由 作者:胡适


三论信心与反省

自从《独立》第一○三号发表了那篇《信心与反省》之后,我收到了不少的讨论,其中有几篇已在《独立》(第一○五,一○六,及一○七号)登出了。我们读了这些和还有一些未发表的讨论,忍不住还要提出几个值得反复申明的论点来补充几句话。

第一个论点是:我们对于我们的“固有文化”,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吴其玉先生(《独立》一○六)怪我“把中国文化压得太低了”;寿生先生也怪我把中国文化“抑”得太过火了。他们都怕我把中国看得太低了,会造成“民族自暴自弃的心理,造成他对于其他民族屈服卑鄙的心理”。吴其玉先生说:我们“应该优劣并提。不可只看人家的长,我们的短;更应当知道我们的长,人家的短。这样我们才能有努力的勇气”。

这些责备的话,含有一种共同的心理,就是不愿意揭穿固有文化的短处,更不愿意接受“祖宗罪孽深重”的控诉。一听见有人指出“骈文,律诗,八股,小脚,太监,姨太太,贞节牌坊,地狱活现的监狱,五世同居的大家庭,板子夹棍的法庭”,等等,一般自命为爱国的人们总觉得心里怪不舒服,总要想出法子来证明这些“未必特别羞辱我们”,因为这些都是“不可免的现象,无论古今中外是一样的”。(吴其玉先生的话)所以吴其玉先生指出日本的“下女,男女同浴,自杀,暗杀,娼妓的风行,贿赂,强盗式的国际行为”;所以寿生先生也指出欧洲中古武士的“初夜权”“贞操锁”。所以子固先生也要问:“欧洲可有一个文化系统过去没有类似小脚,太监,姨太太,骈文,律诗,八股,地狱活现的监狱,廷杖,板子夹棍的法庭一类的丑处呢?”(《独立》一○五号)本期(《独立》一○七号)有周作人先生来信,指出这又是“西洋也有臭虫”的老调。这种心理实在不是健全的心理,只是“遮羞”的一个老法门而已。从前笑话书上说:甲乙两人同坐,甲摸着身上一个虱子,有点难为情,把它抛在地上,说:“我道是个虱子,原来不是的。”乙偏不识窍,弯身下去,把虱子拾起来,说:“我道不是个虱子,原来是个虱子!”甲的做法,其实不是除虱的好法子。乙的做法,虽然可恼,至少有“实事求是”的长处。虱子终是虱子,臭虫终是臭虫,何必讳呢?何必问别人家有没有呢?

况且我原来举出的“我们所独有的宝贝”:骈文,律诗,八股,小脚,太监,姨太太,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贞节牌坊,地狱的监牢,廷杖,板子夹棍的法庭,这十一项,除姨太太外,差不多全是“我们所独有的”,“在这世界无不足以单独成一系统的”。高跟鞋与木屐何足以媲美小脚?“贞操锁”我在巴黎的克吕尼博物院看见过,并且带有照片回来,这不过是几个色情狂的私人的特制,万不配上比那普及全国至一千多年之久,诗人颂为香钩,文人尊为金莲的小脚。我们走遍世界,研究过初民社会,没有看见过一个文明的或野蛮的民族把他们的女人的脚裹小到三四寸,裹到骨节断折残废,而一千年公认为“美”的!也没有看见过一个文明的民族的智识阶级有话不肯老实的说,必须凑成对子,做成骈文律诗律赋八股,历一千几百年之久,公认为“美”的!无论我们如何爱护祖宗,这十项的“国粹”是洋鬼子家里搜不出来的。

况且西洋的“臭虫”是装在玻璃盒里任人研究的,所以我们能在巴黎的克吕尼博物院纵观高跟鞋的古今沿革,纵观“贞操锁”的制法,并且可以在博物院中购买精制的“贞操锁”的照片寄回来让国中人士用作“西洋也有臭虫”的实例。我们呢?我们至今可有一个历史博物馆敢于搜集小脚鞋样,模型,图画,或鸦片烟灯,烟枪,烟膏,或廷杖,板子,闸床,夹棍,等等极重要的文化史料,用历史演变的原理排列展览,供全国人的研究与警醒的吗?因为大家都要以为灭迹就可以遮羞,所以青年一辈人全不明白祖宗造的罪孽如何深重,所以他们不能明白国家民族何以堕落到今日的地步,也不能明白这三四十年的解放与改革的绝大成绩。不明白过去的黑暗,所以他们不认得今日的光明。不懂得祖宗罪孽的深重,所以他们不能知道这三四十年革新运动的努力并非全无效果。我们今日所以还要郑重指出八股,小脚,板子,夹棍,等等罪孽,岂是仅仅要宣扬家丑?我们的用意只是要大家明白我们的脊梁上驮着那二三千年的罪孽重担,所以几十年的不十分自觉的努力还不能够叫我们海底翻身。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种历史的知识上得着一种坚强的信心:三四十年的一点点努力已可以废除三千年的太监,一千年的小脚,六百年的八股,四五百年的男娼,五千年的酷刑,这不够使我们更决心向前努力吗!西洋人把高跟鞋,细腰模型,贞操锁都装置在博物院里,任人观看,叫人明白那个“美德造成的黄金世界”原来不在过去,而在那辽远的将来。这正是鼓励人们向前努力的好方法,是我们青年人不可不知道的。

固然,博物院里同时也应该陈列先民的优美成绩,谈固有文化的也应该如吴其玉先生说的“优劣并提”。这虽然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本题,(本题是“我们的固有文化真是太丰富了吗”?)我们也可以在此谈谈。我们的固有文化究竟有什么“优”“长”之处呢?我是研究历史的人,也是个有血气的中国人,当然也时常想寻出我们这个民族的固有文化的优长之处。但我寻出来的长处实在不多,说出来一定叫许多青年人失望。依我的愚见,我们的固有文化有三点是可以在世界上占数一数二的地位的:第一是我们的语言的“文法”是全世界最容易最合理的。第二是我们的社会组织,因为脱离封建时代最早,所以比较的是很平等的,很平民化的。第三是我们的先民,在印度宗教输入以前,他们的宗教比较的是最简单的,最近人情的;就在印度宗教势力盛行之后,还能勉力从中古宗教之下爬出来,勉强建立一个人世的文化;这样的宗教迷信的比较薄弱,也可算是世界稀有的。然而这三项都夹杂着不少的有害成分,都不是纯粹的长处。文法是最合理的简易的,可是文学的形体太繁难,太不合理了。社会组织是平民化了,同时也因为没有中坚的主力,所以缺乏领袖,又不容易组织,弄成一个一盘散沙的国家;又因为社会没有重心,所以一切风气都起于最下层而不出于最优秀的分子,所以小脚起于舞女,鸦片起于游民,一切赌博皆出于民间,小说戏曲也皆起于街头弹唱的小民。至于宗教,因为古代的宗教太简单了,所以中间全国投降了印度宗教,造成了一个长期的黑暗迷信的时代,至今还留下了不少的非人生活的遗痕——然而这三项究竟还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特异的三点:最简单合理的文法,平民化的社会构造,薄弱的宗教心。此外,我想了二十年,实在想不出什么别的优长之点了。如有别位学者能够指出其他的长处来,我当然很愿意考虑的。(这个问题当然不是一段短文所能讨论的,我在这里不过提出一个纲要而已。

所以,我不能不被逼上“固有文化实在太不丰富”之结论了。我以为我们对于固有的文化,应该采取历史学者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一部文化史平铺放着,我们可以平心细看:如果真是丰富,我们又何苦自讳其丰富?如果真是贫乏,我们也不必自讳其贫乏。如果真是罪孽深重,我们也不必自讳其罪孽深重。“实事求是”,才是最可靠的反省。自认贫乏,方才肯死心塌地地学;自认罪孽深重,方才肯下决心去消除罪孽。如果因为发现了自家不如人,就自暴自弃了,那只是不肖的纨绔子弟的行径,不是我们的有志青年应该有的态度。

话说长了,其他的论点不能详细讨论了,姑且讨论第二个论点,那就是模仿与创造的问题。吴其玉先生说文化进步发展的方式有四种:(一)模仿,(二)改进,(三)发明,(四)创作。这样分法,初看似乎有理,细看是不能成立的。吴先生承认“发明”之中“很多都由模仿来的”。“但也有许多与旧有的东西毫无关系”。其实没有一件发明不是由模仿来的。吴先生举了两个例:一是瓦特的蒸汽力,一是印字术。他若翻开任何可靠的历史书,就可以知道这两件也是从模仿旧东西出来的。印字术是模仿抄写,这是最明显的事:从抄写到刻印章,从刻印章到刻印板画,从刻印板画到刻印符咒短文,逐渐进到刻印大部书,又由刻板进到活字排印,历史俱在,哪一个阶段不是模仿前一个阶段而添上的一点新花样?瓦特的蒸汽力,也是从模仿来的。瓦特生于一七三六年,他用的是纽可门(Newcomen)的蒸汽机,不过加上第二个凝冷器及其他修改而已。纽可门生于一六六三年,他用了同时人萨维利(Savery)的蒸汽机。纽、萨两人又都是根据法国人巴平(Denis Papin)的蒸汽机筒。巴平又是模仿他的老师荷兰人胡根斯(Huygens)的空气机筒的(看Kaempffert: Modern Wonder Workers, pp. 467-503。)吴先生举的两个“发明”的例子,其实都是我所说的“模仿到十足时的一点新花样”。吴先生又说:“创作也须靠模仿为入手,但只模仿是不够的。”这和我的说法有何区别?他把“创作”归到“精神文明”方面,如美术,音乐,哲学等。这几项都是“模仿以外,还须有极高的开辟天才和独立的精神”。我的说法并不曾否认天才的重要。我说的是:

模仿熟了,就是学会了,工具用得熟了,方法练得细密了,有天才的人自然会“熟能生巧”,这一点功夫到时的奇巧新花样就叫作创造。(《信心与反省》页四八○)

吴先生说“创造须由模仿入手”;我说“一切所谓创造都从模仿出来”,我看不出有一丝一毫的分别。

如此看来,吴先生列举的四个方式,其实只有一个方式:一切发明创作都从模仿出来。没有天才的人只能死板地模仿;天才高的人,功夫到时,自然会改善一点;改变得稍多一点,新花样添得多了,就好像是一件发明或创作了,其实还只是模仿功夫深时添上的一点新花样。

这样的说法,比较现时一切时髦的创造论似乎要减少一点弊窦。今日青年人的大毛病是误信“天才、灵感”,等等最荒谬的观念,而不知天才没有功力只能蹉跎自误,一无所成。世界大发明家爱迪生说得最好:“天才(Genius)是一分神来,九十九分汗下。”他所谓“神来”(Inspiration)即是玄学鬼所谓“灵感”。用血汗苦功到了九十九分时,也许有一分的灵巧新花样出来,那就是创作了。颓废懒惰的人,痴待“灵感”之来,是终无所成的。寿生先生引孔子的话:“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这一位最富于常识的圣人的话是值得我们大家想想的。

(原载于《独立评论》第一零七号,一九三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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