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成、弘之际学术与文学风尚及其变异
在明代文学发展史上,前后七子所掀起的诗文复古思潮,以其规模宏大、影响深远而引人瞩目,就这一场前后相继、延绵数朝的复古活动展开考察,首先有必要对它所处的文学生态环境进行相应探析,以求确切了解其发生的具体动因和基础。将成化至弘治年间作为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段加以究察,原因之一,乃其距离担当明中期文坛复古先驱角色的前七子在弘治、正德间倡导与推展的诗文复古,从时间上来说最为切近,事实上成为诸子复古活动的酝酿和萌兴阶段。所以,由这一时段切入,自然使我们更容易感知前七子发起复古活动前夕或同时特定的时代气候。不过更为重要的是,至成、弘之际,自太祖朱元璋洪武立朝之时算起,朱明王朝已经历了一百馀年的时间,开始步入它的中期阶段。这是一个延续与变化相交织的特殊时期,历史既在依循其自身的惯性,顺延其原有的存在方式,继续它的行程并发生相应的影响,而与此同时,一些新的现象也在与传统势力交杂甚或对抗之中孕育成熟,多少改变着原有的习尚。尤其从这一阶段学术和文学的层面来看,可谓新旧现象并存而相互交替,这从以下的相关论析中将不难体察到。一方面,明代前期以来形成的学术风气和文学习尚,藉助自身固有强势的影响力,仍在文人学士中间流延,左右着他们的学术和文学导向;另一方面,变异的因素也在同时产生,其由以往学风与文风中逐渐分化或游离出来,不同程度地反映在此际文学观念形态与实践取向上。尤对于在弘、正文坛掀扬复古之潮而力图开辟一条文学新径路的前七子来说,这种学术与文学风尚中新旧现象交织并立的格局,既为之创造了相应的基础和氛围,同时也成为他们通过复古途径发起文学变革的一种挑战和动力。
第一节 专经时风的形成及其效应
朱明王朝取元统治集团之位而代之,它建立在传统农业社会道德模式之上的一系列立朝方略,随之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明太祖朱元璋出于强化中央集权统治的目的,极力推行崇儒重道的基本政策,以此谋图兴复传统儒家文化精神,并且将其作为治国理家、端正人心的根本大计。与此同时,作为新儒家思想结晶的程朱理学,在官方力量的推助之下,被纳入主导思想体系而予以特别尊奉,所谓“尊朱子以定一宗,典礼治法,亦多本之朱子”注。
为了整顿士习,在文人士子中间建树起“尊正学”以去“异习”的学术风气,以配合治政的需要,培植和输送更符合正统要求的合适治理人才,作为一种制度性的选才途径,科举取士体制被朱元璋列为重点改造的对象,“黜词赋而进经义,略他途而重儒术”注取士规则的实行,真正确立起专以经术选拔人才的政策导向,姚镆《广西乡试录序》云:
惟科举法虽沿于前代,然出我太祖高皇帝之所裁定,渊谋睿画,实有非往昔之所能及者。以故罢诗赋不用,纯以经术造士,尊正学也。为文词有成式,但画一颁示者,抑浮诡也。注
又靳贵在《会试录后序》中亦云:
我太祖高皇帝之有天下,首表章六经,使圣贤修齐治平之道,一旦大明于世,学校非此不以教,科目非此不以取,凡词赋一切不根之说,悉屏不用。注
专以经术取士之法,说起来与宋代以来科举考试渐重经义的倾向不无关系。北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变革考试法,罢诗赋而以经义试士,在科试中经义的分量由此凸显出来。元代至仁宗皇庆二年(1313)正式颁布科举考试程式,先是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以为“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建议“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仁宗以为然,乃下诏颁行,立下了“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注的取士基本原则。观宋元科试情状,重经义的现象虽明显存在,然诗赋试士之法并没有因此彻底断根,比如宋哲宗元祐初值更改先朝之政之际,尚书省就曾请复诗赋,与经义兼行,于是“乃立经义、诗赋两科”注,尽管为两科并行的折衷方式,但到底是有意识地在改变王安石专用经义的取士之法。元仁宗皇庆年间颁科举程式,虽遵循以经义为先的原则,但还是未尽废弃词赋,如当时汉人、南人试第二场的内容即包括古赋、诏诰、章表等注,如果一定要区分它与唐宋诗赋试士之法之不同的话,那么,只是更为古赋以取代前代所用的律赋而已。明太祖朱元璋登位以来,取士专尚经术,悉屏词赋,比照宋元朝虽先经义然词赋轻而未绝的情势来,在某种意义上不能不说是他出于先朝之鉴,采取了如此更富于决断性的策略,就此而言,说其“有非往昔之所能及者”,实不为过。
如前言,朱明王朝在立朝之初即提倡崇儒重道,注重以经术取士,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端正士习,掌握在意识形态领域绝对的控制权,以强化国家集权统治。丘濬在《会试策问》中一言以道破之:“我朝崇儒重道,太祖高皇帝大明儒学,教人取士一惟经术是用,太宗文皇帝又取圣经贤传订正归一,使天下学者诵说而持守之,不惑于异端驳杂之说,道德可谓一矣。”注清除异议杂说以净化思想意识,趋向道德归一,自然更有利于对天下士人思想导向的掌控,稳固集权根基。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按照社会一般的价值准则,通经不仅被视为文士自身必要的学术修养,而且被当成用世治政不可或缺的良方和资本。徐有贞《赠李给事中序》云:“夫六经之学,所以致治之本也。……夫经义之制事,犹医方之制疾也,用得其当,则无所不治;不能通经而以治事,犹不能处方,而欲治疾,不亦难哉!”注杨士奇《新编葩经正鹄序》亦曰:“经者,圣人心法之所寓而出治之本也。士不通经,不适于用,故三代而下用世之士,于事君治民功业伟然可纪者,必出于经术。”注由此,是否通经也成为衡量士人心智能力高下一条重要的标准。从另一方面来说,明朝之初,士人进身之路除了科举考试,尚有荐举一途。洪武六年(1373)曾暂停科举,诏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分别曰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皆礼送京师,不次擢用”。至洪武十七年(1384)恢复科举,“而荐举之法并行不废”,所以“时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在如此情况下,对于天下文人士子来说,仕进的路子相对较宽,既能藉助于科举考试,也可涉足荐举一路,况且当初“两途并用,亦未尝畸重轻”。但是,至后来情况有所变化,大概在一般士人眼里,通过科试而进,更能够证明自身出类拔萃的资质,显示正宗,更拥有无可替代的荣耀感。故面对两种进身的途径,文士在价值天平上逐渐倾向科举一路,所谓“科举日重,荐举日益轻,能文之士率由场屋进以为荣”。有鉴于此,明宣宗时甚至出御制《猗兰操》和《招隐诗》赐诸大臣,以表示“风励”之意,却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实应者寡,人情亦共厌薄”注,重科举而轻荐举的倾向在文士中日益突出。而科举取士政策的基准以经术为重,因此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刺激了那些热衷于功名仕途的文人士子,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经书研治之中,唯经术是重的学术风尚由此激扬而起,以至“虽穷荒末裔,皆业经书,习礼乐”注。明人姚镆在其《送李生廷臣归河南序》一文中提到:“国朝悬科彀士,纯用经术,诸不在六经之限者,悉从禁绝。以故百馀年来,士无异习,谈经讲道,洋洋满天下。”注可见,引发众学子热衷于治经学术之风,“纯用经术”的取士政策导向在当中显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时至成化年间,情势尚是如此,丘濬作于成化十一年(1475)的《会试录序》,曾将当时专尚经术的风气描述为“横经之师遍于郡县,执经之徒溢于里巷,明经之士布列中外,自有经术以来所未有也”。丘氏的本意,主要为了极力表彰以“六经之道”造士用人“至于今日益隆益备”注的盛况,难免有夸饰之辞搀杂其中,但应该说,大致反映了当时的一些实际情况。
专以经术取士的一个具体实施方案,自然要属洪武年间开始对科试时文之命题方法与行文程式作出的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所谓“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注。这明确了作为时文的八股文体以诠释经书之义为主的基本性质,同时,也显露渐重程朱经义注疏的倾向。如洪武三年(1370)初设科试之法,对于五经疏义的要求,其中“《易》程、朱氏注,古注疏”,“《诗》朱氏注,古注疏”注。而洪武十七年(1384)命礼部颁行科举取士式,除了“《四书》主朱子《集注》”之外,五经中“《易》主程《传》、朱子《本义》”,“《诗》主朱子《集传》”注,去除了古注疏而独主程朱之疏义。虽然仅为一些细微的变动,但多少反映出以程朱之学为尊的发展趋势注。至于永乐十五年(1417)颁行《五经四书大全》为科举取士之式,“其中作述、传注、引证等项,惟宋儒周子、两程子、朱子、张子、邵子为多”注,以程朱等宋理学家之说为主的倾向,变得越来越明显。这一点,也印合了时人所指出的“以六经四书陶镕士类,其说一以濂、洛、关、闽为宗”注的宗尚氛围。
毫无疑问,注重经术体现了明王朝政府崇儒重道、巩固思想统治的政策用意,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官方的利益,显现出明初以来学术思想一种较为鲜明的特点。但同时在文士热衷于“谈经讲道”这一股风气的背后,新的危机也在悄然酝酿。且不说众士子在纷纷专意研习经书的同时,尤其因为要依循“经以程朱氏之说为之主”注的官方解读经义的基调,无形之中陷入学术思想禁锢的泥潭,难以活跃治学气氛,并且在不少情形下,实际上“以经义程式为规利禄之阶”,难免“穿凿破碎,务趋时好”注。加之以诠释经书之义为主的时文,无论命题还是程式,刻板划一,牵强穿凿,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明显缺陷,曾被明人吴宽斥之为“拘之以格律,限之以对偶,率腐烂浅陋可厌之言”,“其说穿凿牵缀,若隐语然,使人殆不可测识”注,如此势必限制了士人自由写作的空间,使他们无法在真正意义上表现其思想个性与文学才能。但问题尚不止于此,更为突出的现象是,专尚经术的政策导向和由此激扬起的热衷于治经的学风,以及具有科试特殊功用性的时文之推行,文人学子对于“词赋”的兴趣不同程度为之转移,其结果特别是造成包括了古文与诗歌的古文词生存空间的减缩注。由于古文词在唯经术是重的科举取士政策笼罩下无法直接产生它们的应用价值,其在文人学子心目中地位下降之势已是不可避免,明显损及他们在这一方面的热情与修养注。以诗歌而言,李时勉曾言及他在洪武中为县庠生经历,以为“时在泮者”,“皆以经术为务,莫有言及诗者”注。而张弼在对比古今为诗之情状时,更是深有感慨,他说:
古之为诗也易,今之为诗也难。何哉?商周、汉魏弗论已,声律之学,至唐极盛,上以此而取士,士以此而造用,父兄以此教诏,师友以此讲肄,三百年间以此鼓舞震荡于一世,士皆安于濡染,习于程督。……沿及宋元,犹以赋取士,声律固在也。我太祖高皇帝立极,治复淳古,一以经行取士,声律之学,为世长物,父兄师友摇手相戒,不惟不以此程督也,为之者不亦难乎?注
令张弼为之慨叹的,显然还是由于明初以来革除前代科举中的诗赋试士之式,代之以“一以经行取士”之法,使士人甚至视诗为“长物”,以此为戒,其对当下为诗之“难”原因的这一番追究,不可不谓一言以中之。他同时还注意到一个明显的变化迹象:“窃念我朝取士专以经术,略于辞华,故每科赐进士第者,多或三四百人,深于诗者百不三四人。”注如果说,视诗为“长物”主要是忌戒心理起作用,那么,不能“深于诗者”就应该是由此而造成的诗歌技艺的明显退化,在作为知识精英的进士群体中尚有此现象存在,本身更能说明一些问题,在张弼看来,究其因还是由“专以经术,略于辞华”的官方取士政策导向所致。当然,这一“词赋”创作热情削减、甚至技艺萎缩的现象,同时也是在专尚经术风气引导下文人贬抑古文词价值的心态的一种反映。
在前七子之中,尤如李梦阳、何景明等人,从不同侧面敏锐觉察到了专重以经术取士政策以及科举应试文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何景明《师问》通过比较“古之师”对所谓“今之师”表示了质疑,他说:
有问于何子者曰:“今之师何如古之师也?”何子曰:“古也有师,今也无师。”曰:“然则今之所谓师者,何称也?”曰:“今之所谓师也,非古之所谓师也,其名存,其实亡,故曰无师。”……曰:“何谓今之师?”曰:“今之师,举业之师也。执经授书,分章截句,属题比类,纂摘略简,剽窃程式,传之口耳,安察心臆?叛圣弃古,以会有司。是故今之师,速化苟就之术、干荣要利之媒也。”注
之所以说“今也无师”,是因为“今之师”虽有其名,实已沦为“举业之师”,只会执经讲授,断章截句,依循程式,变成“速化苟就之术、干荣要利之媒”。毫无疑问,这一变化归根结底,还是由崇尚经术之习和科举文风的影响所造成的。虽上文也表示“今之取士之制也,士进用之阶也”,并非主张彻底废弃举业,然其对“举业之师”的批评,客观上触及了明初以来取士制度之弊。与此同时,对于经术的高度热衷,加之一以程朱等宋理学家之说为宗,也相应助长了文人学子空谈义理而追求虚恢的理气化学风,顾清在《会试录后序》中即指出:“承平百五十年,治化日隆,文学日盛,而浑厚淳实之气或渐以分。黉序之间,五尺之童皆知诵义理之文,而宗圣贤之学,场屋之士操笔议论,动数千言,皆烨然成章,虽经义之文,亦充溢四出,贯穿百家,若不可穷者。其务为新奇,游心高虚,则有沦而入于他岐者矣。”注朱应登《山东乡试录序》亦谓:“我高皇以神武定鼎,创建制科,首厘此习,壹以经义论策为先。……然文盛则实衰,固有识者所私忧焉,抑安知所谓崇极而圮者,不在兹乎?比岁以来,竞藻绚而乏雅致,务虚恢而湮本根,又稍稍出于纡青拖紫、服冕乘轩之流。”注埋首经书之中,沉溺于虚远的义理之学,除了在改变着士人学业兴趣,更突出的一个问题,还在于催化他们唯经是崇和以高虚自恃心向的形成。当其沉浸于此,不啻是疏隔古文诗歌的撰作,甚至置之于价值认同的对立面,犹如文徵明所指出:“夫自朱氏之学行世,学者动以根本之论,劫持士习。谓六经之外,非复有益,一涉词章,便为道病。”注对于这一问题,何景明《海叟集序》论及诗道时不无忧虑地表示:
景明仕宦时,尝与学士大夫论诗,谓三代前不可一日无诗,故其治美而不可尚;三代以后,言治者弗及诗,无异其靡有治也。然诗不传,其原有二,称学为理者,比之曲艺小道而不屑为,遂亡其辞;其为之者,率牵于时好而莫知上达,遂亡其意。辞意并亡,而斯道废矣。注
标举“三代前不可一日无诗”所达到的“治美”状态,根本之目的是申明诗歌地位的合理性与重要性,以为诗道不传,原因之一乃受到“称学为理者”的贬抑,其生存空间为之压缩。也许这一说法过分突出了后世诗道失落的严峻性以及“称学为理者”所起的消极作用,但是如果考虑到明初以来以经术为尚包括主程朱之说学风排击“词赋”的现状,它的针对性显而易见,而对视诗歌为“曲艺小道”态度的不满之意也充盈其中。
从对经术高度重视的这一点而言,它自然展现了一种官方的强烈意志,乃属于自上而下推行的政策性行为,在其实施过程中,高层当政者所起的作用尤不可忽视。李梦阳为友人朱应登所撰写的《凌溪先生墓志铭》记述,墓主自童时起“解声律,谙词章”,以后逐渐“树声艺林”,“而执政者顾不之喜,恶抑之。北人朴,耻乏黼黻,以经学自文,曰:‘后生不务实,即诗到李、杜,亦酒徒耳!’而柄文者承弊袭常,方工雕浮靡丽之词,取媚时眼,见凌溪等古文词,愈恶抑之,曰:‘是卖平天冠者。’于是凡号称文学士,率不获列于清衔”注。所述表明,像当时朱应登这样专意古文词的文学士,虽已有一定的文学影响,却为“以经学自文”的“执政者”和“承弊袭常”的“柄文者”所不容,遭受排挤压制,以至无法获得“清衔”之职。此处“执政者”云云,当指成化二十三年(1487)始入阁当政的刘健,此人曾极力主张治经穷理,鄙薄诗文之作注。不过,李梦阳本人的态度似乎更值得我们注意。由上志可以看出,对于朱应登等喜好古文词文学士仕途困厄的遭遇,他显然寄予了很大的同情,而于“以经学自文”压制擅长古文词文学士的掌政柄文者则甚为反感。这一点,其实已不啻是在为墓主本人鸣不平,一定意义上也是在质疑专尚经术而罢黜“词赋”这一取士政策的合理性,流露出对处在自上而下实施而扩张的以经术为重之风气中,包括诗歌在内的古文词地位沦落之格局的高度忧虑。就此而言,李梦阳在《外篇·论学》中还专门指出:“‘小子何莫学夫诗’,孔子非不贵诗,‘言之不文,行而弗远’,孔子非不贵文,乃后世谓文诗为末技,何欤?岂今之文非古之文、今之诗非古之诗欤?阁老刘闻人学此,则大骂曰:就作到李、杜,只是个酒徒。李、杜果酒徒欤?抑李、杜之上更无诗欤?谚曰:因噎废食。刘之谓哉!”注显然,他清楚意识到鄙薄诗文价值甚或视之为末技现象的存在。这里所说的“后世”,若与其后所谓的“阁老刘”联系起来,当非泛称,而是颇有针对性地特指与李梦阳本人所处相近的时段,“阁老刘”说的就是前面所提及而教人治经穷理的内阁大学士刘健。这也意味着他将古文词地位的沦落与崇经的风尚联系在了一起。
在对待诗文之道的问题上,传统道德之士出于辅翼“圣道”、裨益“世治”的实用目的,往往鄙薄精辞工藻的诗文之作,将其归入末技小道,这在历史上不乏其例。明王朝建立以来,崇儒重道特别是程朱理学作为主导思想体系的确立,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于科举取士政策的变革调整,包括以经术为尚和命题方法及行文程式有着严格规定的时文的推行,激扬起社会崇经治经的学术风气,也为视诗文为“末技”的观念的滋长,营造了某种适宜的氛围。无论是何景明有感于“今之师”资质朝向“举业之师”的沦落,以及对诗道不传的深度忧虑,还是李梦阳不满文学士横遭排挤的处境和对诗文“末技”说的反唇相讥,均不能不说是他们面对专尚经术、罢黜“词赋”时风的渗透与侵蚀而造成古文词价值与地位削弱之局面所作出的反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应该看作是他们处于那样格局之中文学危机意识与拯救意识的自觉表露。由此而言,它也为我们了解李、何诸子继后崛起于文坛而倡导诗文复古的动因,提供了其中一条认知的途径。
第二节 台阁文风的流延与分化
正如不少研究者已注意到,在明代前期的文学发展史上,台阁体曾经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形成主导文坛风尚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台阁体作家也成为拥有文学话语权力的文坛强势者。尤其是从明成祖永乐年间以来,台阁文风呈现上升的势头,即如清人沈德潜《明诗别裁集序》在描述有明一代诗歌“升降盛衰之大略”时所指出的,“永乐以还,体崇台阁,骫骳不振”注,以为时“诸大老倡之,众人靡然和之,相习成风”注。虽然,习惯上以所谓的鸣盛颂德来为台阁体的创作现象定性,未免显得过于单一,不能代表它们的全部特征,但应该说,“敷阐洪猷,藻饰治具,以鸣太平之盛”注,确实成为台阁体一大明显的特点。
关于台阁体一义的指向,台湾学者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一书辩之已详,以为其乃谓馆阁文人诗文之体,身在馆阁或由作为馆阁一大重镇的翰林院擢拔他官者为其主要作者注。而对于所谓“馆阁”一词的含义,他引述了明人罗玘在《馆阁寿诗序》中的一段解释以阐明之,罗氏述曰:“今言馆,合翰林、詹事、二春坊、司经局皆馆也,非必谓史馆也;今言阁,东阁也,凡馆之官,晨必会于斯,故亦曰阁也,非必谓内阁也。然内阁之官亦必由馆阁入,故人亦蒙冒概目之曰馆阁云。”注此处所谓的“二春坊”,即指左、右春坊,与司经局一道隶属于詹事府。据《明史·职官志》载,洪武十五年(1382)更定左、右春坊官,不久定司经局官。二十二年(1389),以官联无统,始置詹事院,三年后改院为府,诸官员虽各有印,而事总于詹事府注。据此,所谓的“馆阁”,当主要就翰林院、詹事府及内阁等机构而言,台阁体也主要是由处在上述三大机构中的文人官员所共同主导和倡扬。
需要指出的是,在台阁体的倡导过程中,我们以前较多注意到内阁大臣所发挥的作用,也有研究者将该现象的发生,归结为与特别在明朝前期内阁的性质也就是阁臣主要担当文学侍从之臣不无关系注,而这一点无疑是比较重要的,应当予以关注。不过,同样值得注意的,则还有翰林院文士官员在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明朝的翰林院之设,最早可以追溯至吴元年(1367),其时初置翰林院,并设诸职官。洪武年间以来,曾几次变更官名与品秩,十八年(1385)更定品员。建文时又对官制进行改易,至永乐之初始复其旧。作为天下“词林”的翰林院,一直被赋予了以文辞为职的机构的主要性质,如掌院长官之职,即“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凡经筵日讲,纂修实录、玉牒、史志诸书,编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统承之”注。鉴于该机构这一主要性质,翰林院的文风也备受关注。明王朝建立之初,秉持“治国以教化为先”注理念的太祖朱元璋,出于崇儒重道的基本策略,大力提倡以程朱理学为宗,主张尊一统,尚教化,重实用,“尽削近代繁文之习,以追复古帝王淳朴之治”注。由此出发,加强了对文风建设的政治干预,对于文人士子的文章体制作出了甚为严格的要求,而整顿翰林文风则成为其中一个重点。早在洪武二年(1369)三月,力图“大明儒学”的朱元璋向时任翰林侍读学士的詹同提出,“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以为比较之下,“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过于相如、扬雄,何裨实用”?因而郑重其事地告诫詹同,“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无事浮藻”注。按朱元璋之见,古人和近世文士之文的高下差别,主要反映在有无通道理、明世务的实用价值上,他针对翰林为文以这一原则相要求,除了表达对近世之文的忧虑和不满,一个不言而喻的重要目的,就是期望通过翰林文风的示范作用,提升文章的政治功能以增强它的经世实用性,毫无疑问,这也给翰林官员立下了一道文章体制不可违越的基本准则。
与此同时,明廷重视翰林院这一机构,也反映在特别关注翰林官员尤其是庶吉士的培育上。永乐时,庶吉士在翰林院读书,命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光禄寺给早晚膳食,工部选择近第宅居之等,成祖朱棣时亲自召试,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宣宗宣德五年(1430),始命翰林学士专门负责庶吉士的教习事务注。永乐二年(1404),廷策进士四百七十二人,既命第一甲曾棨为翰林院修撰,周述、周孟简为编修,并于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以及善书者汤流等十人,俱为翰林院庶吉士,俾仍进学。次年正月,命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人,从这些新进士中间“选质英敏者”,俾就文渊阁进其学。于是缙等选第一甲三名修撰曾棨,编修周述、周孟简,第二至三甲中庶吉士杨相、杨勉等,得二十八人以进,以应二十八宿之数。时二甲进士周忱“自陈年少愿进学”,朱棣喜而称他为“有志之士”,命增补之,故实得二十九人。这些被选进学的翰林院文士官员,受到朱棣格外的眷顾,勉之以“立心远大,不可安于小成。为学必造道德之微,必具体用之全;为文必并驱班、马、韩、欧之间”,“国家将来皆得尔用,不可自怠”注。显然,这已是把他们作为将来要付与重任的知识精英重点加以培植,并寄予了厚望。所以,当时近臣中有人“请立课程以速其成者”,朱棣不许,俾“从容以学”注,意欲精心炼造之。而在那些进学之士眼里,如此之遇则被看作是“其恩宠之盛,又非他之为进士者所及”,“非常之遇之中又所谓莫大之幸者也”注,为不负期望,更是“夙夜祗畏,以求称上意”注,也由此担当起了颂扬圣德盛世的重要职责,人称“方是时,四方多献祥瑞,二十八人者辄进诗赋以歌颂圣德,一时文学之盛,人皆欣羡”注。为这一批入选者之一、后被召入内阁而既授翰林院修撰的王直,对自己进学而“读书于禁中”的那一段亲身经历,曾经作了这样的描述:“从容旦暮之间,探圣贤之微言,窥道德之至奥,发为文章,以歌颂太平之治。”注不失为这些进学之士真实生活的写照。值得一提的是,王直在《立春日分韵诗序》中,记述了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逢立春日翰林院诸官“因时纪事,以歌咏盛美”的一个片段:
永乐十二年,车驾在北京。是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为明年之春,应天尹于潜诣行在,进春如故事。宴毕,翰林侍讲曾君子棨等七人者退坐秘阁,相与嘉叹,以谓国家当太平无事之时,而修典礼弥文之盛,岂特为一时美观哉?……汉制,立春日下宽大之书。今皇上涵育万物,自夫念虑之微,以至于政事之施,无非所以惠养安利之者,盖不必于春而始见,诚所谓其仁如天,尧、舜之主也。而直与诸公幸以此时列官禁近,从容两京之中,瞻道德之光华,被恩泽之优厚,盖千载之良遇也。昔宋之时,翰林以是日进春帖于禁中,写时景而美德意。今虽不行,因时纪事,以歌咏盛美,而垂之后世者,本儒臣职也。于是取唐杜甫立春日诗“忽忆两京梅发时”之句,书为丸投器中,各探一言为韵,赋诗一首。注
虽然所述仅为翰林院官员日常所务之一角,但从中也可以窥见其颂扬圣德盛世的某种创作态势。时任翰林侍讲的曾棨,有《立春日忽忆两京梅发时,分韵得梅字》诗,即作于此际,其云:“九重佳气蔼蓬莱,一夜春从禁里回。御苑彩旙金作柄,内筵琼醴玉为杯。宝炉香散阳和动,银烛光分曙色开。共喜迎新沾圣泽,况逢台鼎足盐梅。”注诗中吟写的内容,主要在于呈现一派祥瑞雍容的景象,称颂盛世之美的意味十分浓重,与王直所谓“歌咏盛美”的主旨完全吻合。此际翰林文士官员的这一种创作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台阁文风的流行,不能不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此来看,同样是王直,声称值此之际,“文人才士歌咏圣德以彰太平之盛者,沨沨乎盈耳”注,殆非虚言。
从馆阁文人自身的境遇与创作心理来看,很重要的一点,由于他们处在上层机构,身为君主近臣,日常“礼接优渥”,更多受到朝廷的笼络,并具有较为强烈的身为上层文臣的政治职能上的认同感,如上那一种视“歌咏盛美”而“垂之后世”为儒臣之职者,其内心怀有的职责感显而易见,这使得他们较容易与官方的意识形态发生亲和作用,也较容易产生回报君主朝廷的感恩心理。在如此心理的促使下,他们更多将注意力放在了对社会治化作用下形成的太平融和世态景象的欣赏,甚至有意为之粉饰,为朝廷立言,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官方意识形态传播者或代言者的角色。在成祖朱棣登位之初即入直文渊阁的杨士奇就表示:“今幸遇圣人在上,惓惓夙夜,以安民为切务,纲纪清肃,德化覃敷,年谷丰登,烽警不作,使天下之人垂髫戴白、林林总总之众,皆得相与恬嬉于春风和气之中,而不置一毫忧戚于其心者,其可忘所自哉?其必思有以报上之赐也。”注其中交织着的,不但有视“颂上之德,而鸣国家之盛”注为自己理应担负的职责感,还有以此作为所谓“报上之赐”的感恩知遇之心。
且值得注意的是,永乐以来,成祖朱棣显然承袭与强化了明初实施的政治、文化政策,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整肃,其特别表现在进一步确立崇儒重道尤其是尊程朱等宋儒之学的基本策略,相关的一些措施的出笼,足以证明这一点。永乐七年(1409)二月,朱棣向翰林学士胡广等人出示自编一书,该书“采圣贤之言”,“切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本意欲以此供教导正当进学之时的皇太子之用。广等览后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备载此书,宜与典谟训诰并传万世,请刊印以赐。”注朱棣因名之曰《圣学心法》,命司礼监刊印。这事实上意味着为其“臣民和后嗣定下了伦常日用的规范”注,成为其全力以儒学正统观念训诫子嗣臣民的一个典型事例。永乐十三年(1415)九月,由胡广等人奉命编纂的《五经四书大全》、《性理大全》完成,该书内容与主旨,或“有发明经义者取之,悖于经旨者去之”,或“辑先儒成书及其论议格言,辅翼五经四书,有裨于斯道者”,集儒家经典与宋儒学说于一体,这也标志着为朝廷所充分重视的一大思想工程已经构建起来。朱棣览是书而嘉之,亲自为制序文。于是命工锓梓,要求颁布天下,意欲使天下之人“获睹经书之全,探见圣贤之蕴,由是穷理以明道,立诚以达本;修之于身,行之于家,用之于国,而达之天下”注。十五年(1417)三月,颁《五经四书大全》与《性理大全》于六部并与两京国子监及天下郡县学,朱棣为此特别叮嘱礼部大臣,以为“此书学者之根本,而圣贤精义悉具矣”,要求其晓谕天下之学者,“令尽心讲明,毋徒视为具文也”注。这一举措,除了表明最高当政者对是书高度重视的态度之外,同时赋予了其高度的合法性与权威性,为众文人士子铺设了一条熟习儒家经典包括宋儒学说的法定途径。不啻如此,为推尊儒学特别是重点建树以程朱为代表的宋儒思想权威,强调道德归一,另一手的做法,就是努力排斥那些不合时宜的异端之说。
永乐二年(1404),发生了一起饶州府鄱阳县人朱季友因所著书斥濂、洛、关、闽之说而受到严厉惩处的事件,颇耐人寻味。《明太宗实录》该年七月条载:“饶州鄱阳县民朱季友进书,词理谬妄,谤毁圣贤。礼部尚书李至刚、翰林学士解缙等请置于法。上曰:‘愚民若不治之,将邪说有误后学。’即遣行人押还乡里,会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县官,杖之一百,就其家搜检所著文字,悉毁之,仍不许称儒教学。”注杨士奇《三朝圣谕录》对于该事件发生的经过,则有更为详尽的载录:
永乐二年,饶州府士人朱季友献所著书,专斥濂、洛、关、闽之说,肆其丑诋。上览之,怒甚,曰:“此儒之贼也!”时礼部尚书李至刚、翰林学士解缙、侍读胡广、侍讲杨士奇侍侧,上以其书示之。观毕,缙对曰:“惑世诬民,莫甚于此。”至刚曰:“不罪之,无以示儆,宜杖之,摈之遐裔。”士奇曰:“当毁其所著书,庶几不误后人。”广曰:“闻其人已七十,毁书示儆足矣。”上曰:“谤先贤,毁正道,非常之罪,治之可拘常例耶?”即敕行人押季友还饶州,会布政司、府、县官及乡之士人,明谕其罪,笞以示罚。而搜检其家所著书,会众焚之。注
这一多为研究者所注意的重大事件,其中透出一个强烈而明确的信息,在当时崇儒重道的环境中,明初以来以宋儒理学为宗的思想基调得到进一步确认,宋儒学说在意识形态的地位被置于无容质疑的高度,任何挑战这种思想权威的轻举妄动,均被视作异端不正之道而遭受惩处。当事人朱季友恭谨进以所著,想来原本是出于讨好的动机,然在朱棣眼里却成了明目张胆的挑衅,犯下不可宽恕之罪,所以会给予如此严厉的惩处,对于这样严重的后果,朱季友本人一定是万万没有料想到的。应该说,因该事件所采取的一连串大动干戈的处罚措施,除了针对当事者本人以外,另一层的用意,恐怕主要是藉此来广儆天下之人。
与此相应,在官方重儒学尤其尊程朱等宋儒之说的意识形态主导下,永乐以来趋向高涨的台阁文风,在突出颂圣德彰太平主基调的同时,明显呈现出维护正统、尊尚教化的特征,其中着重反映在接续与强化明初为太祖朱元璋所格外重视的经世实用的文学价值观念上,这可以说也成为支撑台阁体创作的一种核心理念。譬如,为文被人称作“以通达政务为尚,以纪事辅经为贤”注的杨士奇,论及诗歌之价值时直白指出:“诗以理性情而约诸正,而推之可以考见王政之得失、治道之盛衰。”注其《胡延平诗序》评胡寿昌诗,谓:“诗虽先生馀事,而明白正大之言,宽裕和平之气,忠厚恻怛之心,蹈乎仁义而辅乎世教,皆其所存所由者之发也。”注至于文章,他在为何淑所作的《蠖闇集序》称何所作“发明至理,一以启迪人心,扶植世教,盖譬诸布帛菽粟之有资乎民生之实用也”注。很显然,这里将诗文的价值与“王政”、“治道”、“世教”挂钩起来,主要还在于凸显其经世实用性质。又据《三朝圣谕录》记载,永乐七年(1409),春坊赞善王汝玉以诗法进说,时身为皇太子的明仁宗朱高炽询问杨士奇:“古人主为诗者,其高下优劣如何?”杨回答道:“诗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薰之诗,唐、虞之君之志,最为尚矣。后来如汉高《大风歌》,唐太宗‘雪耻酬百王,除凶报千古’之作,则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汉武帝《秋风辞》,气志已衰。如隋炀帝、陈后主所为,则万世之鉴戒也。”同时劝朱高炽:“如殿下于明道玩经之馀,欲娱意于文事,则两汉诏令亦可观,非独文词高简近古,其间亦有可裨益治道。如诗人无益之词,不足为也。”当朱高炽问及“世之儒者亦作诗否”问题时,杨则回答,“儒者鲜不作诗,然儒之品有高下,高者道德之儒,若记诵词章,前辈君子谓之俗儒,为人主尤当致辨于此”注。这无外乎是说,对于文事,应当多留意如两汉诏令那样能“裨益治道”之作,最好不要专意于“诗人无益之词”。如果非要论定诗之价值所在,从君主所为范围内来说,能言如“唐、虞之君之志”或“王道”之志自然为尚;就一般世之儒者而言,尤其要注意从是否只是“记诵词章”的角度去考量。照杨士奇的说法,这一点不仅关乎作品价值的高下优劣,并且也是铨别世之儒者品位的一个重要标准。
当然,永乐以来渐趋盛行的台阁文风,延续至成化、弘治之际又是呈现何样的面目,若从考察前七子复古活动勃兴前夕之文学环境的角度出发,其也成为我们不得不继续加以探察的问题。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在成、弘之际,台阁体作为明代前期一股强势文风,它的实际影响力仍在延续,特别是一些馆阁文人以他们宗主的身份,担当着引导文坛风尚的重要角色,受人推崇:“国朝当成化、弘治间,海内并推文宗若古欧、苏者,则今致仕少师西涯先生李公(东阳)、今少傅邃庵先生杨公(一清)与故篁墩先生程公(敏政)其人也。”注。与之相应的是,其中对于在馆阁文人中间备受重视的经世实用观念的执守,多少体现了此际台阁之士承传与维护这一种文学价值观念的阶层意识。以景泰五年(1454)成进士、成化时擢翰林学士、弘治时官至文渊阁大学士的丘濬为例,其《送钟太守诗序》除称许太守钟氏能“广诗之用,以导化邦人,感发其善心,宣导其湮郁,以厚人伦,以美教化”,对于《诗经》之后诗道的发展变化情势还颇有一番感触:“自《三百篇》后,诗之不足以厚人伦,美教化,通政治也,非一日矣,风云月露、花鸟虫鱼作者日多,徒工无益,是以大雅君子不取焉。”注引起我们对丘氏这番充满牢骚与忧虑论调的留意,不在于它有多少新鲜感,因为说到底,其无非在重申为传统儒家所特别强调的诗与政教实用紧密关联的一种诗歌价值之陈调,而在于如联系到之前馆阁文人重诗文经世实用性的价值观念,那么多少可以发现它在强调这一观念上表现出的某种延续性。
而在探察成、弘之际台阁文风发展态势过程中,自然不可不注意到其时居馆阁重臣之位的重要人物李东阳。他于成化二年(1466)授翰林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二年(1489)升左春坊左庶子,八年(1495)由礼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由于长期处于馆阁之中,以阁臣身份主持文坛,在当时的文人圈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所谓“自明兴以来,宰臣以文章领袖缙绅者,杨士奇后,东阳而已”注,“一时学者翕然宗之”注。虽然在诗文取舍的原则问题上,李东阳表示:“至于朝廷典则之诗,谓之台阁气;隐逸恬澹之诗,谓之山林气。此二气者,必有其一,却不可少。”注又并列“馆阁之文”与“山林之文”,以为二者“固皆天下所不可无”注。由他本人所处的台阁背景而言,未专注台阁一体而执着于一端,态度实在不可谓不包容。而且在时重经术的流行学风中,他曾勉力“以诗文引后进”注,表现出对于时风的某种反动,同时特别站在还原诗歌独立审美特性的文学立场,一再强调诗文异体问题等,显示其较为独特的不俗之见,关于这一点,后面章节的相关讨论将会涉及。但与此同时,未能完全脱离馆阁文人的视阈,尤其是未能越出注重经世实用诗文价值观的拘限,就李东阳本人的情况来说,则的确也是不争的事实。如他在说明诗与诸经“同名而体异”的特点时,谓诗“盖兼比兴,协音律,言志厉俗,乃其所尚”注,对诗歌体式规制特点作了简明概括,尤其中所谓“言志厉俗”,突出了诗歌的实际功用性质。在这一问题上,他进而表示:“夫诗者,人之志兴存焉。故观俗之美与人之贤者,必于诗。”注以为诗之为教“本人情,该物理,足以考政治,验风俗”注。并引古为证,谓“古者国有美政,乡有善俗,必播诸诗歌以风励天下”注。如此说来,也就不难理解李东阳在对待杜甫诗歌上的态度,他以为,杜诗之所以“能成一代之制作,以传后世”,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乃在于“悉人情,该物理,以极乎政事风俗之大,无所不备”注。很明显,这仍主要立足于考政治、验风俗的角度来加以考量。至于文,虽然李东阳曾分别不同的文类,将所谓“纪载之文”、“讲读之文”、“敷奏之文”及“著述赋咏之文”作了区隔,以为前三者“皆用于朝廷、台阁、部署、馆局之间,裨政益令,以及于天下”,后者则主要“通乎隐显”,情状有所不同,但是依然能看出他对于为文以经世实用为中心之观念的一种坚守。故其认为“盖人情物理、风俗名教,无处无之,虽非其所得为,而亦所得言”,“苟不得其所而徒以为文,则不过枝辞蔓说,虽施之天下,亦无实用”注。而在他看来,与“山林之文”相并列的“馆阁之文”别具特点,较之前者更富于实用性,能“铺典章,裨道化,其体盖典则正大,明而不晦,达而不滞,而惟适于用”注,它们“不可无”的存在合理性和自身价值,也正体现在此。总之,身为馆阁重臣的李东阳,其诗文价值观念逗漏的某种正统意趣与台阁习气,还是使人比较容易体味得到。鉴于他本人在当时文学圈内所发生的实际影响力,在某种意义上,由此一端而置其于承续台阁文风的重要人物之位,不能说毫无道理。
不过,在另一方面可以发现,成化、弘治之际笼罩在文坛的台阁文风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与挑战。虽然说,台阁体主要为翰林院、詹事府及内阁等“馆阁”机构中的文人官员所主导和倡扬,但是这并不代表它只限在上述机构的文人官员群体中流行。实际上,三大高层机构作为政治与文化权力的中心,本身拥有强势的影响力,包括对于一般文人士子在文风上所产生的感召效应,成、弘时的吴宽就提及,“四方之人以京师为士林,而又以馆阁为词林,争有所求”注。说明在时人心目中,“馆阁”更具权威性的“词林”中心地位无可置疑。这其中包括一些馆阁文人以其个人地位与名望上的优势,引导着文人士子的创作风气,如成祖朱棣即位之际即入内阁的杨士奇,“入阁司文,既专且久,诗法唐,文法欧,依之者效之”注。加上翰林院、詹事府及内阁中的馆阁文人,同时执掌乡、会、廷试的权柄,根据有明科试之制,其乡试除开各省考官之外,被视为重点的畿甸顺天府、应天府的两京之试,主考官主要由翰林院官员担任,间杂以隶属詹事府的春坊、司经局官员;会试考官中,不仅考试官大多由内阁,翰林院,詹事府及其坊、局官员与兼掌翰林者充任,而且同考官中翰林院官员也占据较高的比例;至于廷试,则主要由内阁与翰林院官员担任读卷官,其多握有去取之柄注。这使得馆阁文人可以利用主试的权力,藉助科举考试的渠道,对于众多文人士子的文风发挥导向性的作用注。总之,翰林院、詹事府及内阁作为政治与文化权力中心所拥有的强势影响力,以及馆阁文人对于天下文柄的执掌,容易促使台阁文风向文人士子群体渗透而形成上行下效的局面。然而,分化也在发生,若干迹象表明,成、弘之际文人士子中间创作的风气不知不觉间已产生某些明显的变异,有人在对比这一时期前后的文风时,敏感地觉察出了变化的端倪。如尹襄在《送古田司训谢德宣序》中指出:
盖成化、天顺以前,其文浑厚,各有意见发之,故畔道者鲜。比岁以来,专事捷径,非独文之浮也,甚者于经有所拟议差择,而圣人之言几同戏玩。注
不啻如此,吴俨《顺天府乡试录后序》中的一段话语,同样值得我们注意:
臣尝观洪武、永乐之间,其文浑厚;宣德、正统之间,其文简明;成化、弘治之间,其文奇丽。可谓日益以盛矣。然奇则钩深摘隐,其流渐入于晦;丽则取青媲紫,其流渐至于浇。为世道虑者,能不思所以变之乎?注
如前述,永乐以来台阁体之“相习成风”,有着明显的官方崇儒重道包括尊程朱等宋儒学说的思想背景,在此情势下,馆阁文人秉持经世实用的创作理念,进一步突出了诗文考政辅教、“裨益治道”的功利性作用,因而也更加强调明道宗经、以道为文或先道德而后文辞的基本原则。如正统间拜翰林院编修、天顺初累迁至学士的倪谦即指出,“文者载道之器,文不载道,虽工无益也。载道之文,六经不可尚已”注。鉴于此,他把为文之道的重心指向了所谓“于经不悖,于道不畔”注。正统间授翰林院修撰,累官侍读、左春坊大学士等职,成化时仕至文渊阁大学士的彭时则表示:“盖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附之,必有以辅世明教,然后为文之至。实不足而工于言,言虽工,非至文也。彼无其实而强言者,窃窃然以靡丽为能,以艰涩怪僻为古,务悦人之耳目,而无一言几乎道,是不惟无补于世,且有害焉,奚足以为文哉!”这无非是为了阐明如他所说的“先道德而后文辞”注的写作宗旨。据尹襄、吴俨二人所述,成、弘前后文风出现由“浑厚”、“简明”转向“浮”、“奇丽”的迹象,甚至发展到“于经有所拟议差择,而圣人之言几同戏玩”,其正是离异于台阁文风的表现。这一现象,也印证了成、弘时期馆阁文人丘濬在比较“曩时”与“近”文风之不同时所作的不无忧虑的判别:“曩时文章之士固多浑厚和平之作,近或厌其浅易,而肆为艰深奇怪之辞。”注所谓的“浑厚”、“简明”,当与馆阁文人出于文以明道宗经为尚以求经世实用的原则,更重“温厚疏畅而不雕刻,平易正大而不险怪”注这种温厚平实、雅正简易风格的要求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外乎为“笃其实而艺者附之,必有以辅世明教”理念指导下的产物,故曰“畔道者鲜”。而所谓的“浮”、“奇丽”,显是浅薄、怪异、绮丽的表现,走向了“浑厚”与“简明”的反面,实际上即如上彭时所不屑的“实不足而工于言”或“无其实而强言者”。也正因为这一变化直接冲击到永乐以来占据文坛主导位置的台阁文风,故引起其维护者和宗尚者内心的忧虑,自然就不难理解。鉴于台阁体的主调重在“润色鸿业”,颂扬圣德盛世,其目标多定位于经世实用,不为无益之词,与之相应,表现风格注重温厚平实、雅正简易一路,这就势必使它指向一种归正划一的创作模式,无法在完全和真正意义上形成创作者的自我个性,所谓“愈久愈弊,陈陈相因,遂至嘽缓冗沓,千篇一律”注,自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台阁体在流行和扩张其影响力的同时,酝酿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先天缺陷,以此而言,此际文人士子创作趣尚相对于台阁文风表现出的异动迹象,同样地,不可不谓是由后者之弊导致的必然结果。因为陈陈相因的模式化创作格局,最终不免会令人产生审美上的倦惫心理,所以,另辟“艰深奇怪”的新异路数,突破“浑厚和平”套式的拘限,其实从一个侧面逗露了台阁文风统摄下文人士子某种厌陈求新、舍同趋异的审美心理。如果说,台阁文风呈现的分化趋势,上述可主要归结为其发生的内在动因的话,那么,从外在的条件来看,特别是成、弘之际在整体上政治与文化调控政策的相对弛懈,不能不说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某些迹象直接或间接显示了这一点。比如,成化三年(1467)三月,时任礼部尚书的姚夔等人,有感于“近年以来”学政之失,奏“修明学政十事”,请榜谕天下学校永为遵守。其中论及,时“师道不立,教法不行,学者因循苟且,不知用力于身心性命之学,惟务口耳文字之习”;又“近年学校生员听令纳马纳牛、纳米纳草入监,殊非教养本意”,“为士子者知财利可以进身,则无所往而不谋利,或买卖,或举放,或取之官府,或取之乡里。视经书如土苴,而苞苴是求;弃仁义如敝屣,而货财是殖”注。成化十一年(1475)十二月,国子监祭酒周洪谟陈言,以为比照“洪武间学规整严,士风忠厚”,“顷来浇浮竞躁,大不如昔;奏渎纷纷,欲坏累朝循次拨历之规,以遂速达之计,且群造谤言,肆无忌惮”,建议对此“宜加禁革”注。弘治元年(1488)闰正月,吏部右侍郎杨守陈上疏希望孝宗朱祐樘循故事开大小经筵,日再御朝,以举致治之纲,并列数当下诸如“官鲜廉耻之风,士多浮竞之习。教化凌夷,刑禁弛懈”等各类“积弊”注。上举诸例虽为散零,各人陈说的角度也不尽一致,但显然,其均将士人中间学风或习气的变化现象,与官方相应调控政策的宽弛不力联系在一起,多少反映了此际的一些实际状况。更能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控制政策的相对弛懈,也特别表现在对于异端之说不同程度的放任,黄佐《翰林记·禁异说》就比较了成化前后禁约异说的不同情形,其始曰:“先王之制一道德以同俗,其有造言非圣者,必刑无赦。圣祖崇重儒道,以濂、洛、关、闽为宗,罔敢有悖焉者也。”接着记述了永乐二年(1404)饶州士人朱季友因献所著书斥濂、洛、关、闽之说而受到惩处的事件,对比之下,其最后则指出:“然成化以后,学者多肆其胸臆,以为自得,虽馆阁中亦有改易经籍以私于家者,此天下所以风靡也夫!”注后者显然是作为突破禁异说拘囿的现象被载录的。这条材料之所以格外值得我们注意,其不仅记述了从明代前期在崇儒重道尤其是尊宋儒理学意识形态主导下严禁异端之说而发展到后来文人学士不为所拘乃至于形成某种风气的变异情势,而且划出以成化前后为标识的明晰的分界线,显示这一变异情势发生的时间界限。结合上述士人学风或习气变化诸端,应该说,成、弘之际文士创作趣尚游离于台阁文风的迹象,并非一时偶然,就外部的氛围而言,它与此际政治与文化控制的相对弛懈不无关系,与此际士人学风或习气的变化也形成相为应合的态势。
这一时期士人文风的异动,从一个方面表明,永乐以来逐渐在文坛占据强势位置的台阁体之风,延续至成、弘间,尽管馀势尚在,仍在发挥相当的影响力,但其把持坛坫的绝对主导权或掌控权显然有所旁落,曾经所处的统摄与稳固地位不再。应指出的是,台阁文风其时流延与分化互相交织的发展格局,对于继后而起的李梦阳、何景明等前七子及其诗文复古活动的倡导来说,实际上营造了一种双重的效应,这也就是,它所释放的影响能量,对于欲突入文坛而揭扬复古旗帜的李、何等人来说,无疑面临一种非常的挑战,同时,其统领文坛主导权的某种旁落,强势地位的有所削弱,也给诸子的崛起创造了新的机遇。
第三节 “还其文于古”:重古文词趣尚的上扬
对于成、弘之际学术与文学风尚的考察,还不能不注意该时期在文人圈中出现的一种重视古文词的趣尚。如果说,弘治中随着以李、何为代表的前七子文学集团在文坛的崛拔,掀扬起以诗文复古为总体导向的文学新思潮注,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成、弘之际推尚古文词现象的出现,成为李、何诸子倡导诗文复古的某种文学基础或文学氛围。
前已述及,明王朝在建立之初,出于整肃士习以强化中央集权统治的目的,极力推行崇儒重道尤其是尊尚宋儒理学的基本政策,作为官方重点投入的人才培植和输送工程,科举体制被列为重点改造的对象,罢黜词赋而重以经术取士,即所谓“黜词赋而进经义,略他途而重儒术”,并由此进一步强化了科试之制与传统儒学特别是理学之间的彼此联系,加上以代圣贤立言而诠释儒家经书之义为基本目标的时文,作为科举考试的规范文体,“非经书不以命题,非传注不以解经,为文章必典则而敷畅”注,无论是在题旨上还是程式上,都有严格的限定,在科试体制中取得了无与比拟的合法性和功用性。这些对古文词已经形成一股不容小视的冲击力,直接导致其价值地位的明显下降。尽管如此,也许是为了相应弥补由制度性缺陷所造成的“自举子之业兴而古人之学废”注的不足,当然,更是出于国家机构培育文才之士以备采用的实际利益考虑,注意古文词方面的修习,仍然被明廷作为一项用于人才储养的重要措施,而其“所以储养之者,自及第进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注。所以,翰林院庶吉士的进学培育,包括古文词的修习,为朝廷所格外重视。永乐三年(1405)正月,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人,受命从前一年新进士中遴选得一甲三名曾棨等二十八人,加上后来增补的二甲进士周忱,共二十九人,俾就学文渊阁,此也成为庶吉士进学之首创。曾亲历其选的王直,在他《题段侍郎燕集图后》中记曰:“永乐之初,复设科取士,太宗皇帝锐意文学之士,诏择进士读书禁中,学古为文章,期至于古人而后已。”注在为杨荣所作的《建安杨公文集序》中,他也提到,“太宗皇帝即位之明年,直亦取进士,选入翰林,俾尽读中秘书,学古为文词”注。由此可见,习学古文词实际上成为当时翰林院庶吉士进学深造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自永乐之初以来,这也变成各个不同阶段教习翰林院庶吉士的某种通例注。对于为博取功名不得不将主要精力花费在举业上的士子来说,古文词修养的缺乏,似为通病,即使在迈入高级功名之列的进士中亦非罕见注。所以,“学古为文章”作为教习的一项内容,对于那些选自新进士的庶吉士而言,不失为加强古文词修习以弥补其缺失的富于针对性举措。但应该说,这一出自官方变相鼓励古文词习学的措施,它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首先是范围人数非常有限。永乐二年(1404),“天下之会试于礼部者凡数千,拔其尤者得四百七十人”,而从四百七十人中“又拔其尤者二十八人入翰林”注。其后每科庶吉士之选,多寡无定额,如永乐十三年(1415)乙未科选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1427)丁未科只选二甲进士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久,他人俱不得与也”。而且自永乐二年(1404)以来,“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注。不管如何,入翰林为庶吉士者,在新进士中还是占据很小的比例。作为一种政府行为,选翰林庶吉士令习古文词虽然有利于少数“文学之士”的储养,但它难以在众文人学子中形成古文词修习有效的激励机制,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其次是习学的自由度有限。翰林院以其“供奉文字”为主要职责的性质,注定了它从学为文格外受朝廷的重视。如前所说,还在洪武二年(1369),太祖朱元璋就要求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成为政治干预翰林文风典型之一例,其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翰林的示范作用,强化文章的政治功能以求经世实用。与此相联系,以后翰林院庶吉士包括古文词在内的修习内容,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永乐之初,对于就学文渊阁的翰林诸士,成祖朱棣即提出“为学必造道德之微,必具体用之全;为文必并驱班、马、韩、欧之间”注,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为学”与“为文”严而律之的要求。对此,杨荣《送翰林编修杨廷瑞归松江序》也记述道:
洪惟太宗文皇帝聪明睿智,缉熙圣学,以开万世文明之治。即位之初,深惟古昔圣王作人之盛,必赖培育之深,故于甲科之外,复简其文学之尤者为翰林庶吉士,俾读中秘之书,以资其博洽,学古文辞,日给笔札膳羞,以优异之。盖宸虑深远,以谓三代而下莫盛于汉、唐、宋,帝王之治虽曰有间,至于儒者,若汉之贾谊、董仲舒、司马迁、扬雄、班固,唐之韩愈、柳宗元、李翱、皇甫湜,宋之欧阳修、二苏、王安石、曾子固诸贤,皆能以其文章羽翼六经,鸣于当时,垂诸后世。我国家隆兴制作之盛超越前代,敦本还淳以推明圣贤之学,五十馀年,所用文学之臣、黼黻之盛,焕乎可述。注
这表明,朱棣以包括习学古文词的修习内容来要求翰林庶吉士,本有着深远的考虑,导向性的目标十分明确,期望他们通过古文词等的陶养,树立起真正儒者为学与为文之道,即要像历史上汉、唐、宋诸儒那样,“以其文章羽翼六经”,并能够以此“推明圣贤之学”。它同时意味着,进学者个人在学业上的兴趣爱好,都必须以遵循这一种导向性的要求或期待为前提,受到相应的制约。总之,尤自永乐以来,明廷特别于翰林院庶吉士所采取的教习措施,尽管带有一定鼓励古文词习学的性质,然其原本相当的局限性,对于改变古文词在黜词赋而重经术及推行时文情势下所面临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减缩的格局,并不足以发生有效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国家以科举取士,故凡思效用于时者,必习举子业以阶仕”注。对于众多需要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的士子来说,举业文字在科场中特殊的功用性,往往使他们无法摆脱之,而在学业上另辟一途。与此同时,时文题旨和程式上的严格约束,使应试者事实上无法从中自由表现他们的思想个性与文学才能,当然,在很多情况下也难以与相对自由的古文写作对接起来。时人蔡清在《刊精选程文序》一文中说:“今之举业之文非古也,而其理则犹古也。惟其所求于理者有未莹,故其命于词者不能发夫理,而反以障夫理,于是其文之去古也益远矣。夫举业在今不可废也,欲变举业,而古之在今亦未易也。”注他虽然感觉到了当下时文中“古”的成分在流失,这实际上也正是时文自身体制上的局限所造成的,但是并未意识到这种科试规范文体根本性的缺陷,未意识到它与古文之间难以调和的差异性。在他看来,时文之所以出现“非古”的倾向,关键在于作者求“理”未明,而不是时文本身的问题,所以把目标定位在了求“古”与求“理”的统一。这种变相为时文所作的辩护,多少反映了那些文人在主观上自觉认同“举业之文”价值的立场。不论是迫于科试需要而向举业的倾斜,还是对时文价值地位的自觉维护,事实上,显示了在崇儒重道政策主导下改造而成的科举取士体制所展现的一种制度威力,以及具体到作为考试应用之文的时文的文体规范效应。不过从另一面来说,它同时也加剧了那些倾向古文词而不满时文人士,要求保持学业独立品格和挽救古文词失落局面的紧迫感。
可以看到,特别在成、弘之际,一些崇古之士以自己的言论和实践,表达他们极力维护古文词地位的明确立场。顾清在序莆田人黄如金所辑《古文会编》时云:
两汉三代以前,天下之文章一而已。齐梁而降,科目兴而偶俪之辞作,韩、欧诸大家力起而变之,终不能尽。而时文与古文遂并行于天下,场屋之利钝、进取之得失系焉。于是排比日工,而古之道或几于丧矣。……惟我国家文治蔚兴,无愧前古,而科场习尚,识者犹或病之。至于书肆版行钞选辑录之类,则自有时文,盖莫甚于今日者矣。唐之弊也,得韩而兴;宋之陋也,得欧而振。虽不能尽,而古道至今存。黄君斯举,其有二公之心乎?注
在他看来,时下基于科场的习尚,时文冲击着古文而呈泛滥态势,实在令人为之担忧,黄氏辑是编以传布天下,难能可贵,不失为振起古文乃至复兴古道的一个举措,以韩、欧变革之心比拟之,则评价也不可谓不高。而在这一方面,态度更为鲜明的还要数吴宽、王鏊及李东阳等人。
据吴宽在《旧文稿序》中自述,他本人在十一岁时即入乡校学习举业,年稍长则意识到场屋之文“排比牵合,格律篇同之”,自由发挥的空间狭小,令人拘束其中,无法尽其所欲言,即如他所说的“使人笔势拘絷,不得驰骛,以肆其所欲言”,因此颇感厌倦。在不得已习举业的同时,将阅读的兴趣转向了古文词,取《史记》、《汉书》、《文选》及唐宋各家文集读之,“意颇属之”。其后虽与有司意忤,且不为平生知友所理解,但他却“自信益固”,取以上诸书益读之,“研究其立言之意、修词之法”注,属意古文词可以说更进了一层。因曾深为举业文字所困,以及对于古文词的倾心,他在作于成化七年(1471)的《送周仲瞻应举诗序》一文中,将批评矛头直指时文,嗤之为“率腐烂浅陋可厌之言”,态度之激烈,实无过于此。他以为这种“学者之所习”与“有司之所取”的科试规范文体弊病甚多,并就此进一步指出:
夫国家今日之用人,莫急于科第,其事可谓至重矣。重之至则宜慎之至,慎之至则宜精之至。然而上下之所为如此,吾不知其何说也!夫既以科第为重,则士不欲用世则已,如欲用世,虽有豪杰出群之才,不得不此之习,顾其所以习之者,无若前之所云则可矣。上之人不欲荐扬人才则已,如欲荐扬人才,虽有休休有容之量,不得不此之取,顾其所以取之者,无若前之所云则可矣。所以若前之云者,岂下之人所习在是,而上之人姑取之耶?抑亦上之所倡在是,而下靡然从之也。呜呼!文之敝既极,极必变,变必自上之人始。吾安知今日无若宋之欧阳永叔者,而一振其陋习哉!吾又安知无若苏、曾辈出于其下,而还其文于古哉!注
在这里,吴宽自科第关涉“用人”的至为重要的高度来审察时文的疵病。一面在指斥时文之弊的同时,剖析形成其弊端的症结之所在,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上之所倡在是,而下靡然从之也”,为上行下效结果所致,这也更像是在辨察个中根源性的因由;一面则呼吁面对“文之敝既极”的现状,应该采取相应的变革措施,而“变必自上之人始”,须真正从根源上做起,辟出文体变革一条最为现实而有效的途径,实现“还其文于古”的理想目标。序中又称周氏“长于《春秋》而尤好古文词,以予之同其好也,相好日厚”,这也表明,吴宽本人所谓“还其文于古”的期望,与他钟情于古文词的文学立场完全联系在一起。成化八年(1472),吴宽在会试和廷试中皆中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在任职翰林期间,他属意古文词的立场非但一如既往,而且因为可以脱却举业拘束,越发纵兴所为。比如,其时特别与仕于京师的吴中同乡中的好古之士“相与劘切为古文词”注,约为所谓“文字会”,“花时月夕,公退辄相过从,燕集赋诗,或联句,或分题咏物,有倡斯和,角丽搜奇。往往联为大卷,传播中外,风流文雅,他邦鲜俪”注,在当时已有一定的影响。
作为吴宽生平的好友,王鏊与其“生同乡,仕同朝,相知最深且久”注,在贬斥时文而维护古文词地位方面,实持与宽相近的文学立场。有关这一点,首先涉及王鏊对当下科举取士体制的个人思考。在《拟辠言》中,他直言不讳指出,设科取士之法行之至今,“卒未闻有如古之豪杰者出于其间,而文词终有愧于古,虽人才高下系于时,然亦科目之制为之也”。以为科目设置的制度性缺失,乃是问题的要害之所在。这一种缺失具体来讲,则反映在专以经术为重而轻视子史词赋,就是“主司所重惟在经义,士子所习亦惟经义”,大有所谓“专经之陋”,无法尽收天下才士。就那些专注于经者而言,不过是“割裂装缀,穿凿支离,以希合主司之求,穷年毕力,莫有底止,偶得科目,弃如弁髦”,根本谈不上为出类拔萃的人才。为此,他甚至设想在现行进士一科之外,“别立一科,如前代制科之类,必兼通诸经、博洽子史词赋乃得预焉”注,欲以科目的结构调整,改造专重经术的取士体制。王鏊此番设想,说起来还只是一种主观愿望而已,在明初以来已确立起来的“纯以经术造士”取士政策之下,事实上难以得到施行,不过他的所论所议,确实触及取士政策本身存在的体制性问题,这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由此出发,他对重经书之义诠释的时文表现出无有好感的态度,如在《愧知说》一文里,称赏少时曾与其同学的吴鸣翰“其诗篇字画有晋、唐之风,其文非近世之所谓时文也”注,从赞许吴文的口吻中,即逗露抑黜时文之意。与此相反,对于古文词他则兴趣浓烈,与斥时文而远之的态度截然不同,如其曾为同年进士长洲人徐源文集《瓜泾集》撰写序文,其中追述了他本人中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后与源一同切磋古文词的经历:“公(案,指徐源)与予同年进士,而齿先于予,时同年三百人,予独善公,且相约为古文词,志甚锐,务追古作者为徒,相与劘切倡和往来。”注这一段回忆之辞,可以说,也是他对自己从早年时起已锐意古文词志向的如实写照。不仅如此,在当时,王鏊还是有吴宽等人加入其中的在京吴中人士“文字会”的成员,参与了古文词的切磋活动。故而,说他早时起已对古文词倾注了极大的热情,结下了难解之缘,恐怕一点也不为过。
在对待古文词问题上,当时作为政坛显要和在文坛富有影响力人物的李东阳,则更扮演着特殊而重要的角色,《明史》本传曾把他时“以诗文引后进”的行为,比较阁臣刘健“独教人治经穷理”的异趣,记述了东阳本人出于对古文词的倾心而注意培植文学之士的举措,以及由此引发的“海内士皆抵掌谈文学”注的强烈效应,在重经术而轻词赋的风气中,他的这一取向多少显得有些特异,不可不谓是逆时俗而行之。此举说起来,实际上正是基于他对“黜词赋而进经义,略他途而重儒术”取士政策主导下古文词地位下降现状的担忧和困惑,如其谓“夫士之为古文歌诗者,每夺于举业,或终身不相及”注,为士人因受制于举业而荒废古文歌诗感到惋惜。他的《送乔生宇归乐平》诗为从游之士乔宇而作,对比了宇与科举士子截然不同的志趣:“谈诗辨格律,论字穷点画。微言析毫芒,独诣超畛域。纷纷科举徒,未暇论典册。古文时所弃,似子宁易得。”注除称赏乔宇热衷于诗文的趣尚,也表达了对“科举徒”轻视古文歌诗态度的不屑,诚可谓是有感而发。这一点,在其为陆釴所作的《春雨堂稿序》中也有所论及:
近代之诗,李、杜为极,而用之于文,或有未备。韩、欧之文,亦可谓至矣,而诗之用,议者犹有憾焉,况其下者哉!后之作者,连篇累牍,汗牛充栋,盈天地间皆是物也,而转盼旋踵,卒归于澌尽泯灭之地。其卓然可传者,不过千万之十一而已,岂不难哉?且今之科举,纯用经术,无事乎所谓古文歌诗,非有高识馀力,不能专攻而独诣,而况于兼之者哉!注
以上所论尽管主要在于说明诗文兼通之难,故以为李、杜、韩、欧于诗文各有长短,后世之作虽汗牛充栋,而卓然可传者甚少,但又指出,科举之制重经术而黜古文歌诗,在如此情势下不要说兼长诗文了,就连“专攻而独诣”,若无“高识馀力”,也是十分困难的。这里,其对于科举取士“纯用经术”而限制古文词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忧虑之心,同样隐隐可见。由此,还可以联系到李东阳《书读卷承恩诗后》一文针对这一问题的表态,其立场更加坚决,主旨更加明确:
或者以为国家试士之法,专尚经术,悉罢词赋,正前代所不及。矧兹科制策,方探化原求,治道又新,天子明示,意向之始,而纪事之作,以诗焉何居?夫诗赋之所以罢,谓其务枝叶弃本根,非有司求士致理之意。苟华而不害其实,世亦不能无取焉。故九叙之歌,用之邦国,二雅之诗,施之庙朝,古之纪盛事而咏成功者,皆是物也。夫使其俳偶声韵不病于科场,而典章制度贲敷于庙廊,是不徒不相悖而顾,岂不相为用哉!注
谓“专尚经术,悉罢词赋”试士之法为前代所不及云云,当然是站在专以经术取士的立场,申辩这一明初以来所施行的政策的合理性,其之所以要贬抑诗赋的价值,根本理由无非是以为它们“务枝叶弃本根”。对于这样的说法,李东阳显然未予认同,质疑之意溢于辞表,即以诗歌来说,他认为,古人以诗“纪盛事而咏成功”,所谓“用之邦国”,“施之庙朝”,便不可谓无有其用,故表示诗“苟华而不害其实,世亦不能无取焉”。这其中有关诗于邦国廊庙功用性的说明,固然与他如我们在前面所已指出的那一种注重诗文经世实用观念不无关系,但在这里,它的重点与其说是为了诠释这一道理,还不如说欲藉此申明维护诗歌生存地位的重要性来得恰当。
就此,特别是进一步对诗歌的体式规制展开辨正,可以说,更体现了李东阳出于重视古文词立场而表现在诗歌问题上的一种理论自觉。正如一些研究者所已注意到,在李东阳的诗学观念中,引人关注的一点,即他曾反复强调诗文不同体,这也成为其重要之论点注。的确,关于诗与文各有其体而彼此相异的主张,屡见于他的各类著论之中,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注。综合相关的论述来分析,首先,注重从体式规制的角度将诗与诸经加以区隔,如他指出:“诗与诸经同名而体异。盖兼比兴,协音律,言志厉俗,乃其所尚。后之文皆出诸经。而所谓诗者,其名固未改也,但限以声韵,例以格式,名虽同而体尚亦各异。”注又表示:“诗在六经中别是一教,盖六艺中之乐也。”注这也意味着,较之后之文在统绪上“皆出诸经”,诗则有所不同,作为一种“限以声韵,例以格式”或“六艺中之乐”的特殊文体,它与其他经典在“体”的渊源上已经有了区分,或者说,它在诸经之中鉴于“体”的特殊性别为一类。至少这在客观上弱化了诗与诸经的同一性,在注重“体”之特殊性的基础上将它由群经中剥离出来。其次,所谓诗与文不同体,显是将诗与其他经典在体式规制上加以切割的一种逻辑推演。据其所论,既认为“后之文皆出诸经”,而诗与诸经“同名而体异”,于是诗文异体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应当说,李东阳关于诗文之体的分辨,重点在于凸显诗歌体式规制的独特性质,究其意义所向,如单纯从常识的角度来理解对于诗歌体制的说明,多少有些将问题简单化了。毫无疑问,强调诗歌与文相异的体式规制的特殊性,并在“体”的源头上将它从其他经典中分离出来,“别为一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事实上相应抬高了诗歌的价值地位,赋予它某种自主的审美空间。受明初以来重经术而轻词赋的专经学风以及科举时文膨胀的冲击,诗以缺乏实用价值,地位在士人心目中呈下降趋势,未受到重视,面临着明显危机,是以遂有“举业兴而诗道大废”之说,甚至作诗者“多出于文字之绪馀,非专门也”注。在这一意义上,李东阳主张诗文异体说,尤其通过对诗歌独特体式规制的申明,不仅彰显了诗有别于文相对独立的审美特性,并且体现出他对诗歌地位的充分重视,不妨说,为受“谈经讲道”学风与时文侵蚀的诗道的振起提供了某种理论依据。
如果说,出于跻身馆阁的顾清、吴宽、王鏊及李东阳等人从不同角度维护古文词地位的言行,还只是代表了发自上层文人圈的一种声音,那么,崇尚古文词趣习在此际一些中下层文人中间的流行,在一定意义上,不能不说更体现了与之相应合的某种时代性文学风向。譬如,弘治之初祝允明、文徵明、都穆、唐寅等吴中诸文士倡为古文词,带有某种群体性活动的特征,就颇具代表性。文徵明《大川遗稿序》曰:“弘治初,余为诸生,与都君玄敬(穆)、祝君希哲(允明)、唐君子畏(寅)倡为古文辞。争悬金购书,探奇摘异,穷日力不休。”注其投入的情形可以想见。在此之前祝、都已“并以古文名吴中”,文、唐二子此时“追逐其间”,以至“文酒倡酬,不间时日”注,更活跃了切劘酬唱的气氛。基于对古文词的推尚,极力鄙薄时文,乃至强化二者的对立,则鲜明地从他们身上表现出来。以文徵明来说,他本人年稍长,读书作文“尤好为古文词”,曾学文于其父文林同年进士吴宽,宽“悉以古文法授之”注,其弘治之初与诸士一同倡为古文词,其实也是受早先文学兴趣所驱使。世俗社会中文人士子普遍执持的价值取向,使文徵明最终不得不选择博取功名的进身之路,尽管数试有司,“每试辄斥”注,而举业的束缚显然使他对时文产生强烈的抵制心理。在《送提学黄公叙》中,对于“操其所谓主意以律士,而峻法临之”,学子“摘抉经书,牵率词义,以习其说”这一种举业训练之法,他就已表示了不屑,以为“有识者嗤之”注。而在致王鏊的《上守溪先生书》中,出于对古文词的喜好,其薄时文而斥之的意向更为明显:“而某亦以亲命选隶学官,于是有文法之拘,日惟章句是循,程式之文是习,而中心窃鄙焉。稍稍以其间隙,讽读《左氏》、《史记》、两《汉书》及古今人文集,若有所得,亦时时窃为古文词。”虽然由于科试的实际需要,还要就时文而习之,但文徵明并不想放弃倾心古文词的个人爱好,甚至不惜为此承负为侪辈“非笑”,“以为狂”,“以为矫、为迂”的精神压力,较之相对具有写作自由空间的古文词,时文写作程式化的拘谨和刻板令其格外生厌。他以为,古文词较少制约的写作方式实际上更加适合自己的资性与兴趣,不能因为习时文而弃之,如是终有负于自己,正如他所说,“盖程试之文有工拙,而人之性有能有不能。若必求精诣,则鲁钝之资,无复是望。就而观之,今之得隽者,不皆然也,是殆有命焉。苟为无命,终身不第,则亦将终身不得为古文,岂不负哉”注?就此也可以看出他在重视古文词问题上的执着态度。
较之文徵明,他的同道祝允明在古文词上同样用力,“自其为博士弟子,则已力攻古文辞”注,而声名则更为显著,早在成化年间,其已与同郡的都穆并以古文出名,不相上下,文章“尤古邃奇奥,为时所重”注,成为当时吴中地区推尚古文词的一位中坚分子。而另一面,在与古文词的价值比较之中,祝氏攻讦与之相对的时文乃至科试之业的态度愈显激烈,他在《答张天赋秀才书》中以充满鄙厌的语气指责:
今为士,高则诡谈性理,妄标道学,以为拔类;卑则绝意古学,执夸举业,谓之本等。就使自成语录,富及百卷,精能程文,试夺千魁,竟亦何用?
以为时下士人“绝意古学”而去习时文攻举业,只是在从事毫无价值的无用之学。在他眼里,近时那些科举之文已经变得“愈益空歉”,以至于“蕉萃萎槁,如不衣之男,不饰之女”,甚者犹如“纸花土兽而更素之,无复气彩骨毛”注,其萎靡空虚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也难怪,当他有罢试之念,友人劝其不要放弃时,他则形容自己“漫读程文,味若咀蜡,拈笔试为,手若操棘”注,其中除科试屡屡失利而生灰冷之心外,还含有对时文极度的心理排斥。应该说,祝允明对时文的激烈批评,还不仅仅限于它们在文体上过多的拘缚,更主要的是他意识到基于崇儒重道尤其是尊宋儒理学政策背景的科举之业包括程式之文,它们所产生的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已对士人思维运作与思想个性发挥形成锢蔽。这也就可以理解,他为何又将排击的目标集中对准了宋儒理学,甚至连及一般意义上的宋人之学术与文学。不仅如上责时人“诡谈性理,妄标道学”,与“绝意古学”的举业之士等而视之,已在批评道学之陋,按照祝氏的说法,“最非美者,道学也。道学奚不美乎?为之非诚”,以为伪而非诚是宋人道学始倡以来最为显著的流弊,也是他极力加以抨击的一个基点;又他质疑士人治经或从事举业时,弃汉唐经义注疏而一以宋人为准的做法,谓“今士从幼便读宋人之传,少长从举业师,一系足后,更无还期。薶首泥目,甘意睫下,与圣门遥遥传胄,汉至于唐诸师,永不识面”注。而宋人经义注疏带来的后果,致使学者“尽弃祖宗,随其步趋,迄数百年,不寤不寐而愈固”注,认为宋儒之学向经业或科举之业的传输及渗入,除了限制士人知识汲取的多样渠道,更促发了他们思维惰性的滋长或思想上的盲目趋从,一如他鄙夷治学为文以“耳目奴心,守人语,偎人脚汗,而不能自得”注。假如说,自明初以来,程朱等宋理学家之说在经义注疏上取得了尊位,建树起难以比拟的权威性,那么,祝允明对于独尊宋儒之说的质疑,尤其以为“言学则指程朱为道统”,“可胜笑哉,可胜叹哉”注,将矛头直指程朱理学,多少是在消解这种权威性,而他透过时文乃至经业深入昭显士人思维运作与思想个性尤受宋儒理学锢蔽的现实情状,所持论见也更富有某种挑战性与深邃性。还有,他由此提出的“凡学术尽变于宋,变辄坏之”的所谓“学坏于宋”注之论,包括批评士人“锢蔽于宋后陋谈”注而同样对宋人之学所采取的极力否定态度,尽管不免偏激,但实际上,主要还是由对宋儒理学的质疑所引发的对宋人学术及文学的强烈反感。也因为如此,如在古文的宗尚序列上,祝允明提出将宋文排除在外、由唐文层层追溯直抵六经的学古主张注,代表了他本人尚古文词的具体态度,而这与其反宋学的倾向又显然是分不开的。
在专尚经术之风及科举时文影响深入之际,如上诸士着力于古文词的推尚,很重要的一点,体现了为挽救其失落地位以抗拒时文乃至专经之风侵蚀的一种自觉意识。它的意义不啻在于寻求文体上的解放,更重要的是从中传递出要求维护个人学术独立品格与文学应有地位的诉求。尽管这并不表示各家在古文词具体取法上全然趋于一致,因为趣味习尚总会因人而异,无法一概而论,然至少可以说,其在要求摆脱时文对个人思想与才艺的束缚以及专于经术的拘限、从崇尚古典诗文中满足文学审美需求的大的目标上具有同一性,昭示着一种变革的要求,展现出相对开阔的文学视野。回过头来看,在前七子“脱去近习,远追往古”注的诗文复古活动与那样一种重视古文词的趣尚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某种潜在的共通性。虽然不能将二者简单归并至同一个层面等而视之,如比较起来,前者不仅更体现出集团活动的性质,并且在诗文复古问题上确立更加系统而明确的文学宗旨和宗尚目标,这在后面的章节中将会论及,但可以说,就文学取向的基本面而言,它们均将关注的目光集中转向古典诗文领域,努力以复古为主要的归向。在这一意义上,说此际倡扬古文词的言论与实践,为李、何诸子的诗文复古活动营造了某种文学基础或氛围,实不为过。
第四节 复古理念的变转趋势
如果说,成化、弘治之际重视古文词的呼声,在崇尚古典诗文这一基本取向上,与前七子诗文复古活动建立起某种潜在的共通性,为其营造了相应的文学基础或氛围,这也成为我们寻索二者之间相通脉络的一条途径,那么,基于同样的观照视角,在对此际文学风尚的考察过程中,我们同时需要注意这一时期文人圈复古理念所呈现的某种变异态势,以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前七子诗文复古活动倡兴前夕或其间文学领域发展变化的动向。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兹分作诗与文两部分加以论述。
先看文的方面。如前面所述,总而观之,明代前期尤其是自永乐年间以来,台阁体占据着文坛的主导地位,并形成一股强势的影响力。而作为主导和倡扬台阁体的馆阁文人,则有着较为明显的宗尚倾向,在文章方面,大多以韩愈、欧阳修等唐宋诸家为尊,树之为效法的典范。比如之前论及,丘濬从文风比照的角度,觉察出“曩时文章之士固多浑厚和平之作”,而“近或厌其浅易,而肆为艰深奇怪之辞”,对于近时文风的这一变化现象,他则表示“韩、欧之文果若是乎”注?很显然,韩、欧文章被他当作了一把重要的衡量尺度,用以对前后文风作出价值高下的判别,这自然与其倾重韩、欧古文的宗尚理念不无关系。又如,杨士奇曾声称“文非深于道不行,道非深于经不明。古之圣人以道为体,故出言为经,而经者,载道以植教也”,并以此为标准审视历代之文,得出的结论是,就汉代而言,“独董仲舒治经术,其言庶几发明圣人之道”,至于如“司马子长、相如,班孟坚之徒,虽其雄材谹议,驰骋变化,往往不当于经”,而相形之下,“至唐韩退之,宋欧阳永叔、曾子固力于文词,能反求诸经,概得圣人之旨,遂为学者所宗”注。至少比较司马迁、班固等汉代诸家与韩愈、欧阳修等唐宋诸家,后者所作以其“能反求诸经,概得圣人之旨”而能够明道宗经,更得到论者的推崇。这里,以韩、欧诸家之文为尊的取向同样显而易见,也一如杨士奇在《王忠文公文集序》中所表示的尊尚韩、欧等人的明确态度:“近数百年来,士多喜读韩文公、欧阳文忠公、苏文忠公之文,要皆本其立朝大节,炳炳焉有以振发人心者也。”注有一点可以肯定,作为主导与倡扬台阁体的这些馆阁文人如此推崇唐宋诸家之文,以为宗尚的对象,并非偶然,事实上涉及不同方面的原因。譬如在宋代文章家中,最为这些馆阁文人所尊尚而引为典范的无疑要数欧阳修与曾巩,“自杨文贞(士奇)而下,皆以欧、曾为范,所谓治世之文、正始之音也”注。这里面既与地域的文学情结有关,欧阳修、曾巩均为江西文人,自明前期以来,江西地区科举尤为发达,拓辟了士子的仕进之途,在进入馆阁的文人中间,以杨士奇、解缙、胡俨、胡广、金幼孜等人为代表的一批江西籍人士占据了比较高的比例注。从这一层面来考虑,欧、曾之文自然在馆阁文人尤其在那些江西籍人士中容易产生更强的感召力与亲和力。再则也与高层统治者的推奉有关,据杨士奇《三朝圣谕录》记载,明仁宗朱高炽为皇太子时即留意文事,间与士奇论欧阳修之文,以为“雍容醇厚,气象近三代”,且“爱其谏疏明白切直”,“数举以励群臣”,遂命校雠其文集,并刊刻以传,又勉励身边的杨士奇,“为文而不本正道,斯无用之文;为臣而不能正言,斯不忠之臣。欧阳真无忝庐陵有君子”注。这一点,也成为黄佐在《翰林记》中得出馆阁文字“自士奇以来皆宗欧阳体也”注结论的一条重要依据。同时,再以欧阳修文为例,其为馆阁所重,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也与欧阳氏“纡馀委备,详而不厌”的为文特色、其出身履历,以及馆阁博学于古的传统不无联系注。上述诸因素固然值得注意,不过从根本上说,那些馆阁文人之所以格外尊尚韩、欧等唐宋诸家古文,最主要还是看重它们所体现的明道宗经的特点。上杨士奇对韩、欧、曾三人文章以“能反求诸经,概得圣人之旨”许之,即已显一端。而如解缙在谈及自己于文嗜好时也说:“予厥后稍喜观欧、曾之文,得其优游峻洁,其原固出于六经,于予心溉乎其有合也。”注以为欧、曾之文,源出六经,故视之为宗经的典范,这也是他喜好二人之文根本原因所在。对此,倪谦在其《松冈先生文集叙》中关于韩、欧文章价值与地位的一番论评,看上去意旨更为明确,也更具某种代表性:
道者,无形之理;文者,有形之器也。无形者,苟非有形者以载之,则道何由而见乎?故文者载道之器,文不载道,虽工无益也。载道之文,六经不可尚已。自亚圣七篇之后,至唐而有韩子,宋有欧阳子,皆能发明斯道,振起衰陋,一趋于古。其时号文章家,无非柳子厚、李翱、籍、湜、王临川、曾、苏之流,至论大家正脉,未有过于韩、欧者也,是以朝廷独重之。注
序中所言,其中有两点是十分明确的,一是在论辩文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将韩、欧之文定位在接续六经载道传统的文章序列中,以其“皆能发明斯道”,肯定它们的振兴之功,也就是着重从明道宗经的角度去认知韩、欧文章的价值所在;二是在唐宋诸文章家中,独以韩、欧为无与伦比的“大家正脉”,所给予的地位实在不可谓不高,而这本身与对二人文章明道宗经的价值认同显然联系在一起。
如在前面已指出,早在朱明王朝建立之初,太祖朱元璋基于强化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确立起崇儒重道的基本政策,加强对于传统儒家文化精神的建构。具体到文学领域来看,其时特别是以宋濂、王袆、方孝孺等为代表的浙东学派文人,重建所谓“文外无道,道外无文”注那样一种文道一元的创作思想体系,与官方极力施行的崇儒重道政策相呼应。基乎此,其将重点之一则转向对于韩、欧等唐宋诸家古文明道宗经传统的尊崇。如宋濂表示:“六籍之外,当以孟子为宗,韩子次之,欧阳子又次之,此则国之通衢,无榛荆之塞,无蛇虎之祸,可以直趋圣贤之大道。”注依据他“圣贤之殁,道在六经”注之说,六经为载负圣贤之道而作,要明乎道,当然首在崇奉六经,而韩、欧之文接续六经圣贤大道之脉,不失为载道文章的典范,同样值得宗尚。又如另一浙东学派人士朱右,其“为文不矫语秦汉,惟以唐宋为宗”注,曾选韩、柳、欧、曾、王、三苏等人文为八大家文集,因三苏合为一家,八家之集名义上实标举六家。右在为该选集所撰序中说:“文所以载道也,立言不本于道,其所谓文者妄焉耳。夫日星昭布,云霞绚丽,天文也;川岳流峙,草木华实,地文也;名物典章,礼乐教化,人文也。三才之道备,文莫大焉。”表示诸家文章“备三才之道,适万汇之宜”,“断断乎足为世准绳”注。可见其编选韩、欧等唐宋八大家之文,主要还是本于“文以载道”的基本准则。应该说,明代前期尤自永乐以来,韩、欧等人之文在馆阁文人中被作为明道宗经之典范力加标榜,引为重点宗尚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正是明初宋濂等人本于文道一元原则而推重唐宋诸家之举的延续乃至强化,本质上契合为馆阁文人所普遍执持的重经世实用的文学价值观。同时,韩、欧等人古文为处在上层文人圈的馆阁之士所张扬,这也意味着,它们作为被宗尚的范本,其实进入了文学的主流系统之中。
在成化、弘治间,我们可以看到,与韩、欧等唐宋诸家古文作为一种主流性宗尚典范独受推崇的情势形成相对的,则是为文复古理念在不同文人阶层中所显露的变异之势,这从一些人士的文章宗尚意向中已能领略一二。如林俊《东白集序》曰:
宣于心而饰以成章者,文也。而其隐盖自见焉。夫水之流滀,其源自见,木之条枝华实,其根自见,不待较而知者也。王风浑融而雅博,霸习激壮以纵横。禹、皋之谟不可尚矣,伊、周之训诰王也,贾谊、司马迁、刘向、班固,未失为王者也。管、韩、《战国策》霸也,相如、枚叔、张衡,未离乎霸者也。世风递降,文体渐以浇漓,隐而晦之,玉璞金浑,宣而昭之,龙翔虎变,其可复殚耶?昌黎子、欧阳子文起历代之衰,以擅鸣唐宋之盛,求其深去秦汉远矣。国朝文运隆复前古,当时作者如潜溪宋公、义乌王公、括苍刘公,并步二子之踪,至东里杨公又学欧而近。嗣是学步徒局,致远则泥,而徐疾周折,殊乖故武。注
杨一清为林俊所撰墓志称其“作文上溯先秦,追韩、欧遗轨,而本之六经,一出于正”注,又林素《云庄叙言》自述“居闲处独谬意作古文词,取六经、传记、秦汉而上书谬读之,亦谬效之”注。说明他本人为文学古取法的范围,并不只是限于韩、欧二家,而且将重点放在秦汉而上的古文,这一态度,与他在上序所展现的描述文章变迁历史的观照视角比较吻合。据该序所述,作者在检视历代文章过程中,尤其是先秦两汉之作显然成为他心仪的主要对象,也表明其努力向上追溯的一种文章复古宗尚观念。林俊曾提出:“夫文不难于华,难于质;不难于烦,难于简;不难于奇曲,难于拙直。”注所谓“质”而非“华”、“简”而非“烦”、“拙直”而非“奇曲”,大致代表他对于文章的一种基本审美取向,其不屑于后世文风渐趋“浇漓”的变化态势,实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为文审美态度之上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在林俊看来,与后世“浇漓”文风截然相对的先秦古文,则具有“浑融而雅博”之“王风”及“激壮以纵横”之“霸习”,两汉诸家之作庶几近之,正如同他《两汉书疏序》一文在评议秦汉而上之文时所指出的那样,以为六经、《论语》“浑噩简野”,《孟子》、《战国策》“雄以肆”,《左传》、《老子》、《庄子》、《韩非子》等“闳深奇诡”,贾谊、司马迁、刘向诸人之文“朴直峻整,壮丽而辨博”注。这意味着它们的文风在根本上符合或接近那种“质”、“简”、“拙直”的审美要求,因此而被置于古文历史系统中的尊尚之位。他在《东白集序》中称该集作者张氏“必欲造贾、马、刘、班之门,深其堂奥”,不吝褒许,也可以说是基于以上的宗尚取向,肯定张氏文章学古的径路。与此同时,关于韩、欧两家古文,尽管林俊未直接否定它们振起“历代之衰”的作用,且以为“擅鸣唐宋之盛”,但谓“求其深去秦汉远矣”,已不无微词,结论显是在和秦汉文章的比较中得出来的,二者地位轩轾之分由此见出。而至于其感慨后来者习韩、欧之文而陷入“学步徒局,致远则泥”的窘境,则除了挑剔他们习学方法的不足,也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一味追随韩、欧文风所带来的问题。
就此对于习韩、欧之文所展开的批评来说,则不可不联系到王鏊序邵宝《容春堂文集》时所述,他说:“文如韩、柳,可谓严矣,其末也流而为晦,甚则艰蹇钩棘,聱牙而难入;文至欧、苏,可谓畅矣,其末也流而为弱,甚则熟烂萎,冗长而不足观。盖非四子者过,学之者过也。学之患不得其法,得其法则开阖操纵,惟意所之,严而不晦也,畅而不浮也。”注虽然王鏊表示韩、柳、欧、苏之文或“严”或“畅”,认为它们在古文历史系统中具有某种示范意义,这一点恐怕至少与他本人的馆阁背景不无关系,多少会受馆阁之中所流行的宗尚韩、欧等家唐宋古文之风的浸染,也难怪他甚至说过“近世文章家要以昌黎公为圣”注之类崇奉的话,还曾教人以“昌黎海也,不可以徒涉,涉必用巨筏焉”注的习学门路,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在如何习学韩、欧等人文章问题上毫无要求。有一点是不难看出的,他已经注意到末流盲从韩、欧等人文风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谓“晦”、“弱”,甚者“艰蹇钩棘”、“熟烂萎”之弊,不啻言及“学之者过”,而且也示意韩、欧等人古文本身潜存的弱点注,所以如果学而不得其法,自然就很容易只是学到所尚文本本身的疵病,这也反映了他在该问题上的一种警戒和拨正意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文章之复古,王鏊特别强调了吸取古人为文之“法”的必要性,他在《重刊左传详节序》中指出:“学者不为文则已,如为文而无法,法而不取诸古,殆未可也。”注其对待韩、欧诸家古文的态度,也显然主要是顺着这一思路而来的,其《孙可之集序》曰:
凡为文必有法,扬子云断木为棋,梡革为鞠,亦皆有法焉,况文乎哉?近世文章家要以昌黎公为圣,其法所从授,盖未有知其所始者。意其自得之于经,而得之邹孟氏尤深,同时自柳州外,鲜克知者。昌黎授之皇甫持正,持正授之来无择,无择授之可之,故可之每自诧得吏部为文真诀。可之卒,其法中绝,其后欧、苏崛起百年之后,各以所长振动一世,其天才卓绝,顾于是有若未暇数数然者,而亦多吻合焉。其时临川荆公得之独深,考其储思注词,无一弗合,顾视韩差狭耳。而后之为文者,随其成心,无所师承,予窃病之。注
这应当是说,韩愈之文不但本身有法可循,而且其法授之于人,前后相传,成为近世文章家之模范,就是后来相继崛起的欧阳修、苏轼和王安石等人,其文章较之韩愈虽有所差异,但毕竟还多合乎法,后世为文者“随其成心,无所师承”,就难有文法可言,不可不谓相形见绌,也更映显韩、欧等家“为文必有法”的特点。进而观之,本于注重古人为文之“法”立场,在对文章宗尚目标的择别上,王鏊除了赋予韩、欧等家古文以某种范本地位,向上溯至先秦古文尤其是《左传》而树立之,展示其个人相对开阔的复古视野。《重刊左传详节序》即借翻刻其书者因“近世学者莫不为文,而未知文之有法,故刻示之”的刊刻意图,宣示了《左传》为文之有“法”的特点,认为所载不但“其文盖烂然矣”,诚有“法”在焉,即所谓“其词婉而畅,直而不肆,深而不晦,炼而不烦”,并且从不同的方面影响了后来以文名家者,如“迁得其奇,固得其雅,韩得其富,欧得其婉,而皆赫然名于后世”。这无异于从对文章之法探本溯源的角度,来进一步确立如《左传》那样先秦古文的典范地位。因为如此,对于时重刊的《春秋左传详节》一书,王鏊的总体评价是“学者因是而求之,为文之法尽在是矣”注。这一推介意见,本身源自他对《左传》为文之“法”的重视。总之,王鏊虽承沿了馆阁文习之一脉,重韩、欧等唐宋文章家的示范性,然同时对习学其文风的负面效果不无警觉,清醒意识自在其中。尤可注意的是,在重韩、欧等人这一点上,他所推尚的主要是诸家尤其是韩愈的古文之“法”,更多从文章本体艺术的角度去着眼,此与关注韩、欧等人之文明道宗经意义的馆阁文人的传统视界实有所区别。而他对诸如《左传》先秦古文的高度评价,不仅和其注重文法的立场相关,也反映其不拘泥于唐宋诸家的一种文章宗尚眼光。
如果说,像以上林俊、王鏊等人对待处于主流性宗尚典范之位的韩、欧等唐宋诸家古文,尽管或有微词,或责习学者盲从之风,后者实也含有对诸家之文潜在弱点的挑剔,但尚不失某种包容甚至推尚之意,那么,相比起来如吴中四才子之一的祝允明,排击韩、欧等人的态度显然要激烈得多。虽然如前论及,在古文的宗尚序列上,祝允明提出“观宋人文,无若观唐文”,主张除宋文于外而由唐文向上追溯“以极乎六籍”,但更确切一点地说,他对唐文的兼容主要还是建立在比较宋文基础上;换言之,比较唐文,在他看来宋人之文更无足观者。显然这并不等于他对唐文章家毫无异议,时人所尚韩、柳二家就曾成为祝允明攻讦的重点对象,其曰:“今称文韩、柳、欧、苏四大家,又益曾巩、王安石作六家者,甚谬误人。”注在《答张天赋秀才书》中,他对士子祖韩或祖韩、柳、欧、苏的习文态度慨叹“闇矣哉”注,同样不以为然,大有将韩、柳与宋诸文章家并置而一概斥之的意味。在唐文章家中,其鄙抑被人目为“作者之圣”的韩愈尤烈,如他在指责像明初浙东学派文士宋濂所作《文原》之类时即以为,“究其归止,竟逐目睫耳轮之接,止于孟、韩以下数人而已”,实在是“腐颊烂吻,触目可憎”注,言下之意,如宋濂等人之学之文所以陈腐不堪,面目可憎,原因之一还由尊尚韩愈所致。祝氏在对待韩、欧等唐宋诸家古文上表现出的如此态度,寻其原由,固然与他治学为文要求越出狭仄单一径路的博洽取向不无关系。《答张天赋秀才书》论及治经史及百家子类的问学之道,他给对方指点的要诀便是“勤求决择,自得致用”,若曰“决择”、“自得”主要强调自我判断和体会之必要,也即他说的“决择自得于己”,那么“勤求”重在主张一种勤勉而开博的知识汲取态度,是以他告诫“毋曰台惟知汉董、隋王、唐韩可寻也,犹未歉也,而馀不知也。又毋曰台惟知周、程、张、朱可师也,无可议也,而馀不知也”。同样就为文而言,以为经史子集四部中集之“文”的特征最为明显,而“其间用有与经史同焉”,自然“又乌可以不博”注。所以为文如惟以韩、欧数家为尚,当然不免过于拘狭。但最主要的,恐怕应归结到他对韩、欧诸家文章在尊尚风气中树立起来的某种思想专断地位的反感,其中排击宋人之文尤不遗馀力,如前所言,更当直接与他出于对宋儒理学的质疑而连及对宋人学术及文学排斥的态度联系起来观之。由乎此,祝允明关于文章复古逐层向上追溯的宗尚意图,也更容易使人理解。他曾声称文章所宗以“丘明、班、马暨馀子为其文”,作为“学之师”注的一部分,这与王锜《寓圃杂记》谓允明于文除“所尊而援引者,五经、孔氏”之外,其“所喜者,左氏、庄生、班、马数子而已”注的记载基本吻合,表明他将宗尚的重点置于先秦两汉古文上。可以说,这一文章取向,还不单单是对先秦两汉古文文体意义上的偏好,更应看成是他离却韩、欧等唐宋诸家尤其是宋人文风,力图摆脱其思想专断影响作出的一种抉择。因为在祝允明心目中,一味胶滞于时人趋从的唐宋四家或六家之文,就如同以“耳目奴心”,无法超脱其思想习气以有所“自得”。故而,他把自唐逐层以“上之”以“极乎六籍”的宗尚途径,解释为“是心奴耳目,非耳目奴心”,看作可以越出“守人语,偎人脚汗”注的拘缚,其实此见也是针对韩、欧等人特别是宋人文风的统摄而言的,要求重点回归至古文历史系统的上源,在相对自主与宽阔的基础上体会及习学古人文章的传统。从此意义上说,祝允明所申明的这一文章复古理念,在反唐宋尤其是宋人文风的思想专断上,更体现着它的某种异端性和深刻性。
在考察了文章领域复古理念变转之势后,再来看诗的方面。有一个现象多为研究者所注意,那就是明初以来作为诗歌复古的一大鲜明标识而显现在诗坛的宗唐倾向,它也成为我们探究复古理念在成、弘间诗歌领域呈现特征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纵观明初以来诗坛,需要看到的一点是,尤其受崇儒重道思想氛围的浸润,诗歌经世实用价值被进一步显扬,这在宗唐倾向上也不同程度反映出来,明初王袆在他《张仲简诗序》中的一番陈述已涉及之,多少具有代表性,或可从中领略一二:
《三百篇》尚矣,秦汉以下,诗莫盛于唐。……然唐之盛也,李、杜、元、白诸家制作各异,而韦、柳之诗又特以温丽靖深,自成其家。盖由其才性有不同,故其为诗亦不同,而当时治化之盛,则未尝不因是可见焉。国家致治,比隆三代,其诗之盛,实无愧于有唐。重熙累洽,抵今百年。士之达而在上者,莫不咏歌帝载,肆为瑰奇盛丽之词,以鸣国家之盛;其居山林间者,亦皆讴吟王化,有忧深思远之风,不徒留连光景而已。……仲简之诗,所谓温丽靖深而类乎韦、柳者也。后之人读其诗,非惟知其人,虽论其世可也。仲简之乡先生文昌于公谓为有盛唐气象。……或曰:诗者,情性之发也。夫发于情性,则非有待于外也,奈何一吟咏唱酬之际,而直以为有系于治化乎?噫,唐、虞之世,樵夫牧竖,击辕中《韶》,感于心也,而况于作者之诗哉!昔人盖有以草木文章发帝杼机、花竹和气验人安乐者矣,则诗之所见,夫岂徒然而已哉!注
在论者看来,李、杜、元、白以及韦、柳等诸家诗作,实际上乃其所称“唐世诗道之盛,于是为至”注的显著表征,各人虽然才性不同,为诗的风格也有异,但所作均反映了当时“治化之盛”。这是以上诸家诗歌表现出的一个共同点,也是最值得推许的地方。它恰恰表明,论者倾向唐代诗歌的宗尚态度,与他诗关乎“治化”的理念联系在一起,在诗歌的价值层面上,更注重的是其经世实用性。正由于如此,他认为时下诗道之盛,以至可以与有唐相比拟,所着眼的主要还在于其或能“鸣国家之盛”,或能“讴吟王化”,不为徒然之作。至于说表彰他人学唐而类之,无非也重点是从其诗不惟知其人、且能论其世的价值认知角度加以考虑的。
从宗唐倾向在明初以来诗坛流行的状况来看,作为体现这一种诗歌宗尚趋势之主流性特征的,当首推在天下“词林”的馆阁中较普遍存在的崇尚唐音现象,如元人杨士弘所编《唐音》,即备受明前期馆阁诸士关注和推重注。同时不难发现,以唐人为法的复古论调,在馆阁文人的诗学主张中明显占据着上位。金幼孜《吟室记》即云:“夫诗自《三百篇》以降,变而为汉魏,为六朝,各自成家,而其体亦随以变。其后极盛于唐,沨沨乎追古作者。故至于今,言诗者以为古作不可及,而唐人之音调尚有可以模仿,下此固未足论矣。”注“诗法唐”的杨士奇在《题东里诗集序》中也表示:“《国风》、《雅》、《颂》,诗之源也。下此为《楚辞》,为汉、魏、晋,为盛唐,如李、杜及高、岑、孟、韦诸家,皆诗正派,可以溯流而探源焉。”注值得注意的是,尤其本于经世实用的文学价值观念,这些馆阁文人在阐述诗歌的价值作用时,往往不忘将其与政治实效性相联系,推究起来,他们的宗唐主张中事实上也植入了这一观念。杨士奇《玉雪斋诗集序》一席表述较为典型:
诗以理性情而约诸正,而推之可以考见王政之得失、治道之盛衰。……若天下无事,生民乂安,以其和平易直之心,发而为治世之音,则未有加于唐贞观、开元之际也。杜少陵浑涵博厚,追踪《风》、《雅》,卓乎不可尚矣,一时高材逸韵,如李太白之天纵,与杜齐驱,王、孟、高、岑、韦应物诸君子,清粹典则,天趣自然。读其诗者,有以见唐之治盛于此,而后之言诗道者,亦曰莫盛于此也。注
据其所论,特别是像贞观、开元间的盛唐诗歌,折射出的是大唐盛世气象,是对当时政治景况的真实写照,读其诗即见唐之治盛,俨然成为治世之音。其中另一层不言而喻的蕴意,也就是,论者出于那种“鸣国家之盛”或“讴吟王化”的正统国家意识,期望通过尊崇盛唐之音来更好地反映当下的王朝盛世,以诗见政,真正发挥诗歌“考见王政之得失、治道之盛衰”的作用。同时,考虑到诗歌的政治实用功能,诗人所发就不能是个人情感无所节制的宣泄,所谓“理性情而约诸正”,以礼制道义限约情感的放纵而一归之于正,自然显得格外重要。对此金幼孜也表示,“大抵诗发乎情,止乎礼义。古之人于吟咏,必皆本于性情之正,沛然出于肺腑”注。而杨士奇则更是将唐诗人杜甫奉为得“性情之正”的典范,以为“若雄深浑厚,有行云流水之势、冠冕佩玉之风,流出胸次,从容自然,而皆由夫性情之正,不局于法律,亦不越乎法律之外,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为诗之圣者,其杜少陵乎”注?这也一如他所称,“其学博而识高,才大而思远,雄深闳伟,浑涵精诣,天机妙用,而一由于性情之正,所谓诗人以来,少陵一人而已”注。要言之,尊崇唐音尤其是盛唐诗歌,体现了馆阁文人中一种流行的诗歌复古意识,然其根本的目的,乃在通过对唐人诗作描摹盛唐景象的体势格调的习学,藉以造作叙写明王朝现时政治盛景的治世之音,这与他们身为上层文臣而自觉以颂扬圣德盛世相要求的正统国家意识是分不开的。毋庸说,在主张诗歌担当考察“王政”、“治道”义务的经世实用价值观念主导下,宗唐一路更多被赋予关涉现时政治的作用,而一本于“性情之正”的要求,其在强调这种诗歌抒情之理想境界的同时,相对压缩了诗人个人情感自由表现的空间。
在成、弘之际,接续着明初以来的宗尚之脉,注重以唐人为法仍是蔓延在诗坛的一股主流。成化二十三年(1487)登进士第的罗玘谓其“既第进士”,“顾视同年皆天下之英也,而时方竞师唐人以为诗”注。稍后的崔铣也曾记自明孝宗即位,士人中尚盛行“模唐诗,袭韩文”注之风。从中也可见出此际诗习的大势所向。虽然说这一时期诗歌的复古取向,总体上承接着在明初诗坛已形成的宗唐主脉,不过究察起来,尤其是比较前此馆阁之士对于唐音的尊尚风习及其宗旨,情形还是有了某些变化。假如说,特别是宗唐在馆阁文人中形成的相当气候,除了进一步确立其在诗坛的主流地位,同时基于经世实用的文学价值观念,将推崇唐音与显扬王朝盛世的现时政治需求密切联系在一起,那么,此际的一些文学之士,显然更加注重从诗歌本体的角度,通过标举唐音来阐述它的基本性质和审美特性。林俊《严沧浪诗集序》曰:
诗写物穷情,慨时而系事,寄旷达,托幽愤,三经三纬备矣。降而《离骚》一变也,而古诗、乐府、苏、李、张、郦一变也,曹、刘、张、陆又一变也。若宋若齐若梁,气格渐异,而尽变于神龙之近体,至开元、天宝而盛极矣,而又变于元和于开成。迨宋以文为诗,气格愈异,而唐响几绝。山谷词旨刻深,又一大变者也。最后吾闽邵阳严丹丘沧浪力祖盛唐,追逸踪而还风响,借禅宗以立诗,辩别诗体、诗法、诗评、诗证而折衷之,决择精严,新宁高漫士《唐诗品汇》引为断案,以诏进来哲。夫沧浪之见独定,故诗究指归,音节停匀,词调清远,与族人少鲁、次山号三严。注
确切地说,林俊本人诗之复古所宗并非一味专注于唐,杨一清为他所撰墓志称其“诗宗唐杜,晚乃出入黄山谷、陈无己间”注,在学唐之际也兼习于宋,取法范围相对宽阔。但宗唐显为其重点所在,而在他看来,“虞、夏而降,汉魏腾声,苏、李、颜、谢按音节而谐风雅,迨沈、宋律体盛,而诗一大变,李唐时也”注,视唐代为诗体变革尤其是律体渐盛的重要阶段,是序尤于南宋严羽诗论的称扬,也显示了林俊宗唐的诗学意向。严羽为人熟知的诗论著述《沧浪诗话》,所论重点涉及诗歌的基本性质与审美特性,着眼于诗之本体问题的探讨,分作诗辨、诗体、诗评、诗法及考证诸方面阐述之,尤其于诗“借禅以为喻”,用来诠释“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的诗学宗旨,且由此推尊盛唐之诗,以为范式,认为“推原汉魏以来,而截然谓当以盛唐为法”,原因在于盛唐诗歌具有“透彻之悟”,是属妙悟之“第一义”注。林俊上序所给予严羽之论不俗的评价,主要肯定了他“力祖盛唐”、特别是“借禅宗以立诗”论诗之旨。换个角度讲,由对严氏论说的认肯,可以见出林氏本人在诗歌基本性质与审美特性问题上的一种自我认知,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宗唐意识。
在这一方面,我们还可注意到另一位宗唐者王鏊的相关论说。王守仁为鏊所作传谓其诗“萧散清逸,有王、岑风格”注,已揭出其效习唐人的一面。王鏊自己也曾经表示:“世谓诗有别才,是固然矣,然亦须博学,亦须精思。唐人用一生心于五字,故能巧夺天工。今人学力未至,举笔便欲题诗,如何得到古人佳处?”极力表彰唐人用心而善于经营的诗歌艺能,其追宗唐人之诗的心向显露无遗。进一步值得注意的,则还在于他针对唐人之作的具体论评,如下曰:“若夫兴寄物外,神解妙悟,绝去笔墨畦径,所谓文不按古,匠心独妙,吾于孟浩然、王摩诘有取焉。”看得出,他之所以有取于孟、王诗作,最为关键的是认为它们体现了一种意在言外、不落迹象的蕴藉浑融之审美特征。王鏊还表示,读《诗经》中诸如《绿衣》、《燕燕》、《硕人》、《黍离》等篇,即有“言外无穷之感”,而至后世“唯唐人诗尚或有此意”,以为如李商隐《龙池》中之“薛王沉醉寿王醒”句“不涉讥刺而讥刺之意溢于言外”,郑谷《淮上与友人别》中之“君向潇湘我向秦”句“不言怅别而怅别之意溢于言外”,王维《菩提寺私成口号》中之“凝碧池头奏管弦”句“不言亡国而亡国之痛溢于言外”,刘禹锡《伤愚溪》中之“溪水悠悠春自来”句“不言怀友而怀友之意溢于言外”,刘禹锡《石头城》中之“潮打空城寂寞回”句“不言兴亡而兴亡之感溢于言外”。可见,其对以上唐诸家诗句的赏许,主要也还就表现其中的言有尽而意无穷那一种蕴藉有味特点而言。鉴于这样的审美要求,王鏊反对在诗中一味使事用典的做法,他曾说:“诗好用事,自庾信始,其后流为西昆体,又为江西派,至宋末极矣。”注这不应只是在描述始自庾信盛极于宋人的偏好“用事”现象,含在其中的微词是让人容易体会得到的。毫无疑问,过多在诗中充填事实典故,肯定会造成对意在言外这种蕴藉诗味的消解,这也如严羽比较“盛唐诸人”而批评“近代诸公”为诗“多务使事,不问兴致”,终不及盛唐诗歌“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言有尽而意无穷”注。应该说,王鏊于诗“用事”的微词,同他尤重唐人诗歌“言外无穷之感”的审美取向相吻合。
此际与宗唐倾向相联结而对诗歌基本性质和审美特性展开更加明晰阐论的,还属李东阳。虽如前述,东阳言诗不乏“言志厉俗”之论,未完全脱却重经世实用的价值视界,这与他身为阁臣的馆阁背景不无关联,但应看到,其同时也更多回归到本体的角度来讨论诗歌问题,显示其诗学观念的另一面,这一看似相悖之论也正好说明他诗论中多重因素相交织的某种复杂性。之前已说到,李东阳诗学观念中的一大重要论点,即在于强调诗与文不同体,重点藉以凸显诗歌体式规制的独特性质。就诗之“体”而言,他在描述诗与诸经“同名而体异”时,指出其“盖兼比兴,协音律,言志厉俗,乃其所尚”注,应视为对诗歌所体现的三大体式规制的概括。除了“言志厉俗”说已如上论,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于前二者的相关阐述。
先看所谓“兼比兴”。作为《诗经》六义之二者的比兴,为传统诗歌创作两种始于初期而最为基本的修辞艺术,也是诗歌之“体”一种本原的标识。强调比兴之法,显示李东阳对于诗歌基本修辞艺术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他对于诗歌这一特定文体本原性的执着。《怀麓堂诗话》如下一段论述尤显明确,常为人所征引:“诗有三义,赋止居一,而比兴居其二。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此诗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也。”注关于比兴之法,历来诸家不乏诠释,汉儒基于美刺功用考虑,赋予其更多政教涵义,如郑玄除解释赋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外,以为比乃“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则“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注。比兴由是被理解成用以委曲陈述“政教善恶”的一种手法。如此解释当然未必合乎《诗经》作品的原意,不无流于泛政教化之嫌,但因此形成有关《诗经》乃至传统诗歌的一大诠释系统而影响后世。与此同时,不泥汉儒之说而立足于诗歌艺术本身,也成为诠解比兴意义的另一路,李东阳所论显然倾向于后者。从他解释比兴“托物寓情”特点以推断诗“贵情思而轻事实”的结论来看,首先明确了诗以抒情为本这一基本性质,视比兴运用为诗之抒情性质的一种逻辑展开,突出比兴与诗人“情思”表现的有机联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诗歌自然有其异于其他文类的艺术法则,宋人严羽论诗法即强调“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音韵忌散缓,亦忌迫促”注。在李东阳看来,比兴之运用正在于免使诗歌丧失类似独具的艺术法则,因为“正言直述”容易导致“易于穷尽”,“难于感发”,惟藉助比兴,方能使得“言有尽而意无穷”。于此,李东阳尚有与之相近的一种说法,这也就是所谓意要贵“远”贵“淡”,并以为唐人之诗中尤有可观者:
诗贵意,意贵远不贵近,贵淡不贵浓。浓而近者易识,淡而远者难知。如杜子美“钩帘宿鹭起,丸药流莺啭”,“不通姓字粗豪甚,指点银瓶索酒尝”,“衔泥点涴琴书内,更接飞虫打著人”;李太白“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王摩诘“返景入深林,复照莓苔上”,皆淡而愈浓,近而愈远,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注
“远”、“淡”之反面就是“近”、“浓”,后者当与浅近、浓靡、凡俗、直露等意相联,故谓之曰“易识”。求意“远”、“淡”,即要避“易知”而趋“难知”,要之诗歌应该具有一种蕴藉婉曲、悠远深邃的不易穷尽之韵味,犹如李东阳评友人张泰为诗,以为“穷深骛远,一字一句宁阙焉而不苟用”注。基于这一审美态度,他为苏轼诗歌“伤于快直,少委曲沉着之意”注表示过不满,而宣称“唐诗李、杜之外,孟浩然、王摩诘足称大家”,这主要是他认为王诗“丰缛而不华靡”,孟诗“专心古澹,而悠远深厚”,比较起来“孟为尤胜”注,说到底还在于对“远”、“淡”之意的究求。按照他的意思来理解,要在这方面求而得之,就不应忽视比兴的运用,以上列举的李、杜、王等唐诸家诗句,其中大多借景托物以表现作者内心情怀,所谓“有所寓托,形容摹写”,而非“正言直述”,它们之所以能造就“淡而愈浓,近而愈远”的艺术效果,在李东阳看来,主要还是由比兴之法的成功运用所致。
不仅如此,作为诗歌体式规制之一的“协音律”,鉴于反映诗歌“文之成声者”注这一“体”的特点,同样十分重要。它不但成为诗有别于文一个重要的文体标识,“盖其所谓有异于文者,以其有声律风韵”,且也直接与诗人情感抒发形成紧密关联,即以“声律风韵”,“能使人反复讽咏,以畅达情思,感发志气”注,表明“音律”或“声律”与诗人“情思”、“志气”表现的有机联系。剖析开来,李东阳所说的“音律”或“声律”,包含两层语义,一是指“律”,一则为“调”。如果说,“律者,规矩之谓”,指诗歌在字数、平仄的格律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则,也使诗在“律”上维持某种同一性,“所谓律者,非独字数之同,而凡声之平仄亦无不同也”,那么,“调”则有所谓“巧”存其中,不像字数和平仄那样能以相对固定的规则加以铨衡,即“大匠能与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主要通过“心领神会,自有所得”。故不同地区与时期的诗歌,“律”可以同一,“调”则有差异存焉,不但有“为吴为越”之分,而且“为唐为宋为元者,亦较然明甚”注。其主要指涉两个方面,一为体现在诗歌具体文本中平仄四声组合的音响,它是“调”生成的基础,即“调”在平仄四声的字音组合之中,离开平仄四声,“调”也就无从谈起;二为蕴含在诗歌具体文本中的意涵情思,透过吟咏而产生的不同的声情效果注。如李东阳认为,“今之歌诗者,其声调有轻重、清浊、长短、高下、缓急之异,听之者不问,而知其为吴为越也”注。这就是说,吴、越不同的诗调通过吟咏之声而得以呈现。进一步来看,强调诗歌“协音律”,涉及李东阳对诗与乐关系的看法。他以为“诗者,言之成声,而未播之乐者也”注。《怀麓堂诗话》开首称诗“盖六艺中之乐也”,并表示:“后世诗与乐判而为二,虽有格律,而无音韵,是不过为排偶之文而已。使徒以文而已也,则古之教何必以诗律为哉?”注主要从诗本应合于乐的角度,说明二者之间关系的紧密性。在古典诗歌发展史上,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学样式,诗原本与乐、舞相结合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诗与乐的合一,代表了古典诗歌早期的原初形态,在一定意义上,这也同样成为诗之“体”某种本原的标识。由此,李东阳强调诗“协音律”,着意于诗与乐之间的紧密关系,以为既要讲究“格律”,又要体现“音韵”,注意四声字音组合以及体现在歌吟讽咏中的音响效果,主要乃基于尊重诗歌独特之“体”的观念,返归到诗的本原性特征上来加以立论,旨在于原初和根本意义上还原诗歌相对独立的审美特性。在另一方面,从“协音律”的具体涵义上来说,如何做到诗歌音响或音韵与格律的调谐相称,以真正体现“协”的特征,自然是问题重心之所在,对此,李东阳在谈论诗之长篇音律问题时指出:
长篇中须有节奏,有操有纵,有正有变;若平铺稳布,虽多无益。唐诗类有委曲可喜之处,惟杜子美顿挫起伏,变化不测,可骇可愕,盖其音响与格律正相称。回视诸作,皆在下风。然学者不先得唐调,未可遽为杜学也。注
这意味着音响或音韵与格律的协调相称,主要体现在诸如“操”、“纵”、“正”、“变”的音声节奏委曲转折之中,由顿挫起伏的丰富变化,传递出节奏协调配合的美感;反之,“若强排硬叠,不论其字面之清浊,音韵之谐舛”注,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李东阳认为,在此方面唐诗颇为出色而堪称楷模,自成“唐调”。有关这一点,他在提到诗中虚实字用法问题时也表示:“诗用实字易,用虚字难。盛唐人善用虚,其开合呼唤,悠扬委曲,皆在于此。”注虚字实字的易难之辨,看似只在留意字性之法,实际上关注的则是用字的音声节奏,因为东阳称赏盛唐诗歌善用虚字特点,显然主要还是从其产生的“开合呼唤,悠扬委曲”这一种抑扬转折的音响美感上来着眼的。如此,他以为在“类有委曲可喜之处”的唐人诗歌中,杜甫诗在音响与格律的相协上,因其“顿挫起伏,变化不测”尤别出一格,更具典范性,也如他评杜甫五七言古诗音律特点时所说:“五七言古诗仄韵者,上句末字类用平声。惟杜子美多用仄,如《玉华宫》、《哀江头》诸作,概亦可见。其音调起伏顿挫,独为健,似别出一格。回视纯用平字者,便觉萎弱无生气。”注这当然还是以为杜诗音声节奏善于起伏变化,自相调谐,独有“健”之气,为那些“萎弱”之作所不及。
要而言之,作为成、弘诗坛一位重量级人物,李东阳的论诗态度格外值得注意,其以上着重从诗歌本体的角度,对诗之体式规制所作更为明晰的阐释,无疑展示了他独到的一种诗学眼光。特别是他强调诗歌“兼比兴”与“协音律”而凸显诗“体”的独特性,既申明诗贵“情思”这一以抒情为本的基本性质,又力主其作为有异于文一种特定文体相对独立的审美特性,这主要表现在,注重蕴藉悠深、意在言外的传达艺术,以及倾向诗乐相合而形成的音律调谐之美感。同时,其融此理念于宗唐复古取向之中,尤通过尊尚唐人诗歌来宣示这一鲜明的诗学旨意,也从中体现了他宗唐的一种重要文学动机。以李东阳本人在此际政坛和文界的特殊地位和重要影响,他的上述相关诠论,自然更具有一层标志性的意义,也不妨说散发着某种时代的文学信息,成为我们探察此际文学变化动向一个无法忽略的窗口。
注 雷《蔡文庄公集序》,蔡清《蔡文庄公集》卷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清乾隆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马中锡《赠陈司训序》,《东田集》卷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清康熙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东泉文集》卷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刻清修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戒庵文集》卷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宋濂等《元史》卷八十一《选举一》,第七册,第2018页,中华书局1976年版。
注 脱脱等《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第十一册,第3620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注 《元史》卷八十一《选举一》,第七册,第2019页。
注 《会试策问》第四首,《重编琼台稿》卷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武功集》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东里文集续编》卷十四,明天顺刻本。
注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第六册,第1712页至1714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
注 李东阳《修复茶陵州学记》,周寅宾点校《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87页,岳麓书社1985年版。
注 《东泉文集》卷一。
注 《重编琼台稿》卷九。
注 《明史》卷七十《选举二》,第六册,第1693页。
注 李调元《初设科举条格记》,《制义科琐记》卷一,《函海》,第二十八函,清乾隆刻嘉庆重校印本。
注 《明史》卷七十《选举二》,第六册,第1693页至1694页。
注 参见左东岭《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第4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注 孙承泽《春明梦馀录》卷二十一《文庙》,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姚镆《常山县学记》,《东泉文集》卷二。
注 薛瑄《送白司训序》,《薛文清公全集》卷三十,明嘉靖刻本。
注 陆简《送石佥宪序》,《龙皋文稿》卷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送周仲瞻应举诗序》,《匏翁家藏集》卷三十九,《四部丛刊》影印明正德刻本。
注 古文与诗歌归属于古文词之列,以别于时文,参见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第138页,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版。
注 如吴宽《容庵集序》云:“乡校间士人以举子业为事,或为古文词,众辄非笑之,曰:是妨其业矣。”(《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又其在《旧文稿序》自叙学业:“宽年十一入乡校,习科举业。稍长,有知识,窃疑场屋之文排比牵合,格律篇同之,使人笔势拘絷,不得驰骛以肆其所欲言,私心不喜。时幸先君好购书,始得《文选》读之,知古人乃自有文,及读《史记》、《汉书》与唐宋诸家集,益知古文乃自有人,意颇属之。……然既业为举子,势不得脱然弃去,坐是牵制,学皆不成。故累举于乡,即与有司意忤,虽平生知友,未免咎予之迂。”(同上书卷四十一)这一事例也显示在习举业成风的士人圈中,爱好古文词者不但难以获得广泛的响应,甚至有时还要遭受社会鄙薄的压力。
注 《戴古愚诗集序》,《古廉文集》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梦庵集序》,《东海张先生文集》卷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正德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九峰倡和诗序》,《东海张先生文集》卷一。
注 《大复集》卷三十一,明嘉靖刻本。
注 《东江家藏集》卷二十,明嘉靖刻本。
注 《凌溪先生集》卷十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晦庵诗话序》,周道振辑校《文徵明集》卷十七,上册,第46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注 《大复集》卷三十二。
注 《空同先生集》卷四十五,影印明嘉靖刻本,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
注 崔铣《漫记》:“自孝皇在位,朝政有常,优礼文臣,士奋然兴,高者模唐诗,袭韩文。阁老洛阳刘公恶之,教人看经穷理。”(《洹词》卷十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陆深《停骖录》载刘健所言:“人学问有三事:第一是寻绎义理,以消融胸次;第二是考求典故,以经纶天下;第三却是文章。好笑后生辈才得科第,却去学做诗。做诗何用?好是李、杜,李、杜也只是两个醉汉。撇下许多好人不学,却去学醉汉。”(《俨山外集》卷十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外篇·论学下篇第六》,《空同集》卷六十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沈德潜、周准编《明诗别裁集》,第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注 《明诗别裁集》卷三《解缙》,第59页。
注 王直《建安杨公文集序》,《抑庵文集》卷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参见该书第20页,第37页至38页。
注 《圭峰集》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第六册,第1783页、1785页。
注 参见廖可斌《复古派与明代文学思潮》,第78页至80页,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
注 《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第六册,第1786页。
注 《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第六册,第1686页。
注 顾清《会试录后序》,《东江家藏集》卷二十。
注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第二册,第810页至811页,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注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八,第六册,第643页,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明史》卷七十《选举二》,第六册,第1700页;卷七十三《职官二》,第六册,第1788页。
注 《明太宗实录》卷二十九,第六册,第516页至517页;卷三十八,第六册,第642页至643页。
注 王直《题段侍郎燕集图后》,《抑庵文集》卷十三。
注 王直《礼部侍郎吾公叔缙挽诗序》,《抑庵文后集》卷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王直《题段侍郎燕集图后》,《抑庵文集》卷十三。
注 李时勉《故礼部右侍郎吾公神道碑》,《古廉文集》卷十。
注 《送余侍讲归庐山序》,《抑庵文集》卷五。
注 《抑庵文集》卷四。
注 《刻曾西墅先生集》卷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万历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太仆寺少卿沈公墓表》,《抑庵文后集》卷二十七。
注 《大原清适记》,《东里文集续编》卷五。
注 王直《赐游西苑诗引》,《抑庵文集》卷十二。
注 《明太宗实录》卷八十八,第七册,第1162页。
注 (美) 牟复礼、(英) 崔瑞德编,张书生等译《剑桥中国明代史》,第24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注 《明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八,第八册,第1874页。
注 《明太宗实录》卷一百八十六,第八册,第1990页至1991页。
注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三,第六册,第581页。
注 《圣谕录上》,《东里别集》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陆深《北潭稿序》,《俨山集》卷四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玉雪斋诗集序》,《东里文集》卷五,明嘉靖刻本。
注 《东里文集》卷四。
注 《东里文集续编》卷十四。
注 《圣谕录中》,《东里别集》卷二。
注 靳贵《中顺大夫江西南康府知府致仕沙羡王先生墓志铭》,《戒庵文集》卷十六。
注 《重编琼台稿》卷十二。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李东阳传》,第十六册,第4824页至4825页。
注 谢铎《读怀麓堂稿》,《桃溪净稿》卷三十,明正德刻本。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45页。
注 《倪文僖公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28页。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李东阳传》,第十六册,第4817页。
注 《镜川先生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15页。
注 《王城山人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23页。
注 《孔氏四子字说》,《李东阳集》,第三卷,第174页,岳麓书社1985年版。
注 《邵孝子诗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43页。
注 《琼台吟稿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02页。
注 《倪文毅公集序》,钱振民辑校《李东阳续集·文续稿》卷四,第187页,岳麓书社1997年版。
注 《倪文僖公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28页。
注 《中园四兴诗集序》,《匏翁家藏集》卷四十。
注 崔铣《胡氏集序》,《洹词》卷十。
注 《明史》卷七十《选举二》:“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候临轩。……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初制,会试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从礼部尚书胡请,俱用翰林、部曹。其后房考渐增。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第六册,第1695页,第1698页至1699页。)申时行等修《明会典》卷二百二十一《翰林院》:“凡两京乡试及会试考试官,礼部奏行本院,会试于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于春坊、司经局官及本院讲、读、修撰内,内阁具名奏请钦命。其会试同考试官,于本院讲、读、史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凡殿试读卷官,内阁于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礼部奏请。至日,与各衙门该读卷官详定试卷。”(第1097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
注 参见廖可斌《复古派与明代文学思潮》,上册,第90页至91页。
注 《巽峰集》卷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清光绪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吴文肃公摘稿》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松冈先生文集叙》,《倪文僖集》卷二十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艮庵文集序》,《倪文僖集》卷十六。
注 《刘忠愍公文集序》,《彭文宪公集》卷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清康熙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会试策问》第四首,《重编琼台稿》卷八。
注 彭时《杨文定公诗集序》,杨溥《杨文定公诗集》卷首,《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明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版。
注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七十一集部《空同集》提要,下册,第1497页,中华书局1965年版。
注 《明宪宗实录》卷四十,第二十三册,第814页、816页,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注 《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八,二十五册,第2713页。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四《杨守陈传》,第十六册,第4876页。
注 《翰林记》卷十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关于弘治中李、何等前七子的崛起和发展,参见本书第二章。
注 姚镆《岁考录序》,《东泉文集》卷二。
注 徐有贞《华峰书舍记》,《武功集》卷三。
注 《明史》卷七十《选举二》,第六册,第1701页。
注 《抑庵文集》卷十三。
注 《抑庵文集》卷六。
注 参见黄卓越《明永乐至嘉靖初诗文观研究》,第14页至16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注 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分析焦竑编《国朝献征录》所录成化至嘉靖二十年间成进士者数百人之墓文,指出其中被誉为能古文词者不过数十人,多数墓主无长于古文词的记载。参见该书第138页。
注 王直《太仆寺少卿沈公墓表》,《抑庵文后集》卷二十七。
注 《明史》卷七十《选举二》,第六册,第1700页至1701页。
注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八,第六册,第643页。
注 《文敏集》卷十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李濂《科场漫笔序》,《嵩渚文集》卷五十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刻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
注 《蔡文庄公集》卷三。
注 《古文会编序》,《东江家藏集》卷十九。
注 《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一。
注 《匏翁家藏集》卷三十九。
注 王鏊《通议大夫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陈公墓志铭》,《震泽集》卷二十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王鏊《送广东参政徐君序》,《震泽集》卷十。
注 王鏊《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太子太保谥文定吴公神道碑》,《震泽集》卷二十二。
注 《震泽集》卷三十三。
注 《震泽集》卷十四。
注 《瓜泾集序》,《震泽集》卷十三。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第十六册,第4817页。
注 《括囊稿序》,《李东阳续集·文续稿》卷四,第182页。
注 《李东阳集》,第一卷,第162页,岳麓书社1984年版。
注 《李东阳集》,第三卷,第37页至38页。
注 《李东阳集》,第三卷,第193页至194页。
注 参见黄卓越《明永乐至嘉靖初诗文观研究》,第134页至139页。廖可斌《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第40页至4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注 如《怀麓堂诗话》云:“诗与文不同体。昔人谓杜子美以诗为文,韩退之以文为诗,固未然。然其所得所就,亦各有偏长独到之处。近见名家大手以文章自命者,至其为诗,则毫厘千里,终其身而不悟,然则诗果易言哉?”(《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2页至533页。)又《匏翁家藏集序》云:“言之成章者为文,文之成声者则为诗。诗与文同谓之言,亦各有体,而不相乱。若典、谟、诵、诰、誓、命、爻、象之谓文,风、雅、颂、赋、比、兴之为诗。变于后世,则凡序、记、书、疏、箴、铭、赞、颂之属皆文也,辞、赋、歌、行、吟、谣之属皆诗也。”(同上书,第三卷,第58页至59页。)《春雨堂稿序》亦曰:“夫文者,言之成章,而诗又其成声者也。章之为用,贵乎纪述铺叙,发挥而藻饰;操纵开阖,惟所欲为,而必有一定之准。若歌吟咏叹,流通动荡之用,则存乎声,而高下长短之节,亦截乎不可乱。虽律之与度,未始不通,而其规制,则判而不合。及乎考得失,施劝戒,用于天下,则各有所宜而不可偏废。古之六经,《易》、《书》、《春秋》、《礼》、《乐》皆文也,惟风、雅、颂则谓之诗,今其为体固在也。”(同上卷,第37页。)
注 《镜川先生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15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29页。
注 丘濬《刘草窗诗集序》,《重编琼台稿》卷九。
注 《文徵明集》补辑卷十九,下册,第1259页。
注 文徵明《题希哲手稿》,《文徵明集》卷二十三,上册,第563页。
注 文嘉《先君行略》,《文徵明集》附录,下册,第1619页。
注 文徵明《谢李宫保书》,《文徵明集》卷二十五,上册,第588页。
注 《文徵明集》卷十六,上册,第450页。
注 《文徵明集》卷二十五,上册,第581页至582页。
注 文震孟《姑苏名贤小记》卷上《祝京兆先生》,蒋凤藻辑《心矩斋丛书》,清光绪刻民国重印本。
注 文徵明《题希哲手稿》,《文徵明集》卷二十三,上册,第563页。
注 《祝氏集略》卷十二,明嘉靖刻本。
注 《答人劝试甲科书》,《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答张天赋秀才书》,《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学坏于宋论》,《祝氏集略》卷十。
注 《答张天赋秀才书》,《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祝子罪知录》卷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万历刻本,齐鲁书社1995年版。
注 《学坏于宋论》,《祝氏集略》卷十。
注 《答张天赋秀才书》,《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答张天赋秀才书》云:“观宋人文,无若观唐文,观唐无若观六朝、晋、魏。大致每如斯以上之,以极乎六籍。审能尔,是心奴耳目,非耳目奴心,为文弗高者,未之有也。”(《祝氏集略》卷十二)又作者在《述行言情诗》其四十六中也云:“仲尼欲无言,六籍终亦呈。林花向春敷,有喙随风鸣。斋房坐清晏,文言时有成。左生润瑚珮,庄周厉风霆。二汉隆体骨,六代繁丹青。至哉统其全,周后惟唐声。山鸡且自爱,蝇辩方营营。”(同上书卷三)
注 张治道《渼陂先生续集序》,王九思《渼陂续集》卷首,明嘉靖刻本。
注 《会试策问》第四首,《重编琼台稿》卷八。
注 《颐庵文选序》,胡俨《颐庵文选》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东里文集续编》卷十四。
注 董其昌《重刻王文庄公集序》,《容台文集》卷一,明崇祯刻本。
注 参见廖可斌《复古派与明代文学思潮》,上册,第93页至96页。
注 《圣谕录中》,《东里别集》卷二。
注 《评论诗文》,《翰林记》卷十一。
注 参见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第39页至48页。
注 《廖自勤文集序》,《文毅集》卷七,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倪文僖集》卷二十二。
注 宋濂《徐教授文集序》,《宋学士文集》卷一,《四部丛刊》影印明正德刻本。
注 《文原》附记,《宋学士文集》卷五十五。
注 《徐教授文集序》,《宋学士文集》卷一。
注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九集部《白云稿》提要,下册,第1468页。
注 《新编六先生文集序》,《白云稿》卷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见素集》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俊墓志铭》,焦竑编《国朝献征录》卷四十五,第二册,第1859页,影印明万历刻本,上海书店1987年版。
注 《见素集》卷六。
注 《两汉书疏序》,《见素集》卷一。
注 《见素集》卷一。
注 《容春堂文集序》,《震泽集》卷十四。
注 《孙可之集序》,《震泽集》卷十二。
注 《书孙可之集后》,《震泽集》卷三十五。
注 参见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第50页。
注 《震泽集》卷十三。
注 《震泽集》卷十二。
注 《震泽集》卷十三。
注 《祝子罪知录》卷八。
注 《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祝子罪知录》卷八。
注 《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所事儒教鬼神解》,《祝氏集略》卷二十一。
注 《祝希哲作文》,张德信点校《寓圃杂记》卷五,第37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注 《答张天赋秀才书》,《祝氏集略》卷十二。
注 《王忠文集》卷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练伯上诗序》,《王忠文集》卷五。
注 如杨荣《题张御史和唐诗后》称《唐音》之选,“有得于《风》、《雅》之馀,骚些之变”(《文敏集》卷十五)。杨士奇《录杨伯谦乐府》谓《唐音》“前此选唐者皆不及也”(《东里文集续编》卷十九);其《书张御史和唐诗后》又云:“诗自《三百篇》后,历汉、晋而下有近体,盖以盛唐为至,杨伯谦所选《唐音》粹矣。”(《东里续集》卷五十九,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金文靖集》卷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东里文集续编》卷十五。
注 《东里文集》卷五。
注 《吟室记》,《金文靖集》卷八。
注 《杜律虞注序》,《东里文集续编》卷十四。
注 《读杜愚得序》,《东里文集续编》卷十四。
注 《送蔡君之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序》,《圭峰集》卷五。
注 《漫记》,《洹词》卷十一。
注 《见素集》卷六。
注 《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俊墓志铭》,《国朝献征录》卷四十五,第二册,第1859页。
注 《王南郭诗集序》,《见素集》卷七。
注 《诗辨》,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第12页、2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
注 《太傅王文恪公鏊传》,《国朝献征录》卷十四,第一册,第484页。
注 《文章》,《震泽长语》卷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注 《诗辨》,《沧浪诗话校释》,第26页。
注 《镜川先生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115页。
注 《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4页至535页。
注 《毛诗正义》卷一,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第271页,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版。
注 《诗法》,《沧浪诗话校释》,第122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29页。
注 《沧洲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73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51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2页。
注 《匏翁家藏集序》,《李东阳集》,第三卷,第58页。
注 《沧洲诗集序》,《李东阳集》,第二卷,第73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9页。
注 此处关于“调”的涵义,参考了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一书中的相关论述,见该书第259页至262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9页。
注 《孔氏四子字说》,《李东阳集》,第三卷,第174页。
注 《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29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3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2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36页。
注 《怀麓堂诗话》,《李东阳集》,第二卷,第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