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生命中最伟大的旅程就要开启,一辆卡车,背后拖着平板拖车,拖车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六七个小子,司机是两个明尼苏达来的年轻金发农民,一路都在捡人上车。他们是那种你能想象到的最帅气、最快活、笑得最开怀的乡下人,两个都穿着棉布衬衫工装裤,简简单单;两个都手腕粗壮,热心诚挚,对路上经过的一切人与事都露出大大的“你好啊”的笑容。我跑上前去,说:“有位子吗?”他们说:“当然,上来,人人都有位子。”
不等我爬上拖车平板,车就低吼着向前冲去。我一个踉跄,有人拽了我一把,我坐了下来。不知是谁传过来一瓶劣酒,只剩瓶子底了。迎着内布拉斯加狂野的、多情的、细雨绵绵的风,我灌下一大口。“嘿嚯,来吧!”一个戴棒球帽的小子高喊,他们一下子就把卡车推到了七十迈,超过了路上所有的人。“我们在得梅因就搭上了这狗娘养的车。这些家伙从来不停车。什么时候想撒尿了你就得自己大声叫停,不然就只能朝外撒,抓牢,兄弟,要抓牢。”
我打量着这群人。两个戴红色棒球帽的是北达科他来的农家小伙儿,那是标准的北达科他农家少年帽,他们要追着收割季去干活赚钱,家里大人放他们夏天出门找活儿干。两个城里男孩来自俄亥俄的哥伦布,高中橄榄球队队员,嚼着口香糖,眨着眼,迎着风唱歌,他们说他们这个夏天搭车走遍了整个美国。“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高喊。
“你们去那儿干吗?”
“嘿,不知道。管他呢!”
接下来是个瘦高个儿男人,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你从哪儿来?”我问。我就挨着他躺在拖车板上——不能坐着,要不你一定会被颠得弹起来,拖车边上可没有护栏。他慢吞吞地转过头来对着我,张开他的嘴,说:“蒙——大——拿。”
最后,是密西西比·吉恩和他身边的小孩。密西西比·吉恩是个黑皮肤的小个子男人,经常扒货运火车全国跑,三十多岁的流浪汉,却长了副年轻的脸,叫你搞不清他究竟多大年纪。他盘腿坐在拖车板上,望着远处的原野,几百英里也不说一个字。最后,他突然转头对我说:“你去哪儿?”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不过十几年没见过了。”声音很好听,说起话来慢吞吞的。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照看的是个十六岁的高个儿金发男孩,同样一身流浪汉装扮,也就是说,他们穿的是旧衣服,黑乎乎的,沾满了铁道上的煤灰和货车厢里的土灰,因为躺在地上睡过觉。这金发小孩也很安静,像是在逃避什么,从他直愣愣盯着前方的样子和因为焦虑而不断舔嘴唇的动作看来,多半是法律方面的问题。蒙大拿瘦高个儿偶尔冲他们阴阳怪气地说一两句话,带着意味深长的笑。他们根本不搭理他。瘦高个儿一直在暗示。我有点害怕他那种咧得大大的傻笑,就那么直冲着你的脸,一直傻不棱登地咧在那里。
“你有钱吗?”他冲我说。
“见鬼,没有,也许还够我到丹佛之前再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能从哪里弄到。”
“哪里?”
“随便哪里。你总能把什么人骗进巷子里的,不是吗?”
“是啊,我猜你可以。”
“不到真要用钱的时候我不这么干。我去蒙大拿看我爸。得在夏延下车,想办法往北走。这些疯小子要去洛杉矶。”
“直接去?”
“一路开过去——你要想去洛杉矶的话可以直接跟着去。”
我认真想了想这个主意——整夜不停,穿过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清早过犹他沙漠,进内华达沙漠多半是在下午了,抵达洛杉矶的时间基本上估算得出来,这想法几乎叫我改变了计划。可我必须去丹佛。我必须也在夏延下车,然后搭车往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去。
当卡车主人——那两个明尼苏达农家小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车吃东西时,我很高兴,我想跟他们打个招呼。他们从驾驶室出来,冲着我们所有人微笑。“撒尿时间!”一个说。“吃饭时间!”另一个说。可这堆人里只有他们有钱买吃的。我们全都晃晃悠悠地跟在他俩背后,进了个一群女人开的餐厅,围着汉堡和咖啡坐了一圈,至于他们俩,像是进了自家妈妈的厨房一样,包圆儿了一大堆饭菜。他们俩是兄弟,之前把农用机械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赚了不少。回西海岸时车空了,所以他们一路上见人就捡。他们已经这么干了差不多五次了,每次都玩得很开心。他们什么都喜欢。脸上的笑从来不停。出于某种想跟船老大攀交情的愚蠢企图,我试着跟他们聊天,可得到的唯一回应就是两张阳光灿烂的笑脸和玉米粒似的大白牙。
所有人都跟着他们进了餐厅,除了那两个流浪汉,吉恩和他的男孩。我们回去时,他们还坐在卡车上,一派萧索绝望。天开始黑了。司机们要抽根烟。我想趁这个时间去买瓶威士忌,好抵挡回头夜里呼呼的冷风,能取个暖。我这么说时,他们一直在微笑。“去吧,赶快。”
“回头你们也喝两口!”我再次跟他们许诺。
“噢,不,我们从来不喝酒,快去。”
蒙大拿瘦高个儿和两个高中男孩陪我一起走进北普拉特的大街小巷,直到我找到一家卖威士忌的商店。他俩凑了点儿,瘦高个儿凑了点,我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面色阴沉的大个子男人们站在假立面房子[9]里看着我们走过,主街两旁排列着方盒子式的住宅。每一条阴沉的街道尽头都是广袤无垠的平原。我察觉到北普拉特的空气里有什么东西不太一样,可不知道那是什么。五分钟后我就知道了。我们回到卡车上,呼啸着离开。天黑得很快。大家一人一口轮着喝酒。突然间,我看见普拉特那绿油油的庄稼地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长长的平坦荒原,只有沙砾和蒿草,一眼望去竟看不到尽头。我被镇住了。
“那他妈是什么?”我冲瘦高个儿喊道。
“那边开始就是牧场了,孩子。递过来给我再喝一口。”
“喔嚯!”高中男孩们高叫着,“哥伦布,再见!要是斯巴基和那些家伙在这里,猜猜他们会说什么。唷!”
前面的司机换了人,两兄弟中新上场的那位把卡车推到了极限。公路也变了模样:中间隆起,路肩松软,两边各有一条差不多四英尺深的排水渠。结果就是卡车一路颠簸,左摇右晃,不住从公路一边甩到另一边——万幸对面竟一直没有车开过来。我还以为我们要翻车了。可他们两个都是顶呱呱的好司机。这卡车是在怎样应付真正艰难的内布拉斯加啊——铺展在科罗拉多上方的艰难崎岖!下一秒,我意识到,我终于来到科罗拉多了,虽说不算真正身在其中,但就在它头顶上,往南望去,百多英里外就是丹佛。我高兴得大叫起来。酒瓶在我们手中传来传去。伟大群星开始闪耀,飞快退后的沙丘变得黯淡模糊。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支箭,可以一往无前。
突然间,一直盘腿坐着的密西西比·吉恩转向我,不紧不慢,好像做梦一样,张开嘴,歪着身子靠过来,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了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人?”
“不,先生,我是密嘶——西比人,格林——维尔的。”他说话就是这么个腔调。
“那小孩是哪儿的?”
“他在密嘶——西比遇到了点儿麻烦,我就帮他跑出来了。小男孩没法靠自己跑出来。我尽力照看他,他还是个孩子。”吉恩是个白人,可他身体里像是住着个智慧又疲倦的老黑人,某些地方像极了埃尔默·哈塞尔,那个纽约的笨蛋瘾君子。只不过,这是个铁路线上的哈塞尔,一个英雄史诗般行走着的哈塞尔,每年都在这个国家穿越来去,冬天往南,夏天往北,只因为没有什么地方能不让他厌倦,因为无处为家,所以处处为家,永远行走在群星之下,多半是西部的群星之下。
“我去过奥格——登两三次。你要是想去奥格——登,我有几个朋友能收留我们。”
“我要从夏延转去丹佛。”
“得了,跟我们接着往下走吧,你不是每天都能搭上这样的车的。”
这是个诱人的邀请。奥格登有什么呢?“奥格登是哪儿?”我说。
“是个大多数小子都会去的地方,人们在那里碰头。你什么人都能见到。”
我小时候跟一个路易斯安那人到过海边,他个子很高,瘦骨伶仃的,名叫“大高个儿”哈泽德,威廉姆·霍姆斯·哈泽德,是个自愿成为流浪汉的家伙。他小时候见过一个流浪汉问他妈妈讨一块馅饼,妈妈给了他。等流浪汉沿着马路走开后,小男孩说:“妈妈,那是什么人?”“什么,哦,那是个流浪汉。”“妈妈,我以后也要当流浪汉。”“闭嘴,那可不是哈泽德家的人该做的事。”可他从来没有忘记那一天,等到长大了,在路易斯安那大学短暂地打过一阵子橄榄球后,他跑去当了流浪汉。“大高个”和我曾有很多个晚上在一起相互讲故事,嚼着烟叶朝纸盒子里吐口水。密西西比·吉恩的说话动作里有什么东西叫人禁不住要想起“大高个”哈泽德,于是我说:“你不会刚巧在什么地方见过一个叫‘大高个’哈泽德的家伙吧?”
他说:“你是说那个老是大笑的高个儿小子?”
“没错,听起来像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人,拉斯顿的。”
“那就对了。‘路易斯安那高个子’,我们有时候这么叫他。是的,先生,我的确见过这个大高个儿。”
“他以前经常在得克萨斯东部的油田里干活?”
“得克萨斯东部没错。他现在在放牛。”
全部对上了。可我还是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认识“大高个儿”,那个我多多少少也算是找过好些年的人。“他还在纽约的拖船上干过?”
“哦,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我猜你只知道他在西部的事情。”
“我看也是。我从来没去过纽约。”
“哦,我的天哪,你认识他,我太惊讶了。这个国家这么大。不过我就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是的先生,我跟‘大高个儿’很熟。只要手里有钱,他就总是那么慷慨。也是个狠角色,很壮,我见过他一拳就放平了一个警察,在夏延的操场上。”听来像是“大高个儿”,他经常对着空气练习出拳,他长得有点儿像杰克·登普西[10],不过是个好酒的年轻版杰克·登普西。
“他妈的!”我迎着风大叫,又灌了一口酒,到目前为止,感觉好极了。疾风刮过四面大敞的卡车拖车,扫去了每一口的酒意,坏东西飞走,好东西沉进我的胃里。“夏延,我来啦!”我唱起来,“丹佛,看看你的孩子。”
蒙大拿瘦高个儿转头看我,指着我的鞋子发表评论:“猜猜看,要是把它们埋在地里,会不会长出点什么来?”他连个微笑都没有,可当然,其他家伙都听到了他的话,大笑起来。找遍全美国也没有比那更傻的鞋子了,我特地穿它们出来,只是因为不希望走在滚烫的公路上时出一脚汗,事实证明,除了大熊山下雨的那天,它们就是最适合我这段旅行的鞋子。所以我也跟着他们一起大笑起来。走到现在,这双鞋早已破旧不堪,皮子斑斑点点,东一小块西一小块地翻起来,活像个新鲜菠萝,我的脚指头也全都露在外面。我们又喝了一轮,继续大笑。仿佛做梦似的,我们掠过一个又一个从黑暗中撞到眼前的路口小镇,经过夜色里长长的一串又一串懒洋洋的收割工人和牛仔。他们一起抬头看着我们经过,我们看着他们在小镇延绵不绝的黑暗中猛拍大腿——在他们眼里,我们就是一群模样滑稽的家伙。
这个季节,这一带的乡下人很多,这是收获季。达科他男孩们坐立不安。“我看下一次停车撒尿时我们就该下车,周围看来有很多活儿可干。”
“等这里的活儿干完,你们就该继续往北去。”蒙大拿瘦高个儿提出忠告,“跟着收割季走,一直到加拿大。”男孩们胡乱点点头。他们不太相信他的建议。
这期间,年轻的金发小逃亡者一直坐着不动,时不时地,吉恩从他入定一般远眺黑色平原的恍惚中回过神来,温柔地在男孩耳边说点什么。男孩会点点头。吉恩是在安抚他,安抚他的情绪和他的恐惧。我很好奇他们究竟要去哪儿,要做什么。他们没有烟了。我怪奢侈地把整盒烟都给了他们。我太爱他们了。他们优雅又高贵。他们从不开口要。一直是我在给。蒙大拿瘦高个儿自己有烟,但从来不给人。我们飞驰过又一个路口小镇,经过又一排宛如沙漠飞蛾般聚集在昏暗灯光下的牛仔装瘦高个儿男人,又一次回归无边的黑暗。群星在头顶闪耀,澄净明亮,因为我们正在翻越西部高原的高山,空气渐渐稀薄,照他们的说法,差不多一英里上升一英尺,再没有树能遮挡哪怕最黯淡的星星了。有一次,我瞥见一头忧伤的白脸奶牛站在路边的蒿草中,一闪而过。这真像是坐在火车上,一样那么平稳,一样那么笔直向前。
不久,我们到了一个城镇,车速慢下来,蒙大拿瘦高个儿说:“啊,撒尿时间。”可明尼苏达小子们没有停,直接穿了过去。“该死,我要撒尿。”瘦高个儿说。
“去边上撒。”有人说。
“哦,好吧。”他说。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坐在车板上,慢慢地一寸一寸挪到拖车尾,竭力稳住身子,直到两腿晃荡在了车外。有人敲了敲驾驶室的玻璃,招呼两兄弟注意。他们回过头,绽开大大的笑脸。就在瘦高个儿准备开始之际——这已经够危险的了——两兄弟就着七十迈的速度猛打方向盘走起了“之”字。瘦高个儿往后一倒,我们就见一道鲸鱼喷水似的水柱飞上半空。他挣扎着重新坐起来。他们让卡车左摇右晃。哈,他歪倒在一边,淋了自己一身。哪怕马达嗡嗡直响,我们都能听到他喃喃的咒骂声,像是从山那头远远传来的抱怨。“该死……该死……”他不知道我们是故意的,他只是挣扎着,像约伯[11]一样坚忍顽强。等到完事了,他自己也湿透了。现在,他还得小心翼翼地慢慢原路返回,一副愁眉苦脸极了的模样,人人都在大笑,除了那个忧伤的金发男孩,明尼苏达小子们在驾驶室里大吼大叫。我把酒瓶递给他,算是补偿。
“笑成这副鬼样子,”他说,“他们是故意的?”
“绝对是。”
“噢,见鬼,我都不知道。要知道我在内布拉斯加干过,根本没这个一半难。”
不知不觉间,我们开进了奥加拉拉镇,驾驶室里的小子们高声宣布:“撒尿时间!”声音兴高采烈。瘦高个儿闷闷不乐地站在卡车旁,后悔没熬到这个机会。两个达科他男孩跟大家告别,盘算着他们能就地找到收割的活儿干。我们目送他们朝着镇子尽头亮灯的工棚走去,消失在夜色中——有个穿牛仔裤的守夜人说雇工都在那里。我得去买些香烟。吉恩和金发小子跟着我活动腿脚。我走进了全世界似乎最不可能买到烟的地方,大平原上那种偏僻的冷饮小卖部,专做本地十几岁男孩女孩生意的。有人在跟着点唱机里放的音乐跳舞,跳的人不多。我们进门时,店里安静了片刻。吉恩和金发小子就那么站在那里,谁都不看。他们只想要香烟。那儿也有些漂亮姑娘。其中一个一直在瞟金发小子,他看都没看,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在意。他太悲伤了,心神恍惚得厉害。
我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包烟,他们谢了我。卡车蓄势待发。已是将近午夜时分,很冷。吉恩在全国跑来跑去的次数手指脚趾加起来也数不清,他说这时候最好是所有人都一起挤在大防雨布下面,不然我们都会冻僵。靠着这个办法,加上剩下的一点酒,我们一直暖和和的,尽管风越来越冰冷,越来越冻耳朵。我们攀上了高地平原,星星似乎更亮了。怀俄明到了。我仰面躺下,注视着头顶浩瀚的苍穹,骄傲感油然而生,从悲惨的大熊山到如今,我走了多远的路啊,一想到在丹佛等待着我的是什么,我就激动得浑身发痛——无论,无论是什么。密西西比·吉恩唱起歌来,他的歌声轻柔、悦耳,宛如流水潺潺。歌词很简单,“我有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正在甜美的十六岁,她是你见过最美的女孩”,就这么几句不断重复,偶尔插进几句别的词,从头到尾都在说他离开了多么远,多希望能够回到她的身边,可他已经失去了她。
我说:“吉恩,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歌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笑着说。
“我希望你能到达你想去的地方,在那里能幸福快乐。”
“我总是到处走,从一条路走上另一条路。”
蒙大拿瘦高个儿先前睡着了。他醒过来,对我说,“嘿,黑小子,去丹佛以前,今晚先跟我一起逛逛夏延怎么样?”
“绝对没问题。”我醉了,什么都肯干。
卡车刚到夏延郊外,我们就看到了本地广播塔上高高亮起的红灯,猝不及防间,我们闯进了挤满人行道的大堆人群里。“老天啊,是荒野西部狂欢周。”瘦高个儿说。大群大群的商人,穿着靴子,戴着高顶宽檐牛仔帽的胖商人,挽着他们壮硕的妻子,吵吵嚷嚷地走在夏延老城的木头人行道上。更远处是夏延新城里亮着路灯的细长林荫道。礼炮升空。酒馆里人山人海,一直挤到人行道上。我惊讶极了,又觉得有些滑稽:我来到西部的第一站,看到的就是它荒唐的模样,而这荒唐正是为了保持它引以为傲的传统。我们只能跳下卡车说再见了——明尼苏达小子们没兴趣在这里逗留。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是伤感的,我意识到,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了。可事情就是这样。“你们今晚肯定会把屁股冻僵的,”我吓唬他们,“然后明天下午又在沙漠里烤焦。”
“没事的,只要能扛过这个冷死人的晚上就没事了。”吉恩说。卡车离开了,穿过人群,没人在意防雨布下那群小子有多古怪,不在意他们像躲在床单下的孩子一样注视着这座城市。我望着车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9]早期美国西部商业建筑形式,通常用在二层建筑上,在二楼正面修建一面方正的精美假墙面,遮挡住背后用料及形式都可能稍逊的建筑部分(多为三角式屋顶),以此营造成功富有的形象。
[10]杰克·登普西(William Harrison “Jack” Dempsey,1895—1983),20世纪20年代美国重量级拳王,称霸1919年至1926年间的世界拳坛,是当时的美国文化偶像,也是美国史上最受欢迎的拳击手之一。
[11]《圣经·旧约·约伯记》中的中心人物,亚伯拉罕诸教的先知之一。