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此,最大的成全也莫过于此。
沙坪的酒
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辞去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自从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富有风趣的一位朋友讥笑我说:“你不吃白酒,而爱吃黄酒,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吃白酒是不出钱的,揩别人的油。你不用人间造孽钱,笔耕墨稼,自食其力,所以讨厌白酒两字。黄酒是你们故乡的特产,你身窜异地,心念故乡,所以爱吃黄酒。对不对?”我说:“其然,岂其然欤?”这朋友的话颇有诗意,然而并没有猜中我不爱白酒爱黄酒的原因。揩别人的油,原是我所不欲的;然而吃酒揩油,我觉得比其他的揩油好些。古人诗云:“三杯不记主人谁。”吃酒是兴味的,是无条件的,是艺术的。既然共饮,就不必斤斤计较酒的所有权;吝情去留,反而煞风景,反而有伤生活的诗趣。我倒并不绝对不吃“白酒”(不出钱的酒)。至于为了怀乡而吃黄酒,也大可不必。我住在大后方各省各地的时候,天天嘴上所说的是家乡土白。若要怀乡,这已尽够,不必再用吃黄酒来表示了。
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地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但决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乱道,诽谤唾骂,甚至呕吐、打架。那真是不会吃酒,违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消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功利,太少兴趣。况且我的吃饭,从小养成一种快速习惯,要慢也慢不来。有的朋友吃一餐饭能消磨一两小时,我不相信他们如何吃法。在我,吃一餐饭至多只花十分钟。这是我小时从李叔同先生学钢琴时养成的习惯。那时我在师范学校读书,只有吃午饭后到一点钟上课的时间,和吃夜饭后到七点钟上自修的时间是教弹琴的时间。我十二点吃午饭,十二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六点钟吃夜饭,六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吃饭、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钟内了结。这样的数年,使我养成了快吃的习惯。后来虽无快吃的必要,但我仍是非快不可。这就好比反刍类的牛,野生时代因为怕狮虎侵害而匆匆地把草吞入胃内,急忙回到洞内,再吐出来细细地咀嚼,养成了反刍的习惯,做了家畜以后,虽无快吃的必要,但它仍是要反刍。如果有人劝我慢慢吃,在我是一件苦事。因为慢吃违背了惯性,很不自然,很不舒服。一天的大团圆的晚餐,倘使我以十分钟了事,岂不太草草了?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地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般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