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雅净的咖啡馆
随后,坏天气就来了。往往秋季一结束,天气就开始变坏。夜晚,飘来的雨点使我们不得不关上窗户;护墙广场上,寒风吹落了树叶。落叶浸透了雨水,疾风驱赶着雨点,抽打在终点站的绿色大公共汽车上。爱美特咖啡馆里人群拥挤,屋里的烟雾和热气使窗玻璃蒙上了一层薄雾。这家咖啡馆气氛阴郁,办得很糟糕,是这一带酒鬼的聚首之处。那些人身上肮脏,气味难闻,还有一股醉汉的酸臭味,这些都使我对这家咖啡馆避而远之。经常光临爱美特咖啡馆的男女顾客只要还有钱买酒,就成天喝得酩酊大醉,喝的大多是半升或整升地买来的葡萄酒。店里大肆宣传许多名字十分古怪的开胃饮料,但除了喝一点垫底,然后再狂饮葡萄酒以外,很少有人能喝得起。常来喝酒的女人被称为poivrottes,即女酒鬼的意思。
爱美特咖啡馆后面是穆费塔街的污水池。穆费塔街是一条市场街,通往护墙广场,狭窄而熙熙攘攘的景象令人难忘。旧公寓里每层楼梯旁都有一间蹲坑厕所,为了不让房客蹲下时打滑,蹲坑两边都垒了印有齿道的水泥块。这些厕所的污物都冲到污水池里,夜间再由装着大罐的马车来抽干净。夏天,所有的窗户都敞开,外面就传来抽污水的声音,飘进刺鼻的臭味。装着大罐的马车都漆成咖啡色和橘黄色,在月光下看这些正在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街工作的拉大罐的马车,宛若布拉克的一幅油画。然而,爱美特咖啡馆却无人清扫。顾客络绎不绝,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墙上贴的列出法律中禁止和惩处在公共场合酗酒的条款的黄纸告示都已污浊不堪,根本无人理睬。
刚下过几场寒冷的冬雨,城里所有阴郁、晦暗的气氛就都突然显现出来了。外出时已看不见高大的白色建筑的屋顶,只见昏暗潮湿的街道,门面紧闭的小铺,卖草药的商贩,文具店和报亭,技术平庸的助产士,还有魏尔伦去世的那家旅馆——我就在这家旅馆的顶楼租了一个房间来写作。
保罗·魏尔伦
Paul Verlaine
1844—1896
法国诗人,是从浪漫主义过渡到象征主义的代表人物,和兰波、马拉美并称为象征派诗人的“三驾马车”。代表作有诗歌集《感伤集》。
旅馆从下面到顶楼好像有六段或八段楼梯,里面很冷,但我知道,要生火暖屋子,就得买一小捆树枝、三把劈好的短松木条(长度与半支铅笔相仿,用铁丝扎好)用以从树枝上引火,还要买一捆劈成小节的半干硬木,这得花不少钱呢。我走到街道的对面,站在雨中仰头看房顶上是否有烟囱冒烟,冒得怎么样。一缕烟也看不见。我想:烟囱大概是冷了,冒不出烟,屋里很可能烟雾弥漫,浪费了柴火,也浪费了钱。我继续冒雨向前走,经过亨利四世中学、古老的圣艾蒂安蒙特教堂和寒风凛冽的先贤祠广场。为了避雨,我紧靠右边走,最后沿圣米歇尔大街背风的一侧走出广场,一直向下经过克吕尼教堂和圣日耳曼大街,来到圣米歇尔广场上我熟悉的一家雅净的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清洁、温暖,有一种舒适而亲切的气氛。我脱下旧雨衣,挂在衣帽架上晾干,把褪了色的旧呢帽放在长凳上方的衣帽架上,然后要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送上咖啡,我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个笔记本、一支铅笔,开始写作。我写的是一个关于密歇根州的短篇,外面朔风肆虐、寒气逼人,于是小说也就发生在寒风呼啸的一天。我在童年时、少年时和刚成年时都观察过秋日将尽的景象,而且在一处写这种景象要比在另一处写更好一些。这大概就是所谓把自己移植到他处吧,我想,人和其他生长的事物也许都同样需要这样移植自身。可是,小说里的小伙子都在喝酒,我不禁也渴了,就要了一杯圣詹姆斯牌朗姆酒。天冷,喝着这酒觉得特别醇香。我写个不停,感到非常惬意。优质的马提尼克朗姆酒温暖了我的全身,也振作了我的精神。
一位姑娘走进咖啡馆,独自在一张靠窗的桌旁坐下。她长得很漂亮,脸蛋像新铸的钱币一样光亮动人——如果可以用光滑的肌肉和雨水洗过的鲜嫩皮肤来铸钱币的话。她的头发黑得像乌鸦的翅膀,剪成一刀齐,横盖住了面庞。
我注视她,思绪受了牵扰,变得异常兴奋。我很想把她写进我的小说或者别的什么作品里,但她却坐在能看见街道和咖啡馆入口的地方——我知道她是在等人。于是我继续写作。
故事仿佛在自动进展,我的笔要费很大劲才能跟上。我又要了一杯圣詹姆斯牌朗姆酒。每当我抬起头来或者用转笔刀削铅笔时,我都看一眼那位姑娘,任凭刨下来的卷曲状铅笔屑落进酒杯下的碟子里。
我看见你了,美人儿,现在你是属于我的,不管你在等谁,也不管我以后能否再见到你,我这样想。你是属于我的,整个巴黎也都属于我;我则属于这个笔记本和这支铅笔。
我又开始写作,深深地沉浸到小说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现在故事不是自动进展而是由我驾驭了。我没有抬头,没有注意时间,没有去想自己身在何处,也没有再要圣詹姆斯牌朗姆酒。我不知不觉地对圣詹姆斯牌朗姆酒厌烦起来了。小说终于写完了,我感到非常疲倦。读完最后一段,我抬起头来,寻找那位姑娘,可她已经走了。但愿她是跟着一位好心的男子走的。可我还是感到有些悒郁。
我把小说合进笔记本里,放进上衣的内口袋。我叫来侍者,要了十二个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干白葡萄酒。每次写完一篇小说,我身上都会产生顿时空空如也的感觉,心中泛起又是愉快又是忧伤的情绪,仿佛刚和女人睡完觉一样。我相信这是一篇很好的作品,但究竟好到什么程度,我要到第二天重读以后才能知道。
我开始吃带浓烈海腥味的牡蛎,冷冰冰的白葡萄酒冲淡了牡蛎那金属般微微发硬的感觉,只剩下海鲜味和多汁的嫩肉。我借畅快的酒劲喝下每只牡蛎壳里的凉液,空空如也的感觉消失了,我又高兴起来,开始考虑下一步计划。
既然坏天气已经开始,我们可以暂时离开巴黎,去找一个不下雨而下雪的地方:雪花透过松树飘飘降下,覆盖了道路和高高的山坡;山高人静,我们夜晚步行回家时能听见积雪被人踩踏的响声。雷阿望山下有一处别墅,膳宿条件非常优越。住在那里,我们可以一起看书,夜里双双躺在温暖的床上,敞开窗户,望见灿烂的星光。那正是适合我们去的地方。三等火车票价并不贵,而且那里的膳宿费用也和我们在巴黎花的不相上下。
我可以退掉用来写作的那个旅馆房间,剩下的只是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街74号的房租,那是微不足道的,前段时间我为《多伦多星报》写通讯的稿费支票已经够支付了。我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能写报道,所以这一次去旅行的钱还是有的。
也许离开巴黎我就能描写巴黎,就像在巴黎时我能描写密歇根一样。我不知道当时要这样做还为时过早,因为我对巴黎还不够熟悉。不过,后来我还是采用了这种写作方法。不管怎么样,只要我的妻子想去,我们就去,我吃完牡蛎,喝干了酒,付了在咖啡馆的账,便沿最近的路线在雨中走回圣热纳维埃夫高地上的公寓。这时我觉得这雨只不过是本地的坏天气,它并不足以影响人的生活。
“我想,去那里一定有意思极了,塔迪。”我妻子说。她的面部线条十分柔和,一听到我的决定,脸色就豁然开朗,透出微笑,双目炯炯闪光,仿佛接到了丰厚的礼品。“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你愿意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哎呀,我真想马上就走。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心思?”
“等我们回来时大概已经是晴空万里了。天气晴好而又寒冷就会使人觉得特别舒畅。”
“我想天一定会晴的,”她说,“还有,你想到出去玩,真好。”
1921年9月,海明威与哈德莉结婚(左四为海明威,左三为哈德莉)
1920年10月,海明威到芝加哥找工作,通过朋友凯特·史密斯认识了比自己年长八岁的哈德莉·理查森。之后,二人书信不断。第二年9月就在海明威家的暑期别墅结婚。婚后,海明威夫妇经过商议,听从了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建议,于1921年12月远渡重洋,去往当时的世界艺术中心——巴黎。
- 乔治·布拉克(1882—1963),法国画家。与毕加索同创立方体画派。
- 保罗·魏尔伦(1844—1896),法国诗人。
- 雷阿望(Les Avants)是瑞士西部的一个村庄,是阿尔卑斯山一带冬季度假胜地之一。——编者注
- 本书中海明威提到的“妻子”指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理查森(1891—1979)。——编者注
- “塔迪”(Tatie)为海明威给自己起的绰号。——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