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芽中有虫
一九四九年初在特立尼达,我即将中学毕业时,有个消息传到女王皇家公学的我们这些六年级学生这儿,说是北边某个小一点的岛上,有个年轻的严肃诗人刚刚出了本精彩的诗集处女作。我们之前从未听说过这种消息,不会听说关于一本新出诗集的消息,也不会听说任何书的消息。到现在,我还纳闷这则消息是怎样传到我们那儿的。
当时,我们那里只是个主要从事农业的小殖民地,我们总是——也没什么不乐意——说我们是地图上的一个点,这样说,能让人看开了,我们真的很小。我们的人口才五十万多一点点,我们的种族多样化。在这个岛上,尽管我们人数不多,但现存的殖民地的欧洲和亚洲移民次文化及次次文化之间,彼此几乎完全隔绝,而像大海一样包围着我们的,是一个被移植过来的非洲。我们的各种各样人口中,只有一部分受过教育,而且是以有限的本地方式,对此,我们六年级的学生都很清楚:我们能看出我们所受的教育,只会把我们带进专业或者职业上的死胡同。
这种殖民地总会如此:这儿那儿,时不时会出现一些读书和写作的小圈子,虚荣的无害池塘出现又消失,成不了什么气候,比如演变成一种有组织或者可靠的文学或文化生活。似乎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有人是思想生活的守护者,在留意新动静,能够认真评价一本新出的诗集。
然而那样一件事,还是以最奇特的方式出现了,这位年轻诗人在我们眼里成了名人。他来自圣卢西亚[1]。如果说特里尼达是地图上的一个点,那么圣卢西亚可以说是这个点上的点。他那本书是在巴巴多斯出的。对居住在岛上的人来说,大海就是天堑,造成不同的风景、不同的房子,彼此的居民总是在种族上略微不一样,有着奇怪的口音。但是这位年轻的诗人和他的书克服了这一切:正像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布道中所言,美德与奉献克服万难,最终取得了成功。
促成此事的,或许还有其他因素。当时,关于重视我们本土的海岛“文化”,人们议论很多,就是在那时,我讨厌起了这个词。这种议论集中在一个颇具才华、名为“小加勒比人”的舞曲组合(他们的根据地,就在离我当时所住地方不远的一幢居民住宅里)和钢鼓乐队上,后者是小街上效果非凡的即兴音乐表演方式,用油桶和废铁演奏,是二战期间在特立尼达发展起来的。有了这些稀奇,人们觉得本地人就不会两手空空地进入国际社会,他们就有了可以宣称是自己拥有的东西,最后至少能够挺直腰杆,感到心安理得。
寻求这种安慰的人,有很多实际上是有钱人、中产阶级和高等阶层,许多方面说来各个种族的都有,有份好工作,却没有强烈的种族归属感,不完全是非洲、欧洲或者亚洲的,这些人除了这个海岛别无祖国。往前一代人左右,他们对自己不是黑人亦非亚洲人没有什么不满足,但是到这时,随着他们的成功,他们对殖民地人得不到尊重这一点看得更清楚,这让他们在工作和自身方面都受其害,他们不再满足于藏而不露,不再感念小恩小惠,而是要为自己争取更多。
对于本地文化、钢鼓乐队和舞曲的议论,也出自那些在政治上雄心勃勃的人。说这种话,会让潜在的黑人选民感到受用。当时选举权仍有限制,但是人们知道自治即将到来。曾经有一位对这种文化谈得很多也写得很多,就是艾伯特·戈麦斯。他在市里是个政客,还想爬得更高。他是个葡萄牙人,极胖。胖根本不影响他,而是让他成了个人物,在市里很容易给人认出来,也给人议论很多(甚至在我们六年级学生中也是),并且在街头的黑人中间深受爱戴。也许显得奇怪的是,那些黑人直到一九四几年时,仍然缺少一位黑人领袖,艾伯特·戈麦斯就以这样的领袖自居。作为市里的黑人领袖,他走强硬的反亚洲人、反印度人路线。印度人是农村人,完全不是他的选民。我听说有一段时间,他抽烟斗,蓄两撇两端下垂的胡子,尽量打扮得像斯大林。
从政之前,他是个文化人。上世纪三十年代及四十年代初,他出版过一份名为《灯塔》的月刊。他还写诗。我们家里有他的诗作中最薄的一本《三十三首诗》,四五英寸见方,带图案的绛红色布面装订,献给他的母亲,“因为她不读诗”。我模模糊糊还记得第一首:“别啜泣也别号哭/快乐与痛苦都属虚空/轮子必定会转,河水会流/日子必将展开。”
艾伯特·戈麦斯在特立尼达的《星期日卫报》上开过专栏,署名为“尤比奎特斯”[2],没几个人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清楚其发音的人更少。(“尤”还是“乌”,“基特”还是“奎特”?)他出名地爱使用大词,这是他的块头与风格的一部分。就是在戈麦斯的专栏中,我首次遇到了“plethora”[3]这个词,并认定这个词不合我用。戈麦斯写到本地的海岛文化时,会捎带攻击一下印度人,因为印度人置身于那种文化之外。但是戈麦斯身上有很多方面,他也有很多调调可弹,我怀疑(但现在不能真正肯定)是他用他那种热情洋溢的方式,写到了这位来自圣卢西亚的年轻诗人——这是海岛文化的部分主题——并且让我们注意到了。
读者现在应该已经猜到这位诗人是德里克·沃尔科特。作为群岛这里的一位诗人,直到他的名气远播海外前,在十五六年或者二十年的时间里,他步履维艰,有段时间甚至不得不去特立尼达的《星期日卫报》工作。他自费出版的处女诗集面世后过了四十三年,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至于艾伯特·戈麦斯,他本来可以在一九四九年登上人生巅峰,结局却不怎么好。一九五六年,我离开海岛六年后,崛起了一位真正的黑人领袖威廉斯:一位小个子黑人,戴一副墨镜和助听器,这两样简单的道具让他显得时髦(这种特点是必要的),很快就变得极受欢迎。他一天到晚把奴隶制挂在嘴边(好像人们已经忘掉了似的)。就凭这些简单的手段,他让岛上的政治在各方面都带上了种族特点。至于葡萄牙人戈麦斯,他到这时缺少真正的支持者,尽管他摆出那么多反印度人的姿态,尽管他说了那么多海岛文化、舞曲和钢鼓乐队,最后还是垮掉了,被黑人羞辱并抛弃,就是那同一批黑人,仅仅几年前,还喜欢把他看作一个胖子人物,他们的保护者,一个蓄八字胡、抽烟斗的本地狂欢节版斯大林。
我就是这样知道了沃尔科特,但我当时不知道他的诗。艾伯特·戈麦斯(以及别人)也许在他们的文章中引用过一些诗句,现在我却一句也想不起来。
我当时对诗歌根本没感觉,大概跟语言有关系。我们的印度人社区离开印度才五十年,要么时间更短。我有说印地语的家庭背景,那种语言我不会说,但听得懂。我们的大家庭里年长一些的人用印地语跟我们说话时,我用英语回答。英语是我们当时开始掌握的语言,我当时在写作上的雄心,就是想写作散文体的英语。我现在对诗歌的感觉很有限,还是后来在散文体写作实践中才产生的。
我在六年级时没用功学英语,等我看到课本——《抒情歌谣》等等——时,觉得自己挺幸运。之前一年,我在学校里对诗歌倒了胃口,原因在于弗兰西斯·帕尔格雷夫所编的《英诗精华》。我曾经很喜欢学校里初级读本上的绕口令式童谣,六十多年后,我还记得起来。如果要我准备好去读帕尔格雷夫所编的书,他应该加强那种愉悦感,但是他所编的维多利亚时代诗歌选集没能让我读下去,单是看到那本红色软皮书,我就不喜欢(软皮是战时书籍制作的节约之举)。他挑选那些诗,让我觉得诗歌是种很遥远的东西,一种矫情,在寻找稀奇的情感和唱高调。就像艾伯特·戈麦斯让我认定“plethora”这个词永远不能为我所用一样,帕尔格雷夫让我认定了诗歌不适合我读。
所以在一九四九年,我不可能对沃尔科特做出评价。但是我们至少应该买了那本薄书。它不便宜(比一本企鹅版书还要贵,够买两张座位很好的电影票),可是也不算贵:本地钱一元,相当于四先令二便士,合现在的钱二十一便士。但是如果说英语是我们当时正在掌握的语言,这种买书之事却仍然跟我们很遥远。我们买课本,买名著的平价版本。我父亲——一个寂寂无名的印度民族主义者——偶尔会去市中心夏洛特街的一家铺子里购买印度杂志(《印度评论》和《现代评论》),还从巴尔布哈德拉·拉姆帕塞德(他所卖的书的扉页上,都敲了一枚紫色的大印章,我对巴尔布哈德拉·拉姆帕塞德的了解仅限于这枚印章,我从来没能了解这个人和他的书店)那里购买关于印度的书。但是因为人们都在谈论,就专门去买一本,例如沃尔科特那本书,会显得好像是浪费。这一点,反映出我们毕竟还是受到我们生活贫穷这一观念的制约。尽管作为一个作家,我有赖于人们购买我的新书,但是在我身上,买书就是浪费的观念还是保持了很多年。
直到一九五五年,我才见到了沃尔科特的那本书,当时我已经在英国待了四年多。那几年我过得很惨淡。大学毕业后(我读的是英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在伦敦努力想走上作家之路,生活艰难。当时唯一的幸事——确实是件极大的幸事——就是我幸运地在BBC对加勒比海地区广播部得到一份兼职工作,为每周一次的文学节目《加勒比海之声》当编辑。
《加勒比海之声》是BBC在战后开播的,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出现的新黎明的一部分——当时看来如此——已经播出了十年左右,我和我父亲给它投过短篇小说,我上大学时,认识了这个节目的制作人亨利·斯万兹。这时,刚好亨利要去加纳待几年——他的家族在西非当时或者以前有过生意上的事:亨利跟我说过当时或者以前有过一种朗姆酒,人称斯万兹朗姆酒——去那里的电台工作(新黎明的一部分),是他宅心仁厚,建议让我接手他在BBC《加勒比海之声》的工作。
这把我从赤贫状态中救了出来。除了扣除的,我每周能拿到八几尼[4],要求的是每周去三个半天。事实上,我每天都去,因为在BBC里让我感觉兴奋,能与人交往,而且可以不必待在我在基尔伯恩的爱尔兰人聚居区的两居室寄宿舍(跟别人共用浴室)里,寄宿舍在戈蒙特国家电影院——据说是全国最大的电影院——高大的砖墙后面。
我得以了解了《加勒比海之声》的档案库,对亨利的编辑才能的认识也加深许多。他性格忧郁,某些方面说来,这项工作对他来说是大材小用,他的有些愚蠢的同事说他清高。亨利上大学时,自己就在文学方面雄心勃勃,在《加勒比海之声》的档案库里,我觉得能够看出他的雄心在编辑工作中得到了升华。他认真对待那边群岛上的写作,看到可取之处及观点,而在那些作品中,却根本没有或者也许只是很少(绝非巧合的是,他离开那个节目后没几年,这种写作就黯然失色,同时失色的,还有把加勒比海地区写作视为英语文学新生力量的浪漫想法)。亨利对诗歌和语言有感觉,我在这方面缺乏。他也许自己就想当个作家,我不知道。他在节目上每季度对于所完成作品的总结精彩绝伦,让我望尘莫及。就是因为他很是不一般的评价,我终于读到了沃尔科特和他的《二十五首诗》,即一九四九年那本著名的书,这次我总算拿到了一本。
我拿到的那本是二印,一九四九年四月印刷,一印之后三个月。当时我应该已经离开了女王皇家公学,不知道有这第二次印刷。时过境迁之后在伦敦看到这本书,证明了我记忆中这位诗人取得成功这一点并未夸大。他的书(二印应该跟一印一样)普普通通,平装本,薄薄的,几乎没有书脊,封面是米黄色,内文三十九页。印刷上,完全不讲究样式或者在排字上显得招摇,印刷者是巴巴多斯的《鼓动报》出版社,书名是古迪[5]式粗体字,诗本身用的是标准新闻报纸字体。
对于投到《加勒比海之声》的绝大多数作品而言,我对于诗的判断能力绰绰有余,却仍然粗浅。我读诗歌不是出于个人选择,但当时多了点自信。大学四年间,我几乎读遍了莎士比亚和马洛[6]的全部作品,有些剧本还读过多遍。这本身就是种教育,训练我放弃了以前的观念,即诗歌就是要慷慨激昂,写显而易见的美,莎士比亚和马洛的一些最朴素的诗句充满了力量。
然而这次我读到沃尔科特时,却如堕雾中。我最容易读进去的,是集子中较短的诗,其主旨我能体会,而较长的诗让我读得摸不着头脑。我觉得里面所说的倾向散文化,难懂,诗歌用语让我读得困惑。我把那些诗放到一边,专心去读那些我喜欢的。诗人和他的书——尽管薄——都未受损失。
此前,亨利·斯万兹让我看到了美好之处,经常也帮我解开沃尔科特的诗歌开头中的谜团。所以到了这时,我能够品味“通过夜间诗歌唤起谦逊”中的含糊性,那是诗集中的第一首诗,谦逊可以是性或者诗歌方面的,诗歌可以是祈祷,我也能品味“我盘腿守候日光”中的谜语,还能品味一首诗中的文字游戏,那首诗写的是之前不久圣卢西亚首府卡斯特里焚城一事:“当那位带着热度的传福音者夷平一切,除了教堂般的天空。”最后一首诗我曾经会背,不过更准确地说,是我一再阅读这首诗,结果它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有些片段(稍微有点颠倒)至今我还记得。
当时,我觉得很了不起的是,一九四九年、一九四八年,无疑还有此前几年,在我原以为一片荒芜的这些岛上,我们中间还出了这么一位天才,这种眼光,这种敏锐感觉,这种语言才能,把我们知道的很多平常事物神圣化。“暮色中划船归家的渔民意识不到他们穿越的静寂。”我们住在特立尼达,在几乎完全闭合的帕里亚湾,此海湾在本岛和委内瑞拉之间;如此准确描述,细节之上再加细节——渔民和很快暗下来的暮色中的影子,这种景象我们都知道。一九五五年我在伦敦读这些诗时,觉得能够理解普希金对俄罗斯人有多么重要,他为他们做了以前无人做过的事。我当时便是如此推崇沃尔科特。
那段时间,我为了赚点外快,还为BBC对加勒比海地区广播中的一个杂谈节目撰稿,五分钟的小节目,每次五几尼。我想我可以写点关于国家肖像画廊的东西,就去找那里的主任戴维·派珀,他也用彼得·托里的笔名写小说(其中有一本三年后我在《新政治家》周刊上评论过)。前一年,即一九五四年时,我在那里工作过几周,为画廊编一份小型目录(我更着迷的是《名利场》杂志上刊登的斯派和埃普以及其他人画的漫画像),每天一个几尼,要么是半天半几尼,当时我的哮喘病很严重,而且总的说来心态焦虑。这次见到戴维·派珀,他批评了我——语气不重,但的确是批评——因为我在那里工作时,显然对那里的画作毫无兴趣。我跟他说当时我身体不好,他宽宏大量,并为我撰写那份电台小稿件提供了帮助。
当时我把沃尔科特挂在嘴边。我跟派珀说了,还背诵了关于卡斯特里被烧的那首诗:《城市死于大火》。他坐在办公桌后,样子英俊,表情严肃,认真听完后说了一句:“迪伦·托马斯。”[7]我那时对当代诗歌几乎一无所知,觉得碰了壁,感觉自己孤陋寡闻。我受到了打击,也许说到底,我并不真正懂得诗,但那并未降低我对沃尔科特的亲切感和读我喜欢的那些诗句时的愉悦感。
有次午餐时间,我给特伦斯·蒂勒背诵了另外一首诗,他是第三频道的制作人,我以前在BBC的一家酒吧里经常碰到,也跟他认识了。他午餐时豪饮黑啤酒,就站在吧台前喝,他说啤酒就是食物。一九四几年时,他曾经是个二流诗人。我在多份杂志上看到他的名字跟一些响亮的名字并列,一九五五年时在我眼里,那足以称得上是成就了。我对他所受的教育、聪明才能和慷慨心怀敬意。我跟他背的那首诗是《正如约翰之于帕特莫斯岛》,在这首诗里,沃尔科特把希腊诸岛上的光线、明净(以及名气)和我们周围一直看到的相提并论,在我看来,他很精彩地再次把我们全都变得高贵了。这首诗是关于我们那里的风景之壮丽,亨利·斯万兹挑出过特别出色的短语“我脸颊上太阳的铜币”,我们那里每个去过海边的人都会认可这句短语。
像戴维·派珀一样,特伦斯认真地听了。他脸上因为黑啤酒而涌上的潮红退去了,粗框眼镜后面,他眼神专注,一时间,他是个看重诗人之言的人。他的欣赏之情和戴维·派珀的相比,还要更为全心全意一些。最后,他评论了第十二行——“因为美丽包围/这些黑孩子,把他们从无家的歌谣中解放出来”——中的一个词。他说,这位诗人尚没有资格使用像“歌谣”这种词。
他的说法让我大惑不解,似乎是种精妙的诗歌评论,我无法理解,但是尊重。在后来的几周里,我琢磨出来也许特伦斯是说“歌谣”属于一种更流行的写作风格,只是在更复杂的上下文中,才能取得合适的诗歌效果。在处理上,诗中关于海岛自然风光之美丽的意念用的是普普通通的热带特点,也就是说,全在意料之中;这位诗人在写了那么多之后——神秘的诗题《正如约翰之于帕特莫斯岛》和“我脸颊上太阳的铜币,独木舟在此加强太阳的威力”——在写了那么多之后,包围着黑孩子的“美丽”这一用词懒得奇怪。就这样把这首诗拆碎,我不得不承认“黑”也一直让我感觉为难,背诵时感到尴尬。这种多愁善感的观察和感觉方式不属于我,依我看,“孩子”一词就应该足够了。
不过我无所谓,我可以无视这种多愁善感,几乎是把它撇到一边。我所珍视的这位诗人,是语言的使用者,精致而深刻的惊人意象的制造者,一个只比我大两岁,却在十八九岁时就可以说是位大师的人,为我六七年或者八年前就知道的事物洒上回顾性的光辉。
一九五五年时,他寄给《加勒比海之声》的稿件我全都采用了,但是显而易见,他出了那本集子后过了六年,第一波灵感泉涌期已经结束,他这时在挨时间,写作,好不让自己手生,正在摸索往前的道路。他仿写过济慈的一首叙事诗,还写过仿惠特曼风格的什么(我想是这样,不过也有可能弄错)。两首诗语言纯熟,但只是练习,没有海岛风景来滋养他的想象力,而海岛风景在他的诗人性格中,占了很大比重。
在某一首诗里,我忘了因为什么,他要重塑爱尔兰,我想之前他没去过那里。我想我知道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也心怀同情:他应该是想变得更具国际性,冲出海岛的社会、种族和思想的局限,正如他写过的,海岛上“美的艺术并不经常地出现在星期四”。
这就是我们这些来自海岛、抱着文学雄心的人都要面对的:地方狭隘,经济简单,养育出来的人思想狭隘,命运简单。这些海岛很小,和易卜生的挪威相比,相去不可以道里计。海岛上的人在文学上的可造性,如同他们在经济方面的可造性,和他们个人成就方面的可造性一样有限。易卜生的挪威尽管偏远,但是有银行家、编辑、学者和成就卓然的人。在这些海岛上,完全没有人才这方面的财富。这些海岛提供不了多少一位小说家或诗人可以写的,对于一个有才能的人,这些海岛会限制他,很快耗尽他的心力,而这样的人,如果处在一个更大、更具多样性的空间,也许可以展翼,成就未曾想过的事业。
这是种文学上的困境,也以各种方式影响其他地方:大的国家由于政治或者其他原因,作家难以写出其真实情况。所以加缪在一九四几年时,可以写阿尔及利亚而不着阿拉伯人一字;二三十年前,有些南非作家写倦了种族的主题——在要做正确之事的压力之下,这不可避免——会去寻求一个没有种族的无人地带,来给他们个人的意象创作腾地方。
一九五六年,我辞去了《加勒比海之声》的工作,我对沃尔科特的发展未能继续密切跟踪,完全不知道他怎样脱离了一九五五年时模仿别人写作的泥沼,我可以肯定,他会改弦更张的。
我于一九六〇年在特立尼达第一次跟他见面,他当时三十岁。有天早上,在西班牙港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里,他跟我谈起他是怎么写诗的。他和盘托出,知无不言,但是说得复杂,我无法理解。我看过他后来写的几首诗,未能打动我,不过这位诗人也许说过,跟我知道的早期那几首比起来,这几首诗更深刻。海岛的风景再次出现,但放弃了关于风景之“美丽”的旧观念,比喻和语言带上了更多痛苦,诗的含义难以捉摸。我开始感觉——就像我以前对所有诗歌的感觉一样——读这位诗人的诗,我水平不够。
一九六五年在特立尼达,我再次见到了他。他在当地日报的工作让他前所未有地感到痛苦,在依然带有殖民地色彩的那里,他认为被不如自己的人呼来喝去,有失颜面。但他还是在本地成了个人物。他当时在写剧本,并且上演了。他利用老的西班牙戏剧(我想是)的情节,换上本地背景,把角色写成本地人。他曾经高兴地被邀为一位不太有名的美国电影制作人改编我所写的一本幻想“书”(改编成音乐剧)。我不知道他在那个计划中充当什么角色:那部电影一直没有拍成。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即将开始他的国际生涯:在美国,他是个令人称奇的新的黑人声音,他的诗歌在纽约和伦敦出版,他被邀离开小岛,去美国的大学教书。
一九四九年的那本书此时就在我手边。米黄色封面的边上变成了褐色,不过有诗的内文仍然保存得挺好。很窄的书脊有损坏,与其说是因为取放,倒不如说更多是因为在书架上光照的影响。五十年过去了,我比一九五五年时看到了更多。
一九四九年时,亨利·斯万兹挑出来特别加以肯定的绝妙短语中,有一个是“贵族之海中的褐色头发”,我在一九五五年时,未能从喜欢的那些诗里找到这个短语,前不久才找到,是在五十多年后。它出现在我当时未能读下去的一首长一点的诗中。这个短语根本不浪漫,不像我原来所想,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一个让别人看到并爱上的少女。这个短语出现在一些愤怒的粗糙诗句中间,那些诗句写的是白人、外国人,他们把黑人从他们自己的地方赶走,把圣卢西亚的海滩全买下来,这些海滩是本地世代传下来的。还是海浪,此时却向陌生人“磕头”。
亨利·斯万兹——他是个老派的对非洲友好的人,我听他提到过“非洲种族的敌人”——他不会想去强调沃尔科特诗歌中的这方面。《加勒比海之声》对加勒比海地区播音,各岛接收BBC的短波播音,然后再转播,措辞方面必须得体。五十年后的现在,我才去读得更深入。触动诗人的褐色头发,并非一直都在私人海滩旁边已经属于外国人的贵族之海中。在一首诗里,也有一位本地女孩的头发,白色或者金黄色,或者浅色,那个女孩嘲笑过诗人所写的一封信。一个小伙子的未得回报的温情,重要得足以(当时的经历还有限)写进一首诗:此处留下了一处伤口。
这么多年后,我开始理解这些早期诗歌中的“黑色”主题——因为他们海岛的美丽,而被从无家的歌谣中解放出来的黑孩子——特伦斯·蒂勒担心过的,我在一九五五年时撇到一旁的,一九四九年时在诗人以及海岛“文化”的宣传者眼里,比我所知的更重要。而在那些人——蓄着斯大林式八字胡的可怜的老胖子艾伯特·戈麦斯,还有其他所有人——眼里,我心怀戚戚之感的那位沃尔科特也许几乎不存在,那位年轻人就像我自己,脑子里记得我也知道的风景,能够用言辞来写多变的感情,在有能力证明自己会写作这方面,比我做得更好。(我当时就算以散文体,也几乎没有写作过,只是满怀壮志,想着一切皆有可能,在文学判断上,可以说一无可取之处。)
至于联想到海岛之美(海滩,阳光,椰林),并不像诗人想象的那样容易,这种想法并非一直都有,并非常态,而是在二十世纪发展起来的。一七九七年进攻特立尼达的英国兵和德国雇佣兵(他们走运的是,未发一枪就从西班牙人手里夺取了这里)穿着厚厚的冬大衣,在西班牙港西侧可怕的黑沼泽处登陆,离岸很远水就浅了,只能蹚水上岸。当时没有本地风景之美丽的想法。一九一四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旅行至这些海岛的人不是来晒太阳的,他们旅行,是来到十八世纪时帝国之间海上大战的海域,要么是趁巴拿马运河引水前参观运河施工的途中到此一游。当时你得防着日晒,其时所拍的英国旅行者在特立尼达的照片上,显示出女人们身穿层次分明的爱德华时代服装,撑着阳伞。
海滩、太阳和日光浴的概念出现在一九二几年,和游轮一起。(拘谨的老派人士不肯日光浴,例如出生于一九〇三年的作家伊夫林·沃。)所以如今似乎很自然而且正确的海岛之美丽的概念,事实上来自外部,通过邮票、旅游海报和上百种旅游书,颠覆了旧感受、旧联想。在此之前,这些海岛被认为是古老的种植园和鞭子挥舞的地方,甚至直到一九五几年以及一九六几年,岛上的政治家在唤起旧日痛苦和种族方面的怒火时,仍是以此来概括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