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者序

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 作者:[美] 约翰.契弗 著,[美国] 约翰.契弗 编,冯涛 张坤 译


作者序

假如这些短篇小说出版的顺序能够倒转,假如我最先就是以一个成熟男性而非年轻人的面目出现,我会非常高兴的,因为当初发现就连那些真正正派得体的男男女女都老实承认他们的私人情事中充满了色情的苦痛甚至是贪婪时,我真是大吃了一惊。我想,一位作家的诞生是不同于画家的,跟他师法的那些大师之间并不会呈现出任何有趣的相似性。在一位作家的成长过程中,你不会发现任何类似早期的杰克逊·波洛克对于西斯廷礼拜堂天顶画的模仿,以及他跟托马斯·哈特·本顿之间构成的有趣参照[5]。而至于作家,你会看到他的蹒跚学步,看到他打起领带,看到他情窦初开,甚或看到他从叉子上吃他的青豆。他看起来形影相吊,茕茕孑立,决意要自己指导自己,独自成长起来。天真幼稚,在我还要加上乡里乡气,有时醉酒,有时迟钝,几乎总是拙手笨脚,即便是已经拣选过的早期作品也是他在经济上和情感上逐步接受教育的赤裸裸的历史。

这些小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我从军中荣誉退伍后开始创作的。小说的先后次序是尽我记忆的可能,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已经删汰了那些最让人难为情的不成熟作品。这些小说有时候看起来已经是属于那个早已失落的世界的故事了,那时候的纽约城还仍旧充满了河上的灯火,那时候你在街角文具店的收音机里听到的还是本尼·古德曼[6]的四重奏,而且几乎每个人都戴着顶帽子。这里有那一代人最后的余绪:老烟枪们一大早用咳嗽声唤醒这个世界,他们经常在鸡尾酒派对上酩酊大醉并且表演像是“克利夫兰小鸡”那样过时的舞步,要坐船才能漂洋过海去到欧洲,他们对于爱情和幸福还怀有真正的乡愁,而且他们的神祇就像是你的和我的一样古老,不论你是谁。我在这些有时被称为随身行头的东西中着力探寻的,恒久不变地总是对于光明的热爱,以及对于人之为人所具有的某种道德链条的追寻决心。加尔文[7]对于我的宗教信仰教育并未起到丝毫的作用,可是他的存在本身却似乎一直在我童年的谷仓中徘徊不去,而且留给我一些不应有的苦涩。

这些小说有很多都最先登在《纽约客》上,是哈罗德·罗斯、古斯·洛布兰诺和威廉·马克斯韦尔[8]使我拥有了一大群有眼力、有共鸣的读者,使我有了足以养家糊口而且每隔一年还能置备一套新装的经济能力,这真是无价的礼物。“这可是本适合全家阅读的杂志,真他妈该死。”罗斯经常针对任何色情的暗示这么大喊大叫。他本人可并非什么谦谦君子,当他发现他只要在午餐桌上一说到“操”我就会跳起来以后,他就开始故意地“操”不离口,就为了看我不断地跳起来。事实上,他这种不管不顾的脾性真可谓毫不掩饰,比如说,如果他碰上了个乏味的牌搭子,他就明目张胆地跑到浴室里用卫生纸把耳朵塞起来再回来。这类行为当然从来都不会出现在杂志上。不过我愿意这样想,他借此告诉你的是,礼貌是一种说话的方式,就跟其他任何一种方式一样复杂而又含蓄,不但在内容,而且在措辞和寓意上都千差万别。有鉴于受到他鼓励的竟然涵盖了从欧文·肖一直到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这么广泛的作家类型,看来他已经做了最好的事。

任何对于个人青涩时期的精确记录都是很让人难为情的,而我时不时地就能在这些小说当中发现这一点,不过对于我来说,这种难为情却又因为这些小说为我留住了我曾爱过的那些男男女女,以及写这些小说时我曾待过的那些房间、走廊和海滩的记忆,而终于得以清偿。我最钟爱的是那些不到一周就一挥而就,而且经常是大声念诵着写成的小说。我记得曾大声喊叫:“我叫强尼·黑克!”[9]当时是在楠塔基特[10]一幢房子的穿堂里,我们能很便宜地承租下来只是因为有份遗嘱的法律效力一直拖延未决。在另一幢房子的女仆房里,我曾冲着我妻子大喊:“那是个国王们身着黄金铠甲骑着大象翻越群山的夜晚!”[11]我这个家庭的忍耐性真是没有尽头。那是在五十九街一幢公寓房的遮篷底下,我大声念诵着写完了《再见了,我的兄弟》。“哦,你能拿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办?”我问,然后一边念诵一边写下了最后一句话:“我看着那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走出了大海!”“你在自言自语哪,契弗先生。”门卫颇有礼貌地说,而他本人—一点没错,非常友好,对于他在圣诞得到的十美元小费心满意足—也像是从那永久的过去走出来的一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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