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繁华落尽,素心不改 作者:慕容素衣 著


亦舒:自爱的女人更好命——爱自己,是我们最重要的事

亦舒是谁?

江湖人称“师太”,一生出了300本书,还在源源不断地出着,你就算没看过她的书,一定也听过她书中的名言,诸如: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连死了都是错。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的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人。

……

这些话对于陷入情海爱欲中不可自拔的女人们来说,句句都是醒世恒言。所以,亦舒永不过时,和她同龄的女作家们不是落伍了,就是被遗忘了,只有她的作品历久弥新,塑造了千千万万都市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亦舒本人,已经活成了一个神话,她就是最好的亦舒女郎,年少时为爱痴狂,成熟后珍重自爱,因为这份自爱,上天回馈了她体面的生活,让她尚在人世时就已被万千女性捧上神坛。

年轻时的亦舒,长着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不是特别漂亮,但是相当硬朗,寒星似的一双眸子,冷冷地睥睨人间。

少女亦舒是张爱玲的粉丝,和偶像一样奉行“出名要趁早”,她比张爱玲还要幸运,后者的出名是靠苦心经营。她十五岁时就被一堆报刊编辑追到学校来要稿。亦舒的哥哥倪匡(卫斯理)也是写小说的,见此未免有些不平,但也心悦诚服地承认:“她的文字比我好,读者比我多。”

有些人说,在香港,要从事写作不知道要经过多少艰苦。这一点放在亦舒身上完全不成立,从她写第一篇小说开始,就一直被读者追捧,无数编辑通过倪匡来向她约稿,搞得做兄长的他好不恼火。

年少成名,本就心气极高的亦舒不免有些眼高于顶,她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叫《阿修罗》,书中说每个少女都是阿修罗,有着男子无法抗拒的魔力。这个阶段的亦舒就以阿修罗自居,骄傲得不可一世,认为没有什么是她不能征服的。

她十七岁中学毕业后就进了《明报》做记者,主要采访明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狗仔”。作为娱记的亦舒自信心“爆棚”,敢和最漂亮的女明星做闺密,也敢和最帅的男明星谈恋爱。

她一旦瞧上了某个男人,想也不想就主动追求,用尽一切“招数”,有种不管不顾的孤勇。

女人年轻时喜欢一个男人,要么看脸,要么看才华,清高如亦舒也不例外。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叫蔡浩泉,是个穷画家,一辈子都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钱,自豪的是“喝了别人三辈子才可能喝完的酒”。蔡浩泉在朋友的眼里是个典型的文艺青年,玩世不恭,吊儿郎当,与世俗格格不入。

这样一个穷得叮当响的艺术家,放在亦舒小说中铁定是被讽刺的对象,可那时她太年轻了,只懂得爱才子,朋友说她见了他“如乌蝇见蜜糖,甚至以自杀威胁”。

如此高浓度的热情,谁能抵挡得住?两人随即“闪婚”,然后以更快的速度“闪离”。

两人生有一子名叫蔡边村。刚离婚那几年,亦舒会间歇性探望由蔡浩泉抚养的儿子蔡边村,但随着蔡浩泉另娶,亦舒不愿再与前夫有任何瓜葛,干脆连亲生儿子也断绝来往,彻底将一段不愿记起的人生历史删除。

她下一个瞧上的男人是岳华,岳华年轻时长得确实风流倜傥,当时还是某女星的男友,被亦舒一眼相中,好一番倒追,硬是挖了人家的墙脚。

岳华送她回家,她顺势说自己怕黑,缠着他送上楼,一来二去,岳华真的变成了她的男朋友。

为什么会喜欢岳华?亦舒在一篇文章里说:“岳华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好人。岳华有一张好人的脸,有好人的性格。幸亏实际上他也是个好人,他是那种会使别人自然去占他便宜的好人。因为谁都知道,占了岳华的便宜,不会有后顾之忧。”

跟她在一起时,岳华确实待她相当好,她自己说:“我不会查中文字典,岳华就是字典。他问我惭不惭愧,我就搬胡金铨的话,念洋书能这样,也不容易了,他没有办法,就常摇头。有时候他得空,就坐在沙发上讲解古文,讲得很不错,我也很虚心学习,居然得益不浅。”

明星自然粉丝多,亦舒太爱岳华了,以至于捕风捉影、草木皆兵,老是嫉妒得发狂。一次发起火来,将一把刀插在了岳华的床上,还把他的西装剪得粉碎。岳华的明星女友给岳华写信,信中并无出格的话,她看了大为恼火,公然将信发表在报纸上。

岳华实在受不了这样令人窒息的爱,毅然决然选择了分手。亦舒挽回无效,只好远赴英国求学,那些日子里,她始终忘不了岳华对她的好,总以为他有一天会回头。

亦舒小说中的玫瑰最后没有嫁给家明,亦舒最后也没有等到岳华回头。多年以后,两人相逢于加拿大的超市中,都装作互不相识。

记者问起岳华如何评价亦舒,他只说了一句“性格很个性”。亦舒倒是以另一种方式记住了岳华,我揣测,她笔下的家明是以岳华为原型的,天字第一号大“暖男”,无论女主角如何胡闹,他都不离不弃,永远守在原地。

很多人诧异于亦舒和前任分手后的无情。不是曾经深爱过吗?为什么大家不能和和气气地做朋友呢?

说这话的人,或许对亦舒太不了解。

亦舒这样的人,爱的时候有多痴狂,不爱的时候就有多决绝,她决不会给一个男人第二次伤害她的机会。

爱上落魄才子这种事,其实张爱玲和亦舒都干过,只是处理的方式完全不同。张爱玲决意和胡兰成分手后,还给他寄了写剧本的三十万元钱,亦舒就不同了,和蔡浩泉分手后,索性连儿子都不要了,避得远远的。你说,亦舒会向困境中的蔡画家伸出援手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这只能是张爱玲独有的姿势,换作亦舒,“即使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好”,总之,就算是要男人的爱,就算是要男人的钱,姿态一定要漂亮,一定要理直气壮,所以她笔下没有善于低头的白流苏,只有气势如虹的姜喜宝,白流苏幸好遇见了还有良心的范柳原,姜喜宝即使没有遇见勖存姿,也会遇见李存姿、张存姿。男人对于白流苏来说是雪中送来的炭,对于喜宝来说只不过是锦上添的花。

喜宝们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被男人辜负的。宁可我负人,莫让人负我。亦舒也是这样。

一个太爱自己的人,总显得有些自私。所以,当亦舒许多年不与儿子联系的新闻曝光后,很多人指责她凉薄。

凉薄也许未必,自保倒是真的。她和张爱玲一样,对一切有可能带来麻烦的关系都躲得远远的。张爱玲约定不和姑姑、弟弟联系,她母亲临终叫她去见一面,她也只是寄了点钱过去。

文学上的偶像未必是道德上的完人,我们根本不必把她的为人和她的作品挂钩,懂得了这一点,或许就能对亦舒不那么苛责了。

经历了两次伤筋动骨的恋爱后,亦舒不再为爱拼尽一切了,而是把省下来的力气都用来写小说,多年以后通过相亲认识了港大一个姓梁的教授,四十岁高龄用试管的方法冒险生下一个女儿,跟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过上了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据说梁教授颇有些名士风度,为人诙谐善谈,两人倒是颇为投契。

也许正是年轻时爱过疯过,中年后才能甘于平静。

有人问她:你还追寻爱情吗?

她平静地回答:“罐头也有限期。高跟凉鞋,穿迷你裙,装假眼睫毛,不是我们的。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读者们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亦舒和她笔下那些女主角画等号,事实上她写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理想化的自己:淡定、克制,永远恰如其分。

她花了很多年时间,受了很多教训,才一步步向这个理想化的自己靠拢。

作为一个亦舒迷,我常常想,亦舒到底教会了我们什么?

她教会我们如何谈恋爱。

有人把她的小说当成爱情圣经,奉她为“爱情教母”。亦舒、倪匡、金庸并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作流行言情小说。

姑且不论亦舒的小说是不是单纯的言情小说,女主角对待爱情的态度确实值得学习。爱情在琼瑶的小说里是必需品,在亦舒小说里则是奢侈品,爱情来了固然欣喜,爱情走了,至少还有自己。

她教会我们怎样打扮得不俗气。

有人把她的小说当成时尚指南,奉她为时尚达人。亦舒笔下的女主角,衣着打扮走简洁风,最喜欢穿白衬衣配“三个骨”裤子,冬天终日披一件开司米大衣,我一直纳闷什么是“三个骨”裤子,后来才知道是七分裤。安妮宝贝笔下那些爱穿白色棉裙、光脚穿球鞋的落拓女子正是脱胎于此。

亦舒对时尚品牌是很挑剔的,她曾经尖刻地说:“只有暴发户才只懂得卡地亚。”她笔下的女主角常常身着迪奥的套装或礼服裙抢尽风头,香水爱用“午夜飞行”或“哉”。

她最欣赏的女性类型,是施南生那种,到五十岁后仍然很时髦,头发剪得短短的,烫个漂亮的发型,穿麂皮鞋子、白色衬衣,仍然是瘦子,样子一点儿也不丢脸。

最重要的是,她教会我们自爱。

每个女人都爱把“爱自己”挂在嘴边,但到底如何才算是真正的爱自己呢?来听听亦舒是怎么说的吧。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最要紧是姿态好看。

切忌成为那种吃相难看的女人,职场、情场,无论得失输赢都要体面。哭要一个人躲着哭,笑可以对着全世界笑。

亦舒最反感人得意扬扬,《圆舞》里的傅于琛教育周承钰说:“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一定要经济独立。

亦舒说过:“唯有工作从不负人。”

这句话不一定绝对正确,但绝对能够激励人。多少失婚少妇,看了《我的前半生》后奋发图强;多少受歧视的女儿,立志要做《流金岁月》中那个令家人刮目相看的蒋南荪。亦舒小说的女主角之所以励志,是因为她们从来都信奉个人奋斗。

亦舒本人就是个工作狂,和岳华分手后那样伤心,仍然笔耕不辍,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没勇气唔做工,好中意有收入”。

懂得爱自己的女人,决不会把男人当成自己的全部。

对于那些视爱情为生命的女人,亦舒说:“人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

对于那些一失恋就自暴自弃的女人,亦舒说:“无论怎么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越是没有人爱,越是要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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