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送小明回济南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一日
成于盛世露锋芒,未展风流大雨狂。
引线乌山知路远,銜泥趵水忘衣黄。
来夸掌上逢时女,回奔济南幸运郎。
独厚泉城人莫醉,轻拈彩笔寄春光。
题记
小明,戚明,作者老伴张淑芳的中学同学、兵团战友,离开兵团后在济南成家立业。当年春节回北京探亲假满将返之际,作者夫妇以此诗相赠。
注释
[乌山]乌拉山,在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境内。时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师部及被服厂所在地,小明在被服厂工作。
[知路远]穿针引线,线长,路亦长。
[趵水]指趵突泉。
[衣黄]指兵团战士的黄色服装。
[逢时女]女儿赶上了好时光。
[泉城]济南有泉城的美誉。
[轻拈彩笔]小明喜美术、能作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