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 著,胡玉正 译


第二章

我不记得生病后的第一个月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我只记得我在母亲做家务活时坐在她的膝上,或者抓住她的衣服。我用手触摸每一样东西,感觉每一个运动,就这样认识了好多东西。后来我感觉到和别人交流的必要,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暗号,比如,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招手表示“过来”,推手表示“走开”。我想要面包吗?然后我就会模仿把面包切成片并涂上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要母亲做冰激凌,好在吃饭时享用,我就会做出操作冰箱并瑟瑟发抖的样子,表示寒冷。而且,母亲成功地使我懂得了许多。当她希望我去为她拿东西时,我总能明白,并且跑上楼去,或者去按她指示的任何别的地方。真的,在我漫长的黑夜里,一切光明和美好的东西都来自于母亲充满了爱的智慧。

我渐渐明白了许多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大约五岁的时候,我学会了把从洗衣店里取回的干净衣物叠起来放好,还能从中把自己的挑出来。当母亲和姑姑要外出时,我通过她们穿衣服的方式就知道了,我总是央求和她们一起去。当家里有客人来时我常常被带到客人面前,当客人走的时候,我向他们挥手表示再见,但我对这个手势的含义只有模糊的概念。一天,几个绅士来拜访母亲,我感觉到了关门的声响,还有其他一些暗示他们到来的声音。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乘人不备之时冲上楼,穿上最喜欢的礼服,像其他人一样在镜子前照来照去,还在脸上涂满了胭脂水粉。然后我在头上蒙了块面纱,让它遮住脸,还垂到了肩上,又在细小的腰上松松垮垮地系了块腰垫。因为太大,腰垫在背后一摆一摆的,几乎拖到了裙子的褶边上。我着了这样的盛装,下楼来帮忙招待客人。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的差别,但肯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之前。我开始注意到母亲和其他的朋友在他们想做什么事情时不用我所使用的暗号,而是用嘴来说。有时候我站在两个交谈者之间,用手指触摸他们的嘴唇,但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我非常急躁。我使劲地动嘴唇,拼命做手势,然而一点用都没有。有时候这让我十分生气,我就会踢东西,尖叫,一直折腾到精疲力竭为止。

我想我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很淘气,那时我伤害了保姆埃拉,曾经踢过她,但是在脾气过后我又感到很后悔。然而,每一次我想要某件东西却得不到时就会像以前一样发脾气,在我的记忆中,我不记得哪一次会因为后悔这种感觉让我避免再次淘气。

在那些淘气的日子里,玛萨·华盛顿和贝尔是我的死党。玛萨是一个黑人女孩,是我们家厨师的孩子;贝尔是一只年老的特种狗,那时可是捕猎好手。玛萨懂我的暗号,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她明白我的意思,在她面前飞扬跋扈很让我得意。她呢,总是很温顺地屈服于我的蛮横,从来不会动手反抗。我很结实,很活跃且任性,非常清楚自己脑子里面的那些念头,总是要按自己的意愿去行事,哪怕我不得不因此而与牙齿和指甲做斗争。我们一起在厨房度过了很多时间,捏汤圆啦,帮忙做冰激凌啦,磨咖啡豆啦,为争蛋糕吵架啦,等等。喂母鸡和火鸡很有趣。鸡群挤满了厨房的台阶,它们敢在我的手里吃东西,还让我抚摸。有一天,一只很大的雄火鸡从我这里偷了西红柿,掉头就跑了。火鸡的成功给了我们灵感,我们把厨师新鲜出炉的蛋糕偷到柴房里吃了个精光,之后我大病了一场,我在想,不知道这样的报应有没有在火鸡身上应验呢?

珍珠鸡喜欢把窝做在偏僻的地方,在茂密的草丛中寻找它们下的蛋是我最感兴趣的事情之一。我不能告诉玛萨我要去找鸡蛋,但是我还有别的招,我把双手掐在一起放在地上,意思是草丛里面某种圆形的东西,玛萨每次都心领神会。如果我们很幸运地找到一窝,我坚决不让玛萨把鸡蛋拿回家去,我会用强调的手势告诉她,她可能会把鸡蛋掉在地上打碎。

鸡群挤满了厨房的台阶,它们敢在我的手里吃东西,还让我抚摸。

我和玛萨可以在储存玉米的仓库、养马的马房,还有每天早上和晚上挤牛奶的院子里找到无穷无尽的乐趣。在挤奶的时候,挤奶工允许我摸奶牛,为了满足好奇心,我常常挨牛尾巴鞭打。

准备圣诞节也是让我觉得很有意思的事情。当然了,我并不知道都要干些什么,但是我喜欢房子里充斥着的那种舒适的气味,还有为了让我和玛萨保持安静而给我们的那些美味点心。当我们挡道时,大人们觉得我们碍手碍脚,让我们感觉很委屈,但是不一会儿我们又会高兴起来的。大人们允许我们研磨调料,挑选葡萄干,摆放汤勺。我把袜子挂起来,因为其他人是这么做的。但我并不记得这种仪式让我特别感兴趣,我的好奇心也没有驱使我在天亮前醒来寻找我的礼物。

玛萨和我一样爱搞恶作剧。七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有两个小家伙坐在走廊的台阶上,一个黑得像黑檀树,头发用鞋带扎成螺旋状;另一个皮肤白皙,有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一个六岁,另一个比她大两三岁的样子,小一些的那个是个盲孩——也就是我,另一个就是玛萨·华盛顿。我们在忙着剪小纸人,但是很快我们就厌倦了这种游戏。剪完了鞋带,我们去摘更多的金银花叶子,我把注意力转向了玛萨的螺旋辫,起初她还反抗,但最后还是顺从了。轮着来才是公平的游戏,她也拿起剪刀剪下了我的一缕缕卷发,要不是我母亲及时出现,她可能会把我头发全给剪光。

我家的狗贝尔,也就是我的另一个伙伴,又老又懒惰,老喜欢在火炉边睡觉而不愿和我嬉戏。我尽力教它明白我使用的暗号语言,可是它太迟钝、太懒散了。有时候它会突然站起来,兴奋地抖抖身子,然后身子变得非常硬挺,就像狗窥视着一只鸟时所表现的那样。当时我不知道贝尔为什么会有如此举动,只知道它肯定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去做。这很让我恼怒,功课往往以单边拳击比赛结束。有时候它会站起来,伸伸懒腰,打一两个喷嚏,又到壁炉的另一面躺下了。我呢,既厌烦又失望,只好出去找玛萨。

早年的好多事情都烙在我的记忆里。它们彼此孤立,但清晰可辨,使我对那种寂静的、无目的的、暗无天日的生活的感觉更加强烈。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水洒在了围裙上,我把它拿到起居室那闪耀着火星的壁炉边去烘干。围裙干得很慢,我等不及,把它靠近了些,不料直接放在了热灰之上,围裙马上燃起了火,火焰包围了我,我的衣服在顷刻之间燃烧起来。我发出惊恐的声音,保姆威尼听到声音赶来救我。她抓了块毯子把我裹住,差点让我窒息,不过总算把火扑灭了。除了手和头发以外,其他地方没有严重的烧伤。

大约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钥匙的用途。一天早上,我把母亲锁在楼上的餐具室。仆人们在偏房里住,她在那里毫无办法地待了三个小时。她不停地撞门,我感觉到撞门的震动,却坐在走廊的台阶上窃笑。这是我最淘气的一次,父母由此意识到我应该尽快接受教育。我的老师莎莉文小姐来了以后,我还找到了一次绝佳的机会把她锁在房间里面。事情是这样的,我拿着母亲要我给莎莉文小姐的东西到楼上,还没有把东西给她我就把门关起来上了锁,并把钥匙藏在客厅里的衣柜下面,任凭怎么利诱我都不肯说出钥匙藏在什么地方。父亲只好找一架梯子把莎莉文小姐从窗户接出来,我觉得这很有趣。几个月后我才把钥匙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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