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背景概述
关于指称的研究由来已久,早期对指称进行研究的是诸如柏拉图(Plato)、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等思想家,他们将指称视为一种语言与现实联系的方式,重点对指称形式与其指称对象进行研究,直接揭示的是语言与现实之间所具有的对应关系。因此,早期的指称研究是在哲学领域来完成的。随着斯特劳森的语境论的提出,指称研究也由最初的静态研究转向动态研究,由原来的纯形式化研究转向语用研究。研究者们逐渐开始关注自然语言中的指称现象,研究对象转为指称形式与现实世界或可能世界间的关系。到20世纪60年代,指称研究角度也从原来单一的逻辑哲学角度发展为含语义学角度、语用学角度及话语分析角度在内的多角度研究。
从语篇角度研究指称现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语篇中指称语的形式,二是该形式表现的同指称有关的意义,三是发话人在话语语境中使用有关指称语的目的。其中,不同形式指称语使用的目的是最重要的考虑方面之一。以韩礼德(Halliday)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将语篇研究重点放在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上,并且指出指称语在语篇中除具有语义功能外,还担当着语篇的衔接作用。与系统功能语言观不同,认知语言学者认为语言是一种心理或认知现象,语言的意义不是通过语言表达式与客观世界间的联系来实现的,而是来源于话语形式对话语交际双方大脑里已有概念的激活,意义的描写涉及的是词与大脑间的关系,而不是词与世界的关系。这样一来,话语中某一指称形式所指称的就不再是现实世界中的某一实体,而是某一实体在话语交际双方大脑中的概念。语篇中,对同一实体的不同指称形式标示着该实体在话语交际双方大脑中的活跃度。无论是功能学派还是认知学派,学者们在对语篇中的指称现象进行研究时,都将自然语篇作为其语料来源,对于文学语篇中的指称现象研究则主要由文体学家或叙事学家来完成。
虽然文体学家与叙事学家均对文学文本中的语言现象进行研究,但是二者的研究内容却不尽相同。前者主要凭借语言学理论来分析作品中的词汇特征、句法特征、书写(或语音)特征以及句子之间的衔接方式等语言现象;后者则更多关注于语篇结构上的叙事技巧,忽略作品对语言本身(即具体语句)的选择。尽管文体学与叙事学研究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二者间也存在着研究的重合之处:一为叙述视角,另一为表达人物话语的不同形式,如“直接话语”“间接话语”“自由直接话语”及“自由间接话语”等。关于叙述视角,文体学者与叙述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文体学者将“视角”(point of view)理解为叙述者在叙事时通过文字表达或流露出来的立场观点;而叙述学者认为“视角”是一种结构上的概念,是叙述者在叙事时所采用的视觉或感知角度。具体到文本语言中不同指称语的使用上,叙事学者主要将其与叙事视角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认为文本中不同形式的指称语反映了不同的叙事视角。文体学家与叙述学家研究的另一重合之处在于人物话语的不同表达形式。在对这一研究对象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文体学家关注的是这些表达形式语言上的特征,这些特征不仅表现在指称语、时态的变化,还表现在词汇、句型或标点上的种种变化。通过对语言特征的研究,文体学家们最终要明确的是这些语言特征与文本主题表现之间的关系。叙事学者之所以对表达人物话语的不同形式感兴趣,是因为这些形式是调节叙事距离的重要工具。他们对语言特征本身并不直接感兴趣,他们的兴趣在于叙述者与叙述对象之间的关系。当这一关系通过语句上的特征体现出来时,他们才会关注语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