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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八童伶木屐舞蹈班

卓别林自传 作者:(英)查理·卓别林 著


第三章 八童伶木屐舞蹈班

父亲跟这个舞蹈班班主杰克逊先生认识,就提议母亲让我登台演出,既可以让我扬名立身,又可以缓解她的经济压力,因为我的吃住问题解决了,她每周还能有半镑的额外收入。起初母亲有些犹豫,但见了杰克逊先生和他的家人之后,就答应了。

杰克逊先生年纪有五十多,以前是兰开夏的老师,一个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他现任的妻子杰克逊太太长得并不好看,形容枯槁,消瘦的脸上皱纹密布,苍白不已,但她是个尽职尽责的妻子。

杰克逊先生的几个孩子都在这个戏班里演戏,三个儿子最小的十二岁,最大有十六岁,女儿只有九岁,她剪成了我们这样的短头发,好在戏班里假充男孩子。

在学习了六个星期后,我可以跟着班里其他人一起跳舞了。可是这时候八岁多的我,已经没有当初那种自信了,第一次登台时十分怯场,连动动腿都很困难。适应了几个星期之后,我才能够做到像其他孩子那样独舞。

我不满足于只在这个小戏班里跳跳木屐舞,而是跟其他孩子一样很想要独自进行一场演出,这样就有更多钱可以挣,更何况,我很自然地觉得表演比单纯的跳舞更能让我有满足感。我希望能当个演丑角的童伶,很可惜还没有胆量在台上独自表演。于是我萌生了两人合演一出喜剧的想法,由两个男孩在剧中扮演流浪汉。我跟另一个孩子说了这点子,他决定跟我合演。那之后这件事就成了我们每天的期待。我们称自己为“腰缠万贯的流浪汉——布里斯托尔和卓别林”,还设想了很多将来表演的细节。可惜的是,我们没能实现这计划。

在去其他区巡演的时候,每在一个镇上停留,我们就得在那里的学校上一周的学,不过这样的读书丝毫不能让我的学业有所进益。

我们在圣诞节那天扮演了《灰姑娘》里的猫和狗,那是一出在伦敦马术表演场里上演的哑剧。马术表演场在那时其实是个新开的剧院,舞台布置得很精致,有一部分地板是凹陷的,蓄满了水,这是为了配合刚刚翻新的芭蕾舞而设计的。著名的法国丑角马塞林在水上芭蕾之后出场,他穿着一套邋遢兮兮的晚礼服,戴着一顶歌剧帽,拿着一根钓竿,走到场中的一个折叠凳那儿坐下,打开一个装着首饰的大箱子,把一个金刚钻的项圈挂在鱼钩上,当做鱼饵扔到水里。稍后,他扔下去几只手镯,试图用小点儿的首饰去“钓鱼”,最后干脆把整箱首饰都倒到水里去了。这时候有鱼上钩了,他就开始疯狂地往上扯那根钓竿,很滑稽地转着圈,最后终于从水里提出了一只小狮子狗,它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可以模仿马塞林的一举一动。马塞林坐下,它也坐下;马塞林倒立,它也跟着倒立。

他的表演是那么幽默新奇,简直让伦敦人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在布景成厨房的一幕戏里演马塞林身边的一个小配角,一只吃着牛奶的猫。他要从一条狗面前退着走过来,却在我背上被绊了个大跟头。他一直嫌我把背拱得不够高,不能让他摔得重点。我脸上带着猫的面具,要演出猫儿十分吃惊的样子。虽然马塞林自己并不编剧,但他一直是很能吸引观众的明星,所以这出《灰姑娘》很卖座。他在几年之后去纽约马术表演场演出的时候,依然能造成轰动效应。可是一旦马术表演场不再演杂技之后,他很快就被观众们淡忘了。

那大概是在1918年前后吧,马塞林跟着林林兄弟的三个马戏团一起来洛杉矶演出。他在演出中只不过是个在巨大的舞台上跑龙套的丑角,这让我倍感惊讶。演出之后,我去他的化妆室介绍了自己,还跟他提起往事,告诉他我就是当年在伦敦马术表演场上,演他身边猫儿的那个小孩。不过他听了之后却很木讷,仿佛在抑郁中失去了当日的灵气。

那次演出之后的一年,他在纽约自杀了。报纸对此只登出了短短一则新闻。里面说和他同住的人听见一声枪响后,发现他已经倒地身亡,手枪握在手里,留声机里依旧转动着唱片,放着那曲《月光和玫瑰》。

英国很多喜剧演员都是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像那位杰出的喜剧演员T.E.邓,他在一家酒馆雅座听见有人说:“看,那个家伙已经没戏了。”也就是那一天,他在泰晤士河饮弹自尽了。

还有马克·谢里登,英国最杰出的丑角之一,他在格拉斯哥的演出没引起观众的热烈反响,于是在那儿的一个公园里用手枪自杀了。

弗兰克·科恩,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喜剧演员,我们还曾经跟他合演过戏,他在台下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笑容满面的。但某天下午,他和妻子备好自家马车,准备出去兜风的时候,突然说落下了一件东西,要上楼去拿,让妻子在外面等一下。结果过了二十分钟他也没有下楼来,他妻子上去看看为什么,却在浴室里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他。他用剃刀割了喉咙,几乎连脑袋都给割了下来。那剃刀还握在他手中。

儿时,我见到的所有演员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些在台下性格独特的人,而不是那些在台上最走红的人。就像查摩,那个扮演喜剧中的流浪汉和玩杂耍的演员,他在对自己的训练方面是最严格的。他每天从戏院一开门就开始练习他的杂技,持续好几个小时。我们看见他用一根台球棒竖在下巴上,用棒子上面一头去接一个扔到空中的台球,接到之后紧跟着再向空中抛一个台球,用顶着第一个球的棒子再去接它。自始至终,棒子和球都是不能掉的。不过他在接第二个球的时候经常会失误。他对杰克逊先生说,自己连续四年都在练第二个动作。终于,他准备在一个周末首次登台表演这一招了。我们那晚都站在条幕后面看着,见他抛起第一个球,用棒子那头接住,再抛起第二个球,那球又稳落在第一个球上面了。但台下的掌声却没那么热烈。后来,杰克逊先生经常跟查摩提到这事,他说:“那招之所以不那么受欢迎,是因为你让观众们觉得它太简单了啊。在表演成功之前你应当先失手几次的。”“我还没有练过怎么失手呢。”查摩哈哈笑着说。他喜欢给人摸骨看相,给我看相后,他说我对学到的知识都记得很清楚,而且很擅长利用它们,不管是什么样的知识。

此外就是格里菲斯兄弟俩,最为幽默,让人印象深刻。这两个演丑角的经常在幽默剧里荡秋千,一边荡还一边用大棉鞋拼命踢着对方的脸,我对这种粗野的行为觉得非常吃惊。不过戏一结束,他们就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兄弟了,看起来是那么安静平和。

丹·伦诺,可以称他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丑角。我虽然没有看过伦诺在事业巅峰期的表演,不过我觉得比起丑角来说,伦诺更像是一名侧重于展现人物性格的演员。母亲曾告诉我,伦诺凭着自己的想象对伦敦底层社会的那种演绎,是人情味十足而让人动容的。

玛丽·劳埃德是个因活泼、轻浮而声名在外的演员,但事实上,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演员里最严谨和勤奋的。登台前她会一直焦虑不已,很紧张地在后台来回踱步,不过一出场后就立马换成了轻松的姿态和愉快的神情。

还有布兰斯比·威廉斯,一个专门致力于演绎狄更斯小说人物的演员。他的表演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年轻人长得俊俏,态度也很端正,他在表演的时候几乎已经和小说中有趣的人物合二为一了,那种演绎方式为舞台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也让我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很想对狄更斯小说里藏着的秘密一探究竟。虽然当时我不会看书,但还是买了一部《雾都孤儿》。

我对狄更斯小说里的人物是那么着迷,以至于也跟布兰斯比·威廉斯一样,去扮演这些人物。有一天,杰克逊先生看见我正在其他孩子面前扮演《老古玩店》里的老者。当时他就宣布我是个天才,并且决定要把这件事告诸全世界。

他是在米德尔斯布勒的一家剧院里宣布这件事的。他在我们跳完木屐舞之后走上舞台,十分严肃地宣布,自己在这帮孩子里发现了一位小天才,他像布兰斯比·威廉斯一样,扮演《老古玩店》里的老者,能活灵活现的演绎出老者看不出他的小蕾儿已经死去的场景。

这时候,耐着心思看完一晚上乏味节目的观众们,已经没什么兴趣继续看演出了。我身上穿的还是跳舞时的衣服,却要打扮成个九十岁老头的模样,戴着一顶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旧假发,许是杰克逊先生买的吧。那假发尺寸很不合适,比我大大的脑袋还要大得多。当我模仿着老者的样子,拱肩缩背地走到舞台上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甲虫在爬行一样。台下的人们也这么觉得吧,所以都呵呵地笑了。

他们一笑,就很难再安静下来。我放低了音调悄声说:“嘘,嘘,别作声,你们会把我的蕾蕾吵醒的。”

他们在台下喊着:“大点声,大点声!说得大声点!”

但我还是像讲悄悄话一样,轻声轻气地说着,人们就开始跺脚,这样一来,我对狄更斯小说里人物的演绎也就告一段落了。

我觉得,和这个戏班的学徒们在一起的时候,生活是朴素却开心的。不过我们偶尔也会掀起些小涟漪。我记得有两个跟我们一起串演的小男孩,年龄与我相仿,是走绳索的。有一次,他们悄悄跟我们说,他们的母亲每周能拿七先令六便士,一到周一早晨就把一先令放在他们盛火腿蛋的盘子下面,算是他们的零用钱。我们中的一个孩子就说:“可是我们的早餐只有面包和果酱,还只能只拿到两便士啊!”

听到这样的抱怨,杰克逊的儿子约翰哭了,他伤心地跟我们说,在伦敦郊区,我们有时只能临时出演一两个星期,所以他父亲每周最多能给这戏班挣到七镑钱,充其量只够维持日常开销。

这两个小学徒的富足生活,激起了我们成为走绳索演员的热切欲望。好几天早上,我们当中的几个人一等戏院开门,就开始练习翻跟头。在腰间绑上一根绳子,一头系在一个滑车上,另一头让一个孩子拉着。就这么练着,我已经能翻出很好的跟头了,但后来我摔伤了大拇指,所以也就终结了走绳索的历程。

我们总是想尽办法要多学些舞蹈之外的本领。我想在幽默剧里玩点杂耍,于是存下一点钱,拿它买了四个皮球和四个白铁皮的盆子,站在床头练习,每天都持续好几个小时。

杰克逊先生的确是个好人。我离开戏班三个月之前,他组织我们参加了为我父亲举办的义演。那时父亲已经病重,很多艺人都自愿进行义演,为父亲募钱,杰克逊先生的戏班也是其中之一。父亲在义演那晚气喘吁吁地走到台上,说了一席话,非常吃力。我站在舞台边上,看着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是个很快就要去世的人了。

回到伦敦后,我每个周末都回去看母亲。她看我苍白消瘦,以为我在跳舞时伤到肺了。忧虑的她给杰克逊先生写了信,信中对这件事絮絮叨叨。看到信之后,杰克逊先生十分恼怒地说,为了我跟这种多事的母亲反复纠缠太不值了,最终把我送了回去。

几周之后,我出现气喘的症状。病情越来越重,母亲以为我得的是肺结核,赶紧带我去布朗普顿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医生诊断出我没有患肺病,但得的是哮喘。我在之后的好几个月里都呼吸困难,痛苦异常。有时候甚至想要一头从窗户里跳出去。在头上蒙着毯子、闻着草药的喷雾也没能让我好受一点。但最终我的病还是好了,正如医生所言。

这一段日子在我的印象中,有的清晰,有的模糊。贫穷生活中遭遇的窘境给我留下了最深的记忆。我记不得雪尼当时在哪,他可能是去跟外祖父一起住了吧,为的是能减少母亲的生活压力。我们的家搬来搬去,最后住进了波纳尔弄三号那间顶楼。

我切身的感觉到了因为贫穷而在社会上受到的鄙夷。就算是那些最穷的孩子,每个周日也总可以吃到一顿家里的饭菜。能不能在家里吃烤肉,是区分穷人里不同阶层的标准。那些周日在家里吃不上一顿饭菜的孩子,都属于近乎乞丐的阶级,而当时的我们就是那个阶级。母亲总是打发我去小饭馆买一盒六便士的饭(有一点儿肉和两份菜)。这样的一顿饭,在星期天显得多么贫寒啊。我总是缠着母亲不放,怪她不在家里做饭,不管她怎么跟我解释,说在家里做饭要多花两倍的钱。

不过在某个周五,我们却时来运转,母亲赛马赢来了五先令,于是决定星期天在家里做饭,让我高兴一次。她准备了不少美味的食物,还买了一块肉准备烤着吃,不过那肉看上去像是牛肉,又像是一块油。家里没有炉灶,母亲只能借用房东太太的,结果那块肉被烤得缩成棒球那么小了,叫人十分沮丧。母亲抱怨着说,还不如吃六便士一盒的饭菜,又可口又方便,不过我却吃得很满足,因为觉得自己已经过上和左邻右舍一样的生活了。

后来母亲遇到她旧时的一个朋友,我们的生活中就有了些变化。她的这个朋友已经结束了做演员的日子,嫁给一位有钱的老上校做外室,穿着华贵,很有派头,春风得意。她现在住在斯托克韦尔街的一个上等小区里,和母亲在久别后偶然邂逅,于是很高兴地邀请我们去她家消夏。雪尼当时去农村采蛇麻了,所以,母亲很快就答应了。做得一手好针线的母亲自然有办法打扮得大方好看,我穿的则是在兰开夏八童伶班里留下的那套漂亮衣裳,所以我们这次算是体体面面地出门的。

第二天我们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那是坐落在兰斯顿广场拐角上的、一个非常幽静的宅邸。那儿有很多仆人,卧室有粉色的和蓝色的,挂着印花的棉布窗帘,铺着白色的熊皮地毯,我们就在那里过了几天奢侈的生活。

除了母亲和我以外,那家还有一位举止优雅的男客,这个年轻人留着短短的红色小胡子,看起来总是很紧张。他对人彬彬有礼,十分和善,但那位满脸灰色络腮胡子的上校一回来,他就立马消失了。

上校每星期只是回家一两次。他一回家,屋子里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氛围,母亲总是嘱咐我躲着他。有一天,我跑到客厅,看见高大的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脸色红润,穿了件大礼服,戴着顶大礼帽,长着一副花白的络腮胡子,没有头发,边走边微微向我笑着。

大家对上校大惊小怪的原因我一直不知道,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让家里的气氛变得神秘的。不过他极少逗留,而他走之后家里就恢复如前,那个短胡子年轻人也很快回来了。

我渐渐对这个年轻人十分喜欢了。他总是和我一起,带着女主人的两条漂亮猎狗去克拉彭公园散步,走得很远。他还建议母亲让我每天早晨洗冷水浴,说这样可以治哮喘,而我也觉得的确有效果,后来就爱上冷水浴了。

由俭入奢易,一周之内,我已经认为这一切的享受都是理所应当的了。每天早晨的仪式后,我们带上两只系着簇新棕色皮带的狗去遛弯,紧接着回到豪华的府邸,享受着仆人用奢华的银盘子端来的午餐,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幸福无比。

这家人的花园后面住着一户一样有钱的人,是一对年轻夫妇和一个儿子,他们儿子那间小卧室里全是新奇的玩具。我因为和他年纪相仿,所以常被邀去陪他玩耍,和他成了一对好朋友。他父亲在市中心的一家银行工作,职位很高,母亲则年轻漂亮。

有一次,我偶然听见两家的女仆在说悄悄话,那家的女仆说要请一位家庭女教师给她家少爷。我们家的女仆则说:“这一个(指我)也是要请的呀。”我十分高兴听到自己被当做一个富家少爷来对待,不过不清楚她这么做的目的,后来觉得她也许是想表明,雇她的人家和另一家是一样有钱的,以便自抬身价吧。从那之后,我一跟隔壁的孩子一起吃饭,就觉得自己是在假充有钱人的小孩。

最后,在一个让人沮丧的日子里,我们从那个有钱的人家回到了波纳尔弄三号,不过因为做客时难免感到紧张,所以想想现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又觉得有些慰藉。就像母亲说的那样,客人就像点心,留久了就变了味。于是,我们短暂的奢侈结束了,等着我们的又是以前的穷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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