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吕俊华《自尊论》序

八方序跋 作者:刘再复 著


吕俊华《自尊论》序

一九八〇年我从一位朋友那里,第一次读到吕俊华先生的《论阿Q精神胜利的哲理内涵和心理内涵》和本书试写的两节,一读就爱不释手,觉得他的文章真是不同凡响,除了论文本身的材料丰富和见解精辟给人启迪之外,还感到作者有一颗对人的同情心。他对人间的痛苦有一种特别的敏感,而且充满着悲悯之情。我当时也在呼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但是,读了他的文章之后,才觉得自己远没有他想得深。五六年过去了,我几乎每年都在等待他这部《自尊论》的问世,经过多年认真的研究。他终于完成了这部自成系统的伦理学著作。今年四月,我见到这部书稿,便一口气读下来,读了一半必须到上海开会,我仍放不下书稿,把沉甸甸的书稿带到上海继续读完。然后,把书稿推荐给郝铭鉴同志。我们都感到这是一部很难得的书。

自尊之心,人皆有之。自尊是人类根深蒂固的本性之一。人类开始有了自我意识便有了自尊心,这是一切人文科学都可证明的。文学作品则提供了最有力的论证。古今中外那浩如烟海的、真正的文学作品,有哪一部不曾触及人的这种社会本性呢?文学是人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的。人不但在生前顽强地表现这种本性,甚至还要延续到死后。中国古代贤人对“立德、立言、立功”的三不朽的追求,文天祥的有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及人们所熟悉的普希金的《我的墓志铭》“这儿埋葬着普希金……他没有做过什么善事——可是在心灵上,却实实在在是个好人”,不都说明了这一点吗?这告诉我们,死倒不怕,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却不能玷污。追求人的尊严这种人类最美好、最高尚的情操乃是人类最美好、最高尚的社会本性的体现。这是《自尊论》一书根据无可辩驳的事实经过反复论证得出的结论。

但在过去很长时期,人的尊严却是个禁区,那时只能谈民族尊严,不能谈个人尊严;只能谈国格,不能谈个人人格。在某些论者的眼里,个人尊严、人格是不存在的。尊重个人的尊严和人格那还了得,起码是突出个人,贬低集体。好像民族尊严和国格可以脱离个人尊严和人格而独立存在。这虽是荒唐之极,但在过去却是“天经地义”的。更不正常的是,个人迷信的盛行,曾导致一人独尊,甚至一神独尊,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尊严。但这比起“史无前例”的十年来,犹是“小焉者耳”。十年浩劫,则是大规模地、疯狂地践踏、摧毁人的尊严。其所用的手段是非常野蛮的,其所造成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它给人们心灵上留下的创伤是永难愈合的,它的恶果不是一代两代人能够清除的,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将越来越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举国上下为两个文明的建设而奋发努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这是付出沉重代价后才得来的深刻变化。我们认为尊重人、培养人的尊严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把尊重人、培养人的尊严感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主体工程或基础工程来看待。

《自尊论》一书在这时问世,不仅具有学术理论上的意义,而且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三十多年来,还未见伦理学有这方面的专著。这本书,填补了我国学术理论领域里的空白,同时也可看作是对过去在极左思潮泛滥下蔑视人、贬抑人的状况所作的深刻的反思,它必将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重新认识和思考。

本书从社会性和阶级性这两个方面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了自尊的内涵。从自尊的社会性论证中可以看到,人的自尊的需求是一种社会心理的需求。这种心理的需求常常大大超过对物质的、生理的需求。“人赖肯定存在,比赖面包更甚”。人无自尊便不成其为人,便活不下去。保有人的尊严是做人的根本条件之一。由此看来,人实在是一种社会心理实体;人的社会存在,实在是一种社会心理的存在。人之所以有这种强烈的社会心理需求,乃是因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群体,从原始公社起,几十万年的生活经验,造成了这样一种几乎等于天性的合群性,社会心理的需求便是其派生物。在社会性论证中,本书又有选择地论述了青年的自尊、自尊与尊人、自尊与道德、自尊与自强等问题,其主旨是在强调自尊的自主性,强调自尊主体的自我塑造。这无疑是有现实的教育意义的。而所有这些都是自尊的社会性的发展和延伸,反过来又是对自尊的社会性的进一步论证。

对自尊的阶级性的论述,可以看作是自尊的社会性、普遍性的必然的深入发展。自尊之心,固然人皆有之,但自尊的具体内容又人各不同。这些不同与时代、民族、阶级的差异密切相关,其中阶级差异是最要紧的。本书一方面系统地论证了奴隶主、封建主、资产者的自尊,一方面又论证了被压迫、被侮辱阶级的自尊,还着重论证了权(钱)势者的虚荣与自尊的区别,这是兼有深入的认识意义和教育意义的。这一部分最后又谈到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尊严这一特殊内容,既可显示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又可使人看到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势者的关于人的尊严和价值的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有所反映,特别是封建观念反映更多,从而引起我们的警觉而寻求克服之道。作者深刻地指出,封建社会是一个严密的控制系统,也是个等级鲜明的尊卑系统和价值系统。说穿了就是凭借政治制度的干预而使人间的不平等更加鲜明和固定的一种社会结构,人类的真正利益是要求消灭人为虚构的差异,但这种社会结构却使这种差异空前突出。这种社会结构的最大职能便是有效地防止和阻止人上升为人,从另一方面说,就是有效地培养和造就奴才和奴性。所以无个性、无脊梁者最适于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生存和发展。对资本主义社会,作者也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自尊感和自我价值感主要系于财富的多寡,越富有便越感到自豪、自尊和优越,反之就越自卑、自惭,更有甚者,在这种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所谓贫富不仅仅是一种物质现实,也是一种心理状态,这就是说,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并不匮乏,但与更富者比,心理上却感到寒酸和自卑。这种心理上的匮乏所造成的压力和痛苦是更加难以忍受的。这就迫使人们在商品市场的竞争中,努力推销自己。一个人能否成功,往往要看他如何推销自己的人格而定。人在这时是一身二任的,既是推销员又是被推销的商品。凡能赶上时髦、适应商品市场的需要从而能以最高的价格推销出去,便最有尊严,最足自豪,否则便毫无价值和尊严之可言。这样,人的尊严就不是由他所具备的美德和才识等内在价值构成,而是由他在竞争市场上获得成功的多少大小来决定。这就是人成为商品的结果。这种分析是颇能发人深思的。

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人的尊严的部分,吕俊华先生在指出关心人、尊重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同时,特别强调这种关心和尊重必须体现在对每一个具体的人的关心和尊重上,集体是应该尊重的,但集体并非最高和最后的目的,集体之所以有价值,根本上正是因为它有利于每一个具体的人。作者引当代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爱全人类容易,爱一个人难,去帮助一个人比宣称‘我爱人民’要困难得多。”“如果没有对于人海中每一个具体的人出自内心的、忘我的爱,就不能成为忠于全人类的人。”这些话是意味深长的,是颇能切中我们的时弊的。针对过去极左思潮无视人的个性的倾向,作者又从多方面、多角度反复论证了尊重个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是本书最值得注意的章节之一。把控制论的创始人之一——美国著名科学家维纳从生理基础上对人的个性所作的论证的一些话引在这里便可以一斑窥全豹:“人之所以能够进行大量学习和研究工作(这差不多会占去他半生时间)乃是生理地装备了这种能力的,而蚂蚁则缺乏这种能力,多样性和可能性乃是人的感官所固有的特性,而且它们确实是理解人的壮丽飞跃的关键所在。因为多样性和可能性都是人的结构本身所特有的东西。”“我们即使可以把人的远远超过蚂蚁的优越性弃置不顾,用人做材料来组织一个蚂蚁式的法西斯国家,但我确信这种做法乃是人的本性的贬值,从经济上说,也是人所具有的巨大价值的浪费。”“如果对人施以错误的限制,要他老是重复同样的职能,那么他甚至成不了一只完善的蚂蚁,更谈不上是一个完善的人了。那些竟然想按照不改变个人职能和不改变限制个人的方式来组织我们的人,必将使人类停滞不前。他们抛弃了人类几乎一切希望,使人类在适应未来偶然事变的手段方面受到限制,从而减少了人类在地球上相当长地生存下去的机会。”这些话对于我们应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本书的最后部分,是对自尊与物质基础的论述。作者在充分阐明了人的尊严离不开物质基础之后,又着重论证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并不决定于物质基础,更不决定于物质享受水平,即不决定于吃牛奶面包,还是吃窝头咸菜:一个有思想、有追求的人是不可能以物质享受为满足的。与其做猪子而满足,宁可做苏格拉底而不满足,才是他的生活准则。本书的最后结论是:从人们对待物质生活的态度上可以分出人们精神境界高低的差异。有的人追求物质享受,他将与物质同朽,有的人追求精神目标和创造性劳动,他的存在则可超出躯体而进入永恒。我们和虚无的真正分界不是死亡而是创造性活动的中止。创造性的劳动决定人的本质,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核心的核心。由此可知,人与人的差别,最根本的是精神境界的差别。即使同一阶级中的人,也有精神境界的无穷差异。物质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它能使人在追求和攀登高层次的精神境界中解除后顾之忧。这确是至理名言。

可以看出,本书决非一时即兴之作,而是吕俊华先生长期积累、酝酿,长期观察、体验、思考的成果。本书广征博引,从古今中外有关心理学、哲学、文学等众多领域的论著中选取了大量比较罕见的或虽属常见却容易被忽略的精辟论述,予以融贯,为我所用。这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本书的内容并增强了说服力。还有,作者的力避陈言,力戒空话、套话,而着眼于发人所未发,言人所未言的努力在本书中也是随处可见的,这,有心的读者自能明鉴。

附录:自尊,人类心灵的伟大杠杆——推荐《自尊论》

近年来,使我在阅读时内心激动的有不少书籍,其中的一本是吕俊华所写的《自尊论》(上海文化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出版)。

这部伦理学与社会心理学融为一体的专著,汇集了古今中外许多优秀人物关于“自尊”的深刻论断,从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它的成功,主要的恐怕不在于此。这部书最动人处是它的诚恳。作者站在与读者完全平等的位置上,充分尊重人类的心灵,充分尊重青年的心灵,充分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心灵。在展开论证时,又站在彻底的立场,把人的尊严看得比死亡更重(宁可失去生命,也不能失去人的尊严),把自尊和尊人的思想贯彻到底,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的人,每一种具体的个性。他引用了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话:“爱全人类易,爱一个人难。”如果没有对于人海中每一个具体的人出自内心的、忘我的爱,就不能成为忠于人类的人。是的,讲讲爱人类的空话是容易的,但是,为一个具体的人承受苦难,帮助一个人肩负重担和责任则是不容易的。作者确信,人在生理、心理上、生物遗传上的差异乃是无价的资产,发现人的个性、天赋,让每个人能够最充分地发展他的潜能,这直接影响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对具体的人的尊重,最重要的是尊重具体的个性。他认为,个性的发展,将使每个人变得对自己更有价值,因而对于他人也变得更有价值。社会的发展需要无数以自己独立的双脚站立于大地的独立自主的个体。一个由千百万具有个性的人所组成的民族共同体,要比由唯唯诺诺的个体所组成的民族共同体强大得多。忽视个性,无异是人的贬值。这不仅是个人的不幸,也是民族的不幸。作者正是站在这种彻底的立场上,把自尊和尊人视为文明建设的逻辑起点。

这部书虽然广征博引,但我读到的更多的是感情,是对心灵神圣感的呼唤。我听到颤动的呼声,甚至见到书中纵横的热泪。这部书,与其说是一部用知识构架的书,不如说是用良知写成的书。这部书在七十年代末就开始写作。当时,作者面对历史浩劫所造成的精神废墟,感受到种种切肤之痛,而使他最悲伤的是理性精神与良知系统的崩溃,是人所以成为人的一切东西的濒临瓦解。理性和良知系统的崩溃又导致人的尊严(包括自尊心)的丧失。这是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最惨重的创伤。知识结构的破坏,尚可经过几年、几十年的努力得到补救,而良知的破坏,则可能需要几代知识分子和人民付出赤诚的心血才能重新塑造。作者正是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才把著作立足于良知的重塑和人的尊严感的重建。他说,尊严感之所以可贵,就因为它是发自内心的力量,它是人的一种深刻的内心要求和强烈的渴望,是一种尽其在我而忘其在我的精神状态。从伦理的观点看,是一种体现内部的自律的原则系统,也就是心中的道德律。一个人最可悲的事无过于良知的死灭,最痛苦的莫过于良知的不自由。人的尊严,人的羞耻感,就来源于良知。敢于面对自己的良知的人,才有自尊。他说,良知是鉴于既往而指导将来的。一个人可以避开权威,却无法避开自己。因此,良知是我们自身对自身的反应、反省,是人对自己本人负责,是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在道德方面进行评价的一种能力,也可以说,是一种“内在自我”的呼声。一个有良心的人,一旦撒谎,即使谁也不知道他的虚伪,他也会感到羞愧,好像“有一个知情者,蕴藏在我的自我意识之中。我犯了罪,尽管任何人也不可能揭露我所做的事,但我仍然感到有人证和指控者存在”(《政治正义论》第2卷,第363页)。一个人能够进行这样的自省,能够对自己的良心自白,是精神生活的崇高境界。

有了良知系统,才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力量,以支撑起自己的灵魂和自己的尊严。正是从这种意义上,作者把自尊视为人类心灵中的伟大杠杆(这个提法是十分精彩而贴切的)。是的,人的自尊是人通向道德的基础,是人赖以自立的强大的内在力量,是人对自身进行再创造的机制。凭着这一伟大杠杆,人才可能确立自我的独立价值,才可能理解和体验自己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理解和体验如果要肯定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的道理,也才可能热爱自己的土地和热爱整个人类,以信任交换信任,以真诚交换真诚;才可能对那种给别人带来不幸和使别人蒙受耻辱的思想和行为采取不能容忍的态度。凭着这一心灵的伟大杠杆,人才能鄙视虚名,鄙视权势,鄙视物欲享受的诱惑(才能让财富证明人,而不是让人证明财富);才能告别势利眼与嫉妒心,告别贪婪与野蛮,告别一切奴隶心态、流氓心态和其他一切心理病态;也才能战胜一切横在自己面前的障碍和痛苦,孜孜不倦地学习与求索,在逆境中继续前行;也是凭着这一灵魂的杠杆,人才会信奉真理,无休止地追求真理,追求精神目标,追求创造性的劳动。

作者告诉我们,我们与虚无的真正分界不是死亡而是创造性活动的中止。创造性的劳动决定人的本质,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核心。人与人的差别,最根本的是精神境界的差别。凭着灵魂的伟大杠杆,人才不会与物质同死,他的存在才可能超出躯体而进入永恒。我相信,读了《自尊论》,心灵将得到某种调整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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