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与音乐做爱

无人爱我 作者:(英)D.H.劳伦斯


与音乐做爱

“对我来说,”罗密欧说,“跳舞就是与音乐做爱罢了。”

“所以你永远也不会跟我跳舞,我猜得对吧?”朱丽叶说。

“你瞧,你这人个性太强了。”

这话听着奇怪。可是,前一代人的想法竟会变成下一代人的本能。我们总的来说,都继承了我们祖母的想法并无意识地依此行动。这种意识的嫁接是冥冥中进行的。观念迅速变幻,它会带来人类的迅速变化。我们会变成我们设想的那种人。更坏的是,我们已变成祖母设想的那样了。而我们的孩子的孩子又将会变成我们设想的样子,这真叫人觉得悲伤。这不过是父辈的罪孽给后代心灵带来的惩罚。因为,我们的心灵绝没有我们的祖母所设想的那么高尚美好。哦,不!我们只是祖母之最强有力的观念的体现者,而这大多是些隐私观念,它们不被公众所接受,而是作为本能和行为动机传给了第三代和第四代人。我们的祖母偷偷摸摸想过的那些东西真叫倒霉,那些东西即是我们。

她们都有过什么想法和意念?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她们希望能与音乐做爱。她们希望男人不是粗蛮的动物,达到目的就算完事。她们想要天堂的旋律在他拉着她们的手时响起,想要一段新乐章在他的手搂住她们的腰时勃然奏响。这音乐无限变奏着,变幻着优雅的舞姿从做爱的一个层次向另一个层次递进,音乐和舞蹈二者难分彼此,两个人也一样。

最终,在做爱欢愉的顶点到来之前,是巨大的降潮。这正是祖母的梦境和我们的现实。没有欢愉的顶峰,只有可耻的降潮。

这就是所谓爱的行为本身,即争论的焦点——一个可耻的降潮。当然争论的焦点是性。只要你与音乐做爱,迈着慢步与雪莱一起踏云而行,性就是件十分美丽令人愉快的事儿。可最终到来的却是荒谬的突降,不,先生,绝不可以!

甚至像莫泊桑这样明显的性之信徒也这样说。对我们许多人来说,莫泊桑是个祖父或曾祖父了。可他说,交媾行为是造物主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意在玩世不恭。造物主在我们身上种下这些个美好而高尚的爱之情愫,令夜莺和所有的星星歌唱,不过是把我们抛入这荒谬的情境中做出这种可耻的动作,这是一件玩世不恭之作,不是出自仁慈的造物主之手,而是出自一个冷嘲热讽的魔鬼。

可怜的莫泊桑,这就是他自身灾难的根源!他想与音乐做爱,可他气恼地发现,你无法与音乐交媾。于是他把自己一劈两半,厌恶地痛骂着自己的双目,然后更起劲地交欢下去。

作为他的儿孙,我们变聪明了。男人一定要与音乐做爱,女人也必须让男人做爱,由弦琴和萨克斯管来伴奏。这是我们内在的需要。因为,我们的祖父,特别是我们的曾祖父们在交媾时把音乐给忘却了,所以到了我们这辈就只顾音乐而忘却了交媾。我们必须与音乐做爱,这是我们祖母的梦,它变成了我们内在的需求和潜在的动力。既然你无法与音乐交媾,那就丢掉它,解决问题吧。

现代的大众舞蹈毫无“性感”可言,其实是反性的。但我们必须划清一条界线。我们可以说,现代的爵士舞、探戈和查理斯顿舞不仅不会激起交媾欲,反而是与交媾作对的。因此,教会尖着声音竭力反对跳舞、反对“与音乐做爱”就显得毫无意义了。教会和社会一般都对性没有特殊的厌恶,因此,这反对声就显得荒唐了。性是个巨大的、包容一切的东西,宗教激情本身也多属于性,不过是人们常说的一种“升华”罢了。这是性的一个绝妙出路——令它升华!想想水银加热后微微冒着毒气而不是重重地滚着融为一体,那样子很怪,你就明白了这个过程:升华,就意味着与音乐做爱!道德与“升华”的性确实无争。大多数好东西均属“升华的性”之列。道德、教会和现代人类所仇视的只是交媾。话又说回来了,“道德”又是什么?不过是多数人本能的反感而已。现代的年轻人特别本能地躲避交媾。他们喜欢性,可他们打心里厌恶交媾,即便当他们玩交媾的把戏时也是这样。至于说玩这游戏,玩具既是给定的,不玩这个又玩什么?可他们并不喜欢这个。他们是以自蔑的方式这样做的。这种骑在床上的动作一完结,他们就厌恶地释然,转而与音乐做爱。

不错,这样只能有好处,如果年轻人真的不喜欢交媾,他们会很安全。至于婚姻,他们会依照老祖母的梦,完全因为别的原因结婚。我们的祖父和曾祖父们的婚姻很单纯,没有音乐作伴,只为了交媾。这是事实。所以音乐就全留给梦了。那个梦是这样的:两个灵魂伴着六翼天使轻柔的节奏交合。而我们这第三四代人正是梦做的肉体。前辈梦想的婚姻是排除一切粗鄙之物,特别是交媾之类,婚姻只意味着纯粹的平等和谐和亲密无间的伴侣。现在的年轻人实践了这个梦。他们结了婚,敷衍马虎、几分厌恶地交媾,只是要证明他们能干这个而已。就这样他们有了孩子。但他们的婚姻是与音乐的结合,唱机和无线电为每一种小小的家庭艺术配上了乐,伴人们跳着婚姻美满的小步爵士舞,这幸福美满意味着友爱、平等、忍让和一对夫妻能分享的一切。与音乐结婚!这音乐伊甸园里有一条半死不活的蛇,恐怕它是促使人们交媾的最后一丝微弱的本能了,是它驱使已婚夫妇为双方器官的不同而交火,从而阻止了他们成为一双相同的肉体。不过我们现在聪明了,很快就学会把这耻辱的行为全扔个精光。这是我们唯一的智慧。

我们正是我们老祖母的梦之产物,我们弱小的生命被箍着。

当你在舞厅中目睹现代舞者与音乐做爱,你会想,我们的孙辈会跳什么样的舞呢?我们母亲的母亲跳的是四对舞和成套的方块舞,华尔兹对她们来说几乎是一种下作的东西。而我们母亲的母亲的母亲跳的是小步舞和罗格·德·考瓦利斯舞,还跳一些活泼快捷的乡村舞。这些舞会加快血液的流动,促使男人一步步靠近交媾。

可是瞧啊,就在她旋转而舞时,我们的曾祖母梦想着的是温柔律动的音乐和“某个人”的怀抱,和这个更为高雅点的人在律动和滑动中结成一体,他不会粗鲁地推她上床交媾,而是永远拖着她在黯淡而轰响的景物中滑行,永不休止地与音乐做爱,彻底甩掉那灾难性的、毫无乐感的交媾——那是末日的末日。

我们的曾祖母双手紧握着被甩起来抛上床,他们像一头双背怪兽震颤着。她就是这样梦想的。她梦想男人只是有肉体的灵魂,而不是令人厌倦的粗鲁的男性和主子。她梦想着“某个人”,他是集所有男人于一身的人,是超越了狭隘的个人主义的人。

于是现在她们的曾孙女就让所有的男人带着与音乐做爱了,似乎它就是一个男人。所有的男人如一个男人一样和她一起与音乐做爱,她总是在人们的怀抱里,不是一个个人,而是现代人的怀抱里。这倒不错。而现代的男人与音乐、与女人做爱,就当所有的女人都是一个女人一样。把所有的女人当成一个女人!这几乎像波德莱尔了,与自然贵妇的大腿做爱。可我们的曾祖父仍做着交媾的梦,尽管梦中什么都有。

可现代女人,当她们在男人怀抱里伴着音乐滑行而过或与男人面对面跳着查理斯顿时,她灵魂深处悄然萌动着的是什么样的梦?如果她心满意足了,那就没有梦了。可女人永不会心满意足。如果她心满意足,查理斯顿舞和黑底舞就不会挤掉探戈舞。

她不满足。她甚至过了一夜后,比她那被交媾企图所激动的曾祖母还不满足。所以,她的梦尽管还没有上升到意识层面,却更可怕,更有害。

这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变着花样跳着两步舞的苗条女子,她梦到的是什么?能是什么?她的梦是什么样,她的孩子、我的孩子或孩子的孩子就会变成什么样,就如同我的梦是精子一样,她的梦就是卵子,是未来灵魂之卵子。

她能梦的东西可不多了,因为,凡是她想的,她都能得到了。要所有的男人或一个男人不要,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她可以选择,因为没谁是她的主子。在无尽的音乐之路上滑行,享有一份无休止的做爱,这她也有了。如果她乐意在走投无路中选择交媾,也可以,不过是证明交媾这东西多么像猴子的行为,在死胡同中这该有多么笨拙。

没有什么她不可以做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想的了。没了欲望,甚至梦也是残破的。残破的梦!她可能有残破的梦,但她最后的希望是无梦可做。

可是,生命既如此,是件睡和醒的事儿,这种希望就永远不会被恩赐。男人女人都不能摆脱梦。甚至深受绅士们喜欢的金发碧眼儿的小女子也梦着什么,只是她、我们和他不知道而已。甚至那是个超越绿宝石和美元的梦。

是什么呢?那女子残破、泯灭了的梦是什么样的?无论什么样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直到有人告诉了她,渐渐地,经过一番轻蔑的否定后,她会明辨这梦,这梦会渗透她的子宫。

我反正不知道这弱女子的梦是什么。但有一点没错,它同眼下的情形全然不同。梦与这东西永不相容。这梦不管是什么,也不会是“与音乐做爱”,而是别的什么。

可能它是在重新捕捉人之初的一个梦,永远不会结束,永远不会被完全地展示。我在塔奎尼亚观看伊特鲁里亚墓穴中残剩的壁画时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那画上,跳舞的女人身着鲜艳花边的透明麻衣,与四肢裸露的男人对舞,舞姿绝妙,浑然忘我。她们那样子很美,就像永不枯竭的生命。她们跳的是希腊舞,但又不全像希腊舞那样。这种美绝不像希腊的那么单纯,可它更丰富,绝不狭隘。再有,它没有希腊悲剧意志所表现的抽象和非人化。

伊特鲁里亚人,至少在罗马人毁掉这些壁画之前,似乎不像希腊人那样天生为悲剧所缠绕。他们身上流露着一种特别的散淡,很有人情味而不为道德所约束。看得出,他们从不像我们这样说什么行为不道德就不道德。他们似乎有一种强烈的感情,真诚地把生命当成一件乐事。甚至死也是件开心可爱的事。

道学家说:神之规律会抹去一切。答案是,神之规律会按时抹掉一切,甚至它自身。如果说那践踏一切的罗马人的力量就如同神之规律,那我就去寻找另一个神圣了。

不,我确实相信,这短发的现代女子灵魂深处不确定的梦,梦的就是我眼前的伊特鲁里亚女人,忘情地与四肢裸露狂舞的小伙子对舞,与他们相伴的是双笛的乐声。他们疯狂地跳着这既沉重又轻快的舞,既不反对交媾也不那么急于交媾。

伊特鲁里亚人的另一大优点是,因为到处都有阳物象征,所以他们对此习以为常了,而且毫无疑问他们都为这象征献上了一点小祭品,把它看作是灵感的源泉。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此也用不着牵肠挂肚,而我们反倒这样。

很明显,这里的男人,至少是男性奴隶们,都一丝不挂地快活来去,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就权当衣服了。伊特鲁里亚的女人对此毫不介意。何必呢?对赤裸的牛我们不在乎,我们仍然不会给宠犬穿上小衣服,我们的理想就是自由嘛!所以,如果奴隶是赤裸着冲跳舞女人快活地喘着气,如果她的伙伴是裸着的而她也穿着透明的衣服,没有人理会这个的,没什么可羞耻的,唯一的快乐就是跳舞。

这就是伊特鲁里亚之舞令人愉快的特质。它既不是为避免交媾而与音乐做爱,也不是在铜管乐伴奏下冲向交媾。他们仅仅是用生命跳舞。说到他们向象征阳物的石柱献上一点祭品,那是因为他们浑身充满着生命之时他们感到心里充满希冀,而生命是阳物给予的。如果他们向奇形怪状的女性象征献上一点祭品,就摆在女性的子宫口处,那是因为子宫也是生命的源泉,是舞蹈动作力量的巨大源泉。

是我们使跳舞这东西变狭窄了,变成了两个动作——要么跳向交媾,要么通过滑动、摇摆和扭动来诱发交媾。与音乐做爱和让音乐成为做爱者都是荒唐的!音乐是用来伴舞的!现代的女青年对此有所感,深有所感。

人们就该与音乐跳,跳,跳。伊特鲁里亚的女青年在二千五百年后仍快活地这样跳着。她不是在与音乐做爱,皮肤黝黑的男伴儿也不是。她只是要跳出灵魂的存在,因为她一面向男人的阳物献上了祭品,一一面向女人封闭的子宫象征物奉上了祭品,并且她自己与这两者相处得很好。所以她平静,像一股生命运动的喷泉在跳,与之对舞的男子亦是如此,她们是对手也是相互平衡物,只有双笛在他们的赤足边鸣啭。

我相信这是或将是今日被音乐吓呆的可怜女子的梦,从而这梦成为她孩子的孩子的实质,直到第三和第四代。

(此文不是报刊约稿,劳伦斯1927年将之寄给代理人后一直没有发表,直到他逝世多年后才得以收入《凤凰集》出版。)

  1. 参见《圣经·出埃及记》20:5:“惩罚其父的罪恶,直到第三、四代子孙。”
  2. 一种古老的英国乡村舞。
  3. 劳伦斯在此指的是波德莱尔《恶之花》中一首诗《女巨人》中的句子。
  4.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活泼的交际舞。
  5. 1926年前后流行的一种舞。
  6. 原书名为Gentlemen Prefer Blonde,1920年代中期的畅销书,作者是Anita Loos(1893—1981)。
  7. 见劳伦斯游记《伊特鲁里亚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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