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此心优雅,自在从容

繁华落尽,素心不改 作者:慕容素衣 著


关于爱情,她坚持认为,最可怕的关系就是互相的黏缠,你占有我,我占有你,一百年不许变,而真正好的关系是让彼此都得到自由。

三毛:永远的红尘追梦人——每个女孩心底都住着一个三毛

李安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玉娇龙。”

我却觉得,每个女孩心底都住着一个三毛。

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盼望着浪迹天涯?谁不曾想过抛开一切,潇潇洒洒去远方?

自从三毛横空出世,有多少女孩走上了模仿她的路——她们穿波西米亚长裙,留中分“黑长直”,背着包到处穷游,走进漫天黄沙里,期待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国艳遇。

可疯过癫过之后,她们往往会洗尽铅华,重新回到循规蹈矩的生活中去。

所以,她们永远成不了三毛。三毛的意义,绝不在于她穿什么衣服,去过什么地方,和什么人谈恋爱,而在于她拥有一颗不羁的心,在于她永远都在路上,永远都在追逐自由。

三毛之后,再无三毛。

她是一个连灵魂都在流浪的追梦人。

三毛的少女时代是很阴郁的。

在家里,她在四姐弟中排行第二,用她的话来说,排行第二,就像夹心饼干的中间层,明明最可口,可父母就是注意不到。

在学校里,她更是个问题学生,严重偏科,数学总是考不好。念初二时,数学老师为了惩罚她,拿起毛笔蘸满墨汁,在她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还对全班同学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想吃鸭蛋,今天老师想请她吃两只。”同学们一阵哄笑。

三毛从小就自尊心极强,哪受得了这种羞辱?第二天去上学时,由于心理压力太大,昏倒在教室门口,从此再也没去过学校。

那年她十二岁,决心不再去上学。因为不堪数学老师的凌辱,她甚至在家里割腕自杀过,幸好被发现得早。

从那以后,她就跳出了传统生活方式的框架,再也没有过上一天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

三毛的姐姐陈心田后来回忆说:“三毛对一切循规蹈矩的事都觉得很累,一个学期天天上课对于她来说太累、太可怕了,她认为整天坐在课堂里很无聊,还不如自己在家看看书。”

一个女孩子,长得不漂亮,成绩又不好,难免会有几分失意。那段时间,三毛特别自闭,除了外出学画画外,基本闭门不出,在家里一待就是七年。

海明威说,一个人要想成为作家,得有一个不幸的童年。

三毛的经历,似乎证明了这一点。她儿时就跟着父母逃难,整个少女时代都是灰色的。很多人将此归咎于那个惩罚了她的数学老师,我却觉得,数学老师固然难辞其咎,但三毛那样不快乐,主要还是因为她太敏感了。

敏感是柄双刃剑。要想成为一个作家,就必须拥有比常人更敏锐的感知能力,这注定了他们是难以快乐的一群人。

三毛的童年不太幸运,但很多人都有过与她类似的遭遇,只是她的敏感放大了这种不幸。就像她姐姐陈心田所说,当时在学校,罚站等体罚被当成习以为常的事情,一般学生都不反抗,可三毛就坚决不接受。

虽然被数学老师羞辱过,但少女三毛得到的爱并不比其他人少。她自嘲在家里是夹心饼干,其实父母对她呵护备至,她休学在家,每天都穿得很漂亮,坐着三轮车去画画,像小公主一样,父母对她连句重话都没说过。

可她依然不快乐。敏感如她,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索性遁入文学艺术中,以此证明自己的价值。

十几岁的天空,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雨,她始终没有从雨季中走出来,阴郁成了她生命的底色,不管走了多远,她依然是那个竭力想证明自己价值的小女孩。

三毛的情路也十分坎坷。

在她所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中,张曼玉饰演的月凤自陈道:“我是一个爱情动物,一遇到自己心爱的男人,就都危险了。”

这其实是三毛的自白,毫无疑问,她就是一个爱情动物,生命不息恋爱不止的那种女人。

与荷西在一起之前,三毛的情史可以用“屡战屡败”来形容,所幸她拥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在每一段爱情里,她都用尽全力,即使失败了,等到下一段开始时,依然如故。

和很多早慧的少女一样,她十几岁就开始恋爱了。她认真爱过的第一个人笔名叫舒凡,是戏剧系的高材生,她一眼就瞧上了他,用稿费请他喝酒,在他的手心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才子和才女在一起,并不像旁人想象的那么珠联璧合。少女三毛的情感太浓烈了,而舒凡在这样浓的情感中只感到窒息,她想要的越来越多,他却越来越想逃。她着了魔似的想结婚,他却觉得为时尚早。

“如果你不想结婚,那么我们现在就分手!”当三毛再一次赌气抛出这句话时,舒凡没有再挽留。

伤透了心的她,负气远走西班牙,从此踏上了流浪之路。

舒凡之后,她还爱过一些人,大多是一场错爱。她和一个不知名画家纠缠过,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在结婚前夕,发现那个画家原来是个隐瞒了已婚事实的无耻之徒;她还曾和一个大自己许多岁的德国人相爱,那个人对她很好,是她真心想嫁也可以嫁的人,不料他在快要结婚时猝死了。

就在三毛身心俱疲时,荷西再一次出现,终止了她在情感上的流浪。

很多人不能理解三毛在感情上那样折腾究竟是为什么,其实她只不过是一个缺爱的女子,内心有个黑洞,荷西就是照进她生命中的一束光。

他给了她很多很多的爱,填补了她心中的那个黑洞。这份爱,甚至是三毛的父母都给不了她的,因为她要的不只是爱,而是最爱。荷西满足了她这份渴求。

他们初次相识时,三毛风华正茂,很多男人为她着迷,荷西则完全还是个大孩子。她第一次见他,心里“咯噔”一声,暗叹怎么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做男朋友一定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还是高中生的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向她表白说:“你等我六年,我有四年大学要念,还有两年兵役要服,六年一过,我就娶你。”

三毛惊呆了,问他:“我们都还年轻,你才上高三,怎么就想结婚了呢?”

荷西说:“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

那时的三毛,以为这个比自己小六岁的男孩在开玩笑,错愕之余,果断拒绝了他。

荷西离开时眼里噙满了泪水,挥舞着手里的帽子一边倒退着往后小跑,一边微笑着对她说:“Echo再见!Echo再见!Echo再见!”

六年后,三毛受尽了情伤,一颗心伤痕累累。荷西再次从天而降,执意娶她为妻,这一次三毛没有拒绝,她是真的有些累了,想要停下来栖息。

一开始,三毛也许并不那么爱荷西,她常说的是“荷西苦恋我六年”,可后来,她真的被他的锲而不舍打动了,她回报给了他同等的爱。

如果世间真有童话的话,我想名字应该叫《三毛和荷西》。

三毛缔造了很多传奇,而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则成了传奇中的传奇。若是少了这段传奇,她的生命和作品都会黯然失色。

他们的爱情,让人们相信真的有人可以做到“有情饮水饱”,两个人若真的相爱,荒漠里真的能开出绚丽的爱情之花来。

三毛是特立独行的,她和荷西的爱情也是特立独行的。

很多女人看重的物质条件,她看得很轻。结婚前,荷西问她:“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她回答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荷西又问:“那么跟我呢?”

三毛说:“那只要吃得饱的钱就算了。”怕荷西不放心,又加了一句,“我吃得不多,以后还可以吃少点儿。”

对于三毛这样的女人来说,遇见爱、遇见性都不太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很幸运,荷西不仅爱她,他还真正地了解她、欣赏她。

三毛迷恋撒哈拉残阳如血的景致,他就放弃了向往已久的大海和潜水,事先在撒哈拉找好工作,陪她跑到干巴巴的沙漠中去。

两人公证结婚时,荷西手捧一个纸盒子送到三毛面前。三毛打开盒子,发现那不是花束,而是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荷西他几乎跑遍整个撒哈拉沙漠,最终在滚烫的沙子里找到这副完整的骆驼头骨。对于骆驼头骨,三毛喜欢极了,她把它放到书架上当作宝贝一样珍藏。

三毛的心底一直有道伤口,现在荷西治愈了她,他把阳光带到了她的生命中。甚至可以说,没有荷西,就没有后来的作家三毛。

正是在撒哈拉居住时,三毛提起笔,开始记录自己和荷西在沙漠中的生活,并一发不可收拾,从中国台湾地区一直红到了中国大陆。

那时还没有“秀恩爱”的说法,其实三毛前期的书就是“秀恩爱”的鼻祖。她秀恩爱秀得如此有趣,不但不招人烦,反而让人艳羡不已。时至今日,仍有不少粉丝跑去撒哈拉他们居住过的地方朝圣。

我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看《撒哈拉的故事》,一看就着了迷,暗暗感叹世间居然有如此妙趣横生的人儿,过着如此妙趣横生的生活。

她本来是个活在云端上的人,和荷西的婚姻让她有了人间烟火味。

在三毛的叙述下,根本感受不到沙漠中的荒凉与艰苦,只觉得一切都有意思极了,我喜欢看她和荷西跑出去历险,看她兴致勃勃地在沙漠里淘宝,看她“哄骗”荷西,说粉丝是雨,看她去教邻居的小女孩们认字。

多么新奇,多么浪漫,却又如此亲切,如此家常。

就像三毛给人的感觉,仿佛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太过美好的事物,往往会被上天嫉妒。

在沙漠中共同生活了六年后,荷西因潜水突发意外,死于大海中,年仅二十八岁。

当时三毛正陪父母在伦敦旅游,夜里,突然有人来电,像是有什么心灵感应,三毛马上接起电话,连连向对方发问:“是不是荷西死了?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荷西死了……”

她的预感不幸成真了。

荷西的尸体被打捞出来那天,正好是中秋节,看着被海水泡肿的尸体,三毛不敢相信那是她的荷西。那天晚上,她守在他身边,紧紧握住他已经变冷的手,一如他生前那样。只是,他再也不会睁开眼睛看她一眼。

生前,荷西曾经说过:“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

言犹在耳,斯人已逝。他终究先她而去了,留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这世间。

三毛把他安葬在他们经常散步的墓园里,写下了这样的话:“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

她原本决意要随他而去,父母守着她不让,母亲捧着一碗汤哀求她喝下去,她怎么也不肯喝一口。父母怕她犯傻,执意将她带回了台湾,好朋友琼瑶苦苦相劝,直到她亲口答应不再想要自杀。

那个把阳光带到她生命中的男人走了,也彻底带走了她的快乐。失去了荷西之后,三毛被打回了原形,她的生活又回到了阴郁的状态。

她还是在写作,可满纸都是绝望,《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令我不忍卒读的一本书,随便翻到哪一页,都会难过得掉下眼泪来。

她还是会恋爱,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据传她曾经爱慕过大她三十岁的西部歌王王洛宾,最终却不欢而散。也许确有其事,也许只是传闻。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没有人可以像荷西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他们谁都给不了她想要的爱。

荷西等了她六年,在一起六年,他走了之后,她在这世上又活了十二年。这十二年间,她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怀念他。

荷西死后十二年,她用一根丝袜,在医院的洗手间上吊而死。

对于她的死,她的家人悲伤却不震惊,他们早就感觉到她的心早已随他而去。

对生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姑娘们来说,三毛几乎具有不可复制的意义。

可以说,三毛塑造了她们的衣着打扮、审美情趣、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

三毛爱好波西米亚式的打扮,爱穿宽袍大袖的长裙,最常穿的是牛仔裤配白衬衣,于是宽大的长裙、白衬衣成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文艺女青年的“标配”;三毛从小的心愿就是当个拾荒者,于是姑娘们一窝蜂地到处去淘破破烂烂的瓶子罐子;三毛住过撒哈拉,于是沙漠在姑娘们眼中成了最浪漫的地方;三毛喜欢荷西,于是她们也想着找个洋人谈恋爱,再不济也得找个长着大胡子的。

对于这一代的姑娘来说,三毛既是启蒙者,也是引领者。

她,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微启示

我曾以为,三毛的魅力源于她的真实不做作,后来发现不是的,真诚坦荡只是她魅力的一部分,她更大的魅力来源于她的生活。

木心说,一个艺术家活到极致,就连生活都是艺术。

三毛就是天生的艺术家,她连生活都是艺术,作品之类只不过是生活之余的消遣。她的爱情、她的流浪甚至她的死亡都是戏剧性的,发生在其他人身上难免显得突兀,发生在她身上却让人觉得自然而然。

因为,她是三毛。世上独一无二的三毛。

所以,那些质疑三毛与荷西真实爱情的人真是大煞风景,任何人书写日常,都是带着滤镜的,只不过有些滤去了美好,有些滤去了丑恶。三毛散文中呈现出的真实,是一种文学上的真实,她可能不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但绝对是一个出色的织梦者。

人生若只剩下平庸的现实,那该多乏味,所以人们永远需要三毛,她活出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让人们知道,除了眼前的苟且之外,真的还有诗和远方。

她注定是一个传奇。滚滚红尘中,至今还有隐约的耳语在跟随他俩的传说。

  1. Echo,三毛的英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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