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与当代文学史
80年代初,唐弢先生在报纸上发了一个短文,叫作《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引发了相关问题的讨论。
唐弢先生当年说当代文学不宜写史,除了时间太近之外,更重要的一层意思,可能是对1949年以降30年的文学成就、价值的怀疑。不过他没有明确这么明说。有学者在谈到80年代一些人的历史观的时候说,在当时,在他们那里,“当代”是没有史的戴锦华说,“如果说,80年代是一个现代中国的记忆自历史忘怀洞中渐次浮现的时段;那么,它却同时伴随着关于当代史的失忆症的发生。这一重构过程不仅在历史断裂说的不断构造中,使完整的当代史成为难于触摸的时段,而且它甚至成功地构造了我们作为亲历与见证者的体验与‘合法’、经验间的碎裂。”(《写史者沉思》)
这个问题,前面的课上已经提到过。当代文学能不能写史,这是80年代初提出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的学者是现代文学史专家唐弢先生,另外王瑶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但是他没有正式发表文章。唐弢先生在报纸上发了一个短文,叫作《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引发了相关问题的讨论。虽然唐先生反对,不过大家好像不听他的,当代文学史照样一本接着一本的出。唐弢先生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呢?我觉得有两方面的意思。一个可能出在“当代”这个词的语义上。如果是“当代”,那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是“现状”,正在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历史”,当然无从写史。所以“当代史”本身就存在矛盾。但是,这个理由不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代”这个词,在现在的中国,在许多情况下,有它特殊的涵义。我们不是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吗?比如“20世纪后半叶文学史”之类的,既堂皇,又有学术意味。对于这样的名目,大概就不会有反对意见了。反对的另一层意思,是当代文学史所处理的事情离我们时间过近,按照一般的理解,太过靠近就不能获得一种“历史”的处理方式,只能做一些评论,一些阐释,这些应该是现状研究或者文学批评的范围,它们难以获得一种文学史研究的价值,进入文学史研究的范畴。这是80年代初的看法。
有的人认为,北大中文系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是倾向于唐弢、王瑶先生的意见,是比较慎重的。大家会注意到我们本科生的基础必修课,从来不叫“中国当代文学史”,都是叫“中国当代文学”,这个跟“中国现代文学史”课在说法上是不同的。另外我们出版的教材,也没有用“史”这样的名字。如我和张钟等先生合编的《当代中国文学概观》,或者《当代文学概观》[4]没有用“史”的概念。文革后开设当代文学史课,课的名称为什么没有用“史”?我现在记不清了。这个问题,也许张钟、谢冕先生当初有过考虑。但是,原因肯定并不是认为“当代文学”不能写史。为什么叫“中国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教研室在这样一层意思上,观念可能比较明确,就是这门课,所用的教材,包含的是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当代文学史的内容,另一个当前发生的文学现象、文学潮流,即还没有进入“史”的范畴的东西。这都包括在我们研究、讲授的范围内。至于教材为什么叫“概观”,更没有深意。编教材时,并不想很全面,不想处理当时还看不大清楚的文学运动、斗争,只就创作作初步、概括性的归纳。意识到这一点,便觉得“概观”是一个合适的名字,低调一些。记得这个书名还是佘树森老师起的。30年代有的现代文学史著作,也有用这类名字的,如伍启元的《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吴文祺的《新文学概要》等。
“当代文学”写史,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即使在80年代初也是这样。那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疑问,却值得研究。前边提到的黄修己的《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它评述的现代文学史著作,第一部是胡适的《最近五十年中国之文学》。胡适这部著作是为上海《申报》馆50周年特刊“最近之50年”写的,并不是专门讲“新文学”,新文学只是它的一个“尾巴”。但是,也可以看作是胡适对“新文学”的发生史的研究。因此,黄修己把它称为“新文学史研究的开始”(《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第3页),是有道理的。胡适这篇文章发表在1922年3月,1922年离新文学发生——按现在一般的理解是1917——只不过5年的时间。《编纂史》评述的另一部重要著作,是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这是他在学校讲课的讲稿。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他在北师大、燕京大学讲过这门课。这个讲稿当时并没有出版,80年代经过整理后出版[5]。这部讲稿,离新文学开始的时候,也不过十多年。《编纂史》评价说,讲稿虽然只是纲目性的,但内容相当完整,“是一部颇有见解的、充实的新文学史著作的骨架子”(《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第31页)。为什么胡适、朱自清写在距新文学诞生仅有五年或十余年的书,就可以列入现代文学史的评述范围,而且给予颇高的评价,没有人说他们当时不应该做“史”的研究,而在80年代,“当代文学”已经过了三十多年,却还提出“不宜”写史呢?这个问题我就想不通了。这里面,确实存在了一种学科等级的观念,表现了学科的“压力”。认为不宜写史的,大概都是一些从事古代或现代文学史研究的学者。他们所依据的学科标准,史学模式,是已经表现得较为“成熟”的古代史、现代史的成规。这种“强势”学科已建立了它的叙述体系,它的秩序。而“当代文学”在他们看来并未建立起它的“体系”,或者说曾经确立的秩序已经受到损害,坍塌。它的撰述失去了学科“体系”的笼罩和保护,而暴露在受到普遍性质疑的空间里。举一个小例子。现代,或清末,一个事实上不怎么样的作家,一篇没多大意思的作品,一旦被串连在这种“成熟”的撰述体系中,它们的价值便迅速提升,对它们的研究也富有史学意味。这样的情况,我们不是看得很多吗?
为什么胡适、朱自清写在距新文学诞生仅有五年或十余年的书,就可以列入现代文学史的评述范围,而且给予颇高的评价,没有人说他们当时不应该做“史”的研究,而在80年代,“当代文学”已经过了三十多年,却还提出“不宜”写史呢?
在一些“历史悠久”的学术机构和大学里,总会出现“成熟”的“强势学科”对于刚兴起的弱势学科的压抑。这种“压抑”通常的手段是对于“学术规范”的强调。
当然,时间的确是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好像都相信“时间”是公正的,“时间”会检验一切,这样,“时间”就是历史叙述公正性的一个首要保证。对“当代”写史可能产生的失误的疑虑,根源于这样的认识。这种想法当然有道理。缺乏时空的一定距离,研究者获得超越眼界会比较困难,容易就事论事。身处其中,情感、经验上的一些因素,会成为一种束缚。我在《作家的姿态与自我意识》这本书中(第175—176页),曾经引述了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中的观点。他根据美国心理学家莱曼的调查,说由“历史记忆”(文学史,百科全书,教科书,学术论文等)所记住的作家,大概只占发表作品的人的百分之一;而“当代”(近三十年左右)与过去的作家被“记住”的比例,则大抵上是一比一。因此,文学史写的事情越靠近文学史家所生活的年代,就会成为一大篇作家作品的目录(第163页)。我们的当代文学史,不正是这样吗?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华文学通史》的“当代编”。我最近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也有这个问题。对于90年代文学的处理,曹文轩老师在座谈会上说得很坦率:就写到80年代,90年代不要写。他说,里面提到的作家,有一大半都可以去掉。他还举了一些作家的名字,我这里就不说了。曹老师的意见是对的,这么靠近,凭什么做判断?90年代那么多的长篇,那么多新起的作家,那么多的畅销书,又是“风头正健”“实力派”,又是“晚生代作家”,“70年代作家”,文学的“新新人类”,还有“美女作家”(笑)。那么多的作品首发式,讨论会,许多作品都被宣布为划时代的。你又不是独具慧眼,肯定会像是走入了迷魂阵一样的晕头涨脑。
这里有一则初版付印时删去的批注,现予以恢复:“在评选20世纪50部优秀文学图书的会上,一位著名的现代文学研究者私下对我说,不要说《废都》受到激烈的批评,过若干年后,它恐怕会是20世纪中国小说中为数不多的杰作”。
原先这个批注有误。不是“20世纪50部”,而是“百年百部优秀文学图书”,199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北京图书大厦联合举办。我作为终评评委之一参加最后的讨论。
距离这个评选,“若干年”已经过去。对《废都》的评价确实发生很大变化;总体而言其价值的认定有很大提升。至于是否“会是20世纪中国小说中为数不多的杰作”,肯定仍存在争议。
“时间”过近对当代史产生的障碍,还可能有情感因素方面的。许多作家都健在,仍在写作,不断调整写作路向。有的作家还可能与文学史家认识,甚至是朋友,如此等等。这都可能对文学史处理带来影响。情感的问题,还可能是另一种性质的,例如顾城。顾城我在文学史中当然也写到了,作为“朦胧诗”时期的重要诗人之一,他的地位得到承认,这是没有问题的。在文革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在推动诗歌语言的更新上,在尽力清除当代诗歌语言的“被污染”上,在寻求一种比较直接,比较单纯的方式进入诗歌上,他做了值得重视的实验,也取得一定的成果。他的诗的情感和想像的“资源”,来自于和现实保持距离的敏锐心灵。这种激发,有着炫目的光彩,但必定是短暂的。他意识不到这种写作处境的内在的悲剧性,他愿意生活在幻觉中。这些都不去说它。我要说的是,1993年年底的“事件”,让许多人很震动。对于心理不很健全的人来说,这种“事件”有时候会构成难以跨越的情感障碍。自从那个“事件”以后,我再也没有认真读过他的诗。他的《墓床》、《英儿》等,朋友送给我,我也没有认真读过。为了文学史写作的“科学性”,应该冷静重读他的作品,却没有做到。有的批评家说,顾城终于可以进入他所向往的“天国”了。“假如真有天国的话”(借用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里面的句子),我不知道上帝是否肯接纳他。《创世纪》上写道——大概是第4章——种地的该隐把地里的出产作为供物献给上帝,他的兄弟亚伯则拿羊羔做供品;上帝看中亚伯的供物,不喜欢该隐的,引起该隐的忌恨,偷偷杀了亚伯。上帝说,“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因为说到顾城追求的“彼岸”,也便引出了上面这样一段话。对一些事情的判断,其实并不需要什么高深理论,只是常识。诗、文学确实不是伦理课本,但也不是与道德不相干。当然,过了一段时间,或者换一代人,就能够比较“客观”地处理作家的经历、行为和写作之间的关系。而我们,在观念上,总把喜爱的作家的“光明面”,想像得“太闪眼”。这样,“失落”、幻灭感的产生,责任也在我们一边。就像曹聚仁在《文坛五十年》的结尾所说的,“谁若把文人当作完人看待,那只能怪我们自己的天真了”(第386页)。另一位学者谈到文本和作者的区别时,也讲了相似的意思:“我们有时在与作者见面时,往往可能体验到一种奇异的失望感,这主要是我们的问题。”(《诠释学、宗教、希望》,第37页)这位学者讨论的是经典阐释的问题,他引了作家普鲁斯特的话,“艺术品是由艺术家身上某个明显不同于其平常自我的自我创作出来的”。他谈的,不是作家人格,人与文的关系,着眼点不一样。其实,作家也是各式各样的。就如曹聚仁先生说的,有朱自清、叶绍钧这样的“恂恂儒者”,也有“狡猾阴险”的。不过,话说回来,作家还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我们总归要感谢他们。他们教给我们想像,使我们的语言有了更新的活力,创造了尽管是虚幻的对话的对象,让我们这些终日为各种卑琐欲望折磨的人,不致惶惶无着,有所寄托,有所希望。我们也就不要过于苛刻。曹聚仁先生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年轻女孩子非常爱好徐志摩的诗,对多才美貌的陆小曼也心向往之,曾要求替她介绍、引荐,见陆小曼一面。曹回答说,“还是让她的美妙印象住在你的理想中吧!”曹先生怕她真见到本人,会大失所望。现在文坛上有着普遍的作家、作品重评活动,其中目的之一,是破坏过去对某些作家的“神化”,还作家“真实”的“人”的形象。这自然很好。但是,对作家有一些“理想化”想像也无碍,还是不要把我们“理想中”的“美妙形象”破坏得过于彻底吧!
我们在观念上,总把喜爱的作家的“光明面”,想像得“太闪眼”。这样,“失落”、幻灭感的产生,责任也在我们一边。
2001年秋天,为了完成谢冕先生交付的编选《中国新诗大系》(1978—1985)的任务,才冷静重读顾城的一些诗,也选了他的不少作品,主要是写于1982—1985年的短诗;这大概是他写得最好的一个时期。
最近出版了《十作家批判书》(陕西师大出版社1999年版),宣称是“对当下中国文学的一次暴动和颠覆,把获取了不当声名的‘经典’作家拉下神坛”。涉及作家有钱锺书、余秋雨、王蒙、梁晓声、王小波、苏童、贾平凹、汪曾祺、北岛、王朔。另外,新近翻译出版的英国保罗,约翰逊的《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里面涉及了卢梭、雪莱、易卜生、托尔斯泰、海明威、萨特等知名的“知识分子”,揭发他们的自私、忘恩负义、勾引妇女、爱慕虚荣、贪婪等等。这部书配合了当前中国摧毁“神性”的世俗化潮流。
对于约翰逊的《知识分子》这本书,看法其实非常分歧。有许多高度的评价,也有学者持质疑的态度,指出它“污名化”的大多是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显示了作者“右派”的政治倾向。而另一种质疑是:“思想者的贡献仅仅在于思想。思想为思想者贡献之后,就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财产,成为文明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为该思想者所独有。思想是否为思想者所实践,仅仅对思想者有意义,对思想则没有意义思想的对象是整个人类。”(止庵《沽酌集》)
“时间”的距离过近,被普遍看作是当代文学史研究的不利因素。但是从另一面说,当代人研究亲身经历、见闻的一些事情,也有后来人不能取代的长处,提供后来者难以提供的叙述。他的亲身参与,他的见闻,他的感受,他个人和同时代人的情感、心理反应,不是后来的人通过想像、猜测所能把握的。问题是能不能把这些转化成为一种洞见的优势,而不是成为固执、褊狭的屏障。所以,“当代人”的研究和后来人的研究,应该互相参照互相补充。前面课上谈到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写的《极端的年代》,评述20世纪历史的。他写作的一个重要的动机,就是提供他所把握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可能是后来人依靠间接资料的叙述所不能替代的。“当代人”叙述“当代史”,意味着是在讲述记忆中的往事;叙述者的一生,是这段历史的一部分,而这段历史,也可以说是他的人生的一部分。这就是特点,包括长处和局限。当霍布斯鲍姆说到他在哈佛大学讨论班上课,他经常提到“二次大战”。有一个“聪明的美国弟子”就发问,既然有所谓“二次大战”,是不是表示从前还有过一场“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个发问,真让人感慨:任何一个被他的学生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的人”,“都知道即便是有关当年的一些基本常识,在今天也不能视作理所当然了”(《极端的年代》第5页)。
“当代人”叙述“当代史”,意味着是在讲述记忆中的往事;叙述者的一生,是这段历史的一部分,而这段历史,也可以说是他的人生的一部分。
前面说到我给学生讲文革,学生质疑这种“当事人”的叙述的可靠性(见本书第27页)。但还存在另一种质疑,即没有经历过文革者是否有资格叙述文革历史。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年轻学者讲到“样板戏”的成就,引发了“亲历”的老一辈学者的愤怒“文革时他们还是小孩子,懂得什么?!”
“公正”的“时间”其实是很“冷酷”的,历史发生的一些事情,在时光流逝中,又很容易被掩埋。重视现实合理性的人会说,掩埋是必然的,我们不能生活在记忆中。而重视历史经验对现实的加入的人,就会对这个表示忧虑。读中学的时候,课文里有鲁迅的《纪念刘和珍君》,说到“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诗人公刘文革刚结束时写有一首诗,题目叫《哎,大森林!》,里面有这样的句子:“为何你喧嚣的波浪总是将沉默的止水覆盖?/总是不停地不停地洗刷!/总是匆忙地匆忙地掩埋!”——这都是表现了对“时间”在“洗涤旧迹”上的威力的恐惧和无奈。发生过的事情的确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所以,在北大“20世纪中国文化研究中心”成立的时候,我写了一段短文,谈到为什么我们对20世纪中国文化的研究有一种紧迫感,理由之一是,使得20世纪被掩埋的重要事情,得到及时的挖掘,同时也使得一些东西不至于过快地被冲刷掉。我觉得这就是研究20世纪的动力之一。因为有些事情,时间所造成的隔膜会越来越深刻。所以,当代人研究当代历史,有他不可取代的价值,或者说有他独特的角度。
他们通常会过分地把这段“历史”,看作他们或光荣,或暗淡,或悲惨的生命经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